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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的变迁教案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1-191

电视机的变迁教案范文第1篇

(一)知识目标

举例说明地球表面海陆的变迁。

(二)能力目标

①通过了解“大陆漂移说”形成过程,初步领悟假说在科学发现中的重要 作用。

②通过“海陆变迁”树立海陆不断运动变化的辨证唯物主义科学观点。

③通过分析课文的示意图,培养学生的读图能力和想像能力、推理能力。

(三)德育目标

通过从现象到本质的研究,提高学生对探究事物本质的科研兴趣;通过魏 格纳的故事,激发学生勇于创新的精神。

二、教学重难点

利用大陆漂移假说解释一些现象。寻找大陆漂移的证据。

三、教学方法及教具准备

(一)教学方法 读图分析法、讨论法

(二)教具准备 报纸、幻灯片

四、教学过程

新课引入:

先请一名同学起来给大家讲下沧海桑田的故事:

学生:沧桑就是沧海桑田,传说我国古代有个叫麻姑的仙女,曾经三次看 到东海变成桑田。后人就以这种沧海桑田的变更,来比喻世事变化很大。 师:说得好。

“沧海桑田”用我们的地理术语说就是指海陆的变迁,今天我 们就一起来探讨这个问题。 师:下面请同学们读课本

P33图2.10“喜马拉雅山中的海洋生物化石”、 图2.11“我国东部海底的古河流遗迹”。思

1)在雄伟高大的喜马拉雅山中发现海洋生物的化石说明了什么问题? 2)我国东部海底发现古河道及水井等人类活动的遗迹反映了该海域过去 是什么状况? (板书) 第二节 海陆的变迁

一、海陆的变迁

1、海陆变迁 请同学回答,老师归纳:

1)喜马拉雅山上发现了海洋生物的化石,说明喜马拉雅山区,在地质时 期曾经是海洋,现在变成了陆地,

2)我国东部海域发现了古河流和古人类活动的遗迹,说明了我国东部海 底大陆架,

在地质时期曾经为陆地, 现在变成了海洋。

这两个事例说明了什么呢?

说明海洋可以变成陆地,陆地也可以变成海洋。那么,海陆为什么会变迁呢? (板书)

2、海陆变迁的原因

老师拿一本书演示地壳的变动,挤压,书的中部隆起。

师:喜马拉雅山就是这样由海洋变成陆地的。地质工作者认为:台湾海峡经

历过多次海陆变迁,也是受喜马拉雅运动的影响。另外,还受到第四纪冰期的影

响。每当冰期,气候寒冷,海水结冰,海面下降。台湾地区便成为陆桥,每当间 冰期,气候变暖,冰雪消融,海面上升高,陆桥又被淹没在海峡了。这说明了引 起海陆变迁的原因有哪些?

学生:地壳的运动和海平面的升降。 (板书):地壳的运动和海平面的升降。

师:除此之外,人类的活动也会引起海陆的变化。 (板书):人类的活动。

图2.12“荷兰的围海大坝”。思考以下问题。

荷兰的国土面积在过去的百年中为什么在不断扩大?

师:荷兰是著名的“低地国”。荷兰人通过围海造田,使本国的国土面积不 断扩大,

说明了我们人类的活动也能使海陆发生变化,不过这种变化只是局部的

和小规模的,而且这种活动还必须顺应自然过程,遵循自然规律,否则,要受到 大自然的报复。

师:从这以上事例中我们知道,海陆是在不断变化的。那么,就全球海陆分 布来看,七大洲和四大洋自古以来就是这样,还是经过不断的变化才形成这样的 呢?

请同学们2.13图。20世纪上半叶地学科学史上曾经有过一场争论,争论的焦点围绕“活动论” 和“固定论”。到底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呢?

让学生读图2.14图,“难道仅仅是巧合吗”激起学生的兴趣。 让学生阅读课本

P36阅读材料“偶然的发现 伟大的假说魏格纳与大陆

漂移说”。请一个同学来为大家讲述。

师:所以,同学们要多看多想,一些看上去不经意的事物或现象,说不定蕴 含着很有价值的问题。 要养成仔细观察、

收集和处理信息的习惯。 当然我们更要

学习魏格纳不畏艰难、勇于探索和不惜献身科学的精神。 请一位同学回答大陆漂移假说的内容。 生:两亿年前,各大洲是连在一起的,它的周围是一片汪洋。后来才分裂为 几块

师:假说并不是凭空瞎说,它是建立在一定的科学依据之上的。 阅读课本

P35图2.16“拼合大陆几种古老地层的相似性”;阅读课本 P36图2.17“海牛,鸵鸟在非洲和南美洲的分布”

老师演示:将两张报纸重叠在一起,然后随意撕成两片,让学生观察,不同页的轮廓相吻合但文字和行列不能一一对应。而同一页轮廓既相吻合,文字和 行列也能一一对应。这说明什么? 学生回答, 老师归纳:

非洲大陆与南美大陆相似的古老地层说明这两块大陆 原来是连在一起的。 现在测量证实,海陆分布至今尚在极其缓慢地变化着。魏格纳提出的大陆漂移假说在他生前并没有得到承认,直到他去世30年后,人们终于承认了大陆漂移学说的正确性。由此可见: 一种正确的理论在其初期阶段常常被当作错误抛弃,可想而知,在那样的情况下要坚持是么艰难。

除了南美大陆和非洲大陆在漂移之外有没有例子证明其他大陆也在漂移之中。 1. 南极洲大陆发现丰富的煤层 2. 印度发现古代冰川

这些例子说明除了南美洲和非洲外其他大洲也是在漂移当中。 板书设计:

第二节 海陆变迁 ●海陆变迁的原因:

1.地壳的变动

2.海平面的升降

3.人类活动 ●大陆漂移假说:

提出人:德国

魏格纳

1.大陆轮廓的吻合

2.地层构造的相似性

3.动植物的相近性

电视机的变迁教案范文第2篇

说起燃料工业部到化学工业部的转变有着一段辉煌的历史。1949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成立。1955年7月30日,设立煤炭工业部、电力工业部和石油工业部。1970年4月1日,煤炭工业部、石油工业部与化学工业部合并,成立燃料化学工业部。1975年,燃料化学工业部分为煤炭工业部和石油化工部。1978年3月,恢复化学工业部。1998年4月,化学工业部撤销。至此,化学工业部作为一个庞大的工业管理部门完成了历史使命。在5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近500项重大化工科研成果获国家级奖励。进入21世纪后,以科技创新为支撑的可持续发展,促进了中国化学工业的现代化。在2010年,我国化学工业总产值超过美国2105亿美元,跃居世界第一。

笔者在感叹中国化学工业发展辉煌的同时也不禁感叹,1953年燃料工业部时期生产的井盖,至今依然厚实坚固,反映出新中国成立之初虽然物资匮乏,条件落后,但是关系到国家建设时,讲究的是“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个印有“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水电建制”的井盖,是北京这座城市的时代记忆,也是北京近代市政发展史的重要见证。

据在老化工部工作多年的文亚非先生讲,他退休返聘到中国化工博物馆后,曾听馆领导提起过博物馆院内有印着“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水电建制”的井盖。有一天,在中国化工博物馆正门,文亚非无意中发现几个穿着中水电制服的工人正在撬井盖,而这个井盖表面恰巧印有“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水电建制”字样。他立即将这个情况告知博物馆藏品征集部的其他同志,在大家的一致劝说下最终将这个井盖作为藏品留了下来,这也是中国化工博物馆改扩建工程正式启动后,博物馆收集到的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藏品。此事过后,文亚非呼吁大家要增强发现藏品或保护文物的意识,在要搬迁的老化工企业中,一些有记忆的设备阀门、把手、工具、劳保服等都是承载企业历史的见证者,这些都是中国化工博物馆要征集的藏品。为了化工文化的传承,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历史遗产,我们有义务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积极保护文物。

顺着文亚非先生的指引,笔者注意到六铺炕一号院内,除了这个1953年的井盖外,制造于1982年和1988年的井盖和其他21世纪新制的井盖大小70多个。而印有“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水电建制”的字样的井盖,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消磨,不但没有丝毫损坏的迹象,与周围其它年轻的井盖相比,更显得结实厚重。时光一直没有停止对世事的消磨,这块不起眼的井盖却无声地记录着一段历史。

电视机的变迁教案范文第3篇

1、1950年代初至1970年代后期第一部《婚姻法》出台及其贯彻执行

2、1980年代至20世纪末的20年第二部《婚姻法》与相关政策法规的颁布

3、新世纪以来的近5年《婚姻法》修正案与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

二、婚姻家庭政策变迁对女性的影响

1、 女性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得到跨越式提升

2、女性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利益适时得到特殊保护

2、 女性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由依赖走向自立

内容

在我国,婚姻家庭政策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及其有关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条例,以及政府公布的各种措施、规划、通知、意见、决定等,还包括各级地方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区人大和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所制定的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近50年来,我国基本上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婚姻法》为中心,其他各种有关法令、条例、规划等为辅的婚姻家庭政策体系。

本文将结合中国的社会发展与变革,以婚姻法的修订为主线,梳理婚姻家庭政策变迁的轨迹,并讨论婚姻家庭政策变迁对中国女性的影响。

一、 婚姻家庭政策的变迁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制度的改变和经济、政治、文化的变迁,中国婚姻家庭政策不断变化和发展。为描述方便,我们以婚姻法出台和修订为主线,将婚姻家庭政策的发展演变分为三个时期来阐述。

1、50年代初至70年代后期

1950年4月,毛泽东主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于1950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这是新中国制定的第一部法律。这部婚姻法共计8章27条,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附则等章节。它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是:“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这些原则也构成了新中国婚姻家庭政策的基本内容。

婚姻法颁布后,中央政府通过大规模的宣传教育和各种行政手段,推动婚姻法的贯彻实施。1950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保证执行婚姻法给全党的通知》,要求全党同志应认真学习婚姻法,保证予以正确执行。从1950年到1952年,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都曾多次发出贯彻婚姻法、检查婚姻法执行情况的通知。1953年3月被中共中央和政务院确定为贯彻婚姻法运动月。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领导下,全国各地都成立了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向广大群众进行了有关婚姻法的宣传,基本上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955年6月,《婚姻登记办法》公布,确立了以婚姻登记为中心的婚姻管理制度。

在1951年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条例》中,除了明确规定男女同工同酬外,还规定女工在产前产后休假56天,工资由单位照发。同年发布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坚决保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反对歧视迫害妇女的通知》指出,要办好托儿所和各种妇幼保健事业,以减轻妇女的家务负担,使她们更好地投入社会生产。国家出台的这一系列政策考虑到了妇女特殊的生理需求,为妇女参加社会工作、与男性获得平等的社会地位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2、1980年代至20世纪末的20年

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以及与其相配套的政策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为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确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然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已有的婚姻家庭政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变化了的社会需求, 70年代末,适当调整婚姻家庭政策提到了国家的议事日程。

1980年9月10日,经过修订,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在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通过,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80年通过的第二部婚姻法,与1950年的婚姻法相比较,主要修改之处为:

1、对基本原则的补充,即在重申原《婚姻法》各项原则的同时,增加了保护老人合法权益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规定;

2、对结婚条件的修改;

3、扩大了家庭关系的法律调整;

4、对离婚条款的增补;

5、增加了对违反婚姻法的行为人依法制裁和强制执行的条款和有关婚姻家庭案件执行的规定。

新婚姻法颁布后,国务院于1980年12月发出《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新婚姻法》的通知,又于1981年12月发出《关于进一步宣传贯彻婚姻法的通知》。政府和妇联等系统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攻势,形成了强大的社会舆论,推动了婚姻法的贯彻执行。

在这段时期,国家不断出台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它们既是对1980年婚姻法的补充完善,也是新时期我国婚姻家庭政策的新发展。主要有:

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了继承权男女平等。

1992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而详细地规定了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1994年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母婴保健工作,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水平。

1995年,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

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1980年11月,民政部经国务院批准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办法。1986年3月,民政部又重新修正颁布了《婚姻登记办法》,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的执法地位,确定了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出证制度等。1994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发布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具体规定了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职责等。

1983年3月和8月,民政部相继颁布了《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1989年先后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1993年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离婚后的若干问题提出了明确规定。

199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

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和1991年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监护制度作了简要的规定。

3、新世纪以来的近5年

实践证明,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婚姻家庭政策对于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维护社会安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进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的诸如重婚纳妾、包二奶、姘居、婚外恋等现象,严重破坏了损害了妇女、儿童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此,作为婚姻家庭政策中心的婚姻法,应当根据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实际需要予以修改与补充。

1995年10月30日,婚姻法的修改工作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这次修正历时5年多,增加了一章和14条,修改补充近30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总则中,增加了保障婚姻法诸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增加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的规定。

第二,在婚姻制度中,增设了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

第三,在家庭关系中,修改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和有关亲子、祖孙、兄弟姐妹权利义务的规定。

第四,在离婚制度中,对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增设了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在离婚后子女的扶养教育和财产处理问题上,增设了探望权和经济补偿、损害赔偿等规定。

第五,以专章形式规定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国家除了对婚姻法进行修正,还加快了婚姻家庭政策基本原则的具体化可操作化进程。2001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颁布,使其进入了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新时期。2001年,政府又及时制定并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2003年7月,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又一重大措施出台,国务院通过并颁布了《婚姻登记条例》。这次颁布的条例,“管理”二字从名称上正式引退。新条例颁布后,民政部在总结几十年婚姻登记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及时出台了《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将条例的各项规定细化,使婚姻登记中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登记工作更为规范和完善。

进入新世纪,我国婚姻家庭政策领域做出的一些补充与修改,进一步体现出我国政府对于公民婚姻家庭生活权利的重视,对某些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二、婚姻家庭政策变迁对女性的影响

归纳起来,中国婚姻家庭政策法律对女性的影响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 女性的家庭和社会地位得到跨越式提升。

男女平等一直是新中国政府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1950年,婚姻法作为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颁布,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其后与之配套的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确保了这一原则的实施。因此,新中国的婚姻家庭政策无论是深度还是广度,都是对传统性别制度的一种冲击和破除。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国家直接出面,通过行政手段和政治运动来推动这些法律政策的贯彻执行,使得中国妇女免去了某些西方国家由妇女孤军应对父权制度的奋战阶段,迅速地将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转变为事实上的广泛的平等,迅速地缩小了男女两性在社会和家庭地位上的历史差距,也为日后女性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对比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女性的发展历程,可以说,中国女性的地位在20世纪50年代得到了跨越式提升:跨跃了某些国家女性为争取法律上的男女平等而进行的艰苦斗争阶段,以及将其变为现实的不

懈奋争阶段,获得了法律规定和国家政策双重推动和保障的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

2、女性的特殊需求和特殊利益适时得到特殊保护。

我国婚姻家庭政策在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上,基本上可以分为了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妇女与男子共享的平等权利,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两部婚姻法和婚姻法修正案都确立了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199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了妇女在包括家庭和社会生活在内的各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权利。这些政策法律都体现了对妇女作为公民的应有权利的保护。二是保护妇女独享的权利。妇女作为母亲,不仅承担着社会生产的职能,还承担着人口再生产的职能。她们在生命周期中的三期(经期、孕期、生产哺乳期)中,有着特殊的生理需求和特殊的利益诉求。国家充分认识到了妇女这种需求和利益的特殊性,在婚姻家庭政策体系中,对妇女应该单独享有的一些权利进行了规定。譬如宪法、婚姻法、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和专门的母婴保健法,都有对妇女特殊权利保护的条款,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妇女特殊需求的重视。根据新的社会发展形势,在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夫妻间相互忠实等基本原则,还首次承认了婚姻投入的无形资产。由于女性往往为家庭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付出更多的劳务贡献,因此,在法律上承认家庭角色的隐性贡献,使她们在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和投资在离婚时获得回报和补偿,是在维护女性合法权益方面实现了质的飞跃。

3、女性主体意识不断增强,由依赖走向自立。

毋庸置疑,我国50年代制定和实施的婚姻家庭政策,特别是鼓励和支持广大妇女参加社会劳动的政策,超前于相当一部分妇女的基本觉悟、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种以国家行政力量推动的妇女整体解放,大大加快了广大妇女摆脱封建等级制婚姻家庭束缚的步伐,使她们的生存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为广大妇女带来了权利和利益,但也掩盖了某些忽视妇女自我意识觉醒的倾向,这种女性的解放与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还具有“依赖”性质。当国家行政力量的保护作用不够强大时,女性的发展很可能会陷于困境。

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转型,在市场经济追求效益原则的冲击下,广大妇女处于不利的发展地位,参政、就业、入学等方面的权利不同程度地受到侵害,妇女的解放面临新的挑战。而国家通过不断建立健全婚姻家庭政策和法律体系的措施,来保护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已经取得的独立地位,并为妇女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同时,鼓励广大妇女“自主、自信、自立、自强”,努力提高自身能力和素质,应对新的挑战和机遇。这种完善法制建设的举措,促使妇女从过去的过分依赖国家保护的心态中走出来,逐步地走向自我觉醒,自主应对。可以说,50年来,中国女性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升,主体意识在不断提高,在社会进步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2005年3月)

参考资料:

1.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香港城市大学亚洲管治研究中心 编,中国公共政

策分析2003年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2. 巫昌祯,我与婚姻法,法律出版社,2001;

3. 李银河、马忆南 主编,婚姻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1999;

4. 李慧英,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当代中国出版社,2002;

5.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编,当代中国妇女权益保障的理论与实践,

中国工人出版社,2001;

6. 孟昭华 王明寰 吴建英,中国婚姻与婚姻管理史,中国社会出版社,1992;

7. 巫昌祯,《新婚姻法》:完善对公民婚姻家庭权利的保障,《人权》,2002年,P35-39;

8. 王歌雅,中国现代婚姻家庭立法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4;

9. 张希坡,中国婚姻立法史,人民出版社,2004;

电视机的变迁教案范文第4篇

其中,废止缠足被视为妇女解放的重要标志,然而人们在认识到废止缠足的重要历史意义的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人们的心理原因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缠足起于五代终于民国,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寸金莲”是一个历史符号,而缠足本身作为一种文化则能够反映出中国文化心理的隐秘一面。女子缠足,从南唐到晚清,其风愈演愈烈,乃至于形成规模,满清那从北地吹来的带着蛮荒气息的风也未能改变这种习俗,反而与之同化。清朝顺治、康熙两代皇帝均颁下禁止缠足的诏书,却毫无成效。虽然在中外历史上都有盛行一时的变态美学,比如西方

17、18世纪流行的束腰,但像裹脚这样长时间、大规模的群体性行为实属罕见。这种性变态文化在中国封建社会经过近一千年的滋养,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理论体系、价值衡量和评判标准,成为与中国古代文化息息相关的一部分,同样也微妙地折射出中国古代审美文化的变形和扭曲、挑逗、隐晦的性暗示。在传统的中国古代文化中,性作为一种禁忌和隐私存在,长期以来,对于性的压抑和需要爆发的愿望共同交织,形成了含有大量试探、暗示和调情的性文化,在压抑的过程中,这种含蓄的性文化逐渐被扭曲,从而导致了性变态文化的出现。其中,“三寸金莲”即是性变态文化中性暗示的一大代表。在中国古代,身体只能遮蔽,不能显现。”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作的《菩萨蛮》是第一首专咏缠足的词,“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从这首词可以看到:中国文化中的女性的身体已经被象征化了,并表现为一种暗示的关系,罗袜、弓鞋等紧贴着肉体的织物被赋予性的含义,成为身体的替代。可以看出中国传统文化中,“三寸金莲”成为女性身体的无比神秘的隐私与暗示。

缠足诞生于男权主义社会,其产生原因与男性对女性的要求息息相关,从表面上来看,女性缠足是“女为悦己者容”,用迎合男性审美的行为来获取男性对自己的肯定,而更深层次来说,表现出当时社会的男性主体身份的成熟和女性客体地位的确认。自缠足始,女性手不能提、肩不能挑,连走路距离稍长一点都会疼痛难忍,彻底沦为男性的附庸存在,其价值必须由男性来进行判定。缠足的初始目的本是借以表现凌空回旋如仙如幻的特殊舞蹈,没想日后却成为剥夺中国女性舞蹈和跳跃的罪魁。宋代要求妇女三从四德,深处闺中,谨守闺范,缠足很快被发现是推行女教的很好手段。渐渐,缠足成为财富、权势和荣耀的象征,因为只有无需从事劳作的富贵家庭的女子才有条件拥有一双傲人的小脚。清人鼓词中有“小姐下楼格登登,丫头下楼扑通通。同是一般裙钗女,为何脚步两样声?”久而久之,缠足成为合乎情理的社会生活习俗,甚至被整个社会所认同,成为“国粹”。这个过程体现出女性地位的逐渐降低和男权主义的膨胀,通过缠足这一方式,男性得以将女性禁锢在家中“相夫教子”,从而满足了自身掌控一切的欲望。考证女子缠足的出处,不管是南唐李后主、齐东昏侯还是杨玉环,总脱不开宠妃对君王以邀宠为目的的献媚讨好。现在公认缠足始于五代南唐李后主,他的宠妃窅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台上嗣嗣起舞,李后主看后十分喜欢,称其有凌云之态。发展到后来,缠足所带来的所谓“弱柳扶风之态” ,女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弱不禁风,在男人看来风情万种,婀娜风姿,女子走动时“香汗细细,娇喘微微”,更是极大地符合了传统审美观中对于女子的定位。以征服者定位的男性在面对女

性这种软玉温香、娇弱可人的姿态时,能够最大限度的享受到征服的快感以及尽在掌握之中的病态的满足感。

当一种习俗有了文人墨客的参与之后,便渐渐成为一种文化现象,进而影响到群体审美意识,而在封建时代,文人心态即是当时男性心态的最高代表。封建时期士大夫对于缠足不懈歌咏,视女人如玩物,病态审美,赏玩小脚成为癖好。男性在亵玩女性小脚时的心态,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赏玩者的态度对待价而沽的商品的态度。缠足文化中有男权主义的深深浸透,还在于缠足的另一个作用,即是女子守贞。《女儿经》明确教导人们之所以要缠足,“不是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门外”。在这种意义下,女性完全丧失了作为“人”的基本权利,而是会走动的玩具,提供生育能力的繁衍机器,是男性玩弄于股掌之间的花瓶。缠足危害之大,不仅损害了二亿女子,近全国一半人口的健康,也不利于子孙后代的发育成长。上亿的女子由于腿足不便,被幽禁在家庭之内,难以走出家门,不可能使自身获得解放。使中国人蒙羞的“东亚病夫”,社会的积贫积弱,莫不与缠足有关。而国人对此种陋习的麻木不仁使人触目惊心。

缠足的废止是一个十分艰难的过程。晚清以后,在太平天国和此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的情况下,新生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走上政治舞台,发起并参与了反缠足运动。它实际上是以反缠足为切入点的一次思想解放运动,真正意义上的废止缠足在这一时期还远没有到来,但这种强调妇女是中国重要的一部分、平等对待妇女的思想开始深入人心。正是因为有了这个基础,民国初以后,缠足现象才逐渐在城市中消灭。而真正意义上的放足,是到新中国成立后,在土改和民主运动中才得到实现的。缠足与放足,显示的是中国妇女社会生活的轨迹。 1911年10月19日,辛亥起义成功后的第九天,湖北军政府即发布妇女放足的通告。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立即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恶习流传,历千百岁,害家凶国,莫此为甚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力倡男女平等、保障妇女权益。1952年5月2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禁止妇女缠足的通令》,全省掀起了放足和禁止缠足的运动高潮。自此,流行千百年的缠足恶习终被废止。通过规模宏大的群众运动,妇女在政治、 经济、 文化教育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均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她们以崭新的姿态站立起来,成为国家的主人。

电视机的变迁教案范文第5篇

场潜力强化关系 激活潜力 通过社会化媒体发展新

客户,转化老客户

健全内容更新机制,突

出重点,打造核心竞争力

电视机的变迁教案范文第6篇

------2010年寒假社会实践总结

2010年2月15姓名:刘云凤

系部:药学系

班级:07级药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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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响应团委关于“就近到农村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了解新农村建设的变化,搜寻新农村民俗文化”的号召,我在2010年寒假以“农村结婚风俗的变迁”为主题走访了一些对此比较了解的人,有年近八十的老奶奶,有年近六旬的伯伯,还有年近四十的婶婶,以及亲身参加过她的婚礼的同学。从他们的叙述中了解到了结婚风俗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时代的变迁,见证了社会生活的天翻地覆。

农村的风俗,是一种民间文化的载体,它为我们更好的了解农村的现象,更好的了解农民提供了一种途径,为建设和谐新农村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可是由于文化水平的限制,懂得这些风俗的人们,无法用文字将它保存;想把这些风俗记录下来的人却又不是很懂得农村的风俗。这就需要我们更多的人去关注这些无形的文化,去了解这些文化。用文字将它记录,用网络将它传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有责任有义务为社会去做一些事情,做一些事实在在的事情。

调查内容记录

1、50年代的农村结婚风俗 讲述人:七十七岁的一位老奶奶

他们那个时候是在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生活水平普遍比较低下,在这种情况下,就把结婚生子过日子当做是人生的头等大事了。十五岁的姑娘在媒人的说和下就要出嫁了,也没有什么彩礼,给做两身粗布衣服就很满足了,当然嫁妆也就免了。结婚当天,新娘坐着马车在新郎和迎亲队伍的陪同下来到了自己的新家。新郎家就用大锅菜(这是我们这特有的习俗,持续了近半个世纪。大锅菜是由白菜、粉条、豆腐、丸子加上其他佐料在非常大的锅里炖出来的)和馒头来招待亲朋好友,在那个年代,这些都是上好的吃食,一般只有在人生大事上可以吃得到,所以不管多穷,即使借债也要准备上一顿,这样才有面子,毕竟是一生就这么一次啦。

2、七十年代的农村结婚风俗 讲述人:一位五十九岁的老伯伯

七十年代的时候正处在农村公社的时候,大家一起吃饭一起给村里干活,年末的时候村里给大家分钱,一个人一年也就分20元,这还是年轻力壮天天出勤的人才能挣到的,不过那时的钱也值钱。他们结婚一般是在二十岁,由于生活条件有所改善所以还是给女方彩礼了:200元钱,“四件礼”(袜子、围巾、鞋、一块花布)。当时由于女方家太穷

3 了,200元用来还债了,所以还是没有嫁妆陪送。 结婚当天的迎亲队伍已经不再用马车了,他们换成了自行车,浩浩荡荡十几个人都骑着自行车去迎亲了,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没有放鞭炮。此时还是大锅菜和馒头来招待亲朋好友,依然需要借债来完成这人生大事。客人送礼一般都是两毛一张的字画,关系好点的送一挂鞭炮。

那时候有个农村叫“大寨”,农业生产搞得非常好,所以就兴起了一股“农业学大寨”的风潮。结婚一切从简,大家进行集体婚礼,在沟地里以修地这种方式举行结婚仪式,此时如果有彩礼也是一把铁锹之类的农用工具。特殊的时期,特殊的婚礼。

3、九十年代的农村结婚风俗 讲述人:一位近四十的婶婶

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随着土地责任制的的施行,农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此时的婚礼开始办的红红火火。谁家要是结婚,全村人都知道,因为他们会安一个大喇叭,连着唱三天的经典戏曲。这时候的彩礼是800元,另外还有缝纫机,自行车,洗衣机,称为“三大件”。此时的彩礼也显得颇为丰厚了,是一台彩色电视机。迎亲的队伍仍然是浩浩荡荡的自行车队,招待亲朋好友的依然是大锅菜加馒头。

此时亲朋好友送礼都是被面和二十元钱。

4、2010年的农村结婚风俗 讲述人:24岁的一个准新娘

现在开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了,农民不用交公粮了,还有农业补助,六十岁以上的老人还有养老补助。生活水平的大步提高,使结婚也

4 变得喜气的很多。由于晚婚晚育的大力提倡,以及年轻人有更多自己的追求,好多人已经不再那么早走进婚姻了。

以前24岁结婚都是好晚的,现在却司空见惯了。两万二的彩礼,陪送的嫁妆有:空调、电脑、洗衣机、电动车。迎亲的队伍不再是马车、自行车而是成排结队的小轿车。招待亲朋好友的依然没有变还是大锅菜和馒头,但是此时已经不用再借债了,另外还会炒几个盘子(鸡块、鱼和几个凉菜)。仍然有大喇叭在放歌,但是已经不再是经典戏曲了,而是流行歌曲。亲朋好友送礼也都是50、60元,关系好会给110元。

以上都是几十年来结婚的变化,具体的成婚程序和礼俗多少年来大致都没有多大变化:

一、提亲与换帖

即男家委托媒人到女方家提亲,若女方同意议婚,则男家再去女家求婚,俗称“说媒”。现在好多是自由恋爱,也就是走走形式。如果双方都同意,男女两家就各办庚贴。庚贴有用红纸做的,上写成婚子女的姓名、年庚、三代、籍贯、俗称“四庚贴”,以后双方交换。

二、换贴

男女双方的婚事说定后,要举行一次换贴,换贴的日期要选吉日进行。男女先遣媒人向女方议聘。男方将议订聘金和新郎的庚贴放入小匣子内,并用红布或红绫将小匣包裹,连同彩礼(包括钱币、衣物、食品),由媒人送到女方家。女家收下聘金、彩礼和男方的庚贴后,女方出将庚贴放入原匣内,连同回送的衣着嫁妆喜果等由媒人转交男家,这一

5 程序叫做换贴。

现在则是两家人坐到一起吃一顿饭,商量一下结婚的具体事宜,也算是“订婚”。

三、过大礼

这是男女两家缔结婚约后,男方将聘礼送往女家的礼仪。送过彩礼的婚约才算正式生效。旧时一般男家要给女家100200块现洋,衣料、手镯、戒指等礼品。结婚前还要“抬食箩”(用三层长方形的木板成的架子),至少要送三架食箩,上面堆放着大米、挂面、馒头、猪肉等,由数人送抬着到女家。现在人流行着“抬食箩”的风俗,但是一切从简,只是男方给女方一些麦子而已。

四、婚礼筹备

成婚前要选择成婚日,选后好,男家备好礼物和衣料,红柬贴上写明迎亲日期要媒人转交女家,通知亲友婚礼日期。并开始清整院落,粉刷、布置新房。新房内挂上喜画,有麒麟送子、五子登科等。窗花,常有喜鹊登梅、鸳鸯戏水、双飞燕子、并蒂莲子等。家中遍贴喜联和红“喜”字。喜联多用“百年合好”、“白头偕老”等。女家收到男方红柬贴后开始置办嫁妆,迎请眷属,邀请男女还客。家族长辈请出

阁闺女吃“离娘面”。

五、成亲

成婚那天,是男家大喜之日,房前屋后,院里院外,都以清水泼地,打扫得一尘不染。门前悬挂红灯,院子里,房檐下挂满了亲友们送来的喜幛、衣料、被面,处处呈现出一

6 片热烈欢乐的景象。迎娶时鸣放鞭炮,到了女家门前,女家故意事先将男方人“拒之门外”,待男方将“过门礼”从门缝塞进去方才开门迎接。

这时候,新郎要找新娘事先藏好的鞋子,并且亲自给新娘穿上鞋子,才让把新娘接走。新娘胸前挂一镜子,以“避“凶光。

还要由女方的嫂子或婶婶拿着扫帚和镜子围着轿车转一圈,意思是扫除一切污秽,照出一切不吉祥的事物。

新娘娶回时,要绕村串庄,不准许走原路,谓之不走回头路。一路上爆竹声声,好不热闹。轿车至男家停在门口,新娘由伴娘搀扶出轿。新娘扯彩进门之后,先从火盆上跨过。象征婚后日子“火火爆爆”。这时由事先请来的德高望得的人作傧相(司仪),主持婚礼仪式。 由于大家观念的更新,拜天地也成了一种简短的形式: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送入洞房。新年就被大家簇拥着走进新房。 未入洞房前,必请一位父母双全、丈夫健在的妇女到新房中为新郎新娘安放被褥。并将一把五色粮撒到褥下,赶个五谷丰登的吉利。床头下放几颗红枣,意思是早(枣)生贵子。枕下放几粒花生,意思是男孩女孩“花”插着“生”。

中午会给新娘单独做饭吃,挂面煮鸡蛋,故意把鸡蛋煮的不熟,然后新娘吃时,问她:“生不生?”

闹洞房的习俗由来已久,家家户都认为来自己家闹洞房的人越多越好,人越多越显出自己的体面和光荣。大家会让新婚夫妇喝交杯酒以及抢苹果之类的。晚上,还有人潜伏洞房窗上窃听新郎新娘说私房话,俗称“听房”。倘若雨、雪天没有肯去,母亲便将一把扫帚轻轻靠在窗

7 下完成“听房”这一仪式。

这一天,男家娶亲回来,除招待本家亲友外,还要热心地招待女家来客,并展示嫁妆,即由女方长辈代表将各亲友赏送之物一一唱明展示,交付男方代表接受,俗称“摆桌”。此时,有好事的子侄辈,给新郎母亲或婶、嫂脸上抹黑,以逗笑取乐。

六、婚礼后礼俗

第二天,新娘与亲族辈礼见,拜祖、上坟后,女家率亲戚到男家认亲,接回新夫妇,谓之“回妆”俗称“回面”,对新郎以好餐相待。好事的大兄嫂、小姨子常在饺子内包以辣椒等物,以耍笑新郎。当天返回男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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