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稳定就业证明
成都限购稳定就业证明(精选5篇)
成都限购稳定就业证明 第1篇
职工稳定就业证明
兹证明(购房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购房人身份证号码)系我单位员工,且在我单位位于(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办公地点连续工作(时间)以上。如证明失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成都限购稳定就业证明 第2篇
姓名:
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工作人员,该同志自
年
月
日起,在我单位连续稳定工作至今,工资发放方式为打折。
如证明失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特此证明
职工稳定就业证明 第3篇
兹证明 系我单位职工,且在我单位位于(成都市和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办公地点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如证明失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用于商品房住房限购审查)
职工稳定就业证明(上传) 第4篇
兹证明**(身份证号: *******)系我单位员工,且在我单位***位于(******)的办公地点稳定就业。如证明失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用于住房限购审查)
单位行政公章
购房准备资料和稳定就业证明 第5篇
1.登记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2.登记购房人的资信证明,包括:
(1)按揭方式购房的征信报告。拟采取按揭方式登记购房的,登记购房人及其配偶可自行登录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查询打印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就近至成都市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网点,通过柜台或自助机查询打印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的报告时间在6 个月(含)以内的,本公司在资格核验时限内均予以受理。登记购房人及其配偶应对本人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原件或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2)核验之日前1 个月内的家庭成员银行存单或账号交易明细等(不高于意向房源首付款,首付款按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确定,最终以按揭银行审定的结果为准);
3.如登记购房人委托他人提交相关核验资料的,需核验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5.登记购房人的户籍证明或登记购房人社保缴纳明细、稳定 就业证明(加盖就业单位公章原件);
稳定就业证明
成都市温江区房产管理局:
兹有XXX(姓名),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系我 单位工作人员,该职工自XXXX 年X 月X 日起至今在我单位位于成都 市XX 区XX 路/街XX 号(办公地址)的办公地点连续稳定工作。如证明失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证明。
本公司营业执照信息 名称: 住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此证明仅用于该工作人员购买住房进行限购审查)
成都限购稳定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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