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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培训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出口退税培训范文(精选6篇)

出口退税培训 第1篇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软件操作培训资料

一、准备工作

1、下载并安装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

① 下载软件地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方式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出口货物退(免)申报模块登录到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中下载。

② 安装:双击下载软件,可按“下一步”直到完成安装。

2、系统配置

① 双击桌面上“进出口生产企业申报系统.exe”快捷键 ② 初始用户代码和用户密码没有,可直接点接“登录” ③ 按提示输入企业基本信息

④ 点击菜单栏下“生产企业退税申报系统6.3版” ⑤ 输入用户名sa 密码没有 ⑥ 修改

模块中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注:企业代码为海关10位数代码;分类管理代码为c类。

3、代码库升级

①从省局出口退税网上申报下载新的商品代码库,并进行解压缩

②功能模块:系统维护 代码维护 海关商品码 点击:“代码读入” 选择解压出来数据库cmcode.dbf 待代码读入后,点击“自用商品”选择“当前条件下所有记录” 功能模块:系统维护 系统配置 系统配置设置与③功能模块:系统维护 代码维护 标准海关商品码 点击:“代码读入” 选择解压出来数据库stdcm.dbf

4、系统升级

如有更高版本号软件时每户企业需及时进行升级。① 将老版本数据进行备份

功能模块:系统维护 系统数据备份(注意:数据备份好的路径)② 卸载老版本

功能模块:控制面板 添加/删除程序 ③ 下载新版本软件:下载地址同上 ④ 安装新版本软件 ⑤ 新版本软件进行系统配置

功能模块:系统维护 系统配置 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

⑥ 将老系统数据导入到新系统

功能模块:系统维护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二、企业退税预申报、正式申报、纳税申报流程

退税预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

退税正式申报

三、操作流程 步骤一:基础数据采集

1、当月出口数据录入:

功能模块:基础数据采集 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注意事项:

(1)序号:为流水号,每输入

2、收齐前期单证数据录入:

功能模块:基础数据采集 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

步骤二:数据一致性检查

功能模块:申报数据处理 数据一致性检查 对检查发现错误数据在数据采集中进行修改。步骤三: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功能模块:免抵退税申报 生成明细数据

步骤四:压缩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功能模块:压缩 预审文件压缩

注:选择压缩目录要正确路径,并注意且记下压缩好文件存放目录 步骤五:上传压缩文件预审 功能模块:文件上传 注:正确选择压缩好文件上传

步骤六:下载反馈预审文件并读入申报系统

下载反馈文件并进行解压缩并存放在某个指定目录下。再在申报系统中

功能模块:反馈信息处理 税务机关数据读入

步骤七: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

功能模块:反馈信息处理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 注:查询预审疑点和出口信息不齐情况,并根据查询情况核实有无要修改和改正数据。

步骤八:撤消已申报数据

功能模块:申报数据处理 撤消已申报数据

步骤九:修改数据

对反馈信息查询中需要改正数据在“基础数据采集”菜单栏相关模块中进行修改。

步骤十:对有数据修改并需要重新预审的要进行此步骤操作,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再上传预审,直到数据正确为止。无需数据修改的则不需进行此步骤操作可直接到步骤十一进行操作。步骤十一: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功能模块:反馈信息处理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步骤十二:数据一致性检查 步骤十三: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功能模块:免抵退申报数据 生成明细数据

步骤十四:打印“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并按表上的出口额*征退税率之差”做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会计处理。

步骤十四:增值税纳税申报

按会计帐户填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进行纳税申报。步骤十五: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 功能模块:基础数据采集 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

步骤十六: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功能模块:基础数据采集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注:点击增加,并在表中空白处点击,报表自动生成。步骤十七:数据一致性检查

对发现错误数据需在基础数据采集中进行修改。步骤十八: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功能模块:免抵退申报数据 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步骤十九:打印申报表

功能模块:免抵退申报数据 打印申报表 需打印报表有(一式三份):

①、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

②、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

③、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信息齐全明细表 ④、出口货物前期单证收齐并且齐全信息收齐明细表 步骤二十:压缩并上传明细表与总表数据 步骤二十一:正式申报

功能模块:文件上传 登录浙江省进出口网上申报 点击正式申报上传明细和总表压缩数据。

代码库升级办法: 安装说明:

第一步:点击“下载”。

第二步:弹出“文件下载对话框”,点击“保存”按钮,选择另存为的文件的路径并“保存”。

第三步:成功保存后,进行解压。

注*解压路径一定要存放在磁盘的根目录下。(一定不要解压到桌面上,否则无法成功导入)。

第四步:打开申报系统,在“系统维护”菜单→“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代码读入”→选择解压后文件:CMCODE.DBF,在“系统维护”菜单→“代码维护”→“标准海关商品码”→“代码读入”→选择解压后文件:STDCM.DBF文件。

第五步:系统提示:确实要更新版本?选择“是”。

第六步:系统提示:是否要清空代码库?选择“是”。

第七步:系统提示:确认读入?选择“是”。

第八步:点击“自用商品”→“设置自用代码”→“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记录”→“设为自用代码”

第九步:选择“退出”即可。

税率库版本:CMCODE20070301A

请企业自行下载,导入到申报系统即可。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审核系统操作需要注意的事项

1、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包括外贸、生产企业)技术支持电话:0411-85865678-810,803

2、出口换汇汇率(中间价):以每月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10月份后有可能在出口退税管理辅助软件上公布)中公布的汇率为准。

3、报关单、核销单电子信息到税务机关时间。

(1)、报关单电子信息到税务机关时间:为报关单电子数据提交后第二天。

(2)、核销单电子信息到税务机关时间:为核销单核销后次月6日左右到税务机关。

请每企业自行根据各电子信息到达时间,设置“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模块中单证收齐数据。

4、申报系统数据不能恢复处理办法:

(1)审核系统—管理服务—企业退税情况查询模块中导出审核反馈信息

(2)申报系统—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税务反馈信息处理

5、修改报关单、核销单号码方法:在基础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中修改

6、对提示收齐单证标志不一致修改:先对原数据进行冲减(冲减时原收齐单证按收齐进行冲减,未收齐的按未收齐冲减),再录入正确数据。

7、加快退税单证收齐和电子信息传递速度方法

(1)、报关单电子信息:请各出口企业收到纸质报关单立即到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行提交,提交后两天时间会传递国税部门。(2)、核销单电子信息:请各出口企业收到纸质核销单立即到中国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进行提交,等外汇汇到专业银行后及时提交到外管局,估计1个星期时间左右及时到外管局核销。

(3)、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到市国税时间为认证隔一个月(如:6月份认证,交叉稽核相符信息为8月份到市局)。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早开具早认证。

8、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操作,认真输入数据并核对数据,确保每数据输入准确无误。

9、从9月份起在申报、审核系统中原退税计算方法为免抵的改为免抵退方法。

10、商品代码库中无此商品码:预反馈中出现这种问题到申报系统系统维护—海关商品码中进行查询。(产生原因是海关使用商品代码库与我们申报系统不同版本造成)

11、讲解电子传输系统运用(只适用于审核人员)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会计核算

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等科目。其会计处理如下: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

(2)计算出“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的会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计算出“应退税额”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计算出“免抵税额”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退税款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 注:(1)第一、第二笔会计分录入帐日间为:当月出口当月入账(月底出口的不能准确确定是本月出口还是下月出口的,可延到下月入账)。同时将本月入账的出口数据输入到申报系统。

(2)第二笔会计分录记账金额:以申报系统中《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上的出口销售额*征退税率之差的合计数额为准。

(3)第三、第四笔会计分录入账时间、金额为:以月底收到《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表》上的退税额、免抵额入账。(4)第五笔会计分录入账时间:以收到退税款时入账。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税会计核算

1、出口销售收入实现时

借:应收外汇账款-美元 -人民币

贷:自营出口销售收入-人民币

2、收到进项增值税发票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等

3、将进项金额按*征退税率之差转入成本

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按进项金额*征退税率之差入账)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申报出口退税

借:应收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出口退税

103f 2.进行退税申报系统的系统设置

打开桌面上的“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7.0版”,用户名输入sa,密码为空,确定。准备录几月份的出口数据,所属期就输入几月份,例如当前月份200611。

新安装的申报系统,首先要进行企业信息设置。点菜单“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点“修改”按钮,必须修改的内容有:

企业代码:根据海关签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上编号确定,录入企业的海关企业代码(10位数)。如果企业海关代码发生变更,请及时与进出口税收管理科联系,做好相应的变更手续。纳税人识别号:根据国税局签发的《税务登记证》的编号确定,录入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15位数)。

技术监督局码:技术监督证书号码,即纳税人识别号后9位。用户名称:根据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录入。如果企业全称超过15个中文时,企业只须录入企业名称中前15位数。地址:根据企业详细厂址填写。

邮编、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地址根据企业真实情况填写即可。

退税登记证号:录入《出口退税认定表》上的11位退税登记证号。退税登记日期:《出口退税认定表》上签发的日期录入。纳税人类别:一般纳税人就录入“1”

计税计算方法: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享受退税待遇,并且进项税额只能是作留抵,该栏应录入为“4”。(自第一笔出口一年以上,以报关单中报关离境日期为准,满12个月,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自第13个月起,采用“免抵退”计税方法,须到退税机关申请修改配置)

进料计算方法:所有企业该栏录入“2”(购进法)。分类管理代码:所有企业该栏录入“B”。税务机关代码:所有企业该栏录入“110108”。

税务机关名称:所有企业该栏录入“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检查无误后,点“保存”按钮。修改完毕,点“退出”按钮,系统重新进入。

3.录入退税申报数据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备案当月,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点“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点“增加”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

料件进口当月,在退税申报系统中,点“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 “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录入”,点“增加”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

“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录入申报期当期发生的且做帐务处理的所有出口明细。(无进料加工的企业从此步做起。)点“增加”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明细数据采集”—“收齐出口单证明细录入”,将前期单证不齐本期做收齐的处理。点“修改”按钮,录完点“保存”按钮。

4.生成预申报数据 首先要建立四个文件夹:

YSH---生成预申报数据

FK---下载反馈文件 MX---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HZ---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向导”第三步 “免抵退税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根据提示修改录入数据,直至没有错误。

“向导”第三步 “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确定后,浏览选择YSH文件夹,确定生成预申报数据。

5.网上预申报和查看预审反馈 登录“出口退税网”,点“数据申报”,选择“申报所属期”,点“下一步”,浏览选择YSH的上一级文件夹,点“上传”按钮,稍后系统提示数据申报成功。

一般当天上午申报后,下午就能查看反馈文件。点“数据管理”,如果此批数据状态为“已反馈”,则点开后,点“查看内容”,可以看到本批数据的疑点。

根据疑点描述,返回申报系统修改数据后重新预申报,直至没有疑点。点开“已反馈”,点“反馈文件下载”,浏览选择事前建好的FK文件夹,保存反馈文件。

6.读入预审反馈,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向导”第四步 “预审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浏览选择FK文件夹,读入反馈信息。

“向导”第四步 “预审反馈疑点调整”—“撤销已申报数据”,确定。

“向导”第四步 “预审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点“是”。

“向导”第五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数据一致性检查”,有问题需要再修改。

“向导”第五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点“确定”,浏览选择MX文件夹,生成明细申报。7.录入单证备案数据

在申报系统中,点“基础数据采集” —“企业经营情况”—“出口货物单证备案目录录入”,点“增加”按钮,根据相关单证的编号,录入此批出口的单证备案数据。

(相关政策规定请查看出口退税网“最新政策”中,2006-01-06发布的“京国税发[2006]4号”文件和2006-10-27 发布的“国税函[2006]904号”文件。)

8.录入汇总申报数据

“向导”第六步 “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无进料加工的企业无此步骤)

“向导”第八步 “增值税申报表数据录入”(零申报从此步骤开始)。按“增加”按钮,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保存。

“向导”第九步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按“增加”按钮,所有栏次即可自动生成,无须手工录入,保存。

“向导”第十步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根据提示 103f 修改,直至没有错误。

9.打印正式申报报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向导”第十步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打印申报报表”,单证齐全打印的报表为:

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 一式三份,3.“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 一式三份,4.“出口货物当期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明细表” 一式份; 若有前期收齐的明细还要打印

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前期单证收齐)” 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前期单证收齐并且信息收齐明细表” 一式三份。单证不齐打印的报表为:

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一式三份,3.“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明细)”一式三份。零申报打印的报表为:

1.“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一式三份,2.“出口货物免、抵、退申报汇总表附表”一式三份。进料加工还要打印: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一式三份,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式三份,3.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一式三份。

“向导”第十步 “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点“确定”,浏览选择HZ文件夹,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10.网上正式申报或零申报

登录“出口退税网”,点“数据申报”,选择“申报所属期”,“正式申报”或“零申报”,点“下一步”,浏览选择MX和HZ的上一级文件夹,点“上传”按钮,稍后系统提示数据申报成功。

11.准备退税申报资料,到退税机关正式申报退税

1、单证齐全时报送的资料(一)企业申报软盘,(二)打印出的报表,(三)所属期已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原件(加盖征税所公章),(四)原始凭证,装订顺序为:

1)封面(A4牛皮压花纸)

2)经征税部门审核签章的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4)加盖企业签章的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专用发票(出口专用)和形式发票(内资企业仅装订形式发票外商投资企业两项均要装订)5)银行结汇水单(仅限于按日结汇企业)

6)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7)运输费、保险费、佣金等原始凭证或单据的复印件(仅限于CIF价报关出口的货物)

8)外销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有进料加工业务的企业还应装订

10)加盖退税部门签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料件申报明细表 11)加盖退税部门签章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12)有委托代理出口业务的企业还应装订 13)代理出口货物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14)加盖退税部门签章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15)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 16)封底(A4牛皮压花纸)

2、单证不齐及零申报时报送的资料(一)企业申报软盘,(二)打印出的报表,(三)所属期已申报的增值税申报表原件主表及附表1-4(加盖征税所公章)。封底(专用纸)

12.税款的退还(注:目前此功能只适用于海淀企业)

税务局得到退税的批复之后,会将数据上传到税网,同时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

企业看到后,可以到“数据管理”—“退税批复”栏目中查看。点击某条批复的数据,显示注意事项。点击“下一步”,会显示“出口货物税收退还申请书”的内容,企业应仔细核对开户行与帐号是否准确,打印3份。

根据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打印出的表单中盖章,交到退税科,由退税机关办理退库。

13.查看退税科最新通知和最新政策

登录出口退税网,点“通知公告”,可以查看退税科发布的最新通知。点“最新政策”,可以查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出口退税政策规定。

如有问题,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功能,给退税科或税讯公司发送邮件。另外,可以通过“在线交流”论坛,讨论相关退税中遇到的问题。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的一般步骤:

新办企业安装申报系统后,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一般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明细数据采集; 第二步免抵退税预申报; 第三步预审反馈疑点调整; 第四步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第五步纳税申报;

第六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第七步免抵退汇总表数据采集; 第八步免抵退正式申报。

新用户或对相关业务不是很熟悉可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逐步完成当月退税申报。

(一)系统维护 初次运行系统,需以系统管理员身份sa(小写)进入系统,不要输入密码。

首先进行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基础工作,对于新安装申报系统的用户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才能进行出口业务的录入申报。

新安装用户进入系统必须进行系统初始化、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三个菜单操作。

1、系统初始化

系统初始化是在系统第一次使用时或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清空所有数据记录时,可选择此项操作,清除标准代码表以外的所有实用数据。由于该项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全部实用数据,所以只有管理员有此操作权限,其他用户没有此操作权限。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是将出口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称、纳税人类别、计税计算方法等内容录入系统,进料加工计算方法选“2”购进扣税法,不按月计算退税的新办出? 103f 谄笠导扑胺椒ㄎ ?”免抵,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企业计税方法为选“1”免抵退,分类管理代码选“C”。

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设置系统备份路径(建议备份到有E盘或其他盘)、网络数据路径、申报地址等申报报参数。

4、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该菜单可以增加新的操作人和修改、删除原操作人及口令。增加新用户必须以管理员身分(sa)进入系统,用户名:进入系统时要求输入的用户名,可以是英文字母或数字、汉字、最长为8个字符。操作人姓名:录入对应操作人的真实姓名;操作人级别,0为系统管理员,1为主管负责人,2为一般操作人。日常操作中用要求以一般用户身分登录。用户口令设置:以“管理员身份”进入该模块后,可以看到所有用户,也可以添加修改用户资料,一般用户只能对口令进行修改。

5、数据优化。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停电和其他非正常原因引起申报系统出错,可执行此功能重新建立各种数据库索引。

6、系统备份。用户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备份默认路径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备份路径可以更改,系统不能备份在安装目录下。

7、系统数据导入。当系统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时候,通过选择“系统数据导入”可恢复到上次备份的数据。

(二)基础数据采集 录入有关项目说明:

所属期,由4位年份码加2位月份码构成; 序号,4位流水号按月编; 记销售日期:记出口销售帐日期

所属期标识:默认出口销售记帐日期,按出口离岸年份填列。进料登记册号: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填写进料加工海关登记册号码,属于一般贸易的些栏为空。

原币汇率,100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 美元汇率,100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 单证不齐标志:缺报关单填B,缺核销单填H,缺代理证明填D,缺报关单、缺核销单与缺代理证明不能同时填列。录入时根据右下方数据项目说明填写。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料加登记手册、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单据资料进行明细录入。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出口企业应按进料加工手册号,根据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将进料加工有关数据录入申报系统中。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出口企业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将本月进口的料件及时入帐,并根据进口报关单等资料将进口情况录入该模块,录入时系统自动检测进料加工手册是否登记,若已登记可录入其他字段,否则无法继续录入操作。

3、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企业须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有关核销手续,录入核销信息后,申报系统对整本手册的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出具手册核销后的证明,调整“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登记、免税证明的出具及核销按所属期生成有关明细表,每月只能申报一次。

4、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按出口发票输入当期出口的明细情况,包括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免抵退销售额、免抵退税额等按所属年份区别。对调整上出口销售所属期标识按上填,一般所属期标识按出口日期填列。系统按不同年份打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信息不齐标志、单证收齐年月、单证收齐标志、在审核标志反馈信息处理后自动产生,录入完毕后按“序号重排”进行序号重排。

5、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退关,原出口发票号、申报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等有关数据录入有误或出口货物逾期未收齐单证需进行补税处理等要在当期进行负数冲减时的可执行此功能,冲减原申报记录,并将正确的申报数据在当期出口货物明细申报中录入。在索引窗口找到要冲减的相关记录,点击“冲减出口”,冲减所属期为当期申报年月,系统默认单证收齐再做冲减,单证未收齐冲减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代理证明号码不显示。

6、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申报:该菜单的功能主要是根据有关当期收齐单证,将相关记录从前期出口货物明细表转到单证收齐出口货物明细表,出口企业应先对纸质核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修改或批量接单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如原申报出口发票号、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等无误点击修改,录入相关数据,原申报报关单号、核销单号错误可在此模块修改,一般只要录入收齐单证所属期、序号、单证收齐标识,录入单证收齐标识点击会跳出原报关单、核销单号。同一张报关单或代理证明有多条记录可通过批量接单将多条记录同时收齐。录入有误或经预审未通过的,可点击右上角的撤销接单,将其转为未收齐的单证。

7、免税出口货物明细录入。出口免税货物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录入该模块。

8、间接出口货物明细录入。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深结转实行用免税,根据间接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间接出口购买方提供的资料进录入进料加工深结转有关项目。

9、来料加工出口明细录入。根据来料加工手册、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出口发票等相关资料录入,生成出口免税收入。

10、纳税申报相关数据录入。根据已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填列,进项税合计按纳税申报表12栏减14栏填列,其他与纳税申报表一致,免抵退应退税额根据上期? 103f 獾滞嘶阕鼙碇械挠ν怂岸钭远缬胨拔窕厣笈环σ耘际既搿?

11、免抵退汇总申报表录入。输入所属月份,点击自动产生有关汇总数据,与明细表相关数据核对无误确认本月汇总申报数据。操作有误汇总表产生数据会出错。

12、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

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委托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由于遗失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可以到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受托企业在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时,需提供委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本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填入已冲减免抵退,以前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额,填入已补缴增值税额。

开具代理证明申请。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申报办理“免、抵、退”税。

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

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应录入补办核销单的相关内容,生成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补办证明。

(三)免抵退税预申报

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明细数据录入完成后,就可以生成预申报数据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前应先做数据一致性检查,对出现错误提示要仔细查找出错原因并进行修改,但对一些由于报关单、核销单未收齐、录全而产生的疑点可不予调整,如:(1)出口报关单号不足12位;(2)出口报关单包含非数字项;(3)出口报关单号第10位不为零。一致性检查完成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当月明细申报数据,明细申报数据有10个明细表组成。如果出现申报数据列表都是0条记录,一种情况是当月企业没有发生进出口业务做零申报,另一种情况是所属期录入错误引起的。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确选择申报数据存放路径(建议按申报年月+mx作为明细申报文件夹路径),即可将明细数据生成到软盘中。

办理预申报。企业拿已生成好的软盘或通过网上到主管退税机关做预申报(申报),税务机关经预审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企业。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将税务机关审核疑点反馈情况表、出口信息不齐情况表、免抵退税汇总调整表读入到系统中。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通过该模块可以查询到预审疑点反馈情况和出口信息不齐情况,出口企业应先进入申报数据处理模块,点击[撤消已申报数据],将申报数据转到数据采集区,根据不同情况作分别处理。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

对出口信息不齐的处理。对于系统提示“信息不齐标志为B或D”的申报数据,首先查看是否因为报关单号和代理证明号录入是否错误,如果不是,应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报关单信息是否已“报送”。如属上述二种情况的在基础数据采集中修改、电子口岸中进行报送后,并在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识下点击[信息不齐]再按提示将信息不齐标识设为“空”,当期免抵退申报表中会产生相应的免抵退税额。

一般性逻辑性错误,是由于企业录入过程中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错误,如果是,就进入“基础数据采集”模块进行修改,该错误也有可能不是真正的错误而属于正常情况时,就无需调整。例如预审疑点:“海关离岸价超过海关电子信息金额的2%时”,如离岸价确实无输入错误的可以不予理会。

撤销预申报数据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用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不齐数据更新出口货物明细表中的信息不齐标志。用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更新本系统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

(四)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1、模拟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汇总申报前,必须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就可以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录入所属期后系统会根据明细记录自动计算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业务采用“购进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分为日常证明和核销证明。日常证明在进料加工货物购进的当月就可开具,根据核销后的进料加工手册开具核销证明

2、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经预审无误后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明细申报数据包括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表、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表、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表、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来料加工出口明细表、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收到退税款明细表。

3、生成免抵退税汇总表。把前面 103f 几个步骤采集的数据采集汇总后,根据已设置申报标识的各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汇总申报表该步骤必须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之后进行。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键录入所属年月按回车,汇总表中的所有数据会自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免抵退汇总附表。在生产企业申报系统5.0版中新增了一个免抵退汇总附表,这个表自动生成,用户在当期申报数据时可以同时对上年单证不齐的数据进行收齐,可以在左边的索引窗口看到系统以所属期标识区分两年数据。

所有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录入完后,就可以正式申报。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点击“确定”后,要求录入汇总申报数据存放的文件夹,企业可以按照申报年月+HZ的建汇总申报目录。汇总申报数据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汇总数据、免抵退汇总表附表、收到出口退税款。

打印申报报表。打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种报表,选择打印所属期及所要打印的相关报表,(1)点击Excel打印,点击“打印到EXCEL”,等打印界面出现后,再点击[页边距],然后对各栏目进行纵向或横向调整,直到所有栏次清楚显示为止,(2)点击报表设置选择打印机、纸张类型、纵向或横向及调整边距后保存,打印前应点击预览。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打印,一律用A4纸,申报时要确保报表清楚,同一种多份报表要保持格式一致。

三、单证申报

系统中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每个月的单证申报操作:通过软件的主菜单进行单证明细数据采集、设置单证申报标志、打印单证申请表、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也可以通过“单证申报向导”一步步完成当月单证申报。

录入完毕后应设进行单证标志设置,然后才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打印出相关单证申请表。

出口退税单证办理办理操作规程

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及注销(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

2、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非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新开业并被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无须提供);

7、开户银行及帐号(出口退税指定帐户);

8、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将上述证件资料1之外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其复印件和资料1留存。

(二)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

出口企业因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户等事项的,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应提供下例资料:

1、有关证明文件;

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表》(一式二份)。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将上述资料2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上述资料3的原件及资料1的复印件留存。

(三)受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

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免)税事项的情况,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应提供下例资料:

1、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申请;

2、有关证明文件;

3、《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表》(一式二份)

二、受理进料加工的登记申报、开具进料加工贸易证明(一)外贸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进口料件备案清单及出口制成品备案清单。

4、若备案之料件为深加工结转的,还需提供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三)、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1的原件和资料2、3的复印件留存。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来料加工登记、《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进口货物报关单;

3、工缴费普通发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三、退税单证的受理

(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 8b5 鼍摺闯隹谏唐吠嗽艘寻旖崴拔裰っ鳌档谋ǜ妗罚?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5、退运商品的提单;

(二)出口企业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4、出口发票;

5、口岸电子系统的该报关单信息。

(三)出口企业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3、出口发票;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双方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的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五)委托方(生产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六)卷烟出口企业办理《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一式四联);

2、卷烟出口合同(复印件)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将上述资料2的复印件留存。

四、受理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生产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生产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五、受理出口企业办理来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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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培训 第2篇

出口货物退(免)税概述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家对出口货物已承担或应承担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实行退还或免征。这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创汇,增强本国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而采取的一项税收优惠,有的国家采取出口退税的政策,有的国家采取出口免税的政策。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作用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现行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为鼓励出口,增强出口货物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发展;支持配合外贸体制的改革,促进出口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增强我国的外汇储备能力;促进国民经济的增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基本要素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享受对象

1、对外贸易经营者。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

2、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

3、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的企业和人员。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货物范围

(一)出口退(免)税货物的基本条件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已出口的凡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 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都是出口退(免)税的货物范围,均应予以 退还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享受出 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l_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对增值税和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均已有明确规定。强调要具备这一条件,主要是考虑我国出口货物退 税政策以征税为前提这一基本原则,因此,出口退税,只能是对已征税的出口货物退还其 已征增值税、消费税税额,未征税的出口货物则不能退还上述“两税”。否则,所退税款就 没有来源。免税也只能是对应税的货物免税,不属于征税范围的货物,则不存在免税。把 出口退(免)税视同出口补贴,要求对所有出口货物都予以办理退(免)税的观点,是不正确 的。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所谓报关离境,即出口,就是货物输出关境,这是区别货 物是否予以退(免)税的主要标准之一。凡是报关不离境的货物,不论出口企业以外汇结 算还是以人民币结算,也不论企业在财务上和其他管理上作何处理,均不能视为出口货物 予以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现行外贸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出口商品 销售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货物的装船提单,空运以 取得空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出口货物销售价格一律以离岸价(FOB)折算成人民币入帐。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销售后,才能办理退税申报。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将出口退税与出口收汇核销挂钩,可以有效地 防止出口企业高报出口价格骗取退税,提高出口收汇率,强化出口收汇核销制度。

出口货物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能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否

则,不予办理退(免)税。

(二)自营出口贸易方式:

1、一般贸易出口

2、加工贸易出口

①进料加工复出口

进料加工直接出口

进料加工深加工结转

②来料加工复出口

三、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办法

(一)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方法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办法主要有三种:

1、退税;即对本环节增值税免税,进项税额退税。外贸企业以及实行外贸企业财务制度的工贸企业收购货物对外销售,其自身销售环节的增值部分免税,收购成本部分因外贸企业在收购这些货物时,在支付货款的同时也已支付了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企业已纳的增值税,因此,货物出口后按收购成本与退税率计算退税并退还给外贸企业。这类企业是享受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要企业。

2、“免、抵、退”税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这种办法主要适用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企业和企业集团。

3、免税;对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主要适用于来料加工复出口,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和委托出口的货物,执行免税政策,计算机软件出口(海关出口商品码9803)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或退税。

(二)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的方法

现行出口货物退(免)消费税,除规定不予退税的应税消费品外,分别采取免税和退税两种办法。

一是对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一律在生产环节免征消费税。

二是对外贸企业收购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退税的办法,对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应税消费品实行“先征后退”税办法。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税依据

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是具体计算应退(免)税款的依据和标准。正确地确定退(免)税依据,既关系到征税和退税多少的问题,同时,又关系到国家财政收人和支出,所以正确计算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十分重要。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来源一般有以下几种渠道: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收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购、作价加工收回、委托加工收回。在计算出口退(免)税时,应就 以上几种货物收购方式分别确认计税依据。

(1)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收购、作价加工收回货物退税依据的确定。

按规定,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要附送“三票两单”,在这两种方式下出口退税的计 税依据可以直接从附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认定,不需经过另外的计算,即以增值税专用 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为退税计算依据。

⑵出口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其提供的发票为主管征税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则其计税依据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金额。

(3)委托加工货物计税依据的确定。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的出口货物,其计算退税依据按下列公式计算:

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原、辅材料金额+工缴费

公式中的“原、辅材料金额”是指外贸企业购入原、辅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所列的进项金额,“工缴费”是受托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进项金额。

2.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属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外贸企业从工厂购进货物时征收消费税的价格为 依据;属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货物应依货物购进和报关出口的数量为依据;属复合计税 办法的,按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退消费税税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税依据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其应退增值税税额的计税依据为“离岸价格”。生产企业出口货 物,通常有两种结算价格,即离岸价(FOB)和到岸价(CIF)。离岸价(也称装运港船上交 货价)是指以装运港船上交货为条件的成交价格。到岸价是指以运达外商指定目的港作为条件的成交价格,即成本加运费加保险费的价格。采用离岸价结算的,其本身体现的就是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在财务上也以此作为销售依据。采用到岸价结算的,因其价格中含运、保费,属非货物价格,不是属于本企业货物销售收入。所以,不论采用哪一种结算价格,生产企业出口货物申报退税的计税依据一律为离岸价。若出口货物采用到岸价(CIF价)或成本加运费价(c&F价)成交的,在企业提供有效凭证后,予以扣除实际支付的国外运费、保险费、佣金;既不能确定价格类别也不能提供有效凭证的,以海关确定的离岸价格计算出口销售收入。

用公式表示为:

(1)以离岸价结算的公式:

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2)以到岸价结算的公式:

出口货物退税计税依据=(到岸价一外运费一保险费一佣金)×外汇人民币牌价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不论海、陆、空、邮运出口,均以取得提单并向银行办妥交单手续的当天,作为出口货物销售收人的实现时间登记出口销售帐。

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外币结算,凡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外汇汇率的,均按财务制度规 定的汇率直接折算成人民币登记有关帐册;生产企业可以采用当月1日或当日的汇率作 为记帐汇率(一般为中间价),确定后报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备案,一个清算年度内不予调 整。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退(免)消费税的汁税依据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白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依据其 实际出口数量或出口销售收入在生产环节免征消费税。

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属从价定率征 收的,以出口货物的离岸价为汁算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属从量定额征收的,以出口货物实际报关出口数量为计算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属复合计算征收的,分别以出口货的离岸价和出口数量为计算应退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五、出口货物退(免)退税率

现行退税率为:5%、11%、13%、15%、17%。

六、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

㈠ 外贸出口企业:一般贸易方式出口

出口退税额=增值税发票注明的购进额*退税率

加工贸易并以作价形式

出口退税额=增值税发票注明的购进额*退税率-作价销售进口料件免税金额*退税率

加工贸易并以委托加工形式

出口退税额=国内采购原材料的增值税发票注明的购进额*退税率+工缴费*退税率

例1:某外贸出口企业当月购进服装10万件,计税金额100万,取得增值税发票。当月该批货物向海关报关并离境,试计算该批出口货物的应退税额。(退税率为13%)

应退税额。100万*13%=13万元

例2:某外贸出口企业从境外购进免税原材料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作价形式销售给加工厂,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为200万元,销项税额为34万元,并报主管退税部门批准该笔销项税额34万元暂不计征入库,数月后该批货物完工,加工厂开具销售货物增值税发票,计税金额为300万元,税额为51万元,出口企业当月报关并离境。次月收齐二票二单凭证申报退税。试计算该批出口货物的退税额。(退税率13%)应退税额=300*13%-200*13%=13万元

㈡ 生产型出口企业:

1、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⑴、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⑵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购进的免税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的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2、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3、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⑴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⑵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4、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免抵”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的计算

⑴当生产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本月的应抵扣税额时,应纳税额≥0,即本月无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0 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为0)=当期“免抵退”税额

无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即为0)。

⑵.当生产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本月的应抵扣税额时,本月进项税额未抵扣完,即当期期末有留抵税额:

a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结转下期抵扣的进项税额=0;

b如果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免抵”税额=0 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进项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期末留抵税额”是计算确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的重要依据,应以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的审核数栏为准。例1:某出口企业当月销售自产产品500万元,其中自营出口300万元,(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当月取得进项税额7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10万元,当月收齐出口凭证(一票二单)200万元人民币,(退税率13%)试计算当月的应纳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00*(17%-13%)=12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500-300)*17%-70-10+12=-34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免抵额=0 退税额=26万元

结转下期抵扣税额=34-26=8万元

例2:某出口企业当月销售自产产品1000万元,其中自营出口800万元,(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当月取得进项税额40万元,上期无留抵税额,当期办理免税进口料件金额400万元人民币,当月收齐出口凭证(一票二单)500万元人民币,(退税率13%)试计算当月的应纳增值税、免抵退税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800*(17%-13%)-400*(17%-13%)=32-16=16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1000-800)*17%-40+16=10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500*13%-400*13%=65-52=13万元 退税额=0 免抵额=13万元

结转下期抵扣税额=0

第三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办理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

(一)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以后应根据海关要求安装电子口岸执法系统软件,以便申报出口报关单信息及外汇核销单信息。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

出口企业应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出口经营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未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或没有重新认定的出口企业一律不于办理出口退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出口退税认定。

(三)附送资料

填报《出口企业退税认定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主管征税机关核发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

4、.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无需提供)。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新办企业可提供暂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不能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其出口货物按小规模纳税人规定办理出口免税手续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代理出口协议等。

7、.《出口企业退税认定表》一式两份

(四)注销或变更 — 出口企业如发生撤并、变更情况的,应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退税登记手续。

二、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

㈠外贸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 应提供的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外销发票(上述资料简称“二票二单”)

㈡外贸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 应提供的报表

1、《进货凭证登录表》

2、《出口凭证登录表》

3、《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㈢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 应提供的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货物外销发票(上述资料简称“一票二单”)

㈣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 应提供的报表

1、当月自营出口货物明细表

2、收齐前期或当期单证明细表

3、免抵退税汇总表

4、增值税申报表及附表2

5、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及明细表

㈤申报时间

外贸出口企业应将通过预审无疑点的二票二单装订成册,将录入的电子信息通过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传输,并将纸制单证及报表在申报期内(报关单上注明的离境日期算起90天内)送至主管退税机关。

生产型出口企业应在每月的增值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征税机关申报当月自营出口情况及一票二单收齐情况,并将有关内容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通过网上进行传输。同时在当月的15日前将收齐的一票二单及报表送至主管退税机关。

㈥注意事项

1、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发生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的出口业务,不计算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税额;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从第13个月开始按免抵退税计算公式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新成立的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的生产企业,如在自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的,在从严掌握的基础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

2、生产型出口企业自营出口货物必须是自产货物才能享受免抵退税政策。

3、属于C类出口企业的,申报退(免)税时不能缺核销单申报,其他企业可以在离境日算起180天内补报核销单。

4、外贸出口企业增值税申报时外销收入填报在免税栏,属于退税的进项税额作不予抵扣处理。

5、根据总局(20005)68号文件精神,出口企业未在退税申报期内申报或逾期不申报的均要按规定作内销处理。

6、根据总局(20005)199号文件精神,出口企业实行单证备案制度。即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免)后15天内,将外贸企业购货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出口货物装货单、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收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7、出口退税网上申报网址:VPDN系统 外贸企业:h t t p://90.0.0.2/JCK/WB.HTML

生产企业:h t t p//90.0.0.2:8001/JCK/WB.HTML 第四章

出口货物退(免)税部分特殊规定

一、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免税办理

(一)来料加工业务的概念

来料加工是加工贸易中的一一种贸易方式,它一般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元器材(必要时也提供些技术设备),由我方加工企业根据外商的要求进行加工装 配,成品交外商销售,由我方收取加工费的一种出口货易方式。来料加工业务的确定,一 般以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为准。

(=)《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的办理

现行出口退(免)税政策明确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证税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

委托加工货物及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出口企业在来料加工的货物全部复出口后,必须及时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 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凭证向主管退税机关办理免税核 销手续。逾期朱核销的,主管退税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机关对其实行补税和处罚。

(三)来料加工的税收政策规定

1.对出口企业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设备,海关予以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出口消费税。

2.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企业,凭《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2)加工企业取得的工缴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货物所耗用的国内原辅材料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或退税,列人生产成 本。

二、代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办理

(一)代理出口业务的概念

代理出口是指外贸企业或其他出口企业,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办出口货物销售的一 种出口业务。代理出口业务的特点是,受托单位对出口货物不作进货和自营出口销售的 帐务处理,不负担出口货物的盈亏。在代理出口业务中,受托方收了以一定比例的手续 费。

(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办理

代理出口业务,从1995年7月u日起由受托方办理退税改由委托方办理退税,受托 方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代理出L]企业在代理 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核销后,到主管退税机关办理。主管退税机关经与有关电子数据核 对无误后,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代理出口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代理出口协议》;

2.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

3.出口销售发票;

4.出口收汇核销单(退税专用联),协议规定由委托方收汇核销的除外;

5.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为生产企业则不需提供。

出口企业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出口货物一并报关出口或收汇核销的,还应附送 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补办规定

(一)补办报关单、补办核销单

出口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和收汇核销单的,自报关离境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退税机关提出补办报关单和收汇核销单的申请。超过90日的,主管退税机关不予签发《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和收汇核销单证明的报告》。

(二)退关退运规定

合理筹划出口退税降低出口成本 第3篇

方案1:在销售环节筹划

对于一般性生产企业而言, 出口成本= (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 (出口货物增值税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在该方案下, 集团性企业可考虑对其供应链的销售环节重新安排, 将与出口销售相关的职能和风险从生产企业转给贸易企业, 由贸易企业从生产企业购买成品后销售到国外市场。由于贸易企业从生产企业处采购的价格一般低于生产企业直接把产品出口给海外客户的离岸价格, 因而在该方案下出口成本将降低。

方案2:在采购环节筹划

在海关的特殊监管区域, 如保税物流园区, 可以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实现国产原材料向进口原材料的转变。保税物流园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 在保税区规划面积或者毗邻保税区的特定港区内设立的、专门发展现代国际物流业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从中国境内区外运入保税物流园区视同出口, 可享受出口退税;货物从保税物流园区运入中国境内则视同进口。

借助保税物流园区, 国内原材料供应商可以不直接把原材料提供给国内从事加工贸易的生产企业, 而是先将原材料销售给国外加工贸易委托方, 原材料则实际运入保税物流园区内。此时国内原材料供应商可享受原材料出口退税。国内加工贸易生产企业在加工贸易模式下向国外加工贸易委托方免税进口该部分原产于国内的原材料, 用于国内加工业务。

但在该方案下, 需要考虑可能产生的额外的物流成本。如国内原材料运入和运出保税物流园区的运输费用, 在保税物流园区内的仓储费用等。

方案3:在生产环节筹划

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是由出口货物的海关编码所决定的。不同的出口货物, 例如零部件、半成品与成品, 以及初级产品、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 其海关编码不同, 相应的出口退税率也可能存在差异。集团企业可考虑对其供应链的生产环节重新安排, 改生产和出口成品为生产和出口半成品, 从而改变出口产品的海关编码, 以适用较高的出口退税率。

出口退税培训 第4篇

关键词:出口退税;中国出口;影响;实证分析

出口退税是指主要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将出口货物出口前已缴纳的国内税款退还给出口企业的一项税收制度。它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并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促进出口国/地区的对外贸易。自1985年4月1日实行以来,中国的出口规模随出口退税政策的不断调整而变化。

一、出口退税与中国出口影响的相关分析

本文选取两个变量,1985~2010年的出口退税额与出口额。1985-2004年的数据来自王瑾的出口退税对我国出口增长影响的实证分析。本文从中国国家税务局网站和中国商务部网站公布的数据得到2005-2010年的出口退税额(用x表示)、累计出口退税额(用L表示)和出口额(用Y表示),数据如表1所示。

根据表1中的数据,应用Eviews软件进行计算,测定了年出口退税额、累计出口退税额、滞后一年的年出口退税额(用X-1表示),滞后二年的年出口退税额(用X-2表示),滞后一年的累计出口退税额(用L-1表示)及滞后二年的累计出口退税额(用L-2表示)与出口额的相关系数(见表2)。从表2中可知,出口退税额与出口额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说明了出口退税与出口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同时,出口额与X,X1,X2的相关性均要高于L,L1,L2,这说明了出口退税额对出口额的影响比累计出口退税额对出口额的影响要大。

二、出口退税与中国出口影响的回归分析

本文还使用Eviews软件分别选取Y、X和Y、L建立线性回归方程,得到:

Y=407.8286|2.114882X

(2.612667)(37.79511)

R2=0.983476,AD-R2=0.982788,F=1428.47

Y=563.7583+0.376432L

(2.258199)(23.04898)

R2=0.956777,AD-R2=0.954976,F=531.2553

上列两个方程的拟合优度都很好,且通过了显著性检验。第一个方程表明:我国的出口退税额每增加1亿元,将使出口额增加2.114882美元。第二个方程表明:我国累计出口退税额每增加1亿元,将使出口额增加0.376432美元。

最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培训讲义 第5篇

出口退税动态分析

一、出口退税申报流程简化

1、纸质出口单证不齐能否办理退税?

外贸:国税发(2004)64号(第二条),国税发(2004)113号(第三、四条)

生产:国税发(2006)102号(第三条)企业进行分类管理

2、单证备案管理制度采取的新方式?

国税函〔2009〕104号,采取第二种方式

3、退税申报相关事项最新时限规定?

国税函〔2007〕1150号,90天后的第一个征期内

二、出口退税审批流程优化

4、出口退税管理岗位设置新变化对企业的影响?

专管员制度转换为岗位监督制约制度

5、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对于企业的好处?

分局审批退税,加快退税进度

6、出口退税申报后税款何时退还?

正式申报后30个工作日内

三、出口退税与宏观调控、出口骗税

7、出口退税率近期变动总括?调整规律?

一年内7次提高退税率,两高一资要控制。

8、什么是出口退税的“敏感”业务?“异常”业务?

敏感货源,敏感口岸,敏感货物;

出口异常增长;购进单价异常。

9、出口退税的函调管理如何延迟税款退还? 1)、申报资料的错误比较多。2)、错误级别低,错误修改不及时。3)、预审后不修改反馈的问题,带着错误申报。4)、现有的流程造成审核的透明度不高,交了资料后,退税企业不能掌握修改问题的主动权。5)、税务机关的人力有限,不能保证在接到资料后第一时间即通知企业存在的疑点。6)、审核系统的问题,前面一批资料审核不能通过,如果不改批次,后面批次的资料无法继续审核,无形中增加修改环节。7)、有关文件规定、上级指示要求需要加强审核的事项。如:核查、发函 8)、已经向上级机关请示,没有得到答复的。

10、出口退税“预警指标”分析?如何界定骗税?8大预警指标;

外贸:

1、出口价格评估;

2、出口增长评估;

3、货物国内流向评估;

4、报关口岸评估;

5、出口未申报退税评估;

生产:

1、出口离岸价格评估;

2、出口增长评估;

3、报关口岸评估;

4、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评估;

5、应退税额比重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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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1:30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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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风险分析

一、时限管理规定

11、出口退税申报准备工作的10个时限规定?

认定工作,2个30天;

认证工作,30天,90天;核销工作,210天与90天后第一个征期内

出口信息,10天,10天;进货信息,15天,3个月;

12、出口退税申报工作的9个时限规定?

退税申报期,90天后的第一个征期内;90天后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

增值税征期,每月1日-15日;代理出口证明,60天与30天

单证备案,15天与5年;生产型企业,13个月与次年一月

13、出口退税特殊情况的9个时限规定?

延期,3个月或核定的期限;企业分类,两年与一年;

退税档案,10年

骗取退税,6个月;远期收汇,180天,30天;视同内

销,30天

14、上述时限规定违反后导致的后果?

加为好

分别对待。

二、分类管理规定

15、出口退税认定时间越早是否税款退还越快?

以实际申报时间为准计算企业新老企业分类

16、出口退税申报历史越久是否退税审批越松?

首笔出口申报后两年类变为老企业

三、完整流程规定

17、出口退税三个层次八大方面的条件?

主体;客体;程序

18、应税消费品出口一定退税吗?

外贸企业退税,征多少,退多少

生产企业免税

19、加工贸易退税规定与企业主体的关系?

外贸企业,委托加工或作价加工;生产企业,自产产品或深加工结转

20、一般贸易外其他8种特殊方式退税规定?

对外承包出口;中标机电产品;海关监管区域退税;

援外出口;

21、出口退税的违章处理的三个层次以及处罚具体规定?

罚款;停止退税经营权;刑事责任

22、出口退税申报的3大流程与4大流程的区别?

外贸:数据采集;预申报;正式申报

生产;数据采集;预申报;纳税申报;正式申报

23、出口退税审核的8大岗位与组合?

预审核;接单;对审;机审;复审;

主管签字;领导审批;计会科手续,退库

实物投资;国内委托加工;代理出口;软件出口

四、单证备案规定

24、单证备案的4大内容与特殊情况下的内容?

购进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装货单;运输单据

相似或类似单证,经过审核也可

25、单证备案税务重点稽查的4大方面?

有无备案;进货基本单证与辅助单证对比;出口基本单证与辅助单证对比;单证时间流转顺序是否合理

五、经营秩序规定

26、出口企业不能操作的7种业务以及分析?

空白单证超范围;挂靠借权出口;真代理假自营;

报关单与运输单据不符;三不担责,四自三不见业务;其它

27、生产企业退税稽查的10大专题?

1.生产型出口企业是否将不符合规定的非自产货物也申报办理了退(免)税;

2.有无擅自扩大国家规定视同自产产品的内涵与外延的问题;

3.有无以到岸价(CIF)入账而虚增外销收入的情况;

4.对以内销为主的纳税人,有无不将出口部分计收入而虚减外销收入的情况;

5.有无随意变换出口货物记账汇率的情况;

6.出口货物不符合政策的进项税额是否及时足额转出;

7.出口免税货物、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所耗用的进项税额

是否及时足额转出;

8.对各种主客观原因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出口货物是否及时作出补征税款处理;

9.对退关、退运货物,是否按退关、退运货物数量、金额核减“免、抵、退”税申报;

10.是否存在将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按“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申报办理了“免、抵、退”税的问题。

28、外贸企业退税稽查的6大专题?

1.外贸公司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2.在“来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外贸公司在货物出口后,是否按规定凭“来料加工”出口货物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核销手续,逾期未核销的是否予以补税;

3.在“进料加工”贸易方式下,委托加工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税务机关开具的《进料加工完税证明》的组成计税价格是否一致,前者较大的是否按规定补税;

4.是否存在已开《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但未抵减出口退税款的情况;

5.对退关、退货并已申办办理退税的货物,其已退税款扣回或缴纳的情况是否与《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单》的金额相同,已发生的少运、错发、短少及退货的货物,是否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冲减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

6.退关货物转为内销的,是否计提销项税额。

六、视同自产规定

29、生产企业视同自产的5大操作模式规定?

列明生产企业外购;国税函(2002)1170号文件4种情况 列明生产企业外购;国税函(2002)1170号文件4种情况

(一)对生产企业出口外购的产品,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视同自产货物办理退税:

1、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

2、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3、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二)对生产企业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若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1、用于维修本企业出口的自产产品的工具、零部件、配件;

2、不经过本企业加工或组装,出口后能直接与本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的。

(三)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可认定为集团成员,集团公司(或总厂,下同)收购成员企业(或分厂,下同)生产的产品,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免)税。

1、经县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为集团公司成员的企业,或由集团公司控股的生产企业;

2、集团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均实行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3、集团公司必须将有关成员企业的证明材料报送给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

(四)生产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视同自产产品办理退税。

1、必须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或者是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再委托深加工收回的产品;

2、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

3、委托方执行的是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4、委托方与受托方必须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主要原材料必须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只收取加工费,开具加工费(含代垫的辅助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0、出口退税三大方法税负分析?

又免又退;只免不退;不予退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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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疑点难点解析

一、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31、流通企业与工业企业出口退税流程的区别与联系?

共同点:三大步骤

区别点:生产企业三条线(出口退税、内销征税、进项税额);外贸企业一条线

32、出口退税申报需要的单证?

基本单证(两单两票)、辅助单证(购进合同、出口货物明细单、装货单、运输单)

二、出口退税单证管理

33、单证备案的内容和要求?

四大单证;四大要求(有没有、进出和单据是否相符、时间逻辑)

34、出口退税单证台帐登记管理的技巧?

核销单为主线;内部交接格式

三、出口退税会计核算

35、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核算的4个关键点? 1)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出口商品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 2)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外汇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出口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

3)申报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国库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收到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国库

36.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

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国库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当期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账款—出口退税款—国库

37、出口退税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的关系?

外销收入、进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

38、特殊情况如视同内销、退运等会计核算举例分析?

视同内销的两种情况:认证当月计提销项;认证当月未计提销项

退运业务的两种情况:本年业务退运;上年业务退运(预算科目:归还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欠款)

四、出口退税电子信息管理

39、“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与退税申报的联系?

数据报送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0、不同业务对应的专用发票认证期限有何不同?

确定出口、确定内销、无法确定

41、出口退税相关电子信息的分类和传递?

报关单、核销单、专用发票、代理证明

四种信息的传递时间

五、出口视同内销专题

42、出口后视同内销的9种情况?

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的5种情况

国税发(2005)199号文件的1种情况

财税字(1997)14号文件的3种情况

进出单位不符、借权出口、虚开增值税

43、出口退税视同内销带给企业的损失举例分析?

平买平卖(117,退5%),损失退税款5

低买高卖(117,234,退5%),损失5+17=22

六、远期收汇专题

44、出口企业如何应对出口收汇带来的风险?

新老企业核销期限的要求;远期收汇的特殊要求

七、代理出口专题

45、买单出口与“真代理、假自营”现在能否操作?

国税发(2006)24号文件的规定,7种业务不能做

八、换汇成本专题

46、换汇成本的计算公式有哪些?以谁为准?

计算公式=[计税金额+计税金额×(征税率-退税率)-应退消费税]÷美元出口额

申报系统计算同一关联号项下同一商品代码的换汇成本

审核系统计算同一关联号项下同一商品代码的换汇成本

47、换汇成本疑点如何影响出口退税款返还进度?

机审疑点,税务内部审核时间延长

48、如何解决换汇成本偏高的问题?

将单价不同商品分开申报出口;报价前测算换汇

九、加工贸易出口退税专题

49、海关监管区域内的退税政策的概述?

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B)型

50、加工贸易项下特殊情况的处理?

外贸企业,免税证明及时开具

生产企业,模拟开具免税证明

[ 本帖最后由 jxdanyang 于 2009-7-23 11: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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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23 11:30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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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与操作技巧(50个问题)

51、如何在一台电脑中实现多用户申报退税?

复制、粘贴安装路径下的文件夹与文件

52、如何找回已经丢失的用户名和密码?

空白软件下安装路径下密码文件的替换

53、如何在系统备份数据丢失的情况下还原数据?

预申报或正式申报数据的修改还原

54、为什么软件安装后无故自动退出?无法备份数据?

安装路径的限制

55、为什么税务机关无法读入软盘中的电子数据?

海关代码的问题、软盘损坏

56、为什么关联检查的时候没有同时检查消费税与增值税问题?

系统维护-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中“进货足额检查”的调整

57、如何将企业信息与系统备份数据同时还原?

系统数据导入中文件导入序列的调整

58、生产企业如何解决“数据一致性检查”10分钟停滞不动的问题?

数据优化的运用

59、升级商品代码库提示找不到文件?

代码库下载有误或没有从根目录读入文件或根目录文件

不全

60、数据采集商品代码栏目提示“无此商品码”?“非基本

商品码”?

商品代码库的组成,两部分,主代码与扩充码

问题原因:录入有误,或升级有误或零退税率;扩充码有误

61、外贸企业如何快速准确录入报关单与专用发票?

基础数据采集中发票数据批量导入的运用

基础数据采集中报关单批量导入的运用

62、生产企业如何实现出口明细数据的批量录入?

生产企业免抵退明细采集中出口数据批量生成

63、外贸企业预申报时为何提示“无此申报数据”?申报批次报错?

软件不稳定或数据加工处理工作的连贯性

64、生产企业收齐操作的分类与步骤?

直接收齐与冲减收齐

前者在第一大步第五小步直接修改即可;后者在第一大步第四小步

冲减出口的处理

65、外贸企业关联检查后标识自动处理为“E”?人工挑过如何运用?

消费税的问题;进货出口数量的不一致

人工挑过的步骤:审核认可、关联检查、人工挑过、生成预申报

66、对外承包工程、实物投资、援外出口能否退税?具体步骤?

对外承包,需要合同,远期收汇

实物投资,需要批文,无须收汇

援外出口,政府优惠贷款

步骤同一般贸易

67、中标机电产品退税有那些限制性规定?

指定金融组织、产品目录、所需凭证

68、外贸企业加工贸易退税的两种模式与操作讲解?

委托加工与作价加工,前者同一般贸易,后者需要申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69、生产企业加工贸易退税的计算原理和相关依据?

不得抵扣税额的抵减与免抵退税额的抵减;与期末留抵的比较

70、加工贸易项下不同运作方式出口退税额的计算与利润分析?

进口玉米

出口柠檬酸

A:

征17

征17 退 17

委托:50*17%=8.5

成本:100+58.5-8.5=150

作价:150*17%-100*17%=8.5

100+175.5-117-8.5=150

B:

征17

征17 退 13

委托:50*13%=6.5

成本:100+58.5-6.5=152

作价:150*13%-100*13%=6.5

100+175.5-117-6.5=152

C:

征13

征17 退 17

委托:50*17%=8.5

成本:100+58.5-8.5=150

作价:150*17%-100*13%=12.5

100+175.5-113-12.5=150 作价加工:先开进料加工贸易申请;销售环节可以抵扣(税率按低);出口退税要扣除已经抵扣的部分

71、出口退税最新申报系统的版本与变化?

代码库的变化;反馈疑点的变化;小规模征收率的变化

72、在哪儿查询商品的退税率?怎样查询?

退税申报系统10.0中商品代码库20090401C

系统维护-代码维护-海关商品码-筛选即可

73、美元离岸价怎样录入?报关单是CIF价,怎样折合成FOB?

实际法和估算法

原币到岸价,美元到岸价,运费美元价,美元离岸价

74、一个报关单有五项商品,是否可以合计录入?

报关单录入时既不能拆分亦不能合并

按照其对应项号分别填写

75、收齐前期申报中报关单号填写有误,如何在系统中修改?

通过向导第一大步第五小步,收齐前期数据中

直接修改报关单号即可

76、一致性检查,出现如下错误:“本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与免税证明

表数据不符、本月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与申报明细表数据不符、本月当期应退税额计

算有误”?

系统中当期汇总数据没有删除,而明细数据有没有生成,忽略即可

77、没有核销预审反馈信息却没有提示?

新办企业两年后在税务审核端修改过认定变更信息

78、总局信息中无此报关单号、无此核销单号的原因,及企业的处理方法?

有无填写错误;有无提交信息;有无超过信息传递时间段

79、外汇汇率不在规定范围内的处理方法?

直接忽略即可

80、美元离岸价()超过海关()±%?

是否按照占货值比例的方法计算离岸价;

是否将报关单后序号填写错误

是否实际发生运保费与关单上列明的差距很大

81、出口报关单号(XXX)同以前申报记录发生重复、出口报关单号(XXX)

发生重复申报、海关数据曾被(XXX)挑过?

冲减操作后的正常提示

82、如何读入税务反馈信息?为何提示读写错误?

向导第4大步第2、3、6、4、5小步;反馈文件夹没有准确的疑点文件

83、前期收齐数据若单证信息仍然不齐应该如何操作?

直接收齐的情况,做撤销接单处理

冲减收齐的情况,先做删除,后做撤销接单

84、当月增值税申报表为何无法体现本年收入累计与不得抵扣税额累计?

没有按照正常步骤回车操作 85、汇总表附表中每月为何有两条数据?有何实际意义?

显示本年与上年的汇总数据;实际意义体现在跨年收齐业务中

86、明细申报中已经收齐汇总表为何没有体现?

是否单证收齐操作;信息是否齐全

87、前期单证收齐并且信息齐全表怎么打印不出来?

信息不齐

88、单证备案目录录入的正确操作步骤是什么?

企业经营情况-单证备案数据-生成备案-打印其他报表

89、当前所属期、关联号、序号、申报年月、批次、分批批次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所属期=申报年月=关联号前六位

申报批次与关联号在申报年月下大排对

序号在关联号下大排对

分批批次在进货凭证号下排队

90、消费税退税申报的两种情况与操作步骤?

有缴款书填写,进货凭证号与专用凭证号的填写

无缴款书填写,人工挑过的运用

91、进货出口同时录入的注意事项?

标志位的选择

92、国内委托加工材料、加工费如何准确录入?

加工费数量不填,备注填写WT,商品代码比照成品

材料商品代码比照成品,退税率比照材料本身

93、数据加工处理中三个检查的具体作用和问题调整?

数量一致性检查:金额是否超额占用

换汇成本检查:换汇成本是超过系统设定上下限

进货出口关联检查:进货出口数量是否不一致

94、申报商品码(前10位)与海关数据中的(XXX)不等?

申报出口数量(XXX)超过海关(YYY)ZZZ%

序号是否填写有误;是否实际填写错误

95、可退税额误差比例0.22%,超过正负0.2%?

计税金额调低

96、申报退税率(13.0010)>商品码库中的规定退税率(13.00)或

申报退税率(13.00)>商品码库中的规定退税率(11.00)?

商品代码库没有升级或进货金额调整

97、发票总申报税额(XXX)>总局的(XXX)?

修改进货采集数据中的计税金额

98、进货表的计税金额合计与出口表的出口进货金额合计不

符是何原因?怎样处理?

出口表中的出口进货金额等于进货平均单价乘以出口数量

若不一致忽略即可

99、打印到EXCEL报表时,按序号排列,不是按关联号排列的?其他常见问题?

序号物理重排或将打印结果按照EXCEL做序号重排

100、常见出口退税单证申报的办理规定和软件申报常规流程?

出口退税培训 第6篇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基础知识

2天12课时

1、一般贸易方式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一)企业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应当取得的相关单证。

(二)报关出口相关业务介绍以及《电子口岸》系统中《出口退税》子系统的操作运用

(三)收汇核销相关业务介绍以及《电子口岸》系统中《出口收汇》子系统的操作运用

(四)增值税发票认证方法及信息传递流程

2、特殊贸易方式出口退税业务流程

(一)中标机电产品

(二)代理出口

(三)来料加工

(四)进料加工

二、退税业务流程中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

1、时限规定

(一)出口退税申报的时限规定

(二)发票认证的时限规定

(三)收汇核销的时限规定

2、相关手续

(一)核销单申领、备案及核销相关手续

(二)办理远期收汇证明手续

(三)备案(延期)的办法

3、正式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封面要求和装订顺序(包含换汇成本表处理方法)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8.0版)操作讲解

1、系统版本升级的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2、8.0系统操作步骤

(一)预申报数据的生成阶段(包含分割单、各类单证的处理方法)

(二)数据预审,即出口退税网的运用阶段

(三)正式申报数据的生成阶段3、8.0系统完整操作讲解4、8.0系统实际操作指导(真实申报数据录入操作)

四、企业疑难问题解答

五、操作技巧

1.修改导入序列 2.数据备份

3.打印所需要的商品码 4.新的商品码导入

一、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2004]955号、北京市国家税务局京国税函[2004]576号、国税发[2005]51号等有关规定,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认定按以下办法办理:

1、退免税认定手续

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应首先自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后,30日内到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后出口的货物可按规定办理退免税,办理认定手续前出口的货物不予退免税。

个人(包括外国个人)须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方可申请出口退免税。

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手续时,出口企业应报送以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1)工商营业执照

2)海关注册登记证

3)国税局税务登记证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对不能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批复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的企业,一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的规定进行管理,对其出口货物实行免税,其进项税额不得办理退税和抵扣。

对处于辅导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暂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认定,待辅导期结束后,须提供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批复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未转为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理变更手续,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认定。

5)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根据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企业持失效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不予办理认证手续。

6)银行基本账户号码

7)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两份

此表可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首页“税法公告”查找《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调整出口退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下载

上述表证,除《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外,税务机关留存复印件,原件退企业。

2、变更手续

已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的出口商,其认定内容发生变化的,须自有关管理机关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手续。

出口商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终止出口货物退(免)税事项的,应持相关证件、资料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注销认定。

对申请注销认定的出口商,税务机关应先结清其出口货物退(免)税款,再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3、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规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对外贸易经营者按以下程序备案登记:

1)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http://)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按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2)《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3)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二、设置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

三、安装“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安装海关“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国税发[1996]79号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推行计算机管理,凡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企业,都必须实施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

出口退税培训范文

出口退税培训范文(精选6篇)出口退税培训 第1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软件操作培训资料一、准备工作1、下载并安装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软件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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