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
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第1篇
一、分析现状,正视问题,切实增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回顾湖北森林公安的历史,它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虽然起步较晚,但各个方面发展较快;虽然条件较差,但民警的精神状态一直较好;虽然基础较弱,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为全省林业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林区治安形势保持稳定。面对复杂的林区治安形势,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创新警务工作理念,大力推进“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警务工作新机制,变以“打”为主为以“防”为主,把防范作为首要目标,把服务作为第一要务,致力于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确保林区不发案或者少发案;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止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高发态势,努力建设平安和谐林区。近几年来,全省林区治安形势总体稳定,涉林案件发生率和刑事案件发案率呈稳中下降趋势,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控制在比较低的发生水平。
(二)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全省森林公安机关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在建设“五好”领导班子的同时,广泛开展森林公安民警大练兵和“大比武”活动,以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体能为重点,立足本职,勤学苦练,努力达到懂方针政策、懂法律法规、懂业务知识和会微机操作、会执法办案、会公文写作、会擒敌自卫、会驾驶汽车、会做群众工作的“三懂六会”要求;同时,大力加强森林公安民警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将8小时以外民警监督管理纳入正常管理范畴,建立以教育防范为根本,以制度管理为保障,以单位、家庭、社会监督为依托的监督管理体制,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全省森林公安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高,大部分县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开始独立行使刑事执法权和治安处罚权,错案发生率、行政案件败诉率、民警违法违纪发生率均低于全国平均指标和国家控制标准。
(三)警务保障机制逐步建立。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权和治安处罚权基本得到落实,财政保障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今年6月份,经过省局不懈努力,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解决了基层森林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问题,8月份省财政厅已下拨资金1100余万元,用以弥补基层森林公安公用经费不足,其标准与地方行政公安机关是一样的。这对全省森林公安民警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和激励。全省现有70%以上森林公安民警纳入财政预算。除武汉市森林公安局为正处级外,全省已有4个市州森林公安机关明确为副处级或其主要领导实现高配,有70%多的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明确为副科级或其主要领导实现高配。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湖北森林公安网”和“湖北森林防火网”建成并投入使用,全省所有市州和70%的县市森林公安机关接通了金盾网,森林公安在全省林业系统率先实现了“无纸化”办公。
(四)争先创优精神得到发扬。与周边省市相比,我省森林公安民警人均管护森林面积是最大的,与全国相比,人均管护森林面积也位居前列,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全省森林公安民警充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精神,开拓进取,顽强拼搏,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连续多年取得巨大成绩。在全国森林公安和森林防火工作考核中,我省森林公安连续5年位居全国前五名,森林防火工作也稳居全国前列。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三个方面的问题是要在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中着力加以解决的:
一是公安经费保障不力。至今,全省还有30%左右的森林公安民警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有的地方政府把行政公安当成是自己的正规部队,对森林公安却不很重视,把这支队伍当成是在山中抓蟊贼的“游击队”,在经费保障上想起来有钱就给一点,财力紧张就不给。而且,在森林公安机关纳入财政预算的人中,部分地方与当地行政公安机关的标准也不一样,森林公安机关的标准要低得多。有80%以上的森林公安民警没有落实特岗津贴,三分之一的森林公安民警没有落实警衔津贴,还有相当一部分森林公安民警没有参加因公伤亡保险和医疗保险。此外,有60%的基层森林公安机构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其中有63个单位靠租房办公;90%的基层森林公安派出所“五小”设施不全,民警生活不便,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全省森林公安装备和办案手段也很落后,执法办案依靠民警手画、目测、心算,高科技手段非常缺乏。从我在基层调查的情况看,这些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一些森林公安民警不安心工作,有的想方设法想调到地方行政公安机关去。
二是民警整体素质不高。与地方行政公安机关相比,我们有较大的差距,全省森林公安系统只有十分之一的民警来源于公安院校,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人员还有近400人。有些地方发生森林案件后,如果不借用地方行政公安机关的力量和技术,有时难以侦破。我到省林业局工作后,感到很头疼的一个问题是,省森林公安局科班出身的不多,过去办个案件的人少,力量严重不足。由于历史原因,过去大多数森林公安民警从林业系统选调,没有经过专门的公安业务知识学习和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少基层森林公安民警还不能独立执法办案。2004年,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森林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权和治安处罚权,但全省至今仍有近四分之一的县以上森林公安机关,由于内设机构不健全或缺乏过硬的法制人员审核把关,导致刑事和治安执法权没有落实到位。
三是队伍监督管理不严。最近一个时期,全省林业系统在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执法办案等方面连续暴露出一些问题。有的被新闻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极大地损害了林业部门的形象。如大悟县林业部门乱执法的问题、仙桃市林业局木材运输证管理问题、鹤峰县林业部门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的问题等,其中有的就与森林公安民警有关。对于森林公安机关中出现的问题,省森林公安局有的已经通报批评,有的还正在处理。这说明一些地方在森林公安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上还存在着薄弱环节。虽然,我们一直在进行森林公安民警学习整训,但学习整训的效果值得怀疑。由于经费保障不力,有些地方给森林公安机关和民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或创收任务,使得一些基层森林公安机构存在着“为钱办案”和“办案为钱”的现象,对经济收益不大的案件不愿出警或不认真查处,在群众中造成很不好的影响。
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切实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开展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认清形势,明确任务,推动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跃上一个新台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林业异军突起,股份制林业、私有林业迅猛发展,加之林业生产资料、森林资源流转日益活跃,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流转形式纷纷涌现。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林业利益主体将呈现多元化,产权关系、利益关系将变得错综复杂,合同纠纷、产权纠纷、利益纠纷将进一步增多,山情、林情、社情将会更加复杂。近几年来,故意毁坏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明显增多,涉黑、涉恶和群体性毁林事件层出不穷,专业化、职业化、集团化犯罪呈扩张之势,林区治安防范、治理难度日益加大。在此形势下,森林公安没有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就不能形成科学的预防机制和敏锐的反应能力,也就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因此,森林公安只有抓好基层、打好基础、练好基本功,才能把握先机,掌握林区治安管理的主动权,才能有效地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
全省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警力要下沉、保障要有力、班子要加强、管理要严格、机制要创新、执法要规范、工作要上去、人民要满意”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解决当前紧迫问题和长远发展根本性问题为重点,着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进一步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战斗力,促进森林公安工作又快又好发展。
全省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在“十一五”期间,用3到4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四化”:队伍建设正规化、执法办案规范化、基础业务实战化、警务保障标准化。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需要各级政府大力支持,需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长抓不懈,需要全省森林公安民警付出辛勤劳动和艰苦奋斗。具体目标是:
在队伍建设方面:建立一支吃苦耐劳、开拓进取、公正文明、勇于拼搏、善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森林公安队伍。90%以上的森林公安领导班子达到“五好”标准,全体森林公安民警争做开拓进取的尖兵、熟悉业务的精兵、爱岗敬业的标兵、敢为人先的排头兵和服务人民的勤务兵;全省森林公安民警政法专项编制和公务员身份问题基本解决;警力布局实现优化,森林公安派出所警力全部达到5人以上配备标准,85%以上的警力落实到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民警政治、思想、业务与体能素质全面提高,90%以上基层民警达到“三懂六会”标准;基层警力调配和流动机制实现突破,竞争、激励机制基本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民警违纪率控制在5‰以内。
在执法办案方面:基本建立主体合法、程序严谨、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结果公正、监督有力的执法体制,执法办案形象良好。省、市鉴定机构基本建成,证据效力问题得到解决;刑事治安执法权全面落实,独立行使执法权情况良好;执法办案责任明确,监督体系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落实;为钱办案、办案为钱、刑事案件降格处理现象基本杜绝,执法环境得到改善;错案发生率控制在2‰以内,执法质量考评不合格率控制在5%以内。
在基础业务方面:基本实现开展广泛、内容完整、管理规范、利用方便、有利实战的目标。以“三情”、“四网”、“两个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基础业务建设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三情”调查经常化,“四网”建设系统化、“两个管理”规范化;基础图、账、表齐全完整,警务信息精确实用;基础信息资料实现微机化管理,利用方便快捷。
在警务保障方面:基本实现经费落实、待遇提高、装备齐全、设施完备、条件改善的目标。警务保障坚强有力,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初步形成,经费保障逐步达到与地方行政公安机关相同标准;全省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基层所队实现规范化设置,机构运转协调;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逐步实现现代化,10%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达到一级派出所建设标准,20%的森林公安派出所达到二级派出所建设标准,基本解决森林公安派出所“四无”(无独立办公用房、无交通工具、无通讯工具、无微机设备)问题;县级森林公安机关金盾网接入率达到100%,森林公安派出所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警务工作信息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认真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着力提高民警素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十分重视森林公安机关班子建设,认真选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领头人”。上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按照“下管一级”的规定,对下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切实负起协管职责。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在拟任或推荐森林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时,必须事先征得上级森林公安机关的同意,不能先与拟任人选谈话后再征求意见,更不能先上岗再征求意见。否则一律不批警藉,不授警衔。要严把森林公安机关进人关,确保森林公安民警素质。今后,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进人,必须坚持“凡进必考”,而且所招录的人员原则上是公安院校和其他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后再考进来的。凡不符合入警、录警条件进入森林公安机关的一律视为违纪。我们的初步想法是,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下达后,拿出一部分编制,通过学习考试考核、竞争上岗的方式,先解决森林公安机关的历史遗留问题。另外留一部分编制由省局统一掌握,报经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批准后在全省公开招录,逐步改善全省森林公安队伍结构,提高民警素质,使森林公安事业后继有人。由于基层森林公安机关条件艰苦,可能有些特别优秀人才不愿意来,对此,我们要认真研究解决的办法和途径。同时,要严格森林公安民警的学习整训。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用三年时间对全省森林公安民警普遍轮训一次。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森林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办案能力。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森林公安机关,按照省公、检、法、林四家《关于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刑事治安和林业行政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刑事执法权和治安处罚权。大家心里一定要清楚,省里争取到这个权力非常不容易,各地要十分珍惜,不能轻易放弃。有些地方怕惹麻烦,说没有这个权还好些,免得担当责任,一遇到刑事治安案件就往地方行政公安机关推,不敢接受这个权力。我觉得这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既然我们是森林公安,那么涉林刑事、治安案件就应该由我们来查处,这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今年年底以前,所有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必须把刑事、治安执法权落实到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要认真抓好执法质量考评,每个市州每年要组织一次执法质量大检查,对考评和检查结果要进行排名和通报。执法质量考评不合格的,当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要建立森林公安刑事鉴定体系,解决森林公安机关采集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要完善执法办案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确保执法规范和公正。
(三)加强森林公安警务实战化建设,着力提高实战水平。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树立和强化以人为本的警务工作新理念,做到警力下沉,将警务工作前移,改变“坐等办案”等被动思想,把防范作为首要目标,把服务作为第一要务,在林区开展综合治理。要制定、完善重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有针对性地进行演练,提高应对、处置重大和突发性事件的能力。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开门大接访”,建立和完善处访、回访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按规定给予解决和答复,取信于民,将矛盾化解在起始和基层。要通过开展“警民共建”、“爱民实践”等活动,改变林区落后生产方式和林区群众生活贫困状况,从根本上实现林区社会的长治久安。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及时、准确掌握林区资源状况和治安形势,提高驾驭林区治安局势的能力。要根据林区治安的发展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严打整治和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林区治安稳定。
(四)加强森林公安保障标准化建设,着力提高警务效能。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要紧紧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全面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42号文件、省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和国家两部局、省两厅局关于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推进森林公安保障机制建设。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下达后,省林业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整合森林公安机构,初步设想是:森林面积较小的市辖区,不再设立森林公安机构,原有森林公安机构人员编制并入市州森林公安机关,辖区由市州森林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现有森林公安派出所较多的山区县市,整合后派出所数量最多不超过4个,丘陵最多不超过2个,需要加强警力的地方,由县市分局自设警务区,平原地区原则上不设森林公安派出所,原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并入县市森林公安分局。这样把有限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和战斗力。整合后的派出所要建立在交通方便,便于接处警,便于接入金盾网的乡镇,以便管理向四周辐射。在此基础上,分配下达各森林公安机构人员编制,统一规范机构名称、规格、内设机构和领导职级、职数。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可就此开展广泛讨论,我们将认真听取各地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制定出一个比较科学合理的方案。每个市州每年要抓1至2个县(市、区)森林公安分局标准化建设试点,设立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县(市、区),要按照公安部统一的派出所外观形象设计规范,每年至少新建或改造一个标准化的森林公安派出所。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着力提高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当成是林业事业发展的大事,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真正把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确保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顺利稳步推进。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任务繁重而艰巨,能不能在今年开好头、起好步,真正抓出成效,关键在于组织领导。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分别成立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和“三基”办公室,负责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综合指导与检查验收,为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省里就是我负总责,樊仁富同志具体抓,但贯彻落实还要靠在座的大家。各地要真正把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分别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所队制度,并对联系的基层所队实行负责制,确保联系所队的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二)加大投入,全力支持森林公安基础设施和警用装备建设。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湖北省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从“两金”、森林植被恢复费中拿出15%至20%的资金支持森林公安基层基础建设。把森林公安建设好了,你那个地方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睡觉也要安稳些。发生了森林火灾,有人为你冲锋陷阵;发生了森林案件,有人给你查处,你那个领导就当得轻松多了。省林业局也将尽最大能力支持基层森林公安基础设施与装备建设。从今年开始,到2008年,省林业局将利用国家和省里投资,重点为55个森林公安派出所配备警用装备,总投资约600万元。第一批警用装备国家森林公安局即将分发各有关单位。另外,省林业局还将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森林公安机关标准化建设。
(三)从优待警,真正落实森林公安民警待遇和各项优待政策。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森林公安的特殊性,对这支队伍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重扶一把,从政治、工作和生活上多给予关心和爱护。对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按国家有关规定,要实行高配或进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今后,凡拟调入县级以上森林公安机关任主要领导的,如果没有高配或进入同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导班子的,省森林公安局一律不予承认,不批准警籍。要全面落实森林公安民警工资、津贴、补贴及各项从优待警政策,让每个森林公安民警既感到有压力,也感到有动力。
(四)全力支持,切实为森林公安工作创造良好和宽松环境。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安机关的管理,主要是抓班子,管方针,管政策,通过加强班子建设,来实现领导和管理。县(市、区)分局必须对派出所实行垂直管理。对森林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要放心、放手、放权,要把森林公安机关应有的人权、财权和执法权大大方方地给他们。要切实加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我们森林公安机关的班子,一定要是一个十分团结的班子、一个清政廉洁的班子、一个能够公正执法的班子,一个工作非常高效的班子。省财政拨付给基层森林公安的转移支付资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不要截留、挪用或混用。为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每年我们都将组织一次审计,凡违规使用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在下拨款时要予以相应扣减,并追究责任人的纪律责任。为保证严格、公正执法,只要森林公安机关不是乱执法、办错案,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就不要干预或说情,更不得搞强迫命令;尤其是森林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大力支持,不得命令或授意降格处理,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森林公安民警负责,更是对森林公安民警的爱护和保护。为了更有效地激发基层森林公安的活力,待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下达后,我们想选择一个市(州)作为试点,赋予市、县两级森林公安机关人事调配权和处分权,按照“出一进一”的原则,加强各县(市、区)森林公安民警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交流。对各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一把手”,实行回避和异地任职,努力为森林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第2篇
在全乡2012年森林防火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新街回族乡党委书记
刘云宏 (2011年12月5日)
同志们:
在全乡即将进入今冬明春森林防火期的关键时刻,乡党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2011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分析今冬明春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任务,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森林防火工作。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回顾
我乡2011年森林防火工作在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着力在灾前防范、跟踪督查、快速响应,科学处置上下功夫,狠抓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不放松,突出以人为本和森林资源安全不动摇,确保了全乡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森林火灾防控创近年来最好成绩,全年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之所以能够取得如此佳绩,其主要经验概括起来就是:始终坚持行政领导负责制不放松,建立
和完善森林防火的长效治本机制;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动摇,建立科学规范的防灭火运行机制;始终坚持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理两手抓的工作原则不懈怠,全面推进森林防火的法制化和社会化;始终坚持森林防火专项投入不削减,不断提升森林防火的综合保障能力;始终坚持科学防灭火的道路不偏离,不断提高应对森林火灾的科技能力和水平。
上述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上级大力支持、精心指导的结果,是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学指挥、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有关部门周密部署、提前防范、通力协作、狠抓落实的结果,是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忠于职守、顽强拼搏、无私奉献的结果,是全乡人民众志成城、不屈不挠、团结奋战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乡党委、政府和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长期以来重视、关心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广大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向长期战斗在森林防火第一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森林防火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村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主观上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缺乏防范意识,在抓森林防火上花的精力不多。二是防火扑火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村工作部署存在重形式、
轻实效的问题。宣传教育存在死角,火源管理存在漏洞,缺少必要的防火知识培训和演练,缺乏扑火常识和安全自救知识,扑火安全隐患较大。三是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村领导负责制落实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四是监督检查不到位。不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或者尽管查了,但没有跟踪落实,问题依然存在。
就森林防火工作来说,存在问题和不足就是隐患,我们宁可把问题估计得严重一些,要求再严格一些,工作再细致一些,万万不可掉以轻心,疏于防范,造成工作被动。
二、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充分认识“十二五”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一方面,森林防火工作肩负着保护森林资源、生物多样性、国土生态安全的三大重任,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产力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森林防火工作,不仅关系到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还将影响我乡的形象。另一方面,我乡森林资源丰富,有林地面积17468.3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1%。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乡森林火灾及损失整体呈平稳趋势,而且有效避免了重、
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但不容乐观的是,在高火险期仍然易发森林火情,加之境内山高坡陡,地形复杂,森林植被多以易燃的华山松、云南松为主,防火基础设施滞后,在高火险天气极易在短时间内形成大面积、高强度的森林火灾,火灾处置工作扑救难、围控难、清守难、危情多。同时,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工作交叉点多、情况复杂、任务重、难度大,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通力协作。
(二)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较为严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气候条件不利。据气象统计分析,今年110月全乡平均降水量较历史同期平均值偏少180.1毫米;月平均气温比历年同期平均值偏高0.6至2.4℃。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今冬明春森林火险趋势分析后认为:今年12月至明年4月,全省大部地区降水与历年同期相比为正常略多至偏多,但因前期降水严重不足,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等因素影响,气候条件总体不利于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森林火灾隐患增多。随着国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生态项目的实施,森林资源和林地面积大幅度增加,林下可燃物明显增多,森林防火任务越来越重。加之我乡大部分林区是华山松、云南松,油脂含量高,一旦失火,极易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十分困
难。三是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我乡林农、林牧、林村交错,山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火习惯还没有完全改变,高火险期间,正值春耕生产大忙季节,农事用火的现象较为普遍,野外用火管理难度加大。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群众自发扑救火灾的安全问题成为新课题。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工作已全面完成,广大群众爱林、护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当林农发现自家森林起火或为防止自家森林被烧,无序盲目扑救,极易导致扑火安全事故发生。五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薄弱。由于我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与实际投入之间的差距较大,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还很薄弱,林区道路、通信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滞后,林火预警预报、林火阻隔等能力弱,加之扑救手段和装备的落后,还不具备扑救森林大火的能力,一旦发生大火,将会造成重大损失。
综合分析各种因素,我乡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是“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对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和“以人为本”作为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增强保护森林、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狠抓森林防火各项措施的落实,在思想上不能有丝毫松懈,在工作上不能有丝毫疏漏,在行动上不能有丝毫怠慢,做到早研究、早部署、早准备,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三、乘势而上,扎实工作,努力推进全乡森林防火工作
再上新台阶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科学指挥,科学扑救”的理念,加大森林火灾防控力度,做到认识到位,责任明确,防范严密,处置迅速,处罚严格,努力实现“三个力争”和“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力争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1‰,力争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达100%,力争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程度,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森林火灾。为此,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度。森林防火工作责任重大,丝毫不能马虎,各村、林工站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明责任,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一要全面落实人民政府负总责、林工站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林业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制,切实做到“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使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地块责任和包片责任切实落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主、林权所有者这些关键人身上,落实到林区基层,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防火一线。二要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和
统一指挥,把森林防火作为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第一项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物资储备、后勤保障等问题,发生火灾亲自到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三要建立和完善森林消防监督责任,强化森林防火主管部门对森林消防工作的监督职能,保证各项防、扑火措施的全面落实。四要对行政区域结合部加强联防,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方要主动协作,不得互相推诿。要先灭火后分责任,因推诿扯皮、扑火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五要切实加大依法治火、责任追究和火案查处力度,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生火灾情况不报告而贻误扑火战机,对违规用火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造成重大损失、影响的,要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未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从重从快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六要进一步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森林防火责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自己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七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机制,层层签定森林防火责任书,量化责任考核到人。
(二)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抓实防范措施。做好预防工作,事半功倍。各村、林工站要认真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
和“防范胜于救灾”的方针,要把预防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林区的每个角落。变被动为主动,提前预防、及早预防,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的降低火灾发生率。要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五个100%制度,即:林区农户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对进入林区的人员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痴呆聋哑精神病等五种特殊人群和儿童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制度,把各项防范工作放在首位,一要认真总结去冬今春火源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加以整改,坚决管住山火源头。特别是对中低产林进行改造后的林内剩余物,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不能留下隐患。二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野外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行为,确因生产、生活需要进行野外用火的,必须逐级申领《野外用火准烧证》,并选择较安全的时间由专人监烧,确保安全用火。戒严期内,严禁在林缘林地周边农事用火,严禁上坟用火,严禁在林区抽烟。三要制定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对象的防范措施、巡护方案和落实管护责任。护林员必须持证、着装上岗,重点林区在高火险期要增设临时护林员,设立火源检查站(卡),守好山头,管好人头。四要继续做好痴、呆、
聋、哑和精神病人的监护工作,防止因精神病人用火引起森林火灾。护林员要积极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加强野外火源的监管,加强巡山护林,彻底消除火险隐患。五要加强火险区的综合治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火源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的能力。六要对在林区和林区边缘从事各种经营活动(包括开商店、餐馆、修理、挖砂、采石、烧砖瓦、养殖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的清理,责令其落实好防火措施,签订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收缴森林防火安全保证金。请各村、林工站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森林防火安全保证书的签订及安全保证金收缴情况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森林防火涉及千家万户,在每一个工作环节都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任何预防措施的贯彻落实,说到底都是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为基础、为前提。因此我们要继续大力推进森林防火责任书入户、学校五个一(1.上好一节森林防火课;2.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3.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4.写一幅森林防火标语5.致一封家长的公开信)、火灾案例、警示标牌、宣传单等“五大”宣传工程。要进一步创新森林防火宣传形式,要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夯实群防群治基础。要把宣传重点放在主要入山道口、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真正做到进山
入户、进校入村、不留死角、深入人心。并加大典型火案的曝光力度,教育公民自觉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努力做到“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要分级、分类抓好指挥员、林火管理人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人民群众的防扑火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争取在进入森林高火险期之前将基层分管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扑火队员培训一遍,特别要强化安全扑火和自救方法的培训,打牢“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火”的基础。
(四)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确保快速反应到位。要从立足于防大火、救大灾的实战需要出发,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规范》,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全面落实防范和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要认真制定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各村、林工站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根据《新街回族乡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新街回族乡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制定完善辖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扑火过程井然有序,忙而不乱。二要抓好扑火队伍组建和培训工作。防火期内,乡武装部要把森林防火作为民兵备勤的重要内容,组织民兵积极参与森林防火,乡应急扑火队要把森林火灾扑救作为主要任务。乡林工站必须建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应急专业扑火队,各村应各建立一支有一定数量的群众义务森林消防队伍。各队要按扑大
火、救大灾的要求,做到“组织、机具、训练、任务、指挥”五落实。各队组建后要配备相应的扑火机具,并进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和扑火演练,增强处置火场突变情况和火场自救能力,要安全、快速、高效扑灭森林火灾。三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思想,把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森林火灾处置办法,统一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要加强参加扑火人员的管理,严禁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应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人员参加扑火,杜绝因扑火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进入防火期,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地巡山护林人员要坚守岗位,严密监视火情动态,随时了解掌握森林防火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乡防火办要加强对村值带班工作的督促、抽查力度,杜绝脱岗、漏岗现象,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火灾信息,不得迟报、瞒报,避免乱报。对贻误战机,造成重大火灾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值班车辆管理,特别是森林消防指挥车的管理,维护特种车辆的特殊性和严肃性,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不得随意把森林消防指挥车调离本辖区或挪作他用;今后发现在森林防火期内私用指挥车的,将从严处理。
(五)加强保障能力建设,确保森林防火资金投入到位。
森林防火工作属于抢险救灾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经费做支撑。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步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乡财政要尽快将2012年度的森林防火经费和护林员工资安排到位。乡林工站要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森林防火经费,配足森林防火宣传经费,保障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加强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的推进力度,提高林业抗风险能力。实行森林火灾保险制度,是一项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化解林业经营风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创新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重大举措。各村和有关部门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政策,积极开展好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乡森林火灾保险机制,调动社会各界投资造林的积极性,切实巩固林业建设成果,提高林业抗风险能力,促进全乡林业快速持续发展。
(七)加大火案查处力度,严惩火灾肇事者。从当前林区治安形势来看,我乡保护森林资源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各种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引发森林火灾的危险性依然存在,森林公安要加大对火案的查处力度,继续保持严惩火灾肇事者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火案,对火灾肇事者要进行
严惩,严重的森林火案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查处一桩,震慑一方,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八)加强森林防火制度建设,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森林防火期内,乡党委、政府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开第一起森林火灾现场会”制度和亮“黄、红牌”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及发布制度、森林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因工作不力,造成森林火灾发生的,达到那条,就执行那条,该开现场会的一定要开现场会,该亮“黄、红牌”的一定要亮,该追究责任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同时,森林火灾发生后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一律视为故意隐瞒不报。隐瞒森林火灾不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由村委会、林工站向乡人民政府写出书面检查,乡政府根据情节、影响,对有关领导和当事人严肃处理。宣传部门对森林火灾现场及火灾损失的相关报导,必须经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把关,对既不经审核,又不实事求是的报导,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也要给予严肃处理。
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第3篇
一、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森林防火期从1月1日12月30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一)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第六条 成立领导组
组 长:青克前、贾勇
副组长:郑顺平、张守江、费立军、闫志平、李新民
成 员:各部室、厂队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贸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队织公司公司指导、督促各厂队各项活动的开展。
第八条 领导组下设应急救火队,队长有公司领导担任
第一队:队长:青克前
成员:张远明、李喜柱、刘鷙鹏、吴双雨 第二队:队长:贾勇
成员:李新民、吴强、纪文忠、张志勇 第三队:队长:郑顺平
成员:曹耀东、田有良、赵建军、曹凯 第四队队:队长:张守江
成员:袁艳梅、王广新、胡丕官、高强 第五队:队长:费立军、
成员:郭宇、田军、潘浩文、李慧 第六队:队长:闫志平
成员:刘玉胜、张昊、沈成斌、吴华民
第九条 领导组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事项,指挥森林火灾的扑救,并组织成员单位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队。
(二)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一)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1.每年3月份召开一次森林防火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年森林防火工作,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森林防火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兴绿公司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检查,并将其纳入各乡镇年终考核内容。
3.在每年清明节前夕,由公司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分组对各矿区森林责任区进行督查,查会议、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防火领导机构的建立,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发生火灾的处置力度。
4.公司防火领导组每年至少两次通报公司森林火灾发生情况,并由县纪委牵头,严格按照《衡山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或出现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随时予以查究。
(二)森林防火宣传
1.制作森林防火标语,宣传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将天气信息以短消息形式发给森林消防巡查员。
2.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永久性宣传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3.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三)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1.森林防火应急分队是公司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机动力量、由公司各单位抽调。
2.应急分队,配备好基本的扑火装备。
3.由安全部组织义务防火应急分队的组建、训练及安全培训,每年必须进行森林火灾扑救预演,切实提高应急分队的战斗力。
(四)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1.森林范围内全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平常火源管理,清明节等防火关键时期,由公司防火领导组牵头组织力量进行管理。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双抢”、晚稻抢收、整地造林等野外用火高峰期,兴绿公司组织力量进行巡查,制止、处罚野外违章用火。
(五)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兴绿公司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电话:2203196)安全部对值班实行不定期检查。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火情报告
1.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公司防火指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同时报告联系本单位领导。
2.发生3个小时仍未得到控制的火灾、应当及时报告平朔公司领导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工贸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同时打火警报案 。 2.需要调动林防火应急分队,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队员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而贻误战机的,均追究责任。
(三)安全保障
应急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装备、生活用品由工贸公司提供。
(五)案件查处
森林火灾事故调查由安全部负责,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第4篇
一、基本乡情简介
乍洋乡地处柘荣县东部,104国道横穿中部,与浙江省泰顺县相毗邻,与福鼎市管阳镇、潘溪镇相接壤。全乡下辖13个行政村,57个自然村,2033户,8773人;全乡地域面积81.42平方公里,林业面积100744亩,其中毛竹面积6934亩。2003至今,全乡共发生13起森林失火案件(其中03年3起、04年8起、05年2起),造成森林受害面积620亩,损失林木蓄积量675立方米,损失林木价值202500元。
二、森林火灾成因探究
通过对这13件失火案件的审查分析以及到发案现场调查后发现,森林失火的主要原因是:
⑴森林防火法律意识淡保我乡地处偏远山区,群众大多世代为农,经济较不发达。群众对农事活动用火根本没有报批的概念,更不知道野外用火要经过林业部门审批否则违法。我乡林地多,森林覆盖率高,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二项规定,“凡烧荒、烧灰、积肥、烧牧尝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或林业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严禁在山边林缘烧田草、烧山皮、烧藤粉上坟烧纸、迷信用火”。野外用火未经审批,火灾隐患不断。
⑵农民森林防火意识差,生产用火操作不规范。村民思想麻痹又过于自信,往往为了图省事,将应劈或锄的杂草等堆积焚烧,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点火,若遇炎热干燥、风力较大的天气,火借风势很容易从田边迅速蔓延到山上,致使森林火灾频发。
⑶造成森林失火的客观原因,主要是林区农业用地多在山林边缘,林地周围杂草丛生,枯枝败叶多,一有持续高温天气,植被就会变得干燥易燃;加上我乡是农业大乡,开春至冬季,农村农事活动几乎不断,生产性用火根本无法遏制;火警发生后,村民们对扑火消极应对,抱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态度,且近年来我乡青壮年劳力外出打工增多,发生火警时召集不到足够人员扑火,致使火灾一旦发生损失都会比较大。
⑷对护林防火宣传、管理、巡查、督促不到位,措施不够有力。有些群众根本没有防火意识,干农活用火觉得很自然,考虑后果的较少,由于是单人行动,远离村庄,发生火灾时呼应不便,又无扑火的常识,使火势无法控制造成森林被烧毁。
⑸乡镇财政紧张,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各种防火措施上投入不足,缺乏财源设置防火带,无法有效控制森林火灾,遇上大的火灾更没办法扑救。
三、对策与措施
⑴加强《森林防火条例》和《福建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学习和宣传,把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到每个村,宣传声势要大,教育面要广,要达到护林防火,人人尽责的实效。各村要把森林防火的规定写进村规民约中去,让群众真正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管好用火源头,坚决禁止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患未然,以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同时还要加大对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设立森林防火举报电话,严格奖惩制度。特别是要注意搞好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期和重点人的宣传教育。
⑵充分发挥森林防火队的作用。组建群众扑火队,并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扑火技能,从扑大火的实战出发,突出“小火大兵团作战”的指导原则,修改完善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从春防一开始就要实行对每天及特殊时间段的火险天气发布并实行等级待命制度,以实现扑火快速反应。
⑶县里要加强公、检、法密切配合,做到发现一起失火案件查处一起,森林公安对失火案件要快侦、快结;检察机关要快捕、快诉,对重、特大森林失火案件要提前介入;法院要快审、快判,及时有效地打击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对群众随意生产用火形成一定的震慑力。
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第5篇
下属各子公司:
开启民智,精诚团结,积极治理企业乱症,是学习、贯彻及落实“活力中通,幸福中通”的重要举措。在董事长提出的“大发展、大升级、快革新、创佳绩”的战略背景下,自觉净化各项不文明乱症,打破固化的思想格局,言行意合,加强宣传,按照指导方案及任务分解落实各项工作,将“活力中通”体系建设落到实处,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
在推进“活力中通”体系建设过程中,涌现了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XXX和XXX是先进个人的杰出代表。
XXX同志在收到活力中通倡议书及组织落实倡议书通知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倡议活动宣讲会议,制定活力中通体系建设布置方案,对活力中通第一期工作进行分解与制定大纲,思路清晰,有理有据,可操作性强,体现了优秀的组织和管理能力,给其他行政人员树立了良好的典范。此外,XXX同志在团队合作与团队建设方面也是独树一帜:为落实全员述职的工作成效,追加组织了基层员工任职资格考评活动;为保障企业乱症能连根拔起,制定根据不良行为扣款、将之补充到集体活动经费等措施,促使全员互相监督、共同治乱;在得知集团行政人事总监XXX同志打算制定权限设定规范的想法时,请缨制作《签核权责划分表》,主动帮领导分忧解难。
XXX同志在行政管理工作上也是不遗余力,脚踏实地又敢于创新。在中秋传统佳节即将到来之际,特与兄弟公司临海铭远策划了中秋晚会暨“中通好声音”歌唱比赛,思虑周全,方案详细,不仅联络了同事间的情谊,更促进了兄弟公司间的合作与交流,意义深远重大。
XXX同志和XXX同志对待工作的鞠躬尽瘁和独到创新,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经集团领导研究决定,对XXX、XXX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希望该两名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进步,一如既往地当好“中通好员工”。全体员工要以XXX、XXX同志为学习榜样,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克己奉公、爱岗敬业,争当职业道德模范,争当工作标兵,为把XX集团建设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活力中通、幸福中通”而努力奋斗。
此外,本月工作中发生XXX工作人员外出办事遗漏公章的事故,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提高警觉,切勿发生类似的工作事故,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
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第6篇
(2010年11月2日)
同志们: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部署从11月1日开始,我镇已全面进入了今年的森林防火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中心议题是总结去冬今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对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下面,我讲几个问题:
一、去冬今春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简要回顾
去冬今春以来,在遭遇特大干旱、持续高温多封等不利条件下,广大党员干部狠抓各种预防和补救措施的落实,镇、村干群齐心协力,即使有效处臵了几处森林火灾,没有让小火酿成大灾,没有因森林火灾影响到林区的社会稳定。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省下达的千分之一以下的控制目标,保障了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回顾总结全镇森林防火工作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森林防火责任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和落实。去年,各村都签订了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各级领导在森林防火工作方面的职责,增强了镇、村领导森林防火工作的压力感和责任感。防火期内,特别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镇三大班子和指挥部成员深入各村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占元、白泉、西张等村支书在关键时期,亲自带队,深入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指导检查,查找隐患,解决问题,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了实处。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全民森林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去年以来,我镇用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预防扑救的有关知识,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冬今春,全镇书写刷新、悬挂防火标语100余条,书写固定防火标语40余条,标牌10余块,并在重点防火区域与居民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其他各村也结合本村实际,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森林防火工作创造了比较好的舆论基础。
(三)是火源管理到位,森林防火各项制度得到了认真贯彻和落实。防火期内,镇、村两级护林防火指挥部坚持24小时专人、专机、专车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期以及高火险天气,镇村各级领导放弃节假日休息,坚持实行昼夜巡逻,严密监视火情动态。付村每天固定10余人在林区防火巡逻,村里统一发工资,统一管理,明确奖罚、责任追究,并统一制作了高质量、高标准的标语牌5个,收到了显著效果。
总之,过去的一年,我镇森林防火形势的相对稳定来之不易,是全镇上下齐抓共管、紧密配合、高度重视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临淇镇人民政府、临淇森林防火指挥部向长期奋战在森林防火第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正视问题,改进工作,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各项森林防火工作
去冬今春我镇的森林防火工作尽管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受各种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不确定因素多,预防难度大,如果掉以轻心,极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全面分析、把握一切可能发生的情况,努力做到未雨绸缪、有的放矢。
(一)要充分认识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不到位。大部分村庄虽然成立了防火队伍,但年龄偏大,战斗力不强,个别村甚至就没有成立森林防火队伍。二是森林防火设备设施较差,扑火工具陈旧、落后,没有及时更新、购臵。三是一些干部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存在侥幸思想。
(二)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巨大工作压力。综合各方面因素,我镇今年的森林防火形势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各项林业工程的相继实施,林地面积迅速增加,森林防火任务逐年加重。二是今年降水偏多,林区草木生长旺盛,加上秋收期间大量的农作物秸秆堆放到林地边缘、林下,林内可燃物越积越多,隐患越来越大。三是随着我镇白泉和万泉湖等景区的知名度日益提高,进入林区旅游观光游人也逐年增加,火源管理难度也随之加大,火灾诱发因素增多。
上述问题的存在,充分说明,我镇森林防火工作还很艰巨,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百倍的努力,不断推进我镇森林防火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三、坚持预防为主,努力开创森林防火工作新局面 根据市政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从今冬明春我镇森林防火任务的繁重性,扑救森林火灾的高度危险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的薄弱性等三方面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突出三个重点,加强火源管理,确保防患于未“燃”。
一是加大林区入山检查力度。要认真落实“入山检查,进山登记”制度,严禁各类人员把火种带入林区。各山区村都要组织森林防火巡逻队,昼夜搞好防火巡逻监视。防火期内,要坚决执行“五不准”,即不准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猎、火攻驱兽;不准在林区烧纸、点香、燃放鞭炮;不准在林区放火烧荒、烧田埂、熏粪; 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烘烤干粮、夜间行路用明火照明等。林区内的生产用火也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并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对违章用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二是要认真清理林下可燃物。各森林防火重点村近期要组织人员对绿色通道林下、林地边缘堆放的秸秆、杂草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可燃物等进行集中清理,以减少可燃物数量,消除火灾隐患。
三是要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段、重点人群的火源监督管理工作。所谓重点时期,即节假日和高火险天气,要采取措施,严防死守。所谓重点地段,就是要对寺庙、风景区、林区内大片坟地派专人负责,严密盯守。所谓重点人群,即冬耕整地要看好“老汉儿”,寺庙周围看好“老婆儿”,星期天、节假日看好“小孩儿”,同时监护好聋哑、痴呆和精神病人。要通过严格的火源管理,为森林防火工作创造一个好的基础。
(二)落实三项制度,严密监视火情动态。 一是严格落实防火值班制度。整个森林防火期,要坚持24小时专人、专车值班,严禁脱岗、漏岗,严禁村与村互相推诿扯皮,确保通讯畅通,快速及时。镇森林防火办要不定时、不定点地组织突击检查,对在防火值班期间擅离岗位,致使贻误战机造成损失的,要坚决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处臵制度。值班人员和领导要对森林防火高度重视,及时掌握火情动态,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准确上报,争取主动。对漏报、瞒报、迟报火情的,要坚决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落实防火巡逻制度。高火险天气,要保证有固定专车坚持昼夜巡逻,确保能够及时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把火灾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完善预案,搞好培训,切实做好火灾扑救的一切准备。
森林防火工作关键在预防,各村要制定和完善科学严密的扑火预案,预案要立足于防大火、扑大火,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做到临阵不乱,指挥有方,组织有序,扑救得当。为确保预案落到实处,各村要组建3050人的应急机动扑火队并搞好培训,做好准备,严阵以待,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一旦发生火情,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原则,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并做好火场清理,防止死灰复燃。这里,我要再次强调,严禁动员残疾人、孕妇、年老体弱人员和少年、儿童上山扑火,谁违反这一规定,出现伤亡事故,就要严格追究谁的责任。
(四)加大三个力度,狠抓各项措施落实
一是要加大领导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要求抓好落实。要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都要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防火责任状,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镇、村主要领导必须深入现场组织扑救。
二是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11月份是省里确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月,要采取出动宣传车、书写标语等形式,大张旗鼓地搞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林区道路及通往风景区的道路两侧要及时书写规范性森林防火标语,竖立森林防火警示牌,增加防火宣传设施。把“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观念深入人心,切实提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三是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
对各村森林防火工作开展专项督查,派出所要密切配合,对森林火灾案件要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犯罪就抓。对森林火灾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从严从快从重进行严厉打击。《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已经施行,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护林防火指挥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我森林防火工作保驾护航。
同志们,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各乡镇(街道)一定要从维护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州的高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巩固生态市建设成果、构建和谐新林州做出新的贡献!
森林防火发言稿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