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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性事件舆情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6-01-071

群体性事件舆情范文第1篇

一、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面临的挑战

1、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高发多发期。据有关专家研究指出,当前我国处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各种类型的社会矛盾显现是这个时期的必然性。从鄞州实际情况看,近年来特别鄞州撤县设区的8年多来,改革发展速度明显加快,随之带来的诸如经济结构转型调整、重点工程量大面广、来外人口集聚增加、历史遗留问题层出不穷等等,此外随着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强势推进,土地征用,拆迁安臵、环境污染等问题大量凸显,这些社会现象必然会涉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产生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纠纷,加上群众的期望值不断提升,各种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仍然较多,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巨大压力。

2、当前社会正处于舆论危机活跃期。改革开放30年来,新闻媒体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同时在市场化的发展中也存在一些弊端。从近年来各地的信访维稳实践来看,广大群众在传统渠道反映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的时候,喜欢找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反 1 映需求。而少数新闻媒体为了吸引观众的眼球,注重片面地追求收视率、点击率等等,从各种渠道收集转发一些突发公共事件,加上传统媒体的共振作用,给突发公共事件后期的处臵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如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在新闻媒体的大肆炒作和广大网民的热议中,舆论危机骤然升级。

3、当前社会正处于网络迅猛发展期。我国目前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28.9%,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人,博客用户规模2.21亿人,手机网民规模达到2.33亿人。同时网民结构在年龄上不断优化、无业下岗失业人员比例上升、农村网民规模逐步增大、中高收入的网民数量有所增长,网民的组成更加贴近现实的社会结构。虽然不能说网民代表全体中国人,但研究显示,网民作为中国公民中社会参与热情程度最高的一个群体,积极地关注和反映社会现状,为网络舆论的形成提供了庞大的人群基础。

4、当前社会正处于危机观念转变期。危机是社会的一种常态,是社会生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危机本身是“危险”和“机遇”的结合体,处臵得到还可以转“危”为“机”。过去相当多的党政领导几乎是出于本能的拒绝信息公开,认为负面信息传播会引起恐慌,会影响社会稳定。但近年来,随着各地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多发频发,鄞州党政部门从中看到了“家丑不可外扬”等传统思维已经不适应当前的舆论发展形势,正在慢慢转变的危机观念。如鄞州高桥镇某村村民为反映诉求,在各种论坛上发贴制造影响,引起不明真相的网民热议,为平息网络舆论,当地政府召集市、区两级主要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针对村民的诉求提出了具体处理意见,经刊登转发后迅速平息了网络舆论, 2 为妥善处臵该事件赢得了舆论基础。

二、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发展的特点

1、传播速度成几何级增长。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方式、广度和速度是过去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比拟的,想在互联网时代封锁消息几无可能。一个网民在上传稿件或发表意见和观点只是半秒钟的速度。一个网上稿件被另一家网站用抓取软件抓走的时间是53秒,5分钟之内就被转载成千上万次了,一条信息可以在互联网上以NN次方的速度传播。网络媒体、手机短信、即时聊天工具、博客、BBS论坛等新型传播形式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产生了巨大冲击。

2、成为社会舆论的主流媒介。随着网民数量的急速增加,网络舆情与现实社会舆情逐渐走向趋同,网络舆论成为社会舆论的主要表现,网络已经成为反应社会舆情最主要的媒介。互联网从舆情事件的发端到推波助澜,再到最后舆论主题的形成,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南京周久耕事件为例,事件的缘起是网民因为周久耕一句引起公愤的话发动了对其进行的“人肉搜索”,个别网民发现“天价烟”和名牌手表引起网络舆论潮,最终导致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统计发现,近年来全国典型的网络舆情多数发起于互联网,平息与互联网,互联网已经成为社会公众舆论的“主流媒介”。

3、社会热点问题受到广泛关注。2009年排名前100的中国网络舆情事件分类统计显示,受到网民关注和评论最多的类型是政府管理类事件共26件,如上海交通“钓鱼执法”;其次是突发安全事件包括环境污染问题21件,如杭州胡滨飙车撞人事件;经济民生类和司法类事件分别占到了5件和3件,排名第

六、第 3 七,如司法类的邓玉娇事件;上述事件起源都是社会热点问题,在互联网的作用下被逐步放大,具备了更广泛的影响力。值得注意的是,从私人事件到网络民意的转化速度正在不断加快,许多事件发生的24小时内就能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4、影响范围往往超出事件本身。在互联网上获取信息,包括网络新闻和搜索引擎等是网民最常使用的功能之一。由于多数网络媒体没有独立采访权,主要转载传统媒体报道为主,但是他们利用网络独有的超链接优势对信息加以整合,加上新闻与评论互动,使其向纵深发展,产生新的传播效果,对事件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并且影响范围可能大大超出事件的本身影响。如在“北方数省遭遇暴雪袭击”、“山西煤炭整合风暴”等网络舆情中,网络媒体给了各种观点空间,最终的讨论开始走向地域歧视、国进民退、房价等话题,已经超越了原有的事件本身。

三、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对策建议

1、树立科学的网络舆情应对理念,变被动为主动。长期以来,在我国的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实践中,较多地采用了行政管理的方式。但随着时代发展和网络的应用,显然,这种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网络舆论引导的需要。胡锦涛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时效性,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因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转变危机观念,把突发公共事件的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提高到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及时、适度调整网络舆论引导策略,并要根据网络的技术特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正确有效的方式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的规范和引导,变被动为主动,立足于“疏”和“导”。

2、把握“黄金4小时媒体”法则,形成良好互动。传统观念认为,政府部门处臵突发公共事件有“黄金24小时”之说,但是随着网络等新兴媒体的崛起,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互渗透并深刻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过程的冲击下,传统的“黄金24小时”法则渐显无力。因此,有专家提出了“黄金4小时媒体”概念,其主要内容是要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4小时内,在能产生快速舆论传播的网络媒体(以微博客、QQ群、BBS论坛为代表)上,以简短精炼的语言快速、连续地发布事件的实事和处臵进展,与媒体、民众进行良好互动,最大限度消除谣言,避免带来被动。在昆明的螺丝湾群体性事件中,政府部门科学地运用了“黄金4小时媒体”法则,成为近年来处臵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的经典案例。

3、创新建立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借鉴国内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和制度,进行适时必要的政府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制度创新。一是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本地区百姓所关心的问题、事件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发布。政府可以通过网络即时、主动、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尽快澄清虚假信息,消除误解、化解矛盾,正确引导网络舆论。二是网络人才资源整合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应注重吸纳、培养高水平的理论和管理人才、高素质的一线网络评论人才和掌握尖端信息技术的专业人才。利用这些人才,可以创建网络舆情监测和预警机制,搭建政府与公民沟通互动的平台,引导和启发网民思考和判断是非,使网民与政府产生共鸣,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4、加强政府网站和信息平台建设,增强媒体调控力。现在全国省、市、县政府网站的总体拥有率已达86%。鄞州区政府 5 部门和镇乡(街道)也按照要求基本建立了政府网站,但从其功能和内容、群众的认可度来看,整体水平不是很高。网站的功能仅局限在提供基本信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跟进不够,缺乏参与互动性,最有网络特色的交流性没有体现出来。省委书记赵洪祝也曾提出,要着力增强新媒体的调控力,做大做强主流新闻网站,形成网上主流舆论强势。因此,政府网站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就要加大政府上网工程建设力度,完善电子政务的服务功能。同时借鉴商业网站模式,努力增强与公众互动的功能,增强政府与群众沟通,增强普通网民对政府网站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群体性事件舆情范文第2篇

所谓网络舆情,是通过互联网表达和传播的,公众对自己关心或与自身利益紧密相关的各种公共事务所持有的多种情绪、态度和意见交错的总和。它具有自由性与可控性、互动性与即时性、丰富性与多元性、隐匿性与外显性、情绪化与非理性、个性化与群体极性化等特点。网络舆情对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构成了现实挑战。

加强基于网络舆情研判的突发事件信息公开

政府应搭建网络媒体环境下信息自由传播的平台,以自由传播为原则,限制传播为例外,实现利益相关群体间的信息互动和交流沟通,从而促进共识意见的达成,帮助化解危机。

第一,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建设,搭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传播平台,使网络媒体更好地服务于突发事件信息公开。以应急管理政务内网、应急管理政务外网、应急管理公众服务网及电子信息资源库为基本架构,基本形成应急管理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的应急管理系统,完善电子政务内部和外部的办公环境。

第二,及时公开突发事件信息,减少信息沟通环节和信息噪音。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利用网络新闻、电子公告、网络论坛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的最新、最真实的消息,以此占据舆论的制高点,对公众进行正确引导。同时遏制谣言存在的空间,帮助公众正确认识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及其危害程度,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第三,提高政府善用网络新媒体的技能,避免“瓦釜效应”。各级政府要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媒体的特点和规律,主动接近和善用新媒体,主动观察网络舆情和民意的变化,加强运用新媒体管理危机的能力。同时,应充分警惕它可能造成的“瓦釜效应”。所谓“朝议无黄钟,遂使街谈尽瓦釜”,即在缺乏富有意义的重大议程时,由于商业利益驱使或某些不良趣味的诱因,一些卑微、琐细的议题可能造成巨大影响,最终导致大众轻信盲从和广泛传播。应该建立和完善网民举报受理制度、网络新闻信息公众评议制度,对网络新媒体传播加以监督。

充分发挥微博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功能

微博的出现,使得个人成为信息发布与社交网络的个体终端,微博的传播衍生出裂变性、主动性、即时性的特征。微博开辟了政府发布信息的新通道。近年来,政府开设微博已蔚然成风,网络新闻发布会和网络新闻发言人也遍地开花,微博成为应急舆论引导的一线阵地。政府要善用微博,与时俱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的信息沟通系统,重视微博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功能建设。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在应急决策过程中引入微博的力量。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要有意识地利用微博听民声、聚民智,通过微博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倾听公众声音、科学民主决策、启动政策窗口。

第二,多元激励措施吸引粉丝。海量的微博用户不仅仅是庞大的商业资源,更是无穷的公共资源。采取多元的激励措施吸引不同偏好的公众成为政府微博的粉丝,从而影响公众与管理生态,是政府微博公关的必由之路。

第三,进一步加强政府微博的功能建设。领导干部和政府部门需要考虑如何利用微博实现各项功能,其中最主要的是互动和服务功能:当粉丝对政府的声音发出质疑时,官腔、躲避、推诿、打太极和装哑巴都是危险的,“有问有答,有答有办,有办有督”可以说是对如何实现互动功能的最好解读。

第四,发挥与规范领导干部的个人微博作用。在国际上,智利总统皮涅拉、委内瑞拉总统查韦斯等国家领导人开通了自己的微博,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在国内,一些地方政府领导干部的微博也引发了社会公众的关注。当然,领导干部开微博,不能流于形式,为追赶潮流而开,重点不在于掌握纯粹的互联网技术,而在于把握新的观念,以真诚的态度去了解民意,把微博作为干群沟通交流的平台。

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技巧与方法

第一,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和重点新闻网站建设,强化论坛管理。官方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渠道之一。要加强主流网站与品牌栏目(论坛)的建设、推介与评选力度,扩大影响力与公信力,形成舆论示范效应,放大主流网络舆论引导或影响非主流网络舆论。要调动网络编辑、论坛管理者、版主的合力,强化论坛管理,培养网络空间独立评论员队伍。

第二,抢占舆论制高点,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有效的“议程设置”以引导突发事件网络舆情。首先,在信息发布上抢占先机,第一时间将真实、权威、公正的信息传递给公众。其次,与网络媒体、传统媒体合作,设置议题,集中讨论重点,通过专题对突发事件做深度报道。将突发事件发生的背景、地点、相关人物、过程、动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等第一时间传达给公众,引导公众议题。

第三,培养并充分发挥网络意见领袖的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作用。“意见领袖”又称舆论领袖,是大众传播中的评论员、转达者,是组织传播中的闸门、滤网。网络意见领袖充当着政府和广大网民之间“舆情调节阀”的角色。要善于发现和寻找网络意见领袖,通过意见领袖来引导网络舆论,强化主流舆论,争取中立舆论,孤立过激舆论。同时建立权威人士上网沟通机制,以公共协商与远程民主的精神促成议题的解决与理解。通过网民引导网民,用网民自己的声音引导、感染网民,实现网民自我教育、自我引导,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四,尊重网络传播规律,把握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引导的关键环节,寻求突破与转折。要善于利用网络传播规律做好引导工作,干预网络诱致进程。要对网络关注的焦点适时进行变换,引导网络舆论转移关注点。要加强舆论引导力,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实时传递主流声音,有效实现网络意见均衡。要善于抓住网络舆情引导的关键环节。要拓宽网络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使网络成为汇聚信息与观点的集散地、疏导不满情绪与怨恨表达的减压阀;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在多变中促和谐,形成舆论合力。

群体性事件舆情范文第3篇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应急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二)分级负责,依法处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舆情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加强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四)服务发展,防止危机。立足于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采取法律、管理、技术、舆情疏导等综合措施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有效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二、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及职责

成立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有效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能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舆情突发事件的发生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决定各相关单位、人员介入突发事件的处置;

(2)审定舆情控制与信息发布方案,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商定信息发布的口径、原则和内容,确定审定信息发布稿、负责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3)对舆情突发事件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置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提出解决方案及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处置;

(4)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加强对网络新闻、论坛、博客、搜索引擎等具有新闻舆论及社会动员功能业务的日常监测,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发生舆情突发事件,迅速上报领导小组组长;

(2)协调各科室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3)主动配合宣传部门的工作,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

三、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

对可能引发重大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

发现重大舆情后,应立即向局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进展和可能衍生的新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电话口头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并在30分钟内报送书面信息。在重大舆情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

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舆情,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相关单位、股室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各单位负责人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发现当日内回复处理意见并在办结之日内回复处理结果。

2.属于对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网民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并商请监察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

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

在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将应对处置工作书面报告三日内报送局办公室,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应对各类媒体的能力。

四、工作保障

网评队伍人员和单位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是舆情的监控第一责任人,要政治站位高、责任心强、懂政策法规,确保一旦发生舆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五、责任追究

群体性事件舆情范文第4篇

一、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据我局统计,2003年以来,我县共发生各类群体性事件51起,涉及4630人(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表现形式呈多样性。群体性事件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就我县而言,最突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越级上访、闹事、斗殴和冲突。一是越级上访。近3年来发生的51起群体性事件中,上访共33起,占上访总数的64.8%。其中,赴市上访22次,是到县上访6次的近4倍。二是闹事和斗殴。闹事和斗殴占到群体性事件总数的11.6%,具体表现多为群体性打、砸、抢行为和双方互相发生群体性斗殴甚至械斗,这两种形式均带有某种暴力性的倾向与表现,会对国家、集体和群众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失,如不能及时有效控制,极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三是冲突。冲突多发生在道路、工地等特殊区域,这类事件共发生3起,占全部群体性事件的1%。如2003年8月29日在晋长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群体性冲突。

(二)地域分布不均衡。去年以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大多分布在经济状况较好、煤矿企业较多、交通便利的乡镇。其中高都、周村、川底、下村、金村、巴公、大东沟等7个乡镇最多,发生在这7个乡镇的群体性事件占全部群体性事件的80.4%。

(三)人员规模逐渐扩大。30人以下的19起,30-50人的11起,51-100人的17起,100人以上的5起。从人员规模上可以看出,我县群体性事件的组织性不强,策划发动者在事件中的组织煽动作用不很突出,参加人员多是久已成为一派或与所反映问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群众,较少出现个别人员“一呼百应”的情况。

(四)解决难度越来越大。当前,我县与全国一样,群体性事件作为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表现形式,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解决和处置的难度很大,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难以得到满足,特别是重复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越来越多,在社会造成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二、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群体性事件是当前各类社会矛盾的集中表现,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因村矿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近年来,我县以煤炭为主的资源性经济高速发展,各村、各煤矿由于自然资源的差异带来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造成了比较明显的利益冲突。因此,由于占地、补偿、招工、环境污染等因素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3年来,因村、矿利益冲突和纠纷或以此为主要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到全部群体性事件的21.5%。如晋煤集团成庄矿与大东沟镇长坡、范庄、沟西、河底和上庄等村因废水、废矿排放、煤矿开采造成土地下陷、地下资源开采等问题产生长期矛盾;县营王坡煤矿与下村镇上村村、万里村因煤矿占地补偿、煤矿招工等问题存在的矛盾,都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因煤矿开采引发群体性事件。多年来,在煤炭业高利润的驱使下,一些煤矿严重越界开采、越层开采,造成地面部分群众房屋、土地裂陷,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甚至给他们的正常生活带来安全威胁,这些多年来逐步形成的历史问题,由于长期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合理,引发了大量群体性事件,且多数是重复性的事件。如北义城镇城公村群众反映的三八煤矿开采造成的全村80%的住房裂缝问题,下村镇中村村群众反映的镇办煤矿造成的住房裂缝问题,等等。

(三)因财务不公开引发群体性事件。我县农村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也有少数基层干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以权谋私、工作透明度不高等行为,这些行为使农民群众对农村干部产生了怀疑,导致群众以群体性上访、闹事等过激行为表达自已的不满。3年来,由此类因素引发或以这类因素为主要诱因的群体性事件占全部群体性事件的15.7%多。如高都镇下元庆村部分群众反映村务不公开、村委领导贪污腐败等问题,并对上级党委、政府的处理意见不满,多次到市、县政府群体性上访,2003年2月18日,该村 30余名村民集体到市政府上访,堵住市政府大门,扰乱市政府正常办公秩序,并大声辱骂、殴打维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政府工作人员,致使大批群众围观,交通被堵塞,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四)因煤矿承包引发群体性事件。近年来,一些煤矿企业,尤其是一些镇办、村办煤矿承包经营,引发了连锁反应,造成了分配不公、拉大了贫富差距、损害了村民利益,出现了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引起了群众的极端反响。如南村镇段匠村在煤矿对外承包经营中,由于群众对承包方式不满和对村干部不信任,引发了群体性冲突事件。

(五)因农村换届选举引发群体性事件。村委换届选举是农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措施,唤起了农民参与管理集体的极大热情,但是因选举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呈集中多发趋势,仅在选举期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就占3年来群体性事件的15.7%。其中,既有群众对选举法规和规则理解不深的原因,也有有关职能部门对选举组织不力、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六)因工作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从实际情况看来,绝大多数群体性事件不是突然爆发的,多数是通过合法渠道反复反映无效的情况下才产生的,往往经历了一个由个体上访到群体性上访,从合法合理反映到越级上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有关基层组织和职能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三阻四,对反映问题的群众“冷硬横推拖”,使群众求助无门,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舆情范文第5篇

1.从传播学角度来看,股票交易市场作为一个巨大的传播场域,股民之间的传播形态中存在着多种传播模式,但是,最主要的还是群体传播。股民的群体传播在形成股民的群体意识和结构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这种意识和结构形成后,又会成为股民活动的框架,对股民个人的态度和行为产生制约,保障群体的共同性。因此,群体传播在股民群体中极为重要。

上海是中国股票市场的发源地,又是全国第一大经济城市,上海股民拥有全国股民各方面的特征,代表了全国股民群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显示,截止到2008年11月份,上海股民数量超过了913万户,②居全国榜首。笔者对上海各个年龄段的股民做了300份问卷,对其股市信息传播情况进行了调查,以期在传播学理论上补充群体传播的研究,在实际应用上为相关管理阶层和广大股民提供参考和借鉴。

2.从交流方式来说,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传播方式借助了电话、手机短信、网络等电子设备,但传统的面对面的交流方式仍在股民群体中占据了主导地位。超过三分之二的上海股民表示,他们常用的交流股票信息方式仍然是面对面的交流。最早的上海股民就是在交易所里面对面互相交流股市信息的,这种方式经过中国股市的风云变迁至今没有消逝。这种方式最直接、最便捷,也最能直观地获取对方反应。对于老股民,这更是一种传统、一种习惯。另外,电话交流的方式也非常普遍,在股民中占了42%。

网络渠道的运用在上班族和学生股民中更加突出。他们之中,有超过45%的人通过网络上的博客和各大论坛等来交流股市信息,有超过49%的人通过即时网络通讯工具如qq、msn等来交流股市信息。而在45岁以上的股民中,这个比例仅为22%。

3.从获取信息的对象来看,亲戚朋友最为普遍。有超过半数的股民主要从亲戚朋友处获取股市信息。在45岁以上这一年龄阶段中这个现象更为明显,达到60%。网络上的信息发布者也是股民获取信息的选择对象,达到股民人数的40%以上,集中在学生股民和上班族中。

由于股票信息的涨跌瞬息万变,股民需要尽可能长时间高频率跟踪股市信息。股民一天当中传播股市信息的平均次数为2次,一天中总时间长度平均为16分钟。在退休股民中,平均次数达到了每天4次,总时间长度多达27分钟。

信息交流的地点不再是某个固定的场所,遍布在家庭、办公大楼、公共场所的各个大街小巷,股市传播已经无处不在。

4.从交流信息的内容来看,对方的购股情况通常是股民在交流过程中首先所要了解的。42%的上海股民获取的是对方的购股情况,并将这些信息作为自己投资的参考。45岁以上的退休股民更倾向于关注股票的即时涨跌信息,近期的“热门股”,股票的涨跌幅。短线投资决定了他们需要股市的即时信息。

对股市的预测也是当代股民关注的热点。股市经验丰富的老股民以及股市专家是股民主要的关注对象。他们作出的股市预测比周围的亲友更加受到股民的关注,也更加能够得到股民们的采纳。

了解股票的专业知识并不是股民交流股票信息的主要目的。很少股民(14%)想要了解股市看盘技巧、选股策略、解套应采取的措施等股市技巧。超过52%的股民不懂相关的股市理论。

通过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关注作为参考来投资股市的人群比例在不同年龄层次的股民中差异较大。在26~45岁这个年龄层中,有38%的股民在群体传播过程中了解国家的宏观经济和政策,如国家政治政策、行业动态变化等,以此为自己的投资提供依据。在18~25岁这个年龄段中这个比例是32%,而在45岁以上的退休股民中,这个比例只有18%。

5.在股市的具体决策方面,意见领袖起到了改变股民行为的作用。“意见领袖”包括了三类人:股市投资专家、分析师;受股民追捧的传奇人物、“股神”,如巴菲特;股龄较长经验丰富的股民。他们更多地利用多种媒介获取信息,在股市交易方面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同股民的联系密切,乐于与别人分享自己的信息。他们通过多种渠道对群体成员提供有关股票的信息和意见,在股民中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不同股民群体关注的意见领袖也略有不同。45岁以上的退休人群更关注对方的消息灵通度,更希望对方能够提供一些“内幕”消息、小道消息。而其他人群更加关注对方的股市知识是否丰富,判断是否准确。

群体性事件舆情范文第6篇

一:总则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加强并稳定社会大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

案。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以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坚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警械和武器”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工作范围和级别

(一)本办法适用于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

聚集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二)本办法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

3.非法集体罢工、罢课、罢市;

4.其他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四、责任分工

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由村支书周剑担任组长,周太开、夏甫昌同志担任副组长,孟发军、宋江武、姜登喜、夏丹为成员。

1.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组长周剑同志的工作职责:统一领导、部署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建立和完善全村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包片人员对所包辖区内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理情况;会同各包片人员处理本村内的重特大群体性事件。

2.本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小组副组长周太开、夏甫昌的职责是:组织排查、调解辖区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搜集、报送本村群体性事件情报信息;组织调动辖区内的应急

资源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先期处置工作;宣传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以理性方式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本村要为重大、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提供应急资金保障。

(二)相关工作人员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工作不力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心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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