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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制度改革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第1篇

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县林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县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和市县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全体林改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基本完成了林改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位于县西北部,东面和南面与本县两河乡、龙安乡接壤,西面与大关县天星镇毗邻,北面与盐津县柿子乡相连,境内地形复杂,海拔7002021米。全乡辖6个村,99个村民小组, 18450人,国土面积106.794平方公里,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共6个村139村民小组3186户。目前,全乡的林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登记林地84229.8亩,占应改面积的100%。

二、工作情况

(一)林改机构情况

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县林改工作队队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站长任主任,从县林改工作队员和乡党政综合办中抽了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业务。

、以村为单位组建了由挂村领导任组长,明确一位县工作队员任副组长,一名工作队员为技术负责人,县工作队员、包片乡干部、全体村干部为队员的各村林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村林改工作。县林改工作队队长负责指导全乡林改工作,两位副队长协助队长分别联系三个村,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了以村民小组长任组长、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村民小组林改工作组,负责小组内林改工作的组织和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乡林改办及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保证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林改经费投入情况

除划拨的林改工作经费外,乡政府在乡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自筹资金5.5万元投入林改工作,为林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宣传发动情况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书写张贴标语,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向农户发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利用赶集天进行广播宣传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律法规。共书写张贴永久性标语25条,广播宣传3(场)次,召开各类会议26(场)次,临时标语99条,出黑板报5期,发放宣传手册160本。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林改工作目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调动了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四)业务培训情况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对林改队员的林改政策和业务培训。其中:乡级召开各类业务培训会16(场)次,各村组分别召开业务培训会13(场)次。在4月20日的工作会上,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和县工作队员进行培训,系统地学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操作办法(试行)》和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各阶段又分别于28日、5月12日,分三次召开各挂村领导、县乡工作队员和各村支书主任会议和外业现场培训会,进行现场操作,统一外力操作程序,认真总结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林改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作进一步明确。每次会议,乡林改技术指导员都对前阶段林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作了解答。通过举一反三的培训学习,使林改队员能较深刻地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制定林改方案情况各村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深入农户对林业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日前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填写了《摸底调查表》,对摸底情况进行了公示。结合我乡实际,按照坚持县领导,乡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钟鸣乡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各村组的实施方案,组的实施方案在市林改办的指导下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张榜公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村组的实施方案必须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参会,参会人员三分之二表决通过的要求进行了完善和表决通过,为全乡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六)按照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林改工作的情况。

我乡的林改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开展林权勘查,做到了宗地区划符合条件、勾绘准确、四至界线清楚、标注死界、精度达到要求,每宗地的《林地权

属外业勘查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准确,无缺项、错项,勘查结果严格张榜公示,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七)林权争议纠纷调处情况。

我乡把纠纷调处作为林改工作的一个重点,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各级纠纷由各级调处的原则,严格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并结合有效的民间协商方法开展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全乡共排查出纠纷47起(其中:排查出乡界纠纷3起,村界纠纷3起,社界纠纷11起,户与户纠纷30起),结案>起,调处率100%,

(八)领导深入村组指导林改工作情况。

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经常了解和掌握林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深入村组进行调研,检查指导林改工作,帮助解决林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林改工作。

(九)申请登记和落实经营主体的情况。

林权权利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申请(由工作组代填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受理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核实、公示、登记,共完成了13个村民小组、林地的受理和确权登记83400亩。其中自留山61400亩,责任山22000亩。在即将开展的颁证工作中,做到林权权利人、地、证、册、表、图六相符,资料完整、准确。

(十)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的情况。

在林改工作中,由乡林改办明确专人对县的林改相关资料、乡村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纠纷调处记录、相关的图表卡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购买了文件袋进行了分类整理归档。

三、主要做法

某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乡班子与县林改工作队领导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成立了领导组,于20日及时召开钟鸣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县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工作中,乡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明确各村的挂片领导为各村林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技术

指导为直接责任人,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将林改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深刻领会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强化全体工作队员对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深入实地,调查摸底。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乡林地分类和分布情况,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林改实施方案,有针对性采取工作措施和办法,为做好全乡林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改革方案,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强调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群众对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都非常高。

六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我乡林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在工作中,我们认真执行林改工作队员纪律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并作出了相关规定:乡村干部擅自离岗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县工作队员擅自离岗的,由乡林改领导组将情况上报县林改领导组,提请县林改领导组进行处理。确保了林改工作队员有足够精力和时间投入林改工作。

七是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检查验收好相关表册资料。除严格要求全体林改工作队员在整个林改工作中严格按照林改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搞好林改工作外,对外力勘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月初,在乡林改内、外力工作基本结束后,由乡技术指导员和乡林改办明确专人在各村技术指导员把关的基础上,对各村上报的表册逐一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了纠正和限期整改,进行了表册的微机录入,在微机录入时,又对申请表进行了逐一核对,通过层层把关,确保了相关资料的质量。八是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质量。从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县林改工作队领导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的林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并帮助处理好林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时,到会人员少;二是时间短,技术力量不够,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一个村仅能配备一个识图的技术指导员开展外业工作,导致工作不能全面推进,影响工作进度;三是全户外出农户多,群众会议到会率不高,四至界线指认、签字工作难度大;四是年月份由于村级换届,部分村干部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改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部分宗地地物点不明显,纠纷调处工作量大,难以确保图表卡三者的完全统一。

五、下步工作打算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由于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作图技术等原因,也还存在诸多不足。因此下步工作中,我乡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操作技术规程,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为指导思想,已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继续做好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关,认真对照《某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阶段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图表卡资料,提高质量,搞好确权发证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好纠纷调处工作,对尚未调成的纠纷,我们将继续抽调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同志组成专门的纠纷调解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和调处工作,力争纠纷调成率达100%,确权发证率达到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为确保我乡林改工作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我们将长期成立督查组,对根林改进行检查督促,现场解决疑难问题,真正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一惠民利民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推进我乡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第2篇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

2007年全省林改试点工作开始后,我市把榆阳区作为试点县,按照“明晰产权、承包到户”和“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总体要求,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为全市林改工作开了个好头。2009年6月份,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同年9月1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林业工作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市林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围绕一个核心,坚持两项原则,把握三个关系,抓好四个环节,建立五项制度”:

围绕一个核心,就是围绕明晰产权这一核心,通俗地说,就是“分林到户”,就是要依法把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坚持两项原则,就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办事”两项重要原则。把握三个关系,就是要处理好林改工作与维护稳定的关系、放活经营与加强管理的关系、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关系。抓好四个环节,就是要抓好制定承包方案、勘界发证、签订合同、落实承包责任四个环节。建立五项制度,就是要建立健全符合当地实情的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服务保障制度。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县林业部门的精心组织实施下,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主体改革基本完成。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于2010年已通过省级验收,共涉及12县区、176个乡镇、18865个村民小组,总面积3143.05万亩。截至目前已发放林权证463127万本,发证面积3111.33万亩,占应发证面积的99%。共发生林权纠纷5426起,涉及面积345.44万亩,已调处5373起,面积328.02万亩,调处率99%。二是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各县区结合实际,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配套改革。全市共成立林业专业合作协会3个,林业专业合作社35个,涉及农户数1526户,面积约3万亩。全市现有从事林下经济的农户35910户,人均林下经济收入750元。三是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全面落实。2009年、2010年国家下达我市国家集体森林补偿金5707.09万元,目前已大部分兑现到位;2011年下达我市国家集体森林补偿金7975.87万元,地方集体森林补偿金4621.58万元,各县区正在积极制订方案,组织发放中。

福建永安市、陕西太白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典型经验

福建永安市:永安市基本完成林权发换证工作后,立即围绕林改后产权流通、林业经营、资源保护、产业发展和林区社会保障等重点环节、重点问题,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并在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比较成熟的配套改革思路,全面铺开八项深化林改综合配套工作:

一是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针对部分林农联户经营的情况,划小经营单位,细化产权到户;引导联户经营的林农实行股份制经营,或以折价入股方式加入股份制

林场。提倡推广现货流转、限量交易、限期流转等模式,实现均山、均权、均利目标,严防林农“失山失林”。加大山林纠纷调处和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的处理力度,促进了林区社会稳定。

二是健全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组建各类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240个,经营总面积75.3万亩。完成了西洋、贡川等乡镇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试点工作,并严格按编制方案进行林木采伐管理,规范了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从木材采伐指标、林权证抵押贷款、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对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倾斜扶持,促其加快实现规模经营。

三是规范林地使用费收取管理。全市建制村全部建立了林地使用费收取台帐,并制定了《村民公约》,对林地使用费的收取标准、收取方式、征收主体、使用范围和监督办法予以明确。以村为单位加强对林地使用费的审议监督,对林地使用费的分配方案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确保林地使用费重点用于解决农村低保、合作医疗、教育等问题。四是完善林业保护体系建设。引导林农或森林经营单位按照自愿结合的方式组建了群众性护林联防协会,实行群防群治。全面启动永安市森林资源远程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强化科技护林。增设森林公安行政执法中队,负责查处生态公益林、区域结合部等重点治安区域和重点部位的林业行政案件。启动桉树冻害险、生态公益林防火、防盗险的前期工作,增设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是创新生态林保护管理机制。根据生态区位的重要性,对境内生态公益林进行分区分类,并及时进行调整。探索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管护新路子,允许林农进行适度的更新采伐、抚育间伐、林下栽种经济树种等经营活动,使经营者在其林地划为生态公益林后经济上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征水电附加费、林木采伐森林生态补偿费和自来水附加费。设立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专管。六是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新模式。以新型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单位,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实现保护、培育、发展与合理采伐利用的科学统一。结合制定和落实新农村建设规划,选择西洋、贡川等四个试点乡镇自主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永安市对已完成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单位试行新的采伐管理模式。

七是拓展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规范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做实现有功能,确保各项交易有序进行。完善平台基础建设,通过注入英文域名与中文域名,实现林业要素市场信息与因特网中林业专业网站的链接;将林业要素市场网络延伸到周边县、市、区,形成林业要素市场与周边县、市、区信息同步、网络共享。引进广东心缘家具有限公司建设以家具为主的木材林产品交易市场。同时,在泉三高速公路北互通口附近,规划建设规模大、品位高、功能全,集仓储、展销为一体的永安竹笋仓储交易市场。

八是增强机制创新与产业发展活力。创新林业工作机制,成立永安市林竹产业发展局,归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能,新增生物制药等职能,以更好协调指导全市林业产业和生物药业的发展,促进林业产业升级。加强乡镇林业站综合能力建设,完善乡镇林业站的基础设施配备,延伸数字林业工程。大力实施产业带动,围绕永安林竹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引进的以杉木集成材为主要产品的福建博林木业有限公司已试生产运行,新签约了铁皮石斛栽培基地、香兰素、葛根种植基地与深加工等一批新项目,为林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陕西太白县:2007年太白县被确定为陕西省10个全省林改试点县之一,率先在全省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9年被评为陕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先进单位。

县上按照林改政策精神,重新勘界确权,规范程序,灵活形式,均山到

户。同时,注重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力度,成立了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组建了专业技术服务队,县财政每年设立100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和2000万元贴息贷款,全面推行“三包六到户”

(县级领导包乡镇、部门包村、干部包户,产业规划到户、资金扶持到户、技术服务到户、包抓帮扶到户、示范引导到户、增收体现到户)举措到户工作法,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林下种养殖等林特产业。

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制定出台了集体林权抵押登记、林权流转管理、林权抵押贷款等一整套政策文件,规范集体林地流转、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等工作程序,稳步推进集体林地流转。同时,在商品林面积较大的村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试点,为拓展群众融资空间和集约发展林业产业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发挥林地资源最大效益。目前,太白县以家庭承包经营、“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权”、公开协商、留作集体统一经营的形式承包林地9404户,承包面积148.64万亩。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十年净增2488元。其中,来自林特产业的收入达到1133元,比十年前净增1018元。通过协商方式流转林地6139亩,用于开发生态休闲产业。近年来全县新增造林面积21万亩,成活率达到85%,保存率达到93%,林木蓄积量逐年增加,森林覆盖率上升了5个百分点,达到了89.5%。通过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真正成为山林的主人,群众家家都尽责任,人人都成了护林员,把林地当田种,提高了山林管护质量,保护了森林资源。

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问题和建议

近年来,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剩余林(股)权证发放和配套改革工作难度大。我市地处能源富集区,土地增值速度快、价值高,造成林地权属纠纷较多,纠纷调处难度特别大,许多已进入司法程序调解。二是群众积极性不高。集体林地林分质量低、宜林地条件差,利用价值不大,部分群众对承包经营山地的积极性不高。三是由于机构不健全,影响林权管理和后续产业开发。我市现有林改机构大多数是临时机构,目前市林改科(副科级)设在市种苗站加挂榆林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管理中心牌子,各县区编办均未批准成立正式的林改管理机构,制约了林权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四是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困难重重。林地承包到户后,农民对林地的管护积极性有所提高,但由于地理、气候、林分质量等原因,对造林、防治病虫害、森林防火、后续产业的发展有较大影响。五是林改经费短缺。尤其是南部六县由于财政十分困难,除了省上下拔的经费外,基本没有额外的经费用于林改。

针对上述问题,今后我们要按照全市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借鉴成功的改革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化改革:

一是进一步加快剩余林(股)权发证进度。对按集体股份合作经营的,积极督促指导村、组给每户农民发放股权证,并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定股份合作制经营管理章程。同时,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严格按照操作办法,对所有林改工作的档案进一步清理,并完善管理制度,推行集中保管、统一管理、专人负责的办法,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是加大对南六县林改经费支持力度。建议市财政设立1000万元南六县林改工作专项经费,用于推进南六县林权制度改革。

三是搭建林权流转交易平台,设立“榆林市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承担全市林权登记管理和动态管理,发布林权流转交易、林权证抵押、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林权纠纷的调处和仲裁;负责全市林权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广大林农和业主规范林权流转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努力拓宽林业资源进入

市场的途径。

四是深化林业执法改革,成立“榆林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市县林业局下属的森林公安、基层林业站、森防站等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划入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改变过去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的现现象,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全市生态的安全。

五是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和林权抵押贷款行为,成立“榆林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催生了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等新生事物。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都要经过资产评估,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随着我市林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林业工作的发展,拟成立榆林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事务所,承担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核查及评估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征、占用林地勘验工作;承担造林、抚育、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工作;承担森林火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担林业建设工程项目评估、质量监理等方面工作。

六是构建银林合作平台,组建“榆林市林业担保公司”。组建林业担保公司,积极构建银林合作平台,开办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解决林业生产经营者担保难、贷款难的局面。

七是大力推进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之路,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同时,发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为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致富提供更好的服务平台。

八是积极探索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的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探索采伐限额指标分配的改革,确保林木采伐指标得到依法、依规、科学、合理、有序分配;改进采伐管理模式,区别对待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探索商品林放活,公益林管住管严的采伐监管模式;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积极施行林业站一站式许可,中心集中办理便民办事程序。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第3篇

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县林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县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和市县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通过全体林改工作人员的艰辛努力,基本完成了林改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位于县西北部,东面和南面与本县两河乡、龙安乡接壤,西面与大关县天星镇毗邻,北面与盐津县柿子乡相连,境内地形复杂,海拔7002021米。全乡辖6个村,99个村民小组, 18450人,国土面积106.794平方公里,涉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共6个村139村民小组3186户。目前,全乡的林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登记林地84229.8亩,占应改面积的100%。

二、工作情况

(一)林改机构情况

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县林改工作队队长、分管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站,由站长任主任,从县林改工作队员和乡党政综合办中抽了三位同志为成员,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业务。

、以村为单位组建了由挂村领导任组长,明确一位县工作队员任副组长,一名工作队员为技术负责人,县工作队员、包片乡干部、全体村干部为队员的各村林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村林改工作。县林改工作队队长负责指导全乡林改工作,两位副队长协助队长分别联系三个村,并将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成立了以村民小组长任组长、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为成员的村民小组林改工作组,负责小组内林改工作的组织和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乡林改办及时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保证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林改经费投入情况

除划拨的林改工作经费外,乡政府在乡财政极为困难的情况下,自筹资金5.5万元投入林改工作,为林改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宣传发动情况

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书写张贴标语,以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大会,向农户发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利用赶集天进行广播宣传等,广泛宣传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法律法规。共书写张贴永久性标语25条,广播宣传3(场)次,召开各类会议26(场)次,临时标语99条,出黑板报5期,发放宣传手册160本。通过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对林改工作目的、意义和作用的认识,调动了群众参与林改的积极性。

(四)业务培训情况林改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为此,我们着重加强对林改队员的林改政策和业务培训。其中:乡级召开各类业务培训会16(场)次,各村组分别召开业务培训会13(场)次。在4月20日的工作会上,乡党委政府组织全体乡村干部和县工作队员进行培训,系统地学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操作办法(试行)》和市县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各阶段又分别于28日、5月12日,分三次召开各挂村领导、县乡工作队员和各村支书主任会议和外业现场培训会,进行现场操作,统一外力操作程序,认真总结各阶段的工作情况,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林改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作进一步明确。每次会议,乡林改技术指导员都对前阶段林改工作中遇到的有关技术问题作了解答。通过举一反三的培训学习,使林改队员能较深刻地理解掌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相关的技术规程,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五)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制定林改方案情况各村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深入农户对林业以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摸底调查,日前完成了摸底调查工作,填写了《摸底调查表》,对摸底情况进行了公示。结合我乡实际,按照坚持县领导,乡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了《钟鸣乡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各村组的实施方案,组的实施方案在市林改办的指导下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在张榜公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村组的实施方案必须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或户代表参会,参会人员三分之二表决通过的要求进行了完善和表决通过,为全乡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六)按照技术规程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林改工作的情况。

我乡的林改工作严格按照技术规程开展林权勘查,做到了宗地区划符合条件、勾绘准确、四至界线清楚、标注死界、精度达到要求,每宗地的《林地权

属外业勘查表》、《林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准确,无缺项、错项,勘查结果严格张榜公示,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

(七)林权争议纠纷调处情况。

我乡把纠纷调处作为林改工作的一个重点,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力度。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各级纠纷由各级调处的原则,严格按照《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并结合有效的民间协商方法开展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全乡共排查出纠纷47起(其中:排查出乡界纠纷3起,村界纠纷3起,社界纠纷11起,户与户纠纷30起),结案>起,调处率100%,

(八)领导深入村组指导林改工作情况。

乡党委书记和乡长经常了解和掌握林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并深入村组进行调研,检查指导林改工作,帮助解决林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林改工作。

(九)申请登记和落实经营主体的情况。

林权权利人依法向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申请(由工作组代填申请表,申请人签字);受理申请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核实、公示、登记,共完成了13个村民小组、林地的受理和确权登记83400亩。其中自留山61400亩,责任山22000亩。在即将开展的颁证工作中,做到林权权利人、地、证、册、表、图六相符,资料完整、准确。

(十)建立完善相关档案资料的情况。

在林改工作中,由乡林改办明确专人对县的林改相关资料、乡村组制定的实施方案、会议记录、纠纷调处记录、相关的图表卡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购买了文件袋进行了分类整理归档。

三、主要做法

某某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结束后,我乡班子与县林改工作队领导经过认真分析研究,成立了领导组,于20日及时召开钟鸣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县的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全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工作中,乡党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严格按照会议和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组。明确各村的挂片领导为各村林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技术

指导为直接责任人,坚持“谁出问题谁负责”的原则,将林改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深刻领会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强化全体工作队员对林权制度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二是深入实地,调查摸底。通过摸底调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乡林地分类和分布情况,明确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林改实施方案,有针对性采取工作措施和办法,为做好全乡林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严格依法办事。在改革过程中,我们坚持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办事,严格遵循《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改革方案,妥善处理改革过程中碰到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现实具体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办事。强调集体林是全体村民的共有财产,对于集体财产的处置必须严格依法并充分尊重大多数村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包办代替,不得以行政手段强行干预。由于实行依法办事和阳光作业,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群众对改革的热情和积极性都非常高。

六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林改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我乡林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在工作中,我们认真执行林改工作队员纪律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并作出了相关规定:乡村干部擅自离岗的,一律作待岗处理;县工作队员擅自离岗的,由乡林改领导组将情况上报县林改领导组,提请县林改领导组进行处理。确保了林改工作队员有足够精力和时间投入林改工作。

七是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检查验收好相关表册资料。除严格要求全体林改工作队员在整个林改工作中严格按照林改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标准搞好林改工作外,对外力勘查结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月初,在乡林改内、外力工作基本结束后,由乡技术指导员和乡林改办明确专人在各村技术指导员把关的基础上,对各村上报的表册逐一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予以了纠正和限期整改,进行了表册的微机录入,在微机录入时,又对申请表进行了逐一核对,通过层层把关,确保了相关资料的质量。八是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质量。从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县林改工作队领导中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的林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并帮助处理好林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纠纷调处工作,切实维护林农的合法权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召开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时,到会人员少;二是时间短,技术力量不够,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一个村仅能配备一个识图的技术指导员开展外业工作,导致工作不能全面推进,影响工作进度;三是全户外出农户多,群众会议到会率不高,四至界线指认、签字工作难度大;四是年月份由于村级换届,部分村干部思想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林改工作的正常开展;五是部分宗地地物点不明显,纠纷调处工作量大,难以确保图表卡三者的完全统一。

五、下步工作打算我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由于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作图技术等原因,也还存在诸多不足。因此下步工作中,我乡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及操作技术规程,以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确保收益权,落实处置权为指导思想,已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为目标,继续做好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是坚持标准,严把质量关,认真对照《某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阶段检查验收办法》进行查缺补漏,完善图表卡资料,提高质量,搞好确权发证工作。

二是继续开展好纠纷调处工作,对尚未调成的纠纷,我们将继续抽调熟悉政策,精通业务的同志组成专门的纠纷调解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和调处工作,力争纠纷调成率达100%,确权发证率达到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为确保我乡林改工作真正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我们将长期成立督查组,对根林改进行检查督促,现场解决疑难问题,真正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一惠民利民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推进我乡林业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奠定坚实的基础。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第4篇

1 基本条件

1.1 自然条件

(1) 地质、地貌。地质构造属秦岭地槽褶皱系的南秦岭海西~印支褶皱系的一部分。地层经浅度风化变质。岩性主要碳酸盐岩、砾岩、砂岩、红色千枚岩, 分布于全流域的80%地面。风化、砂化速度较快。本流域山高坡陡, 海拔高程最低于梁家厂600m、最高于扇子沟北梁2099.6m, 相对高差1500m。大于25°的陡坡地占总面积的80%, 沟壑密度为1.2km/km2 (沟长大于0.5km) 。 (2) 土壤、植被。土壤主要为红扁砂土、石渣土。土壤ph值为7.6~8.3, 土层薄营养成分低。流域林地面积18km2、蓄积量31万m3, 森林覆盖率为60%, 植物种类繁多, 主要树种:油桐、漆树、黄连木等, 用材林有杉木、马尾松、油松、春树、泡桐、刺槐等、薪炭林主要为桦栎树。树木生长较快、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潜力较大。 (3) 气候、水文。本地气候属于北亚热带湿润季风区。夏季受西伸太平洋辐射带高压和河西走廊、四川盆地热低压控制, 形成高温炎热多雨、并有伏旱, 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冬寒少雨, 春暖干燥风速大, 秋凉湿润阴雨多。总的来说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雨量较多。因气候与海拔高程、地理位置及地形等有密切关系, 导致气候条件的地域差异。气温随海拔高度、地理位置的变化也比较明显。因坡向不同、同一等高线处气温差异较大。年均温度为15.40C, 极端最高气温430C (2006年7月20日) , 极端最低气温-9.60C (77年1月30日) 。100C以上年均积温1814.50C, 年均日照时数为1790.4h, 无霜期253d, 初霜期11月中旬, 终霜期3月上旬。风向及风速随季风的进退而变化, 地面风因受地形影响, 表现出明显的地方性。本地多东北风、年均风速2.3m/s、实测最大风速20m/s (71年8月21日) 。本地处于秦岭山区, 相对湿度较大, 气温随地形的升高而降低, 多年平均蒸发量为726.1mm, 干旱指数为0.85。

1.2 社会经济状况

(1) 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开发程度:垦殖指数4%, 森林覆盖率85%, 荒山草地载畜量115头/km2, 现有耕地面积80.5hm2、人均土地0.052hm2。土地利用程度:土地利用率为60%, 复种指数150%, 水面利用率为零, 用地比例为1:15:9 (耕地面积:林地面积:牧地面积) 。土地集约经营程度:单位面积耕地拥有马力数为零, 单位耕地面积化肥用量3000kg/hm2, 单位面积耕地用工量300工日/hm2, 有效灌溉面积比率13%。土地利用经济效果:单位面积产量5250kg/hm2, 单位面积总产值1.05万元/km2, 单位面积净产值0.8万元/km2, 单位面积纯收入0.5万元/km2。 (2) 经济状况。农村产业结构:全村年均总产值408万元, 其中:农业产值192万元、占总产值的47.1%, 林业产值50万元、占总产值的12.2%, 畜牧产值10万元, 占总产值的2.5%, 乡村企业产值30万元, 占总产值的7.4%, 务工产值126万元, 占总产值的30.8%。本地无矿产资源, 群众生活水平不高, 人均粮食400kg、人均纯收入3200元, 人畜饮水基本解决、群众生活燃料主要是山上的柴木, 养殖业较发达。本村有一所村级教学点, 村民大都具有初小文化程度。近几年因高校扩招、本村考上大专院校的高才生较多。

2 村组勘界

2.1 村组勘界

锅厂村是旬阳县双河镇辖区的行政村, 位于西岔河流域上游地带, 东接旬阳县双河镇胡坪村、南靠旬阳县构元乡, 西邻公馆乡、张坪乡, 北界红军乡。锅厂村辖区8个村民小组。

2.2 土地分布现状

经村组实地勘界取得村组勘界地形图, 从图中测量并结合实际得锅厂村土地分布现状, 全村总面积2920hm2。其中:1组总面积428hm2 (耕地面积14.0hm2, 退耕面积33.3hm2, 公路面积2hm2, 沟道面积6hm2, 民宅面积2.2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22hm2, 荒山林扒面积349hm2) ;2组总面积202hm2 (耕地面积17.4hm2, 退耕面积27.1hm2, 公路面积1.5hm2, 沟道面积2.5hm2, 民宅面积3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10hm2, 荒山林扒面积140hm2) ;3组总面积259hm2 (耕地面积8.8hm2, 退耕面积31.3hm2, 公路面积1hm2, 沟道面积1.5hm2, 民宅面积1.3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13hm2, 荒山林扒面积202hm2) ;4组总面积575hm2 (耕地面积9hm2, 退耕面积27.8hm2, 公路面积2hm2, 沟道面积2hm2, 民宅面积1.7hm2, 乡有林面积33.3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29hm2, 荒山林扒面积470hm2) ;5组总面积333hm2 (耕地面积11.1hm2, 退耕面积31.4hm2, 公路面积2.5hm2, 沟道面积3hm2, 民宅面积2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17hm2, 荒山林扒面积266hm2) ;6组总面积580hm2 (耕地面积7.2hm2, 退耕面积15.8hm2, 公路面积2.5hm2, 沟道面积4hm2, 民宅面积1.3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29hm2, 荒山林扒面积520hm2) ;7组总面积388hm (耕地面积7.6hm2, 退耕面积38.8hm2, 公路面积1hm2, 沟道面积3hm2, 民宅面积1.3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20hm2, 荒山林扒面积316hm2) ;8组总面积155hm2 (耕地面积5.3hm2, 退耕面积22.2hm2, 公路面积2.5hm2, 沟道面积1hm2, 民宅面积1hm2, 田、水、路边峁秃 (坟境) 8hm2, 荒山林扒面积115hm2) 。

3 结束语

内业成果首先应用于鉴定锅厂村的森林植被覆盖情况, 经分析计算、锅厂村的森林覆盖率约85%, 进而了解锅厂村的森林资源分布现状, 为本村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内业成果能客观地反映本村村民拥有森林资源的现状, 界定了大山的主人, 从而稳固水土保持的长效制, 有利于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内业成果主要是《林权登记申请表》的核心内容。

摘要:本文介绍了旬阳县双河镇锅厂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阶段性工作的基本情况。通过林改工作的初步探索, 总结出当前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经验。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第5篇

1 林改后公益林发展现状

从广西地区近几年林权制度改革努力情况来看,广西地区主要是通过4个阶段来实现林权制度改革的。第一阶段起始于2009年,将多个市级列为试点地区,进行林权制度改革试行,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逐渐向县级推行。第二阶段起始于2010年,因为林权制度改革试行的成功,所以在整个广西地区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当然,也有部分林农反对林权制度的推行,但总体上完成了60%的林改任务。第三阶段起始于2011年,积极说服反对的林农,尽可能100%地完成林改任务。通过这一阶段的努力,林改任务完成73.6%;开始于2012年的第四阶段主要是加强林改后公益林的维护、监督、验收等工作。

从林改后公益林整体发展情况来看,公益林发展现状不佳。原因是,公益林发展过程中受到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及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公益林受损,阻碍公益林发展。例如,部分农林因为公益林的推行使自身经济效益受损,致使其忽略对公益林的保护;分布在大石区等生态环境比较脆弱的地区的公益林难以良好地生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公益林维护资金有限,使其难以全面、合理地维护、监管公益林,相应的公益林的发展必然会受到影响[1]。

2 林改后公益林管理存在的问题

的确,林改后公益林发展不佳与很多因素有关。但公益林管理不佳所造成的影响非常大。所以,改善公益林发展现状之际,应当明确林改后公益林管理问题,以便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来强化公益林监督管理。参考相关资料及实践考察,确定林改后公益林管理存在的问题如下。

2.1 公益林监督管理制度存在缺陷

林改之后,广西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了更好地发展公益林,做出公益林调研部署、管理规划。但在公益林监督管理制度制定及实施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导致公益林监督管理不到位。所制定的公益林监督管理制度还存在漏洞,如监督管理制度未明确说明对林农破坏公益林行为惩处;未针对不同地区公益林监督管理要求等,致使监督管理制度难以有效约束公益林监督管理工作。另外,因为一些公益林在比较偏僻的地区、地形险峻,致使公益林监督管理困难;一些监督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未按照工作要求,规范、合理地落实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以上不良情况的存在,都阻碍了公益林发展。

2.2 公益林监督管理方式不科学

充分发挥公益林监督管理作用的发挥,需要正确、适合地运用监督管理方式。但广西地区公益林监督管理方式还有待完善。当前,公益林经营权及管理权混淆,导致公益林监督管理主体既是林农也是管理人员,这给一些林农破坏公益林创造力机会,认为自身具有经营权,可大肆砍树。这对于公益林的发展带来很大程度的负面影响[2]。

2.3 林农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

公益林监督管理效果不佳,与很多林农违规采伐有很大关系。的确,林农是集体公益林的一员,具有林权,但并不代表林农可以肆无忌惮地进行林木采伐,而是需要林农投入到公益林维护当中来,构建自然、和谐家园而努力。其实,林农之所以忽略公益林的保护,乱采乱伐,主要是林农的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公益林乱采乱伐是违法行为,没有意识到公益林保护是改善自己的生存、生活环境。

3 林改后加强公益林监督管理的对策

针对当前林改后公益林监督管理不到位、不合理、不科学的情况,笔者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来改善。

3.1 制定健全的公益林监督管理制度

面对当前广西公益林监督管理漏洞百出的情况,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公益林监督管理制度,即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化界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地区林改公益林管护情况,制定《广西完善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区化界定技术操作细则》文件、公益林监督管理制度、公益林管理人员激励制度、公益林监督管理责任制等,全面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公益林监督管理工作,并积极落实公益林监督管理评定工作,及时发现公益林监督管理工作不足,及时调整监督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公益林监督管理作用最大化[3]。

3.2 构建多元化的监督管护模式

相对来说,公益林管护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量大的工作,在具体落实此项工作的过程中,容易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公益林管护效果不佳。对此,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统筹全局,了解广西公益林分布情况及各个地区公益林的生态环境、地形地貌等相关方面,进而针对不同地区公益林提出适合的管护模式。也就是在整个广西地区实行多元化公益林管护模式,如公益林旅游经营管理模式、公益林药草生产管理模式、公益林自然管护模式等,科学、合理、有效地管护公益林,为林农创造更多经济效益,逐渐改善林农对公益林维护的偏见思想,积极投入到公益林维护当中[4]。

3.3 做好公益林相关法律教育工作

当然,针对一些林农不参与公益林监督管理,甚至乱砍乱伐公益林的情况。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广大林农进行法律教育、素质教育,同时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逐渐增强林农的生态保护意识、法律意识,正确看待公益林,采取正确的途径来获得经济效益,如林药培育、林草培育和林下旅游开发等,同时更好地维护公益林。

4 结语

从近些年我国广西地区公益林发展情况来看,林改后公益林监督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公益林规模化发展。对此,应当健全公益林监督管理制度、做好公益林相关法律教育。

摘要:林改既给林业发展带来强劲动力,也给公益林管护提出了新课题。但是因为相关管护人员认识不足、监督管理思想观念陈旧、职权不清情况的存在,使管护人员未能有针对性、有效地监督管理公益林的方方面面,导致公益林管护效果不佳,间接影响我国绿化效果。以林改后公益林发展现状为切入点,进一步分析林改后公益林管理存在的问题,探究强化林改后公益林的监督管理对策。

关键词:林改,公益林,监督管理

参考文献

[1] 石龙玉.林改后如何加强公益林的监督管理[J].吉林农业,2014(9):58-59.

[2] 曹骏武.元阳县公益林的监督管理要点探析[J].绿色科技,2015(1):144-145.

[3] 李利.公益林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措施[J].农业与技术,2014(9):78-78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第6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为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政策和技术规程,自治区林改领导小组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这是我区林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它包括林改相关政策和操作规程两个部分。我们这个讲座主要是对这个《办法》进行学习、理解,掌握《办法》的精神要点,以便在林改工作中能够熟练运用。 第一部分林改相关政策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对我们在林改工作中经常用到的一些相关政策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共有

1、自留山政策,

2、责任山政策,

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

4、谁种谁有政策,

5、林地流转政策,

6、生态公益林政策,

7、退耕还林政策,

8、确权发证主体与对象的政策等八个方面。

1、自留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 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三条 规定,自留山长期稳定不变。继续实行“生不补,死不收”、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的政策。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林业生产用途。自留山长期归农户使用,

其经营权受国家保护。

自留山划定后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的应当退还农户或者划定新的自留山给农户,但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其自留山在林改前已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协议收回的,不予退还;尚未收回的,维持不变。

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户自留山统一组织造林的,不得改变自留山的使用权,所造林木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协商确定分成比例和采伐时间,也可由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户收取营林费用后将所造林木归农户所有。

林业“三定”后,自留山、责任山合并,实行“两山并一山”管理,农户要求区分自留山、责任山的,应当按照农户的要求分别确权发证;农户不要求区分的,可按责任山的形式予以确权发证。

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当时已经过县级人民政府造册登记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并及时发放林权证;未经造册登记,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可以确认为自留山。

自留山位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内的,由集体经济组织、自留山使用权;人与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共同协商处理。可以由集体经济组织给予等量置换;也可以由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经营管理单位与自留山使用权人签订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归属、利益分成、使用期限。集体经济组织的山林全部纳入自然保护区或者森

林公园的,应将生态公益林的补助、补偿落实给自留山使用权人。

自留山使用权人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其自留山使用权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原存在的承包经营等法律关系不变。

2、责任山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四条 规定, 责任山在承包期内保持稳定不变。承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全区统一规范的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承包期限为70年,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享有责任山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力,并允许继承。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已签订有承包合同,但没有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期限的,要完善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承包期满后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责任山已落实到农户但没有签订承包合同的,要补签承包合同,明确承包面积、四至范围和承包期限。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擅自收回和调整承包的林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外迁,其要求保留承包经营权的,应当予以保留。承包合同生效后,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承包合同。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继续承包。

承包的林地,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开发、经营和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得将承包

的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

责任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经营,承包方要求归还的,应当归还。

3、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五条 规定,林业“三定”时未承包到户,目前仍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凡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按本次林改时确定的人数承包到户;不适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可以按下列办法之一处理:

(一)通过招标、拍卖、出租、公开协商等承包方式确定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其他经营主体经营,所得收入按规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分配;

(二)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形式,继续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的林地、林木折股分配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持有,收益按股分配。

农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种植的林木,由该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木处置后,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并按照本条前款的规定落实经营主体。

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或者通过流转获得的收益,应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或公益事业,其中70%以上应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分配方案应经村民会议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4、谁种谁有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 第六条规定, 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种植的林木,坚持“谁造谁有,可以继承,可以作价转让,林木依法采伐,产品自主处理”的政策。集体经济组织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合同的,应补签承包合同,确定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经济组织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林地上种植的林木,由林木所有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协商林木处置办法,林地使用权收归集体,落实经营主体后登记发证。

5、林地流转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权发证办法(试行)》第七条 承规定,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全部或者部分林地使用权通过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

林权制度改革范文第1篇以来,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市县林改办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县动员大会的安排部署和市县的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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