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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6-01-071

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第1篇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2004年初人民银行加快了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2004年12月中旬实现了中国银行等15家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上海等7个城市的试运行。2005年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6月底,16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实现与该系统的全国联网;8月底,115家城市商业银行实现与该系统的全国联网;2005年底,已有12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55家地市级农村信用联社和56家城市信用社联网接入该系统。经过一年的试运行,2006年1月正式运行。该系统主要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采集个人的基本信息、开立结算账户信息、在金融机构的借款、信用卡、担保等信贷信息,并将个人在全国所有商业银行的这些信息汇集到其身份证号下。目前,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已经达到3.4亿人,其中有信贷纪录的人数约为3500万人,其余为开立结算账户信息。截至2005年底,收录的个人贷款余额为2.2万亿元,约占全国个人信贷余额的97.5%。

目前个人征信系统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通过专线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总部相连(即一口接入),并通过商业银行的内联网系统将终端延伸到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信贷人员的业务柜台,实现了个人信用信息定期由各金融机构流入个人征信系统,汇总后金融机构实时共享的功能。其中,前者表现为金融机构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后者表现为金融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实时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金融机构向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可以通过专线连接,也可以通过磁盘等介质。

经过数年的摸索,我国各部门在我国国情基础上对个人征信体系建设进行了多种多样的探索和尝试,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主导的方案与模式。

该模式类似于欧洲模式,由人民银行作为主导机构进行征信体系建设。在人民银行已有的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两大信用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扩建、由人民银行筹建专门的征信机构进行运作,向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各种用户提供信息报告服务。在个人征信方面,人民银行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能够依靠人民银行现有系统和信息资源,减少前期投入并快速在全国建立起数据库,缺点是容易使人民银行对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垄断。

二、我国个人征信建设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1、征信体系建设模式选择不清晰

由于我国缺少类似美国联邦委员会这样专门管理市场经济的部门,使得全国征信系统建设缺乏协调行动,建设步伐迟滞。由于国务院没有明确主导权和建设模式,各部门都在争夺征信体系建设的主导权,建设自己的信用管理体系,将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

2、法律体系建设落后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而征信体系是信用体系建立的基础,征信体系建设的保障是征信立法。完整、有效的信用法律体系是信用交易和征信系统顺利建设的根本保证。信用的规范管理必须通过立法实现,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尚没有一项法律或法规为信用活动提供直接依据。这直接影响了我国信用行业的健康发展。

3、行业技术标准不统一

由于技术标准不统一,使整个信用体系的数据可信度下降,各体系之间的数据交换成本增加,降低了信用数据的使用效率。

4、信用文化环境不健全

社会总体信用意识虽有提高,但仍处于较低水平。信用文化意识普遍较为淡薄,信用服务需求不显现,新闻媒体对信用宣传的力度也不够。在信用管理专业教育方面,我国现在只有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少数高校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信用管理专门人才匮乏。

三、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建设的实现思路与建议

1、加快征信法律体系建设

征信立法是征信建设的核心,是确保征信建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没有征信立法,社会信用活动及征信建设就会失去标准和规范。发达国家170多年的征信发展史证实了征信法规体系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性,美国在信用管理上的相关法律法规有16部之多,内容涵盖了征信建设的各个环节。,采取的方式是先发展后立法,立法的目的是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法》。界定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范围,确定信用信息披露制度,明确信用信息查询条件,区分信用数据失实与信用数据造假行为,建立可行渠道使失实信息可以得到及时更正,同时制定对信用数据造假行为的惩罚措施,规定负面信息的保存期限。个人信用信息并非可以随便公诸于众的资信,相反,它属于个人的隐私。既是隐私就拥有隐私权。而现有个人征信系统所采集的信息中,哪些是公众信息,哪些又是个人隐私,目前还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明确界定,因而,隐私权保护,成为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中引人关注的焦点。

(2)建立广泛社会联防。社会联防由政府监管部门、授信机构、雇主、公共事业单位和企业共同组成,使失信者或者信用记录差的人,在信用消费、贷款、求职等诸多方面受到制约,促使个人重视自身的信用状况,并尽量避免和信用记录差的个人交易,从而提高社会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对信用的需求与积极性,提高社会使用信用的意愿。金融部门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经济管理执法部门的合作,加大对不履行还债义务行为的法律约束。

(3)修改现行法律法规,使现行法律法规中与个人信用制度相冲突的部分得到协调和统一。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涉及《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担保法》、《档案法》、《保密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用法律手段规范个人的信用行为。

(4)加大执法力度。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人治特色鲜明是我国司法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随着市场的发展和人们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整体的法制观念正逐渐形成,这必然对司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加强形成动力,从而对淡化执法过程中的人为色彩、加大具体执法的力度产生正面的促进作用。

2、强化央行管理职能,营造良好的协作环境

要不断强化人民银行信用中心的核心地位,逐步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与社会各部门可随时在人民银行信用中心的信息库中查找到自己所需的个人信息资料。虽然国务院授权央行管理征信业,但相关部门同样掌握着大量的信用资源。这些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管理着相应的信用活动,并且出台了很多具体的和信用相关的管理规则与实施办法。这种自然形成的信用管理职能与分工,尽管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进程,但其负作用不可小视:即给企业增加了不必要的管理负担,又无法全面整合资源,造成资源浪费。

随着社会对信用的重视,以及征信活动的迅速发展,要求央行进一步统一或协调组织,负责起全国信用管理的统筹安排。在征信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管理、执业技术准则、行业标准等方面,进行比较全面的监督和规范。

同时,建议成立“中国征信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统一的征信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和运行。由于我国个人80%以上的融资及其产生的信用信息集中在银行等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建立的全国集中的个人和企业征信数据库已经完全收录了这部分信息并为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提供了有利条件,建议国务院明确中国征信中心以人民银行建设的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平台,发挥中央银行的主导作用,对全社会各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统一征集和整合。

3、加强信用标准化建设

所谓的信用标准化可理解为在征信体系建设过程中,对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加工和查询的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等,通过制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和市场秩序的过程。

结合我国征信体系的发展状况来看,征信体系标准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征信平台建设的技术标准。其中包括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权的信用信息界定标准,信用信息的数据格式和代码标准,数据接口标准,以及信息安全、网络基础设施等相关标准。二是信用服务标准。包括信用服务基础标准、信用服务质量体系标准、信用服务业管理标准、信用服务业管理资质标准、信用服务设施标准等,皆在规范征信机构市场行为,提高信用产品和服务质量。

同时统一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建立客观、合理、科学、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利用现代信用评估方法发展个人信用评估模型,从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两方面对个人信用进行科学评价。

4、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完善系统服务功能

信用信息数据库是征信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征信数据库是国家重要的战略资源。信用信息征集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决定了信用信息的有效性,是信用产品质量的核心,直接影响征信系统的功能发挥。现阶段,要不断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完善系统服务功能。一是要不断提升数据库建设的技术水平;二是要以市场对信用产品的需求为导向;三是在此基础上,向经济金融监管部门、政府部门等信用和使用部门有序开放信用信息数据库,不断扩大数据库的查询使用范围,充分发挥数据库的服务功能;四是要积极推进数据库的标准化建设,为实现各部门、地区间的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和共享创造条件。

5、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及专业人才培养

(1)加强宣传力度,普及信用知识。征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制度性的工作,要利用新闻、出版、教育、文艺、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诚实守信教育,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形成讲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政府要加强行政管理职能,强化公民信用意识,把诚实守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来抓,让人们真正意识到,个人信用是“第二身份证”是“经济通行证”,将在今后的生活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应当有效地加以维护,以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文化,给守信者以道德上的认同,予背约者以舆论上的谴责。诚信是现代化的社会标志,诚信建设应当深入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并且成为全社会共奉的准则。

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第2篇

文章来源:征信管理局

信用: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包括货币借贷和商品赊销等形式,如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等。

征信:为信用活动提供的信用信息服务,实践中表现为专业化的机构依法采集、调查、保存、整理、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以此满足从事信用活动的机构在信用交易中对信用信息的需要,解决借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征信体系:指由与征信活动有关的法律规章、组织机构、市场管理、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共同构成的一个体系。征信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为借贷市场服务,但同时具有较强的外延性,也服务于商品交易市场和劳动力市场。

征信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即信用信息服务的机构,它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也可以是某独立法人的专业部门,包括信用信息登记机构(有公共和私营,私营信用信息登记公司在国际上也被称为征信局)、信用调查公司、信用评分公司、信用评级公司。

征信业务:又称信用信息服务业务,包括信用记录(报告)、信用调查、信用评分和信用评级。

信用记录:又称信用查询,是指征信机构利用数据库技术采集、汇总企业和个人借、还款历史记录并提供查询服务的业务。

信用调查:又称信用咨询,指征信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依法通过信息查询、访谈和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和评价被调查对象信用状况的活动。

信用评分:是利用数学和统计方法、根据中小企业和个人的还款记录等信息对其信用状况进行的量化评价。

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估、信用评估,是指征信机构通过定量、定性的分析,以简单、直观的符号标示对大中型企业主体和企业债项未来偿还能力的评价。

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是全面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文件,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

信用管理:分为货币信用管理和商业信用管理。指在充分掌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的关于借贷、赊销的决策及其他有关活动,包括授信、贷款管理和商账追收等。从事信用管理所需的信用信息分为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内部信息指信贷机构自己获得的第一手信息,外部信息指从专业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获得的信息。

信用信息登记机构:指通过批量初始化和定期更新相结合的方式,集中采集借款人信用信息形成数据库的机构。核心数据是借款人借、还款的历史信息。信用信息登记机构一般只以原始数据或通过数学和统计学的方法客观反映借款人的信用记录或信用状况,不对借款人进行进一步分析判断。信用信息登记机构由政府运营的称为公共征信机构;由非政府机构运营的称为私营征信机构。公共征信机构和私营征信机构在操作上最主要的差异在于,向前者提供信息是强制性的而后者是自愿的。

征信数据类型:凡是有助于判断借款人信用风险的信息都应当是征信机构数据采集的范围。就个人征信而言,征信机构采集的借款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是身份识别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身份识别号码、出生日期、地址、就业单位等。二是负债状况和信贷行为特征信息,即借款人的当前负债状况和还款的历史信息。三是判断企业和个人还贷能力的信息。四是特殊信息,例如法院民事判决信息。

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第3篇

一、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分析

王展祥等(2017)以及李益娟和罗正英(2017)研究指出,企业融资约束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和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一方面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投资者对企业发展状况了解不透彻,为了躲避投资的风险,投资者会减少向企业的投资或者向企业索取更高的投资回报;另一方面,委托代理问题的存在,会使企业管理层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不计融资成本,进行不合理的融资决策,这就造成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信息不对称问题和企业的委托代理问题会影响企业向外进行融资的规模和融资成本,融资规模不足或者融资成本上升,均会加重企业的经济负担,影响企业的发展。而中小企业由于其本身发展规模不大,自有资本较少,所以其发展更加依赖外部融资,也就意味着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更加严重(陈子静,2012)。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成因分析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问题。究其具体原因,可以从以下角度分析。

(一)从中小企业自身角度分析

首先,中小企业体制改革相对较缓,受委托代理问题的影响,企业的管理层可能从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进行盲目的融资,抬高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对企业的后续经营发展带来影响。其次,受制于管理层的经营管理能力,中小企业对自身发展的风险承受能力没有正确的认知能力,一旦风险发生,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影响企业的对外形象。再者,中小企业对待债务的部分错误态度和错误意识使其向外融资时面临一定约束(姬会英,2011)。

(二)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得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经营发展状况不甚了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躲避投资风险,会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门槛,使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受限,融资成本上升。其次,我国以商业银行为代表金融机构有“亲大远小”的倾向(姬会英,2011),无论是从风险的角度分析还是从盈利的角度分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更倾向把资金出借给大型企业,这也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

(三)从民间融资的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我国的民间融资市场发达程度不足,对民间融资市场的法律规范不够健全合理。中小企业向民间融资市场进行融资所承受的风险更大。其次,民间融资市场要求的投资回报率相比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更高,这提升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剧了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

(四)从直接融资的角度进行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相比发达国家有一定的差距,虽然近些年来中小板等市场对中小企业的发展不断重视,但总体来看证券市场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中小企业从证券市场进行融资依然有待发展。其次,我国的无风险市场利率现阶段正处于高位,全社会融资成本普遍偏高(吕劲松,2015),中小企业要想融资,只能接受现阶段融资市场的高利率水平,致使其融资成本上升。

(五)从政府的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政府对市场化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无法有效解决,缺乏合理有效的征信机制。合理有效的征信机制不仅能加强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监管,还能降低中小企业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减少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其次,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法律建设,尤其是中小企业征信相关的法律尚且不足,对中小企业信用行为的规范缺乏完整的形成体系的法律保障。

三、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解决措施

(一)中小企业积极进行体制改革,加强对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

中小企业要想从根本上改善其面临的融资约束现状,其根本途径是加快自身发展,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为此,中小企业自身需要进行体制的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完善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中高层管理者的监督管理,避免中高层管理者进行盲目的投融资决策,同时也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避免由于工作人员出现操作性失误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当企业的内部经营同其发展速度相匹配时,其内部经营利润的留存足够支持其投资发展时,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也就相对减少。

(二)金融机构改变投资观念,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相关业务

金融行业需要发展完善的机构体系,通过完善金融机构层次来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的发展。此外,金融机构自身需要改变“亲大远小”的观念,更加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为此,金融机构需要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相关业务,建立不同于大型企业的专门适用于中小企业的资格审查机制,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三)推进证券市场发展,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在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我国市场化进程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尤其是我国的资本市场。证券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代表,其发展备受关注。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于2004年经由国务院批准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以此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小企业应当充分抓住这一机遇,积极参与证券市场,通过证券市场进行合理有效的资金融合,缓解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促进企业自身的发展。

(四)发挥政府服务功能,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

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其行政职能,依法对经济事务的发展进行管理。在对企业发展进行关注的过程中更加关注中小企业的发展:可以颁布相关政策法规,给予中小企业相关的政策扶持;此外,政府还可以给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扶持;最重要的是,政府需要充分发挥其职能,为中小企业发展搭建完善的征信体系和平台,辅之以相关法律政策等条件,使中小企业的相关信息更加公开透明,以减少投资者和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也能加强政府、投资者等对中小企业委托代理问题和内部经营管理状况的监督,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同时,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四、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完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相关法律建设

现阶段,我国关于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完善缺乏相关的法律支持。为此,政府部门需要设立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相关的专门部门,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指定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提供指引。

(二)完善征信体系的结构建设,丰富征信体系的层次

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加强沟通,协调不同部门完善中小企业的征信体系建设。此外,政府可以鼓励发展商业性的民营征信机构,同时提升民营征信机构的专业性水平,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达到政府和市场双管齐下的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

(三)完善中小企业信息采集、信用评级系统

中小企业发展有其自身的鲜明特点,对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不可一视同仁,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标准应注重其适用性。此外,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不尽相同,对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具体指标还应结合企业所属的具体行业、地域等特征进行设定。

(四)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应结合主动与被动两种方式进行

一方面,中小企业自身应提高企业信息披露的相关意识,积极进行企业相关信息的披露,同时应保证披露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另一方面,政府应采取必要手段,监督督促中小企业的信息披露,同时,政府或专业性征信机构对中小企业征信评估时应从多角度进行。

(五)加快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

对于征信表现良好的中小企业,政府应给予相关的激励;对于征信表现较差的企业应及时给予相关的处罚。同时,根据征信表现的结果的优劣,将企业进行划分,在征信平台进行相关的公布和披露,以减少中小企业和其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摘要:伴随我国市场化的不断发展,中小企业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导致企业面临不同程度的融资约束问题。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如何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有重要意义。本文从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着手,分析这一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相应的解决措施,最终,从征信体系建设的角度为政府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征信

参考文献

[1] 王展祥,龚广祥,郑婷婷.融资约束及不确定性对非上市制造业R&D投资效率的影响---基于异质性随机前沿函数的实证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7(11):27-37.

[2] 李益娟,罗正英.融资约束和代理成本对企业R&D投资行为影响的实证检验[J].统计与决策,2017(24):160-163.

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第4篇

摘要:中国作为一个不断壮大的世界经济体国家,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下,建立和健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需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十分重要和紧迫的。面对国内经济改革和发展的艰巨任务,本文提出了一些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措施与方法。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现状;建设

一、构建完善的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一)社会信用体系对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

中国古代先贤认为,诚信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一个道德标准,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现代国际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契约经济,需要社会信用体系的有力支撑。要实现国家的稳定和发展,除了法律的作用和人的自身道德观的约束力外,还需要建立科学、稳定、持续有效的信用体系,来弘扬符合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准则,监督社会各个领域的各种行为,抨击不讲诚信的行为,最终达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平稳运行,国家和谐、稳定地发展。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全面发展,我们面临的新问题很多。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既需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引,也要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作用。国家的发展应该是多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从另一个层面,同政治的、法律的制度一起,构成促进国家全面发展的重要基础。

(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我国“十五”计划纲要提出: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整顿信用秩序,建立严格的信用制度,依法惩处经济欺诈、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侵犯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杜会信用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加快我国社会信用制度和征信系统建设,尽快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信用征信体系。

进入新的世纪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我国经济日益和世界经济接轨,建立起与国际规则相衔接的社会信用体系,是当前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社会信用缺失将破坏市场秩序,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对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造成重大障碍。更为关键的是直接影响人们的信用道德观,产生社会信用危机。当面临重大社会事件时,人们的思想容易产生混乱,这一点已经被实践所证明。改革发展的实践证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任务繁重而又紧迫。只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科学的、系统的社会信用体系,并与政治的、法律的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不可讳言,在我国目前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进程中,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信用及信托关系不发达

资金往来过程中,现金支付仍是主要形式,这使得社会额外承担了巨额的流通费用。目前,由于我国商务信用体系不健全、企业信用缺失,在所有交易中企业间信用交易仅占20%,而西方国家商业贸易的90%都采用信用方式进行。我国落后的现金(汇)结算方式,严重阻碍商务活动的扩大和消费的拓展。消费中的信用关系不发达,人们还不习惯“花明天的钱”,不太习惯借贷消费。信托关系也不发达,受人之托、代客理财还不规范,不能取得广泛的信任。目前我国约有200多家信托机构,且大部分乱拆借、乱投资等而造成的大量不良资产,存在着支付危机。而对于发达国家美国来说,全美14000多家银行中,银行兼营信托业务就约有420多家,信托业务已成为美国商业银行业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信托业务规模上,明显可以看出我国与美国相差甚远。

(二)缺乏信用中介体系

中国还没有建立全国的征信网,只是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初步建立起一些征信机构。要建立全国征信网很难,因为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干扰,全国征信机构很难进入;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的雇佣关系也妨碍了审计的公正执行。建立信用中介体系就变得日渐重要。但信用中介不能仅仅发展征信公司,还需要建立更多相关的金融机构、信用评级机构、担保中介机构、资质认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鉴证机构。而在西方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一般都有较为健全的社会信用制度,不仅有一套针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而且公民个人拥有一个终身的社会安全号,通过这个无法伪造的安全号码,每个拥有一份资信公司保存的信用纪录,任何银行、公司或业务对象都可以付费查询。一旦信用等级出现有不良记录,就会造成政治、经济活动和生活、工作上的极大困难,所以西方人把信用看得和自己的生命同等重要。在这一方面可以看出,我国远不及发达国家。

(三)相关法制不健全

中国目前尚无一部调整各种所有制企业的《破产法》。新破产法由于在国企要不要破产这个问题上存在争议,迟迟未能出台。同时,现行的《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信用相关的法律对失信惩罚的力度太轻。

三、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面临着诸多突出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有效地措施,以便更好的推进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一)大力弘扬信用文化,积极培育信用道德。在全社会形成守信为荣,违约失信为耻的道德风尚。表彰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以信用建设为主题,普及信用知识、营造社会氛围,积极争取社会更大的支持。

(二)加大政策、资金、技术保障。为了保证各个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方案,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广使用信用产品,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务信息电子化、网络化建设、建立完善电子政务技术平台,为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创造条件。

(三)加快推进信用法制建设。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要,借鉴国内外的做法和经验,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地方性信用法规体系,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保障。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征集和披露、信用咨询和评价、信用惩罚和激励、征信机构管理等法规和制度。

(四)加快征信数据的开放与信用数据库的建立。功能完善的信用数据库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必备的基础设施。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注重自身信用数据库建设,同时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行业或部门的数据库,待条件成熟时,可将自建数据库中的部分内容提供给信用中介机构或与信用中介机构共享,为我国信用行业的发展提供支持。

(五)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与规范发展。目前我国的信用中介机构都是采取公司制的市场运营方式,但由于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需求不足,业务量相对较少,特别是政府对信用信息的利用程度低。通过比较明确的进入退出机制的办法加以规范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与发展资信评级机构和个人信用信息征询机构。通过竞争优胜劣汰的方式,使其业务逐步向有规模、有影响的征信公司集中。

参考文献:

[1]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第5篇

随着消费信用经济的发展、拉动内需等政策的出台以及银行职能的转变,我国个人征信行业逐渐发展起来,征信体系也开始逐渐建立起来。200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国务院信息办,原国家经贸委等16个部委及国有商业银行人员成立了企业和个人征信专题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起草征信法规、编制征信行业技术标准和提出建设征信体系总体方案。2002年9月,建设部宣布全面开通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此后工商总局建立了工商登记数据库和工商年检数据库,税务局建立了纳税人信誉等级信息系统,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判决文书基础数据库,财政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也建立起相应的部门基础数据库。

目前,我国央行和许多地方政府在征信数据库的建设、相关征信法律法规完善、当地征信机构的培育等方面都做了积极的尝试。但各地的发展情况有所不一样,目前地方个人征信体系建立相对成功的有上海、深圳等地。

(一)上海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历程及概况

上海市政府在上海个人征信体系的建设发挥了极大作用。1997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在上海市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支持下,由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信息中心、上海中汇金融外汇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隶平实业有限公司等联合投资组建,是一家国有性质的股份制企业。上海资信实际是一家政府主导、垄断经营的区域性个人征信机构。

上海个人征信业的发展是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发展,这主要从三方面体现出来:在信息收集方面,上海个人征信数据库开始的信息收集主要来源于上海当地的商业银行,随后,上海农村信用社、水、电、煤、气等公用实业单位也加入了征信系统。目前系统收集的信息还包括保险公司、财务公司、汽车租赁公司、典当公司、担保公司等企业以及上海市高院、上海市社保局等公共机构提供的信息;二是在服务对象方面,从为银行服务开始逐渐向社会其他行业和个人开放;三是在信用产品方面,最初只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后来逐步发展了个人信用评估、个人信用评分等业务。目前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提供的消费者信用报告的内容包括:消费者基本身份信息、商业银行各类消费信贷申请与还款记录、可透支信用卡的申请、透支和还款记录、移动通信协议用户的缴费记录、部分公用事业费的缴费记录、执业会计师的职业操守记录等。

目前上海个人征信系统已覆盖超过900万市民,基于这系统的个人信用报告等信用产品日均查询量近1万份,在促进上海信用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深圳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历程及概况

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前身是深圳市资信评估有限公司,1993年3月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市商业银行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家金融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

深圳为个人征信的试点城市,1999年鹏园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人民政府委托开始着手对在深圳市建立个人征信系统进行市场调研,2000年4月,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向市政府提出了建立个人征信及评级系统的建议,随后,深圳市政府专门指定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秘书长负责项目的协调工作,并先后多次召集有关单位进行研究论证。2001年3月,深圳市政府在《关于研究建立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系统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正式委托鹏元公司筹建该项目,并指示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尽快建成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系统。2001年12月,经过一年多反复研究论证的《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在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个人信用立法,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有着深远的意义。2002年的《深圳市政府工作报告》特别将“加快推进企业信用评级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作为2002年度深圳市政府的工作重点。2002年8月9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独立承建、自主开发的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评级系统投入试运行,开始向各商业银行提供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这是我国继上海之后第二个开通的比较完善的地方个人征信系统。2003年3月,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被确定为“深圳市2003年信息化重点工程”,2003年10月28日,该系统正式对外开放,为全社会提供个人信用查询服务。2005年4月,鹏元征信有限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立,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正式移交给鹏元征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深圳个人征信系统是我国目前覆盖人口数量最多,范围最广的个人征信系统。系统已征集到国家和地方多个政府部门及商业机构的信用信息,涵盖了全国31省、直辖市和自治区12亿人口。目前,系统用户已遍布全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信用卡中心、汽车金融公司、人才中心等机构及部分政府部门。该系统在政府境外投资行政审批、个人劳动就业支持核查、电信或移动用户开户审核、银行信用卡发放、银行贷款审核、个人购买保险、个人求职应聘、婚姻介绍、担保投资和典当融资等领域也得到广泛使用,年提供各类信用报告超过300万份。

(三)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息数据库概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加快了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增加“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建立于2004年初,主要由征信管理局运作和管理,2004年12月实现与15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全国7个城市的联网试运行。2006年1月个人信息数据库数据正式运行,实现了127家商业银行全国联网。同时,与农村信用社的联网也在进行,目前已有12家省级农村信用联社、55家地市级农村信用联社和56家城市信用社联网接入系统。全国金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90%的信用记录已经入库。 截至2008年底,全国个人征信系统共收录近6.4亿名自然人的信用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人数1.4亿人,接入金融机构近300家,查询网点近11000个,开通查询用户10.5万个,同比增长34.6%。

目前央行的个人信息系统最主要的应用领域是银行体系。

此外,海南、浙江、北京、济南、天津、广州、汕头、温州、厦门、大连、成都等地也陆续建立或计划本地区的联合征信体系。行业方面,部分银行、税务、工商等也陆续建立本行业的信息系统。

二、个人征信市场发展情况

(一)美国个人征信市场发展概况

美国个人征信市场主要由Equifax、Experian、Trans Union三大征信局和一些中小征信局构成。Equifax、Experian、Trans Union通过兼并中小型征信局,建立起自己的数据库,各自采集数据、加工数据、提供产品。美国三大信用局和1000多家地方中小信用局收集了约1.6亿成年人的信用资料,每年提供约6亿多份消费者个人信用报告,收入超过100亿美元。美国的消费者信用报告主要由这三大征信机构提供,其余小型征信公司只在某类业务或一个较小的区域范围内提供服务。在企业征信服务方面,邓白氏公司则几乎占据美国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

(二)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发展概况

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陆续成立了一批资信调查公司。如新华信商业风险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国际企业信用咨询有限公司等。外国征信公司也在90年代开始陆续在国内开展业务,如邓百氏公司、ABC公司、益百利等。邓百氏等国外征信机构在国内经营多年,目前已占有国内征信业市场较大的市场份额。企业征信由于政府干预相对较小,目前市场中从事企业征信的企业数量较多,竞争相对较为激烈。 相对于企业征信业,目前我国的个人征信业的竞争度较低,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个人征信市场的诞生之初有很大的政府色彩。各地个人征信系统的建设是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建立起来,当地的个人征信机构也是由政府推动建立,在资金、信息方面拥有垄断优势。如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深圳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是当地的最大的个人征信机构,基本垄断了当地的个人征信业务市场。而且目前各地的征信系统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其他地区的个人征信机构进驻相对较难。

中国人民银行运行的个人征信系统目前只提供个人信用报告,并没有提供信用评级等增值产品。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深圳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是当地最大的个人征信机构,其提供的产品从个人信用报告到信用评分、信用评级等增值产品。 央行建设的数据库有向市场化运作发展的方向,央行领导在多个场合表示,央行运作的个人征信系统的目标是使其转化为一个独立于央行的第三方股份制公司。 随着我国征信行业的发展,未来个人征信行业的竞争可能会加大,根据世贸组织规则,外资银行和国外征信机构也可以使用当地的征信数据库,这必然会加大整个个人征信行业的行业竞争。

(三)我国个人征信产品概况

个人征信产品是各个人征信机构把分散在政府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社会各方面的信息手机起来,根据市场不同的需求,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形成个人信用报告。如信用报告、信用评级、信用评分等。

目前我国信用经济发展迅速,征信产品的潜在需求巨大,但由于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仍缺乏信用意识,没有将信用看作商品,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仍面临着瓶颈。

供给来看,目前我国提供个人信用产品的机构仍非常少。由中国人民银行运作的个人征信系统目前只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等初级产品。上海资信和深圳鹏元除了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等初级产品,也提供一些如信用评分,信用评级等增值产品。但其所提供的产品只为当地服务,满足当地的市场需求,未能提供全国认可的征信产品。在全国其他地方,个人征信数据库已建立起来的寥寥无几,个人征信产品供给更无从可谈。所以我国目前征信产品供给仍不足。

除此之外,我国具有一定创新和研发能力的个人征信机构很少,许多征信机构缺乏开发细分市场产品的能力,个人征信产品供给的缺乏在一定程度也影响了个人征信产品的市场需求。

三、各征信机构比较

我国个人征信机构在建立的过程中政府和人民银行或者当地的分支行起了很大作用,与美国的征信机构独立于政府、金融机构有很大不同。

目前我国的各个人征信机构的建立模式各不相同,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及征信服务中心与欧洲公共征信系统很相似,因为其机构本身是中国人民银行一个部门,在信息收集方面采取强制性。

上海资信有限公司与深圳鹏元有限公司及其系统一开始就是以公司的形式设立,虽从同业征信开始发展,但很快就实现市场化运作,有点类似私营征信机构,但又有很大不同,因为他们均是国有企业或国有股份制企业,并且当地政府给予很大支持。如信息来源有政府政策做保障,上海市政府规定上海市所有商业银行有关个人信用的信息必须提供给上海资信公司,而且在业务上也得到上海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支持,规定上海所有商业银行发行个人信贷业务必须要向上海资信有限公司索取有关个人信用报告。

虽然绝大多数的地方政府的个人征信法规没有限制私营征信机构进入个人征信市场,且很多地方政府的个人征信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建立商业化的个人征信机构,但目前还没有一家私营征信机构以从事个人征信业务角度开始业务,目前大多数私营征信机构以信息质询名义从事商账追讨等业务。

四、政府在征信体系建设中所起作用

(一)国外政府在征信建设所起的作用

美国信用管理行业发展历史比较长,征信行业发展比较成熟,目前美国具有世界最大的信用市场和最先进的信用管理模式,美国征信业完全市场化,政府在征信行业所起的作用是发挥法律支持和信用监管的作用。

欧洲的情况和美国类似,所不同的是欧洲法律赋予政府的数据开放强制权。政府通过立法强迫性地要求企业和个人向公共征信机构提供征信数据,并通过立法保证征信数据的真实性。

除此以外,欧盟作为地区性政治经济联盟也建立了对各成员国都有效的信用立法“欧盟数据保护法”(EU Data Protection Law)。在欧洲,征信数据是相当开放的,有关信用管理的法律的立法宗旨是基于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同时又保证企业和消费者征信信息流的畅通。

在非征信国家中,社会信用体系有的正处于初级建设阶段,相关信用的立法还不完善,政府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通过实现信用数据的合法有效的开放和互联互通来启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在非征信国家,政府推动社会征信的重点工作为:一是促进信用信息和数据开放相关的立法出台;二是强制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开放其所控制的征信数据;三是积极培育信用市场。在信用执法方面,政府的工作重点在于监督该国的信用管理行业,使其合理合法地使用和传播征信数据。

(二)国内政府在征信体系建设所起作用

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核心环节是采集分散的个人信用信息和提供高质量的增值服务。根据信用信息征集的方式不同,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有三种方式:一是完全由政府操作;二是完全由市场操作;三是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政府起了主导作用。 上海、深圳在建设个人征信体系的第一阶段,政府以行政指令者的身份介入,使上海资信、深圳鹏元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成本建立起数据库,短期内收到规模效益。

此外,上海、深圳政府在建设城市信用文化、优化信用环境、培育市场方面也起了很大作用。如上海制定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表,落实各部门的工作任务来加强上海市的征信体系建设。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工作表的内容几乎涵盖上海市居民、企业日常生活、工作的各个方面,对推动上海市的征信体系建设起了很大作用。

总的来说,目前各地政府在当地的征信体系建设中起了重要作用,但长远来看,我国征信行业健康发展应依靠市场和行业协会,政府在征信行业发展过程中主要是进行协调和提供相关服务。未来政府在征信体系的过程中作用应集中在以下方面:1.加快信用管理法规建设步伐;2.培育市场、培养征信人才;3.支持信用体系基础设施建设;4.鼓励成立行业协会;5.加强宣传力度,普及信用知识。

五、结语

目前深圳、上海的个人征信系统已经相对完善,人民银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也在加快完善中,但我国整体个人征信体系发展仍较为缓慢,主要是个人信息较企业信息分散,搜集成本较高,我国社会整体信用水平还不高,居民的信用意识还有待提高。且我国关于个人征信的整体法律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正在研究《个人信息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但这些法律法规现仍处于专家意见供稿阶段,出台还有一段时间。即使这两部重要的法律出台,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配套完善仍需要多年时间。

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第6篇

一、公立医院应用管理会计现状分析

(一) 医院管理层关注度不高

管理会计在公立医院的应用首先就要有管理层的关注和支持, 这样才能确保管理会计更好地发挥其职能, 现在的很多公立医院的管理层并不是专业的管理人员, 而是由医院的一些人员来负责, 职位不同, 考虑的方向自然也不同, 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工具的引入, 对于财务方面并没有很多的关注, 管理会计就是要为医院的高层管理者提供大量的有用信息, 医院原本的管理模式还没有实现精细化的程度, 再加上管理层给予的关注度不够, 对于管理会计和财务会计缺乏正确的认知, 管理会计就无法真正的在公立医院中发挥作用。

(二) 管理会计人才缺乏

公立医院的管理体制发展状况不容乐观, 另一方面人们的就业偏好也不相同, 所以导致公立医院的会计在用人方面的要求比较低, 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的财务管理情况差距比较大, 对财务工作的性质也没有准确的认识, 只是一味地根据财务管理的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中的问题, 医院的医疗服务就不能准确的落实, 真正有用的信息就会被覆盖。财务会计对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普遍较高, 管理会计的人员就要在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对于自己工作的流程和性质足够的了解, 只有管理人员熟练地掌握成本管理的方式和营运管理的方式才能推动管理会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 管理会计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我国管理会计在企业中的应用典范相对比较成功, 效果显著, 但是多数公立医院缺少专业的部门来负责管理财务, 财务人员的时间分配也不固定, 一般只是负责相应的财务账单处理和报表, 除此之外对于管理会计的其他工作并没有准确的认知, 尤其体现在成本控制和预算管理方向上, 财务人员并没有足够的管理经验, 导致它们在实际应用中发挥的作用不大, 一些在财务管理方面比较优秀的人的权力有限, 没有足够的话语权, 在医院的战略决策中很少真正地能够表达自己的观点。对医院失误管理决策的职能不能真正地发挥作用。

二、加快公立医院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措施

(一) 加强管理会计认识

由于公立医院管理层的业务水平不够, 相关的政府卫生部门就要对管理层进行专门的管理培训, 公立医院管理层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储备是一个很重要的条件, 另一方面还要定期的考核管理会计的人员, 适当的淘汰掉一些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 公立医院还要设置专门的人督促管理会计人员加强管理知识的学习, 通过座谈会和定期培训的方式进行宣传, 确保在人员的分配上不会出现差错才能进一步展开管理会计的具体工作。另一方面还要让管理会计的观念深入人心, 聘请专门的会计师来管理医院的财务部门, 会计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 所以必须要招用专业的人员来负责会计的管理工作, 使用比较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来把整个管理会计工作带上一个正轨。

(二) 加强管理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公立医院管理会计人才的综合素质对于工作的最终成效有着直接的影响作用, 为此医院就要提高会计人才的招收标准, 着眼于一些高学历, 业务能力出众的复合型会计人才, 同时还要深入挖掘会计人员的职业资格, 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来加强公立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另一方面就是要花重金聘请一些权威的管理会计专家来开展会计知识交流会, 医院的管理会计人员就要紧抓机会, 总结经验, 提升自身的行业竞争力和优势。各大经济高校是会计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 有大量有潜力的人才, 公立医院就要加强与科研高校的交流合作, 挖掘一些有发展潜力的管理会计人才。

(三) 强化管理会计职能

财务部门的职能要不断完善和增强, 不能只局限于做账报账等工作, 还要设立专门的部门来监督全面预算, 成本控制等工作的具体实施, 管理会计岗位的领导就要明确自己的职能, 采取措施扩展管理会计的具体范围。具体可以通过让管理会计的人员参与到会计部门的管理决策中, 集思广益, 采集多方面对于管理会计的意见。积极开展公立医院的各项管理业务活动, 让会计管理人员在实践中总结自身经验, 实施医院的会计战略规划。

三、结语

在医院会计工作的管理当中需要设计多方面的内容, 主要包括会计核算和成本的管理工作, 医院财务情况的分析, 预算管理以及对医院绩效的考核, 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所以会计管理工作信息化要从这几个方面综合出发, 建立一套完善的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帮助处理会计管理工作当中产生的多方面数据, 另一方面信息化平台的建立能够有效地帮助医院会计工作效率的提高, 适当地减少会计工作者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 提高管理会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帮助会计工作的完成。

摘要:目前, 医改工作正在不断地深化, 各个医院都在加强管理会计体系的全面建设, 全面预算管理是各个医院管理会计的主干, 所以就要运用各种管理工具来加强医院的管理会计体系建设, 以保证医院能够早日实现科学化和精细化的管理模式, 另一方面, 医院的财务职能想要更好地向管理职能转变就要增强管理会计在一些公立医院的应用范围, 这样才能使医院的各项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本文主要研究管理会计在公立医院的应用情况, 并且分析具体的应用现状, 进而提出有效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管理会计,医院管理,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 谢立娟, 廖文彬.医院管理会计体系创新[J].中国卫生经济, 2016 (35) .

征信体系建设现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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