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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6-01-071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1篇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条件,对有下列表现情形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应给予奖励:

一、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及时发现危及飞行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或在飞行时发现故障,正确处置,避免重大飞行事故的;

二、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避免事故发生、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的,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在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成绩突出的;

五、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六、考核,成绩优秀的;

七、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中取得突出成

绩的;

八、热情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声誉,成绩突出的;

九、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晋级、提升、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三章奖励权限

第五条、奖励权限

一、给予员工嘉奖、提升或晋级时,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给予员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执行;

三、公司可直接对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贡献者进行奖励。

第四章处罚

第六条、对员工的惩处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飞、解除劳动合同,并可酌情免发部分或全部奖金、扣减工资。

第七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处;

一、违反民航有关法规、条例,造成事故征候或飞行事故的;

二、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遭受一定损失的;

三、在服务工作中服务态度差,造成一定后果、影响公司声誉的;

四、违反劳动纪律,影响营运生产、工作秩序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不听从指挥的;

六、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或社会秩序的;

七、有贪污、偷窃、走私,行贿、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八、以权(职)谋私、挪用公款或私拿私分回扣、财物的;

九、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发生差错,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

十、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违反外事纪律的;

十一、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造成损失的;

十二、违反公司依法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应处罚的。

十三、在绩效考核中不合格的。

第八条、凡员工有第七条情形之一,且违纪违规的情节较严重的员工,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对空勤人员有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可酌情给予停飞处理。

第十条、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关押执行的,依法判处管制、拘役、缓刑或由公安部门劳动教养的,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惩处权限

第十一条、惩处权限

一、公司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免发部分或全部奖金、扣减工资等惩处权限。在使用“扣减工资”惩处时,必须上报人事部备案。

二、部门给予员工降级(降职)、撤职、停飞处理的须经公司决定。

三、因违纪由公司提出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公司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并征询工会意见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申诉

第十二条、员工对受到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三天内做出受理与否决定,并通知申诉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则应向申诉人作说明。申诉一经受理,则应认真复查,一般在受理之日起三十天内结案。在申诉期间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申诉人对调解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奖励的同时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 第十四条、员工犯有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在受到各种处分的同时,可酌情给予赔偿经济损失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违纪违规受处罚应按《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罚细则》量处。

第十六条、本条例的制定、废除或部分条款的修改,须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作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条例未尽事宜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解释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2篇

注:每位员工基础分为100分,每一分为一元,月评满95分以上者奖励50元,扣至0

分及以下者,予以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励:

1、坚持说普通话的,每月奖励5分;

2、坚持微笑接人待物,每月奖励10分;

3、月盘点结果无误者,奖励10分;

4、当月满勤,无迟到早退者,奖励50分;

5、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可获10100分的奖励。

6、拾到物品上交的,按物品的价值给予奖励20分100分的奖励

8、创新项目被公司采纳的给予奖励50~200分。

9、客人打服务生,服务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者,经理认可属实给予50200分

奖励

10、及时举报各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奖励10100分

11、积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者,每月评选3名优秀员工,给予30100分不等的奖励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处罚:

1、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会议者每分钟(扣1分),迟到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旷工一次(扣30分),并扣除当天工资,本月累计旷工三次者开除。

3、上班时不按规定穿工装,佩带工牌者,每次(扣5分)。

4、上班时衣冠、鞋袜、发型不整洁者、留长指甲者、涂有色指甲油者,每次(扣5分)。

5、在店内见到客人或领导未打招呼者一次(扣5分)。

6、上班时间携带物品和钱财到工作岗位视情节每次(扣5分)。

7、上班时间使用味浓化妆品和食味浓食品者每次(扣5分)。

8、上班时间私打、接电话发出声响者每次(扣5分)。

9、上班时坐立行走姿势不端正,遇宾客未让路问好者每次(扣5分)。

10、未将客人带至所在包厢门口者,每次(扣5分)。

1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每次(扣5分);

12、各区域打扫卫生时必须做到人走灯灭,关空调和电视,违者每次(扣5分)。

13、上商品时不使用托盘的每次(扣5分)。

14、上班时间吸烟、吃槟榔、零食者(扣10分)。

15、各楼层商品未按照规定时间送到客人手里的(扣10分)。

16、夜班收银台收银员自2:00-7:00可以坐在凳子上,但是有客人时必须全部站起来,不按

时或超时休息的(扣10分)。

17、在工作时间内与客人谈工作之外事情(扣10分),泄露公司机密的加倍处罚直至开

除。

18、未按照服务流程操作者(扣10分)。

19、未按照规定打扫日常卫生区域者(扣10分)。

20、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会私客者每次(扣10分)。

21、下班后在公司内部窜部门者视情节每次(扣10分)。

22、任何人除工作需要外不得进入厨房违者(扣20分)。

23、当班中大声喧哗、追逐打闹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遭到客人投诉者加倍罚款。

24、未经批准带外人进入工作部门者(扣20分)。

25、私自调班调岗,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6、维修单,申购单丢失,填写不规范者每张(扣20分)。

27、工作中损坏或丢失,减少工具用品,不报于领班者每次(扣2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

罚款。

28、吃宾客的食物和烟酒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

29、不服从领导安排,对上司不礼貌者视情节(扣2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30、工作疏忽,不按操作程序工作,马虎造成差错事故者视情节每次(扣20分),情节

严重者加倍处罚。

31、工作时间从事娱乐活动,每次(扣30分),员工在工作时间开包厢唱歌者,(扣30

分),并按该包厢房费进行罚款。

32、由于服务不周到而引起客人投诉者视情节(扣20100分)情节严重加倍处罚直至

开除。

33、员工之间传闲话、吵嘴、骂人打架、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拉帮结派者视情节(扣

20100分),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4、对于违规处罚属实当事人拒绝签字者(扣20分)。

35、如强行为客人推销商品,并造成客人不满,受到投诉者,(扣20分)并赔偿所造成

的经济损失。

36、当班时议论、嘲笑、模仿客人视情节(扣30分),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直至开除。

37、拾到物品等不上交私自保存者,视情节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

38、岗位责任不落实,造成工作差错及经济损失者,视情节(扣50分),情节严重者加

倍处罚直至开除。

39、除收银工作岗位的员工外,其他员工不得进入收银区域,违者(扣20分)。

40、不配合同事工作,态度恶劣(扣20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100分(即扣除所有工资及解聘):

1、每月连续旷工超过2日或累计旷工超过3日以上;

2、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明属实;

3、对同事暴力威胁,影响公司秩序;

4、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之间的感情,情节严重;

5、未经许可向第三者透露公司机密,情节严重的;

6、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损毁公司重要文件;

8、服务人员弄虚作假,私自收款,飞单,贪污钱财者

9、其他违反国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规。

10、与顾客或同事之间发生争执,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其他用工形式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三条、奖励条件,对有下列表现情形之一的个人或集体,应给予奖励:

一、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及时发现危及飞行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或在飞行时发现故障,正确处置,避免重大飞行事故的;

二、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对生产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的;

三、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避免事故发生、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的,使国家和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四、在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中成绩突出的;

五、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已为人事迹突出的;

六、考核,成绩优秀的;

七、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中取得突出成

绩的;

八、热情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声誉,成绩突出的;

九、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四条、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晋级、提升、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一次性奖金。

第三章奖励权限

第五条、奖励权限

一、给予员工嘉奖、提升或晋级时,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给予员工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和物质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报公司批准执行;

三、公司可直接对在经营管理、安全生产、优质服务等方面做出贡献者进行奖励。

第四章处罚

第六条、对员工的惩处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停飞、解除劳动合同,并可酌情免发部分或全部奖金、扣减工资。

第七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处;

一、违反民航有关法规、条例,造成事故征候或飞行事故的;

二、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公司遭受一定损失的;

三、在服务工作中服务态度差,造成一定后果、影响公司声誉的;

四、违反劳动纪律,影响营运生产、工作秩序的;

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或调动、不听从指挥的;

六、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或社会秩序的;

七、有贪污、偷窃、走私,行贿、受贿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八、以权(职)谋私、挪用公款或私拿私分回扣、财物的;

九、工作不负责任,经常发生差错,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使公司蒙受经济损失的;

十、在对外业务交往中违反外事纪律的;

十一、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造成损失的;

十二、违反公司依法制订的有关规章制度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应处罚的。

十三、在绩效考核中不合格的。

第八条、凡员工有第七条情形之一,且违纪违规的情节较严重的员工,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对空勤人员有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还可酌情给予停飞处理。

第十条、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关押执行的,依法判处管制、拘役、缓刑或由公安部门劳动教养的,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惩处权限

第十一条、惩处权限

一、公司各部门对本部门员工有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免发部分或全部奖金、扣减工资等惩处权限。在使用“扣减工资”惩处时,必须上报人事部备案。

二、部门给予员工降级(降职)、撤职、停飞处理的须经公司决定。

三、因违纪由公司提出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由公司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并征询工会意见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申诉

第十二条、员工对受到处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在三天内做出受理与否决定,并通知申诉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则应向申诉人作说明。申诉一经受理,则应认真复查,一般在受理之日起三十天内结案。在申诉期间仍按原处理决定执行。申诉人对调解不成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申诉。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三条、给予员工奖励的同时还可酌情给予一次性奖金。 第十四条、员工犯有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并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在受到各种处分的同时,可酌情给予赔偿经济损失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违纪违规受处罚应按《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章违纪处罚细则》量处。

第十六条、本条例的制定、废除或部分条款的修改,须经公司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作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诉讼的依据。

第十七条、本条例未尽事宜若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解释由公司人事部负责。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4篇

一、惩处条例

一)口头警告

1、例会或上班迟到、早退。

2、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吃零食、喝饮料、打瞌睡。

3、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果皮等杂物。

4、不按指定员工通道出入,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

5、违反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者。

6、在规定的禁烟区内吸烟。

7、当班时听音乐、看电视,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8、工作时间擅离岗位,串岗或扎堆聊天,不经请示擅带酒店外人员进入工作区域。

9、对上级分派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情节轻微者。

10、在公共场所或当班时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如歪带工牌、头发不整、依靠墙壁等。

11、在客用场所有剔牙、挖耳、抓痒、抠鼻孔、照镜子、化妆、打响指、吹口哨、手插口袋、双手叉腰、高声喧哗等有失职业风度的举动。

12、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敬语和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人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13、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14、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或部门规定,情节轻微的。

15、在卫生检查中发现多处不合格者。

二)轻度过失,每次两元,书面通知

1、一个月之内受到两次口头警告者。

2、不服从上级合理命令,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对上级有不礼貌言行者。

3、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

4、当班时间打瞌睡、干私活。

5、违反各种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

6、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按规定处罚。

7、私自使用客用品或客用设施,擅自翻动宾客物品。

8、语言粗俗,对客人不礼貌,与客人争辩,未经同意擅自闯入客人房间或领导办公室。

三)小过失,每次五元,书面通知

1、两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轻度过失处理。

2、工作不认真、不热情受到客人或领导投诉。

3、私自接受客人小费、物品,或有遗留物品未及时上交。

4、工作时间高声喧哗以至影响客人休息。

5、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影响对客服务工作。

6、违反各岗位的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以至造成工作隐患。

7、用不适当的手段干扰他人的工作。

8、擅自动用宾客的物品或器具,未经批准私自使用酒店设备。

9、明知财物受到损失或丢失,而不管不问不汇报。

10、提供不真实不准确的报告、表格或材料。

11、泄露酒店机密,遗失酒店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

四)大过失,每次十元,书面通知

1、三个月之内受到两次记小过失处理。

2、二个月之内连续两次受到宾客或领导的投诉。。

3、工作时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

4、管理不善,造成酒店严重损失。

5、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

6、拒不接受领导安排的合理工作,态度恶劣。

7、工作失职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

8、其他违反规章制度,情节严重不足辞退的。

五)辞退、除名或开除

1、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失。

2、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盗窃或私拿酒店物品,私开客房。

5、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领导或打架斗殴。

6、酗酒、赌博造成恶劣影响。

7、不服从领导指挥,拒绝领导指派的合理工作,经教育无效。

8、故意损坏公物。

9、利用公职谋私,贪污、挪用公款。

10、对外界发表有关酒店的污蔑性言论,发表有损酒店声誉的言论,严重损坏酒店形象。

11、记一次大过失或两次小过失或警告后仍无明显悔改表现。

12、其他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二、奖励条例

1、 在服务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

2、 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提高服务质量或节能降耗做出贡献。

3、 优质服务,受到领导领导或客人好评。

4、 责任心强,及时发现各种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 拾金不昧,为酒店赢得声誉。

6、 扎实工作、吃苦耐劳、团结同事,受到一致肯定。

7、 见义勇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宾客财产生命安全。

8、 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5篇

一、《保安项目考核评分表》按90分及格,90分以下每低一分罚款1元,以此类推。

二、连续三周《保安项目考核评分表》90分以上者,超过一分奖励1元,以此类推。

三、上班时间如发现做事拖沓、工作涣散,第一次发现批评、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则罚款5元。

四、一月之内连续三周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则评为当月保安标兵,奖励伙食补贴20元。

五、每月月底进行考核分数评比,综合一月内个人所得考核分数取前2名评为优秀保安人员,颁发荣誉奖状。

六、保安在执勤中违反以下条款,每次对保安罚款100元,并赔偿公司损失。

1、未按照物资出门流程放行物资出门的。

2、未经允许外来人员未办理来访手续,进入公司区域的。

3、未经允许让非公司停车许可的车辆进门的。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予以辞退。

1、值勤时间打闹、打瞌睡、拨打私人电话和占用电话聊天以及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擅离职守、脱岗、串岗和私自换岗。

3、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

4、将情绪带入工作中,与来访人员发生争吵现象。

5、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6、对公司下达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半天以上者。

2、打架斗殴者。

3、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4、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给公司造成损失者。

5、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6、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

7、以上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行政部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6篇

严肃技师管理、切实提高自身素养是我们的一贯主张。各位技师姐妹应自觉、自律遵守公司规定,以大局为重,不断成长,培养 优良的工作作风,共同维护東南纤惠品牌的企业声誉,以获得公司与个人的长远发展。

《技师日常行为奖惩条例》是规范技师言行,提高东南纤惠品牌技师人才素养的重要管理制度之一,望全体监督执行。

特别说明:该条例相关条款如与管理公司其他制度冲突时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中未涉及的条款以公司颁布的其他制度为准。

第一节 重大违规行为

1、 收取客人小费,处以收取金额的3倍罚款。

2、 在房间与客人发生性关系,立即除名,不结算、不退还、不补偿任何费用,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3、 上钟期间议论其他技师姐妹或在客人面前散布影响公司形象、声誉的不利言论,一经查实罚500元。

4、 向客人或竞争对手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如营业状况、管理制度、内部情况等)罚500元,情节严重者除名。

5、 偷窃宾客、同事财物或捡到财物据为己有罚500元并除名,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6、 弄虚作假、虚开服务督导单罚500元。

7、 在服务过程中态度恶劣,与客人发生争吵,遭客人严重投诉罚所做项目的双倍金额。

8、 上钟时与客人发生矛盾,没有寻求管理人员帮助而不顾后果直接拨打110报警的直接除名,公司不结算、不退还、不补偿任何费用。

9、上钟期间关闭房间内所有可见光源,罚100元。

第二节 严重违规行为

1、技师上钟虚报点钟或经查证技师与迎宾、服务员、管理人员等

1 罚技师50元/次,并取消该项目提成。

2、上钟期间向客人透漏第三方客人隐私,搬弄是非造成客人投诉的,罚50元,并个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缩减技术环节、服务流程被暗访到或遭客人投诉罚100元,并承担客人全部消费金额。

4、技师挑客,或借口其他事情拒绝上钟,一次罚200元;如技师不在休息室耽误上钟,客人因等待太久而投诉的,罚该技师100元。

5、上钟期间未经客人同意离开房间,或离开太久遭客人投诉无论何种理由罚50元,并承担客人全部消费金额。

6、严禁技师在客人面前谈论其他技师年龄、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生理缺陷等,违者罚50元。

7、停钟接受技术、服务流程培训,直至考核过关方能重新上岗,停钟培训期间足浴按100元/天(SPA按300元/天)缴纳培训费。

8、除非特别原因,严禁首钟提前下钟,违者罚100元。

8、以熟卖熟、偷工减料、不守诚信,引发客人投诉罚100元。

第三节 一般违规行为

1、按规定着装(包括工牌、工衣、工鞋等),所有女技师化晚妆,头发整洁,不留长指甲,口腔不得有异味(大蒜、榴莲等)违者罚10元。

2、接到上钟通知后,必须在5分钟内到达指定房间,超时1分钟罚5元。

3、技师接到上钟通知后,不得随意改换房间,违者罚款20元。

4、技师进客房之前必须先轻声敲门,并说“您好,技师”,在得到客人同意后方可进入,违者罚5元。

5、技师进入房间后未做自我介绍,罚10元。

6、技师进入房间后应保持良好的笑容和精神面貌,即使被客人退钟也要向客人鞠躬道谢,不得因此给客人脸色,违者罚20元。

7、被客人退钟后产生不满情绪,无礼辱骂、议论客人是非者罚20元。

8、因客人或其他环境因素需要更换房间必须立即通知现场管理人员和总台,违者罚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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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严禁上钟期间以任何理由打电话到其他客用房间与客人或同事聊天,违者罚20元;严禁打电话骚扰正在其他房间消费的熟客,违者罚50元。

20、带情绪上钟、给客人脸色遭投诉者罚50元,并承担客人全部消费金额。

21、服务过程中客人提出合理需求,必须为其提供服务,否则造成客户投诉而不买单时罚款50元,并承担此单全部消费金额。

22、服务过程中客人提出某些不合理要求时,技师应使用婉转的语言或公关技巧给客人解释,客人不理解时可通知现场管理人员来处理,不可得罪客人或自行退房,违者罚50元。

24、上钟期间客人损坏公司物品,知情不报或不阻止者,罚50元并负责照价赔偿所损坏物品。

25、服务过程中客人有事需要技师在过道等候时,必须保持规定的站姿,不得在过道东倒西歪,背靠它物或聊天,违者处罚10元。

27、严禁带手机上钟、吃零食、嚼口香糖、看电视,违者罚10元。

28、严禁上钟期间使用客用物品,食用客用饮料、小吃,违者罚50元。

30,严禁使用客房卫生间,违者罚50元/次。

31、未经同意,不得将客人物品丢弃,否则除赔偿客人损失外,另罚20元。

32、下钟时要提醒客人携带好随身物品,违者罚10元。

35、不得在技师房随地乱丢垃圾,违者罚10元。

36、严禁在公共区域吸烟,违者罚10元。

38、员工出入营业场所,必须紧靠右手墙边匀速行走,不得在厅内奔跑、嬉笑打闹,违者罚10元/次。

39、在过道碰见客人,须微笑靠边站立以15°鞠躬问好,违者罚10元/次。

40、在营业区域碰见同事必须使用固化语言问好,违者罚10元。

41、严禁在技师休息室内大声喧哗,违者罚10元。

42、与同事发生摩擦或对工作上有疑问时,应冷静思考寻求技师部经理或店长帮助解决,不可在现场发生争吵、打骂等不雅行为,否

3 50元。

43、未经允许不得在公司范围内使用明火,违者罚50元,造成灾害损失的要负责赔偿。

44、上下班按规定走员工通道,违者罚20元。

46、点名时未化晚装、未正确穿戴工作服(工号牌视为工作服的一部分)、未整理好发饰罚10元。

47、妥善保管好随身(贵重)物品、更衣柜钥匙,不可随意丢放,遗失后果自负。

53、服从管理,对上级交代工作实行先服从后上诉的原则,不得当众顶撞管理人员,违者罚50元。 。

郑重申明:

本公司倡导健康消费,有足够的条件和措施保护技师上钟时的 人身安全。经刑事侦查认为客人构成暴力强奸事实之外,除非技师自愿,其他强奸事实均不成立。

第四节 表彰、奖励、晋升

1、在公司组织的对店内暗访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技师,根据实际暗访情况,可获得20-500元的奖励。

第五节 技师房管理

为技师营造良好的工作、休息氛围,提高技师素养,现对技师房管理作如下规定:

(1)允许技师带到公司的物品包括:一套外衣、一双高跟鞋、一双拖鞋、一个小款手提包、一条毛巾、一个水杯、一个饭盒。其他物品严禁带入公司及技师房,如有违规,将没收该物品。

(3)技师每人使用一个柜子,放置鞋子和手提包。不得在技师房随意放置随身物品,违者罚5元。

(4)饭盒和水杯分别置于指定架子上,违者罚5元。 (5)技师经理每日须提供利于沟通的新闻、趣闻等以提高技师与客人交流技巧。

(8)技师房须安排卫生值日人员打扫卫生,整理技师房。各班次管理人员严格监督与执行,以保证技师房卫生,违者罚责任人

4 元/次。

(10)严禁在技师房赌博、违者没收赌具另处以50元/人/次罚款。

东南纤惠昆山旗舰店

2016年9月1日修订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

在职员工奖惩条例范文第1篇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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