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
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第1篇
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学习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引导我们认识到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当代中国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我国人民的热切愿望。我们要准确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准确把握当今时代文化发展新趋势,准确把握各族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在科学发展道路上奋力开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局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必须全面贯彻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弘扬中华文化,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改革开放。
在物质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的今天,之所以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基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是因为国内外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异常艰巨而复杂,严重影响制约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仅从国内目前来看,各种价值观呈现出“多元并存、相互交织”的特征,既有中国传统价值观、西方传统价值观、“左”的一套价值观和改革实践中新兴的价值观,并没有形成一致的文化共识。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政治的深刻变革,人们的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多样、多变的趋势,对建设和谐文化、形成文化共识提出了严峻挑战,也给我们形成社会共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复杂和艰难。在当下中国,主流价值边缘化,道德底线下滑,社会诚信缺失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
由于这些文化危机的存在,此次《决定》系统的把这些中国文化联系起来,向全党提出号召。更让党员们深入地去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全会对这三点讲得很透彻,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同时,更要深化对传统文化的认识。传统是由世代相传的精神记忆构建起来的精神岛屿,离开了它,这个民族就没有立足之处,就可能退回到蛮荒时代。要摆脱历史困境,实现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固然必须改造传统,实现传统向现代的转化,但改造传统必须以继承传统为前提。要开发传统文化资源,就必须通过开展与传统的对话使传统获得新的理解和解释并注入新的因子。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接续和创新我们的历史传统,从传统中获取现代文明生长的营养液。我们的核心价值体系必须和民间文化以及来自历史深处的传统文化达成一致才有前途。
党在要社会上形成影响,合理引导人民,以汲取中华优良传统文化为源泉,以学习身边先进人物为载体,以吸收一切优秀文化理念为基础,着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真正树立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旗帜,为人民判断是非得失,价值选择,提供一个相对统
一、比较可靠的价值准则,以利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形成社会共识。
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 文章基于微笑曲线理论分析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特征,将制造业企业按行业要素禀赋分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三类。将资本结构理论与市场竞争理论结合,利用结构方程模型对京津冀地區162家上市制造业企业进行实证分析,探究融资渠道对不同类型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提出适合不同类型转型升级的最佳融资渠道,并分析京津冀地区各行业的资金供需情况。指出应根据不同行业的融资特点,加强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资本市场建设,同时增加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政府补助。
【关键词】 融资渠道; 微笑曲线; 市场竞争理论; 行业要素禀赋; 企业转型升级
、一、引言
2014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标志着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京津冀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问题也因此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关键。
国内外不乏制造业转型升级融资问题的研究,但主要侧重于研究金融机构对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 1-3 ],从企业角度研究融资渠道对制造业转型升级影响的研究较少,且在对企业资本结构的研究中,学者们多把制造业企业在产品市场上的竞争策略和财务策略分开进行研究,因而无法得到统一结论[ 4-5 ]。由于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京津冀地区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需要率先突破的重点领域,且企业的资本结构决策是基于产品市场竞争环境、公司战略以及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的综合选择[ 6-7 ],因此,本文基于产品市场竞争理论探讨融资渠道对京津冀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
二、研究假设
(一)融资渠道与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
从制造业企业治理机制角度出发,分析融资来源对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公司的治理机制可分为市场治理机制和科层治理机制。债权人仅享有固定的利息回报,而不享有企业的剩余收益,因此,为了保护自有资本,债权人往往通过一些契约来限制企业的经营活动,债权人这种利用合同规则保护自有资本的方法被称为市场治理机制。相比之下,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享受剩余收益,为了获得较高的收益,董事会和股东往往会搜集更多信息,积极采取措施,以期获得更高收益,股权通过行政来进行裁决的方法被称为科层治理机制。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过程是高风险、高度不确定的,此时,科层治理机制更有利于企业转型升级。政府补助影响企业转型升级,包括直接的资源获取和间接的信号传递,政府补贴能够补充企业自身所缺乏的资源,分散企业转型升级中的风险,同时传递给私人投资者一种利好的投资信号。因此,本文针对企业转型升级融资渠道提出以下假设:
H1a:债务融资会抑制京津冀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
H1b:股权融资促进京津冀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
H1c:政府投入会促进京津冀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
(二)不同要素禀赋类型行业中融资渠道与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产品市场竞争理论,制造业所处的行业类型不同,融资来源对其影响也不相同。本文依据Jesmin Rahman的分析方法,将制造业企业按行业要素禀赋由低到高分为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 8 ]。对于债务融资而言,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面临的市场竞争较小,企业间很少进行价格战,企业的经营风险较低,高财务杠杆有利于企业进行转型升级。资本密集型、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市场竞争激烈,频繁的价格战使企业的收益较低且不具有稳定性。企业为了保持其在市场上的主动地位,需要不断地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并且尽可能地降低企业成本,只有企业的经营风险提高,才会有利于低财务杠杆进行转型升级。因此,越是竞争激烈的行业,债务融资对转型升级的抑制作用会越明显。相对于债务融资而言,股权融资和政府补助不会增加高竞争行业的财务风险,且高竞争行业信息不对称程度低。因此,越是竞争激烈的行业,股权融资和政府补助对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就会越强。本文针对不同要素禀赋行业中融资渠道的作用提出以下假设:
H2a:知识密集程度越高的制造业企业,债务融资抑制地区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就越强;
H2b:知识密集程度越高的制造业企业,股权融资促进地区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就越强;
H2c:知识密集程度越高的制造业企业,政府投入促进地区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就越强。
三、京津冀上市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融资需求分析
(一)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从巨潮资讯网与锐思数据库收集了2013—2015年京津冀地区上市的制造业企业,剔除数据不完整的公司以及ST、PT公司,并对数据进行了标准化处理,得到了162家上市制造业企业。以债务融资、权益融资和政府投入表示企业的融资渠道。根据微笑曲线理论,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特征为向研发投入或者营销方向投入,因此,笔者用研发投入强度与市场投入强度作为企业转型升级的标志。其中研发投入强度是企业的研发支出与营业收入的比值,反映了企业在研发资金支持方面的努力程度。市场投入强度是广告费、售后服务与技术服务占营业收入的比值,反映了企业在市场推广资金方面的努力程度。变量定义和计算如表1所示。为了更加直观地检验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文章采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实证分析。
为了探究各行业的竞争情况,借鉴钟田丽(2004)的方法,以净资产收益率为衡量行业竞争程度的指标,如果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均值较高及标准差较低,说明产品市场竞争程度较低,反之则较高。结果显示知识密集型制造业行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最低,并且标准差最大,竞争最激烈。其次是资本密集型,最后为劳动密集型。笔者发现,按照行业禀赋对制造业进行分类时,体现了各行业的竞争情况,知识密集型特征明显的制造业企业行业竞争越强,劳动密集型特征越明显的制造业企业行业竞争越弱。
(二)結构方程模型分析结果
1.模型拟合评鉴
采用AMOS21.0对假设模型进行路径分析,模型估计的算法为最大似然法,整体模型适配度指标用于检验假设理论模型与观察数据的适配程度。本文修正后模型的适配度指标为卡方自由度比1.89。因为1.89<2,并且P值为0.05,表示达到0.05的显著性水平,此时模型内在质量良好。根据模型拟合指数,CFI为0.98大于0.9,平均概似平方根系数为0.04<0.06,故该模型拟合程度很好。综合各项指标的判断,该理论模型的整体模型配适度较好,适于检验相应的研究假设。
2.结果分析
对制造业企业进行分组后进一步用分组结构方程模型的方法,探究融资来源对不同行业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情况,结果见表2。
根据表2,企业转型升级通过研发投入与市场推广两个方面体现。
首先,对于研发投入式的转型升级,企业债务融资与股权融资都促进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政府补助不支持其转型升级;股权融资促进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但债务融资抑制其研发投入;债务融资抑制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政府补助对其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更强。通过比较影响系数,发现随着市场竞争程度不断增强,即随着制造业企业类型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密集型转换,股权融资的影响系数逐渐降低,假设H2b不成立,股权融资更有利于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这可能是因为相较于其他两种制造业企业,劳动密集型的风险较小,股权市场更加偏好于低风险投资,可见京津冀地区的股权市场资源配置不合理,没有为其转型升级分散风险;债务融资的影响由正变为负,政府补助的影响由负变为正,说明政府补助对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影响程度更大,证明了假设H2a、H2c,这是因为知识密集程度越高的制造业企业其竞争越激烈,在企业进行价格战的时候,低杠杆的制造业企业能够承担风险,保证研发投入,有利于企业筹集发展所需资金和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同时政府补助的资金投入在降低企业转型升级风险的同时,将良好的信号传递给市场,对企业转型升级的促进更加明显。
其次,对于市场推广式的转型升级,三种融资渠道对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市场推广都是抑制作用,说明债权人与股东都不希望企业进行市场推广,这可能是因为企业市场推广的风险较高;只有政府补助对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市场推广有促进作用。通过对京津冀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实证研究可以看到,融资渠道对京津冀地区制造业企业转型的影响主要是通过研发投入的形式体现,而对以企业品牌建设为代表的市场推广式的转型升级可能更多需要企业自己重视,融资市场在这方面意识比较薄弱。
四、京津冀上市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资金供给情况分析
在了解了京津冀上市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资金需求情况后,进一步分析京津冀上市制造业企业的资金供给情况(见图1)。
由实证分析结果可知,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最优融资渠道首先是股权,其次是债务融资,政府融资不支持其转型升级。从图1可以看出,资金供给最多的是股权融资,其次是债务融资,最后是政府补助。从各种融资渠道的变化情况来看,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不断提高供给,政府补助的变化趋势是先增后降。这是因为伴随着京津冀金融一体化和金融大联合的实体经济、产业投融资需求急剧增加,信贷机会明显增多,同时银行加大了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如平安银行“产业基金”介入模式,国家开发银行“备忘录”介入模式以及建设银行“一卡通”项目介入模式。这些银企之间的合作加大了对债务融资的供给,促进了京津冀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
本文用同样的方法对另外两类行业进行分析。对于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企业来说,最优融资渠道是股权,债务融资抑制其转型升级。而从其资金供给情况来看,在总量上,资本密集型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首先为债务融资,其次是股权融资;在各种融资渠道的变化情况上,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不断提高供给,但股权融资的增长速度低于债务融资的增长速度,故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资金供给情况与最优融资渠道相背。说明京津冀的股权市场建设存在发展不平衡现象。因此要想促进资本密集型制造业转型升级,应重视京津冀地区股权市场的均衡建设。
同样,对于知识密集型企业的最优融资渠道是政府投入,债务融资不利于其转型升级,而从京津冀上市制造业企业实际融资渠道的情况分析发现,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是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而作为最优融资方式的政府融资虽然增速很快,但总量较少,即政府已经意识到其对知识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的作用,但是京津冀地区政府投入的协同机制尚未建立,京津冀制造业仍然存在相互竞争而非协同发展的现象,加强京津冀知识密集型企业转型升级的路径应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五、结论
通过对京津冀上市制造业企业融资渠道、行业要素禀赋与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关系进行研究,发现京津冀地区融资渠道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研发创新投入上,融资渠道对不同行业的促进作用不同,债务融资对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较大,政府投入对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作用较大,股权融资对劳动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的促进作用相对比较均衡。
本文进一步分析了京津冀制造业企业实际资金的供需情况,发现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了融资渠道优化,资本密集型制造业企业在权益融资方面存在缺陷,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政府的资金投入以促进其进一步发展。因此,要想促进京津冀制造业协同发展,应打破京津冀地区壁垒,根据京津冀制造业企业的行业特点促进其转型升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企业贷款,提高京津冀地区支付结算、信用担保等同城化程度,减少三地信息沟通延迟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合理布局京津冀地区的资本市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对知识密集型制造业企业的补助,从项目周期性角度完善政府补助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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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心理学方法在经济学研究中的运用和发展,经历了重视、摒弃、真正发展三个阶段,该方法使经济学研究开始注重人类心理变化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决策的影响,使经济学研究更加科学化,同时也为人类更好地、更加科学地认识自身、认识社会提供了新的角度和科学。
关键词:经济人 心理分析法 预期 行为经济学
文献标识码:A
一、传统经济学中心理分析法初始运用
早在200年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已经开始对人类经济行为背后影响因素——心理学基础进行关注。斯密在1859年《道德情操论》提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是情感与理智的斗争产物,虽然行为动机由情绪主导,但人们却会在理智的驱使下“审视自己的每一步行动”。斯密还提出“当我们从好的环境变化到坏的环境时比我们从坏的环境变化到好的环境感受更深”,即人类是损失厌恶的,斯密已经初步注意到心理对个体行为的作用并洞察了个体行为的心理学原则。
约翰·穆勒于1836年《政治经济学定义及研究这门学问的哲学方法》中提出经济人的假设,“把人看作必然是在现有知识水平上以最少劳动和最小生理节制获取最多必需品、享受和奢侈品”,或者“只把人看作是渴望占有财富,并能对达到目的的各种手段的有效性进行比较”。简言之,就是把人看作是理性、自利、谋求利益最大化的。这也就是后来西方主流经济学对“经济人”学说的基本内涵。这种“逐利”动机其实也是对人活动一般心理规律的分析,约翰·穆勒把这种动机引申为人类一般的、普遍的经济活动规律,并且上升为经济学的一般规律法则。只是传统经济学把人类这种“逐利”的理性当作超历史的、不变的、永恒的人类本性,而忽略了人类其他的心理活动或心理反应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并且人被抽象为一种总是不可救药地受纯粹自私动力支配,没有任何良好动机的存在,一种在心理活动作用上互不相关的孤立的生物。
效用理论和预期理论的发展。19世纪经济学家引入“效用”概念解释消费者心理感受和主观价值。“效用”是指消费者从消费某种物品中所得到的满足程度。一般采用两种分析工具或分析方法:一种是以基数效用论为基础的边际效用分析;一种是以序数效用论为基础的无差异曲线分析。在此基础上又发展了“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消费者均衡理论”,用以解释消费者行为。效用是一种心理感觉,是一个将心理现象和经济现象相联系的概念,效用理论也是将心理分析运用到经济现象分析中的典型例子,该理论也为市场经济活动提供了理论指导,即企业在决定生产什么时首先要考虑商品能给消费者带来多大效用,就要分析消费者的心理,满足消费者的偏好。作为一个科学、完整的理论,效用理论成为现代决策论、对策论和经济学的理论基础之一。
预期是一种心理现象和心理范畴,几乎影响到人类的一切行为。经济学中的预期指经济主体对经济变量未来的变化方向和变化程度的一种事前估计。经济学家运用预期理论分析经济现象最早可以追溯到“蛛网理论”中价格预期问题,而凯恩斯的“资产、资本的未来收益的预期”也包含着预期的因素。按照预期产生不同机制,经济学家将预期分类为“静态预期”、“非理性预期”、“适应性预期”和“和理性预期”四类,从而将预期理论更加合理化、科学化,减少了人类心理预期的盲目性、主观性。预期理论在宏观经济学研究中凸显其强大的作用,从凯恩斯《通论》中非理性预期解释投资者对未来投资预期对投资的影响、菲利普的《超通货膨胀的货币动态理论》适应性预期解释通货膨胀理论、弗里德曼单一规则货币政策理论中对预期因素的考虑到预期理论对股市分析、货币政策制定的作用,无不体现了预期理论的身影。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初,罗伯特·E·卢卡斯将理性预期理论运用到稳定性经济政策中,逐渐形成了理性预期学派。“理性预期”成为“理论和经验宏观经济学中最具挑战性的概念之一”。
心理分析法还体现在解释消费者行为中的“攀比心理”、失业理论中“工资刚性”理论、博弈理论、福利经济学等众多经济理论和经济现象方面,可以说心理分析法贯穿于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的各个方面,包括消费者个人行为、厂商行为、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制定、金融投资等,应运领域涵盖了产品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等经济学分析。
然而20世纪中后期以后,主流经济学的古典经济学假设和分析方法日益受到质疑和挑战,有限的心理分析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学发展的需要,而现代心理学的快速发展,使心理分析法极大丰富了人类对经济行为的分析和认识,并且也更加接近于真实的经济人理念,以此为基础,行为经济学随之诞生了。
二、经济学中心理学分析法的发展——行为经济学的诞生与发展
20世纪70~80年代间,行为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心理学家卡尼曼和特沃斯基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如《预测的心理学》、《注意与意志》、《前景理论:风险条件下的决策分析》、《不确定条件下的判断:启发式和偏见》、《公平和经济学的假设》,“将来自心理研究领域的综合洞察力应用在了经济学当中,尤其是在不确定情况下的人为判断和决策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从而摘得2002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桂冠。卡尼曼教授等人从实证出发,从人自身的心理特质、行为特征出发,进而揭示影响选择行为的非理性心理因素,其矛头直指正统经济学的逻辑基础——理性人假定。其突出贡献在于用认知心理学分析方法研究人类的判断和决策行为,将心理学研究方法与经济学研究融合在一起。以卡尼曼理论为基础,诞生了行为经济学这一经济学分支学科。
卡尼曼等人主要观点包括:(1)通常人们无法按照经济学的理论和概率的知识,全面地分析问题和进行权衡;相反,人们在判断时往往依赖于一些启发式思考,决策变得轻松了,但准确性却降低了。(2)人们对损失和获得的敏感程度是不同的,损失的痛苦要远远大于获得的快乐。卡尼曼从人自身的心理特质、行为特征出发,揭示了影响选择行为的非理性心理因素,系统阐述了人类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表明人的行为会系统性地偏离经济学的基本假设,矛头直指正统经济学的逻辑基础——理性人假定,这一观点对主流经济学形成了挑战。
行为经济学主要理论包括:(1)前景理论(Prospect Theory),其基本原理包括:{1}多数人面临获得时是风险规避的;{2}多数人面临损失时风险偏好的;{3}人们对损失比对获得更敏感。正由于这种敏感差异,损失时的痛苦感要大于获得时的快乐感。可以看出,作为前景理论基石的心理学分析方法对经济学研究产生重要的影响。传统的经济学强调理性行为,而行为经济学则重视非理性行为的分析。另外,长期以来传统经济学始终将经济主体作为非变量来研究的,而行为经济学则将经济主体作为变量来研究,并且强调以心理实验来进行理论验证或修正。前景理论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有效地结合起来,揭示了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决策机制,开拓了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前景理论研究的运用主要体现在不确定下的非理性决策行为的研究,目前广泛运用到金融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投资主体行为的研究中。(2)积累性预期理论(Cumulative Representation of Uncertainty)。该理论强调“人们对收入和损失具有不同的评价,并且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不止由效用函数来决定,而且还是由价值函数和权数函数联合决定的”。“积累性预期理论”从行为心理学的角度分析人的决策问题,充分考虑了心理因素对决策的影响,即“人类面对不确定的未来世界时并非总是有理性的,而且人们在决策时,倾向于以偏概全,容易受到同伴的影响而失去独立的主张”。积累性预期理论与期望效用理论其实是互补的,效用理论用于刻画理性行为,积累性预期理论则描述实际行为。积累性期望理论解释了一些金融市场的异常现象,诸如:阿莱悖论和股价溢价之谜。(3)心理账户理论。该理论由查德·萨勒(Richard Thaler)教授于1980年提出,用于解释个体在消费决策时为什么会受到“沉没成本效应(sunk cost effect)”的影响。所谓心理账户就是人们在心里无意识地把财富划归不同的账户进行管理,不同的心理账户有不同的记账方式和心理运算规则。而这种心理记账的方式和运算规则恰恰与经济学和数学运算方式都不相同,因此经常会以非预期的方式影响着决策,使个体的决策违背最简单的理性经济法则。1982年,特维尔斯基教授和卡尼曼教授引入“心理账户”研究消费者购买决策行为;1996年特韦尔斯基提出,心理账户是一种认知幻觉,这种认知幻觉影响金融市场的投资者,使投资者们失去对价格的理性关注,从而产生非理性投资行为,该理论对投资组合结构研究、消费预算研究等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行为经济学主要观点和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行为经济学对西方主流经济学进行了反思和批判,运用心理学中对人类行为的研究方法,探讨经济主体心理活动对其选择或决策的影响。不同的心理活动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决策,并表现出一定的行为特征,这些行为特征又通过决策后果反映到经济变量中。行为经济学理论通过现实的心理学理论修正了传统经济学中个别经济学假设。
三、经济学中心理学分析法的突破及意义
1.“非理性人”理论颠覆传统经济学的理论基石。非理性人的假设是对传统经济学最具有颠覆性意义的理论突破。经济学中理性人的假设条件是整个传统经济学特别是微观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前提,体现于微观经济学各个理论之中,而非理性人的假设是对传统微观经济理论的一次全面革新。目前行为经济学理论仍然处于发展阶段,但其对传统经济学理论的创新已经部分地形成,例如建立在非理性决策基础上的前景理论便向传统的期望效用理论发起了有力的挑战。
詹姆斯布坎南认为“心理学家常给经济学家造成威胁,破坏了经济学家的基本原理,并使他的模型似乎变成了一种纸片房屋,并且利用这种方法不断地在经济学家的预见模型上打开缺口”。传统经济学常常借助两个关键的假设来研究个人的经济行为:一是理性假设(rationality assumption),即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消费者和政府等会利用一切可用的信息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二是自私自利假设(self-interest assumption),是指经济行为人始终以自身的利益或效用的最大化作为决策的目的。换句话说,传统经济学认为消费者、厂商和政府等都是理性的“经济人”(economic man),一般而言,他们都会利用最佳的方法收集各种与己有关的信息,然后对它们进行细致精确的计算,在此基础上会合乎逻辑地和理智地选择能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而行为经济学“剥去了理性人假设光鲜的外衣”,向我们揭示了许多现象的真实面目,特别是心理分析在经济学中的应运方法极大丰富了人类对经济行为的分析和认识,并且也更加接近于真实的经济人理念。
2.将心理分析法引入传统经济学分析框架。传统经济学在研究经济问题时,更多地关注市场本身,对人的心理关注甚少或者将人的行为看做是一种抽象的、机械的行为,忽略经济行为、经济现象背后隐藏的人的心理作用。而以卡尼曼为代表的行为经济学家,用感知心理学分析法研究人类的判断和决策行为,把心理学中不确定条件下人的判断和决策的研究思想运用于经济科学,促进了一门新的学科——行为经济学的诞生。更重要的是,传统经济学的很多假设和原理是建立在较弱的心理学和实验的基础之上的,在以心理学为基础的实验主义和行为主义的新认识下,传统经济学的很多假设和命题面临着被“破产”和改写的命运,例子就是行为经济学应运心理分析方法使经济学从理性领域深入到非理性领域。
心理分析法提高了对经济现象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一方面在分析失业、通胀、经济危机等经济现象时,经济学家运用心理分析法更加注重从经济主体的心理因素、主观感受等方面描述、理解经济现象,把握经济规律,揭示内在本质,提高对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认识程度;另一方面引入效用、期望等心理概念提高了对消费、投资、储蓄行为的预测性,从而有助于政策制定者提高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另外,政策的心理效应、心理预期和价格直觉等理论有助于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更加准确和客观。
3.开辟了经济学新的研究方法——实验方法。传统经济学依赖于实际观察而非实验,大多数经济学研究依赖于各种合理的假设。而心理学分析运用则提出经济学理论可以在实验室内运用实验进行验证和校验经济学理论,并且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尝试用实验的方法来研究经济学,修改和验证各种基本的经济学假设,这使得经济学的研究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实验和各种数据的搜集,从而使经济学理论变得更加可信。
心理学实验、对行为的大量的观察和判断以及在更大的范围内的重复实验等等,都进一步丰富了研究人员对人类行为的把握,这为经济学家运用这些行为方法和实验方法进行经济研究拓展了研究思路。同时行为经济学家采用被心理学家广泛采用的实验方法,即取样询问调查法,为自己的假说得到专用数据。
行为经济学家一方面推崇运用现代科学的数理研究方法及计算机高新技术对经济变量进行严谨的统计分析,另一方面又敢于将传统经济学中并不重视的数据(如一国人口精确统计、特定环境下实验者的做答/反应时间等“边缘化”数据)进行翔实的处理,并大胆地运用于其经济研究中,从而使得所采用的研究数据真正脱离了传统经济理论研究中对理想化环境中或是严格假定条件下的数据采纳的依赖,从而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心理学方法在经济学研究中的运用和发展,经历了重视、摒弃、真正发展三个阶段,该方法使经济(下转第47页)(上接第45页)学研究开始注重人类心理变化对经济行为和经济决策的影响,使经济学研究更加科学化,同时也为人类更好地、更加科学地认识自身、认识社会提供了新的角度和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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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 北京市 100081)(责编:吕尚)
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第4篇
( 一) 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含义
行政决策, 一般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基于法定职权从实际出发, 为实现达成某种行政目标而依照某一法定程序和工作原则在其职权范围内选择确定行动方案或者作出决定的行为及过程。根据其自身重要程度的大小, 通常区分为一般行政决策行为和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可以将重大行政决策的概念界定为: 政府部门针对某一个行政区域, 涉及本地区基础性、全局性、方向性的公众服务、社会秩序、市场监管、经济运行等行政事务项目, 经由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程序, 并通过政府首长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或政府全体会议的基本形式而作出决定的重大政务事项。
( 二) 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的现实需要
纵观近年相关国家政策决策, 2004 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2008 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等相关规定都可以表明, 在现代建设法治中国、构建法治政府的背景下, 确保行政决策, 尤其是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 已然成为这个时代的必然要求。任何一项重大决策方案的出台, 之前须经由合法性论证程序, 对权限是否于法有据、程序是否依法进行、结果是否合乎法律要求以及实施效果是否符合法律的目的等进行论证, 严防出现决策违法违规的情形, 在源头上保证政府行政行为依法合规作出。
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法性论证是促进政府机关遵守法律法规、推动重大决策有序进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因而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成为绝大多数政府部门的共识。合法性论证作为确保决策科学合法作出的重要环节, 为使其有效发挥功能、科学确立程序规则, 合法性论证的适用范围及操作规程就需要进一步明确。
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的适用范围
对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论证的范围应该限于重大行政决策亦决定于立法成本。结合程序设计规则、参与主体群体特征和现有的决策实践经验, 按照公平与效率统一的原则, 得出了一个较为稳妥的结论: 将严格的程序规则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 将进行合法性论证的的范围界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这与行政决策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体系中居于何种的地位也存在关联。
当今面临形势的复杂性和决策本身的复杂性成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规范。实践中, 我国行政决策主体系统庞杂, 决策者职业化、专业化、技术化程度较低, 不分具体情况的将所有决策行为纳入合法性论证的范围内, 直接会导致论证的成本急剧升高, 而决定将那些决策主体审慎认真对待的决策行为进行严格合法性论证, 也会凸显其现实必要性。
更重要的是, 政府决策法治化的制度基础和实践经验也决定了合法性论证的范围仅限于重大行政决策。实践中, 国务院所颁行的《纲要》、《决定》、《意见》所关注的都是重大行政决策; 地方政府无论是专门的行政决策规范还是行政程序对行政决策的规制都突出的是重大行政决策而非所有行政决策。由此可以推断出, 那些涉及到一定区域内关系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对相应区域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全局性、综合性和长远性影响的重大事项, 涉及日常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大事项, 诸如宏观调控和重大专项资金的安排、公共服务和关系到本区域范围内的影响广泛的公众和公共利益等事项, 都属于合法性论证的范围。
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的操作机制
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正确做出的程序中的重要一环, 合法性论证环节担负着规避、剔除行政决策行为中的违法因素、决策瑕疵的重要职能。在当前法治化程度不断提升的背景下, 合法性论证的内容越来越完善丰富, 同时也出现一些问题, 诸如合法性论证的审查方式、期限等规定仍不尽完善。其次, 有关法律规范的实效性, 合法性论证规定如何在决策实践中得到有效遵守和执行。加之, 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的规范层级多、法律位阶较低且分布零散, 容易导致决策离散化, 中央一级的规定经由层层规范传导经常出现失真、误差等现象, 这无疑严重破坏了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协调。
下面从三个层面探究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操作机制的建构。
( 一) 合法性论证的主体设置
合法性论证的有效进行需要论证主体保持足够的中立性, 以便充分履行其应有职能。
1. 论证主体设置应当多样化
基于行政机构本身的复杂性, 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之间地位不同、隶属不同, 呈现复杂形态, 大多一致的规定难免会落入僵化, 这就需要合法性论证的主体呈现出灵活、适应的样貌。
2. 论证主体中立性应当明确
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是行政系统一种内部约束、监督机制, 实践中的论证主体多为决策部门的内设机关, 使得其中立性有所弱化, 加之合法性论证相关规定尚不够完备, 要求在论证主体的设置上加大对其中立性的保障与加强。
( 二) 合法性论证的标准建构
1. 论证标准应当不断细化
合法性论证虽对合法性这一原则性的规定具体化了, 但在涉及职权标准、论证认定决策机关职权、论证适用的标准程序等问题时, 论证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明确。细化论证标准不仅增强论证主体的可操作性, 而且有利于引导决策机关严守决策程序, 依法行政。
2. 论证标准应当丰富理论支持
论证标准既是实践问题、制度问题, 还是理论问题。学界需要在论证标准与国家立法中法定权限规定是否符合、公众参与及专家论证是否必要、决策实施效果分析等层面进行理论探究, 丰富理论空间、夯实理论支持。
3. 论证标准的种类应当完善
目前各地政府相关部门主要从职能、流程、内容等方面对论证标准予以规定, 但随着合法性论证的不断完善, 必须根据实践发展情况, 在论证实践中确立新的论证标准种类。
( 三) 合法性论证的法律后果规范
1. 论证意见种类应当规范
论证意见是论证主体针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合法与否的法律评价, 是论证的鉴定结果。实践中, 论证意见仅包含结论, 缺乏进一步改进或行动的内容; 论证形式将合法性问题与合理性问题混同, 缺乏层次条理; 论证内容泛泛而谈, 缺乏实际操作性。这要求进一步明确规范各种论证结果方式适用的具体条件及适用情形。
2. 论证法律效力应当明确
合法性论证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应有的必经环节, 实践中, 各地却没有做明确规定, 对缺乏合法性论证这一环节的行为没有规定责任追究和承担的规定。这要求对合法性论证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 对论证意见能否成为决策者作出决策行为的合法依据、论证意见对决策部门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等问题在理论上充分论证的基础上, 从制度规范层面予以进一步的明确。
重大行政决策在进行合法性论证的过程中不免出现不足与缺陷, 这绝不能成为全面否定合法性论证功用的理由, 而应该成为我们不断探究建构更合理、更具操作性的论证机制的新起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论证在某种程度上扮演着前置性法律监督机制的角色, 是发挥政府机关法制机构等论证主体功用的必然选择。但作为一种内部论证审查监督机制, 如果能在适当的情况下让立法、司法部门予以辅助, 则更利于政府依法行政, 更利于法治国家的建构。
摘要:重大行政决策是指政府部门针对某一个行政区域基础性、全局性的行政事务项目, 经由公众参与、专家咨询等程序, 通过会议等形式而作出决定的重大政务事项。本文从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的现实需要入手, 针对其必要性进行阐释, 明确了合法性论证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 继而引入合法性论证的主要范围, 并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的主体设置、标准建构、法律后果规范三个层面对其操作机制的形成进行探究。从而充分发挥好合法性论证的功用, 进一步监督政府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法治国家建构的进程。
关键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适用范围,操作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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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第5篇
第一条 为做好民口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保证财务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计[2008]453号)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是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的前提之一。组织财务验收旨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进一步促进提高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进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均应当进行财务验收。项目(课题)财务验收与项目(课题)验收要统一部署、同期实施,在任务合同规定完成时间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需提出延期验收申请,说明延期理由和延期时间,报财政部备案。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四条 重大专项以项目(课题)为基本单元进行财务验收。项目(课题)分管理级次的,各重大专项的牵头组织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可以根据专项组织管理情况分级次组织财务验收。
第五条 财务验收以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预算为依据。财务验收的资金范围为纳入重大专项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等。
第二章 财务验收的组织管理
第六条 财政部统一组织指导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并负责对财务验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组织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对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的财务验收工作及其结果,组织开展财务验收抽查工作。
第七条 牵头单位负责相应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牵头单位财务部门会同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财务验收工作。验收工作可以通过组织财务验收专家组和按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
第八条 财务验收专家组、受托专业机构应当分别按合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财务验收工作,依据财务验收内容、验收指标等出具财务验收意见和验收报告。
第九条 财务验收人员应当包括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财务验收专家组成员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5人。专家组组长由财务专家担任。
第十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要求及时提交财务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并积极配合专家组完成财务验收相关工作。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相关承担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第一承担单位做好上述工作。
第十一条 实行回避制度。重大专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专家参加本单位验收工作。 第三章 财务验收的方式和内容
第十二条 财务验收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牵头单位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式。
(一)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深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听取有关汇报等,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二)非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收,形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对确需到项目(课题)现场核查有关资料的,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财务验收的主要内容有: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
第十五条 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以及按照预算批复和合同任务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第十六条 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主要包括: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设立特设账户及单独核算相关情况,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第十七条 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第十八条 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合同任务约定和项目(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二十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八种情况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一条 财务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规定的验收内容、验收指标及相应评价标准和分值(财务验收指标详见附件2),形成财务验收综合得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 财务验收程序
第二十二条 牵头单位根据专项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结合专项特点,制定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
牵头单位根据财务验收工作方案向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发出进行财务验收的通知。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后的30日内,在认真清理账目、编制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向牵头单位提交财务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课题)合同书、预算书和其他有关批复文件;
(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报告内容、格式见附1);
(三)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公章。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对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四条 牵头单位收到财务验收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课题),应当在财政部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范围内选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五条 财务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及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向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做出回复。对于财务审计无问题的,牵头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财务验收工作;对于财务审计有问题的,牵头单位应当及时通知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六条 进行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时,每位专家应当在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政策和制度要求、深入了解项目(课题)相关情况基础上,独立填写并提交财务验收专家意见(详见附3)。总体财务验收结论意见须由全体验收专家讨论通过,由验收专家组组长组织填写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详见附4)并由专家组组长签名。
第二十七条 牵头单位在汇总、分析项目(课题)财务验收意见的基础上,初步形成财务验收结论,并将财务验收结论下发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第二十八条 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于接到财务验收结论后一个月内,按照财务验收结论的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牵头单位。整改到位的通过财务验收,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财务验收。
第二十九条 牵头单位汇总整改后的财务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形成最终财务验收结论,并编写财务验收报告(报告内容、格式见附5),报送财政部。财政部通过抽查方式对财务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验收结论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涉密项目(课题)的财务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等相关规定,由牵头单位商财政部另行组织实施。
第五章 财务验收结果及相关责任
第三十一条 重大专项财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
项目(课题)综合得分总分值为100分,综合得分高于80分(包括80分)为“通过验收”;综合得分低于80分为“不通过验收”,其中,综合得分高于60分(包括60分)且低于80分的项目(课题)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一个月内,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办理完毕财务结账手续。项目(课题)经费如有结余,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
第三十三条 对于财务验收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牵头单位及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整改情况及专家组意见调整验收结论,按照规定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四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项目(课题)承担单位5年内不得再申报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第三十五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工作的资格。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各牵头单位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专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其项目(课题)经费的间接费中列支;牵头单位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牵头单位管理费中列支;财政部组织财务验收所需经费,在三部门管理费中列支。经费的开支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0]673号)执行。
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经济责任;审计风险;风险管理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审计,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同时,促进领导干部所在党政机关或政府部门自觉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内部管理。这一审计的目的、性质决定了它比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等更具风险性。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客观必然性
1.经济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的隐蔽性
近年来,审计发现的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及经济犯罪行为已屡见不鲜,且手段愈来愈巧妙、隐蔽。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则要反映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有无违反财经法纪、有无在经济活动中的不正常行为。如果某单位明明存在问题,而审计未能发现,其后果就是经济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得不到遏止,责任人的经济责任得不到追究,少数别有用心的人还会以“审计过了”充当合法的“保护伞”。
2.界定经济责任的复杂性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如直接发现其本人有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问题,还是比较好定性的。审计的重点与难点在于一旦发现其所在单位有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如何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经济责任的问题大致有:经济决策失误、国有资产流失、内部财务管理混乱、经济行为失控等等。要确定某领导干部在这些问题中应负什么责任,其界限较难划分。
3.审计手段的局限性
审计主要是通过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来发现和查证问题,而一些违法违纪问题一般不会在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中明显地反映。虽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或是从领导的工作总结、群众的反映中了解情况,但是审计所了解的情况若不能在会计资料及相关资料中得到证实,其问题是难以成立的。有的问题若无一定的线索,也较难用审计手段深入查证。
4.执行审计程序中存在的随意性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执行程序不严密、或审计操作不合法,都会带来审计风险,也会引起行政复议。
二、正确认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
1.审计评价内容超越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
《审计法》明确规定: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但是,在经济责任审计后作出的审计评价中,常会出现某单位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出现某单位被评为哪类先进、哪种优胜;出现与财务收支不相关的业务工作评价内容。有时还利用一些未经审计核准的经济指标,表明领导干部的业绩。诸如上述评价内容,已超越了审计职责范围。如果只是为了评价的完整,或是为了满足领导干部的要求,盲目地对某一不了解真相的情况进行肯定,就会埋下审计风险的隐患。
2.审计部门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不够紧密
确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一般由组织部门提出建议。由于组织部门确定是否对某领导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在一定的时间内具有保密性(尤其是离任者),因此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衔接不够。这对审计部门来讲,工作计划的不确定因素与工作完成时间要求的紧迫,往往会对审计质量带来影响。审计项目多、工作任务重,在某种程度上会导致疲于应付、草草交差的现象。此外,组织部门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有较高的要求,希望审计对领导干部管理经济的能力、廉政勤政的表现等作出结论。
3.审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承担任务相对矛盾
承担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尤其担任审计组长或主审,只具备查账技能还不行,应具有相当的宏观经济知识、政策法规及审计、会计专业知识、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当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之所以具有风险性,除客观原因外,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也是一大原因。此外,审计操作方法的各异也会影响审计质量,带来审计质量风险。
三、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的管理措施
1.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评价准则
《中国审计规范》的审计事项评价准则适用于对被审计单位的评价,而与领导干部的评价不相适应。对领导干部怎么评价、评价什么,应是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我们现在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一方面取决于领导在任期内的工作业绩以及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政情况;另一方面则取决于审计人员的理解与判断能力。
2.建立部门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互递信息,共同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
审计机关在独立行使审计职能的同时,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纪检部门的联系,把了解的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的情况与组织部门掌握的领导干部考核情况有机结合,为深入审计提供线索。组织部门有责任提供领导班子和被审计者的有关情况,使审计有一定的目标。在确定审计计划,选择审计对象时,应与审计机关共同分析研究,确定审计重点,以解决干部考核中群众举报或反映问题的疑点。当审计查证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需界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时,应由审计部门会同组织部门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分析研究,共同确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
3.严格审计程序,发挥审计组的整体功能
(1)严格的审计程序是确保审计行为合法、审计质量可靠的前提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每一阶段、每一步骤都应严格按审计程序办事。在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列出被审计领导干部必须介绍事项的提纲,并要求表明其对某一事项的“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与被审计领导有关的财政、财务收支事项,在审计尚未确定有无违反财经法规之前,先由有关责任人自己说明在某一事项中担任的“角色”及所起的作用,一旦查出问题,可以作为界定经济责任的依据。
(2)审计组长负责制是确保审计质量的关键
审计组长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对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有敏锐的观察分析能力,头脑中应有经济规律这根“弦”。审计组长对每一项审计取证的审核,对每一个问题的定性,对每一条法规的应用,都必须反复琢磨、仔细推敲,切不可掉以轻心。
(3)周密安排,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审计组的作用
审计组长要严格按审计方案作出周密安排,合理运筹、精心组织,让审计的触角触及每项必须把握的内容,不能因工作疏漏而影响审计质量。审计组成员要服从安排,群策群力,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对问题的判断能力。
(4)明确审计内容、突出审计重点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坚实基础
在具体操作中,应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掌握侧重点。一般应突出下列3项审计重点:①突出资产、负债、损益审计;②突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③突出财经法纪审计。
(5)讲究审计方法、注重审计质量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有效途径
审计中必须注重下列5个结合:
①企业自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前应要求被审计企业对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自审,审计组依据企业自审资料及对企业内控测评中掌握的失控点确定审计内容和重点。
②任中审计与任期审计相结合。任中审计每年进行一次,一方面为企业主管部门监督企业领导履行经济责任,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另一方面,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审企业领导,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为人事部门考核和任用干部提供客观依据。
③审计查证与调查分析相结合。为客观公正评价领导干部应负的经济责任,应采取以会计资料为主,审计查证与调查研究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掌握重点,有的放矢地进行审计查证,为摸清账外经济问题提供线索和依据。
④详查与抽查相结合。实际操作中可根据审计需要,灵活运用各种审计方法,如审阅法、核对法及现代审计技巧,必要时可采取详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也可根据审计目的和要求以及所掌握的线索和依据,运用抽查方法审查重点资料、事项和活动,同样可以收到预期效果。
⑤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交接审计相结合。只有把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交接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在这个交接点上划一个界线,才能公正区分双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交接审计的重点:一是交接手续健全合法;二是交接内容真实可靠;三是交接事项全面完整;四是交接后各自应负的经济责任明确合理。
(6)坚持审计原则、分清经济责任,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可靠保证
①离任必审、先审后离的原则。如果离任不审,形成的损失就会职责不清,无法追究;如果先离后审,就会对离任领导缺乏约束力,往往使审计流于形式,势必给企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如果需先离后审,也应明确先离岗、再审计、后认命的组织程序,切实做到未经审计不得解除经济责任。
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经济责任审计实践中,在如何处理遗留问题上,离、接任双方一般都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对此,审计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界定经济责任上必须以审计取证的数据作为基本依据,如实反映实际状况,分清职责、不偏不倚。
③依法审计、分清责任的原则。只有依法审计才能对离住者任期内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作出公正评价。要达到这一点就必须依法界定三项经济责任归属:
界定任期责任与前任责任归属;界定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归属;界定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归属。
④综合分析、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审计评价必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定性分析必须紧密围绕经济责任进行。如企业内控制度、经济管理、执纪情况等,评价中要注意把握“客观性、全面性、历史性”;定量分析应针对不同企业的同类问题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尺,有量化指标的尽量采用具体数据,如经营规模、经营成果、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总之,评价必须紧密围绕经济责任进行,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经济责任以外的事项不予评价,这既是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要求,也是提高审计效果的需要。
四、结论
经济责任审计是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是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审计,可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同时,促进领导干部所在党政机关或政府部门自觉维护财经法纪,加强内部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性质决定了它比一般的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等更具风险性。因此,要充分认识其风险性,做好审计风险的管理,建立一支刚正、廉洁的审计队伍,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 方伟明,刘世林.经济责任审计理论与实务[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7.
[2] 王光远.内部审计思想[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 杜 娟]
重大经济决策审计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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