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信访范文
人民群众信访范文第1篇
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体现了信访工作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要求。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密切党群关系、代表群众利益、解决群众困难,是信访工作的根本任务。实践证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提升了信访工作的起点,拓展了信访工作的空间,取得了纲举目张的效果。
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适应了形势发展对信访工作的新要求。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人民群众各方面的利益诉求明显增多。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转属改制、涉法涉诉、重点工程建设、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矿产资源、水利、林业、人事、劳动、社保等方面改革引发的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信访工作面临巨大压力。在这种情况下,仅靠信访部门的力量,势必力不从心。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
人民群众信访范文第2篇
一、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是我们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我们的力量之源、胜利之本、执政之基。党的发展进程,就是一部与群众血肉相连、唇齿相依的发展史。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必须要明白不是群众离不开干部,是干部离不开群众,没有群众的支持,就等于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我们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做什么事、开展什么工作,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做到亲民、爱民、敬民、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样才能永葆党的坚强的生命力和执政基础。
二、具备必要的能力素质
做好群众工作,除了要具备主观上的思想认识以外,在客观上还要具备学习创新的精神、履职尽责的能力、脚踏实地的作风和敢于担当的勇气。做好群众工作要永葆学习创新的状态。经常学习法律法规、学习部门业务、学习本职岗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要明白学无止境,懂得自觉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充实自己,做到每天多学一点,每天都有进步。做好群众工作要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包括学习的能力、做事的能力、沟通的能力、协调的能力、决策的能力、分析判断的能力。年轻干部要培养基本的能力素质,首先要有政治素质,其次要有职业素质。增强履职尽责的能力,不仅要具备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还要具备解决、分析、协调处理群众问题的能力。能力素质的提升是一点一滴积累起来的,作为年轻干部要肯于付出,不断地磨炼自己,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要锤炼脚踏实地的作风。年轻干部要牢记“唯有脚踏实地,才能走得稳健”。当前,有的干部好高骛远,好大喜功;有的光说不练,摆花架子;还有的不敢触及矛盾,遇事绕着走,不愿意亲临一线靠前指挥,这些都是作风不实的具体表现。在工作中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脚踏实地,学会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群众工作要具备敢于担当的勇气。担当就是一事当前、勇挑重担、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是党员干部一项极为重要的素质,是高度责任感和强烈事业心的体现,是一种政治品质。一言一
行,一岗一位,都能见责任、见担当。作为一名尽职的党员干部就要有“干事之心、为民之意、担当之气”。关键时刻要勇于担当,勇于“拍板”,这样周围人才会把你当作依靠,你才能成为一个团队的“核心”。
三、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
解决群众问题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对象,从理念、制度、机制等多方面创新。从抓思想意识入手,统一思想、凝聚民心。作为基层干部要善于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工作,让群众了解上级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工作动态,认清发展形势,起到“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作用,从而形成思想上的共识。学会用群众的语言、群众思维进行平等对话,以群众关注的话题、容易理解的语句和乐于接受的方式,让群众信服和认同,从而感染群众、凝聚群众。依靠强有力的组织,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做好群众工作,需要一个坚强的组织做后盾,需要有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作支撑。严格执行村内重大事项向片长报告、村级公章由镇统一代管、农村财务专项审计等制度,村务工作认真履行相关程序,做到依法依规行政。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力,我们广大干部在增强制度意识的同时,需要切实注重把制度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让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强化法律约束,运用法律手段、坚持依法办事。束之以法、立之以信。解决群众
人民群众信访范文第3篇
为积极推进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的量刑建议工作,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量刑建议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适用的刑罚种类、幅度及执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议。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建议。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出量刑建议。
(二)客观公正。应当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客观、全面地审查证据,严格以事实为根据,提出公正的量刑建议。
(三)宽严相济。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综合考虑案件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各种情节的基础上,提出量刑建议。
(四)注重效果。提出量刑建议时,既要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也要尊重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争取量刑建议的最佳效果。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提出量刑建议。
第四条 提出量刑建议的案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二)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各种法定从重、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已查清;
(三)提出量刑建议所依据的重要酌定从重,从轻等量刑情节已查清。
第五条 除有减轻处罚情节外,量刑建议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内提出,不得兼跨两种以上主刑。
(一)建议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应当慎重。
(二)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提出一个相对明确的量刑幅度,法定刑的幅度小于3年(含3年)的,建议幅度一般不超过1年;法定刑的幅度大于3年小于 5年(含5年)的,建议幅度一般不超过2年;法定刑的幅度大于5年的,建议幅度一般不超过3年。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确有必要,也可以提出确定刑期的建议。
(三)建议判处管制的,幅度一般不超过3个月。
(四)建议判处拘役的,幅度一般不超过1个月。
(五)建议适用缓刑的,应当明确提出。
(六)建议判处附加刑的,可以只提出适用刑种的建议。
对不宜提出具体量刑建议的特殊案件,可以提出依法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等概括性建议。
第六条 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指控的各罪分别提出量刑建议,可以不再提出总的建议。
第七条 对于共同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分别提出量刑建议。
第八条 公诉部门承办人在审查案件时,应当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承担的刑事责任和各种量刑情节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量刑的意见。
第九条 量刑评估应当全面考虑案件所有可能影响量刑的因素,包括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法定情节和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酌定情节。
一案中多个法定、酌定情节并存时,每个量刑情节均应得到实际评价。
第十条 提出量刑建议,应当区分不同情形,按照以下审批程序进行:
(一)对于主诉检察官决定提起公诉的一般案件,由主诉检察官决定提出量刑建议;公诉部门负责人对于主诉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有异议的,报分管副检察长决定。
(二)对于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案件或者建议减轻处罚、免除处罚的案件以及非主诉检察官承办的案件,由承办检察官提出量刑的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一般应制作量刑建议书,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也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席法庭的简易程序案件,应当制作量刑建议书。
量刑建议书一般应载明检察机关建议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适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
第十二条 在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种类、特点和庭审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举证顺序。定罪证据和量刑证据可以分开出示的,应当先出示定罪证据,后出示量刑证据。
对于有数起犯罪事实的案件,其中涉及每起犯罪中量刑情节的证据,应当在对该起犯罪事实举证时出示;涉及全案综合量刑情节的证据,应当在举证阶段的最后出示。
第十三条 对于辩护方提出的量刑证据,公诉人应当进行质证。辩护方对公诉人出示的量刑证据质证的,公诉人应当答辩。公诉人质证应紧紧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质证应做到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逻辑清楚,如有必要,可以简要概述已经法庭质证的其他证据,用以反驳辩护方的质疑。
第十四条 公诉人应当在法庭辩论阶段提出量刑建议。根据法庭的安排,可以先对定性问题发表意见,后对量刑问题发表意见,也可以对定性与量刑问题一并发表意见。
对于检察机关未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而辩护方提出量刑意见的,公诉人应当提出答辩意见。
第十五条 对于公诉人出庭的简易程序案件和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认罪案件,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开展法庭调查,可以主要围绕量刑的事实、情节、法律适用进行辩论。
第十六条 在进行量刑辩论过程中,为查明与量刑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情节,公诉人可以依法申请恢复法庭调查。
第十七条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拟定的量刑建议不当需要调整的,可以根据授权作出调整;需要报检察长决定调整的,应当依法建议法庭休庭后报检察长决定。出现新的事实、证据导致拟定的量刑建议不当需要调整的,可以依法建议法庭延期审理。
第十八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的案件,一般应将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送达人民法院;对庭审中调整量刑建议的,可以在庭审后将修正后的量刑建议书向人民法院提交。
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派员出席法庭的简易程序案件,应当将量刑建议书与起诉书一并送达人民法院。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后,应当对判决,裁定是否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及量刑理由、依据进行审查,认为判决、裁定量刑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不能单纯以量刑建议未被采纳作为提出抗诉的理由。人民法院未采纳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无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在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当事人解释说明。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二审再审案件,可以参照本意见提出量刑建议。
第二十一条 对于二审或者再审案件,检察机关认为应当维持原审裁判量刑的,可以在出席法庭时直接提出维持意见;认为应当改变原审裁判量刑的,可以另行制作量刑建议书提交法庭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结合办案加强对量刑问题的研究和分析,不断提高量刑建议的质量。
第二十三条 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本意见制定本地的工作规程或者实施细则,并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备案。
人民群众信访范文第4篇
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为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按照区“群众满意工程”的要求,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2013年5月15日,山东淄明律师事务所与区某镇人民政府签署书面协议,规范律师参与基层信访活动。
协议规定律师配合司法所、信访办为来访群众、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镇政府依法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提供法律服务,为基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法律帮助。为更好的履行协议内容,淄明所在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律师参与社会矛盾调处值班规定》,并对参与信访活动的律师进行了上岗前的培训。
人民群众信访范文第5篇
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扎扎实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
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 习近平主持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19日上午在中央党校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加强社会管理法律、体制、能力建设,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出席开班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主持。
胡锦涛在讲话中指出,中央举办这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目的是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针对当前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着重研究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和举措,为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凝聚强大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对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胡锦涛强调,社会管理是人类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项管理活动。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人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国家,社会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繁重。我们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根本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社会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应对社会风险、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条件。
胡锦涛强调,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管理,为形成和发展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管理制度进行了长期探索和实践,取得了重大成绩,积累了宝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我们不断就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制定方针政策、作出工作部署,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我国建立了社会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制定了社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我国社会管理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总体上是适应的,我国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形势总的是好的。
胡锦涛指出,当前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还不少。从总体上看,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的集中反映。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建设和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这为我们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打下了重要物质基础。同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我们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物质基础还比较薄弱。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要增强紧迫感、又要长期努力,加强实践探索和工作落实,深化认识,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开拓创新,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
胡锦涛强调,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要坚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开创新形势下社会管理新局面。要坚持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胡锦涛就当前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8点意见。第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第二,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第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建立覆盖全国人口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健全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政策。第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投到基层,努力夯实基层组织、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第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第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和服务员工的社会责任,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第七,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第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持之以恒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增强社会诚信。
胡锦涛指出,社会管理要搞好,必须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坚持优先发展教育,着力抓好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发展妇
女儿童事业,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好惠及全体人民。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统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把社会管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社会管理规律,加强调查研究,加强政策制定,加强工作部署,加强任务落实,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条件。
习近平在主持开班式时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对进一步统一全党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用讲话精神指导办好研讨班,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实践。
王刚、王乐泉、王兆国、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汪洋、张高丽、张德江、俞正声、徐才厚、郭伯雄、薄熙来、何勇、令计划、王沪宁、梁光烈、戴秉国出席开班式。
参加这次研讨班的有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和国家机关副部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机构和高等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了开班式。(记者徐京跃、李亚杰、周英峰)
习近平: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强调
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
新华社北京2月23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党校校长习近平23日上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结业式上作总结讲话。他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同做好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变化对群众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把群众工作贯穿到社会管理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这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于2月19日至23日在中央党校举办。习近平指出,几天来研讨班学员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个重大课题,联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开阔了视野,统一了思想,深化了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深化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认识,深化了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任务的认识,
深化了对加强社会管理必须创新体制机制和方法手段的认识,取得了丰硕的学习研讨成果。
习近平强调,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人民的创造力量;党的全部执政活动,离不开强有力的群众工作。社会管理主要是对人的服务和管理,说到底是做群众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部门都是为群众服务的部门,一切社会管理工作都是为群众谋利益的工作,一切社会管理过程都是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群众工作是社会管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
习近平强调,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群众工作会有不同的具体特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工作对象更加多样化,群众工作内容更加丰富,群众工作环境越来越复杂,群众工作组织网络需要进一步健全。这就要求我们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习近平指出,做好群众工作必须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解决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时时处处、切切实实关心群众生活,紧抓民生之本、解决民生之急、排除民生之忧,这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治本之策,也是最根本的群众工作。
习近平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是我们党执政为民最为重要的组织基础。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基层组织把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作为经常性工作,按照情况掌握在基层、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的要求做好群众工作。要进一步突出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使那些适合基层工作、作风好能力强的干部留在基层,让那些在基层工作有经验、有实绩的优秀干部得到更好的培养和使用。要在继承和运用以往群众工作有效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帮助基层干部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
习近平强调,做好群众工作是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是否重视做群众工作,是否善于做群众工作,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合格、工作上是否称职、领导能力强不强的一个基本标准。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增进同群众的感情和创新群众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加强修养和锻炼,以正确的世界观立身,以正确的权力观用权,以正确的事业观做事,在做好群众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源潮主持会议。王乐泉、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汪洋、张高丽、俞正声、徐才厚、薄熙来、令计划、孟建柱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军队各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周永康: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周永康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20日上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发表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证国家长治久安。
周永康说,胡锦涛总书记在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意义,深入分析了我国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重点工作,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抓紧抓好。
周永康指出,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转变社会管理理念。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实现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让群众感受到权益受到保障、心情更加舒畅。树立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发挥好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的协同、自治、自律、他律、互律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理念,及时发现矛盾问题。注重从源头加以解决,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树立统筹兼顾、协商协调的理念,正确反映和协调各种利益诉求,兼顾各方面群众的关切,尽可能通过平等沟通、协商协调、教育引导等办法进行社会管理。树立依法管理、综合施策的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成依法办事、守法光荣的社会风尚,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同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道德、科技等手段进行社会管理。
周永康强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领域的一场改革,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正确处理发挥传统优势与创新发展的关系,绝不能全盘否定过去,另搞一套。要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借鉴国外有益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各级党委要提高引领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群众谋利益的战斗堡垒,让广大党员在服务群众中体现先进性。各级政府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形成与党委、政府互联互补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要动员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周永康指出,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创造了不少社会管理新经验。比如,把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延伸到流动人口身上,使他们进入城镇社会管理工作范畴;对特殊人群实行特殊关爱,使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培育综合性社会组织,努力把各类社会组织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社会组织体系;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在征地拆迁中充分保护群众利益,努力实现征地拆迁一片、安定和谐一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危机管理能力;整合基层资源和力量,形成社会管理合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社会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学习推广好这些成功经验,及时转化为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长效机制、制度规范。
周永康强调,要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要完善居民身份证制度,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提高对实有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在经济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在社会组织管理方面,要建立分类发展、分类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管理方面,要建立联合管理机制,保护正当交往合作,依法加强管理;在互联网管理方面,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全社会共同监督的综合管理格局,促进健康发展;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要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主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社会治安方面,要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加大对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的防范打击力度,又着力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要建立社会诚信制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在精神卫生方面,要建立预测、预警、疏导、救助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会成员的心理问题,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
周永康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社会公正,更加注重宣传教育,为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造条件,努力走出一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之路。
回良玉主持会议,王乐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汪洋、张高丽、俞正声、徐才厚、薄熙来、令计划出席会议。
人民群众信访范文第6篇
一、大力发展经济让人民群众富裕生活,是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民谋利的根本
过上富裕的生活是群众热盼,也是党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从全心全意发展好群众的经济利益出发,不断筑牢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这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民谋利的根本所在。综合我区群众发展意愿、区位优势、资源禀赋情况,确立了建设全省全市商务门户区和宜居先行区的发展战略,倾力打造“三大经济带”,全力建设“六大功能区”,夯实为民服务的根本基础。一是打造“三大经济带”,构筑道里区经济发展骨架。沿着老机场路、哈双北路、友谊路、友谊西路三条贯通城乡的战略通道,全力打造“三大经济带”,破解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协调健康发展。友谊路总部经济带借助友谊路、友谊西路资源优势,加速发展高端服务业。机场路新兴产业带以老机场路为轴心,积极整合周边资源,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松花江休闲旅游带借助50公里滨水资源,着力发展休闲旅游业。抢抓我区被列为全市“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有利契机,做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建设“六大功能区”,增强道里区经济发展后劲。紧紧围绕“三大经济带”,布局建设“六大功能区”。全面建设新城建设第一样板区的群力新区,再现欧陆风情的老城区,全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小城镇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迎宾路高新技术拓展区,休闲旅游观光的长岭湖新区,临空经济的太平空港经济区。抢抓空港经济区上升为省级战略、新榆园区被批准为省级园区的有利契机,全力推进朗格斯特中丹智能供热节能循环产业园、东北变压器等项目建设,做强新型工业。抢抓西客站开通运营、哈西联络空间开发改造等有利契机,全力推进国际商贸博览中心、汇智时代广场等项目建设,做优现代服务业。三是强化招商选资和项目建设,提升道里区经济综合实力。立足港澳台,开拓美欧日,紧盯世界500强、全国500强和行业100强企业,充分用好国家政策,准确把握投资重点,着力引进一批产业带动性强、科技含量高、税收贡献大、污染排放小的项目。
二、实施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是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民谋利的核心
“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是衡量为民工作的第一标准。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化为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这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民谋利的核心所在。近年来,我们每年财政收入的60%都投到民生工程建设上,千方百计地为群众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一是努力办好百姓更加满意的教育。实施?“云教育”计划,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区”、“基础教育内涵发展示范试验区”和“幼教工作先进区”。二是积极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积极打造面向百姓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将中心定为全额财政拨款单位,实现了药物及诊疗不加价,真正解决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三是着力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以解决好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为重点,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扩大创业就业培训范围,2014年将实现安置就业1.5万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转移农村劳动力3.9万人次。四是完善更加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三、改进党的建设打造人民满意党员干部队伍,是全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民谋利的保障
事业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广大党员干部只有真正植根人民、造福人民,成为人民满意的党员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才能得到全面落实,我们的党才能始终立于不败之地。这是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为民谋利的重要保障。一是实施为民行动,切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连民心解民忧为民行动”,通过察民情、释民惑、解民困、化民怨、惠民生、聚民力的实际举措,紧紧扭住“为民”这个群众路线的核心,建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效能体系。二是实施“九大工程”,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实施党组织覆盖“双百工程”、服务群众“暖心工程”、党员干部“提质工程”、管党责任“问效工程”、基层党建“保障工程”等,进一步健全“书记抓、抓书记”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引导党员争做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表率。三是建设廉洁城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新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全面推进廉洁城区建设。
人民群众信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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