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护士执业注册查询范文
全国护士执业注册查询范文第1篇
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需提交的材料(A4纸打印):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山东省护士注册体格检查表》);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9、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1张。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
二、申请延续注册需提交的材料(A4纸打印):
(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申请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申请变更注册需提交的材料(A4纸打印):
(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四、武警、军队护士变更至地方需提交材料(A4纸打印):
(一)对象及条件
原执业地点在军队、武警医疗卫生机构,现已工作调动到地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一、执业注册
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县、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省卫生厅负责省(部)属医疗卫生机构护士执业注册。
二、执业地点变更
(一)省内变更:
1、执业地点由省内县、市级医疗机构变更至我省另一县、市级医疗机构的,到拟执业医疗机构所在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
2、执业地点由省内医疗机构变更至我省省(部)属医疗机构的,到山东省卫生厅注册办进行变更。
(二)省内变更至省外:
执业地点由省内医疗机构变更至外省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原则上可直接到外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护士变更注册,具体请咨询拟执业医疗机构所在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省外变更至省内:
1、执业地点由由外省医疗机构变更至我省县、市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到拟执业医疗机构所在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变更。
2、执业地点由外省医疗机构变更至我省省(部)属医疗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到山东省卫生厅注册办进行变更。
(四)武警、军队变更(入):
全国护士执业注册查询范文第2篇
一、执业注册(首注)
(一)法律法规依据:《护士条例》第七条 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首次注册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承办科室和办公地点:南阳市卫生局医政科。南阳市中州路363号。(需提交省卫生厅)
(三)分管领导:王尽翔负责人姓名:张长河职务及联系方式:科长6313281
1(四)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1)2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
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8、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近照3张(含审核表2张)。
9、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3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豫政[2008]52号。
(六)服务承诺时限:报省卫生厅集中办理。
(七)办理流程:
(八)业务咨询电话:医政科:63132811,服务大厅卫生局窗口:61601120
(九)投诉举报电话:卫生局纪检监察室:631325799
二、申请延续注册
(一)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办理延续护士执业注册。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2)1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其它
1、不予延续注册的情形有:不符合护士执业注册健康标准的;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2、医疗卫生机构应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延续注册。
(四)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颁发证书。
(五)受理程序
县(市、区)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直医疗单位对报送的延续
注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将申请材料上报所在地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延续注册。
三、申请变更执业注册
(一)对象及条件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者。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附件3)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受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须重新制证的,时限按首次注册)。
(五)受理程序
同护士延续注册。
四、地方到部队变更执业注册
(一)办理程序:
申请人经原执业机构同意后向部队注册机构递交申请变更材料。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军队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部队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拟执业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五、部队到地方变更执业注册
(一)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省卫生厅行政服务大厅受理审核,向部队提交网上
数据变更;
3、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到所在地省辖市卫生局申请变 更注册;
4、省辖市卫生局审核制证。
(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3份;
2、申请人《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拟执业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审批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护士执业证书遗失、损坏补发
(一)申请对象:2008年以后换发或注册的新《护士执
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在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填写《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2、省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审查补证;
3、省卫生厅行政服务大厅核发。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一式2份(见附表);
2、省辖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四)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全国护士执业注册查询范文第3篇
经护士执业注册在医疗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且《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届满5年的人员。
二、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正反需复印在一页A4纸上);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以内健康体检证明;
5、执业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在岗证明;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全国护士执业注册查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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