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融资平台范文
p2p融资平台范文第1篇
P2P理财平台风险分析
【摘要】P2P理财是指借款人和投资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融资和投资的个人对个人金融行为。P2P理财行业这几年在我国呈爆发式增长,但P2P理财平台跑路、诈骗等情况迭出,因此P2P理财平台如何完善平台风险控制,是摆在监管层、行业和平台自身的重要问题。本文对P2P理财的相关概念和发展现状进行了大致阐述,分析了P2P平台存在的各种风险,并提出了应对这些风险的相关措施。
【关键词】P2P 风险措施
一、P2P理财概况
P2P理财,全称为peer-to-peer lending,即个人对个人信贷。P2P理财最早在英国出现,并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与普及,P2P理财平台迅速在各国扩展开来。P2P理财是由具备资质的互联网网站即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在此P2P理财平台上对接起借贷双方,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人可以是有抵押贷款或者是无抵押贷款,在此平台上发布借款信息,借入到期后要偿还本金。投资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此P2P理财平台上有选择地向借款人放贷,并获取利息收益,但要承担相应的风险。P2P理财平台会赚取一定的息差或按照资金总金额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一般是收取双方或单方的手续费。P2P理财平台以信息中介的身份,为借贷双方提供了互联网交易平台,起到了桥梁的作用,实现了各自的需求,完成了一个三方的资金借贷行为。
二、我国P2P理财现状及发展趋势
目前,P2P理财在国内发展初具雏形,中国的P2P理财平台总数已经超过3000家,但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纯平台模式,指P2P理财平台只是个信息中介,并不参与借贷双方交易,以收取一定手续费作为收益。二是担保模式。担保模式又可分为平台自身担保模式和第三方担保模式,即由平台自身建立风控团队,或把风险控制交给担保公司去做。此种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但是也存在着风险,不能认为有了担保就绝对安全了。有一些P2P理财平台,虽然有担保但还是出了风险。三是线上【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线下(ONLINE TO OFFLINE)交易模式。这种模式下的P2P理财平台,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原理是资金筹集部分由线上完成,而寻找借款客户部分则由线下完成。P2P理财平台在线上吸引投资者资金,并在平台网站上公开业务服务流程、借贷业务信息等,而在线下则寻找贷款客户并且强化风险控制,这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四是P2P理财平台下的债权转让模式。这种模式又称为“多对多”模式。在此模式下,指P2P理财借贷双方并不签署债权债务合同,而是由平台先把资金贷给需求资金的客户,再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后,将其作为理财产品出售给投资者,这个流程就实现债权的转让。
中国的P2P行业起步于2007年,在随后的几年,我国的P2P理财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根据网贷之家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低,我国P2P理财行业累计平台总数达到3858家(含问题平台),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263家。随着这几年P2P理财人气的攀升,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将P2P理财作为个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截至2015年12月底,2015年全年P2P理财行业累计成交量接近1万亿,达到了9823.04亿元,而历史累计成交量则约为1.4万元。
然而目前来看,有中间商平台、有资金提供者和资金需求者,但行业没有准入门槛、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没有统一的行业标准是当前P2P理财行业的现状。在经历了爆发式的增长之后,P2P行业的风险事件频发。到2015年12月底,我国P2P理财行业累计问题平台已经达到1263家,新增问题平台106家。而2013年及之前年份问题平台总数为92家,2014年问题平台为275家,2015年全年问题平台为896家,可见近几年问题平台数量大幅增加。问题平台类型主要由跑路(含失联)、提现困难(包括主动清盘)和坏账逾期(导致停运)组成。这些行业乱象导致P2P理财平台的公信力受到大众的质疑,因此市场开始呼唤相关法律法规的推出和有关部门的监管,在多年的呼吁下,P2P理财行业期盼已久的监管细则终于落地。我国P2P理财行业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5年12月28号正式发布。此意见稿定义了P2P理财性质、明确规定了P2P理财的职能与红线。展望未来,我国P2P理财平台将不断完善自身的风控管理,国家也会不断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随着我国个人征信系统的推进,我国P2P理财行业将逐渐规范完善。
三、P2P理财平台风险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一)经营风险
任何企业都存在着经营风险。而P2P理财平台的经营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可能P2P理财平台存在缺乏人气或者管理不善等问题,导致平台持续亏损,从而平台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二是很多P2P理财平台以金融创新等名义,经营不在企业规定内的商业行为,这些活动没有得到允许,触碰到监管的底线,在法律上可能有很大的风险。三是很多P2P理财平台是债权转让或投资人直接向平台充值模式,这种模式能在P2P理财平台积累大量的资金,但投资者却不能掌控这些资金具体被平台投资于哪些方面,很多恶意诈骗或跑路的P2P平台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四是P2P理财平台作为借贷双方交易的纽带,本不应该参与担保业务,但是许多平台为了吸引客户,也提供了担保业务。虽然P2P理财平台的担保业务对投资者起到保本作用,但其自身面临较大风险。五是很多P2P理财平台开展了与银行近似的理财业务。但P2P理财平台开展的这类理财业务,监管部门基本监管不到,这些业务普遍存在风险信息披露不足、期限错配、设立资金池、资金投向不明等问题。一旦出现经营风险,将严重影响客户资金安全。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P2P理财平台中的借款人未能按照契约约定履行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这是平台面临的最重要的风险之一。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极度不完善,缺少可靠的信用评价体系。并且P2P理财行业在中国发展并不久,只有几年的时间,很多P2P理财平台没有与央行的征信系统对接,而平台自建的征信系统由于技术水平不够或缺少足够的数据积累等原因,加大了平台的风险。与此同时P2P理财行业中的大多数贷款人是无抵押贷款,也没有资产证明等信用数据,这意味着对贷款人的信用评估无法通过传统的手段来进行。因此,我国P2P理财行业的信用评估整体水平远低于传统银行。而信用的建立是P2P理财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可靠的信用数据,那P2P理财平台很难继续发展下去。并且目前央行建立的征信系统没有实现和P2P理财平台的完美对接,甚至很多P2P理财平台出于保护自身业务数据等原因,不愿意与央行征信系统对接。因此目前各个P2P理财平台信用数据还不能在行业中共享,这也使有些P2P理财平台必须通过线上审核和线下建立自身风控团队等途径,来对客户信用进行调查,从而获得客户的信用信息。
(三)法律风险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造成的。近几年来我国P2P理财行业发展速度迅猛,大量的P2P理财平台出现,而相应的法律法规却没有跟上,因此P2P理财中存在借贷双方权责不是很明确等问题。首先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少,导致我国对于P2P借贷行为没有准确详细的规范与要求。其次由于P2P理财行业监管的严重缺失,使我国P2P理财行业一直处于自由无序发展状态,甚至出现打着在线融资旗号,实则是为了骗贷跑路的P2P理财平台等,严重影响了P2P理财行业市场秩序。
我国P2P理财行业监管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在2015年12月28号正式发布。《意见稿》明确规定,P2P理财机构的名称中,必须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这也标志着当前几乎所有P2P理财平台都将进行更名。《意见稿》确定了P2P理财行业监管总体原则是以市场自律为主,行政监管为辅。明确了P2P理财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为平台自身或关联方融资、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等十二项禁止性行为。这些规定将直线提高P2P理财行业的门槛,能明显加强行业的规范性。并且还取消了P2P理财行业的准入门槛监管,转而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虽然P2P理财行业没有了准入门槛,但是意见稿规定客户资金必须由银行托管,这无形中已将小型或风险大的平台挡在门外。虽然《意见稿》为P2P理财平台的过渡安排了18个月的缓冲期,但目前与银行签订有存管协议的P2P理财平台仅有不足3%的比例,而正式完成银行存/托管系统对接的P2P理财平台更是不足10家。由于银行对于P2P理财资金监管极为慎重,可能很多中小平台得不到银行资金存管的入场券,而大量近几年蜂拥而上、无风控能力、制度套利者的平台,也将在这次过渡中被市场淘汰,P2P理财行业将遭遇规范发展的大洗牌。
(四)技术风险
由于IT技术是P2P理财平台运行的基础,因此互联网安全对P2P理财平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P2P理财平台都在后台记录了大量的用户数据,如果这些数据被盗窃或被黑客攻击,平台就会因此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如果P2P理财平台存在系统安全漏洞,就有可能导致用户账户被盗,账户信息被泄露,甚至出现用户资金被盗取转移等情况。
四、应对措施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通过上述对P2P理财平台风险分析可知,有以下措施可以控制P2P理财平台风险。
(一)加强P2P理财行业自律
对于近几年我国蓬勃发展的P2P理财行业,既有运营良好的理财平台,也有倒闭甚至跑路的理财平台。P2P理财行业作为新兴的行业,由于行业没有准入门槛,涉及大量资金交易,监管力度相对较低,行业自身的改善显得尤其重要。因此P2P理财行业可以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对业内平台进行规范和要求,制定相关的从业标准和规则,搭建起统一的P2P理财行业的信用体系,促进P2P理财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建立P2P理财征信体系
信用是P2P理财行业的基础。因此监管部门应该加快建立有效的P2P理财征信体系和完善的公民信用记录,促进P2P理财行业的正常发展。
(三)加快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应及时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P2P理财平台的市场行为和监管需求。近期《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P2P理财行业做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要健全P2P理财行业的法律法规,并发挥监管部门的作用,还需要国家继续对此新兴行业进行规范。我国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对我国个人信用数据进行收集并完善征信体系,建立起P2P理财行业信息披露制度。并且由于P2P理财行业没有准入门槛,很多平台钻法律漏洞,甚至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监管部门应该积极立法或修订现有法律法规,规定P2P理财行业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打击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也应对行业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疏导,规范P2P理财行业发展。
(四)搭建安全稳定平台
IT技术是P2P理财平台运行的基础,因此在根基上P2P理财平台本身就存在着一定的系统风险。因此P2P理财行业应使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搭建安全稳定的服务平台。同时P2P理财行业应重视信息安全,强化对工作人员安全意识,防止因技术问题导致平台资金损失。 【众信金服】安全靠谱的车贷理财平台:
参考文献
p2p融资平台范文第2篇
2007年6月,随着国内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的诞生,P2P行业凭借其独有的优势迅速发展壮大起来。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问题一直是我国各级政府想要极力解决的难题,可是银行的工作重点一直放在大企业上面,高门槛、繁琐的流程使大批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望而却步,而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相比传统银行的高门槛,P2P网贷平台为广大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便利,快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了大部分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很好地填补了传统银行无法覆盖的市场,在小额贷款领域贡献明显,受到民间市场的广泛认可。另外一方面,P2P网贷平台投资收益比其他理财产品偏高,并且投资门槛很低,普通民众即可参与其中,盘活了民间的闲散资金,增加了资金在市场上的流动性,为广大民众提供了继贵金属、房地产、股票之后的又一大投资理财方式⑷。P2P网贷平台真正做到了普惠金融,这也使得P2P网贷平台在我国迅速崛起,行业成交量不断飙升。
然而P2P行业野蛮生长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的弊端,由于P2P网贷在我国的发展尚处于起步状态,面临着身份模糊、行业低门槛、法律空白、监管缺失、个人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各种各样的问题,使得平台坏账、逾期、跑路等恶劣事件层出不穷,严重打击了平台用户的信心,阻碍了P2P行业的发展进程。但综合各方面因素,P2P平台还是凭借其自身独特的魅力稳定发展,并且监管政策也即将出炉,P2P行业可谓前景光明。
根据Analysys易观智库发布的《中国P2P网贷市场极度检测报告2014第4季度》数据显示,2016年网贷行业规模超万亿元人民币,其中2016年陆金所在P2P领域保持领先地位。来自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2月份,中国上线P2P平台5500家,当月平台交易量达25000亿元。
2. P2P平台对传统银行业造成冲击
P2P平台依托先进信息技术,快捷便利、开放度高、包容性强、市场定位明确,相比传统银行有着独特的优势:在平台经营者角度,P2P平台运营成本低,借贷处理效率高,风控手段多样[5];在投资者角度,P2P平台投资门槛低、交易信息对称、投资收益较高;在借款者角度,P2P平台借贷门槛低、流程简单、审核速度快。P2P行业的崛起对传统银行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冲击,P2P平台挤占了银行信贷业务,其中包括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和个人贷款业务,并且凭借高利率的优势加速了银行存款资金的分流。P2P平台的不断发展使得银行客户大量流失,促使客户消费行为发生转变,加速金融脱媒,这对银行的打击是非常大的。
面对P2P行业来势汹汹的挑战,传统银行也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如果不及时作出改变,后果将不堪设想。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开始学习运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开展网上银行,加快金融触网,布局金融互联网业务。一方面,传统银行加快产品创新,推出一系列基于网络技术的融资产品。
3. P2P平台监管现状
在互联网金融浪潮的推动下,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过去两年发展迅速。但由于我国P2P行业长期处于“无准人门槛,无监管政策,无行业标准”的状态,造成了P2P平台野蛮生长,资金链断裂、跑路、自融、诈骗等恶劣现象频频出现。
虽然我国的P2P网络借贷仍处于监管真空中,具体的监管政策尚未出台,但监管思路已基本确定。2014年4月,国务院表态将P2P监管归入银监会;同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表示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突破四条红线,即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2015年将会是P2P行业的监管年,P2P平台将告别野蛮生长的发展乱象,行业两极分化会加剧,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良好信用基础和资金实力的P2P平台市场份额将得到扩大,而众多不规范、实力弱的平台将逐渐被市场所淘汰。
4. P2P平台内部竞争加剧
p2p融资平台范文第3篇
投融贷CEO认为,P2P网贷不能背离金融本质,从业者目前已和监管层达成共识,无论是否接受银监会监管,还是出台四条红线,亦或建立行业协会管理,其实都是敦促P2P网贷往金融本质上的回归。P2P网贷在具体经营中,必须有一个规范化运作的意识,时刻谨记监管部门为网贷平台划出的四条边界:一是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如有的网站推出各种聚集资金后在投项目的理财计划),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记者调查发现,基于对这一监管精神的深入理解,投融贷P2P网贷平台从筹建到正式上线,一直是按照纯撮合资金借入方与借出方平台进行运营流程设置,不接触资金,引入第三方支付机构对借出人的资金进行监管,让P2P网贷阳光化透明化操作。
p2p融资平台范文第4篇
1、系统管理 ..................................................................................................................................... 2 1.1、菜单管理 ..................................................................................................................................... 2 1.
2、用户管理 ..................................................................................................................................... 2 1.3、角色管理 ..................................................................................................................................... 2 1.
4、角色权限管理 ............................................................................................................................. 2 1.5、用户角色管理 ............................................................................................................................. 3 1.
6、日志管理 ..................................................................................................................................... 3
2、借款模块 ..................................................................................................................................... 3 2.1、借款管理 ..................................................................................................................................... 3 2.1.
1、所有借款 .............................................................................................................................. 3 2.1.2、借款评论 .............................................................................................................................. 3 2.1.
3、新标预告 .............................................................................................................................. 4 2.2、初审管理 ..................................................................................................................................... 4 2.2.
1、发标待审 .............................................................................................................................. 4 2.2.2、正在借款 .............................................................................................................................. 4 2.2.
3、失败借款 .............................................................................................................................. 4 2.2.4、过期借款 .............................................................................................................................. 4 2.2.
5、流标管理 .............................................................................................................................. 4 2.2.6、用户撤标 .............................................................................................................................. 4 2.
3、满标借款 ..................................................................................................................................... 5 2.3.1、满标待审 .............................................................................................................................. 5
1、系统管理
1.1、菜单管理
菜单管理是对本项目系统菜单的管理,管理员有权添加菜单、修改菜单,控制菜单是否显示等。添加菜单时,可以添加一级菜单,选择父菜单添加二级菜单。
1.2、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主要是对使用本系统的用户进行管理,可以查询用户、添加用户、修改用户信息等。用户查询可以根据用户名称和用户所属部门进行查询。
1.3、角色管理
管理员可以创建不同的角色,如超级管理员角色,一般用户角色,每一个用户是属于一个角色。
1.4、角色权限管理
角色权限管理是对每一个角色拥有的权限进行管理,可以添加角色权限、查询角色权限、修改角色权限等。角色权限可通过角色ID和角色名称查询。
1.5、用户角色管理
可以为某一个用户指定一种角色,该用户拥有角色所有的权限,可以添加,修改,查询用户角色。
1.6、日志管理
日志管理模块主要是对登录系统用户的查询,登录人和登录时间的查看。不同的角色都有日志查询模块。
2、借款模块
2.1、借款管理 2.1.
1、所有借款
显示系统中所有的借款情况,可以查询单个用户在系统中的借款情况
2.1.2、借款评论
管理前台产生的所有借款评论记录,可进行删除和修改操作。 2.1.3、新标预告
用于前台首页新标预告的展示,在后台管理员填充展示的内容
2.2、初审管理 2.2.
1、发标待审
对前台用户提交的借款进行审核和修改。
2.2.2、正在借款
管理网站正在借款中但是投资未满标的借款,包括:查看、撤销、导出等操作。
2.2.3、失败借款
查看初审没有通过的借款
2.2.4、过期借款
管理借款期限已过但是还没满标的借款,包括延期,撤标等操作
2.2.5、流标管理
查看后台执行撤销而流标的借款
2.2.6、用户撤标
用于查看前台用户提交借款但后台还没有审核,用户自动撤标的借款。
2.3、满标借款 2.3.
1、满标待审
p2p融资平台范文第5篇
深圳嘉尚投资系由香港嘉维发展、香港尚策投资及多家资产投资公司出资组建的一家为深圳中小企业提供财务贷款、资产托管、融资理财、投资及资产管理顾问专业公司。现在河北邢台市和浙江乌镇区域内投资兴建互联网产业园项目。
近期,四川汇通担保公司、贷帮网、新浪微财富相继出事,将网贷P2N模式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特别是汇通担保高管失联事件,整个四川民间金融就如同经历了八级地震,随后数月时间里更是余震不断,频繁爆出各种财富联盟、线下理财公司跑路的传闻。
嘉尚投资李萍在接受搜狐互联网金融专访时表示,融资性担保公司究竟参与了多少民间借贷担保,就是所谓的“表外业务”是根本没有办法实际监控的,而杠杆率过高可能危及银行的标准贷款担保业务,造成潜在系统性风险。
民间金融地震的罪魁祸首:担保公司涉嫌“圈钱”
搜狐互联网金融:您能否从专业角度帮我们剖析一下,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汇通事件”引发这次区域性的民间金融地震?而又是什么原因能让这一事件直到今天还造成持续不断的余震?
李萍:解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简单回顾一下,在2014年10月24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办理四川汇通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部分高层管理人员涉嫌经济犯罪案件有关事项的通告》,通告里明确了汇通担保及其高管此次涉嫌的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这是公安部门首次为该案件定性,也是明确告知社会汇通担保涉嫌违法犯罪。而违法的关键词就是“圈钱”,纵观其发展历史,汇通涉及到钱有三种“圈”法。
第一种圈法叫套钱。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以汇通注册资本金近10亿为例,在银行可以最高为100亿贷款做担保,也就是说只要通过银行审核后汇通出具保函,银行就可以放款100亿出来。如果汇通每笔担保贷款都按此操作,按目前一年期担保费3%的行业基准担保费计算,汇通一年的担保费收入仅为3亿元。而如果假设这10亿全部用于民间借贷,按每月2%全年24%的标准计算,这10亿可以产生2.4亿利息而且还不用纳税,承担的也仅是10亿的放贷风险而已。但做银行贷款担保其收入才3亿还是税前收入,而承担的却是100亿的担保代偿风险。因此从纯投资回报和风险角度而言,包括汇通在内的很多融资担保公司在正规担保业务上实际都明显动力不足,而且处境尴尬。因此为了改善收益模式,作为汇通首先是借用大量的关联公司,即所谓的壳公司从银行套取贷款后再从事民间放贷业务,如果100亿的贷款按民间放贷标准一年可产生24亿净利息收入,而100亿贷款的银行利息不会超过10%即10亿,这样算下来一年净息差就有14亿。也就是说从实际盈利模式来看,这就是正规操作仅赚取3亿税前收入和违规操作赚取14亿净收入之间的模式差异。在巨大利益面前,汇通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后者。
第二种圈法叫分钱。在汇通实际操作中也会有真实的贷款担保业务,但由于自身掌握稀缺的银行信贷资源,因此汇通在给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也会提出附加条件,即和企业分享贷款额度。例如借款企业提供了价值1000万的抵押物,按银行标准信贷政策可授信6成,也就是能贷款600万,那么汇通在满足借款企业600万贷款的基本要求下会和企业私下达成协议,汇通会将抵押物的评估报告放大至1500万,按最高不超过7成授信可以从银行贷款1000万,那么企业背负了1000万的债务,但实际用款只有600万,另外的400万回流至汇通的关联公司后再用于民间放贷。
上述两种情况都高度依赖银行信贷政策,一旦银行收缩贷款规模,会极大影响汇通的现金流。此次汇通倒闭,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于银行收缩贷款规模,而汇通通过上述两种方式回流的信贷资金实际上全部形成一个民间放贷的资金池,而对应的民间放贷业务期限必然有长有短,因此形成严重的期限错配,存在很大的流动性风险。原来银行信贷政策宽松的时候,银行贷款偿还后再续贷,资金又重新回流,流动性风险并未爆发,而今年银行大幅收缩信贷规模,还了银行的钱并未重新发放出来,而实际的民间放贷又未到期或出现逾期,造成汇通现金流断裂。同时被分取贷款的企业,由于背负了1000万的债务,但企业主在知道汇通出事后被分走的400万无法追回后,很清楚即便自己把600万到期债务偿还后依然还是欠款状态,并且银行没有任何续贷的可能,因此造成这部分企业主丧失还款意愿。而穷途末路的汇通为了保住在银行的信誉,因此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疯狂的从民间吸收资金,以补充自身流动性不足,也就是下面将要提到的第三种方式。
第三种圈法叫骗钱。汇通为补充流动性资金,开始通过自己的关联公司、民间线下理财公司、P2P网贷平台由汇通担保提供借款项目和担保的方式疯狂吸纳资金,这个时候的汇通出具保函的目的已经不是为正常的贷款提供担保,而是为了寻找资金接盘。根据网易财经专栏记者周炎炎和马衍经过实地采访后撰写的《汇通担保高管跑路》一文可以看出,汇通给这些平台机构提供的借款项目大多涉嫌重复借款,甚至完全是虚构的借款,这也是给汇通定罪的最直接原因。其中汇通通过其关联公司大多从固定的投资圈中吸纳资金,这部分以汇通公司内部高管及其亲朋好友、包括一些政商界人士为主;而线下理财公司由于自身没有项目放贷团队,只能依靠汇通提供借款项目从中赚取中介费,以自身作为居间方、汇通作为担保方大肆从民间以线下的方式募集资金;而P2P平台则借用汇通的金字招牌为其做信用背书,以所谓招标项目由汇通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担保为模式从网贷市场募集资金。其实无论是关联公司、理财机构还是网贷平台募集的资金,都是由汇通提供项目并承诺担保和兜底,但真实的资金用途其实都是为了归还银行的到期贷款,本质上是让老百姓接盘。而银行收缩贷款的后果变为只还不续、只进不出的资金黑洞,最终拖垮汇通,而这些募资机构平台因为无法兑付到期债务只能纷纷跑路,最终引发民间金融地震。
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项目担保存政策风险
搜狐互联网金融:现在都说今年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虽然政策还没有最终落地,但相信也应该很快了,您认为未来的监管政策里对于像汇通这样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项目的担保,监管层会持一个怎样的态度?
李萍说,我们一直对从政策层面明确允许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项目担保是持保留意见的。因为道理很简单,融资性担保公司受地方金融办监管,对担保的杠杆率是有严格要求的。比如汇通10亿注册资本,最高担保余额上限就是100亿,这个一般称为“表内业务”,而且通过央行系统这个杠杆率是非常容易被查询的。而如果参与P2P项目的担保就不一样了,由于没有统一的数据采集系统,一家融担公司究竟参与了多少民间借贷担保,就是所谓的“表外业务”是根本没有办法实际监控的,而杠杆率过高可能危及银行的标准贷款担保业务,潜在系统性风险,这个肯定是监管层不允许发生的。
所以这个也就解释了为什么2013年12月2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公司参与P2P网贷平台相关业务监管的通知》,里面明确禁止浙江省内所有融资性担保机构以任何名义从事P2P网络贷款业务。而且这次汇通倒闭根据我们的了解实际是波及了数家P2P平台,只不过这些平台选择默默兜底,因为担心造成投资人的恐慌。
搜狐互联网金融:您认为监管的核心在哪里?
李萍:网贷平台的资金监管最为核心的是监管资金流向,在网贷交易结构中,资金流向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平台需引入社会化监督模式,形成长效性机制。
嘉尚投资现在的自主式资金监管模式,投资人完全可以自主查询到具体的资金流向,连资金最后进入到借款人哪个银行账户都能看到。在这样的模式下,口贷网实际已经失去任何挪用资金的可能。因为挪用资金的风险是巨大的,你根本不知道用户会不会或者什么时候会去查,这个就是我们提出的所谓流程创新后倒逼业务规范的典型。
P2P平台要有自己的线下放贷团队
搜狐互联网金融:如今P2P行业同质化竞争现象比较严重,您觉得未来平台的核心竞争力在哪里?
李萍:首先,平台要想良性发展,就要做到投资人端和资产端平衡发展,优质的资产端和优质的投资客户是平台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两大因素。
其次,要注意平台杠杆率。杠杆率一般是指资产负债表中总资产与权益资本的比率,是一个衡量公司负债风险的指标。有些平台杠杆率很惊人,这样会产生道德风险。从稳健性角度来讲,平台真实投入越多,道德风险越低。
再次,从业务层面上来考虑,“去担保化”也是避免道德风险的重要手段。平台可以把业务外包但是不能把风控外包,所以建议网贷平台要有自己的放贷团队。现在很多平台通道业务规模做得很大,即由各个担保公司提供项目,然而,一旦第三方担保公司出事后,平台也将陷入危险的境地。所以一个平台稳健发展必须要有相应的业务管理能力和风控能力。
p2p融资平台范文第6篇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共同出资设立p2p信贷平台的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占股权总额的 65 %;
2、乙方以非专利技术出资(p2p信贷平台操作技术),占股权总额的 35 %;
第二条 利润分享
双方投资成立的p2p信贷平台所产生的利润,甲方具有优先分配权,即甲方将现金出资的投资款收回后,剩余利润再按照上述股权比例进行分配。在甲方未收回投资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分配利润。
第三条 事务执行
1.甲方为p2p信贷平台日常事务的执行人,包括但不限于:
(1)在p2p信贷平台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p2p信贷平台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1
(2)在p2p信贷平台成立后,行使其作为p2p信贷平台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乙方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p2p信贷平台事务产生的收益归投资人共同所有,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除因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外,其他事项由共同投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p2p信贷平台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其他重大事项,执行事务人认为必要时。
第四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任何一方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 2. p2p信贷平台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3、一切因乙方“非专利技术”原因出现的纠纷及法律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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