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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第1篇

我国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定制了一套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 并依据这四项指标的综合评分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下面我们对着四项指标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

(1) 水质要求: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则视为安全, 水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要求的则视为基本安全;

(2) 水量要求: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每人每天可获得的水量处于20 L~40 L视为基本安全, 处于40 L~60 L视为安全;

(3) 方便程度: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人力取水的情况下, 往返时间在20分钟以内视为基本安全, 往返时间在20分钟以内则视为安全;

(4) 保证率要求:供水保障率不低于90%视为基本安全, 不低于95%则视为安全, 90%以下的均视为不安全。

上诉四项指标只要有一项低于安全或者基本安全的最低值, 饮用水就不能被定位安全或者基本安全等级, 因此,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要从这四个方面着手, 缺一不可。

2 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概述

通过我国水利部门研究统计得出, 我国农村饮用水中被检测为不安全饮用水的比例占总量的35%, 东部地区农村安全饮用水的普及率为71%, 而西部地区农村安全饮用水的普及率仅为41%, 也就是说西部农村地区绝大部分居民还在饮用存在安全隐患的水资源。

导致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因素包括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两种, 自然因素包括地形、气候、水源分布、降水、自然灾害、特定地区水质成分等;社会因素则包括经济发展程度低、居民居住密度小、工程建设经费不足、技术设备物资匮乏、环保意识薄弱、生活生产污水排放量大等, 这两大因素都导致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出现饮用水污染和供水量不足等安全问题。

3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有效措施探究

3.1 完善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凸显, 我国政府开始对其予以高度重视, 并制定了《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但是, 一方面由于这些已经出台的法律文件彼此之间在内容上缺乏关联性甚至存在冲突性, 导致实施起来极为困难, 可行性较低;另一方面, 我国在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方面的文件还是以法规和规章为主, 法律文件所占比重极小, 因此在这一方面的强制性和制约性还是较差。

因此, 我国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治理工作刻不容缓的实际情况, 首要工作就是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 各地政府要深入广大农村地区, 实地考察当地的饮用水污染情况, 结合地域差异、城乡差异等现实情况因地制宜的出台不同的法律法规;其次, 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 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成因多种多样, 因此一定要在充分调查实践并征集群众建议的基础之上, 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如: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农药化肥的随意排放进行严格限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地区的家禽养殖以及生活污水排放进行严格规定;针对认为污染饮用水源的行为按照轻重程度予以惩罚等。

3.2 加强农村地区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保护饮用水水源可以从源头上解决农村饮用水的安全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并且系统、全面、细致的将这一工作落实到实践中。

首先, 我们要实施严格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 在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和地下水开采井的周围划定区域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分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对保护区周围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 并严格限制地下水的开采量;其次, 大力推广绿色生态农业, 鼓励利用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等天然生态肥料, 严格限制剧毒农药化肥的使用, 有条件的地区甚至可以鼓励施行退耕还林政策。并回收再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 最大程度减少农业生产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第三, 对工业生产废水的排放进行严格控制, 由于农村地区地价较低, 很多化工厂、制药厂、金属原料生产加工厂等高污染产业会选择在农村落户, 因此, 政府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这些行业生产废水废物排放的监督和控制, 确保其对废弃物进行排放前处理以将污染降至最低。

3.3 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必须建设相应的饮水安全工程对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和处理。首先, 可以以“政策引导、财政扶持、政府带头、群众参与”的形式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和进行工程建设规划, 为统一供水网络系统的建设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其次, 按照居住密度确定饮水安全工程的小规模集中供水点, 并按照地理环境和人文环境设计一批饮水安全工程来扩大供水范围;最后, 各个施工管理部门之间需要积极配合, 以确保资金、技术、设备等资源的优化配置, 并保证饮水安全工程计划、建设、运营、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结语

水是生命之源, 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获得安全的饮用水更是人类生存的最基本需要。所以我们一定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摘要:近年来, 随着第二产业向农村地区的转移以及人们环保意识薄弱等原因, 大量的工业污水不合理排放导致我国大量农村地区的饮用水资源受到严重污染。水资源污染一方面损害人类身体健康, 一方面又会制约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所以,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成为目前政府和社会各界极为重视的课题。本文将结合我国农村饮用水安全标准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 具体探究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1] 颜营营.我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研究以山东省肥城市为例[C].山东大学, 2013-03-18.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第2篇

2007年第1期 社会建设

中共湖北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解决当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若干突出问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意见》,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全会决定重点解决的十个方面的问题之一;省政府作出了采取由省财政贴息贷款的办法增加投入的安排,以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既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与紧迫课题,也是民之所需与所盼。目前湖北省还有近2000万农村人口饮水达不到安全标准,有800万血吸虫疫区人口的饮水安全受到疫水和污染水的双重威胁,解决好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对于加快推进全省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重点转移从解决有水喝到解决喝安全水

2005年以来,我省农村饮水工作重点从解决农民有水喝,转移到解决饮水安全上,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省列入《全国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急规划》的投资计划于2005年8月和2006年5月先后到位,解决9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04年9月以来,国家又给湖北下达了2006年第二批和第三批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了涉及74.34万人的建设项目,省级投资也安排了涉及16.35万人的饮水安全项目投资计划。至此,涉及全省188.69万人口饮水安全的工程投资计划已全部到位,

并先后投入实施。按照一年投资、一年建成受益的合理工期,列入2006年全省十件实事中的解决血吸虫疫区15万人和解决高氟水、苦咸水、严重污染水及严重缺水地区50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年内可望全部竣工,并让群众从中受益,迈出了我省农村饮水工作由“有水喝”向“有洁净安全水可以喝”转移的第一步。

多方保障千方百计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做好

省委、省政府对农村饮水工作一直十分重视,通过专题调研探讨做好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新举措。同时,成立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村安全饮水工作。

《湖北省“十一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实施纲要》,明确了“解决列入国家总体规划的1600多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目标,并决定“省里采取统一融资、财政贴息、国家以后下拨的饮水安全工程资金逐步偿还贷款本金的办法,多方筹措资金,促进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省财政每年拿出2.1亿元专项资金作为省级配套和贷款贴息,确保“十一五”期间省级投入不低于10亿元,同时要求各市(州)、县仿效省里的做法,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为了切实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全省采取多种筹措方式:一是要求有建设任务的市、县,在每年收取的水资源费留成部分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比例应不少于40%;二是采取经营者垫资作为配套资金,政府出让经营权的方式,让经营者从工程水费收入中逐步收回投资,获取合法收益,吸引社会资金建设供水工程;三是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原则上入户工程由农民按设计方案自行建设,投资投劳部分仅限于村内工程建设。

科学规划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长受益

具体的分步骤目标设想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到2007年,解决高氟水地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08年,解决血吸虫疫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09年,解决苦咸水地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10年,解决饮用水受到严重污染的问题。与此同时,因自然原因造成的铁、锰超标等其它饮水水质问题优先解决,部分地区无供水设施、用水极不方便、季节性缺水严重等问题,水库库区、少数民族地区饮水安全问题优先解决。农村中小学校饮水安全问题、“百镇千村”示范工程所在项目区统筹优先解决。

为把这次农村饮水安全的每个工程都建成“水质达标、水量足够,及时可靠、长效运行,群众满意”的工程,省委、省政府组织编制、修订完善了《湖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建设规划》,并先后4次举办县市区规划编制培训班。近期正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深入到项目县对规划文本进行审查,提高规划的科技含量和水平。按照“合理供水、循序渐进、先急后缓”的原则,各地将把规划作为规范项目建设与管理的行为准则,在媒体上公布以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按照既保证饮水安全又节约资金的要求,全省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开展建设:打破地域界限,中心水厂能延伸的就延伸,老水厂能改造的尽量改造,必须新建的则加快建设。条件暂时不具备的,先以自然村落为单元建集中给水点,以保证供水水质和便于管理;有良好地下水源条件的地方,适当建设集中供水井或分户供水井;在农户居住分散的山区,则建造小型水塘、水窖、水井、水池等分散式供水工程,切实解决饮水难的问题。

创新机使农民成为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管理、使用的主体

在具体管理方式上,根据群众意愿,对单户工程实行农户自建、自管、自用;联户工程采取民主决策,受益农户自愿组建供水协会或推荐“井长”管理,民主讨论制定管护制度,

确定管护人员;集中式供水工程实行专业化管理,采取供水站(厂)与用水户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由物价部门按成本核定水价,实行有偿供水,计量收费。

目前,省内部分县(市)集中供水工程创新机制,采取农民用水者协会的形式进行建设和管理,国家投资建设水源至调节池部分,由受益农户投资建设到户,产权归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所有,经营归用水者协会;或者通过招标,引进“水管家”实行“担保制”,对饮水工程进行日常经营和管理。“水管家”在取得经营权的同时,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保证经营权期满后,工程仍能正常运行和保值。经营权期间,不仅要保证受益农户的日常供水,还要管好供水设施,如果期满后有设备、管线出现问题,将从保证金中扣除更换、维修的费用。

按照“先行试点,循序渐进,全面展开,加速推进”的原则和步骤,力争到2011年,基本实现全省农村安全饮水目标,并建立起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让群众长期能饮用得上、饮用得起、饮用得好放心水。■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第3篇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村居民的身心健康。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为了深入了解我市农村饮用水安全工作情况,做好市政协十一届十七次常委会专题议政前的各项工作,7月21日,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对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川市位于黄河上游宁夏平原中部,属典型的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年均降雨量210mm,蒸发量达2000mm。尽管银川平原引用黄河水自流灌溉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地表水水源充足,水质良好,被誉为“塞上江南”,可是仍有部分地区地下水资源量少质差,浅层地下水含氟、砷、细菌超标,不能作为饮用水。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精神,切实加强农村人畜饮水工作力度,组织实施了农村饮水解困、氟砷病改水和农村饮水安全等项目,一大批农村饮水工程发挥了良好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解决了农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按照供水水质、生活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和水源保证率等四项饮水安全指标评判,2009年底,我市农村饮水安全人口达到50.2万人,占农村总人口65.2万人的77%。

1 就目前看,我市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安全供水管网体系,推行了农村规模化供水,试行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实现了农村供水入户。基本构建起农村饮水管理体系,由各县市区农村供水管理总站负责监督和指导本辖区人饮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供水水价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让广大群众得到最大的实惠。据测算,平均水价在2元/立方米,户均月水费支出在10元左右,国家发改委中资公司开展的饮水安全中期评估显示,我市农村群众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满意率达到96%。

今年是我市连续第四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提出了年内在全区率先基本实现农村饮水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以显示市委政府“保障民生、惠及群众”的信心和决心。经过市水务局的积极协调和争取,今年确定了9大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批复解决24万人的饮水问题,其中解决不安全饮水人口15万人,改善提高饮水标准9万人。已下达批复开工建设的四项工程是贺兰洪广常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永宁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灵武梧桐树南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和灵武郝家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四项工程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12.2万人,饮水受益人口18.9 万人。批复总投资884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475万元,自治区财政投资1062万元,剩余4309万元由银川市和各县市区财政配套及农户自筹。目前,贺兰、永宁、灵武的4项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三区和贺兰县习岗人饮项目也在积极协调下达批复, 8月5日前全部开工建设。

兴庆区大兴镇塔桥村饮水安全工程被列为市政协今年的1号提案,在市水务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建设局、兴庆区的

2 共同努力下,目前,从六盘山路延伸至长塔路的管道埋设基本完成,往东由兴庆区水务局负责的长塔路至塔桥村管线铺设工作,待人饮方案批复后,即可招标实施,预计9月底完工。市自来水公司承诺,该工程完成后,村民用水实现同网同水质,并给予一年的优惠水价。一年后实行同网同价,按照供水标准服务。

二、主要问题

(一)建设项目尚有一定的资金缺口。一是饮水安全项目解决的人口从15万人增加辐射受益人口到24万人,这其中增加的资金不仅有国拨资金的缺口,还有市、县两级配套的资金缺口和农户自筹资金,这笔缺口资金在预算中是没有的。二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移民吊庄地区群众拿不出足额的自筹资金,其它县市区的贫困户、特困户的自筹资金难以落实,成为自筹资金缺口的重点。同时,吊庄群众和贫困户今后的水费也成为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三是工程的不可预见费较大。管沟开挖时需要占青苗,破坏现有的柏油(水泥)路面,挖断部分地埋电线光缆,恢复路面、线路以及青苗补偿的资金无处落实。

(二)工程建设保障方面困难重重。主要表现在:一是项目工程任务艰巨,施工条件复杂。工程点多、面广、线长,且前期需要协调供电、公路、铁路、园林、通讯等多个部门,协调工作量大、协调起来也比较困难。二是宣传动员难度大。部分群众思想观念落后,认为自家手压井(地表水)使用方便,对集中安装自来水,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也有“等靠要”的想法,直接影响工程进度。三是有的县市区政府财政困难,

3 自筹资金难以落实。

(三)运行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农村供水电价不统一。有的县市区执行0.478元/千瓦时的电价,没有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因电价高,导致水费高、水费难收缴等连锁反应。二是技术力量匮乏,难以适应当前工作需要。随着农村饮水工程的深入实施,三区的工程技术人员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供水工作需求,人员和技术力量成为农村饮水工程顺利实施的“瓶颈”。

三、对策建议

水是生命之源,安全饮水是人民群众生存的基本要求。农村饮水安全是当前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保障农民饮水安全,维护农民生命健康刻不容缓。为此,调研组提出以下建议:

1、着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当前和今后,应着力解决进度迟缓、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和声势,争取项目区群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让农民群众明白这是他们自己的事,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力争年内完成市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二是加大领导责任力度。各县市区应成立工作领导班子,具体落实领导、技术、管理责任,加强组织实施。三是加大水利技术人员的培养力度。县乡水利技术人员缺乏是制约饮水安全项目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县市区水务局应利用农村供水管理总站成立之机,选配水利技术人员,同时,加强水利技术人员、供水管理服务人员的培训,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群众。四是做好项

4 目监测工作。按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切实做好水质水量的监测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严格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心工程,只有严格管理才能保证质量。要严把“三关”,严格“四制”,确保工程质量。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规划设计、评审关。项目工程应开展勘测规划设计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门的中介机构完成初步规划设计,组建专家评审组,对项目规划设计及实施方案进行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批立项,更不能开工建设。二是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建立“业主负责、施工保障、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合格的施工单位、负责的工程技术人员、称职的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机构,严把工程建设各个关口。三是严把交工验收关,坚持报验制。工程竣工后,先由施工单位自验,之后报请项目法人单位验收,由项目法人单位牵头,会同发改、财政、水务、卫生、供水等相关单位联合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整改或返工。严格“四制”,就是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以及合同制。

(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一是改进资金管理方式。应实行工程建设资金县级报账制,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签程序。二是加强资金统筹使用。由各县市区政府统一协调相关项目资金,捆绑使用,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三是实行定期审计。审计部门应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责其整改。

(四)妥善解决新增加的潜在的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今年的24万饮水不安全人口中,其中一部分是属

5 于改善型的。从以往情况看,饮水安全人口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变数,随着经济发展和环境变化,新增加的潜在的饮水不安全人口不断涌现,有关部门应做好监测工作,及时解决此类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第4篇

1、检测对象:

农村饮用水供水点。

2、水样来源:

通过对农村12个试点48个供水点的走访, 进行了枯水期、丰水期出厂水和末梢水水样的采集, 最终获得了饮用水样192份, 其中包括枯水期水样96份, 丰水期水样96分。

3、检测方法:

严格按照我国《生活饮用水标准检测方法》进行不得有偏差。另外, 生物量采用异养菌总数也将作为一个参考标准, 一个检测里面之所以会出现两种检测标准是因为这一项目前在我国饮用水标准里面没有相关规定。

4、检测项目:

水质监测项目包括四类指标:感官、一般化学指标, 毒理学与微生物指标。具体包括的成分用图表方式进行统计分析, 详见下图 (水质微生物指标检查结果) 。

5、评价标准: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 作为该次水质试验评价的标准。如果数据对比各项均符合标准为合格水样, 反之, 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水样。

6、检测结果:

6.1 基本情况:

通过对12个农村48个供水点的走访采集, 获得了饮用水样192份, 枯水期、丰水期各自是96份, 在这些水样当中, 水源水份、末梢水份彼此对半, 其中合格的占据88份, 合格率为45.86%。

6.2 水质不合格情况分析:

通过统计得出, 水质合格率为45.86%, 那么明显可以看出, 水质不合格率为54.14%, 不合格项目及超标率 (由超标份数和检测份数得出) , 详见图表 (水质微生物指标检查结果) , 排除这些不合格项目, 其余项目的合格率均为100.00%。

6.3 水微生物指标检测结果分析:

水微生物指标检测水样分别是枯水期与丰水期, 通过总数同样的调查统计显示, 枯水期水样合格率仅仅是36.9%, 而丰水期的合格率则明显高于枯水期, 两者合格率有一个明显的差异值 (x2=17.9, p<0.05) 这个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另外有统计学意义的便是, 枯丰水期比较中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超标率的差异, 其余项目则没有统计学意义。具体数据见下图:

(水质微生物检测结果)

6.4 处理方式不同的水质合格情况分析:

水质处理方式的不同对水质合格情况有怎样的影响?通过两组检测结果, 我们得到这样两组数据:经过完全处理的水质合格率是58.75%, 经过沉淀过滤处理水质的合格率为42.50%, 这个答案差异值 (x2=16.25, P<0.05) 比较对于统计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见下图表:

(水质的不同处理方式合格率)

7、讨论:

(1) 存在问题:通过对于水样的检测数据我们可以看出, 试点农村饮水质量有待提高, 安全饮水工程水质合格率较低, 只有45.86%, 这无疑是对今后农村饮水安全的问题敲响了警钟, 解决水微生物超标严重的问题是当前一个不可忽略的工作, 而从另外一组合格的水样中分析得出, 水源本身的水质是比较好的, 符合饮水标准。

(2) 饮水安全有待提高:饮水安全是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的必要条件, 因此,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十分必要, 解决了水的问题才有进一步促进三农问题的开展。

8、建议:

(1) 建立饮水安全工程:通过政府干预的方式展开农村工作往往能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性, 加强对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维护检修投入, 是村民在饮水安全上得到有效保障。

(2) 加强用水卫生宣传推广:加强用水卫生的推广力度, 让更多的居民有一个保护水质的意识, 否则政府单方面干预也是收效甚微的, 民众一心搞好饮水卫生, 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 了解饮水的重要性, 从而有效控制水传染病的出现, 给居民带来一个良好的水环境。

摘要:本文将对农村饮用水中微生物的指标检测结果进行探讨阐述, 其目的是为切实解决农村饮水问题提供参考依据。通过对供水点的走访采集, 获得了农村在枯水期、丰水期的饮用水样, 并对其水源水与末梢水分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基本情况:总样份192, 其中合格的占据88份, 合格率为45.86%。结论, 水微生物严重超标。建议:加强饮水安全管理。

关键词:农村饮用水,微生物,检测指标

参考文献

[1] 郑浩, 于洋, 费娟等.江苏省72份农村饮用水水质全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 2015, 42 (12) :2263-2265.

[2] 黄文华, 黄菲菲.莆田市荔城区农村饮用水微生物指标卫生调查[J].环境与健康杂志, 2007, 24 (3) :135.

[3] 吴运凤.2009-2011年贵州省剑河县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J].中华地方病学杂志, 2013, 32 (5) :523-525.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第5篇

摘 要:农村学校的撤并实质是对农村原有办学格局和利益关系的一次调整。布局调整后,地方政府、家庭、学校原有的利益均衡格局被打破,不同主体之间以利益为轴心的新一轮博弈成为必然。以地方政府和学生家长作为利益博弈中的局中人,深入分析两者在农村学校撤并中的博弈策略、过程和行为逻辑。结果表明,在农村学校撤并过程中,处于弱势的学生家长由于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而不得不采取“非常规行动”策略,而相对强势的地方政府因政策执行信心不足,博弈策略相对单一,根据学生家长的策略见招拆招,当双方博弈陷入僵局,学校的参与会使博弈达到均衡。最后,提出建立农村学校撤并标准评价体系,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农村学校撤并应坚持以人为本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学校撤并;地方政府;学生家长;利益;博弈分析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中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中小学布局调整,其中以农村中小学为改革的主要对象,撤并农村中小学为主要的手段,目的是优化农村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促进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和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但由于中国尚未有一个科学规范的法律标准,一些地方盲目和过度撤并农村学校,对于农村中小学的布局调整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是采取“一刀切”,导致各撤并主体在利益的驱动下矛盾冲突不断产生。历年来,农村学校撤并中政府、家庭、学校三者的利益关系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热点。周晓红(2013)根据地方政府、农民的不同目标追求系统地分阶段分析了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中的博弈过程,得出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应把握好“度”,加大农村师资力量的投入力度,提高基础教育质量的结论[1];王丰(2010)认为一旦涉及农村学校撤并主体的利益时,学生家长和教育主管部门就会发生博弈行为,在效率和公平中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是政府制定政策的依据[2];张洪华(2011)基于对苏镇个案的实地调研,分析了中央、地方和农民等不同利益主体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待教育的目标取向及行动,阐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的利益博弈及由此导致的各个时期学校布局的特点,得出农村学校撤并应站在历史的角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结论[3]。本文基于项目前期对安徽省农村学校撤并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农村学校撤并主体在不同撤并阶段的利益取向,采用博弈分析法分析局中人采取的博弈策略及行为逻辑,并据此得出一些政策建议。

在对安徽省部分县、乡镇农村学校撤并的调查中发现,地方政府、县级教育主管部门从全局、长远利益出发,期望利用行政手段对原来不合理的学校布局进行调整,实现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农村教育资源利用率最大化成为地方政府的趋势性选择。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攀比政绩,大规模扩大学校规模,盲目创建教育园区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到位,导致学校、教师的教学压力增大,办学效率降低,影响了教育质量的提高。而农民家长们更注重个人利益诉求,他们在乎的是政策的实施对家庭生活的影响,担忧的是学校撤并后由于上学距离的增加而导致的上学成本增多以及孩子在上学距离增加后的安全问题等。在农村学校撤并的博弈分析框架中,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乡政府的利益诉求一致,学校大体上也与它们利益趋同,但会从教育本位出发,考虑学生家长方面的问题。而村委会既是地方政府与村民之间的“通讯员”,又是为村民当家做主的“脊梁柱”,它的行为逻辑复杂多变,为了简化分析,本文只对地方政府和学生家长建立博弈模型。

一、农村学校撤并中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

(一)利益博弈中的局中人

1.局中人

局中人是指参加博弈的直接当事人,能够独立决策,采取行动并能承担决策结果的主体,即以自身效用最大化为准则的理性决策人,在本博弈模型中,局中人有:

(1)学生家长

由于处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学生对农村学校撤并的行为选择、意愿通常由学生家长来体现。随着农村学校的重新布局,导致一部分学生上学路途远、上学难、家庭教育投入逐渐增大、家长负担加重等问题日益突出,学生家长成为这些问题的主要承担者,其行为在农村学校撤并中的影响举足轻重。

(2)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包括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追求规模经济是它们共同的目标。地方政府既是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政策的宣传者,又是当地农村学校布局规划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其撤并过程的合理性、科学性直接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一系列问题产生的根本所在。

2.局中人的行动选择

(1)学生家长的行动选择

在农村学校撤并的博弈分析模型中,学生家长的行动可以简化为支持和不支持两种,这完全由撤并带来的效用水平(U)大小决定,而效用水平又取决于撤并对家庭带来的收益(R)、成本(C)的比较(如表1所示)。当学校撤并给家庭带来的收益大于支付的成本,学生家长支持撤并;如果村民的收益、成本差距太大,收益弥补不了成本,学校布局调整后对子女的教育投入不降反升,学生家长就会固守自己的利益,反对学校布局调整,使调整工作难以实施。

表1 农村学校撤并后家庭收益、成本列表

(2)地方政府的行动选择

在农村学校撤并的博弈分析模型中,县级政府的决策取决于上级政府政策的引导,而教育主管部门代表着县级政府的利益,由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经费是教育经费中的一部分,直接与县财政收入挂钩,所以政府在制定撤并规划时带着明显的宏观性、经济性。教育主管部门、乡级政府在执行学校撤并时,行动只有执行与不执行两种,当农民普遍支持撤并时,地方政府为了整合教育资源,进行撤点并校,支出主要是对新校舍进行扩容、新建;当农民不支持撤并时,政府的支出主要是因满足学生家长的要求而付出的额外的投入,以及由于不能按计划进行撤并学校而导致的对原有学校的追加投入。

(二)利益双方的博弈策略

博弈策略是指每个博弈方在进行决策时可以选择的方法、做法,这往往能体现出博弈方在不同的博弈阶段的价值取向和意志追求。博弈主体的行为是建立在价值取向和个人意志基础上的外在表现,理性人行为策略与价值取向的一致性会产生效率决策。在农村学校撤并过程中,随着学校布局规划的推进,处于不同博弈阶段的局中人会选择不同的策略,从而采用不同的行动,最终导致不同的均衡结果。下面对博弈双方的博弈策略与行为逻辑过程进行分析。

1.学生家长的策略

学校布局调整引发博弈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立足于教育发展的长远目标,首先考虑的是提高教育的质量与经济效率,降低教育成本。而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学生家长,他们更关心的问题是如何用尽量少的教育投入完成子女的基础教育阶段,而现实的学校撤并给他们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因此,学生家长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采取一定的方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

(1)温和的阻碍:上访、以“权威”应对“权威”

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期,当学生家长结合分析学校撤并带来的正、负面影响后,认为因学校布局调整的不合理对子女就学带来不便和家庭教育支出增多时,他们会采取温和的方法阻碍学校的撤并。调查发现,上访是此阶段学生家长采取的主要博弈策略。村民在找到教育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后,首先会对因本村学校规模过小而撤并这一规划表达不满,对学校撤并的必要性提出质疑;然后会阐述家庭因撤并导致的教育投入的增加额,计算出教育投入占家庭收入的比例,直接影响到家庭基本生活质量,更有甚者会表达出因上学路途遥远对孩子上学安全、寄宿等问题的影响;最后肯定地表达自己的立场,意图通过上访的方式拖延学校撤并的开展。

但学生家长的拖延策略并非是良策,在最初的上访过程中,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都会拿出国家的方针政策来劝说,期间也不乏强硬的态度。当学生家长发现单纯的“诉苦”和“以情动人”没有效果时,他们开始寻求其他的手段。据调查显示,现阶段中、小学家长基本上是“70后”、“80后”,有一定的文化水平,他们能大胆地利用政策甚至法律应对政府的“权威”。

(2)极端的干预:为权益背水一战

当上访无果,地方政府不顾群众反对意见,强行进行农村学校撤并时,信息不对称的学生家长由于上访的消极经验会驱使他们采用比较粗暴的方法表达自己的心声。在没有健全、顺畅的利益表达机制的情况下,群众通常不愿意从政策、法规中得到支持,相对而言,情理方式的求诉更适合于被农民群众所接受,从而产生集体行动。学生家长集体行动分为两种:集体制止和公共诉求。集体制止是指学生家长在农村学校的撤并过程中,以集体的呼声压制不合理的撤并行为。而公共诉求是指农民群众在自我压制无望的情况下,往往会采用集体形式向报社、新闻媒体、社会申诉,给地方政府制造舆论压力,以此表达自己的意愿,达到维权的目的。

(3)利益补偿:无奈的诉求

小规模学校的撤并是大势所趋,很多时候一丁点的反对呼声并不能阻止学校撤并的步伐。然而,学校撤并的完成并不等于问题的终结,笔者在安徽省某县调查过程中发现,有家长在学校撤并完成后,多次上教育局找领导反映问题,甚至联合村民一起,写申请书要求解决该村小孩上学远的问题。笔者了解到,在申请书中,多次出现了“每天上学来回要走十余里,家长负担加重”等词语,这些学生家长不断上访诉说苦衷,以坚定的毅力和不放弃的精神赢得了与政府讨价还价的机会。

(4)辍学:不得已的选择

学生辍学是农村学校撤并中最坏的结果,也是博弈过程中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不得已的选择,它折射出的是农民群体与政府在利益周旋中的心酸与无奈。并不是所有学生家长的利益诉求都有实现的可能,在遭到拒绝时,有些学生家长不愿也无法与政府或者学校费过多的口舌来交流,辍学成为他们唯一的选择。

2.地方政府的策略

地方政府在农村学校撤并过程中,立足于教育发展的长远目标,其考虑的是如何降低办学成本,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地方政府在与学生家长利益博弈过程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博弈策略比较单一,主要有以下两种。

(1)信息垄断

地方政府在农村学校撤并过程中信息垄断贯穿始终,原因是政府对于学校撤并的信心不足,也是对学生家长可能出现的行动的防范。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进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是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再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对于什么样的学校该撤,什么样的学校不该撤并没有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设计布局调整规划时,并没有进行实地调研,充分反映民意,也没有向群众宣传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两方面原因使得地方政府在执行布局调整过程中信心不足,虽然能预料到会有群众反对的声音出现,但他们并不希望听到这些反对意见。因此,信息垄断成为他们的盾牌,按照规划走一步算一步,没有问题最好,有问题见招拆招[4]。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也没有将撤并后的学校校产的处理以及对新学校的扩容、新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公布于众,这种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了学生家长对地方政府的猜疑和对布局调整政策的不支持。

(2)逐级施压、分化瓦解

无论是温和的阻碍还是极端的干预,学生家长往往采取集体行动的策略。集体行动成员数量多,利益诉求多,更能代表大多数人的想法,会对地方政府形成一种巨大的压力,强迫地方政府重视这些问题。所以,当学生家长集体表达对农村学校撤并不满时,地方政府会采取逐级施压,分化瓦解的策略。例如,当学生家长集体到教育主管部分去反映情况时,工作人员会把他们分开带往不同的休息室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好言相劝,一方面利用政策镇压,让他们了解到学校撤并的必要性和阻碍政策执行的严重性。这种方法对一部分人有用,但是对于那些来就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群众来说是根本行不通的,这时候教育主管部门会让他们去找乡政府,因为具体规划是乡镇府报上来的。

(三)利益双方博弈行为过程

在农村学校撤并过程中,地方政府和学生家长博弈交锋始于后者的公开抵制。由于在不同博弈阶段的利益诉求不同,学生家长采用不同的博弈策略。在撤并规划阶段,如果撤并行为对家庭有益,农民会支持撤并行为,博弈结束;但一旦学生家长意料到利益受损,他们企图通过“温和的阻碍”来表达自己的心声,延缓撤并进程的开展,比如采用上访、政策应对等博弈策略。在实施阶段,他们会采用直接、极端的“干预”行动,而且这种直接干预会演变成一种集体行为,对地方政府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当前两种策略没有产生预期效果的时候,无奈的学生家长的目标只能在撤并完成后转变为“利益补偿”,力争和地方政府取得讨价还价的机会;如果求助无果,学生家长会采取“没有办法中的办法”——辍学,至此,学生家长已经完全没有退路。而相对于学生家长,地方政府在整个博弈过程中策略单一,也是“非程序化”的,主要有信息垄断和分化瓦解两种。如果地方政府不顾学生家长的反对意见,学生家长会一直采取各种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制止学校撤并的顺利开展,博弈重新开始;若地方政府积极应对学生家长的策略,以至于让学生家长妥协,博弈结束;若学生家长不妥协,那么此博弈会回到最开始,重复进行。

在此博弈过程中,地方政府与学生家长各自占据自己的策略空间,根据自己手中的筹码和对方的行为选择自己的策略。显而易见,强势的一方是地方政府,学生家长处于弱势地位,地方政府根据学生家长抵制程度的激烈与否,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但是,由于处于弱势的学生家长能采取丰富的行为策略,而相对强势的地方政府策略单一,双方行动逻辑的不断变化使这种强弱之势并没有形成绝对的博弈优势。一旦博弈陷入僵局,学校的加入会使博弈产生均衡结果(见下页图1)。

(四)学校的参与促进博弈均衡产生

学校是农村学校撤并中的一个重要利益主体,调查发现,近90%的学校对学校布局调整表示赞同,归根结底是因为学校跟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利益趋同。农村基础教育经费划拨和教师工资、编制的管理由县级政府统一规划,农村学校撤并不会影响教师的工资薪酬;另一方面,从村小转移到中心学校,教师工作、生活环境也得到改善。此外,全县教师的任免由教育局统一负责,如果因为不配合而影响了学校布局调整进度,可能会对自己的工作造成负面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学校会偏向于地方政府的一切做法,当撤并行为的确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时,学校和教师会大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

家长的反对声在很多情况下被政府看作“无理取闹”,地方政府无论采用劝说还是强制性要求都只有一个出发点:让家长支持撤并。但是,作为学校布局调整的直接参与者和布局调整后教育的直接承担着,学校的“话”政府不能不认真斟酌。不仅仅在学校撤并阶段,撤并后,以学校为主体的利益补偿申请也往往比村民更有效。与学生家长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针锋相对”比较,学校利益所受到的影响微弱,但它与地方政府不同的是,更在乎学生及家长对学校教学的评价。因此,本文并不将学校作为学校布局调整博弃中的一个“局中人”来分析,而是作为一位“博弈协调者”,它对博弈均衡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

二、利益主体的行为逻辑分析与结论

农村学校撤并政策的发起者是中央政府,政策的执行者是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政策的直接作用对象是学生家长和学生。当农村学校撤并损害了家庭的利益,家长的利益诉求方式是上访或其他非常规手段,而博弈对象是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博弈过程中学生家长几乎单枪匹马,没有形成或依赖其他组织,就算十几或几十人形成“反抗集体”,也终究被“分化瓦解”,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规模。而他们一手推举出的村委会,在这种情况下也“无能为力”。

税费改革后国家权力在农村基层的弱化使得村干部正在失去其过去依靠的统治基础,从“代理人”到“边缘人”的角色转变[5]。而在没有基层自治组织的支持,没有顺畅的利益表达机制的情况下,使学生家长更依赖于向县级政府反映问题。虽然他们认识到自己的地位跟政府官员不对等,“打马虎眼”、“安抚”、“震慑”必定是地方政府面对群众的应对策略,但是他们同样明白跟政府打场“持久战”是唯一有效的方法。在与强势的政府博弈中若想占据优势,必须采用“非常规”的手段,这些手段包括“以政策应对政策”、“发动群众优势”、“公共申诉”等。在整个博弈过程中,学生家长做出的决策是非正式的,利益表达方式是在现阶段利益表达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做出的无奈之举。地方政府作为上级农村学校撤并的执行者,必然要符合政策的总体要求,在正确的政策导向下行使权利。但由于国家税费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减免,县级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削减,导致大部分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稀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地方政府不得不大规模减少学校数量以较低办学成本,这使得掌握正式权力但政策执行信心不足的政府在面对“非正式”行动的学生家长时也不得不采用“非正式”应对策略。综上所述,从利益主体的行为逻辑分析中可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权利的弱化与农民权利意识的觉醒形成矛盾。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既不能得到村民的信任和支持,又不能直接与上级政府直接“谈判”,使得学生家长利益表达困难重重。农村基层组织在村民群体与地方政府讨价还价中难以形成一股强大的支撑力量,反而成为一个摆设。

第二:地方政府在制定撤并规划时,选择性解读中央政策,很难做到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盲目对农村学校“一刀切”,忽视了农村学生受教育平等与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均衡协调性,使其面对农民的反对意见时“非制度性”策略成为一种路径依赖。

三、政策建议

农村学校撤并在整合教育资源,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降低办学成本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地方政府在执行撤点并校过程中,过分强调效率而忽略教育公平,直接危害了学生、家庭的切身利益。为了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科学有效推进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规划,本文提出以下建议:第一,建立农村学校撤并标准评价体系。采用多维度、全方位的量化指标决定学校撤并,在结合拟撤并学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学生家长、村集体、学校的意见纳入评价体系内,避免学校撤并随意化和撤并主体利益冲突的产生;第二,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广泛征集群众意见,与政府充分对话、沟通,减少政府的决策失误,保障农民的权益在政策的落实之前。地方政府应加强村委会工作监督与管理,使其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农村建设中去,对农村基层反馈意见要足够重视,并以此作为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第三,健全村民利益表达机制。政府政策制定与执行要建立在制度框架范围内,采取程序化决策方式与措施,在完善上访制度的基础上,大力拓宽利益表达渠道,清除利益表达障碍,理顺不同渠道和不同环节的关系,让利益表达主体,特别是弱势群体,享有足够的利益表达空间;第四,农村学校撤并要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归根结底是人的教育,不能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在追求教育公平的同时需满足社会满意度最大化。

参考文献:

[1] 周晓红,李红艳.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不同利益主体的博弈分析[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5):21-23.

[2] 王丰,张春兰.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过程中的利益博弈研究[J].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10,(12):112-113.

[3] 张红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中的利益博弈——基于苏镇个案的实地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

[4] 王丰.农村小学布局调整中利益主体的博弈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11.

[5] 谭三桃.从“代理人”到“边缘人”——论村干部角色的转换[J].战略与管理,2008,(3):7-10.

[责任编辑 陈 鹤]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第6篇

安阳县地处河南省最北部与河北省毗邻, 全县幅员面积1201平方公里, 耕地面积107万亩, 辖21个乡 (镇) 608个行政村, 705个自然村, 耕地90万亩, 农业人口87.55万人。多年平均降雨量470毫米, 而且年内分布不均, 主要集中在7、8、9三个月, 十年九旱, 水资源十分贫乏, 尤其在西部山区, 由于水源埋藏较深, 当地群众又无经济能力打深井, 则不得不出去拉水或饮用已被污染的河水, 中东部区域地处平原, 开采地下水较容易, 但由于群众用的都是手压井和简井, 饮用水为浅层水, 水涩、苦咸、含氟超标, 严重影响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 农村供水发展历程及取得的成就

在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我县即时抢抓国家实施“渴望工程”和“解困工程”的历史性机遇, 坚持“水利为社会, 社会办水利”的方针, 按照“谁投资, 谁管理, 谁受益”的原则, 通过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 加大对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力度, 以思想发动、政策激励、工作引导、资金扶持, 加快了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步伐。部分群众用上了自来水, 基本上扭转了农村过去“吃水贵如油”的局面。尽管饮水解困工程成绩显著, 但只是解决了一些严重缺水吃、没水吃的问题, 我县中东部地区饮用水仍然存在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等水质不达标问题, 严重影响着群众的身体健康。

3 农村饮水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摸清我县的农村饮水现状, 县水务局即时组织有关业务骨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饮水现状调查, 并对具有代表性的饮用水源进行抽样化验工作。据调查资料及化验报告显示, 尽管我们在农村饮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可喜成就, 但目前我县饮水不安全人数仍达52万, 且在水质不达标、水量不达标、用水方便程度不达标及水源保证率不达标等方面均占有一定的比重。

3.1 饮用水水质超标

全县西部山区由于饮用的多为地表水, 则水质为污染水的较多;中部丘陵区, 饮用的多为浅层地下水, 水质污染也较严重;中东部平原区, 由于安阳河、汤河、茶店坡沟从中通过, 河水污染严重, 两侧的居民饮用的为浅层地下水, 则饮用水也被不同程度的污染, 为高氟水和苦咸水。

3.2 水源保证率、生活用水量及用水方便程度方面

近几年来, 由于干旱, 我县西部山区地下水位下降较深, 干旱时部分山区群众要到邻村拉水吃。在中、东部平原区大部分群众吃的是浅层水, 生活用水量虽然能够保证, 但水质较差。

3.3 工程技术方面

已建有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村庄, 由于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 操作不当, 经常出现意外损坏, 给群众生活用水带来很多不便。

3.4 行业管理方面

由于供水工程一次性投入较大, 而供水发展较差的地区多为经济欠发达地区, 群众自筹能力也较差, 资金不足造成行业管理不完善, 不统一, 缺乏行之有效的行业管理模式。

4 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必要性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 事关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条件, 是农村水利一项重要和长期的工作任务。中央领导同志对农村饮水问题十分关心, 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视和人民群众的无限关怀, 提出了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力度的战略构想。目前, 我县饮水安全仍存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这势必影响了全县农村人口的生命安全, 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不便, 严重制约了安阳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步伐。因此, 农村的饮水安全已经成为全县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5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发展思路分析

5.1 统筹规划, 突出重点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坚持以人为本, 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安阳县农村供水质量、改善农村饮用水条件、加强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社会化服务体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 统筹规划, 使农民群众可持续地获得安全饮用水,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5.2 积极引导, 多方位筹资

根据近几年来农村饮水项目的投资办法, 资金筹措仍应坚持中央、地方和受益群众共同负担的原则。要做好宣传工作, 提高农民群众自费办水的积极性, 鼓励群众以工代赈、以劳代资参与工程建设, 落实自筹资金。要实行政府扶助, 市场运作, 规范管理, 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通过引入市场机制, 多方位吸纳社会资金, 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并且设立安阳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专户, 做到专款专用。

5.3 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工程规模

根据安阳县农村实际情况, 因地制宜, 合理确定工程规模。工程建设标准达到水质、水量符合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保证率在95%以上, 取水方便。工程措施采取打深井的取水方式, 科学选择井位, 找准水层, 保证水源, 采取铺设管网安装压力罐的形式实行集中供水, 并向水厂自动化供水规模方面发展。

5.4 严格履行建设管理程序, 确保工程质量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是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 工程浩大, 政策性强, 必须切实加强领导, 落实好各项政策。要把农村安全供水工程建设成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的民心工程, 必须严格按工程建设技术规范进行精心设计和施工, 严格履行建设管理程序, 确保工程质量, 坚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管理合同制和质量终身制等一系列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完备的规划名册和验收名册。要通过科学设计、合理布局、专业施工等手段, 选择合适的供水方式, 并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走低投入、低能耗、高效益之路。

6 结语

农村饮水安全是我县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 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应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 在调查了解基础上, 从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出发,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积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行业指导和技术培训, 同时, 通过组织乡镇水利站人员深入农村, 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传资料、举办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 使水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谐调、可持续发展。

摘要:水对人的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 不少人因缺水而贫, 因污水而病。可见, 饮水安全是个沉重的话题, 解决饮水不安全问题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本文通过对安阳县农村饮水的现状进行分析与研究, 提出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发展思路。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

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范文第1篇我国针对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定制了一套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 并依据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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