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
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第1篇
东寨镇头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省级)
建 议 书
东寨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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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区位于东寨镇头坝村,属祁连山浅山区,海拨15002100米,年平均气温4.6,最热月平均气温19.4℃,最冷月平均气温-7.6℃。多年平均降水量188mm,蒸发量1800mm,日照时数2950,无霜期136天。平均风速3.2m/s,最大风速9m/s,干旱指数为11.1。头坝村辖11个社,共464户、2027人,总耕地面积9293亩,人均可耕种面积4.5亩,是以河灌为主的农业生产区,现状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1,能保障各类农作物的生产用水。项目区耕地呈南高北低状,土层厚度4060cm,表层质地多为轻壤至中壤,犁底层埋藏深度大于40cm,沙壤土分布全区,通水透气,土质较松,土层不厚,有机质含量2%。其中:含磷0.065%,含氮0.0412%,水碱含量50ppm,速效磷9ppm,速效钾9ppm,PH值为8.2。耕层容重1.3kg/ms,无侵蚀,冻土层深度在1.21.6m之间,土壤熟化层厚度中等以上,土壤结构良好,宜耕期长,水肥、气候协调,既能保水、保肥,又能供水供肥,土壤适宜各类农作物的生长,开发潜力大。
3、项目区农业生产状况
项目区涉及2条渠系(头坝干渠、二干渠),现有渠系基础较好,骨干水利工程完好率60%,基础设施已具一定规模,设施基本配套,农田灌排率达86.9%,有效灌溉面积8076亩,这些为项目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项目区产业结构以啤酒大麦、小麦、优质牧草、露地蔬菜为主,其中啤酒大麦种植面积近5000亩,小麦2000亩,优质牧
草1000亩,露地蔬菜600亩,合计占耕地总面积的94.3%。近年来,由于市场行情的不断变化,加之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优质牧草、露地蔬菜未能全面推广,特别是近年啤酒大麦市场滞销,农民的种植效益大幅度下降,而优质牧草、露地蔬菜种植效益明显。由此可见,实行中低产田的改造,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大力推广优质牧草、露地蔬菜新品种,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发展无公害农业势在必行。
4、项目区基础设施状况
(1)交通设施状况
项目区的外部交通条件便捷,毗邻永皇公路,通社水泥道路全部贯通,为发展生产和商品流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项目区内部的田间道路分布不合理,部分路面破损严重,有待进一步建设。
(2)水利设施状况
项目区内9293亩耕地,有部分低产田和撂荒地,区内多为原有土渠,不利于灌溉,且占地较大,导致土地利用率不高,项目实施后需配套“U”型灌溉渠道。
(3)电力设施状况
项目区内10KV高压线路通过项目区,现有电力设施能够满足项目区建设的用电要求。
(4)林网建设状况
项目区内周边有部分林地,总体上林网建设比较薄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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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设的必要性
项目区内有部分撂荒地和设施配套不够的中低产田,严重影响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效益,必须进行基础设施的改造和建设,从而提高这类中低产田的综合生产力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升农业质量,所以实施该项目既是项目区农业发展的需要,又是农产品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农民增长收入的需要,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六、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1、建设原则
(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在建设中本着“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对有利于项目区生态环境的植被和设施加以保护。充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并依法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2)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的原则
本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7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符合当地相关规划。
(3)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
从可持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改善项目区土地利用
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使项目区社会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的承载能力相协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新开发整理的项目区内的土地分布格局,要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经营和集约化管理。
(4)综合考虑土地开发整治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项目建设以现代化农业为基础,对区域内的低产耕地、撂荒地等进行开发整治。为项目区内农民脱贫致富创造机遇;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具体的保障措施;项目的实施,能调整项目所在地的农业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开发整理后区域内形成完善的农业基础设施,形成高质量的农田、林地,使土地资源得以持续利用;工程设施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区域性的生态环境,使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达到统一。
(5)因地制宜、统筹兼顾
本项目开发整治要符合区域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要求,远近兼顾、持续开发方针,从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趋利避害,确定土地最佳利用方向、土地利用目标、各项工程的规模等级及其布局。
(6)政府决策与公众参与相结合
项目建设涉及农、林、水、电等各业,涉及当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在政府决策的基础上,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获取广大群众的支持,为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奠定基础,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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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区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实现园田化。
2、水利措施
灌溉工程:灌溉渠系科学规划,干、支、农、斗渠配套完善,井、桥、涵、闸等建筑物配套齐全,性能与经济指标达到有关规划标准要求。
3、农业措施
(1)农田工程:做到田(地)块要按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和田间管理要求条田化,以有林道路或较大沟渠为基准形成条田。
(2)田间道路:做到布局(规划)合理,循环畅通,机耕路建设分干道、支路两级,干道要与镇村公路连接,满足中型以上的农业机械的通行,宽度为5m以上,支路能保证农机通行,晴雨天畅通,并配套桥、涵和农机下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宽度3.5m以上。
(3)土壤改良:通过农家肥的施用,秸秆还田等土壤改良措施,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提高0.1个百分点以上。
(4)良种繁育与推广:项目区农作物的良种覆盖率在100%,在项目区建立优质啤酒大麦良种繁育基地,修建种子晾晒场和贮藏设施,配备必要的种子加工检测设备。
(5)农业机械化:做到积极推广农业机械化作业,主要作业环节基本实现机械化。
4、林业措施
项目区内主要道路、沟渠、河流两侧,要适时进行植树造林。农田防护林建设,要达到林业部门规定的标准。
5、科技措施
(1)农技服务体系:做到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完善项目区农业服务体系和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强化科技服务功能。
(2)技术推广:在项目建设期间,推广垄作沟灌、农膜覆盖等节水技术,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等方面的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项目区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与非项目相比,至少提高3个百分点。
(3)技术培训:做到在项目建设期间,对项目区村社干部和科技示范户进行适用技术培训,做到有35名农业科技骨干,每10户有1户科技示范户。
6、建设目标
项目建设坚持以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原则,通过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来改造低产田,提高农田综合生产力和抗御自然灾害能力,通过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实现高产高效,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促进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1)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田间建设实现农田标准化、方整化改造低产田,通过渠、路、桥、井及小型建筑物的配套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2)培植支柱型农业产业,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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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效益
(1)项目实施后,可年节水18.6万m,有效提高项目区水资源利用率。
(2)项目实施后,有效提高项目区农业高新技术普及率,有利于发挥资源优势,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
(3)项目实施后,将促进和带动项目区无公害绿色农业迅猛发展,有利于人民的健康。
(4)项目实施后,能带动头坝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立与发展,起到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土地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带动其他产业发展。
(5)项目实施后,由于农田基础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健全了渠系,节约用水,有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砂石路面的建设,有效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副产品的运流速度,增加了效益。
(6)项目的实施将为东寨镇头坝村提升可持续发展潜力,具有明显的扶贫开发效果,能够带动头坝村脱贫致富。
3、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由于土地整治,改造中低产田,强化设施配套,推广新品种、新措施、新技术,规范农业投入品质量,改善土壤使肥、供水状况。减少农业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保护、提高土壤肥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项目区农业产业化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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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中必须严格遵循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建设监理制、合同制、法人责任制和审计制等六项基本制度。
1、公告制度。为了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获取招标信息,了解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东寨镇人民政府在头坝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实施或执行前的14-28天按照规定的内容、期限、方式、范围等发布项目公告,负责对公众提出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进行解答,以增强投资和资金使用透明度,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社会监督,提高资金利用效益,为项目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招投标制度。为防止暗箱操作,节约资金,保证工程质量,镇政府分标段对工程内容逐一分解,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和《甘肃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项目施工单位,以便实现公平竞争,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降低建设项目成本。
3、工程监理制度。工程监理单位由东寨镇政府考察确定后委托监理。工程监理以自身的专业技术、管理技术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公正地管理合同,使工程项目的总目标得以最优实现。监理单位代表建设方对工程进行监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协调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使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对所有分项工程的建设内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4、合同管理制度。项目建设涉及招标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管理合同等多项合同,镇政府通过招投标,将项目工
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第2篇
施工单位:
工程是水利建设工程中的一个重点工程,为
了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该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质量等级:
3、合同价款:
4、承包方式:
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则》。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及国
三、(水利部、建设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与上级
部门有关补充规定办法。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
态)及相关编制办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经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
(一)甲方工作
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设单位监理监督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系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
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3、应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图和进度计划。
4、定期提供季、月、旬进度统计报表。
5、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防护及工场清洁工作。
6、竣工后未交付前,保护好工程完好,清理施工现场。
五、质量与验收
1、乙方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提供便利条件。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检验确认合格认可后方可签证,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如提出异议,经复查合格后,其费用由发包方负责;不合格的,由承包方负责;因此而造成的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3、设备安装后,乙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4、验收、试车合格,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5、验收、试车不合格,因施工不当造成,由乙方返工,因设计原因,甲方负责修改设计,并承担返工费用。
6、试车中需要的动力、燃料、油料、材料、仪器、专用工具等,由发包方负担。
7、设备安装工程,同承包方会同发包方将已完工程(设备基础)向安装单位办理中间交工手续,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六、材料设备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协议的时间、地点、规格、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按清单交由乙方验收,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
2、乙方按协议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
七、设计变更
1、变更设计须取得原审查部门批准,由原设计单位提供相应的图纸和说明。
2、洽谈变更设计后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双方需根据变更后的图纸重新计算,签订补充协议。
八、竣工与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说明、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发出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发包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交工验收证书,并将工程交给发包方管理,如发包方拖延接收,其保管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应分清责任,属施工原因造成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承包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的日期为准。
3、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承包方负责保管,发包方不得动用,若发包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承包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工程完工验收后,土建工程保修期为1年,水电保修期为半年。
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发包方应书面通知承包方并约定时间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承包方拒不修理时,发包方可以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承包方负担。
5、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由乙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6、双方共同负责履行合同事宜。工程竣工后,甲方审查,符合验收条件组织验收。
7、验收遗留问题,由乙方修复。修复费用按照造成原因由过错方承担。
8、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乙方要限期解决。
9、组织验收,甲、乙双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经验收、签证盖章,并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财务决算资料手续后,办理竣工结算,并及时支付工程款。
八、争议、违约和索赔
1、争议发生后处理方式为双方调解解决。调解不成可仲裁或起诉。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款项结清后终止。
甲方:乙方:
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第3篇
情况汇报材料
按照市委、市政府“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我局将“十三五”期间建设任务剩余27.5万亩全部启动。因我县脱贫攻坚“摘帽”,按照脱贫攻坚涉农资金整合要求,全部纳入扶贫项目范围。
项目涉及阮桥镇、双庙镇、倪邱镇、洪山镇、桑营镇、清浅镇、坟台镇、三塔镇、税镇镇、旧县镇、双浮镇、三堂镇等12个乡镇,涉及贫困村1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达18257人。经公开招标,项目总中标报价近2.26亿元,工程内容包括新打机井2333眼;新建800mm涵管桥466座, 1000mm涵管桥525座;新建3米跨农桥140座,4米跨农桥89座,5米跨农桥24座,6米跨农桥40座,8米跨农桥1座;新建3.5米宽田间道89087米,4米宽田间道156742米,5米宽田间道910米;沟渠清淤16949米;护砌256米。
项目工程于2018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截止6月20日晚,共完成机井721眼;800mm涵管桥119座;1000mm涵管桥154座;3米跨农桥47座;4米跨农桥29座;5米跨农桥6座;6米跨农桥15座;8米跨农桥1座;3.5米宽田间道路灰土基础31151米、砼路面2442米; 4米宽田间道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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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87190米,砼路面18465米;5米宽田间道灰土基础910米。清淤完成1100米,整体施工进度约28%。
一、当前该项目主要存在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因5月中旬阴雨天气和午收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偏慢。
(二)、由于全国进入防汛期,河内禁止采砂,导致沙子、石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且供不应求,对工程进度特别是混凝土工程进度存在较大的影响。
(三)、雨季即将来临,可能给施工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采取措施
(一)、继续紧盯各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加派施工班组,加快施工进度,同时加强技术指导,指导各施工单位调整施工方案,在雨季来临之前将桥、清淤等时间周期较长的工程优先完成。确保8月底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建设内容。
(二)、继续加强局领导班子督查力度,同时要求我局派驻各工地的工作人员必须吃住在工地,督促施工单位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
(三)、按照6月15日报县政办项目阶段任务分解表(6月中旬完成总体工程量25%,6月底完成总工程量的35%,7月中旬完成总工程量60%,8月20日完成总体工程量100%。)制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考核办法,对未能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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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完成任务的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同时针对工程质量问题,对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第4篇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承揽单位:合肥汉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项目合同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范围:
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涉及面积约:亩)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和数据库建设。 第二条 工作内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底图制作、入户权属调查、测绘、数据录入及按要求自行印制表格证书(包括:发包方调查表、承包方调查表、承包地块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确认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薄、宗地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保证调查公示图、承包经营权证书等)、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全权至村民组)、数据库建设等。 第三条 合同期限
完成时间:天。即20年月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展开工作。
第四条 工作要求、任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等
1、工作要求:
作业方法采用统一的实测法和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统,以国土资源部门的航空摄影资料为调查基础,通过实地测绘,形成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地块分布图及承包户地块示意图,采集农村土地承包地块图斑,把经解译纠偏后的航空影像图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底图,形成村民小组地块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通过内业解译、外业调绘、地面实测,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面积、空间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进行标识,建立县级、乡镇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皖农经〔2014〕65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经〔2014〕164号)文件要求,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查清项目范围内农村土地承包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土地用途以及其发包方、承包方的基本情况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2、工作任务:
(1)负责农村经营权承包土地数字化解译;
(2)负责整个农村经营权承包土地现场核查、实地测量并进行修补测绘; (3)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分布图; (4)出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承包经营权地块分布图;
(5)编辑制作承包地块示意图并输出以户为单位承包地块示意图; (6)负责输入调查表等户籍和地块信息并打印归类汇总;
(7)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并输出,交由承包户审核、确认、签名;
(8)编辑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并输出登记簿;
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调查表、相关图件、汇总表、土地承包合同、审批表、登记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封皮及内部所填内容所需纸张、档案组盒等等,皆由中标签约单位负责;表件样式参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经〔2014〕65号)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皖农经〔2014〕164号)的要求;
(9)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各乡镇的县级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 (10)负责培训参与本次测绘工作的工作人员;
(11)据实补充、完善并填写《太和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登记表》和《农村土地承包台账》(经整理单列为村民小组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并交由甲方保管); (12)做好本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及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成果验收。
乙方负责完成上述工作任务。
3、 服务内容:
(1)野外实地调绘;(2)内业矢量化图斑;(3)权属调查、确认和纠错补漏;(4)登记信息公示;(5)绘制工作底图、地块分布图(公示图、签章图)、承包地块示意图;(6)签合同建登记簿;(7)建设数据库;(8)负责提供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认可并通过农业部测评公告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软件;(9)建立或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台帐;(10)归档立卷;(11)负责将项目区域内农村土地承包登记确权的信息数据和地理信息导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信息平台;(12)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乙方负责提供上述服务,同时提供相关纸质和电子档案。
4、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等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2)《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l: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 7929-1995) (3)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农办经(2012)19号)要求,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
(4)《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73-2010) 《城市测量规范》( CJJ/T 8-2011)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9)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TD/T 1015-2007) (5)《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业部公告2014年2062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合同)和承包地块编码规则》 (1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样本)》 (1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1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7)《土地登记办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8)《土地调查条例》(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8号) (19)《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国土资源部17号令) (20)《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2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1014-2007) (22)《全国耕地类型区、耕地地力等级划分》(NY/T309) (23)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24)根据皖农经函[2014]331号和皖农经[2014]88号文件要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工作成果必须保密。 上述规定、标准和要求有不一致的,以最近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项目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合同总价款等于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测绘完成的确权面积。本标段中标单价为 元/亩,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所有服务、技术、表件、软件系统、售后服务、保险、税金以及伙食费、资料印刷及登记薄、经营权证书工本费制作打印费、住宿费、交通费、通讯费等所有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用。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立即组织实施,甲方按工作进度进行合同款项拨付,即待第一轮确认、公示结束后,经甲方初步验收并按合同总价款付至合同总额的30%;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实地测绘、数据成果录入后,经甲方中期验收后,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的30%;项目按照合同内容全部完成,提交验收报告,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30%;项目通过省市验收后,支付乙方5%工程款,余下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息支付。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七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项目成果
1、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申请书(纸质和电子文档);
2、农村土地摸底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发包方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承包方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承包地块调查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3、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审批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4、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纸质和电子文档);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调查工作底图(纸质和电子文档);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地块分布图(公示图、签章图)、承包地块示意图等图件(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结果确认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
10、公示照片(纸质和电子文档);
11、以户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承包合同一式3份和电子文档);
12、测量数据文件、元数据以及调查成果的电子数据原始记录;
13、分别以组、村、乡镇为单位的农村土地承包台帐(汇总表)(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
14、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确权登记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乡镇、村的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县级和乡镇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应当一致,为安徽省农业委员会认可并通过农业部测评公告的软件);
15、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及封皮并填写、打印证书内容,证书要附承包户地块示意图(证书要求是:由安徽省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监制、全省统一格式的);
16、安徽省《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意见》以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操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方案的通知》所要求的其他成果资料,及后续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的资料;
17、工作报告、设计(任务)书、质检报告等。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上述项目成果。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审核乙方的技术设计书。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服务内容未达到标准时,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提交技术设计书,收到甲方审批的技术设计书后立即组织足够的技术人员队伍进场作业。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乙方按照合同及技术设计书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按照申报的拟派工程人员,组织实施项目。
4、乙方完成所有任务后,书面通知甲方验收,同时准备好所有验收所需材料。
5、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调度。
6、按照2010年农业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档案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提供完整资料并整理归档,以组为单位组盒,符合相关档案管理要求。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或第三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之后乙方无实质性工作进展且持续1 5天及以上的,经甲方催告无效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重新选择其他同类项目履约单位。
4、乙方如履行本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每逾期1日,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乙方因情况特殊时需要将合同期限延长的,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因乙方原因逾期30日以上,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剩余款项不予支付并终止合同,乙方前期已完成的成果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交给甲方。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一)如因项目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定的质量技术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双方应当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二)若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一)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托单位(盖章):承揽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
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第5篇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甲方将水田地2.3晌转包给乙方。
一. 承包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 双方每年月日前协商确定2.3晌承包土地的承包价(按朝族承包土地的最高价降五十元)一次性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日期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有权收回转包土地。
三. 承包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如国家因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给予的补助款归乙方,甲方概不负责。
四. 甲方转包土地应得各种补贴归甲方,水利费甲方承担,短期水利费用,修路等按土地分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 如明年欲继续承包此土地应于明年12月30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日未支付则甲方有权转包他人。
六. 如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定金不予返回。
七.本协定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定自甲,乙双方签字后于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乙方:
村长:
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第6篇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11年11月至2031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监证方签字:
2011年月日
农田荒地租赁协议书
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发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响应国家农村土地流转的号召,开发利用田地,发展农村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同意将上江村明天冲组地段农田荒地计面积亩,租赁给甲方开发经营。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协议如下:
一、甲方以租赁的方式承包乙方的农田荒地,自主进行规划、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干涉、干预,否则乙方应承担甲方在承包期内的全部损失。
二、甲方租赁乙方农田荒地期限为二十年(从2011年11月至2031年11月止),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按组上原有造册面积第一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00元;第二个五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20元;最后10年每亩每年付给乙方租金150元,租金按每年支付。租赁期满,双方视情况再议,如不续租,甲方必须为乙方恢复原状。(不包括甲方征用田地)
三、甲方需要在乙方的田地上建房,按粮田每亩12000元、荒地每亩5000元、山林每亩3000元的价格计算。
四、甲方在开发田地之前必须无偿为乙方修通草坪水泥路至明天冲的泥沙公路(修路占地乙方无偿提供)。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监证三方各持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监证方签字:
农田改造项目建议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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