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
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第1篇
宣化区圃园街小学王宪纬
1.加法中的和一定,一个加数和另一个加数一个加数+另一个加数=和(一定)
加法关系不成比例
同理:减法关系不成比例
2. 正方体的体积和棱长
正方体的体积(变量)=棱长(变量)棱长(变量)(比值不一定) 棱长(变量)
不成比例。
3.正方形的面积和边长
正方形的面积(变量)=边长(变量)(比值不一定) 边长(变量)
不成比例
4.圆的面积和半径
圆的面积(变量)=半径(变量)π(定量)(比值不一定) 半径(变量)
不成比例
5.砖的块数一定,铺的面积与方砖的边长
铺的面积(变量)
=方砖的边长(变量)砖的块数(定量) 方砖的边长(变量)
(比值不一定)
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第2篇
关键词: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
现代国家权力中,最强的权力就是行政权。我国行政法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权力日益膨胀,这就大大增加了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造成的侵害。行政法治理论必须对应社会发展和行政法制实践的现实需要,否则就不足以科学地解释行政法制现象。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法理论已经无法科学解释现代行政法实践,因此,行政法的发展与法治国家建设的完善面临着实践与理论的严峻挑战。
传统的依法行政或行政合法性理论只单独地强调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制定法,不得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即没有自由裁量权,因而只强调了形式上的合法行政,并未达到依法治国理念对行政执法的要求。传统的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的主要监督方式只能是羁束行为,没有任何的自由裁量行为,但是随着现代法制的发展,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推进,我国的行政立法取得了巨大发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主要的行政立法均已完成,建构起了基本的行政法律体系,同时,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之中,国家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此外,《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出台为规范行政主体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执法人员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强权执法、暴力执法、违法失职等现象,严重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完善与推进。同时行政裁量权有增无减,更有继续膨胀的扩张之势,使人们深刻认识到,行政法的发展过程中,行政执法不仅需要控制政府的羁束行为,同时也要控制政府的自由裁量行为。
因此,现代法治要求在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中适用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并将二者与合法性原则相结合,这样才能在行政法理论研究和行政执法实践面临困境时,使行政执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意在探讨通过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关系去分析和解决行政执法中的问题。
一、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理论分析
合理性原则在我国通常表述为: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决定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理性。同时也有学者认为,合理性原则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与扩大。合理性原则从实质方面对自由裁量行为提出了要求,要求其内容合理。可以看出,合理性原则存在的目的,一是为了缓和合法性原则在指导行政执法时所产生的矛盾,二是优化、平衡国家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利益以及规范和指导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免受侵害。
王周户教授认为:“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法律的立法目的;政府的行政行为应有正当的动机;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考虑相关因素;政府的行政行为应符合客观规律。”这是王教授对中国现行行政法的理解,他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存在种种缺陷,已经不能解决目前的实际问题,我们必须要对行政合理性原则重新定位,进行类比划分。从实体上看,行政合理性原则表现为平等对待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由此可以看出,他对于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分类同应松年教授是一致的,认为主要是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这两大原则,但他也有自己的观点,也是中国大陆乃至世界上多数国家法学家的主流观点,即认为比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一个子原则。
喻文光认为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涵为: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行政目的,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常考虑的基础上,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从他的观点可以看出,我国行政法在发展过程中很大程度上受到英国行政法合理性原则的影响,大多是从主观方面考虑的。如注重从合理性原则的目的、动机、合乎情理、正当性等来展开,在实践和理论发展与演进的过程中存在以下弊端:第一,具有高度抽象性,在实践中不易与合法性原则紧密结合;第二,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我国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借鉴了英国的合理性原则,存在制度上的一些阻隔,不易于适用;第三,过于强调主观因素,使其在司法领域的应用空间变小,仅仅在显失公平的行政处罚中有所应用,但是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会有一些变化。
理论界通说认为比例原则通常包括三个子原则,即妥当性(适当性)原则、必要性(最小侵害)原则和狭义的比例(均衡)原则。
1.妥当性(适当性)原则
妥当性原则即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的实现。通常认为,尽管只有部分实现手段的功能,也不违反妥当性原则。它着重表现为行政手段与行政目的之间的客观联系。若行政主体所采取的行政手段根本不能实现行政目的,那就属于违反比例原则,具体地说是不妥当,即不适当。
2.必要性(最小侵害)原则
必要性原则又称“最小侵害原则”,它是指在妥当性原则获得肯定之后,在能达到行政法律目的的各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对行政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去实现行政目的。但是,它的适用是有限制的,适用此原则时必须存在多种可以达到行政目的的手段或方式,否则即不能适用,正如中国人常说的“杀鸡焉用宰牛刀”。
3.狭义的比例(均衡)原则
狭义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应衡量其目的获得的利益与侵害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二者的轻重,只有在前者大于后者,此行政行为才合乎常理与法理,才符合立法的最本质目的。狭义的比例原则是从价值的方面规范行政权力与采取的行政措施之间的比例关系。
综上所述,妥当性原则关怀手段对目的的实现作用,必要性原则注重于手段的最小负面影响,狭义的比例原则是对采取手段所实现的目的的价值进行考量。
随着各国行政法的发展与完善,比例原则在行政执法上与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相互作用,其已成为行政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但我国行政法上还没有明确比例原则的概念,在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在现代法治国家,比例原则主要适用于行政自由裁量权领域,其基本涵义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领域内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这样说来,比例原则也称“最小侵害原则”。其目的在于使得实施公权力的手段与行政目的之间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这样,才有可能使得行政行为合法、合理、合情、符合民众的预期。
只有从过去的追求形式正义转变到追求实质正义,从注重实体规则到注重程序公正,才能真正符合现阶段行政法的发展规律和适应新时期行政法的发展需要,但是要做到这样的转变,迫切需要引入比例原则。
二、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关系分析
随着行政法的发展,行政权力日益强大和自由裁量权的膨胀,使得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矛盾日益突出。“这样就需要防止国家机关夸大公共利益,要制约国家行使自由裁量权。在我国的行政法领域,虽然合理性原则应当承担起此责任,但是面对公民权利和公共利益,如何达成二者的平衡,依合理性原则似乎很难达到。对于比例原则来说,此问题可轻而易举地解决。”可以看出,比例原则在我国行政法领域日益突出,与合理性原则一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约束,减小行政执法中的滥用职权和显失公平的现象,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二者关系的明确划分,学术界有着不同的观点。
1.比例原则包含合理性原则
台湾著名法学家陈新民教授认为,行政法的几大基本原则中有比例原则,但没有合理性原则,在他看来,合理性原则是比例原则的个方面,是一个子原则。这种观点显然是比较个性的,目前也只有他是这样坚持和研究的。
陈教授的这种观点,笔者是不赞同的。中国的行政法从无到有,再逐步发展和完善,最开始只有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没有比例原则,只是在行政法逐步发展过程中才出现了现实需要,比例原则才慢慢地被运用并日益普及。如果说合理性原则包含在比例原则之中,但在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源头及过程中无法找到比例原则的渊源,换句话说,就是比例原则没有依据。没有办法去解释和完善中国行政法治,这是与中国行政法背道而驰的一种理论,但是我们也不能说他的这种理论就是错误的。追究其根源在于我国行政法发展比较晚,最初的理论并不完善,最初确立的基本原则也并没有考虑到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在逐步发展过程中吸收借鉴实践经验,在行政法对合理性的进步需求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不可能包含合理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相通但不相同
(1)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相通之处
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二者各有侧重点和独特的内容,但是二者有着共同的本质特征和功能。二者的功能都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如何恰当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及审查自由裁量行为的合法性给出了一个标准;都是为了使行政执法在合法的前提下让其行为变得合理,符合大众的预期,使得行政行为能实现个案正义与公平。
由于我国行政法发展比较迅速,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就出现了许多问题。如从司法自由裁量的控制方式来看,自由裁量权中滥用职权,法院可以做出撤销判决;对于显失公平的行政行为,法院有权变更。这样看似很正常,其实很混乱、很模糊。第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过分扩大了自由裁量权的权限,可能只是简单依据了行政合法性原则,基本抛弃了合理性原则,也偏离了比例原则;第二,对于滥用职权的行为界定不清,不知道是依据合法性原则还是合理性原则,根据通说的权威观点:“行政机关滥用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在其职权范围内,但行政机关不正当地行使职权,不符合法律授予这种权力的目的。”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滥用职权是违法的,但这里的不当行为可以理解为不合理而非不合法。这样就会造成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容易区分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往往做不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也做不到合情合理、适当,当然也不会符合比例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仅适用于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行为,并且是显失公平的自由裁量行为才属于合理性原则范畴。而滥用职权则是合法性原则所要约束和规范的范畴。当然,比例原则也是基于行政自由裁量行为中的显失公平。分清行政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各自功能和规范的范畴,也就解决了在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对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就会更多地依据法律,尽量做到合情合理,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使行政法赋予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符合最根本的目的。
(2)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不同之处
①渊源和法律位阶不同。比例原则是大陆法系行政法范畴的“帝王条款”,具有宪法位阶。最初来自法治原则,虽然我国后来引进比例原则时将其放在合理性原则里面,但它的重要性、意义以及原有的位阶是无法改变的。虽然合理性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是我国原有的两大最基本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但其实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一个下位原则,是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必然要求,也就是说是合法性原则在自由裁量权上的进一步要求。
②适用范围不同。比例原则的适用范围远远大于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合理性原则仅仅适用于行政执法中利用自由裁量权时出现显失公平的领域,而随着比例原则的广泛运用,贯穿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等各个行政法领域,运用极其广泛并且非常实用,受到中国行政法学者的青睐。
③判断标准不同。合理性原则没有具体的审查标准,只是简单规定如公平公正、同等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比例原则等。缺陷主要是主观判断,缺少客观实际的评判,无法很好地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广泛使用。但是比例原则的要求是立法目的:符合目的性;手段:适当性;手段和结果要成正比:损害最小。可以看出,比例原则是从适当性、必要性、妥当性出发去判断一个行政行为是否符合比例原则,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具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同时也更加完善了我国需要加强的司法审查制度。
从这也可以看出,比例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实质的行政执法,有效地控制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就可以解释我国在行政法的发展的过程中为什么要引进比例原则以及比例原则为什么可以在被引进之后迅速地被广泛应用。
3.合理性原则包含比例原则
中国行政法学界主流观点认为中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而在行政法发展完善的过程中,慢慢地吸收了比例原则,但是比例原则只是作为合理性原则的一个子原则在行政执法中适用,尤其是在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中广泛地被应用。从合理性原则的内涵来看,我国的合理性原则是包含比例原则的。例如,符合立法目的和符合大众对行政执法公平公正的预期。
中国大陆的行政法学教授、专家及学者都认为合理性原则包含比例原则,如叶必丰教授认为:“我国的合理性原则大体可以概括为,行政决定的内容应当有合理的基本规则,主要包括平等对待,比例原则和记常判断的三个方面。”因此可以看出,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的关系合法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前提,而合理性原则则是比例原则的前提,比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进一步适应和对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和延伸。但是比例原则的存在和发挥作用并不以合法性原则为前提,那么也就谈不上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补充”或者是“延伸”甚至是“例外”,这样看来,比例原则是在行政法全部领域可以独立存在并发挥作用的另一个法律原则。但是目前是不可能的,因为比例原则在我国的行政治发展历程上没有其自己的独立理论渊源。但是现实是比例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对行政法的作用范畴不同,合理性原则的着重点是衡量自由裁量权是否符合适当性问题,而比例原则则使制约国家行政权力行使的项非常重要的原则,广泛地适用于行政法的各个领域。
三、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对我国行政法发展的意义
1.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对我国行政法发展的意义
我国的行政法发展还没有成熟,在这个关键时期,利用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有利于缓和和化解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很好地利用这两者有利于中国行政法体系的完善。例如:在行政立法、行政司法、行政执法等方面提供了方向和方法;尤其是在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等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过程中指导和充实现代中国行政法的发展,有利于更好更快地实现中国的法制建设。
2.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对约束行政执法的意义
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运用,更好地约束和规范了行政执法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使用,有利于实现行政法上的个案正义,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限制自由裁量权,很大程度上杜绝了权力滥用和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显失公平,更好地平衡了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使得在三种利益出现对抗时,为各种利益的取舍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标准。例如:在自由裁量权日益膨胀的今天,如果没有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的规范和指导,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尤其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可能出现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缓和这一矛盾最有效、最根本和最彻底的方法就是好好地利用二者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关系,共同去约束和指导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使行政执法回归最初的本质目的。
四、结语
从前文分析来看,不论是我国行政法上的主流观点还是其他学者的个人观点,对于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的关系,合法性原则与合理性原则、比例原则的关系都是不同的,但是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是并列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不会改变,只是比例原则在合理性原则的内部不断地凸显出来,逐渐地发挥它的优势。不仅仅在立法领域应适用比例原则和合理性原则,而且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也要符合比例原则和合理性原则,应衡量其中不同的因素和利益,分别赋予恰当的比重。无论是给付行政领域还是侵权行政领域都可通过比例原则的适用,有效保障公民权利,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因此合理性原则在引进比例原则之后越来越彰显出其对现代法治尤其是对我国行政法的重要性,给所有的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等以全新的审判视角。总之,合理性原则与比例原则既在行政合法性原则之内,又在行政合法性原则之外,并逐渐主导并不断发展、完善和健全行政合法性审查衡量标准,二者是现代行政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所在。随着当代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合理性原则可能会随着比例原则的广泛应用有所改变,使其更加全面合理地指导和约束国家机关的行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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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第3篇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乙方(村委) 法定代表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丙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 联系电话: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河南省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农业设施用地位臵、面积
甲方经营项目,经乙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镇(乡、街道)村委庄的农村集体土地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基本农田亩)。具体位臵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宗土地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农业设施用地用途
该宗土地主要用于养殖(粮食生产、作物栽培),具体用于修建等生产设施;等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按建设方案逐项填写)。
五、甲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甲方应依法与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六、土地复垦
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甲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土地交还 甲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甲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甲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处臵完毕。
八、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备案手续,乙方予以配合;使用期限内,甲、乙方不得将土地给第三方使用;使用期内,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大写:)。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甲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甲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经济损失万元(大写:)。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三方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和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第4篇
摘 要:人們的消费水平与经济水平之间为正比例关系,也就是说在经济水平大力提高的背景下,人们的消费水平也会随之发生改变。目前,消费行为正朝向多样化、多元化的方向发展,无论是哪种类型的超市,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赢得优势与地位,必须在生产产品前做好统计与调查,详细了解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客观分析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这是超市实现长远健康发展目标的必要途径。以消费心理为动力产生的购买行为,不仅是满足消费者的生理需求,也是满足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消费者的心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动态变化的形态,同时,基于消费心理形成的消费行为也会发生较大的转变,这对超市市场营销而言是一项极大的挑战,只有基于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及消费行为进行深入的探究才能制定相对的营销策略,这也是现代营销最为关键的环节。
关键词:消费心理;消费行为;超市市场;营销策略
当前,针对消费者进行的心理研究主要围绕消费喜好、消费原因几个方面进行,还要客观分析消费者的购买目的,预测其购买欲望,从而为超市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提供必要的支持。所谓消费心理就是在购买过程中,消费者心理活动发生的一系列变化,综合反映出了消费者的消费客体及主观愿望的结合。从心理学角度而言,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大致分为认识过程、情感过程及意志过程三个方面。消费者在实际购买某个产品前,需要对产品形成一定的认知,然后产生一定的感情,最后形成购买行为,这一过程最终会以消费者购买产品的方式体现出来。基于此,文章系统地分析了消费心理及消费行为。
一、消费心理的分析
(一)物美价廉
经济及社会的发展给人们生活水平、物质水平的提升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人们的物质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转而开始追求其他方面的享受,消费水平大幅提升。虽然消费水平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但是人们仍旧以物美价廉为原则挑选商品[1]。不仅要求商品的质量,还要保障商品的价格。经调查发现。80%的人会在购物中追求物美价廉,此种心理突出表现在已婚家庭或者老年人当中。即便是在面对同一件产品时,这部分人会反复比对产品的质量及价格,最后选择价格在自身接受范围内的产品。
(二)盲目从众
相对于其他购买心理来说,从众心理在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中占据更为重要的地位。在世界范围内的消费者当中,中国人的从众心理更为突出。所谓从众心理就是在发生购买行为时,消费者会追求周围人的意见,或者保持与周围人同样的状态。在互联网技术及信息技术大力发展的背景下,网络商场在短时间内“闯”进了人们的生活,团购现象更是屡见不鲜。导致团购现象出现的原因并不复杂,最为直接的就是中国人的从众心理。这不仅可以保障自己所买商品的质量,还可将商品的价格降至最低。
(三)名牌效应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而言,多数中国人存在追求名牌的心理。据权威调查显示,中国人好面子的程度远远高于其他国家。例如,欧洲市场上的汽车带有一定的共性,表现为车门较低。欧洲商家为了抢占中国的市场份额,赢得中国消费者的喜爱,特意迎合中国消费者追求名牌的心理,提高了车门的高度。此外,很多人认为商品的知名度与质量是相等的,拥有品牌的商品质量一定会高于其他商家。这种心理在选择服装或者轿车时更为突出。一般情况下,消费者都会选择知名度较高的牌子。例如,Tiffany是跨越国际的大品牌,该品牌共有三家分店,中国就是其中之一。这代表我国消费者追求名牌效应的心理极为突出,无论是国内商家还是国外商家,都找准了消费者这一心理,并制定了与其相对的营销策略。
二、消费行为的分析
(一)多样性的购买动机
除产品的质量与价格会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外,生产产品企业的声誉及环保程度,也被纳入消费者的考虑范围内。据权威的市场调查发现,75%的消费者会在购买前分析产品生产企业的声誉。这部分人认为企业的声誉关系到产品的质量,还与自身身体健康之间有所关联。因此,超市在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时,不仅要打好“质量战”及“价格战”,还要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获得人们的信赖[2]。一般情况下,超市会通过广告宣传及企业策划的方式维护自身的声誉,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显然,上述过程直观的体现出了消费者消费行为及购买动机的多样性。
(二)反复比较产品
真正发生消费行为前,消费者会通过多种渠道反复比较将要购买的产品,例如质量、服务及声誉等。近些年来,虚拟经济的发展速度大幅提升,人们在购买商品时不再单纯的局限在实体经济这一渠道当中,还会通过与虚拟经济中的商品进行比较的方式来达成消费目的,尽可能的购买低价格、高质量的产品。超市在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时,不仅要考虑到产品的质量,还要考虑到产品的价格,总得来说,就是要综合考虑不同因素给产品销售带来的直接影响。
三、市场营销的主要策略
(一)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思想
要想深入、细致的了解顾客的消费心理及消费行为,必须要站在与顾客平等的位置。超市应善于换位思考,利用全面、细致的市场调查获取顾客的信息,预测客户的消费心理及消费行为,此外,还要加深与顾客之间的沟通及联系,提高对顾客反馈信息及建议的重视,尊重消费者的意见。以消费者意见为前提对产品经营的方式进行调整,适当改善产品的质量及服务。制定下一步的营销策略前,需要对客户的需求进行细致的分析,反复对比、研究客户的需求及心理,确保人性化的关怀落实于超市的营销策略中,这不仅对客户满意度及幸福感的提升有重要意义,也是提高企业信誉的最佳途径。同时,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营销思想,无论是营销思想还,是产品的质量及服务,都应综合考虑客户的需求,倾听客户的心声。
(二)做好产品定位
消费者的构成较为复杂,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这对超市的市场营销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要立足于实际客观分析消费者的结构构成,还要仔细的划分消费者群体,确保自身产品与消费者需求相符,做好市场定位。针对某一消费群体制定特别的产品,或者为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灵活调整产品的性能及参数等[3]。总得来说,还是将消费者的心理需求作为核心,制定与之相对的营销策略。要想达成上述目标,必须对消费者的心理进行充分的调查,综合考虑市场发展现状,分析消费潮流,找准关键点,打造迎合观众需求的产品,这些都是超市在制定市场营销策略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三)注重品牌效應
经实践证明,品牌战略不仅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还可迎合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及消费行为,超市应提高对品牌效应的重视,以高质量的产品及服务树立良好的外在形象,赢得人们的好评,还要对服务进行优化,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与整体实力。对于超市来说,品牌不仅体现出了超市的信誉,还与超市的核心竞争力之间密切相关,直接影响甚至左右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例如,饮料是消费者日常购买的物品之一,在同类产品当中,大多数人会选择知名度较高的品牌,例如可口可乐和娃哈哈等,只有较少的人才会选择知名度较差或根本不知名的产品。
(四)创造消费热点
从本质上来说,消费热点也是一种经济现象,一般情况下,超市会以市场经济发展大环境为前提,做好宣传与让利,从保障质量、提高服务等多个渠道入手,赢得消费者的认同与喜爱,提升自身的地位,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消费客体的经济形象。消费热点的形成,以宏观市场上某类商品的有效消费需求的急剧放大和持续增长为标志。在全新的发展背景下,超市要想创造消费热点,不仅要考虑顾客的从众心理和追求物美价廉的原则,还要分析顾客的从众心理、团购心理,利用消费热点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引领消费潮流。最常用的创造消费热点的方式就是适时、适当的打折促销,例如换季或者节假日时,诸多商家会选择绑定促销及团购促销等方式创造消费热点,引导消费者形成消费行为。
综上所述,消费者的消费心理具备复杂性的特征,不仅与购买态度及购买偏好之间有所关联,还与心态及知觉等因素之间密切相关,在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才会产生消费行为。而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是直接影响并决定超市市场营销及利润的直观因素,不仅影响了超市当前的发展情况,还直接关系到超市的发展格局。超市针对消费者制定营销策略的目的在于获得更为可观的利润,而消费者的心理与营销策略之间的关系相当密切,简单的说,超市必须以消费者的心理为前提制定营销策略,才能提高营销策略的科学性,确保其与消费者需求之间相符,为超市赢得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提高经营利润,提升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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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第5篇
1、经历分析实际问题中变量之间的关系,建立反比例函数模型,进而解决问题的过程.
2、体会数学与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增强应用意识,提高运用代数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
3、通过对反比例函数的应用,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
掌握从实际问题中建构反比例函数模型.
教学难点:
从实际问题中寻找变量之间的关系.
教学过程:
某校科技小组进行野外考察,利用铺垫木板的方式通过了一片烂泥湿地,你能解释他们
2这样做的道理吗?当人和木板对湿地的压力一定时,随着木板面积S(m)的变化,人和木板对地面的压强p(Pa)将如何变化?如果人和木板对湿地的压力合计600N,那么:
(1)含S的代数式表示p,p是S的反比例函数吗?为什么?
2(2)当木板面积为0.2m时,压强是多少?
(3)如果要求压强不超过6000Pa,木板面积至少要多大? (4)在直角坐标系中,作出相应的函数国象. 课堂小结:
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第6篇
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一直存在,为了缓解这一问题的存在,北京的职工就可以参加北京职工医疗保险。那么,北京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呢?详情请看下文保险同城网小编带来的介绍。
一、门诊费用 1.在职
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1800,报销比例为90%,一个内最高报销2万元;
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1800,报销比例为70%,一个内最高报销2万元。 2. 退休
70周岁以下(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1300,报销比例为70%,补充医疗保险15%,一个内最高报销2万元; 70周岁以下(本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1300,报销比例为80%,补充医疗保险10%,一个内最高报销2万元;
70周岁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1300,报销比例为80%,补充医疗保险05%,一个内最高报销2万元。
二、住院费用 1.在职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低于3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85%,二级为87%,一级为90%,一个内最高报销10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3万元-4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0%,二级为92%,一级为95%,一个内最高报销10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4万元-封顶线,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5%,二级为97%,一级为97%,一个内最高报销10万元;
在职人员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为85%,一个内最高报销20万元。 2. 退休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低于3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1%,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2.2%,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4%,一个内最高报销10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3万元-4万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4%,二级为95.2%,一级为97%,一个内最高报销10万元;
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起付线4万元-封顶线,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97%,二级为98.2%,一级为98.2%,一个内最高报销10万元;
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报销,报销比例为90%80%+1%,一个内最高报销20万元。
农村大学生比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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