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第1篇
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井口及工业场地内的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煤矿井口附近或坍塌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渗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二、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用水泵或建排洪站排水,防治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
三、煤矿受到河流、山洪危险时,必须修筑堤坝和汇洪区,防治洪水侵入。
四、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五、对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和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六、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危险煤矿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赛河道、沟渠。
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钻孔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充死在井口下斜长20m处砌筑一座砖、石或红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七、遇有突发性天气状况时,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报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预警。
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胡波、河流、堤坝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天气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每次将大到暴雨前后,必须配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矿井要建立暴雨洪水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定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第2篇
各科、室、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的《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郑煤集团水防便函字[2013]85号文《关于落实新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防治水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和《郑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手册》,严格落实我矿防治水工作,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坚决杜绝水害事故发生,根据我矿领导及科室实际分工安排,经有关领导审议通过,现印发《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和《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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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XX煤矿地测防治水五项管理制度》
2、《XX煤矿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安全质量标准
化各项管理制度》
2 附件1
XX煤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规定》,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矿长岗位责任制
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
4、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防治水管理手册》规定,负责组织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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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煤矿水害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发生水害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有序运转。
3、及时协调和解决矿井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指导防治水工作的顺利开展。
4、组织编制和审批矿井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组织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在防治水工程施工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经常深入工程现场,认真检查督促防治水工程施工情况,有效防止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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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推广应用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防治水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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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三、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批示以及煤矿生产的各项规程及规章制度。
2、在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我矿的地质、测量、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3、根据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审核监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4、组织编制矿井生产所需的各种地质测量资料,编制工作计划,年终总结以及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观察各个工作面的地质状况,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并针对特殊的地质情况制定相关的专项措施。
6、参加矿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周的隐患排查以及参与矿井灾害预防演习的组织、指挥。
7、抓好矿山测量、矿井制图、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管理、储量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参加矿井各期生产 4 计划的编制,保证提供正确的地测资料。
8、合理组织分配人员工作,确保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并监督检查本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做好考核记录工作。
9、分析研究本科室下井人员收集的地质、测量、水文、采煤方面的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0、安排整理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图件和地质成果,抓好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料的上报和归档工作。
11、定期组织召开业务检查、分析会议,提出改进方案和工作计划。
12、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协助总工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13、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14、负责对矿井各掘进工作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15、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技术及安全培训,随时了解职工的工作思想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每个科室人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团结意识,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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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工办(地测)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矿总工程师和地测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4、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勘探,编录和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问题。
5、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资料。
6、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7、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8、负责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督促并检查相关人员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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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协助总工和地测副总积极组织本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10、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水文地质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或管理工作。
2、积极参与完成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帐。
3、积极参与各项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4、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
5、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6、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7、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绘
7 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公司季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工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六、打钻工岗位责任制
1、打钻工负责井下各地点的探水、探构造、底板注浆加固等打钻工作。
2、打钻工必须熟悉钻机的各种性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协助机修工搞好钻机维修,并及时汇报钻机时遇到的地质和钻机的运转情况。
4、打钻工负责钻场附近的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5、开机前应确保机器的各零部件完整、连接件紧固,液压系统、水气系统、电缆等正常,并对行走、转、升降等机构进行就地空转和功能试验,正常后方可操作。
6、钻进过程中司机应集中精力,听从指挥,注意各种声音变化,并经常检查水压、液压、风压和各部位温度变化, 8 发现异常应停机处理,确认无问题时方可工作。
7、要保证钻孔的施工质量,认真填写钻孔施工记录及台账。
8、打钻工必须熟悉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
9、积极参加各种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技术水平。
七、总工办(地测)安全生产责任制
总工办(地测)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地测副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
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
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
3、煤层接近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探 9 测工作。
4、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
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
5、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
6、负责编制各项防治水钻探工程设计,并参与组织落实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
7、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
8、负责定期搜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矿井(小窑)的有关开采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存在的威胁本矿安全的问题,要抓紧协调解决,并报告集团公司。
9、负责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
10、负责组织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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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应用新型水文地质物探、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
12、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
13、审查采掘工作面设计及作业规程时,必须在设计和规程中明确排泄水路线设计完善的防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
14、负责组织落实检查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相关问题和措施。
1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
1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
17、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领导制定处理措施。
八、相关科室、区队岗位责任制
1、机电运输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 11 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结合总工办(地测)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 12 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落实水沟的清理工作。
3、经营管理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4、安全监察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程和设施负责使用、维护。 13 XX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职责划分
一、矿长是水害防治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的防治水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是防治水工作的技术负责人,系统矿长对所管辖区域的防治水工作负责。
总工办(地测)是防治水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备一名主任和一名副主任分管矿井防治水工作。主要业务为:工作面超前物探和底板物探、采掘工作面探放水、物探异常区钻探验证和底板预注浆加固及其他防治水业务工程设计工作。钻探注浆单位具体负责上述矿井防治水工程的实施,
二、总工办(地测)负责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工作计划》,负责并组织实施。
三、机电运输科负责采取措施确保矿井主排水系统及各采区排水系统满足《矿井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于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排水系统联合试运转试验。
四、防治水工程及措施落实责任如下:总工办(地测)对探放水、底板注浆加固等设计的正确性负责并组织实施;生产技术科对掘进(回采)工作面防治水工程的巷道联锁加固、支护、铺底、挡水蓖子、挡水墙、水槽铺设、水沟、沉淀池管理、通讯、人员定位、避灾路线负责(矿有特殊规定 14 的除外);总工办(通风)对防治水工程的通风和瓦斯、CO等有害气体监测负责,并对监控设备管理负责;机电运输科对防治水工作的排水设备(供电、水泵、管路)负责;安全察监科负责防治水措施的监督落实。
第二章
技术管理
五、矿井所有防治水工程由总工办(地测)编制施工设计,施工队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要求完成审批后,钻探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前发放到有关单位。
六、总工办(地测)根据、月份生产接替计划,编制年、月水情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按《采掘工作面瓦斯、顶板、水害防治评价管理办法》进行水害评价。
七、总工办(地测)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及时收集整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逐步完善防治水信息数据库。
八、总工办(地测)负责按要求编制下列五种水文地质图纸:
1、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比例尺
1:2000~1:10000
2、矿井充水性图
比例尺
1:2000~1:5000
3、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比例尺
1:1000~1: 5000 15
4、矿井涌水量与各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5、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比例尺
1:500 同时负责按要求编制下列2种图纸:
1、《采掘工程平面图》
1:2000
2、《井上下对照图》
1:2000
九、工作面回采前或有水害威胁的掘进巷道施工前,必须进行直流电法物探。若认为不需要进行物探或物探后认为不需要进行底板注浆加固时,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请集团公司批准。需要钻探时,必须编制工作面整体钻探设计及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十、总工办(地测)要定期搜集和调查矿井周边300米范围内小煤矿的分布及生产情况,尽可能了解其开采范围、采掘动态、采空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等。
十一、开拓掘进工程原则上不准揭露L7灰以下的强含水层。确需揭露时,必须编制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报请集团公司审批;矿井内各类防(隔)水煤岩柱审批确定后严禁开采。
十二、采掘工程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放水:临近老空、老巷、老窑或相邻小煤矿、含(导)水断层、含水层、打开防隔水煤柱、封闭不良钻孔、接近有积水可能的灌浆区、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或有出水征兆的水害可疑区等9种情况。掘进队施工的巷道不得超出探
16 放水规定的停掘位置。
第三章
钻探、注浆现场管理
十三、钻探及注浆前的准备工作
1、钻场施工:由总工办(地测)负责探放水钻场设计下达给生产技术科,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施工队按设计要求施工钻场。钻场施工完成后由总工办(地测)、总工办(通风)、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钻场验收不合格(包括和钻场配套的沉淀池、水沟)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施工队及时整改,直至达到探放水施工要求;验收合格移交给钻探单位后,钻场前后10米内的文明生产、水沟由钻探单位管理,其余部分仍由原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2、实施钻探及注浆工程时,相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确保按计划开工。钻探时间从施工队做好钻场(在迎头打好篦子、趁平底板)、砌筑水沟(铺设水槽)和排水设备,具备钻探条件,经当班安检员验收签字后开始计算。
3、总工办(地测)必须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对钻孔的方位进行标定。
十四、钻探及注浆要求
1、钻探注浆单位按《钻探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稳好钻准备开钻时,必须经当班安监员同意,方可开工作 17 业。
2、由总工办(地测)根据需要组织施工地点原施工单位、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总工办(通风)、安全监察科等部门按措施进行开工前的验收。验收合格各部门签字认可后方可开工,孔口管下好后由当班安监员对照施工措施进行验收并签字。
3、底板注浆加固的孔口管,必须按《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进行耐压试验。
4、因违反注浆工艺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造成钻孔报废时,不予结算进尺,并重新补孔。
5、钻探、注浆记录要符合《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严格按实际施工情况记录。
十五、钻探及注浆管理
1、总工办(地测)负责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技术指导,对施工工序进行监督管理。
2、根据施工情况,报请总工程师同意后,总工办(地测)可以对设计进行优化调整。
3、每次探放水或底板预注浆加固、地质钻探施工时,钻探注浆队要按设计和施工条件预计施工工期,列出施工时间安排,经总工办(地测)核定后执行。
十六、施工钻孔结束后,钻探注浆单位要及时向总工办(地测)、生产调度汇报,并按《钻探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
18 措施》要求进行验收。
十七、钻探使用的钻机,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十
八、井下注浆管路属注浆专用,由通风抽探队负责管理、维护,其它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拆卸、损坏。
第四章
水仓、沉淀池管理
十九、业务责任划分:
机电运输科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水仓及沉淀池的清挖力量进行组织协调,对主要水仓清挖记录收集整理。
总工办(地测)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规范、合理,满足要求。
生产技术科按照设计要求,负责井下各排水地点水仓、水沟及沉淀池的组织施工工作。负责井下水槽铺设、水沟砌筑及增加盖板等工作的组织实施(水槽、水沟规格按照作业规程或由总工程师签发的业务联系书中的规格执行)。
井下各排水地点的水泵、水仓及排水管路由司泵单位负责维护管理,排水地点水沟由巷道卫生区所在单位负责维护管理。
二
十、清挖要求及现场管理:
1、主排水系统内外环及三环水仓总容积5509m³,必须 19 保证雨季前清挖内外环水仓一次,三环水仓沉淀池要经常检查、清挖。
2、主要排水系统由司泵工负责每天对水仓、吸水井、沉淀池的淤积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当发现淤积严重时,要及时向生产技术科汇报,待生产技术科组织有关部门现场查看,情况属实后,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清挖。
3、主要水仓清挖结束后,由生产技术科、机电运输科、安全监察科、清挖单位、维护单位等共同组成联合小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4、采区水仓、沉淀池淤积高度不能超过2/3,超过规定必须及时组织清挖。
5、各采区泵房水仓入口处必须至少设一用一备两个沉淀池,若不符合要求,重新施工。
6、各采区的涌水必须要流经沿途的沉淀池后进入水仓,每个沉淀池要及时清挖,轮流使用。
7、各采区的涌水必须流入水仓,不能直接进入吸水井。
8、水仓入口处必须加装篦子,及时清理杂物,由水泵维护单位进行管理,每天必须清理一次。
9、各采区下山和各采面两巷沿线的水沟由所在卫生区单位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水流畅通,不乱流,且水沟内没有杂物;水仓上游单位严禁冲刷巷道造成污水下流。扩修巷道时,加强对巷道水沟防护,防止煤矸落入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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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排水系统在泵房出口处排水管路上必须安装放水管路和闸阀,在检修排水管路时放水入吸水井,禁止沿巷道放水。
11、采面临时排水系统由司泵单位负责对水仓、沉淀池、泵窝的淤积情况进行检查,淤煤厚度必须保持在吸水口以下大于0.2米。
12、各处临时水仓必须及时排放和维护排水设施。
13、井下各大巷的水沟要及时清挖,淤积厚度不能超过水沟深度的2/3。
第五章
奖
惩
二十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奖励:
1、水害预报及评价准确,防治水措施得力,避免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的。
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效果或节省费用的。
3、敢于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作斗争,坚持原则,避免水害事故发生的。
4、在水害抢险救灾中,情况判断准确,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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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水压大于3Mpa的回采工作面经过底板预注浆加固后,在回采完毕后底板出水量小于50m3/h的,一次性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奖励10000元。
二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因监督落实不力或施工不负责任,采取措施后仍发生水害责任事故的。
2、违反防治水管理规定,造成水害事故隐患或事故的。 二十
三、由地质防治水科负责,不定期对钻探注浆单位施工人员进行钻探和注浆培训;矿按有关规定三年内至少组织防治水技术人员外出培训或参加学术交流一次,以提高防治水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理论素质。
二十四、其它严格按《煤矿防治水规定》、《郑煤集团公司矿井防治水管理手册》执行。
二十五、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总工办(地测)、机电运输科、生产技术科、安全监察科监督执行。
22 XX煤矿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水害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为矿井防治水提供可靠的依据,及时发现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因素,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达到提前预防治理,避免水害发生,结合我矿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内容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总工办(地测)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事故时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
四.矿井水害预测预报由矿总工办(地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经主管科长及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作为矿井防治水依据。
五、矿井水害预报分为年预报、月预报和临时预报。
六、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23
七、采掘过程中,对水害分析预测表逐月进行补充修订。
八、对水患险情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生产技术科,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九、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采取的措施等,预报内容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
十、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生产技术科要提前1周提交计划变更报告,防治水部门发出水害预报。
十一、对编制的水害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要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十二、总工办(地测)负责对施工单位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
十三、生产技术科负责井下掘进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十四、总工办(通风)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十五、井下区队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和总工办(地测)汇报。
十六、总工办(地测)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24 十
七、《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十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应做好水害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档存工作。
十九、此制度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25 XX煤矿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集团公司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隐患排查及治理
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定期由总工办(地测)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参加针对井上、下水害隐患的排查活动,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
二、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物探、钻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
26 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
三、定期对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组织排查,特别是存在重大水害隐患的掘进巷道及回采工作面,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安排专人负责跟踪监控,督促认真整改,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严禁越界等违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
四、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采掘工作面存在《防治水规定》第九十二条中9种情况的,必须超前探水前进。受底板承压水威胁,必须制定带压开采安全措施,对底板含水层进行改造,若水压大于3MPa时,要对工作面全面进行预注浆加固;水压小于3MPa时,对底板低阻异常区进行注浆加固,保证安全开采。
五、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采空区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或分析查明采空区内水文地质情况,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并上报集团公司批复,严格按集团公司批复的要求,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按《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采空区老空水钻孔必须打中采空区或老巷,并要监控放水全过程,直到对采掘影响不大为止;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
27 然后采取有效地安全措施,水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
六、矿培训部门要定期安排职工进行水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综合素质。制定并不断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使职工掌握逃生的路线,总结演练中存在的问题,吸取经验教训。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发现井下有突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后,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七、总工办(地测)要制订完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矿相关单位、部门按《水害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和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完好,以提高抢险救灾能力和效果,确保抢险救灾时抢险物资和设备能够及时到位并发挥作用。
八、发生透水事故后,要立即启动《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救援工作。
九、安全监察科要认真履行对煤矿水害的日常监管职责,加强对存在水患威胁的掘进头、回采工作面的监督检查力度。
十、机电运输科要加强矿井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运转正常,排水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排水系统故障造成采空区积水无法排出而导致矿井水灾的情况。
十一、机电运输科要每年在洪水季节来临前组织进行一次中央水泵房水泵并联运行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
28 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十二、总工办(地测)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及时编写小井调查报告和小井调查台帐,为矿井水防治提供依据。
十三、在接近已关闭的老窑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进行探放水。情况未查明、老空水未探放前,严禁采掘作业。
十四、掘进巷道接近或贯穿相邻采空区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措施,并按措施要求进行探放水。
十五、采掘工作面过钻孔、小井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十六、生产技术科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参加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防洪设施、各井筒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是否畅通、回采工作面地表搬缝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十
七、总工办(地测)技术人员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十八、定期对各采区水仓进行清挖,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汛期”前必须全部清挖一边,保证有备用水仓。
29 十
九、机电运输科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定期对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供电设备要在雷雨季节前停电检修一次。所有零、配件均应补充齐全,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二
十、总工办(地测)要掌握巷道和工作面的涌水和排水情况,必要时编制临时水害预报发送给有关队组和领导。
二十一、总工办(地测)须搞好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水文地质条件变化时,必须及时下发临时水害预报。
二十二、在工作面回采过程中总工办(地测)要检查防排水系统运行情况,发现有不完善、不合理的现象要及时进行纠正处理。
二十三、总工办(地测)与矿一线单位及时进行沟通协调,共同合作,综合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章
隐患报告
二十四、各业务部门发现水害隐患和违章行为,检查人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或安监科汇报,重大水害隐患由调度室或安监科向集团公司汇报。
二十五、每月下旬由矿组织相关单位及部门对下月掘进巷道及回采工作面进行水害评价,评价内容上报集团公司批复。
二十六、总工办(地测)每星期三编制《XX矿采掘工 30 作面水害动态监控表》,并报集团公司。 31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XX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生产调度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矿井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兼任,负责应急决策。
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生产调度负责。
按照《XX煤矿重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32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
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生产调度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mm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三、具体要求
1、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及时分析和发现气象灾害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调度)要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警报和灾
33 害天气预报。在接到预警信号后,按照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和巡视。
4、加强灾害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学习,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调度室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灾害隐患排查分析;增强职工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助能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
5、有灾害天气时和防范应对期间,各单位要有专人值班,明确灾害天气应急联系人,及时准确地接收和传达灾害预警信息,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6、调度室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考核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定期检查本单位防范应对暴雨天气相关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并把检查情况纳入到安全管理考核中。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第3篇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防治水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8号)、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章防治水条款(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7号)、省煤炭工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晋煤行发【2011】410号)和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加强我市生产矿井水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煤局行字【2011】235号),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各项工作。近期,根据《关于对我市生产矿井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晋市煤局行字【2011】236号)、《关于对全县生产矿井进行防治水专项检查的通知》沁煤发【2011】213号及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发(沁和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沁和发【2011】121号的文件精神要求,我矿组织相关人员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矿井防治水领导机构的建设情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配备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成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地测科和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备了3名地测防治水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和6名专职的探放水队员,3名持证上岗,3名经我矿培训中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及时与上级有资质培训单位取得联系,有防治水方面的培训班时,立即安排培训。实现掘(采)探分离。
为了扎实开展我矿防治水工作,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分管副矿
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井防治水工作领导组。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人员的职责。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总工程师任主任,副总工程师和地测科长任副主任,地测科的技术员、探放水队队长及队员为成员,负责矿井防治水的日常工作。
二、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及防治水知识培训情况 建立健全了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防治水方面的相关制度。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结合《防治水规定》和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条款及其他防治水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对井下所有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矿井防治水工作的各种图纸及相关资料完成情况
根据我矿的实际地质情况和文件精神要求,由集团公司委托山西煤炭地质水文勘查研究院编制《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和《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目前,已经通过了校对,正在定稿阶段,未进行审定和备案。报告内容包含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和矿井综合水位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和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同时依据《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和《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完成了《 2011年防治水计划》。按规定编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等有关防治水图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采空区等容易造成水患的内容。
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结合矿井实际,编制了《探放水设计》和措施,并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会审。定期与相关资质单位联
系,对主水泵进行性能测试,按规定进行了水泵联合排水试验。建立健全了十五种防治水基础台帐和相关的工作记录。
四、矿井防治水工程现场情况
1、对水泵房及水仓进行了定期清理,对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进行了定期检修维护,并做有维护记录。
2、采掘工作面配备符合规定的专用探放水钻机,并认真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十六字方针和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探放水作业,悬挂规定的公示牌板。
3、采掘工作面安装探水钻机前,地测技术人员亲临现场,确定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及钻孔数目。同时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并采取了一定的排水措施。
4、探放水工程结束后,由地测科牵头组织安全科、技术科、探放水队、地测副总工和当班的跟班副矿长等相关人员,进行了验收。确认安全,并履行了安全确认签字移交手续。
5、近期,认真检查落实了防范暴雨洪水所需的物资、设备和资金,与专业的抢险救灾队伍签订了协议。并全面检查了防范暴雨洪水的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开展矿井防治水工作,我矿针对薄弱环节,有重点、有步骤的进行了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我矿的水害防治能力,确保了本矿的安全生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严格执行上级相关部门,有关防治水方面的标准、方针、政策,开展水害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使我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第4篇
二○一二年五月
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大家好,现将我矿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简单汇报:
一、矿井概况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古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原为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于1997年建井,2002年投产,原名为古县古阳镇相力二煤矿,2007年改名为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后矿井核定生产能力90万吨/年。矿井性质有限公司。2009年12月2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2009121220046418,批准开采211号煤层,井田面积12.7443km,保有地质储量2753万吨。
被批准为过渡生产矿井的山西安吉欣源煤业有限公司目前开采3煤层。矿井地质构造简单,近水平煤层,为低硫、低磷、低灰优质主焦煤。采煤方式为走向长壁,采煤方法为高档普采,采用单体液压支柱配合π型顶梁支护顶板,实行正规采煤方法。2011年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绝对涌出量5.44m/min,相对涌出量9.38m/t。
33#2矿井采用主斜副立、专用回风立井混合开拓,主斜井装备DT75-80型强力皮带运输机,电机功率2160KW;副井采用JK-2.0/1.8型单滚筒绞车配合1吨罐笼提升,钢丝绳罐道,电机功率155KW。回风立井装备两台FBCDZ- N017B型主扇,风量2034-4518 m/min,电机功率2110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矿井通风采用中央并列式,机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掘进面采用全负压压入式通风,局部通风机选型为FBD№6/215kw局部对旋通风机,风量210-370 m/min,电机功率2*15kw,全部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
供电方面已实现双回路电源专线供电,一趟接于古阳变电站35KV变电站引出的(868)10KV专线,另一趟梯接于金堆35KV变电站引出的(537)10KV专线。
排水系统:矿井正常涌水量32m/h,最大涌水量35 m/h,中央水泵房安装MD46-507型水泵三台,电机功率90KW,最大排水量46 m/h;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排水管选用直径为102mm的无缝钢管,敷设在副立井井筒内,实现了“三泵双管路”。各工作面配有小潜水泵经敷设的分管把水排至副井底中央水仓。
(二)水文地质情况
1、井田地表水及河流
3
333
3本井田地表水属黄河流域,为汾河水系。区内的地表水属季节性的,平时水流极小,若遇暴雨时节,水流自东向西顺着沟谷汇聚再向南流至古县县城南7km后折向西沿洪安涧河在洪洞城南汇入汾河。
2、井田含水层
井田及周边含水层自上而下有: (1)第四系砂砾层孔隙潜水含水层
主要为全新统Q4和上更新统Q3地层,岩性为松散黄土砾砂沉积物,分布在山涧河谷地带,岩性为灰白、灰黄色砂土、粉土、砂及砂砾,厚10.00m左右,该层透水性好,厚度大时可成丰富的地下浅水层。
(2)上石盒子组底部(K10砂岩)裂隙含水层 砂岩含水层较稳定,多呈透镜体,岩性为黄绿色,浅灰绿色中-细粒厚层状石英长石砂岩,埋藏浅时,风化裂隙及节理发育,局部含小砾。钻进消耗量达5.5m/h,一般钻进消耗量在0.5m/h以下,因此,该层为弱富水性裂隙含水层。
(3)下石盒子组(K
9、K8)砂岩裂隙含水层
砂岩含水层位于1号、2号煤层以上,K8为煤层直接充水含水层,岩性为灰白色、灰绿色、黄绿色厚层状石英长石砂岩,多为钙质胶结,裂隙稍发育,为弱富水性裂隙含水层。
(4)太原组石灰岩(K
4、K
3、K2)岩溶裂隙含水层
33K4石灰岩为7号煤直接充水含水层,厚度3.45m,岩性为深灰色,致密、块状,裂隙较发育。
K3石灰岩为8号煤直接顶板,厚度5.11m,裂隙较发育,随埋深增加裂隙逐渐不发育。
K2石灰岩为太原组的主要含水层,岩性为深灰色,致密、坚硬、性脆石灰岩,一般含有燧石层及透镜体。平均厚10.24m,局部较发育,属弱富水性裂隙含水层。
(5)中奥陶统峰峰组石灰岩岩溶裂隙含水层 奥陶系峰峰组岩溶裂隙含水层是煤系地层下伏的主要含水层,推断井田内奥灰水位在870m左右。
3、主要隔水层
11号煤层至O2含水层之间隔水层,由铝土泥岩、粉砂岩、泥岩、石英砂岩等致密岩层组成一般厚42.73m,其间的石英砂岩、致密、坚硬,裂隙不发育, 具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在无断裂贯通情况下垂直方向上11号煤层以上含水层与O2含水层不发生水力联系。
峰峰组下段泥灰岩石膏层隔水层,泥灰岩石膏层厚度63.76m,深灰色、灰白色,以深灰色块状石膏为主,含不规则纤维状石膏, 局部为角砾状,多与泥灰岩交织在一起,岩芯较完整,为相对隔水层。
2号煤层至K4石灰岩之间隔水层,由致密的粉砂岩、泥岩组成,一般厚34.30m,具有良好的隔水性能,在无断裂及陷落柱贯通情况下,垂直方向使2号煤以上含水层与K2含水层不发生水力联系。
2号煤层以上各砂岩含水层,由于其间存在厚度较大的粉砂岩、泥岩,且各砂岩含水性又不强,因此,垂直方向2号煤以上各砂岩含水层不发生水力联系。
(三)采空区及老窑积水对矿井开采的充水影响 (1)井田内采空区积水
井田内开采2号煤层,充水水源主要为顶板砂岩裂隙水,由于地层总体向东南倾斜,西南部埋藏较浅,并在井田边界外出现2号煤层露头,这样顶板砂岩裂隙水与基岩风化带裂隙水发生水力联系,顶板裂隙水相对较大,随着埋深的增加,顶板裂隙水将减弱,目前矿井涌水量为210-280m/d。随着井田内开采范围扩大,积水会较为严重,因此在开采
2、3号煤层、以及下伏煤层时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周边矿井积水情况
井田北部为山西古县老母坡煤业有限公司,北东部为山西玉和泰煤业有限公司,西南部为山西古县古阳村煤业有限公司,东部为空白资源区。其采空区积水主要是北、西相连边界,因此在开采靠近时一定要加强防范,采取措施,防止
3事故的发生。东北边界矿井多为不直接相连,且埋藏位置低,对本井田影响不大。
二、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
(一)确定了矿井防治水指导思想及工作方法: 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落实“防、堵、疏、排、截”的煤矿防治水综合治理措施,成立防治水领导组,建立专职探放水队伍,建立健全水灾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完善防治水各项工作制度。
(二) “雨季三防”和地测防治水方面:
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领导组,定期对矿区内的涵洞、建筑、井口、泄洪渠等进行全面检查,购回300多条草袋,并把容易出现堵塞的关键地点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定期进行巡查清理,确保地面防洪安全。
井下防治水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编制了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并制定了相应的“探、防、堵、疏、排”等综合防治措施。矿井中央水仓分为主仓和副仓,主仓280m,副仓220m;配备三台排水泵,一主一备一检修,完全满足矿井排水的要求。
矿成立了专门的井下防治水管理机构,完善了防治水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防治水人员,成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33配备两台ZYJ-380/210型液压架柱式回转钻机和两台ZLJ-350矿用坑道钻机,能保证前探91米掘进60米保留30米保安煤柱的要求。为了更加详细的了解井田周边的采空区情况,我矿专门委托山西省第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对井田周边采空区积水情况进行了物探,并编制了新的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三、应急救援方面
矿跟临汾市救护大队签订了煤矿应急救援协议书,并在其协助下成立了矿山辅助救护队,由运输队长解亮任应急救援队长,挑选了9名年龄在25-30岁且有3年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能担任日常临时救护任务。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第5篇
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瓦斯防治专项措施
瓦斯防治是矿井的长期工作任务,是煤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将矿井瓦斯治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预防瓦斯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建立矿井瓦斯防治组织机构
1、成立矿井瓦斯防治领导组: 组长:焦贵生
副组长:总工:李祥昆生产矿长:闫春亮 安全矿长:李忠机电矿长:张长香 矿长助理:张庆生
成员:叶俊文丁小兵孙开同李建明 杨长全
2、领导组下设瓦斯防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有通风科科长丁小兵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我矿瓦斯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3、成立矿井瓦斯防治专业队伍,瓦斯防治专业队伍成员必须经有资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担任,并做到持证上岗。
4、矿井瓦斯防机构专业人员负责矿井瓦斯的监测、检查、预测、预报、治理、防范及落实各项技术措施,整改各种隐患等瓦斯治理工作。
二、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1、瓦斯来源分析:经太原市煤炭工业局(并煤瓦发【2010】283号文件批复,我矿的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工作面瓦斯来源主要为工作面采煤和工作面放炮落煤及巷道掘进时。整体来看,矿井正常生产落煤、巷道掘进时,矿井瓦斯涌出量有所加大,矿井产量是影响瓦斯涌出量的主要因素。
2、矿井瓦斯涌出规律及危险性分析: ①、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采面上隅角的瓦斯浓度较其它地点为高,是容易积聚瓦斯的异常地点,为防治瓦斯的重点。
②、回采工作面放顶放炮期间,工作面采空区顶部的瓦斯容易积存,因此工作面放顶煤期间必须加强通风管理,确保安全。
③、采掘工作面过过断层、煤体裂隙发育等地质构造带时,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浓度会明显增加,必须高度重视。
④、采煤工作面放煤、放炮时采面瓦斯涌出量增加,对安全生产的威胁较大。 ⑤、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还受大气温度、气压等环境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换季时,大气压力急剧下降,瓦斯涌出量会增加,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防治瓦斯重点区域: 回采工作面U型通风,因此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巷道冒高点、密闭区域、掘进机械落煤部、停风、无风区、放炮落煤过程等是发生瓦斯积存的区域。
1回采工作面:采煤上隅角、采空区顶部、回风顺槽巷道。
2掘进工作面:主斜井、回风立井开拓掘进以及二期、三期工程各种行道机掘面、炮掘面。
四、瓦斯防治措施:
我矿属于低瓦斯矿井,根据矿实际情况,针对重点防止区域制定了以下瓦斯防治措施:
1、矿井安装了陕西安瑞特KJ103监控系统并运行正常,发挥了监控系统应有的作用。采取安全监控系统对井下瓦斯实现24小时监测,采煤工作面实现瓦斯、电、故障“三闭锁”,掘进工作面实行“三专两闭锁”,并实现了双风机、双电源,并能自动切换。
2、采掘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设备严格按规定加强管理,传感器必须每7天调校一次,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每周进行一次瓦斯超限断电实验,保证瓦斯断电系统功能完好,传感器的挂设位置必须符合规定。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离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10米。
3、严格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矿井总回风巷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禁止放炮;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待瓦斯浓度恢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可恢复工作。
4、采掘工作面、各主要硐室设专职瓦检员24小时现场盯班,对工作面比较容易积聚瓦斯的上隅角、回风巷进行实施巡回检查、每
两小时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在工作面上隅角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工作面回风顺槽、采区回风巷等重要地点安设瓦斯传感器,实行24小时连续监控。采、掘工作面瓦斯传感器瓦斯浓度达到1%时能够立即发出报警,瓦斯浓度达到1.5%时能够自动切断采、掘工作面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5、认真执行瓦斯排放制度,因停电、停风造成采掘工作面瓦斯积聚时必须进行瓦斯排放,排放前要制定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主管领导或总工批准后方可进行排
放。排放设专人负责现场指挥,把守各主要路口,然后控制风量、分段排放,严禁“一风吹”。
6、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特别是在上隅角附近20米范围内进行打眼、放炮,端头支架迁移,上隅角放顶回收、支护等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先严格检查瓦斯,只有在瓦斯不超过1%时方可进行打眼放炮等工作,否则停止作业。
7、瓦检员要杜绝空班漏检,一旦发生瓦斯超限,立即按规定予以处理,要特别注意检查并处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和巷道冒高点的瓦斯。针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容易积聚瓦斯的特点采取风幛引风法和排瓦斯巷引排瓦斯的治理方案。
8、上隅角出现瓦斯浓度达到2%,体积0.5m3以上的积聚超限现象必须按《规程》138条规定,在附近20米以内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溜子也立即停止运转,瓦检员负责,经处理浓度降到2%以下方可开工。
9、针对采面落煤时瓦斯涌出量明显增大规律,做到“只认瓦
斯不认人”,瓦斯超时,采面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瓦检员要行使好绝对停产权。另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严禁违章装药,违章放炮。
10、瓦斯检查员必须每班认真检查上隅角气体情况,并每班给调度室汇报3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出现瓦斯局部积聚、超限等特殊情况时,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立即责令采面停止一切工作,处理完积聚瓦斯后方可恢复工作。
11、严格执行以风定产,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采面风量稳定可靠。通风科测风人员要按《规程》规定测定井下各地点风量,做好测风报表,对井下供风量不足的地点要及时汇报,通风科根据风量情况能够及时对风量进行调整,防止采掘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涌出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其它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测风,保证矿井配风量稳定、可靠。
12、掘进工作面采用222kW或211kW大功率对旋局部通风机和配套的Φ800mm的大截面风筒,做到风筒末段至工作面距离不超过5米,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管理好局部通风,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稳定可靠,有效地稀释瓦斯。强化局部通风管理,严格按计划配风,局部通风机严格按规定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安装使用,杜绝局扇循环风和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掘进工作面局扇必须设专人管理,以确保正常运转,严禁无计划停风,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扇或断开风筒,严禁损坏局部通风设施。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要求接设风筒,做到接头严密不漏风,无破口,吊挂平直,逢环必挂等。
13、交接班或临时停工时,不得停风,因检修或其它原因有计 划停风时必须按局扇停风措施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 瓦检员到位,检查工作面、风机及启动装置附近 10 米范围内瓦斯浓 度,当检查结果符合规程规定,方可开动局扇进行通风,否则必须制 定排除瓦斯措施进行处理。
14、每月制定瓦斯检查计划及巡回检查路线图表,对采煤工作 面严格执行 24 小时跟班检查及定时汇报,掘进工作面和其它瓦斯检 测地点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定时汇报制度。
15、 专职的瓦检员及防灭火检查员每周对井下所有防火墙密闭 和挡风墙进行一次瓦斯检查。
16、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地点 均要严格配风,消除不合理的“三风” (串联通风、• 扩散通风、老 塘通风) ,合理分配风量,各采掘地点及硐室的供风量符合规程要求。
17、采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 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1.5%, 或是一氧化碳浓度超过 0.0024%时,严格按照《规程》第 136 条规定 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必须停止工作面作业,撤除人员,采取措施,进 行处理。
18、 强化电气设备管理,特别是采面及上隅角附近所用的煤 电钻及电缆必须保证完好,杜绝电气失爆。采煤队安排电工负责定期 检查并做好记录。井下检修电气设备,必须先检查瓦斯浓度,严禁操 作人员带电作业, 坚持执行停送电制度, 必须设专人看守变压器开关, 检修不好禁止送电。
19、要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及各生产环节必须 实现湿式作业, 采取综合防尘措施, 消除煤尘堆积和飞扬。 凡有瓦斯、 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 20、跟班领导、放炮员、安检员、安全员、班组长、
流动电钳 工、 技术员, 下井必须佩带便携仪式瓦斯报警仪, 对井下采掘工作面、 有瓦斯涌出的地点可随时检查瓦斯浓度。
五、安全出口及避灾路线
1、安全出口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检 修和维护,在井下巷道交岔口处,必须设置明显的路标,标明所在地 点,指出安全出口方向。
2、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熟知井下个作业地点避灾路线; 发生瓦斯、 火灾、煤尘事故时要迎着新鲜风流逃离;发生水灾事故时,要立即从 地势高的巷道跑向安全出口。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 古交鑫峰煤业有限公司通风科 2013 年 3 月 6 日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第6篇
综合防治水措施
技术科 二〇一三年元月
综合防治水措施
一、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1、二1煤层底板岩溶裂隙水包括太原组上段L7-8石灰岩岩溶裂隙承压水、太原组下段L1-4石灰岩岩溶裂隙承压水和寒武~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承压水。其中太原组上段L7-8石灰岩岩溶裂隙承压水是二1煤层底板直接充水水源,富水性、导水性较强,但分布不均。其特点是水头压力大,水量丰富,来势凶猛,不易疏干,一旦突水往往造成淹井事故,是矿井水疏排的重点对象。其它岩溶裂隙承压水如太原组下段L1-4石灰岩岩溶裂隙承压水和寒武~奥陶系灰岩岩溶裂隙承压水为二1煤层底板间接充水水源,虽距其较远,但有可能通过导水断层而对二1煤矿床充水,具有较大的威胁,应给予足够的重视。矿井正常涌水量为90m3/h,最大涌水量为120 m3/h,矿井在井底底车场各建一套排水系统。建有内、外环水仓,水仓有效容量4000m3;副井井底泵房安装3台MD500-5710型排水泵,一用一备一检修;沿主副井各敷设两趟φ32512排水管路,正常情况下,一趟工作,一趟备用。
2、老窑采空区水
据以往老窑调查资料,在开采煤层的浅部露头地段,有历史上遗留的老窑和生产矿井的采空区老塘,其采掘范围、停采时间、停采原因等情况不详,推测其废弃井巷内已积存一定量老空水,对本矿生产安全具有潜在的威胁,故当采掘工程向浅部推进时,应打超前探放水钻,并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以避免发生老窑老空水突水淹井事故。
3、断裂构造对矿床充水的影响
矿区地层为一走向近北东的单斜构造,矿区内的主要断层有祖师庙断层(F14)、马鸣寺断层(F15)、张家门断层(F20)、小沟断层(F10)和滑动构造(F1)[滑动构造对矿床充水的影响已在“①.二1 2
煤层顶板破碎带裂隙承压水”一节中详述,此处不再叙述]。由于断裂破坏了地层的连续性,使煤层上下各含水层间产生了一定的水力联系,故断裂构造是地下水的赋集空间和矿床充水的主要通道,故生产中当井巷工程接近或通过断层时,应打超前探放水钻,并留设足够的防水保安煤柱,以防遇断裂突水淹井。
该采区地质构造相对简单,根据地质资料显示,该区域没有大的断裂构造,根据掘进时的资料显示,该区域内局部会出现一些小的褶曲,且煤层厚度变化较大,会对回采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一般制度
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防治水领导小组和专职探放水队伍,全面领导防治水工作,领导成员组成有:
组 长:费全有
副组长:张少飞 秦志强 李新平 赵振松 陈 胤
成 员:张九岳 张运敏 田红旗 刘郑伟 马 培
裴万中 穆天德 景志强 刘水乾 景智伟
高华锋 张铁栓 景晓波 景向阳 张亚楠 专职探放水队伍有: 队 长:景晓波
成 员:赵浩然 时 伟 刘卫民 赵国强 李学智
刘 娃 刘战辉 张云焯 董晓鹏 刘志飞
吴治国 董彦辉 冉平得 刘战强 陈建民 职责:
1、矿长费全有是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生产矿长张少飞负责人员协调,总工程师秦志强负责防治水方面技术工作,安全矿长李新平负责队伍组织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2、各采掘队必须抽出不少3名技术员、责任心强工龄不少于5年以上,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配合矿上专职探水队承担探放水工作,探放水人中必须经安全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能进行探放水工作。
3、在矿委的领导下,技术、生产、供应、管理等部门必须编制并积极修改和完善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防治水计划,并将之做为一项议程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报公司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
4、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堵、截、排”综合防治水措施,建立建全措施、图纸、台帐、记录,坚持记录报表,领导审阅,批示制度。
5、每年汛期前,有矿安全科负责对全矿井上下防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地面出现板缝、塌陷坑及其它涌水通道堵塞等,危急矿井上下安全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井上必须搞好水灾的预测预报,同时,矿井必须组织抗洪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汛物资,汛期必须专人负责做好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工作,并将天气预报情况以板报形式写在调度室及人员出、入井口显著位置,制订水灾发生应急预案。
6、矿井配备有
ZD-750钻机2台,功率18.5KW;ZD-150钻机1台,功率15.5KW;ZDY200SMK-4液压钻机1台,并定期检修,确保能正常使用,钻杆总长度不少于60米。
三、地面防治水制度
1、要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和完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域内外的地表水体有可能溃入井下时,矿安全科必须事先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严格执行《规程》2
56、2
57、258条之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⑴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水煤柱。
⑵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或架排水桥;如果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可建排洪站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⑶矿井受河流、山洪和滑坡威胁时,必须采取修筑堤坝、泄洪渠和防止滑坡的措施。
⑷我矿副井井底泵房安装3台MD500-5710型排水泵,沿主副井各敷设两趟φ32512排水管路,矿井水有井下直接排入大冶水厂。
⑸以漏水的沟渠和河汀,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⑹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⑺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地段。
⑻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
四、井下防治水制度
1、井田内探明导水断层要留不小于30米的防水煤柱,防水煤柱必须在技术资料和图纸上标注,严禁在防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
2、编写采区、采面设计时,先做好区域内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采用适当手段探明构造(如断层、褶曲、陷落、溶洞等),发现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
3、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发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底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变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人员。
4、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五、 井下排水
1、矿井正常涌水量90m/h,最大涌水量120m/h。
33 5
井底水仓容量:水仓总容量4000m水仓进口处都设置篦子。水仓的总容量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3、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道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就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
4、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出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
⑵水管:必须工作和备用的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茧自缚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出量。
⑶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
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能力的强排水泵房。
5、雨季前,矿机电部门必须对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进行全面检修。平时要经常检查维护,对工作水泵、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我矿出水绝大多数来自顶板裂隙断层,水质比较清亮但是雨季来临前,必须将所有水仓清挖一次,沉淀池、水沟中淤煤、淤泥、杂物必须清理干净。
3六、探放水措施
1、本矿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先探后掘(采),不探不掘(采)”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作业规程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中必须编制专顶探放水措施。
探放水工作必须有设计和预防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设计各个参数在安全措施中规定和注明。
2、所有采掘工作建立探放水报表审批制度,现场工作人员对探放水有关数据认真观察测量、填报要实事求是,不得瞒、慌报,实行探放水效果验收制度。
3、矿井必须作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7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4、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⑴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 ⑵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⑶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⑷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⑸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⑹接近有水的灌浆区时。 ⑺接近其他可能出水地区时。
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前进。
5、煤系底部有强承压含水层并有突水危险的工作面,在开采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明确安全措施。
6、安装钻机探水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加强钻场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⑵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⑶在打钻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⑷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7、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8、钻孔内水压过大时,应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9、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区高于探放水点的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
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工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本《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11、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12、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
13、加强顶板探放水工作。按探放水的设计要求设计顶板探水线。
14、排水过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气体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使用探放水钻型号:ZD-750钻机2台,功率18.5KW;ZD-150钻机1台,功率15.5KW;ZDY200SMK-4液压钻机1台,YCS40瞬电变磁仪1台。
15、《本工作面探放水措施》监督执行措施
⑴《本工作面探放水措施》是根据本工作面实际情况而制定的重要的安全技术文件,工作面探放水工作必须按本措施条文执行。
⑵矿各级生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本措施规定对工作面探放水工作认真布置,并将此编入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层层监督措施落实情况。
⑶安全检查人员必须认真监督施工区队执行情况,对那些有章不依,有文不行的人、单位,必须给予经济或其它形式处罚和处理,对于监督不严、措施不力的安全检查人员也要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⑷工作面探放水时,监督人员必须对施工情况做好记录,制定报表,报请主管领导批阅。
⑸矿长、总工审阅报表后,根据现场变化及时召集有关人员制定补救措施。
16、本工作面探放水贯彻措施
⑴本工作面探放水措施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贯彻计划,并要求贯彻工作落实到位。
⑵探放水措施的文稿必须分发到矿科、队级相关人员,在24小时内传达,贯彻到基层工作人员。
⑶贯彻工作必须由矿上技术人员担任,要图文并茂对听课人员讲解清楚;听课人员必须认真听讲,仔细领会,如有疑问、疑难积极请教。
⑷贯彻工作必须制定专门表格,并注明时间、地点、贯彻人,听课人员必须签字。
⑸听课人员经培训后必须进行本措施相关内容考试,考试按正规考试进行,不得弄虚作假、代考等作弊现象;考试成绩要有记录、存档。
⑹对培训考试不合格人员中,要停工学习,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17、探放记录报表填写制度
⑴每班探放水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探放水记录和报表。 ⑵对当班的探放水人员和当班探放水负责人要填写清楚。 ⑶对当班的探水眼个数、深度、角度要认真做好记录。 ⑷对探放水中出现的情况,要详细做好记录。
⑸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包括工具、设备、探放水眼有探放水的各种数据的各种情况)
⑺以上填写记录,如有弄虚作假要给予处罚,如发生严重后果,填写者负责法律责任。
18、探放水效果检验
⑴探放水前,矿生产技术部门要根据现场收搜的地质资料制定探放水方案专项措施和预防灾害措施,并报矿探放水领导小组,矿主管领导要将此事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对探放水所需人、材、物必须及时落实,制度得力到位。
⑵施工前安全技术人员、班组长、瓦检工三人必须一同对施工地点巷道支护、通道、涌水和瓦斯等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安全条件允许,方准对工作面进行探水。
⑶探放水时,安全技术员必须严负其责,作好记录,指挥和监督工作, 10
一旦情况异常变化,按所规定避灾路线及时组织工人撤离现场。
⑷施工结束,必须对探放水工作效果检验,如有疑惑,不得终止工作,再次组织探放水工作。
⑸探放水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上班工作人员把现场情况,存在问题交待清楚后,方准离岗,否则一切后果由此担负,并追其责任。
⑹不尽事宜,参照《规程》规定执行。
七、水灾避灾路线
下付巷 工作面 上付巷
总回风巷 风井
八、地面防治水计划
1、必须建立健全地面防治水领导小组及防汛突击队,经常进行地面防治水事故演习,以确保矿井安全渡汛。
2、在矿区垂直来的方向修筑排水沟、拦截山洪或浅部地下水、排洪沟大致沿地形等高山布置,并保持行当坡度,将水排至影响范围之外。
3、对于矿区、地面,由于采空区等采煤塌陷引起的塌陷坑、裂隙等可能成为矿井导水的通道,用粘土、水泥混凝土将其填充,对于较大的塌陷坑和裂缝,下部填充碎石,上部覆盖粘土夯实并稍高出地表,以防渗入。
4、经常检查沉淀池及工业文场下水道和排水涵洞,避免排出地面的矿井水再渗入井下。
5、每次降大雨前和降大雨后,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缝、老窑陷落现象,发现漏水情况,必须及时处理。
6、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裂隙,对范围太大无法及时充填的低洼地带,应用水泵排水,防止积水渗入井下。
7、严禁将矸石、垃圾等杂物堆入在山洪、河流等可能冲刷到的地段。
2013矿井涌水量分布情况
12091下付巷涌水量在20m³/h 12081下付巷涌水量在3m³/h 11
主井井筒涌水量在4m³/h 副井井筒涌水量在.6m³/h 皮带上山涌水量在15m³/h 轨道上山涌水量在5m³/h 专回上山涌水量在15m³/h 12071上付巷涌水量在8m³/h 12071下付巷涌水量在12 m³/h 井下探放水技术措施要求
1、井下探放水原则:
(1)在受水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电测。后封堵,注浆加固”的原则。
(2)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水害威胁或接近积水掘进,在掘进前必须分析水文地质条件,打好超前探水钻孔,防止突然出水造成事故。
(3)探放水钻孔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258条及有关规定的施工要求和程序进行。
(4)探放水工作由矿工程师秦志强主抓,负责技术设计及监督,由田红旗同志负责具体探放水实施工作。
(5)对小窑、老空充水地段、充水旧巷、导水断层,未封好的钻孔等必须制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凡开拓掘进巷道到警戒线时必须先探后进。
(6)本矿在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
2、放水类型及其范围的确定: (1)探放老空水
在采掘工程平面上标明积水区及其最低点的具体位置和积水外缘标高。并外推60m作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在工作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超前探水,并在距实际积水区边界20m处停止掘进,进行打钻放水。 12
在确认积水已被基本放完,放净后才允许继续进。
(2)探断层水:
井巷通过导水或可能导水断层前必须超探水,探水线至水线至断层交面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50m。
(3)防止封孔不良的钻孔水,对封孔不良的钻孔,在采掘工作面相遇前20m时应采取超前探水。
3、掘进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探水前进: ⑴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煤矿时。 ⑵接近水文地址条件复杂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⑶打开隔离煤柱放水时。 ⑷接近没封闭好钻孔时。 ⑸强岩溶带附近开采时。
4、放水钻孔布置原则:
⑴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在巷道前方和竖直面内呈扇形,钻孔位置以满足平面距3.0m为准,厚煤层各钻孔终孔的垂距不得超过1.5m。
⑵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小于2个,探水钻孔终孔直径一般不得大于58mm。
⑶止水套管的长度和规格要求见《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⑷探钻探出水后,严禁一次性拨出探水钻杆。
5、放水工程设计的编制内容及审批制度: (1)设计说明书内容:
A、放水地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和水压,并打放水钻孔。 B、放水地区的地质及水文地质情况。
C、放水巷道的钻孔布置,巷道断面规格、支护形式,坡度和施工工序。 D、说明放水钻孔布置原则、个数、方向、倾角和孔径。
E、提出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
F、后附必备图纸,包括放水工程平面图,相应的地质或水文地质平剖面图。
6、审批制度:
本矿探水设计或措施,由地测组提出与编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必要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防治水管理
1、慧祥煤矿为有效加强防治水管理,规定从吨煤成本中以吨煤提取0.4元作为防治水专用资金。
2、防治水资金由矿专款专用。
3、矿井防治水工程结束后,要及时写出工程总结报告,对工程效果进行评价。
郑州市慧祥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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