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资料范文
计划生育资料范文第1篇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行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是当今世界各国刑罚制度发展的趋势。
二、矫正对象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下列五种人员适用社区矫正:
(一)被判处管制的;
(二)被宣告缓刑的;
(三)被裁定假释的;
(四)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五)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三、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一)依法规范原则。社区矫正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1
要求操作。
(二)开拓创新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吸收并借鉴外地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和有效办法。
(三)密切协作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四)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开展。
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有哪些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刑事政策,积极探索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刑罚执行制度。
(二)是有利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持续稳定。
(三)是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降低行刑成本,增强刑罚效能。
(四)是符合世界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体现社会的文
明进步。
五、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二)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等方面内容。
(三)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四)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六、社区矫正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讨论决定涉及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
(二)审议批准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三)根据社区矫正工作进程,协调政法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
(四)定期、不定期听取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分析形势,总结经验,指导全局;
(五)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
(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理论研究,不断探索、研究、总结、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七、什么是矫正对象的接收?
是指社区矫正组织根据有权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在特定时间内与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交接有关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履行相关法律手续,将矫正对象纳入矫正活动的过程。
八、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条件是什么?
社区矫正志愿者是指工作(居住)在社区内、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离退休干部、教师、高校优秀学生、矫正对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及其他有志于社区矫正事业的人员等。
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品德端正;
(二)热心社区矫正工作;
(三)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
九、“两高”“两部”对社区矫正对象公益劳动有哪些具体规定?
乡镇司法所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参加社区公益劳动。社区公益劳动项目由乡镇司法所按符合公共利益、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便于监督检查的原则设置。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时间每月不少于12小时
十、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一)被判处管制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未经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6、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二)被宣告缓刑或者被裁定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定期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
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假释社区服刑人员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4)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5)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6)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7)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8)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9)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
2、在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
3、确因治疗、护理的特殊要求,需要转院或者离开居住区域的,应当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4、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应当向司法所报告,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5、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四)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社区矫正有关规定,服从监督管理;
2、不得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不得组织或者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结社活动;
4、不得出版、制作、发行书籍、音像制品;
5、不得接受采访、发表演说;
6、不得在境内外发表有损国家荣誉、利益或者其他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言论;
7、不得担任国家机关职务;
8、不得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的领导职务;
9、遵守其他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 十
一、社区矫正的解除有哪些规定?
(一)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矫正对象,考验期间没有违反法律及相关规定的,在考验期满30日前,本人作出书面总结,期满10日前,由乡镇司法所出具书面鉴定材料,报县司法局审核批准,在矫正期满日通知本人,并通报原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同时以一定形式公开宣布解除社区矫正。
(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期满1个月前,由乡镇司法所出具书面鉴定材料,经县司法局审核后报送原审批、决定机关。 原审批决定机关应及时做出
准允继续监外执行或收监执行的决定,并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达县社区矫正办公室。
(三)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死亡的,由县司法局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原判人民法院或原关押监狱、看守所,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矫正对象死亡,社区矫正自动解除。
(四)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终止监外执行而收监执行、撤销假释、撤销缓刑,因重新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依法惩处的,自收监或羁押之日起,社区矫正自动解除。 十
二、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有哪些规定?
矫正对象每周以电话、每月以书面形式向乡镇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思想、活动等情况。
矫正对象迁居或离开所居住区域的,应当由县司法局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履行审批和材料转递等工作。
保外就医罪犯应当在指定医院就医,如转院或进行治疗以外的社会活动须经过批准。
十三、对矫正对象的考核奖惩有哪些规定?
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表现较好的,可以根据有关考核规定予以表扬,表现突出的可以评为社区矫正积极分子。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按法定程序提请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呈报减刑。
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督管理规定,应当给予治安处罚或撤销缓刑、假释,收监执行的,由县司法局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意见,转递相关材料,并由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办理。
矫正对象在执行矫正期间,重新犯罪或被发现有漏罪的,依法按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
四、矫正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管制、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的,其矫正期限为所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实际期限;被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其矫正期为缓刑考验期或者假释考验期;暂予监外执行的,其矫正期为在监外实际执行的期限。 十
五、开展社区矫正试点的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利于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刑罚制度,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有利于对不需要、不适合监禁或者继续监禁的罪犯实施社会化的矫正,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合理配置行刑资源,使监禁矫正与社区矫正行刑方式相辅相成,增强刑罚效果,降低行刑成本;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做大做强省会中心城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六、韩城市社区矫正工作“五个一”制度。
日记载:社区服刑人员每一日记载其行动方位和情况;
周报到:每一周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司法所报道,接受
司法所的询问和情况了解;
月学习:每一月应参加矫正办公室组织的学习、教育活动;
月劳动:有劳动能力的每月必须参加有矫正办公室组织的公益劳动;
季汇报:每季必须向矫正办公室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一份。
十七、韩城市社区矫正工作目标和基本要求
工作目标:两个避免一个转化。即:避免脱管漏管、避免重新犯罪;通过矫正使矫正对象转化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基本要求:稳妥推进,开拓创新,确保成效。 十
八、韩城市社区矫正工作“八个一”管控方法
计划生育资料范文第2篇
备注:妊娠诊断证明需注明妊娠起始日期和预产期
二、我方开具头胎证明(携带双方结婚证、身份证)
三、医保证、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四、携带上述材料去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准生证(若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在怀孕10周内,到定点联网医院做妊娠登记:
1)、医保证、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A4纸)
2)、生育定点医院开具的妊娠诊断证明和妊娠试验化验单(加盖定点医院计划生育专用章,诊断证明章)
3)、区、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A4纸)
若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入院第一天需办理住院登记,所需携带材料如下:
1)、住院证
2)、医保证、医保卡或者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A4纸)
3)、生育服务证原件、复印件(A4纸)
4)、妊娠登记表(社保中心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
6)、他人代办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备注:如无法办理住院登记,需在住院第二天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中心办理住院
登记手续
七、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医保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门诊专用收据蓝联(加盖财务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3)、费用清单(生育保险专用章)
4)、诊断证明(加盖定点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5)、身份证复印件
6)、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7)、出生证复印件
8)、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9)、出院记录(加盖病案复印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10)、剖腹产的提供剖宫产手术记录(加盖生育章、病案章)
尚未和医院结算生育住院费用或者在异地生育的,需要另外提供以下材料
11)、住院登记表(社保中心办理)
12)、医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部门专用章、生育保险专用章)
13)、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讫章、生育专用章)和住院费用清单(加盖生育专用章)
八、计划生育流产、引产的需要办理妊娠登记方可报销
顺产报销最高限额3000元
计划生育资料范文第3篇
根据《信访条例》第17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二、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注意什么?
根据《信访条例》第16条、18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且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不超过5人的代表。
三、信访人可以对哪些组织和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
根据《信访条例》第14条的规定,信访人可以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
1.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委派的人员 ;
5.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四、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被禁止的行为有哪些?
根据《信访条例》第20条的有关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1. 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2. 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3. 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4.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5.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6.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五、非正常上访的行为有哪些?
信访人不到指定的场所和按规定的逐级信访程序到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机关或组织提出诉求,而是采取蓄意的、过激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的方式,以集访、闹访、缠访、越级形态出现的影响党政机关办公秩序,损害社会治安秩序,恶化地区建设发展环境,妨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等行为均属非正常上访。
六、非正常上访的法律责任
集体上访扰乱社会秩序的,对于组织者、策划者和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反映问题有道理,但采取非正常上访行为的,先处理违法问题,再解决其反映的问题,坚决消除信访中的不和谐因素,旗帜鲜明地维护信访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知识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刑法》[1]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计划生育资料范文第4篇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于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审议通过,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
2、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3、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7章47条。()
5、国务院总理朱容基2001年6月13日签发309号国务院令,颁布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于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共6章42条。()
6、流入育龄妇女到现居住地后,应接受计划生育方面的管理与服务,如签定合同、查验证明、查环、查孕、查病等等。()
7、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部门应当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8、计划生育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是今后一个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
9、流动人口的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查验流入的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证明、建立流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帐册、安排避孕节育检查,出具查验证明。()
计划生育资料范文第5篇
一、培训时间
2012年8月6日(星期五)上午8:30至下午18:00
二、培训地点
创业社区小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社区计生专干及专干助理
四、培训内容
1、新的国务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新的《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计划生育相关业务知识。
五、注意事项
1、各专干及助理必须高度重视此次培训会,务必准时参会,不得请假。
2、培训期间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早退。
计划生育资料范文第6篇
1、生产提前期:是指毛坯、零件或部件在各个工艺阶段出产的日期比产品出产的日期应提
前的时间长度、天数。
2、看管期:看管期是一段时间跨度,每道工序在该时间内生产相同数量的制品。
3、纵向集成度:从零件的原材料供应开始到产品发送到用户手中为止,构成生产和配送链,
在此产品和配送链中,企业享有自主权的所有环节构成产品的纵向集成度。纵向集成度表示
企业凭自己的生产能力承担的生产环节在生产和配送链中所占比重。
4、节拍:流水线上出产两个相邻制品的时间间隔。
5、制造战略:企业在其经营战略的总体规划下,决定选择什么样的生产系统,确定什么样
的管理方式来达到企业的整体经营目标、对生产系统的整体谋划。
6、生产柔性:指生产系统对用户需求变化的响应速度,是对生产系统适应市场变化能力的
一种度量。
7、面向顾客的产品设计:指在产品设计阶段就要考虑产品对顾客需求的满意程度,按照顾
客的需求赋予产品应当具备的功能以及按照偏向顾客的喜好设计产品的外形和特性等。
二、简答题
1、看管期:看管期是一段时间跨度,每道工序在该时间内生产相同数量的制品。其目的是
为了使间断流水线有节奏地工作,平衡流水线上各工序的生产率。看管周期长,则在制品占
用量就多;反之,在制品占用量少。一般取一个班,二分之一个班或四分之一个班的时间为
看管期。
2、MRP基本原理:MRP是依照最终产品的主生产计划,根据物料清单、现有库存量和预计库
存量,计算需要哪些物料、在什么时候、需要多少的一系列方法。出发点是根据对成品的需
求,计算出对构成成品的原材料、零部件的相关需求,进而排出零部件的生产进度及采购日
程。它将最终产品的计划转为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订购计划。
3、生产过程组织类型及其特点
1 按对象原则形成的生产过程组织(产品导向型)。又可细分为 加工-装配型生产和流程
型生产。特点:需要较高的初始投资,安装较昂贵的材料搬运设备,适应性差,但对劳动技
能要求不高,培训和指导工作量不大,计划和控制生产比较方便。
2 按工艺原则形成的生产过程组织(工艺导向性)。特点:适应生产各种类型产品的能力,
一般采用通用加工设备和材料搬运设备,初始投资小,但需要较熟练的劳动技能,培训和指
导操作的要求高,生产计划和控制也比较复杂。
3 模块式生产(重复型)。特点:批量变更所引起的调整费用大减,降低在制品数量,提
高劳动生产率,但为了减小零件在模块之间的传送,生产模块内会出现重复的设备。
4 、生产系统定位及其策略:生产系统定位是指产品设计类型、生产过程类型和产成品库
存类型的组合选择,包括选定客户产品或标准产品,按产品导向或过程导向组织生产,按存
货生产或订单生产等。
策略 产品设计类型 生产组织类型 库存类型 生产流程类型
1 客户产品 工艺原则 订单生产 单件、小批生产
2 标准产品 对象原则 存货生产 大量大批生产
5、 自制或购买决策:
(1) 企业某零部件的需求批量大,规格比较单一,且自制的成本避外购成本还低,可
以采用自制;相反,企业某种资源的需求量小,品种规格又多,自制往往没有规模效益,自
制成本较高,那麽就采用外购策略。
(2) 企业技术力量强,生产零部件的质量水平高,而企业又必须使用高质量的产品,则企业往往通过自制;相反,企业技术力量一般,外界提供的资源质量又比较好,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则企业可以采用外购战略
(3) 企业对品种规格要求独特,交货期紧急,质量要求很特别,或者因运输条件、食品保质等原因,外界无法满足企业要求的,可以采用自制的策略,相反,可以通过外购来满足企业的需要。
(4) 对供应商的控制或者协作关系也会影响自制或者外购。对供应商容易控制,双方协作关系比较好,可以外购零部件;相反,经常受人控制,对别人的依赖性太强,则尽可能的自制零部件。
(5) 保密因素。如果企业零部件有某种特殊的技术要求,如将该零部件交由其他企业生产,则很容易为竞争对手所熟悉,这样对企业不利。这时,企业可以选择自制策略。
6、生产控制:按照生产计划的要求,组织生产作业计划的实施,在实施中及时了解计划于实际之间的偏差,分析其原因,通过生产进度调整,劳动力的合理调配,生产能力的合理利用,准确控制物料供应等措施,以达到如期完成计划所规定的各项生产任务。
控制方式:事后控制;事中控制;事前控制
两个特性:层次性与集成性
控制方法:跟踪式控制;逆向式控制;持续性改善式控制
四个步骤:制定控制标准;检测比较;控制决策;实施控制措施
7、拉动式与推动式生产计划于控制的比较
答:1 在计划机制上,推动式生产与运作系统计划是基于预测的,作用于生产控制系统的各个环节;而拉动式生产系统的计划是基于订单的,仅作用于生产系统的最终环节。2 在两种系统运行的触发机制方面,推动式系统是通过MRP的基于计算机的进度安排系统触发系统的生产与运送,而拉动式系统则依靠JIT的可视或可听信号触发生产和运送。3 在两种系统的运行机制方面,推动式系统是需求预测驱动的,计划主导型生产与运作,而拉动式系统是订单驱动,后工序主导生产与运作。
4 在两种系统的库存方式方面,推动式系统的库存表现在原材料仓库、产成品仓库等;拉动式系统的库存表现在:将仓库搬到生产线上,使库存显现化;不断减少在制品库存,使仓库消失在生产线上。
计划生育资料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