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概念范文
精准扶贫概念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加强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粤发〔2016〕13号)、《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16〕166号)和《汕尾市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汕财农〔2016〕90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以下简称扶贫开发资金),是指各级筹集用于直接促进扶贫开发帮扶对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教育和医疗保障的扶贫开发资金:一是省财政安排下达的扶贫开发资金;二是对口帮扶市(含县、市、区,下同)安排拨付给对口帮扶地区的扶贫开发资金;三是贫困人口属地市(含县、市、区,下同)财政筹集安排的扶贫开发资金;四是按规定整合用于扶贫开发的其他资金等。其中教育、基本医疗保障等方面的资金分配、拨付和管理按现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 扶贫开发资金按以下原则加强筹集和使用管理:
(一)多方筹集。省、对口帮扶市、汕尾市按规定应承担的扶贫开发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在各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充分
发挥帮扶单位、对口工作队的积极性,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投入,更好地完成扶贫脱贫任务。
(二)压实责任。市人民政府是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省、市(含对口帮扶市)扶贫开发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配下达,由我市按经批准新时期精准扶贫规划统筹安排使用,并保证使用绩效。
(三)精准使用,严格监管。除教育和医疗保障外,扶贫开发资金必须专项用于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收相关项目,确保项目精准、资金精准、措施精准。建立健全从资金使用到监督考核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扶贫开发资金安全、规范、有效。
(四)强化考核,严格问责。以绩效为导向,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和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情况纳入各镇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范围。建立最严格的扶贫开发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
二、职责分工
第四条 建立健全全省统筹、市县负总责、镇村具体执行的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多层次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 市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负责制定总体方案、工作目标、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其中,市财政部门负责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制定
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市扶贫部门负责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绩效考核、信息公开等工作。市审计部门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和使用进行审计监督。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对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承担主体责任,书记、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等工作;组织协调市扶贫、财政等部门,审核编制并组织实施本市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规划及其项目使用计划;统筹落实本市扶贫开发资金,并按规定及时分配下达到镇村。审核确定镇村扶贫开发计划,指导督促镇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 贫困人口所属镇村按规定具体使用和管理上级下拨的扶贫开发资金,具体组织申报和实施扶贫开发项目,承担主体责任,镇党委书记、镇长,村支部(总支)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第八条 驻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全程参与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和监管。
三、使用与管理
第九条 资金分配。扶贫开发资金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分
- 34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由贫困人口所在镇村选取和申报。扶贫开发项目的选择要结合镇村实际,在充分征求贫困人口意愿的基础上,按分类指导、精准帮扶、一村一策、一户一法等要求研究确定。扶贫开发项目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由贫困人口所在镇村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其中,散居贫困人口扶贫开发项目由镇负责具体实施,相对贫困村扶贫开发项目由村负责具体实施。其中,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贫困村自建自管。
第十三条 项目申报。根据市财政、扶贫部门下达的资金分配方案和镇村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各镇组织做好扶贫项目申报工作。
(一)贫困村扶贫项目由扶贫工作队和村委按相关规定,通过联席会议确定扶贫项目,逐级上报审核。
(二)分散贫困人口部分的扶贫开发资金由镇政府和驻镇帮扶工作组按相关规定,通过联席会议确定扶贫项目,逐级上报审核。
第十四条 项目审批。市扶贫、财政部门对镇村上报的扶贫项目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中涉及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的,按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程序规定执行。扶贫开发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根据项目所属级次,分别由镇村有关单位负责使用和管护。
第十六条 扶贫开发资金用款单位按要求向项目资金主管部门报送资金的绩效目标及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投资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进度、资金申请总额、资金管理措施、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益等。
四、项目实施和验收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项目以所在镇村为实施单位,引导和带动当地政府、帮扶单位、社会各界加大投入,调动当地群众投工、投劳的积极性,共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八条 项目验收。扶贫项目完成后,由镇组织全面验收,市抽查验收。
(一)相对贫困村扶贫项目由村委、扶贫工作队组织初验,镇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扶贫、财政部门。
(二)分散贫困人口部分扶贫项目由驻镇帮扶工作组和相关村委会进行初验,镇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扶贫、财政部门。
五、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扶贫开
- 78
(十)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对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影响扶贫工作的,根据情况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在扶贫资金监督检查中,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情况,拒绝、阻挠、搪塞、推拖检查的,应责令其纠正。逾期不纠正的,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应及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七、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帮扶单位筹措资金、贫困村自筹资金、社会捐助资金以及其他渠道筹集用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的扶贫开发资金监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精准扶贫概念范文第2篇
太原理工大学软件学院学生梁明晶没有想到自己会被触动,在参与“童心圆”公益节目拍摄前,留守儿童在她心里只是几个没有温度的字眼,而如今却真实地打动了她的心。“只有真正走进他们,你才能理解,才知道你所付出的一点爱会有怎样的回报。”梁明晶说。
8月19日,山西省教育厅“童心圆”留守儿童精准帮扶计划在方山县积翠示范小学正式开营。紧随其后,“童心圆”励志真人秀公益节目于8月20日,在方山县积翠乡南阳村正式开拍。
该节目是由山西省教育厅扶贫队发起,第一期由太原工业学院“圆梦队”和太原理工大学“爱心家园”、“清泽心雨网站”等公益团体参加,以大学生志愿者与留守儿童“一对一”结对陪伴为线索,围绕社会热点和时代背景建立叙事情境,通过亲情陪伴、心理关怀、才艺培养、感恩教育等志愿服务,融合剧情设定和游戏设计,记录志愿者和孩子生活中发生的励志体验故事,探索心理帮扶留守儿童的新思路。
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宏大叙事中,留守儿童成为一个时代的印记,像“野草一样成长”,是大部分留守儿童生活状态的真实写照。其产生的问题不断暴露,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从中国城镇化目前的发展程度而言,这一问题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还将继续发酵,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将贯穿整个中国城镇化的进程当中,并成为一个历史性的难题。
李克强总理曾说过,“决不能让留守儿童成为家庭之痛、社会之殇。”2016年2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更是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提升为一个紧迫的国家课题。《意见》出台后,各省市也纷纷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和细则。然而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政策指导下,留守儿童问题究竟该如何解决,却仍在等待实践的考验。
现实中,从政府机构到公益组织,对留守儿童的关心救助日渐增加,但更多却还停留在物质层面。南阳村“第一书记”赵永霞在工作实践中发现,对留守儿童的物质馈赠固然重要,但是心理关怀更显急迫,因为童年是一个人性格、习惯、人格、心理形成的最重要阶段,如果错过了这一阶段的有效引导,今后将很难补救。
“所以我们积极筹备并推出《童心圆’留守儿童精准帮扶计划》,以互联网+第一书记+大学生志愿者+心理助困+精准扶贫为主要特色,致力于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辅导、心理援助,以留守儿童比例高的农村或城镇学校作为项目实施地,以小学生为目标人群,为留守儿童建立健全的人格提供有力的社会支持。”赵永霞表示。
如今,在山西省教育厅的支持下,一支由儿童教育专家、心理学专业人士、有心理专业基础的在校大学生组成的志愿者团队已经颇具雏形,越来越多的高校公益团体还积极要求参与其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依靠第一书记’这支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重要力量,作为留守儿童帮扶项目实施的桥梁和纽带,促进该公益项目深入实施,并使关爱活动常态化成为可能。”方山县积翠乡党委书记雷海云指出。
在太原工业学院“圆梦队”的志愿者张雪飞看来,在拍摄过程中,失落的村庄、淳朴的乡俗、孩子们敏感脆弱而又渴望温暖的眼神深深震撼着他与每一位实践队员。“父母离异,外出打工,孩子先天性残疾,妻子离家出走,家中空留老人照顾孩子,这些情况比比皆是。”在看到问题的同时,队员们也看到了希望,“孩子们从一开始的防备、抗拒、不愿交流,到后来主动交流、融入团队,笑容明显增多,甚至还可以开玩笑,开始拥有自己的想法,懂得了感恩和回报,在你看来只是一点点的付出,但也许会为他们打开一扇门,这时候你就会感到自己的成就和责任。”张雪飞说。当孩子们哭着说出,“哥哥姐姐,我不想你们走”的时候,很多队员都流下了眼泪。
“谢谢这几天照护(顾)我,你教我怎样做好人,遇到事情不要隐瞒,什么事也不能打架来解决,有人遇到困难要帮助别人。我们真的非常感动,是你们给了我勇气。”一个十一岁孩子心里的冰块被志愿者融化了。
志愿者们也收获良多,大家更加懂得了责任和担当。“这只是一个片段,不是终点。我答应孩子会回去看他,志愿行动没有结束!”项目志愿者柴雅青郑重承诺。
“留守儿童在承受生理和心理双重营养不良’,如果当下不做出积极回应,其产生的后果将不可预估。”太原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侯彩霞认为,“童心圆”留守儿童精准帮扶计划就是要在精神层面去帮助孩子们,给予他们陪伴与自信,给予他们关爱和尊重,给予他们温暖和鼓励,让他们在精神上得到滋养与丰富,从而获得更多的自我价值感和生命动力,走出物质的贫瘠,脱离心灵的孤寂,和其他儿童一样赢得一个健康幸福的人生,成为一个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留守儿童是一个紧迫的课题,要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需要针对留守儿童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创建一种以心理援助为主要特色的留守儿童精准帮扶模式,吸纳更多高校团队和志愿者投身其中,切实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生活和心理成长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山西省委驻方山县下乡工作队大队长、省教育厅正厅级督学张卓玉说。
精准扶贫概念范文第3篇
尽管我国政府主导扶贫的力度不断加大,但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发展依然面临着资金投放对接失准、效益低下、供需缺位等瓶颈。为了能更好地引导和激发当前大规模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的内在动力,提升贫困地区“造血脱贫致富”的可持续效应,若能遵循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借助市场化机制作为创新驱动,破除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发展资金的困境,才能更好地以产业扶贫为精准扶贫的突破口,最终在“十三五规划”的时间节点上全面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
基于此,本文总结分析了产业扶贫资金的现存问题,认为可尝试在贫困地区以设立产业扶贫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的方式推动精准扶贫,并阐述了其现实意义和具体的策略措施,以期为精准扶贫的顺利实施提供一个金融视角的创新和策略参考。
产业扶贫资金的现存问题
政府主导产业扶贫的弊端明显,资金使用效率较低。一是在产业扶贫开发的资金预算管理中,政府通常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激励企业参与。但扶贫资金一般单次和单向流动,不能形成内生重复循环并发挥财政扶贫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和撬动效应,资金投放的激励效用和融通功效较低。二是政府主导的项目审批往往更重报送材料而轻实地考察,企业和政府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和道德风险问题,骗取资金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这可能会引发公众对扶贫开发的负面认知,降低扶贫工作的公信力。
产业扶贫资金投放缺乏引导,难以实现精准对接。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区域性,在扶贫脱贫的目标引领下,带有公益性的扶贫产业发展更需要精准引导和强化激励。但产业扶贫资金的投放对地方性政府决策权依赖过大或靠关系拍板,显得较为随意,投放决策的方式和程序不够科学和缺乏引导,资金投放的集中度、精准度和投资效益也显得不足。因而,扶贫产业发展的供需对接容易失准,产业扶贫资金的效果也难以直接和精准地用在扶贫效益更好的产业和企业上。这种缺乏引导的扶贫资金投放模式不仅加重了政府主导扶贫的监管难度,还导致扶贫资金在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上的效益较低,过分补贴与供需不足或供需缺位等矛盾性问题并存。
地方性涉农中小微企业参与扶贫的资金投入不足,融资难度较大。地方性中小微企业往往具有产业扶贫开发的先天优势,它们源于和成长于本地的产业生态环境,对当地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有更广更透的了解,因此它们对扎根和深耕本地产业的意愿可能会更加强烈,因而是发展产业扶贫的主力军。但是多数涉农或参与扶贫的地区性中小微企业的管理经营能力较弱,加之自身资金实力受限,流动性较差且抗风险能力较弱,在扶贫产业的投入上显得尤为谨慎,产业扶贫发展的规模相对较小,扶贫的带动能力并不强。另外,由于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较弱,潜在的市场风险与自然灾害风险导致了农业产业本身的弱质性和脆弱性,使得传统金融机构对这些更适合也更愿意参与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的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不从心。由此而形成的融资困境往往成为了当下一些中小微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主要问题所在。
产业扶贫资金的流向有失偏颇,导致扶富不扶贫,贫富差距可能进一步拉大。现行的产业扶贫资金多数流向了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种养专业大户等扶贫经济组织,但这种资金投放策略并未采取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后续特惠扶持政策和精准对接体系,从而难以将扶贫效益直接和充分地转嫁到真正的贫困户身上,没有形成“真扶贫、扶真贫”的局面。这种情形会导致产业扶贫资金扶富不扶贫的现象发生,专项扶贫资金的投向初衷可能因此而发生偏移,贫富差距反而可能进一步拉大,并诱发潜在的社会矛盾。
政府主导产业扶贫的资金配置容易导致供需时滞错位,难以发挥更大效应。目前,多数地方政府为了保障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降低扶贫资金的流失风险,通常只针对项目实施单位做出扶贫资金发放的事先承诺,而资金发放的承诺兑现则需在扶贫项目完成验收以后。然而,这会导致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企业在最亟需资金的项目投入前期不能获得足量的资金支持,资金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时间上的错位。这一方面会弱化企业投入扶贫产业开发的力度与意愿,另一方面也可能因资金不足影响项目的建设质量,从而难以达到验收标准要求,进一步影响扶贫效果。
产业扶贫资金缺乏有效整合,扶贫效果受到制约。在政府强力扶贫的政策背景下,尽管政府扶贫专项资金的门类较多,但各个部门大多“撒胡椒面”式各自为阵,相互独立决策,容易引发重复投放。同时,这也给各种资金的整合带来了难题,使得资金无法统筹安排和有针对性地对扶贫效益较好的企业进行集中引导和参与激励。另外,尽管有些地方政府对产业扶贫资金“改补为借”,以担保金放大形式撬动银行信贷资金,但直接参与利益主体的增多也加大了资金的整合和利益分配难度,不能发挥专项扶贫资金的更大功效。
设立产业扶贫引导基金的现实意义
在精准扶贫思路中,引导基金模式将可能对现有政府扶贫资金预算管理体制、金融机构与中小微企业产业扶贫项目的资本金融通做出改革创新和有益补充。这也是对当下扶贫开发的供给侧改革创新,通过对扶贫模式的结构性调整,达到扶贫资金投入要素的优化配置和有效供给,提高精准扶贫的量和质。
总体上,引导基金能通过发展产业扶贫的方式,能较好地化解当下精准扶贫专项资金面临的谁来用、如何用、用得准和用得好等问题。一是引导基金的资金分配方式将传统的补贴改为投资,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为基准,对财政扶贫资金分配体制进行创新、改革和补充。这既有助于优化扶贫资金的配置效益,又有利于引导资金投向贫困地区的特色效益农业或高附加值农业服务业,实现农业产业的结构化调整和规模化升级,最终以市场无形之手实现造血扶贫脱贫。
二是引导基金能实现“精准引导、资金放大、融通循环、绩效评估”的预期投放效果。这既能进一步放大精准扶贫专项财政资金的供给和功效,又能引导和盘活社会资金,促成政策扶贫资金和社会资金联手推进精准扶贫开发的局面,也能实现两者的保值增值和循环效益。
三是引导基金能精准对接地方性扶贫产业和被投企业的发展需求,将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实现扶贫资金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的正确引导和精准投放,体现出精准扶贫开发的精准思维,达到扶贫效益的精准到户,实现精准扶贫的核心目标和政策初衷。
四是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将简化行政审批,不仅提高了引导基金的投放运行效率,还能从源头上预防贪腐发生,较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扶贫资金的公正性。同时,引导基金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需求的市场化判断和决策将更专业、更细致、更严格,监管更到位,能较好保证资金的效益性和安全性。
五是引导基金将更加关注地方性中小微企业和见效期相对较长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这不仅利于推进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也符合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和现代化农业产业等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导向,更好补齐“四化”中农业现代化这一短板。
设立产业扶贫引导基金的策略建议
各级政府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推动引导基金发展。一是国家层面出台产业扶贫专项引导基金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明确引导基金的概念、性质、宗旨、运行模式、监管考核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指导性意见。
二是省级或市级财政、农委、扶贫和企业管理等部门联合成立起引导基金工作协调机制,批准设立专门的扶贫产业引导基金理事会或法人公司,行使重大事项协调和受托经营管理等职责。同时,明确引导基金的设立规则、管理办法、资金来源、运行模式和退出机制等实施指导细则和要求,确保按市场化原则进行。
三是县级政府认真研判,结合当地贫困地区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状和需求,负责组织好引导资金投放项目的实施工作,出台对接区域性引导基金的指导和考核激励办法,明确具体的部门职责和索投产业详情,配合引导基金公司的前期调查和后续监管工作等。
资金来源以政策性扶贫资金为主,社会资金为辅。引导基金主要来源于政策性精准扶贫资金中的专项扶贫产业发展预算、基金运作收益(如应得投资收益与利息等)以及按比例私募的参与产业扶贫的社会资金。社会资金的私募对象重点偏向于金融类国有企业和社会服务意识较强的龙头民营企业,私募社会资金可按与政策资金1:1或弱于其的比例执行。政策资金以政府信用对社会资金形成引导、聚集和放大效应,两者实行按比例共担风险与收益的原则。
管理模式上按法人治理,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是引导基金引入科学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如事业法人制或公司法人制。但不论采取哪种治理结构,均需委托或招标专业化的具有规定资质、良好信誉和从业经历的职业化基金管理团队,实行管理权与决策权的分离。同时,基金资金的托管管理以对地方性银行的招标进行。
二是引导基金是一种扶贫政策资金的市场化融通和投资模式,公益性与商业性兼具,因此引导基金要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到分工明确与合理到位。总体上做到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导,将扶贫开发中市场配置资源之手的“基础性作用”转变为“决定性作用”,将政府干预之手的“决定性作用”转变为“基础性作用”,做到管理的不缺位和不越位,发挥好协调服务作用。不缺位就是对基金服务、监管和扶持要恰到好处,即对引导基金的市场失灵及时作出正确和有效干预,尤其要负责对投资方案进行审定,并对投资方向进行把控,使之不脱离扶贫脱贫和助农富农的发展逻辑。不越位就是去行政化干预,即政府不干预基金的运行,遵循市场逻辑分配资金和遴选被投企业,达到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性,切实实现造血致富。
构建严格的监管机制、考评体制和维权机制。一是制定严格的监管和考评机制。委托外部第三方机构对引导基金机构进行全面公正的审计、核算和评估。内部监管责任明确,绩效的奖励及时到位,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同时,针对事业法人制模式,还需在负责人的行政级别和员工的待遇上提供倾向性激励,提高团队的激励效能。
二是构建起以贫困户利益为导向的倾斜性维权机制,尊重贫困户的选择权、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帮助和确保贫困户与被投企业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维权的具体形式可体现为两类,如贫困户与被投企业签订正式合同,或贫困户遴选代表进入监事组织并行使发言权、建议权和表决权等。
投资模式灵活多样,引导范围明确,实时合理退出。一是资金投资可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并实施动态监管。例如:阶段参股,即向支持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产业发展且具备较好潜在扶贫效益的企业参股,并按约定条件在一定期限内退出;跟进投资,即向政府精准引导或主动参与扶贫开发并表现出良好扶贫带动示范效应的扶贫参与企业跟进投资;风险补助,即对参与产业扶贫开发的中小微企业或初创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补助,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和提高企业扶贫开发的积极性;投资保障,即遴选出经济效益好、扶贫效果佳的中小微涉农企业,予以资金资助、融资担保和创业补贴等保障措施。
二是基金投资须对以扶贫脱贫为目标的产业为投资导向,建立基金引导投资的负面清单,如股票、外汇、房产、企业债券与金融衍生品等。引导基金的闲置资金采取银行存放或国债购买的方式进行保管。
三是引导基金依据地方性精准扶贫规划目标设立存续期限,可尝试以“十三五规划”要求的2020年实现整体脱贫作为存续期限的设定参照。
四是引导基金应按照扶贫效果和存续期限规定实时退出。退出方式上可采取到期清算、股权转让或回购等方式,不与被投企业和贫困户长期争利。
资金投放以扶贫为导向,精准定位,按需配置,多方共赢。一是基金投放主要以贫困地区的特色效益农业或优势服务农业为产业引导方向。因地制宜地深入贫困地区展开全方位和多角度的产业市场调研和论证分析,合理评估潜在风险和预期收益,精选符合要求的农业产业进行引导。同时,被投企业需要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就业机会、生产能力和生产效益,切实保障其利益分红,充分确保投资绩效的精准映射,提高扶贫资金的对接效率。
二是引导基金与被投企业之间联动协调,准确评估,实现供需平衡。同时,引导基金对被投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和协调服务,协助其成长,最终形成地方政府、被投企业与贫困户多方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机制。
信息实时动态共享,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引导产业发展的竞争性和效益性。地区管理部门的项目库信息平台为引导基金项目的投放决策提供实时的查询和对接服务,提高引导基金退出或跟进的精准决策效率。如构建引导基金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数据与云计算平台,对被投企业提供市场供需、价格波动、产供销连接等的数据与信息等方面的决策支持,提高贫困地区引导扶贫产业的市场贡献度和经济效益。以信息传递和数据决策引导普惠式产业扶贫向竞争式产业扶贫转变。
合理平衡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充分保障贫困户收益。一是由于社会资金更加强调商业利益的最大化,引导基金中的政策扶持导向与商业利益导向之间可能潜藏着利益纠葛。因此,既要合理分配被投企业和引导基金之间的利益,又要按照“同股同权同利”原则合理分配引导基金中社会资金和政策资金之间的利益,化解潜在的利益矛盾。
二是产业扶贫引导基金是政策性扶贫资金为引领,社会资金为配套的扶贫性投资资金。引导基金的根本目的是在确保投资基金安全和盈利的情况下,通过扶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以农业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收益“让利于贫困户”,从而帮助和带动其实现可持续性脱贫致富。因此,引导基金必须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定位、现状和需求,优选和精选具有良好扶贫带动效应的产业作为投资导向,既突出的强调基金的公益性,又强调其盈利性。同时,对于引导基金中政策资金股份获取的利益分红,应将其同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再分配。
注重风险防控。一是由于引导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和法人结构治理,且所有权与管理权有所分离,因此信息不对称与委托代理问题等是管理过程中的常见弊病。政府作为引导基金的委托方可能处于信息劣势,而受托方则可能借助信息优势采取“敲竹杠”行为,因而引导基金运行需要谨防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是由于农业产业的投资周期较长且市场风险和灾害风险的概率较大,因此不仅应在投资的前中后期建立起多层次的风险评价和防控机制,强调和预防引导基金发生系统性风险,还可根据产业发展的特质与保险公司进行合作创新,借助和购买相关的农业保险分散风险。
助推普惠金融发展。引导基金应向贫困地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微企业以及农民工回乡创业倾斜,解决立足于地方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企业的融资困境。既以金融服务推动农业产业发展撬动扶贫,也以金融活水引导和助推普惠金融发展。
(作者单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博士后工作站)
精准扶贫概念范文第4篇
在创新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湖北长阳农商银行创新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9月10日,该行累计发放扶贫贷款12480万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2559户,5868万元,占全县扶贫小额贷款总投放额的94%。
从20XX年10月开始,该行在走出去学习他行经验,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产业带动脱贫的模式:一是“自主创业”模式。给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发放、由政府专项风险基金提供担保、全额贴息的10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用贷款。二是“投资分红”模式。给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贫困户用获得的贷款投资入股到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带动脱贫协议,保证贫困户每年按一定比例获得分红。三是“土地流转(租赁)”模式。给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发放、由政府基金担保、金额30万元至200万元以内的扶贫贷款。借款人与贫困户签订协议,贫困户每年每亩土地可获得200元至500元固定流转(租赁)费收入。四是“订单回购”模式。给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扶贫小额贷款,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由公司对贫困户生产经营进行培训指导、按约定的价格回购产品,保证贫困户获得固定生产收益,并代为偿还贷款。
在构建金融支持产业带动脱贫模式的同时,该行先后开发出了金准福贷、金链福贷、金社福贷、金企福贷和金旅福贷等五个信贷产品,并逐步构建起了以产业带动为轴心的贫困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社会能人)+金融的“五位一体”扶贫格局。
为了有效运用产品,该行先后与县扶贫办签订了《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合作协议》,与县扶贫办、畜牧局、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全县畜牧养殖精准扶贫“121”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全县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211”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和办法。
自去年以来,该行的鸭子口支行先后为5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500万元,贫困户入股到杨溪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每户认养10头肉牛,每头缴纳保险360元,保险金额每头6000元,由合作社集中喂养,每头牛按年分红500元,每户每年可获得红利5000元。对有管理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领养2至3头回家饲养,由专业合作社提供培训、技术指导,并负责销售,每头牛可多获利2500元至3000元,单户年收入可达到1万元至1.2万元。对无管理能力的贫困户可到合作社务工,每名务工者可获得劳务收入1.5万元以上。
为了帮助贫困农户拔掉穷根,该行的龙舟坪支行向两河口村汇丰生态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100万元、向胡家棚村雷竹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70万元,支持合作社共流转46个贫困户的245亩土地,用于种植茶叶、雷竹,贫困户除获得土地租赁收入外,并就近在合作社务工,年工资可达1.8万元。
针对部分贫困户就近就业难的问题,自去年以来,长阳农商银行先后为一致魔芋、三品源茶业等11家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4600万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达134个,每户每年可获得工资收入3万元以上。
精准扶贫概念范文第5篇
在创新中推进金融精准扶贫
湖北长阳农商银行创新金融精准扶贫模式,并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9月10日,该行累计发放扶贫贷款12480万元,其中: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2559户,5868万元,占全县扶贫小额贷款总投放额的94%。
从20XX年10月开始,该行在走出去学习他行经验,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先后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产业带动脱贫的模式:一是“自主创业”模式。给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户发放、由政府专项风险基金提供担保、全额贴息的10万元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用贷款。二是“投资分红”模式。给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贫困户用获得的贷款投资入股到专业合作社,由专业合作社与贫困户签订带动脱贫协议,保证贫困户每年按一定比例获得分红。三是“土地流转(租赁)”模式。给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大户发放、由政府基金担保、金额30万元至200万元以内的扶贫贷款。借款人与贫困户签订协议,贫困户每年每亩土地可获得200元至500元固定流转(租赁)费收入。四是“订单回购”模式。给贫困户发放10万元以内扶贫小额贷款,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由公司对贫困户生产经营进行培训指导、按约定的价格回购产品,保证贫困户获得固定生产收益,并代为偿还贷款。
在构建金融支持产业带动脱贫模式的同时,该行先后开发出了金准福贷、金链福贷、金社福贷、金企福贷和金旅福贷等五个信贷产品,并逐步构建起了以产业带动为轴心的贫困户+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家庭农场(社会能人)+金融的“五位一体”扶贫格局。
为了有效运用产品,该行先后与县扶贫办签订了《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合作协议》,与县扶贫办、畜牧局、科技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全县畜牧养殖精准扶贫“121”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全县中药材产业精准扶贫“211”工程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方案和办法。
自去年以来,该行的鸭子口支行先后为5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500万元,贫困户入股到杨溪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每户认养10头肉牛,每头缴纳保险360元,保险金额每头6000元,由合作社集中喂养,每头牛按年分红500元,每户每年可获得红利5000元。对有管理能力的贫困户,可以领养2至3头回家饲养,由专业合作社提供培训、技术指导,并负责销售,每头牛可多获利2500元至3000元,单户年收入可达到1万元至1.2万元。对无管理能力的贫困户可到合作社务工,每名务工者可获得劳务收入1.5万元以上。
为了帮助贫困农户拔掉穷根,该行的龙舟坪支行向两河口村汇丰生态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100万元、向胡家棚村雷竹专业合作社发放贷款70万元,支持合作社共流转46个贫困户的245亩土地,用于种植茶叶、雷竹,贫困户除获得土地租赁收入外,并就近在合作社务工,年工资可达1.8万元。
针对部分贫困户就近就业难的问题,自去年以来,长阳农商银行先后为一致魔芋、三品源茶业等11家企业发放优惠利率贷款4600万元,企业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达134个,每户每年可获得工资收入3万元以上。
精准扶贫概念范文第6篇
“治贫先治愚 扶贫先扶智”和“坚持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是总书记在中国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即今年)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了发扬革命精神,改变教育现状,“弘扬长征精神 教育精准扶贫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暨重走长征路教育捐赠公益活动”仪式在京启动。
该活动由中国知青联盟经联盟总部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同中国教育出版网、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北京出版发行协会、长征沿途各省市政府驻京办及驻京商会共同主办。由中国知青联盟与中国教育出版网、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北京出版发行协会共同组成组委会。以“弘扬长征精神,教育精准扶贫”为主旨,发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英雄气慨,传播红色文化和公益慈善精神,全面推动老少边穷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教育扶贫力度,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步伐,让“互联网+”在精准扶贫中发挥更大作用,提升当地教育教学水平,为孩子们提供优质教育。
自活动开拔以来,中国教育出版网星品汇爱心团队先后走进湖南蓝山县、广西兴安县等参与扶贫,并捐赠了中教通中小学数字图书馆、星品汇掌上学堂和学生书包,与学校有关领导进行了交流,详细了解了当地的真实教育需求,以进一步精准扶助,并把总书记所提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治贫先治愚 扶贫先扶智”和“坚持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落在实地。
精准扶贫概念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