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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落户条件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6-01-051

杭州落户条件范文第1篇

时政新闻海运仓内参中青报中青在线2015-12-10 18:14 我要分享

今天下午五点半,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关于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居住证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在网上公开发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经“海运仓内参”(ID:hycplb)梳理意见稿件发现,申请落户者需持北京居住证、不满45岁、在京连续缴纳社保7年以上、符合计生政策、无犯罪记录。与此同时,意见稿对申请者的学历水平、住房情况、居住时长、专业技术能力、创业能力、纳税能力、信用记录等各方面都有较为细致的说明。

影响“积分”的10项指标

(一)合法稳定就业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

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

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房屋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的积分。

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获得多个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其最高学历得分基础上,每多获得1个硕士学位,加3分;每多获得1个博士学位,加6分。

(四)居住区域

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2分,最高减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4分,最高减12分。

(五)行业

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六)创新、创业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具体奖项认定标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七)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需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八)纳税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平均每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三种情况积分不累加。

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九)信用记录 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作为其法人代表或户主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

(十)守法记录

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申请人,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北京积分落户的由来

其实,“积分落户”并不是一个新名词。早在2011年6月2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会议便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首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问题的建议》,正式提出了积分落户制。积分落户制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积分落户”的概念从被提出到公开征求意见,经历了一个并不算短暂的过程。此前,在今年两会期间,北京市发布了一份《2015年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该方案称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的研究制定任务将在今年12月底完成。

据悉,北京通州将率先实行积分落户政策。今年12月7日,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全文对外发布,旨在要求全面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任务,集中力量在通州建设市行政副中心。与此同时,也提出了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实施居住证制度,稳妥推进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的落户工作。

其他城市如何“积分落户”?

而在已经试点实行积分落户的天津、上海、广州等城市里,想依靠积分落户该地也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据有关媒体调查显示,广州、上海、天津三城落户积分方法各有不同,但普遍重视落户者的学历水平和工作技能。 广州:知识水平和对社会贡献程度很重要

1,按学历看,初中学历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80分。

2,按专业技术职称看,中级职称可获60分。

3,按社会服务与表彰奖励看,献血每次可加2分,捐款每千元积2分,表彰奖励最高可获120分。

平均每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名额约5000个。另外,由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广州常住人口为1270万,非广州户籍人口为476万,数量庞大。

上海:高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最有优势

上海的积分落户制度有两类:一类是针对应届毕业生。学历越高、学习成绩越好、外语与计算机能力越强,得分就越高;一类是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

在积分的要素中,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另外,创新人才可有额外加分。

据悉,2014年,上海积分落户成功的只有6000人左右。

天津:落户比北上广容易,但依然看重高学历人才

如果积分申请人五项社会保险全部参保缴费,每满一年可积1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满一年积4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满一年各积2分。

杭州落户条件范文第2篇

杭州户口落户政策 落户迁入新政策,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根据杭州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自2017年6月1日起,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5周岁以下)以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35周岁以下)人员申请进杭落户的,应同时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杭州市区的条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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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历届毕业生)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45周岁以下);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者(中级45周岁以下,副高50周岁以下,正高55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必须由省人事厅颁发,中级职称由市地人事局或省级部委办公厅局颁发);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大专学历者(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公布出来的紧缺钻专业一字不差);(35周岁以下);

杭州市紧缺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通信工程、通讯技术、通讯与信息技术、通讯与网络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加工、杭州落户政策落户杭州杭州户口迁入

药学、药物制剂、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与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机械设备及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电气技术、精细化工、化学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模具、高级护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现代物流

4、除硕士以上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人员在杭均要有就业单位;

符合以上引进人才随迁家属条件的人员,如随迁家属,需在杭有自主的合法固定住所。

(2)外商投资入户(外资) 申报条件 :

1998年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

(3)企业投资落户(内资)申报条件 :

外地户籍人员在杭州市区投资兴办在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属于鼓励类项目的企业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可办理1名专职人员进抗落户。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时企业纳税额需达到10万以上,并且稳定运营一年。

(4)、纳税落户申报条件:

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业主本人可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的,业主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办理落户手续。

(5)、高技能人才落户申报条件: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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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

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5年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6)、省级在杭单位人员进杭落户申报条件:

1、经省人事(劳动,(劳动合同制工人转移工作单位通知书))厅批准,外地调动进杭在省级单位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包括成人教育),年龄按杭州市现行户籍政策执行。 (7)、应届毕业生落户杭州办法

①各类成教学历的应届非在职本专科毕业生落户申报条件:

取得本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非在职省内生源本专科毕业生,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未婚人员。(注意里面的条件,本省高校,应届,非在职,30周岁以下,未婚,须同时达到)

②各类全日制统招应届毕业生(通俗点就是高考上线的)

研究生落户可以先落户后就业,本专科毕业生必须在杭州有单位交社保,并且单位必须和报到证上的单位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做改派工作,杭州有房,直接到房子所在的派出所办理,没有房的到档案所在的人才市场办理。

(8)、夫妻投靠申报条件

夫妻婚龄满3年,一方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人户一致的,由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9)、老年投靠申报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子女全部或多数在杭州市区,外地身边无子女,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2)原籍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杭州落户政策落户杭州杭州户口迁入

周岁,有子女在杭,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3)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夫妻有一方原籍为杭州市区,且有子女户籍在杭州市区的,只要一方符合投靠年龄,另一方符合夫妻投靠条件(结婚满三年),双方可同时申请投靠在杭子女。

(10)、购房入户

购房入户政策实施区域范围:杭州市区(萧山区、余杭区除外)范围。 购房入户时间:杭州经济开发区(下沙)、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钱江新城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6年4月12日起购房为准;新扩大区域的购房入户办理以2008年10月14日起购房为准。

购房金额要求:上城区、钱江新城购房单套总价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经济开发区(下沙)购房单套总价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其它地区购房单套总价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同时需付清房款。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这条要注意一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已经是杭州户口,那么另一方就不能通过购房落户政策落户了,只能通过人才引进或者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

(11)、萧山余杭户籍人员办理杭州主城区落户申报条件

萧山区、余杭区户籍人员,本人在老城区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房屋产权证的商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有效承租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集体土地上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除外),居住5年以上且人户一致的,允许1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杭。对房屋产权证上有多个产权人的,由共有产权人商定1户户口迁杭,其他人员作放弃。

(12)、出生户口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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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需持证件为: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的身份证

3、婴儿父母的户口薄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非婚生育除外)

5、其他视情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3)、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申报条件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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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落户条件范文第3篇

2017年5月29日,杭州市公安局发布了人才引进落户的部分调整政策,将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中级职称落户、全日制专科学历落户杭州的条件由原来的社保要求一个月到账调整为需交满一年的社保,同时居住满1年,由此人才引进落户杭州的门槛有了一定的提高。 目前杭州比较常见的落户办法为: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各类投靠、海外留学生、购房、高技能人才等方式

一、应届毕业生落户杭州

1、申请条件: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单位签合同、缴纳杭州当地社保),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 注:

(1)硕士学历无需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 (2)专科学历无专业要求

二、人才引进落户方案

1、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2)中级职称(4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3)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学历(35周岁以下)+连续一年社保+连续一年的居住登记;

(4)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无社保和居住证要求)

(5)副高职称(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55周岁以下)+1个月社保到账记录,无居住一年要求。

注:职称落户还需提供:职称证书、评审表或者考试合格登记表 研究生落户:不需要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

提醒:根据现在“最多跑一次”的精神指导:可以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材料,可以无需到公安局提交。

购房落户方案

1、申请条件: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2008年10月14日之后在拱墅区(80万)、江干区(80万)、下城区(80万),西湖区(80万),上城区(100万)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实际入住);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注:

(1)2016年9月28日之后购买的取消购房落户政策; (2)萧山余杭2015年1月1日之后购房的房子面积须80方以上并且付清房款。

四、海外留学生回国落户杭州方案

1、申请条件:国外留学(包含香港、澳门)本科及以上学历,经过教育部认证并且在杭州落实工作单位后可以在杭州落户;

五、各类投靠落户方案

1、老年投靠 申请条件:

(1)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55周岁;

(2)外地无子女,其子女均在杭州市区的,可到杭州市区投靠子女;

(3)杭州市区有子女,外地也有子女的,按“就小城市、就多数子女”原则投靠;

(4)夫妻双方原籍在杭州市区,因工作调动在其他地区离退休,有子女在杭州市区的,达到投靠年龄后可回杭投靠;

(5)外地老年夫妻投靠在杭子女,应由夫妻双方同时申请迁入,不能因此造成新的夫妻分居(丧偶、离婚的除外)。

2、未成年子女投靠

申请要求:凡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未成年子女或18周岁以下在校学生,父母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

3、夫妻投靠

申请要求:夫妻婚龄满3年(含3年),外地农村农民与本市农业户口村民结婚满2年的,在杭一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低价廉租房、有租赁证的单位自管房、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外地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夫妻投靠。

六、投资纳税落户方案

投资纳税落户为两种落户方式,有相似也有区别,分别是投资落户和纳税落户两种方式,其中投资落户又分为内资和外资。

(一)内资投资落户条件:

1、199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来杭投资企业;

2、来杭投资企业在杭已正常运转(国地税累计缴纳10万元以上);注册资本中,外地资金须占25%以上;

3、每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实缴),可办理1名专职人员进杭落户。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4、申请人无犯罪记录;

5、申请人需高中以上学历;

6、申请人必须是公司股东或者有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二)外商投资落户条件

1998年1月1日起在杭州市区新批或在该年度起增资10万美元以上并在本市或区缴纳税收满10万元人民币的外商投资企业。每投资10万美元外资可办理一名企业管理人员进杭落户;

(三)纳税落户方案

申请条件: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私企业经营者,从2000年开始凡连续两年内缴纳地税满1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代表本人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连续两年每年缴纳地税满15万元,业主本人及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可办理落户手续

高技能人才落户方案

1、申报条件:

1、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

2、35周岁以下符合当年我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

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工作满5年(要有连续5年的社保证明、不能中断)且在杭拥有住房,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 注:证书必须是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杭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发证,外省市的证书不能用

附,紧缺工种名录:

杭州落户条件范文第4篇

一、 高层次人才范围

本细则所称高层次人才是指在我市用人单位(不含省、部属在杭单位)工作,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并经认定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及高级人才(E类)。

二、高层次人才认定机制

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三、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一)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允许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市区(不含富阳,下同)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二)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三)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四)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市区落户,并允许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四、高层次人才审批权限和流程

(一)审批权限。高层次人才引进落户由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直接负责受理审批,其中落户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风景名胜区的,由杭州市公安局户籍办证中心受理审批;落户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及四县(市)的,由各所属区、县(市)公安机关负责受理审批。高层次人才家属随迁和投靠也按此权限办理。其中,属于华侨身份的,提请相应侨务部门按华侨回国定居程序办理,出具异地落户确认单。

(二)审批流程。高层次人才办理落户的,可实行“单位(企业)代办制”,由本人或用人单位将申请人的相关材料,根据审批权限分别送相应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确定的人才类别(可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核对,网址:http://),对照相应政策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五、高层次人才落户申报材料

(一)A、B、C类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审核盖章的《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在市局门户网站下载使用,下同);

2、《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4、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5、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及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其户口簿首页;迁入亲友家挂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及房产证;

6、申请迁入人才专户的,需提供人才专户同意入户证明、无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D、E类人才落户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审核盖章的《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

2、《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结果》;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于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

5、《杭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不缴纳社保的财政补助单位可以不提供);

6、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7、迁入亲友家挂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证明、户口簿及房产证;

8、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及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其户口簿首页。

(三)家属投靠或随迁所需材料:

1、投靠或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申请人);

3、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直接反映该子女与父母双方亲子关系的):《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

4、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5、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杭州落户条件范文第5篇

1.历届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历

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一张一寸照片

2.历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杭州市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一张一寸照片

3.历届普通高校专科紧缺专业毕业

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杭州市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一张一寸照片

4.历届中专、成人、自考、其他高等学历教育毕业或普通高校专科非紧缺专业毕业

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持有县级及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颁发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中级职称 45 周岁以下;副高职称 50 周岁以下;正高职称 55 周岁以下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杭州市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职称证书

一张一寸照片

5.应届自考、成教或其他学历文凭考试毕业,学历国家承认

浙江籍生源,在浙江省院校毕业

毕业时未婚非在职;

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年龄30周岁以下 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未婚证明(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一张一寸照片

6.应届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

在杭(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签订的一年以上(包括一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杭州市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一张一寸照片

7.应届研究生毕业 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证明或户口迁移证

杭州落户条件范文第6篇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劳动保障局。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五日

关于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精神,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6〕29号)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我市经济建设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步伐,高端带动我市技能人才战略实施

(一)充分认识高技能人才对推进“首善之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当前,我市正处于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和推动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以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重要时期。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迫切需要大量的技能劳动者。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高端带动和全面提升技能劳动者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快构建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发展集聚化、产业水平国际化的现代产业体系,有效缓解技能劳动者的结构性矛盾,促进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和高度,深刻认识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和紧迫性,以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改革发展,实施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为契机,以提高劳动者技能为重点,以职业能力为核心,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端引领技能人才队伍整体建设,以此作为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的新引擎,为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深化改革,在推动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上取得新突破。近年来,尽管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我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排头兵的要求相比,与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客观要求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在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加快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紧紧把握我市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加快实施高技能人才高端带动战略,构建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职业院校为基础的培养机制,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多元化评价体系,激发高技能人才的创造活力,创新激励机制,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高端带动建设全省“首善之区”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实施。

(三)解放思想,以战略眼光谋划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目标。在新形势下,围绕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加快改革发展的步伐,始终扭住“科学发展、先行先试”这个核心,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利于推进本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提高我市的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和抵御国际风险的能力,更好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有利于辐射和带动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经济发展。到2012年,构建覆盖全市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市、区(县级市)、镇(街)三级职业培训网络,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培训达100万人次以上。全市拥有技能人才总量190万人,技能人才年递增6%。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年递增10%以上,并带动初、中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力争到2020年,我市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数量和结构处于全国领先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高技能人才队伍。

二、狠抓培养,搭建高技能人才发展的新平台

(四)加快多层次公共实训体系建设。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职业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区域功能定位,稳步推进公共实训体系建设。加强实训鉴定基地建设。重点建设10个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实训中心、2个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和8个企业实训基地,新建1个集聚公共实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功能的高技能人才综合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和1个农民工岗前综合教育基地。积极改善设在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基础条件,提升技能鉴定能力。重点建设创业培训及现代服务业、机械、会展、现代装备、物流、汽车、电子等公共实训项目,提高基地的运作效率。各区(县级市)应根据自身产业定位和就业需求,建设一批有特色的专业化公共实训场所。同时充分利用院校、企业的优质实训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其向社会开放,提供实训服务。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落实专项资金,加大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资金投入。

(五)全面实施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公司要依法建立完善现代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加强本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要积极开展专业建设,强化实用技能训练,加快培养紧缺高技能人才。各企业和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要完善校企合作培养制度,相互依托,以培养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技能人才为目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凡参加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等级培训、鉴定,并在我市就业的技能人才,按培训、鉴定等级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对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承担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见习任务且成效显著的企业,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机关事业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六)加快企业技师工作站建设。加快企业技师工作站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名师在我市职业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名师带徒培养技能人才工作。各企业要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以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资源优势,在产业发展急需、行业特征明显的企业主体工种和特有工种中,以师徒结对带教方式,对具有职业资格中级(或相当于中级)及以上水平的人员开展个性化技能带教培训,解决目前社会化职业培训还无法覆盖的技能培训问题。至2012年,依托广州技师协会、重点支柱产业企业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建立3个技师工作站,每年通过名师带徒培养高技能人才500人,满足企业特有技术工种的高技能人才需要。力争至2020年,全市在各类大、中型企业建立技师工作站10个以上。

三、改革评价,搭建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七)进一步完善企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工作。健全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考核评价制度。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完善我市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要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反对和防止高技能人才考评中的不正之风。对在技能岗位工作并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骨干人才,可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积极探索高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逐步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实施办法。对从事社会通用性能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可采用社会化考证方式,按照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任的原则,实行鉴定机构考核与专家评审结合的考核办法;对从事企业生产一线技术复杂、操作性强的高技能人才,由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专家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工作场所的能力考核、业绩评定与技能竞赛相结合的方式,在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资历条件基础上,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现场考评;对在生产实践中确有绝招绝活、能发挥技能带头人作用和关键岗位的业务骨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解决生产一线关键性技术难题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工人,由所在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后,直接认定为技师或高级技师。依托具备条件的大型企业,全面开展高技能人才评价改革。企业可按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和科研活动实际,开展技师、高级技师考核鉴定工作。在职业院校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努力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开展与后备高技能人才评价要求相适应的课程标准,选择部分职业院校进行预备技师考核试点,取得预备技师资格的毕业生在相应职业岗位工作满2年后,经单位认可,可申报参加技师考评。推选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制度,为劳动者提供专项职业能力公共认证服务。

(八)逐步完善职业技能竞赛选拔机制。各区(县级市)各行业、企业(集团)公司要积极开展不同职业、层次、类型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要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等级、身份的限制,鼓励企业职工和院校学生参加相关职业的技能竞赛。市级一类大赛要扩大竞赛的职业范围,举办国家职业资格标准高级工以上的技能竞赛。对参加技能竞赛成绩合格者,可直接获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对成绩名列前茅者,可按有关规定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四、创新激励,激发高技能人才创造活力

(九)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机制。建立政府奖励为导向、企业奖励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政府每3年评选表彰80名具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授予“广州市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奖励。并获得“中华技能大资”、“南粤技术能手”、“广州市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技师纳入广州市优秀专家选拔范围,并积极推荐参加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各单位评选劳动模范时,应按一定比例推荐高技能人才。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也应建立规范的技能人才奖励制度,对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建立健全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政府逐步建立高技能人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用人单位要探索有利于聘用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福利待遇分配方法,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企业在制定薪酬结构时,应充分考虑技能劳动者的技能等级和业绩贡献等因素,并参照本单位中、高级层次人才的工资福利待遇,构建科学合理的高技能人才薪酬制度。

(十一)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流动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及时向用人单位推荐适用高技能人才。劳动保障各公共服务机构要为高技能人才提供优质的职业介绍、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手续办理、档案代存等服务,为高技能人才的合理流动提供良好的服务平台。打破高技能人才引进的身份、地域限制和企业所有制限制,对从省外调(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在户籍、子女入学等方面分别与中、高级层次的人才同等对待。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以上的高技能人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可在我市申请入户。已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的企业,应为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办理相应的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

(十二)提高企业高技能人才配置比重。企业应努力提高高技能人才的配置,政府在重大项目招标、项目扶持、评优和资质评估方面,将优先支持高技能人才配置比重较高的企业。各类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集团)应结合企业生产发展和技术创新需要制定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并纳入人才强企战略和企业发展总体规划。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

(十三)切实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高技能人才工作作为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建立由组织、劳动保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经贸、财政、人事、国资、地税、价格等部门及工作、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参加的市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对本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协调和组织推动。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

(十四)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要建立高技能人才工作责任制,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等形式,明确各区(县级市)党政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以及相关机构的工作分工和职责,共同推进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加大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社会资助或捐赠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投入,用于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评选表彰、培养补贴、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组织等。合理分配城市教育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技术教育(含技工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列支的教育培训经费,其中60%以上应用于企业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培训的重点要投向技能型人才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鼓励在岗人员参与技能培训、继续教育和第二技能学习。

(十六)认真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础工作。健全广州市技能劳动者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网络,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认证和查询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按季度组织开展高技能需求信息分析、评估活动并向社会公布。依靠行业组织、企业和院校专家,根据新技术、新技能的发展需要,做好职业标准、鉴定题库的开发工作;根据企业生产服务岗位和技术进步的需要,做好现有职业标准提升和题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健全证书一体化等质量保证制度,着力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素质,切实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到2012年全市要培养250名高级考评员。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建设,到2012年,全市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要达到50%以上,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专业教师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40%以上,到2020年,建设全国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础。

(十七)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为高技能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高技能人才工作中的新探索、新做法、新经验,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工作先进典型,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鼓励社会各界举办各种形式的高技能人才主题活动,为高技能人才参与高新技术开展、同业技术交流以及与科技人才交流、绝招绝技和技能成果展示等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全社会关心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基础,全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主题词:人才

工作

高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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