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业局范文
广州市农业局范文第1篇
一、深化“细胞工程”,加强队伍建设。
由于市农业局和下属单位的人员结构老化,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团的工作,今年市农业局在巩固老团员的基础上,在局党组和党支部的帮助下,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青年的作用,按照市农业局团支部换届工作计划,团支部于4月27日召开团支部全体团员会议进行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潘宏权为团支部书记、马晓为团支部组织委员、黄维成为团支部宣传委员,健全的团组织使我局团委的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顺利适应,团组织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积极吸纳所有在农业局工作的青年,打破编制限制,将各类优秀青年充实进团委队伍,为更好地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奠定基础。实现团组织最大范围覆盖青年的目标。
二、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团员生活。
在5月4日为纪念“五四”运动92周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爱国精神,激发市农业局青年干部积极、奋发的奉献激情,同时团结全局中年干部职工,增进全局干部团结交流,局团支部组织开展了纪念“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活动主题是通过举办有益文体活动,增进
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热情,弘扬“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通过组织一场中、青年干部之间的友谊球赛,促进青年干部团结协作共同奋斗的同时,激发中青年干部职工的青春活力,以增进全局干部职工的团结和协作。活动在农业局大院篮球场进行。这次活动得到了农业局全体领导班子以及局党支部的关怀和大力支持,局党组书记、局长白锡标亲自主持了活动,纪检组长丘少聪、副局长唐坤宁代表农业局中年干部参与了友谊球赛。 通过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了市农业局职工干部和团员青年的生活,营造了轻松向上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团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三、积极参与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一日捐”活动。
在团员中间成立党章学习小组,坚持推优入党制度、以党建带动团建、以团建促进党建,密切党团关系。做好党忠实可靠的后备军角色,严格按照“推优”要求,将那些平时表现优秀的青年骨干向党组织推荐,使其能顺利入党。8月17日在市农业局组织开展希望工程圆梦行动“一日捐”活动,活动在本局有序的展开,得到了局党组的大力支持,共筹集到助学金为1200元,以实际行动为解决贫困大学生上学难的问题出一份力。
四、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业务素质。
11月25日上午,组织青年干部代表认真学习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会上,潘书记有系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与青年干部代表一起学习了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十次党代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认为,郭书记提出的“富民重在富农民,强桂必须强农村”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重视,作为青年农业工作者,我们应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发扬“爱国、进步、民主、
科学”的“五四精神”,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奋力做好当前工作,为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农业工作的目标任务,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作出我们青年农业工作者应有的贡献。组织委员马晓、宣传委员黄维成分别在会上作了学习心得体会交流发言。中青年干部代表结合自身的工作岗位与工作生活,畅谈了在对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心得与体会。通过学习与交流,农业局的青年工作者们对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有了新的系统的认识,纷纷表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党代会的精神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实践中,用与时俱进的精神推动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通过抓思想工作和加强业务学习,团员青年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明显增强,工作热情空前高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五、认真完成市团委布置、交办的各项工作
对市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市农业局团支部均能保质保量、认真及时地完成。做好团内统计、团费收缴和团刊征订工作。由专人负责团内统计和收缴团费,并报送团工委。订阅《中国青年报》1份。
一年来,在市团委和市农业局党组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团支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市团委和市农业局党组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开拓创新,团结奋进,努力把团支部的工作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贺州市“三农”工作做贡献。
贺州市农业局团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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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指导中心城区近期建设项目安排,加强城市建设监督管理,实现“十一五”城市发展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和《漳州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00-2020)、《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漳州市的实际发展情况,特编制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期限:2006-2010年 第3条 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3.1围绕发展城市经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处理好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城市建设与资源环境的协调,注重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3.2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
3.3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相协调,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综合资源、环境、财力的实际条件,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
3.4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和评价城市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确定近期规划工作的重点。 第4条 规划范围
九龙江北岸,东起江东桥,沿九龙江西溪向西至金峰开发区厂西二路,芗城区北至北环城路,龙文区北至漳华路,南至江滨路,用地面积约44平方公里(不含金峰开发区、龙文工业区);九龙江南岸,桥南片区西起西洋坪路,东至九龙大道东侧花卉种植、批发交易市场,含厦深铁路站场及周边用地,用地面积约6平方公里。 第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目标及规模 第5条 近期城市发展目标
5.1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提升中心城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中的地位。
5.2 强化城市集约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创造优美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3 实现城市发展空间的战略拓展与整合,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升城市整体建设标准与质量。
5.4 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等支柱产业,实现产业协调发展和全面升级。
5.5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第6条 城市规模 6.1人口规模:50万人 6.2用地规模:50平方公里 第7条 城市发展方向 龙文区重点发展迎宾路以南区域,局部向迎宾路以北拓展,芗城区重点向西发展,桥南片区以南山景区为核心,向东发展。 第三章 城市近期建设用地规划 第8条 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改造区域 8.1 重点发展区域
8.1.1 龙文区:5.3平方公里的新城市中心区;龙文南路以东龙文区政府为中心的区级行政中心区;沿水仙大街布置的市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八号路两侧商业物流配送中心;水仙大街南侧至建元路的居住用地,迎宾路以北、龙文北路两侧综合用地、蓝田工业区东北侧用地,龙文工业区龙文北路两侧用地。
8.1.2 芗城区:金峰路两侧居住用地;西洋坪路两侧的高校园区、体育中心;零号路两侧、群裕小区以东片区;丹霞路南段、江滨路以北片区;金峰工业区谢溪头片区。
8.1.3 桥南片:厦深铁路站场及周边配套区;以百花市场为依托的九龙大道沿线用地、南山景区,今后五年以市政道路、桥梁的延伸和建设为主,暂不考虑大型居住区的建设。
8.1.4 长洲片区:九龙江北溪、西溪与324国道形成的三角地块,用地5.25KM2(不计入城市用地范围),拟建设集商务旅游、文化、娱乐、休闲度假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区。 8.2 重点改造区域
8.2.1 龙文区:人民广场北侧片区。
8.2.2芗城区:延安北危旧房改造片区,漳华路中段两侧地块,瑞京旧村片区,钟法路南段片区,延安南片区。 8.2.3 桥南区:南大道两侧用地。 第9条 居住用地规划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至2010年人均居住面积为29平方米,住宅建设量为140万平方米,住宅开发以新区建设为主,旧城改造为辅,启动城中村改造建设,严格控制住宅零星开发,鼓励规模建设,按照相关的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各种公共服务设施。根据我市的经济实力,建设一个功能完善的经济适用房小区,按照相关规定及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第10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0.1 行政办公用地
近期重点建设市级行政服务中心,配套建设部分市级行政办公设施,以龙文区政府为中心,建设区级行政办公集中区。 10.2 商贸物流设施
10.2.1 依据《漳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完成旧市级商业中心的业态调整,新市级商业中心初具一定的规模,丹霞组团区域商业中心完善成熟,城西组团,桥南组团商业中心初步形成商业形态。大中型商业设施和专业批发市场参见《漳州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 10.2.2 重点建设迎宾路东段物流园区、浦口粮食物流园区、桥南区厦深铁路、龙厦铁路站前物流园区。 10.3 文化娱乐设施
结合市博物馆,新建漳州市木偶艺术中心,与市级行政服务中心相配套,建设市级艺术馆、市级图书馆,续建市级青少年活动中心(闽台青少年交流中心),新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整合旧城区大众影院、向阳剧场、木偶剧团等用地,在侨乡剧场规划建设1处芗城区综合娱乐设施;结合新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展市会展中心及美术馆建设的前期工作。 10.4 教育科研设施
10.4.1重点建设漳州师范学院达理学院、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漳州市教育学院、南方艺术学校。
10.4.2基础教育重点结合居住区规划建设,配套建设4所小学(西桥小学、龙机小学、毅达小学、霞桥小学);完善现状学校的各项配套设施,增加科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用房面积;合并一些规模小、建筑质量差的学校。推进诗浦中学、湘桥中学的新建工程。 10.5 医疗卫生设施
新建市级中心血站;续建漳州市朝阳医院二期工程;改建和扩建现有的医疗卫生设施,整合市医院与原漳州卫校用地,完善市医院用地布局;推进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建设;在水仙大街以北、七号路以西地块预留市第二医院(500床)用地,做好前期建设工作。 10.6 体育设施
重点建设市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含主体育场(2万人)一座,体育休闲中心一座,在洋老洲新建一座综合游泳馆;在南昌东路以北,五号路及龙江路之间地块,建设全民健身中心;积极推进社区活动场所建设,整治改造体训基地腾飞馆南侧用地。 第11条 工业用地规划 11.1 蓝田工业开发区:至2010年规划规模为5.2平方公里,近期完成开发面积2.2平方公里,重点建设漳华路东段两侧、七号路以东工业用地,主要发展生物制药、机械、家具、食品等轻污染、低能耗的高新技术产业。
11.2 龙文工业开发区:至2010年规划规模为2.5平方公里,近期完成开发面积1.5平方公里,重点建设龙文北路两侧工业用地,发展具有传统优势轻加工及外资辐射型产业(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11.3 金峰工业开发区:至2010年至2010年规划规模为7.03平方公里,近期完成开发面积为3.53平方公里,重点建设谢溪头工业区及厂西二路两侧商住区,发展机械制造、文体用品、家具、电子等产业(不计入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第四章 道路交通规划 第12条 城市对外交通
12.1 铁路:重点建设厦深铁路及龙厦铁路漳州段。
12.2 高速公路:重点实施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漳拓宽改造工程角美至长洲段,沈海高速公路福厦漳诏复线漳州段,厦成高速公路漳州段。 13.3 城市外环线:结合西洋坪大桥的建设,建设桥南西环线,北起西洋坪大桥,沿西洋坪路桥南段,东至九龙大道。 第13条 城市主、次干道
重点建设完成的城市主干道有北江滨路西段、南江滨路西段,龙江路北段、龙江路南段、龙文路北段、漳华路中段、西洋坪路北段、南段、漳码路西段、七号路南段。次干道有新浦东路东段、建元路东段、六号路、丹霞路南段、瑞京路西段、大学西路、零号路、钟法路、修文西路(新华南路延安南路)。 第14条 城市重要桥梁
根据城市用地发展情况,完善过江通道规划,重点建设西洋坪大桥及龙江大桥。
第15条 交通枢纽
近期重点建设漳州火车南站,占地约47公顷,同时,在南站站场前建设一处二级汽车客运站,占地约2.67公顷。 第16条 公共交通
16.1 根据近期城市发展的重点,增设龙文新区、芗城区西部、桥南片区的公交线路。
16.2 建设东区公交车场,新建始发站及换乘站6处,在漳响路及丹霞路交叉口西南侧建设公交调度中心。 第17条 城市公共停车场
近期在胜利公园、人民广场北侧地块,新区行政中心南侧地块,延安南路、修文西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在迎宾路南侧汽车汽配中心西北侧、桥南片南山景区、百花村花卉交易市场各建一处社会车辆停车场。同时,在城市主要干道、城市中心大型公建(商业、办公、医院、旅馆、旅店、文体活动场所)、公园、城市公交换乘站等位置均应配套停车场,具体规模参照《漳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18条 在市区按0.9-1.2公里的服务半径设置加油站,新建6处加油站,其中两处与汽车加汽站相结合。 第五章 市政工程设施 第19条 给水工程
19.1进行第一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重点建设漳州第三水厂一期工程,占地10公顷,日供水能力15万吨,选址于蓝田工业区北侧。 19.2 在新区建设2处给水加压泵站,日提升能力为5万吨。 19.3 加强给水管网建设,配套建设DN200-800管网工程35公里,芗城区主要完善管网布局,进行管道改造,重点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龙文区及桥南片区结合道路建设一次配套完成。 第20条 排水工程
20.1 扩建碧湖污水处理厂,由原来10万吨/日扩建为15万吨/日。 20.2近期重点建设金峰污水处理厂,日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 20.3在芗城区湖内村及龙文区龙江路各建1处污水提升泵站。 20.4采用雨污分流方式,结合城市道路的新建或改建,建设管网系统,重点建设蓝田工业区、龙文工业区至碧湖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 20.5 启动中水利用工程,近期在碧湖污水处理厂重点建设提升泵站一座及集水池,配套建设中水回用管道5.6公里,中水回用率达10%。 第21条 供电工程
21.1 输变电工程:重点建设220KV东区输变电工程、220KV九湖输变电工程,110KV龙文输变电工程,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设110KV谢溪头输变电工程,110KV湖坂输变电工程, 110KV虎伯山输变电工程。 21.2 线网工程:结合城市重点发展区域,配套建设电力线网,局部改造芗城区架空线路为地埋式电缆,重点建设东区-东屿Ⅱ回线路,九湖变110KV线路工程。 第22条 通讯工程 22.1 邮政:
新建龙文区综合邮政处理中心,用地2公顷;在新城市中心区、厦深铁路站场配套区、金峰工业区各建一处邮政支局;完善邮政配套设施建设。 22.2 电信工程:
新建龙文区电信枢纽大楼及中心机房,占地为3.2公顷,桥南片区、龙文新区、金峰工业区建设两处模块局,每个模块局面积为0.2-0.3公顷。 重点建设江滨路、龙江路、漳华路、龙文北路、漳码路、新浦东路东段、建元路东段、六号路、丹霞路南段、瑞京路西段、大学西路、学府路、钟法路南段的通讯线网,总长为80公里。 第23条 燃气工程
23.1近期气源以管输天燃气(LNG)为主,至2010年,市区用户年用气量为7607万标准立方米,平均日用气量20.84万标准立方米。 23.2 近期重点建设蓝田天燃气门站,金峰LNG中心气化站(含燃气调压站),新建2处汽车加气站;配套建设高压管道(蓝田至金峰段)15公里,中压管道117公里,庭院户内管道居民户数为8.13万户。 23.3 重点建设以下道路的燃气管网工程:江滨路、龙文路、迎宾路、漳响路及龙文区、桥南片区各新建主次干道。 第24条 环卫设施
24.1近期内需配建单独公厕30座,8座垃圾中转站,1座建筑垃圾转运站(大中型垃圾分检中心)。 24.2 附建于垃圾转运站的环卫工人休息场所8处。
24.3 在龙文区规划建设环卫车辆停车场(含车辆修配中心)1处,占地1.2公顷。
24.4 在金峰污水处理厂相邻地块,建设1处粪便处理厂,占地0.28公顷。
第25条 城市园林绿化
25.1 近期园林绿化建设目标:紧密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努力提高城市绿地的数量,改善绿地布局,控制好旧城改造的绿地指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的要求。至201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6.16平方米。
25.2 根据漳州城市发展的方向,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点应与城市新区建设相配套,近期重点建设北江滨公园一期,漳州市湿地公园、南山景区、荔枝海生态公园。
25.3 结合旧城改造与新区环境整治要求,加快河道治理及绿化工作,重点建设三湘江滨河绿地,浦头港两侧绿化带。
25.4 进一步完善老城区现有公园绿地配套服务设施,提高绿化服务功能,重点改善芝山公园、九龙公园绿化,整治胜利公园周边环境。 25.5 结合近期主要道路的建设和改造,重点实施江滨路、龙江路、龙文南路绿化景观带建设,构筑城市主要交通干道的绿色走廊。道路绿化率应达到《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的规定。 25.6 结合住宅小区建设,完善居住小区绿化设施,新城区绿地率不小于40%,旧城区绿地率不小于30%。
第六章 防灾工程规划 第26条 抗震
所有新建工程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设防,并注意场地选择、建筑布局、抗震分析及施工质量,增强结构抗御地震的能力;同时,加强避震疏散场地建设及平时管理。具体位置及建筑物设防等级要求参见《漳州市区抗震防灾规划》。 第27条 消防
27.1在水仙大街北侧,九十九湾以西,新建消防指挥中心,用地1.3公顷。
27.2在龙文区迎宾路以北、五号路以西地块、高校园区大学路北侧新建2处消防站;在历史文化名城增设旧城专职消防队。 第28条 人防
28.1 至2010年,人均人防设施面积达0.58平方米,工程总量为23万平方米,新建人防工程量为8万平方米,年建设量为1.6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建设的重点为城市新建区,旧城区通过新建和加固改造,形成较完整的人防工程体系。
28.2 在云洞岩景区西侧,新建市人防指挥中心,用地规模8.5公顷,新建龙文区级人防指挥所工程,改造芗城区级人防指挥所,在胜利公园新建人员掩蔽所20000平方米。 第29条 防洪排涝工程
29.1 防洪:近期结合北岸江滨路工程,建设路堤结合工程及防洪堤水闸;南岸进行防洪堤改建工程。
29.2 排涝:三湘江水系整治工程,总长约8.5公里。
九十九湾河道整治工程,总长约9公里,在湘桥建设一处电排站,占地0.3公顷。
第七章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30条 根据《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及城市建设现状确定名城保护范围,总面积为70.5公顷。采用二级保护方式,划定重点保护区28.4公顷和建设控制地带42.1公顷。近期以保护为主,可逐步采用市场运作的形式,在市财力许可的情况下,由政府投入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31条 加强对浦头港-新行街、新华东路(岳口段)两片历史街区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其它建设项目侵占历史街区用地。 第32条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措施。
32.1 重点保护区内不得进行与保护文物古迹、古城风貌无关的工程建设,对区内的建筑采取维修、整修、重建和拆除四类,使其符合历史街区风貌要求。
32.2 建设控制地带内必须控制建(构)筑物的性质、规模、体量、高度、色彩、风格。
32.3 除满足消防要求外,严格控制车行交通穿越历史街区的重点保护区,各类市政工程设施应采用埋地铺设。
32.4 具体保护、整修方法及措施参照《漳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的有关内容。 第八章 市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33条 近期环境治理目标及工作重点
33.1 至2010年城市环境功能分区明确,生态环境进入良性循环,环境质量达标率90%左右,主要水系水质95%以上达到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 33.2 加大市区内河环境综合整治的力度,尽快建成完善的现代化城市污水排放处理系统和垃圾处理系统,三湘江、九十九湾、浦头港、护城河等水质基本改善。
33.3 加大城市生态系统改造和优化的力度,扩大城市公园绿化的面积,保护好风景名胜区和市郊生态调节区。
33.4 重点保护好城市饮用水源和地下水源,九龙江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33.5 加快建成区内污染型企业的关、停、并、转、迁的综合整治步伐,优化城区的功能布局。
第九章 云洞岩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 第34条 云洞岩风景名胜区保护等级 云洞岩风景区分为二级保护:
34.1 一级保护区:即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部分,主要包括云洞岩、瑞竹岩景区,面积1.83平方公里。
保护内容:景区内一切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资源、森林植被、历代摩崖石刻、自然山体。
34.2 二级保护区:即风景区的规划管理范围,面积约10.8平方公里,包括岭兜山、大石水库、长山水库、龙岐入口区等。 保护内容:森林植被、自然山体、水系及部分人文景观。
34.3 外围保护地带:即风景区与城市的协调区,面积5.5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见规划图)
保护内容: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景观资源及生态环境。 第35条 云洞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措施
35.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区保护的法规、条例,做好封山育林、植树绿化、护林防火和防治虫害工作,禁止破坏和随意改变风景区的一切景观和自然环境。
35.2 严格控制基建规模,一级保护区内禁止除必要的景观建筑以外的一切建设活动,对文物古迹应采取保护、修缮措施;二级保护区内,不得建设与景区内容相悖的设施,控制建设景区必需的服务配套项目,对其建筑选址、性质、规模、标准、体量、色彩、风格提出明确控制要求;外围保护地带内不得建设大型工矿和污染项目,村庄建设要统一规划。所有建设项目需报相应管理部门审批。
35.3 拆除景区所有违章建筑,恢复自然景观,严格控制大气、噪声、水体的污染,禁止在景区内建设工厂、挖砂取土采石、乱倒垃圾,并不得在景区内新建坟墓。
35.4 有关风景区的环境容量、旅游设施布局,具体的保护措施等参见《云洞岩风景规划》及《漳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35.5 按照景区保护措施的要求,近期以整治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整合云洞岩景区及瑞竹岩景区,加强各景点、景源的联系,使两者成为有机整体。
第十章 近期建设控制引导及控制要点 第36条 控制引导区规划
将中心城区发展建设用地按不同建设控制要求分为三类:重点建设区域,可建设区域及不宜建设区域。 第37条 重点建设区域
指近期城市发展策略应积极促进重点开发建设的区域,包括近期重点发展区域及重点改造区域,政府应加大对该区域的开发扶持力度。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37.1 控制要点:
37.1.1 所有建设不得侵占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及绿化用地,住宅间距需满足日照和安全要求。
37.1.2 开发强度及建筑退让红线宽度需满足《漳州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及已批准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的要求。
37.1.3 市区严格实行土地开发“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由政府统一储备。 第38条 可建设区域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在开发或改造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可列入近期开发建设或改造的弹性控制区。 38.1 控制要点:
38.1.1在条件未成熟时,严格控制在该区域内进行低水平的开发或改造。
38.1.2项目的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内容。
38.1.3严格控制环境容量,按相关规范要求确定项目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
38.1.4对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绿化用地应进行充分预留。 第39条 不宜建设区
是指近期不应或应严格控制建设的区域,主要包括城市公园、历史文化名城重点保护区、云洞岩风景区、芝山风景区、九龙江沿江绿化保护区、水源保护区、荔枝海等。
第十一章 近期规划实施政策与措施 第40条 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
坚持“供需平衡、加强储备、盘活存量、控制增量、集约用地、确保重点”的原则,加快存量土地消化,加大政府用地储备力度,启动城中村的改造用地,控制好农村集体所有的未征用的空地,为未来城市功能拓展和重大项目建设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优先保证主导产业和重点建设区域土地的供给,优化用地结构。 第41条 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41.1 城市建设的财政投资要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调整财政资金的支出结构,保持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通过贴息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和杠杆调节作用,优先保障重点地区和重大设施的建设。 41.2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向民间资本和外资开放交通、燃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以及教、科、文、卫等社会事业,为公益性设施建设筹集建设资金,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 第42条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42.1 加强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在近期建设规划指导下,完善各专项规划近期建设的内容,还应将近期规划的成果转化为具有指导性的政府文件。
42.2 建立城市近期建设项目库,明确其选址规模、建设方式、投资估算、筹资方式、实施时序等,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城市建设的计划。 42.3 建立近期建设规划的滚动调校机制,定期检讨规划实施情况,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校。
42.4 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中心的规划管理审批制度,项目选址及建设必须符合近期建设规划的内容。对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实行弹性管理模式,严格进行充分研究和论证,确有必要增加的项目,按法定程序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批。
42.5 维护近期建设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规划实施过程的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与社会监督,对于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二章 近期建设规划强制性及指导性内容 第43条 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涉及城市近期建设重点发展规模、用地空间分布、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布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云洞岩风景区保护、控制建设实施措施等方面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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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9条均为强制性内容。 第44条 指导性内容
文本中有关对外交通、城市主、次干道、公交线路、停车场、加油站等城市交通设施,给排水、供电、电讯、邮政、燃气、环卫等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河湖水系、绿化广场、城市防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第
9、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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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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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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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0、
41、42条为指导性内容。
第45条 本规划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如需调整近期建设规划中涉及强制性内容的部分,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漳州市人大常委会意见,报漳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46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说明书、附图组成,在本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广州市农业局范文第3篇
1 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现状
自2013年以来,林州市因地制宜发展坡地经济,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促进了林州市经济的发展。林州市总面积2 046 km2,其中坡地、丘陵面积占86%。山多坡广的地理优势,有利于林州市发展坡地经济[1]。坡地经济主要以核桃、花椒、小杂粮(谷子)、中药材种植和坡地畜禽标准化养殖为主。到2015年,林州市发展坡地农业种植核桃1.13万hm2,总产量约3 486 t;种植花椒1.33万hm2,总产量约2 595万t;种植小杂粮0.67万hm2,总产量约3 000 t;种植中草药材1.33万hm2,盛产党参、全虫、山楂和五加皮等,另外还有柴胡、元参、当归、黄芩、元胡、远志、板兰根及灵芝等800多种中药材,年收购量达2 000多t。在坡地畜禽养殖方面,猪出栏199.52万头,猪肉产量约85 072 t;牛出栏3.92万头,牛肉产量约500 t;羊出栏5.46万只,羊肉产量约270 t;禽出栏1 092.5万只,肉产量约4 520 t。坡地农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为林州市坡地农业发展带来经济效益。到目前为止,林州市的坡地经济已经进入大规模、有组织、多形式的规范性发展阶段,坡地经济的大力发展,大大提高了林州市农村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了林州市的经济发展。
2 影响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目前,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经济效应,但是与我们实际中所追求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生态改善的目标结合来看的话,林州市目前的状况依旧是处在一个转型阶段,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问题主要从政府和经营主体两方面来研究。
2.1 政府在坡地经济发展上出现的问题
2.1.1 土地流转问题
在中国,大部分农民受传统自然经济思想支配,受陈旧思想影响,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习惯于自种自收,宁可粗放经营或让土地闲置荒芜,也不愿意转包他人发展坡地经济,尤其是近几年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加大了对种地农民的扶持力度,农民即使不精耕细作也可以有所收益,导致了实施土地流转的难度加大。而且部分农民期望的价格太高,漫天要价,造成相当部分乡村土地流转难度大、价格高,从而加大了土地承包者发展坡地经济的难度。
2.1.2 基础设施问题
首先,受山坡地条件限制,坡地经济发展所需的水、电、路等生产性基础设施比较滞后,无法满足农户对发展坡地经济的要求。虽然在发展过程中,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发展坡地经济中的道路建设、水利设施建设和电力设施建设,但相对于大规模发展坡地经济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2]。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投入不足,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其次,农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不高,农民更加注重个体,而轻视集体。最后,农业机械化水平低,也阻碍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在山区地段引进农业机械化设施更加困难。
2.1.3 技术服务问题
一是社会化服务不到位。林州市技术服务落后,为农民提供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营销、质量安全监管等缺少发展平台。由于林州市各乡镇、村农林技术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仅靠现有的有限的农林科技人员来支撑坡地经济的发展,显得力不从心。二是农民科技素质较低。林州市各乡村坡地经济以散户经营模式居多,其中相当一部分农户文化水平不高,学习能力不强,对农户进行专业科学指导难度较大。
2.2 经营主体在坡地经济发展上出现的问题
2.2.1 思想认识问题
自古以来,传统农业就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生产方式,传统农业发展又相对稳定,农民心中对传统农业的支持思想根深蒂固,一时很难改变,而且新的实践带来很多不稳定因素,在人们心里一切都是未知数,害怕失败所以有顾忌,这种思想阻碍了林州市发展坡地经济的发展。
2.2.2 产品质量问题
未来,农产品的竞争是标准化生产的竞争,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竞争,但目前,在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如“贱价买赖苗”等现象,由此看来,林州市农民对标准化生产的观念不强,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意识、优质品牌意识较差,使农产品质量缺乏竞争力,从而影响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带来的效益。
2.2.3 产品销售问题
林州市由发展坡地经济所带来的核桃、橙子的产量大,但是如何把产品销出去是关键的问题。林州市还没有形成成熟的农产品销售体系,市场销售环节缺位,将使坡地经济的效益大打折扣。
3 加快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的对策
近年来,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展现了十分强劲和良好的发展势头,要实现长久、可持续的健康发展就需要不断深化发展方略。所以根据林州市现在坡地发展状况和面临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 创新土地整合方式
家庭承包制是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政策,以该政策作为基础,实行自愿且有偿的原则来,因地制宜的形成土地流转、租赁、转让和参股等形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激发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维护他们的切实利益。以政府为主导,切实保障双方的权利,深入研究各类型的土地流转政策,实时出台相关政策和法规,形成完善的土地可流转市场体系。
3.2 创新资金筹集方式
对于资金流入方面的建设,首先政府应协调好政府资金的合理高效的流入,合理统筹安排资金的使用和对各项资金进行分类归并、切块“打包”。其次,对于金融企业扶持农业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的研究和措施,农业企业发展的资金缺口相对较大,行业风险大,在融资方面会存在很大的困难,所以要建立合理的贷款、担保、再担保和创业贷款等一系列的运作方法和措施,促进农村资金流通和高效的资源配置,以此来促进农民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带动农业发展更具规模效应。
3.3 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
建立完善的农业科学研究体系,促进先进科学技术在乡镇农业发展区域的传播和研发。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人才体系,培养出色的人才、留住出色的人才,以人才来带动科学技术的研发和传播。其次,转变科技发展思路,将资金和资源投入在更加有效合理,带来更大效益,进而影响科学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3.4 建立健全品牌创建体系
建立品牌体系的前提是建立完善的产品评判标准,形成标准才能有奋斗的标杆,来以实际标准要求农民培育自己的产品;产品质量达到一定标准之后就要建立统一的品牌,如以“红旗渠”作为统一的产品称谓进行销售,政府加大营销方面的投入,鼓励企业加大营销方面的投入,企业出资加上政府的号召力来进行品牌化宣传,以“质量+营销”的方式强势进入市场便会起到很好的品牌效应,打开更大的销售市场,逐渐形成完善的一条龙销售体系,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提高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在推广保护、大力宣传老品牌的同时,注重推出新品种,创建新品牌。
4 结语
林州市坡地经济发展已经走在了一个极具前途的道路上,依托自然资源和现有资源不断的推陈出新,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发展,创新措施,坡地经济会成为继工业之后林州市的又一重要经济支柱。
摘要:因地制宜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模式和结构特点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地区的地理环境。林州市山地多、平原少的地理特点,决定了坡地经济的可行性。主要探究林州市在坡地农业经济发展道路上不断深化农业发展改革所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适当的观点和建议。
关键词:坡地经济,坡地农业,林州市
参考文献
[1] 石常青.浅谈林州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措施[J].农民致富之友,2014(22):28.
广州市农业局范文第4篇
1 胶州市主要气象灾害及其对农业的影响
1.1 干旱
胶州市处于季风区气候影响范围内, 年降水量变化较大, 且年降水量时空分布不均, 致使该市旱、涝灾害频发。胶州市一年四季均会出现干旱, 而且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干旱灾害, 具有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危害严重等特点, 尤其对农业生产影响较大。自20世纪80年代后, 胶州市干旱灾害趋于严重, 已经成为当地较严重的自然灾害, 其中1981-1982年胶州市连续2 a持续降水偏少, 出现了罕见的特大干旱灾害。干旱对农业的生产影响和危害程度与其发生季节、时间长短及作物所处的生育期有关, 冬小麦返青后进入需水敏感期, 春旱不利于冬小麦返青分蘖和后期旺长, 严重干旱可影响冬小麦正常结实;同时, 春旱还可造成春播作物不能适时播种, 延迟果树发芽时间等;伏旱影响夏秋作物出苗和生长;秋旱会影响玉米等秋收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的形成;冬旱则影响冬种作物播种、出苗及其生长发育[2]。
1.2 暴雨
暴雨是胶州市夏季常见的气象灾害之一。胶州市年平均暴雨日数为2.1 d, 主要出现在4-9月, 集中出现在6-8月。20世纪90年代, 胶州市极端降水事件频发, 特别是在20世纪发生极端强降水事件的频率明显增加。据统计, 胶州市50年一遇的日最大降雨量达211.0 mm, 100年一遇的日最大降雨量达239.0 mm, 200年一遇的日最大降雨量达268.0 mm。暴雨常常来势猛、强度大、历时短, 且冲刷力强, 淹没农田, 造成作物茎叶机械性损伤, 引起生理机能下降, 降低光合作用, 最终出现减产减质。
1.3 大风
由于北部胶州湾处于大泽山与大、小珠山之间的平坦地带, 西北风长驱直入, 经过胶州湾海面和崂山与小珠山之间的狭管时作用加强, 风力加大, 因此胶州市成为青岛地区仅次于全市大风日数之最的青岛市的第二多风区域。胶州市年平均大风日数为11.2 d, 主要出现在冬、春季, 夏秋季较少, 以西北风为主, 其中3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为24.0 m/s, 5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为24.4 m/s, 100年一遇的最大风速为26.3 m/s。冬春季大风常伴随降温、降雨、寒潮天气出现, 导致气温明显下降, 特别是对设施农业极为不利, 同时也要注意加强鸡、鸭、猪等畜禽棚圈保暖加固, 果园果树防冻等。夏季大风虽然较少, 但强对流天气造成的雷雨大风、飓风也时有发生, 夏季农作物正处于旺盛生长期, 遭遇大风危害最大, 可导致高秆作物倒伏, 使幼果大量脱落等。
1.4 冰雹
冰雹是对胶州市农业生产危害较重的气象灾害之一。冰雹灾害性天气局地性强, 且受地形影响较大, 胶州市年平均冰雹日数为0.5 d, 发生最多年份一年两遇。冰雹主要出现在每年的5月下旬-6月中旬和9-10月, 这期间出现的冰雹日数占全年冰雹总日数的70%以上。受高空东北冷涡影响, 冷涡中空气柱处于上冷下暖不稳定状态时, 极易导致胶州市出现冰雹等强对流天气。5-6月正好是胶州市冬小麦旺长及春播作物大田幼苗生长季节, 冰雹从高空急速落下, 冲击力大, 再加上猛烈的暴风雨, 摧毁力相当强大, 直接威胁人畜生命安全, 直径较大的冰雹会将正开花结果的果树、小麦、玉米和蔬菜等农作物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致使粮田果木颗粒无收。
1.5 霜冻
霜冻也是影响胶州市农业生产的灾害性天气之一。胶州市春季气温回升快, 但气温波动较大, 每年的4月为霜冻多发期, 晚霜冻尤其对林果影响较大, 危害正在开花期的苹果、梨和桃等, 使其花蕊受冻, 不能正常授粉, 幼果期出现霜冻则直接造成绝产。而且霜冻也对春播作物有很大影响, 不利于蔬菜等设施农业。
2 气象灾害应对措施
2.1 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能力
随着气象科技的快速发展, 应着力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新一代天气雷达、气象卫星遥感技术、现代化气象监测设备的作用, 进一步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 增强灾害性天气精细化预报能力, 全力做好干旱、暴雨洪涝、冰雹、大风和霜冻等气象灾害长期、中期、短期及短时临近预报, 使天气预报精细化程度到达乡镇, 并加强局地性灾害天气研究分析, 做好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加强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规律、形成机制、演变路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等研究, 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2.2 建立健全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
冰雹、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突发性强, 能在最短时间将灾害预警信息发送至农民手中是关键。因此, 应建立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系统, 确保能将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准确、及时、有效传递至相关单位和个人手中, 为防灾、减灾争取时间, 确保预警信息及时有效传递至农民手中, 提前做好灾害防御准备, 尽可能的降低灾害损失。
2.3 增强农民防灾减灾意识, 提高农业抗灾能力
充分利用电视讲座、报纸、广播、手机短信和互联网等媒体在气象日或汛期到来前深入乡镇开展气象知识宣传, 加强防灾减灾重要性宣传教育, 使农民了解气象常识, 提高农民对气象灾害天气的认识和防灾减灾意识, 学会用气象信息科学指导农事生产和规避灾害。一旦出现灾害, 即可启动防灾减灾预案, 得到农民群众积极响应, 形成全社会力量共同进行应急处置救援, 完成科学、高效防灾减灾。
2.4 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气象部门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合理开发空中水资源, 在干旱发生期间, 严密监视天气变化, 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组织人工增雨作业, 缓解旱情发展。进入冰雹多发季节, 要严密监控冰雹天气, 一旦获知将会出现冰雹灾害, 应及时实施人工消雹作业, 尽可能降低冰雹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5 大力兴修农田水利设施
针对胶州市干旱、洪涝灾害影响, 当地相关部门应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兴修农田水利工程, 做到旱能浇、涝能排。在干旱期做好水资源调度, 优化水资源配置, 科学调度抗旱用水;雨季做好大中型水库和水塘蓄水工作, 努力将滴灌工作做好, 还可在田间打井以备抗旱使用。遇雨季持续强降水天气, 及时疏通沟渠, 挖沟排水, 防止农田长时间渍涝, 扶正受淹作物, 洪涝过后, 加强田间管理, 加强追肥、中耕、松土和喷施农药等。
摘要:利用胶州市多年气象观测资料及气象灾害记录资料等, 对胶州市干旱、暴雨、大风、冰雹和霜冻等气象灾害及其对农业的影响进行分析, 并提出应对措施。
关键词:气象灾害,农业生产,影响,对策,山东省胶州市
参考文献
[1] 李德萍, 薛允传, 董海鹰, 等.青岛地区气象灾害分析评估[J].山东气象, 2013 (1) .
广州市农业局范文第5篇
这次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人才工作经验,就落实《柳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作出部署。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加快建设西部人才强市
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人才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国以才立,政以才治,业以才兴。推动一个地方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在人才。至关重要的是要有一批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领导人才,一批职业化、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一大批能够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创业型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以及优秀的社会工作人才。当前,我市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和加快发展的“黄金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更加美好柳州的奋斗目标,最根本的是要造就一支具有强大支撑力的人才队伍。为此,我们下发了《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柳发〔2011〕1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把柳州建设成为西部地区人才强市的战略目标。大家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工作、加快建设西部人才强市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第一,加快建设西部人才强市,是我市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重要保证。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人才是实现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快速发展的重要保证。柳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了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总目标,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二次创业”、“经济升级,城市转型”、“三年四千亿,工业再翻番”、“聚集人气、做大城市,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等一系列发展规划和战略举措。贯彻落实这些重大规划、重大举措和部署,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只有加快人才开发,建设西部人才强市,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能够担当重任的人才队伍,才能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第二,加快建设西部人才强市,是我市抢抓发展“黄金期”,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随着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运营,我市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期”。抓住发展“黄金期”,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要靠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但关键要靠人才,特别是那些掌握核心技术、善于创新创业、能够引领产业升级的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我们必须加快建设西部人才强市,大力开发人才,为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提供人才支撑。
第三,加快建设西部人才强市,是确立我市区域人才竞争优势,打造人才核心竞争力的战略选择。人才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综合实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当前,不仅国家之间的人才争夺异常激烈,国内各地区对高素质人才的竞争也日益激烈。就我们周边的城市来看,都是各出高招,招揽人才。如北部湾经济区4个城市充分利用自治区财政每年提供的3000万元专项资金,大力度招聘人才;长沙市去年掀起“揽才旋风”,启动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昆明设立“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以优越的条件吸引人才。可以说各地开发人才心情之急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对人才
工作是高度重视的,抓得也是紧的。特别是近几年来,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实行一系列加强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各类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人才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人才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人才总量偏少,高层次人才匮乏,队伍整体创新创业能力不强,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开发投入不足,综合竞争力不强,人才数量、质量、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面对激烈的人才竞争形势,我们必须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加快建设西部人才强市步伐,形成区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进一步增强人才核心竞争力,以人才优势化解发展弱势,以人才赶超实现发展赶超,以人才的跨越发展推动柳州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和谐发展、全面发展。
二、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
人才资源是一种可持续开发、最具潜力、最可依靠的资源,已经成为支撑发展的第一要素。因此,在各项发展战略中,必须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形成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
一要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要确立人才资源开发优先于物质资源、环境资源、资金资源等其他资源开发的地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幅度提高各类人才整体素质,实现人才资源持续开发。到2020年全市人才总量达到52万人,人才资源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达到14%,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17%,每万名劳动者中研发人员达到35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要坚持人才结构优先调整。根据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优先推进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早谋划和率先调整人才专业结构、层级结构、分布结构,大力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以人才结构的优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三要坚持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好的投入。实践证明,“人才投入优先保证”做得好的城市,其创新创造活力普遍很强,经济发展也很快。深圳市每年用2亿元奖励产业发展和创新人才,成为仅次于香港在全国排名第二的最具竞争力城市。东部及沿海地区能够人才云集,与他们在人才开发上舍得投入密切相关。因此,要树立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理念,较大幅度地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优先保证人才重大项目实施。各级都要安排人才发展专项经费,并建立专项经费正常增长机制。要推动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资人才资源开发,促进人才优先开发。
四要坚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重视并优先进行人才制度创新设计,健全和完善人才管理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智慧。
三、全面落实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是未来10年柳州人才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对于提高人才开发水平,把我市建设成为西部地区人才强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规划纲要》提出了到2020年我市人才发展的总体目标,即:培养和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创新活力的人才队伍,实现人才实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人才体制机制与人才发展要求相适应,形成在西部地区的人才竞争比较优势,人才实力在全
国处于中等水平,进入西部地区人才强市行列。
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我们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加大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力度,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资源开发,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建设更加美好的柳州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在贯彻落实《规划纲要》过程中,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才工作的指导方针。即: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就是要坚持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才的优先发展,推动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以用为本、创新机制,就是要把发挥各类人才作用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解放思想,大力推进人才吸引培养、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激励保障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就是要紧密联系实际,构建高层次人才开发新格局,带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人才开发,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规划纲要》对未来10年的人才发展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落实《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重点推进“三大人才开发”,实现人才资源开发的重点突破。在人才开发过程中,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采取重点推进,分步实施的办法,以重点突破来带动各类人才的整体开发,增强人才资源开发的有效性。
一是重点推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开发。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往往具有“引进一个人才,带动一个产业,推进一门学科”的作用。目前,我市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始终是人才队伍中的一块“短板”,这块“短板”导致了全市的自主创新能力还比较弱。为此,必须下大力气进行重点开发。要围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现代工业名城的目标,结合我市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优势学科发展需要,着力引进培养掌握核心技术、具备持续研发能力,能够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升级的领军人才;能够有效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高级管理人才;能够带领重点学科进入区内先进水平的专家学者。要依托自治区八桂学者工程和特聘专家工程开展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和选聘工作。到2020年,力争选聘10名左右八桂学者,建设10个左右以八桂学者为核心的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选聘20名左右自治区特聘专家;引进和培养100名左右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二是重点推进工业产业人才开发。工业历来都是我市经济的基础和优势,大力发展工业经济,提升工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仍然是柳州发展的主导方向和核心战略。工业产业人才开发要作为人才开发的重点,下大力推进。要围绕自治区“14+4”产业规划,结合我市重点发展的汽车、冶金、机械、化工、有色金属等产业,大力开发工业产业人才。要以提高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大企业高管培养引进力度,造就一批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管理创新精神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加强工业产业聚才载体建设,提升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工作站、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等载体的聚才引智功能,加快培养一支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工业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高技能人才开发工程,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通过学校培训、在岗培养、送学深造、技术竞赛等方式,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要确保工业产业人才资源以高于其它行业人才发展速度增长,形成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产业人才队伍。到2020年,重点产业领域人才占全市人才总量的60%左右,全面提升柳
州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水平以及重点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工业做大做强做优。三是重点推进多区域合作人才开发。目前,推进区域合作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围绕区域经济发展,推进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也是改进和优化人才工作、提升人才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手段。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两区一带”的战略布局,利用自身的产业优势,主动融入北部湾经济区人才合作与开发,形成与北部湾经济区人才信息互通、人才开发互补、人才资源共享的格局。按照建设西江经济带龙头城市的战略部署,积极寻求与经济带布点城市间的人才和技术合作,大力培养和引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旅游、金融、现代农业等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实行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并举,充分利用泛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经济区的人才智力优势,加大人才对口交流开发力度,积极选送优秀人才到发达地区学习培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来柳进行学术交流与项目合作,推进区域人才智力共享。主动适应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需要,以中国东盟人才资源开发合作论坛等为载体,开展与东盟各国的人才交流与合作。大力培养涉外旅游、东盟法律、外经外贸、保税物流以及非通用语种的专门人才。
在重点推进“三大人才开发”的同时,要大力开发教育、医疗卫生、思想文化、体育、政法、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以及少数民族人才,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人才保障。
(二)统筹推进“六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资源开发的整体水平。建设好各类人才队伍是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务。《规划纲要》分别对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了具体目标和措施,这是为加快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而采取的重大举措。
一是推进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乡科级领导干部为基础,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完善教育培训、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大力培养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到2020年,党政人才总量从严控制在1.6万人左右,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结构更加合理。
二是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提升市场竞争力的要求,以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一支优秀企业家和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到2020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2.7万人。
三是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为重点,加强产学研合作,构建分层分类的继续教育体系,积极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智力,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到2020年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24万人。
四是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新型工业化加快发展的需要,以提升职业技能和专业化水平为核心,以技师和高级技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培养造就大批知识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技能型人才。到2020年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
五是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以农业技术人才为重点,以提高科技素质、实用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发挥各类人才培训机构
作用,整合各种培训资源,深入实施专项培训计划,造就一支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数量充足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20年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8万人。
六是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建设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0.7万人。
(三)实施“十大人才开发工程”,确保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落到实处。落实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特别是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一定要有得力的“抓手”,要有具体而有力的措施。因此,贯彻落实《规划纲要》,做好未来10年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要大力实施“十大人才开发工程”,切实把《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实施党政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党政人才大规模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五年内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每五年轮训一遍公务员。二是实施“524优秀企业家”成长促进工程。通过培养培训、实践磨练,以及营造企业家成长环境,到2020年,培养造就5名左右在亚洲乃至世界知名的企业家;20名左右在全区、全国著名的企业家;400名左右的优秀企业家。三是实施“132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在优势产业、高新技术、重点学科、基础应用研究等领域,造就一支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到2020年,选拔1名以上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入选自治区第一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左右具有区内先进水平,入选自治区第二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200名左右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是实施外向型人才开发工程。落实出国境培训五年计划,坚持选送优秀青年人才到发达国家培训和深造,到2020年,培养1000名左右熟悉国际规则,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较强创新能力的本土高层次人才。五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建设一批职业教育院校和培训机构,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能力,到2020年,年均培训高职、中职学生达到3万名,年均职业技能鉴定人数5万人。六是实施新型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结合各类农村科技和农业骨干培训项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业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的培养培训,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农民致富的复合型农村实用人才。七是实施宣传文化人才开发工程。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艺及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重点培养一批本市高水平的理论研究专家、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名制片人、名作家、名艺术家。八是实施人才载体建设提升工程。加强人才小高地、博士后工作站、各类型企业技术中心、“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双百人才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各类工业园区建设,提升人才载体承载人才的能力,通过人才载体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九是实施优秀人才接触柳州计划。每年定期组织区外“211”工程高校的工科硕士、博士生以及其它高层次人才来柳考察调研,增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对柳州经济社会、人文历史现状及发展前景的了解,并通过他们对外宣传推介柳州,帮助优秀人才在我市寻找发展机会。十是实施优秀人才激励工程。采取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措施,在住房、安家、配偶安置、子女就读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对有重要贡献的优秀人才实行政府奖励。大力开展优秀人才评选表彰活动,形成具有柳州特色的优秀人才激励机制。
(四)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体制机制是培养人才,聚集人才,用好用活人才的保障,机制活则人才活。推进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要围绕促进人才全面发展,提高人才效能来进行。要坚持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提高党管人才水平。要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管理体制。
坚持以发展需要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科学化和社会化的人才评价发现机制,注重靠实践和贡献评价发现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改革人才选拔使用方式,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发挥市场作用,加强人才市场建设,完善市场服务功能,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完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坚持以贡献大小为依据,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和维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激励保障机制,调动广大人才积极性,激发人才队伍整体活力和创造力。
四、切实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
人才工作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强化领导、扎实推进,努力提高人才工作科学化水平。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人才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履行好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实施党政“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要重点抓好全局性问题调研、综合性政策制定、跨部门工作统筹,推动形成统分结合、各方联动的人才工作协调机制。党委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落实牵头抓总职责,重点做好战略研究、总体规划制定、重要政策统筹、创新工程策划、重点人才培养、典型事迹宣传等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构建人才服务体系、推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人才发展提供指导和服务。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在培养、吸引、使用人才中发挥好主体作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相关力量,协调一致地做好人才工作,努力形成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健全人才规划体系。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全区及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编制好自身的人才发展专项规划,形成上下衔接、政策贯通、互相配套的全市人才发展规划体系,推进人才强市战略落到实处。要积极配合上级实施的重大人才政策、重大人才工程,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人才专项政策、专项工程,以政策突破来带动人才机制创新,以专项工程实施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三)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做好人才服务各项工作,坚持用事业聚集人才,积极为人才干事创业、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使各类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要鼓励创新、爱护创新、宽容失误,努力营造爱才重才、见贤思齐的人文环境。对各方面人才,工作上要多支持,生活上要多关心,主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营造好安全便利、舒适宜居的生活环境。要大力表彰和广泛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科学、鼓励创新、奋发努力的良好风尚。
广州市农业局范文第6篇
一、许可机关
除外国的组织、个人独资或者与中国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组织、个人以及华侨独资或者与内地(大陆)的组织、个人合资、合作设立养老机构,向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外。其他养老机构的设立许可,向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设立许可。
二、申办条件
养老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具备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相关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养老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老年人社会
1 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等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以及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具有与服务对象、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医疗康复条件。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以上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具备从业资格。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六)床位数在10张以上。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建设要求
(一)选址。选址应当符合市、区养老机构设立规划、相应的城乡规划和环保要求,临近医疗卫生设施、公共交通设施、公园绿地、生活配套设施和大型居住区,远离厌恶型设施,环境良好,布局合理。
(二)基建。养老机构的设立,应当符合养老机构的基本标准。新建、扩建和改建养老机构必须按《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1999)进行设计和施工。新建、扩建和改建护理型养老机构的,还应符合《老年养护院建2 设标准》(建标144-2010)。
期间,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养老机构,应当向公安消防部门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申请消防验收;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养老机构,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
四、申请程序
申请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营利性服务活动的,应依照工商管理有关规定,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办理企业登记后,向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区民政局申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
申请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非营利性服务活动的,应当向养老机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后,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规定,到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政府投资兴办养老机构的,向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其中涉及申请设立事业单位性质的养老机构,须按照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程序专题报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批准后,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未获得许可和依法登记前,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收住老年人。
五、审批
3 养老机构建设工程竣工并具备开业条件,应申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人应当填写《广州市天河区养老机构设立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养老机构设立申请书。
(二)申请人、拟任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拟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履历表。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办理的,除提供以上资料外,受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以作为身份证明。
(三)符合登记规定的机构名称、章程和管理制度。 1.同一区范围内,申请设立的养老机构不得重名;营利性养老机构须提供工商部门提供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证明文件;
2.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申请有关章程格式提供章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企业申请有关要求提供章程或协议;
3.提供养老机构规章制度及执行部门登记表,以及行政工作制度、出入院工作制度、护理工作制度、医疗康复工作制度、后勤工作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管理文书。
4
(四)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验收或证明文件。 1.建设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2.卫生、食品药品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与服务范围相适应的餐饮、医疗和生活饮用水等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文件;
3. 环保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 4.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合格意见,或者消防备案凭证。
(五)服务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应包含房产所有者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必备附件。
(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名单,以上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证明。
(七)资金来源证明文件、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 1.法人投资者需提供注册地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说明资金来源构成和数额;个人投资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或其他资信证明,并说明资金来源构成及数额;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3.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向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应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提供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提供的申请文件、材料应为一式两份。
5 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设立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并实地查验。符合条件的,颁发《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服务和收费
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收住老年人应执行《养老机构基本规范》(GB/T29353-2012)、《养老机构安全管理》(MZ/T 032-2012)、《老年人能力评估》(MZ/T 001-2013)、《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 008-2001)等管理服务标准,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专业化、人性化的养老服务。
养老机构各项管理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及其相应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应当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养老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受理机关:天河区民政局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256-258号恒安大厦317室 电话:37127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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