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国家信访局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国家信访局范文第1篇

一、原因分析

信访问题由来已久,古时就有击鼓鸣冤、拦轿告状等上访活动。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古今同理、诱

因复杂,既有社会变革、利益分配、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又有干部作风、工作方法心态动机等主观因素。归纳一些信访案例,造成群体性上访的主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思想不重视,“松”来的上访。

早在奥运年的时候,各地绷紧“信访弦”,确保了政局稳定。但奥运会结束后,很多单位和部门犯了“前紧后松”的毛病,总认为工作出了不少力,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的思想,忽视了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导致信访问题回潮和反弹。

(二)工作不到位,“拖”来的上访。

很多部门和单位对初信初访处理重视不够,致使简单问题复杂化;有的干部处理复杂敏感问题的能力不强,不敢到第一线面对面做群众工作,绕着问题走;有的干部对群众上访常常以“忙”为借口拖着不办,今天答应,明天点头,久拖不决,最终导致群体性上访。

(三)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

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几个部门协同配合调处是,往往出现“都该管都不管”的现象,部门间互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致使问题议而不决,最终造成群众重复越级上访。

(四)政策不科学,“引”来的上访。

主要是一些基层单位出台的“土办法”不民主、不科学,甚至损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群众为维权而不断重复上访。

(五)排查不全面,“漏”出的上访。

有的乡镇部门信息预警机制有漏洞,抓倾向性、苗头性、隐患性问题不够深入细致;有的根本不去调查处理,最终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六)报喜不报忧,“捂”出的上访。

极个别干部不琢磨工作,只琢磨领导,对领导报喜不报忧,领导问起问题来,他遮遮掩掩、信誓旦旦,但在处理问题上有缺乏必要的刚性措施和手段,导致问题越积越多,事情越“捂”越大,最终导致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

(七)关系未理顺,“顶”出的上访。

极个别村党总支与村委会存在“两张皮”现象,在关系集体发展和村民共同利益的问题上,互相拆台不补台、坏事不成事,互相“顶牛”不顾大局,造成村工作梗阻和发展停滞。许多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群众大规模上访。

(八)、接待不热情,“激”出的上访。

有的同志对来访群众缺乏必要的诚心、耐心和热心,甚至说话粗鲁,引起群众的误解和不满而上访。

二、对策及建议

要解决好信访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快信访理念和工作方法的转变,按照“重心下移,工作前移”的要求,不断丰富和拓展信访工作的内涵,逐步探索具有特色的信访维稳工作新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干部作风“整顿机制”,解决办事不实的问题。

干事创业,干部作风是关键。一要端正工作态度。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始终做到老老实实做人、扎扎实实做事。要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疏通群众反映问题与解决问题“双向渠道”。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要坚持领导包案及部门包村活动,面对面地开展群众工作,并建立起自上而下的示范引导机制。三要加强诚信建设。高度重视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诚信建设,做到言必信、行必果,按时兑现向群众作出的各项承诺,取信于民。

(二)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解决情况不明问题。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一是构建信访排查工作体系。要按照关口前移的要求,定期和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集中解决一批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要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和预见性,特别是对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敏感问题,要早发现、早介入、早掌控、早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越级上访事件。二是疏通信息掌控渠道。要加强信息队伍减少,丰富信息收集渠道,及时准确掌握预警性、内幕性信息,并建立快速反映机制,做到未动先知、一动就知,为领导决策和快速处置问题提供可靠依据。要疏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通过开展民主议事园、民主听证会、居民论坛等活动,让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意见诉求。三是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坚持就地解决的原则,实行解决问题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包巩固“四定四包”工作责任制。要讲求工作实效,对前期已处结案件定期“回头看”,当前了解

上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及时稳定情绪,避免产生重复访和纠缠访。

(三)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接访机制”,解决效率不高问题。要巩固深化领导大接访活动,在创新内容、完善程序、提高效率上下功夫。一是狠抓领导带头。继续实行县、市(区)委书记带头、领导干部参与、乡镇部门联动接访工作机制,细化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关键环节,形

成工作合力。二是狠抓事项解决。对能够现场答复的问题,现场予以答复;对一些不能及时办理的案件,可由县联办实行统一登记受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乡镇和部门,抓好处理落实;对一些疑难案件,召开有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案情分析会,逐一研究,及早解决。三是狠抓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领导首接负责制,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督导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大信访事件,从而影响社会稳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班子一切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多方联动“民调机制”,解决诉求不畅问题。

按照“党政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协调、依托司法信访、部门配套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一是织密“调解互联网”。在县一级,成立区调解工作联席会,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在乡镇一级,普遍设立群众诉求中心,依托基层站所,具体搞好矛盾调处;在村(居)一级,设立党员谈心室、法律咨询室等。二是织密“信息情报网”。依托大社区网格化管理,在每个社区网格建立信息情报员队伍,对发现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够调处的随时进行调处,不能立即调处的及时向网格信息员汇报,由乡镇群众诉求中心帮助协调解决。三是织密“调解联动网”。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强化行政调解,改进司法调解,在县调解委员会统筹协调下,整合各级诉求中心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信访、民政、法律援助机构等力量,建立起交流联动机制,形成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合力。

(五)建立健全村(居)班子“转化机制”,解决能力不强问题。

实践证明,信访量大、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往往是村级班子建设薄弱的地方。要大力加强以村(居)党总支为核心的基层党的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一是选准配强村(居)党总支书记。建立健全村(居)工作规范,对党总支、村委会的职责权限作出规定,明确党总支的核心地位。理顺村级关系,杜绝“两张皮”现象。坚持抓好后进村班子整顿。要将后进班子治理整顿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对梳理排查出的后进班子,集中力量重点整治,确保收到“转化一个村,影响一大片”的效果。对个别邪恶势力猖獗、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应逐一分析情况,落实治理措施,靠过硬的手段开辟工作新局面。三是提高农村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完善农村党员管理办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将党员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启动“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强化村级信访工作力量。严把基层党员入口关,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六)建立健全弱势群体“帮扶机制”,解决用情不真的问题。

国家信访局范文第2篇

家住河北石家庄的刘迪去年11月,花费近千元购买了一张大闸蟹提蟹券,商家显示货源在江苏无锡,并保证货真价实。收货时却发现,8只大闸蟹已死5只。电话联系对方反映情况,不想无法接通。刘迪说:“本想找消协投诉,可我身在河北,网站是北京的,商家是江苏的,打听了一圈,也不知该找哪里投诉。”

一些业内人士分析,网购投诉难的症结:一是虚拟性,二是开放性。与传统实体店购物相比,由于网购在时空上存在很大差异,因而加大了维权难度。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张延来坦言,网络产品交易不是面对面的,许多环节存在第三方参与,过程中产生的证据很难搜集,造成消费者举证难。同时,有些网上交易很难找到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消费者维权找不到维权对象。如果消费者通过司法维权,就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然而,网络交易一般是跨区域的,这造成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网络零售部分析师认为,在规范网购的法律法规上主要有两个层次问题:一是法律不够健全,现有法律法规在一些细节上,比如,收货、退货、退款等方面没有具体规定和约束。二是对于已有法律执行不严,很多已有法律法规没有落实到位。比如,在快递方面早有规定,要求送货必须“先验货再签字”,但很多时候实际操作相反。 中顾维权律师团:面对凸显的网购问题,在虚拟的网络交易中更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可要求直接侵权人商家承担责任

这中维权方式是消费者最容易想到的一种维权方法:谁销售了假冒伪劣产品即向谁主张责任。道理十分简单,商家的售假行为在直接侵犯了权利人版权、商标权等权利的同时也必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但这种方式的运用也要针对不同的场景。

(一)网络直销模式

网络直销模式是指企业通过自己的网络平台直接向客户或消费者销售商品,如京东商城、新蛋网等。网络交易平台的经营者同时也是该平台所搭载的电子商务的经营者,主体具有同一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旦受到侵犯,即可通过网络平台上显示的工信部和公安部的认证和备案信息迅速准确地找到责任主体。此外,在网络直销模式下,经营者一般具有法人资格,专业从事电子商务业务,设有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或人员,消费者索赔方便又高效。所以很适合要求侵权人商家承担责任。

(二)电子商务中介经营模式

要求侵权商家直接承担责任这种方式对于电子商务中介经营模式而言,就会暴露出一定的弊

端和局限性,表现为责任主体往往难以确认。因为在中介模式下,商户使用的并不是自己经营的网络交易平台,商户的信息无法在网络上直接获取。而且,在网络交易过程中,商户一般仅就商品的品质进行介绍和对外观进行展示,而不会告知企业或公司名称;至于商户是否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是否具有独立责任能力以及住所地等信息,消费者可能更是一无所知。一旦权益受到侵害,消费者将会面临不知道应该起诉谁以及到哪里起诉等一系列难题。所以,就要求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购物平台的选择是关键。消费者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备案信息齐全的网络平台,以降低遭遇欺诈的危险系数。

2、谨慎下单。面对心仪的商品心动的价格,不要急于付款,要“验明正身而后买”,要先对网站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仔细查实经营者的名称和地址等有关信息,以免盲目付款而财物两空。

3、点击购物的过程中,应注意保存相关网页,索取付款凭证,为日后维权保留证据。

二、也可要求间接侵权人网络服务商承担责任

间接侵权人是指那些并没有直接参与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具体交易中而是为该交易提供网络支撑平台的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比如淘宝网、易趣网等。

基于中介经营模式下直接侵权人难以确认这一难题,近年来出现了一种在实体购物维权中很少用到、对网络购物维权特别重要,而又不为消费者熟悉甚至不为人知的一种新型维权途径:要求间接侵权人承担责任。

间接侵权人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容易确认,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理赔能力强,设有专业的客户服务团队,理赔服务好,效率高。因而,相较于要求商家承担责任,要求间接侵权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商承担责任,对消费者而言更有利也更有保障。

然而,消费者须注意的是,这一维权方法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使用,其适用条件比较严苛。它具有以下的要求。

(一)维权对象不能是纯粹的网络接入服务商(比如中国电信),必须是有机会接触销售商所发布信息内容的网络内容服务提供商。

(二)对于销售商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发布非法信息(比如关于销售假冒商品的信息)的行为,网络服务商在主观上是实际知晓的。

(三)网络服务商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没有采取措施将非法信息及时移除,而是任由非法信息继续存在,以致消费者误信而购买。

令人可喜的是,这一责任的适用条件近年来有松动的趋势。比如在美国“tif-fany珠宝公司诉ebay”案中,法官认为,对于奢侈品牌而言,网络服务提供商对销售商所发布的信息是否合法须履行一定程度的事前调查义务。这就意味着即使在权利人没有向网络服务商发出

移除通知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就买到的假冒奢侈品向网络服务商主张责任。

三、向消费者者协会求助

消费者在自力维权的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网上购物也是消费;网络购物者也是消费者;网络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仍然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可以要求工商局、公安局等国家机关给予必要的保护。

中顾法律网315维权网上投诉专区:http:///10yingxiao/2014315/

国家信访局范文第3篇

刘迎祥 马振华(审计署驻昆明特派办 新疆自治区阜康市审计局)

摘要:几十年来,我国国家审计机关坚持依法审计,通过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不断推动审计法制建设、依法审计,维护和推动完善民主法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在介绍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之间关系的基础上,论述了依法审计在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分析了依法审计服务国家治理面临挑战,提出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建设性作用的建议。

关键词:依法审计 国家审计 国家治理

一、国家治理、国家审计和依法审计的关系

2011年7月8日,刘家义审计长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的讲话,从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计对完善国家治理具有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更好地推动和服务国家治理等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的关系,详细阐明了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方面的建设性作用。

刘家义审计长指出:国家治理就是通过配置和运行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国家审计的产生和发展源于国家治理,国家治理的需求决定了国家审计的产生,国家治理的目标决定了国家审计的方向。在国家治理中,审计实质上是国家依法用权力监督制约权力的行为,其本质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的一个内生的具有预防、揭示和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织部分。

“国家审计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实现国家良好治理。”刘家义审计长对国家审计、国家治理和依法审计的关系进行了准确界定。

二、依法审计在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一)依法审计是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建设性作用的前提

“国家审计通过依法履行职责,对权力运行进行监督和制约,发挥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实现国家良好治理。”因此,要发挥好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建设性作用,必须依法开展审计。其具体内容包括:审计监督的职责和权限、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程序、审计机关评价审计事项、揭露问题、对违法行为处理和处罚等,都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其实质是审计机关通过独立、主动地行使监督职权,促进国家竞争力不断增强、民众福利不断改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二)依法审计是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接受人民的委托进行国家治理,而国家审计的制度安排则是为了确保政府有效履行这种公共受托责任。审计机关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审计,就是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按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和开展各项审计活动,维护法律秩序尊严的神圣职责,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目标。因此,依法审计是国家审计发挥发挥“免疫系统”功能的基本要求,是国家审计推动实现国家良好治理的前提。

(三)依法审计是实现审计目标的有效途径

新审计准则对国家审计目标明确进行了诠释:审计机关的主要工作目标是通过监督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审计目标总是随着审计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随着审计职能的发展而发展,随着主管认识程度的提高而提高,纵观我国国家审计经过近30年的发展,尽管审计目标在不同的时期都有所不同,但每个审计目标的实现,都是以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的。当前为了发挥国家审计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在不断完善国家治理,实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审计机关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四)依法审计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最佳选择

国际审计风险是指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未能察觉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误或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给国家审计机关带来某种损失的可能性。审计风险包括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等。影响审计风险的因素有很多,一般来说,固有风险是不随审计人员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因此,防范审计风险,必须从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自身入手,提高风险意识,将风险控制机制建立在广大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这一基础上。因此,依法审计可以促使审计主体按法定的程序行使审计监督权,可以规范使审计人员的审计行为,可以保证审计机关依法评价、处理处罚并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可以促使审计客体遵守财经法规,依法办事。

三、依法审计服务国家治理面临的挑战

(一)国家审计介入国家治理的范围不断扩大

随着审计工作的不断推进,国家审计介入国家治理的范围不断扩大,产生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任何审计活动都是以特定的受托经济责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接收人民的委托进行国家治理,而国家审计的制度安排是为了确保政府有效履行这种公共受托责任,国家治理超越了财政财务收支的范围,审计关注的内容从财政财务收支逐步扩展到与财政财务收支相关的各项经济社会管理活动,涉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完善问题,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问题,重大基础设施投资绩效问题,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问题,以及影响经济社会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审计内容涉及面广,涉及内容丰富,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民主法治进程对依法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治进程加快,人民参与国家治理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权利意识越来越强,利益诉求越来越具体,人民监督与舆论监督成为依法行政、依法治国的重要推动力量。政府审计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家审计通过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引导和调动公众对政府部门和有关市场主体实施有效社会监督,成为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对推动我国民主法治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树立了国家审计在社会上的地位和形象,但社会公众对政府审计期望和要求也在不断提高,要求通过国家审计参与国家治理的诉求不断增强,而政府审计有其独特的程序和规定,甚至会涉及国家秘密,这对依法审计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反映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对依法审计提出新的挑战

国家审计机关通过依法审计,揭示和反映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其视野已超越了财政财务收支的范围,以审计查实的数据和事实为依据,将重点放在对国家经济社会运行状况进行独立的监督和评估上,放在公共权力机构行使权力的效率、效果和效益上,放在有关机构和个人履行职责的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上,其目的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进民主法治、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科学发展和人民利益。审计机关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部分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不能得到及时废除,甚至被部分单位为了部门利益或小集体利益严格执行,而揭示这类问题往往是“无法可依”,而揭示这类问题以发现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漏洞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反映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的重要方面,这也给依法审计带来了一些困难。

(四)政策法规不断调整和完善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向共同富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展的重心将转移到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体制改革的重点将放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及其相关领域。致使我国一系列制度、体制、规则、程序和方式不断发生调整和变化,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断出台和调整,如,近几年为了规范房地产业的发展,各部门针对房地产业的不同情况从土地、规划、银行信贷等多方面出台了各种调控政策,这些政策的不断出台和调整变化需要审计人员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计人员依法审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四、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建设性作用的建议

(一)继续推动审计法治建设,做到“有法可依”

1994年审计法正式颁布,并陆续颁布了38个审计规范以及20多个审计准则;特别是2006年审计法修订后,国务院修订了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办、国办下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审计署制发了国家审计准则,审计法规制度更加完善,形成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为核心内容、以审计准则为工作标准的法律规范体系,不仅实现了审计工作有法可依,也丰富完善了社会主义国家法规制度体系,推动了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但目前国家审计在部分领域和审计执行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而且随着审计对象的不断变化和调整,审计机关也需要相应的规章制度、技术方法,如在资源环境审计、绩效审计、计算机审计以及尚未拓展的审计领域,对新的审计领域拓展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支持,仍需要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必依”

做到有法必依,要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计监督权,开展各项审计活动。一是审计程序规范。国家审计监督属于行政执法范畴,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监督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方法、步骤、时限和顺序进行审计。二是审计范围恰当。审计人员要严格按照审计目标和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范围开展审计,审计范围做到不越权、不越位。三是审计取证充分。审计证据要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不能似是而非,更不能主观臆断、凭空杜撰。四是审计评价客观。审计评价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不带任何偏见或成见,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五是审计意见公正。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充分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后,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根法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六是审计建议合理。审计建议是审计成果的最终体现,是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因此,审计机关在提出审计建议时既要做到符合国家政策,又要符合客观实际,还要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加强审计独立性建设,做到“执法必严”

国家审计的制度安排是为了确保政府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履行职权、承担责任的监督要求。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而审计监督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根本特征在于其独立性更强。目前,我国国家审计在审计组织、审计经费、审计人员等方面都有很强的独立性,但还有值得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是完善地方审计机关管理体制。地方审计机关受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其业务上属于行业垂直管理,人事制度和领导干部的任用及经费来源则是地方政府和地方财政负责安排,在审计的管理体制上,实行审计垂直领导体制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从组织、人员、经费上保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但这种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地方审计机关的独立性,因此,审计署应加强对地方审计机关的管理,推动对地方审计机关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都实施垂直管理的改革。二是继续加强审计廉政建设。廉政纪律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和“高压线”,关系到审计事业的发展,对审计人员也是一种保护。自从审计署实施审计纪律“八不准”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保障了审计机关的独立性,为审计机关树立了良好的审计形象,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审计机关要继续立足于教育,依靠于制度,培养审计干部的廉政意识、勤政意识,以保障审计的独立性。

(四)继续揭露违法犯罪和滥用权力行为等问题,做到“违法必究”

长期以来,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始终把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作为重要职责,十多年来,全国审计机关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3.8万多件,为国家挽回了大量经济损失,有力地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做到违法必究还要完善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研究和分析新形势下腐败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有针对性的加强审计监督,继续发挥国家审计在反腐败、维护法治和国家治理方面的警示作用;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与公安、检察、监察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加强与这些部门的沟通配合,使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得到及时处理;三是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和信息发布制度,在依法公开审计结果、审计计划的同时,及时公开审计过程和进展情况,加大审计违法情况及处理整改情况公告力度,发挥国家审计惩治腐败的威慑作用,也为社会公众了解政府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监督政府部门财政收支等活动提供了重要渠道。(刘迎祥 马振华)

参考文献:

1.刘家义.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J].中国审计.2011年第16期

2.地方审计机关在依法审计中有关问题的思考[J].http://

/new/287/289/314/2006/1/ad936221573517160023264.htm

3.蔡春、蔡利、朱荣.关于全面推进我国绩效审计创新发展的十大思考[J] .审计研究.2011年第4期

国家信访局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家治理 腐败 危害 免疫系统

一、国家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国家良治

所谓国家治理,就是通过配置和运行国家权力,对国家和社会事务进行控制、管理和提供服务,确保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维护人民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实现科学发展。而实现国家良治则是国家治理的目标,根据刘家义审计长在“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一文中的论述,良治的标准主要有五条:一是有效的国家安全体系,对外维护主权和对内维持政局稳定;二是有效的权力运行和制约机制,防止权力被滥用;三是有效的法律规则和社会秩序,实现公平正义;四是有效的民生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摆脱贫困和增进福利;五是有效的经济社会发展机制,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

二、腐败是对国家实现良治目标的重大威胁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研究”课题组的一项全国抽样调查数据,目前大多数人认为,权力、职业和行业是导致当前中国社会不公平现象的主要因素,大约61.5%的被调查者选择“因权力造成的不公平”作为当前中国社会最主要的三种不公平现象之首。从中便可以看出,中国人民对政府官员以权谋私和贪污腐败行为是十分不满的。人民依法将权力赋予人民意志的代表--国家,国家通过权力的配置和运行实现对国家的治理。权力的使用是国家治理的关键因素,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权力被滥用或被异化为少数人谋利的工具,也就是要特别注意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什么是腐败?国际透明组织将其定义为: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和非法地富裕起来。从中可以看到,在腐败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权力是基础,使用权力的人是主体,谋利是目的,损害他人利益是后果。在本文中我们将腐败定义为:组织或个人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而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行为。无论是对国家、社会还是个人来讲,腐败的危害都是十分巨大的,它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侵害人民利益,是国家治理实现良治目标最严重的威胁之一。

(一)腐败影响政府公信力,不利于推进政府改革。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通过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关系政府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的反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一个政府得不到民众的信任,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必然受到影响,长此以往,还将对国家的长治久安产生威胁。而腐败行为的发生就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极大损害。例如不久前发生的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让群众惊叹的同时也

引发了群众对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质疑情绪。

另一方面,腐败的存在也会降低政府行政效率。机构设置合理、制度建设科学、人员素质良好是政府高效运转的基本条件。而腐败分子在选人用人上往往任人唯亲、买官卖官,导致部分不作为或不能作为的人充斥到行政队伍中,而这些人又以如此方式开展工作,形成恶性循环;又或者腐败分子形成利益集团,为了维护既得利益,往往阻碍政府改革的推进。

(二)腐败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在不断完善之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具有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定和特征,同时又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它的不断完善将使我国经济更具竞争力。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一种资源配置行为,其目标是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具体说来就是合理和效率。而腐败行为的发生,则往往使资源配置不合理、不科学,扰乱市场秩序,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比如在国家建设项目和土地出让过程中,规定要实行招投标机制,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让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但在招投标过程往往会发生腐败行为,致使最应该中标的人或组织落选,而通过行贿手段的人或组织得到项目和土地,容易导致建设的项目的不达标或者国有资产的流失,就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阻碍了经济健康发展。

(三)腐败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公平正义是和谐社会最基本的特征之一,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能够做到坚持公民的权力平等和司法公正,是制度、系统、大型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正义最大的特点就是以制度为准、以法律为准、以规则为准,任何人不能凌驾于其之上。只有在这种环境中,公民才能对社会产生认同感和归属感,才能有机会靠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中国梦。而腐败行为则是以人的个人意愿代替法律制度,将个人的意志凌驾于规则之上,让其他人不能得到其应得的利益,无法行使其应有的权力,是严重损害公平正义的行为。

(四)腐败侵害人民利益,不利于保民生政策目标实现。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党历来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重中之重,党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的理念。如今,我国国力显著增强,但是另一方面,民众的收入增长却赶不上国家财富的增长,形成了国富民弱的情况,如何解决这一状况,也是党中央、国务院特别关注的,多次强调和采取措施,要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增进人民福祉。而腐败行为,使国家的强民惠民政策不能有效地落到实处,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利益,有悖于我党的执政理念。例如在征地拆迁中,存在强拆和补偿不到位的情况,让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土地的同时也让他们看不到未来生活的希望,严重损害了被拆迁农民的利益,引起了社会的不稳定。

三、反腐倡廉是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路径

从国家治理的角度而言,国家审计就是依法用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安排,是国家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系统中的监督系统之一,是国家治理这个大系统中内生的一个具有预防、揭示、抵御功能的“免疫系统”。既然国家审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国家治理的目标就是国家审计应该实现的目标。腐败对经济社会有着巨大的危害,是对国家治理实现良治目标的重大威胁之一,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治理,国家审计就应该发挥其在反腐倡廉方面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反腐倡廉是国家审计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重要路径。

国家审计具有反腐倡廉的作用,这是由其本质所决定的。我们知道,腐败是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的行为,其核心是权力的滥用,而国家审计依法用权力制约权力,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的监督,通过发挥预防、揭示、抵御的“免疫系统”功能,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被异化或滥用,是推进反腐倡廉的有力工具。

(一)国家审计通过遏制苗头性问题,可以有效地预防腐败。

腐败是重大违法违纪行为,一般而言,腐败不是毫无征兆突然发生的,而是由于之前发生许多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没有及时得到改正或是违法意念转换为违法行动而产生的,所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腐败就好比河堤,问题就好比蚁穴,如果能及时发现蚁穴并将其堵住,河堤也就不会溃败了。审计机关是宪法规定设立的,对政府财政收支、国家财政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监督的机构。审计是经常性的监督活动,也就更能及时地感知风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促进其整改,形成一种威慑力,使有违法违纪想法的人有所顾忌,防止违法意念转换为违法行动,从而有效地预防腐败。比如现在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就是对大型建设项目从投资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审查、监督、分析和评价,做到边审计边整改,有效地杜绝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腐败行为。在汶川地震之后,审计署就以“促进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保障灾后恢复重建不出重大问题”为目标,组织审计机关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了连续3年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灾后重建资金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国家审计通过发现违法违纪线索,可以有效地揭示腐败。

温家宝同志在2012年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指出,国家审计是反腐倡廉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要我们及时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对重大案件线索一查到底,对于发现的腐败案件和腐败分子,要及时移交,密切跟踪检查处理结果。审计始终把发现重大违法违纪线索作为实际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全国审计共移送案件线索970多件,涉及1500多人,在反腐领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审计揭示腐败的作用,也是由审计的特点决定的:一是国家审计具有独立性,宪法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可以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涉及其他利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揭露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二是腐败的发生往往都会以谋取经济利益为目的,而国家的资金和资产都是审计重点关注的对象,通过对国家资财的监控,审计也就更能发现国有资金被挪用、侵吞,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从而揭示腐败行为。三是国家审计涉及的范围广。审计工作涉及财政、金融、企业、投资、社保、环保等多项领域,可以说包含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方面,而这些领域项目多、涉及资金量大,也是腐败的高发区域,通过对这些领域的监督,可以更好地发现腐败行为。另一方面,国家审计涉及的层次也在逐步提高,比如正日趋成熟和完善的经济责任审计,就为审计反腐提供了一个更高的平台,对“一把手腐败”也起到了良好的制约作用。

(三)国家审计通过促进体制机制完善,可以有效地抵御腐败。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同样,在权力运行和监督过程中,一个完善、合理、规范的制度是十分重要的,是抵御腐败的重要防线。如果只是单纯依靠查处腐败行为、处理腐败分子,对反腐工作的推动力是不够的,例如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落马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审计风暴”曾让民众眼前为之一

亮,对审计的查错纠弊、惩治腐败的功能寄予厚望,但随后,却出现了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尴尬情况,其根源就在于体制机制的弊端没有消除、漏洞没有堵塞。如今,刘家义审计长提出的审计“免疫系统”理论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审计工作中,不仅要查找问题、发现重大违法违纪线索,还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揭露体制机制性障碍,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2012年,审计推动建立健全制度4800多项,从而有效地促进制度完善,让腐败分子无漏洞可钻,想腐而不能腐,构筑起一条抵御腐败的坚实防线。

四、对国家审计更好地发挥反腐倡廉作用的几点建议

如今,腐败呈现“群体化”、“高官化”、“巨额化”、“国际化”等新特征,反腐形势依旧严峻,面对新形势,如何促进国家审计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

审计干部是审计工作具体的执行者和实施者,审计队伍素质的高低和审计目标是否能完成、审计工作发挥的作用大小息息相关。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有了一支政治牢靠、本领高超、敢打硬仗的审计队伍,国家审计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效果。第一,要不断提升审计干部的政治素养。作为一名国家审计干部,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应该落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上。要培养审计干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政意识”,不断提升审计干部政治素养。第二,要不断提高审计干部的专业能力。如今,腐败发生的方式和手段越来越隐蔽,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审计干部要具有更专更广的业务技能、大案要案意识和职业敏感性,才能在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发现违法违纪线索,揭露腐败行为。第三,要不断加强审计干部的工作作风。在发现违法违纪线索以后,腐败分子往往会多方阻挠审计工作的开展,甚至还会对审计人员威逼利诱,在这时,就需要审计干部有不惧困难、敢打硬仗的作风,对违法违纪案件,一查到底。

(二)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

我们知道,腐败的发生来自人的欲望,权力是腐败的关键,而腐败的发生往往和经济利益有关。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对党政领导干部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及其所在地区、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来监督、评价和鉴证党政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审计模式,“人”、“权”、“钱”都是经济责任审计高度和重点关注的内容,经济责任审计也自然地成为审计工作中的反腐利器。1998年至2010年,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及侵吞国有资产等个人经济问题金额21亿元,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7600人,有效地推进了对腐败行为的预防和惩治。在实践中,就要深入贯彻两办下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精神,加快相应配套法规出台,探索任期内经济责任和书记经济责任审计模式,加大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更加充分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

(三)进一步利用信息化审计技术。

刘家义审计长曾提出,“中国审计的出路在信息化,在审计工作中,必须用信息化推动审计技术方法创新,增强在信息化环境下查错纠弊、打击犯罪、规范管理的能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现在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开始使用信息化系统进行管理,如财政的金财系统、税务的金税系统、企业的ERP系统。面对海量的数据,如果没有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帮助,我们的处境将会很被

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就要对被审计单位的系统进行研究,并结合外部数据利用计算机审计方法对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找到疑点,确定延伸目标,这样可以使我们的工作的覆盖面更广,效率更高,也更能找到腐败案件的线索。此外,还要加强计算机审计平台构建,争取早日将审计系统和财政、金融、企业数据平台对接,方便数据查找和针对重点领域进行实时监控,更有利于防范腐败。

(四)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运用。

核查问题、发现案件线索并不是目的,关键是要整改问题、惩处腐败分子和完善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所以,审计结果运用的好坏是审计项目实施是否成功的关键点。一是要加强审计和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打击腐败行为。一方面,在审计发现案件线索后可寻求纪检、监察、公安部门的及时介入,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突破案件线索,防止因审计手段有限而让腐败分子销毁罪证,另一方面,在纪检、监察、公安部门办案时也可借助审计部门的力量,利用审计的专业性对案件进行查证。二是要适当推进审计结果公开,让社会媒体、民众参与监督,并通报处理结果,让问题的整改和对违法分子的惩处在阳光下进行。(彭霁林笑冬)

主要参考文献:

1.刘家义,2011,“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在中国审计学会第三次理事论坛上的讲话。

2.刘家义,2012,“论国家治理与国家审计”,《中国社会科学》第6期。

3.陈蔷,2011,“陈蔷纪检组长在全国经济责任审计规范化与审计质量控制研讨班上的讲话”。

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2011年度跟踪审计结果(第5号) 审计署网站。

5.辛向阳,2011,“当前我国腐败现象的新特点与反腐败的对策”,《理论参考》第7期。

6.谭劲松,2012,“国家审计与国家治理--理论基础和实现路径”,《审计研究》第2期。

7.夏继菲,2011,“政府审计与腐败治理问题的研究”,硕士学位论文。

国家信访局范文第5篇

摘要:建设法治国家,必须树立宪法权威。依法治国,简单而言,就是按照宪法的规定和人民的意志来管理国家,而不依照个人的意志决定事务,以宪法为最高法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所以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宪法

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要想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只能通过宪法来实现。

一、依法治国的意义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举措。第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宪法。有了完备的法律体系的保障,社會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才能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由于我国现在市场经济比较成熟,因而相对应就需要具法制体系完善。因此,只有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更加更好的调动我国十三亿人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生产力不断发展,充分地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从根本上解决现代生产力无法满足人民需求的现状。

常言道,“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我们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然而,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违法可怕、违宪不可怕”“宪法是闲法”的观念屡见不鲜,例如以徇私枉法违反宪法法律的现象则时有发生。因此,广大人民群众期盼,以宪法作为我们新的起点,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二、依法治国与宪法的关系

集治国原则、制度、体系于一体的宪法,内容充分。在治国这个庞大体系中,宪法的地位至关重要。如何去根本的理解和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相互关系,如何去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怎样增强维护宪法的权威性,是我们必须明确的重大课题。

依法治国的前提就是要依宪治国,在现代法治中,一个根本要求就是宪法权威至上。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必须先树立宪法权威。首先,宪法权威与宪法的稳定性紧密相连,由政策性宪法向规范性宪法的转变是宪法权威的树立的必经过程。其次,要根据社会变迁不断完善、科学的修改宪法,做到宪法社会相适应。再次,建立健全宪法自身的制度是树立宪法权威的一个重要因素,加速宪法的规范性转变,从而使宪法更具有更好的实践性。

法治是要规制政府部门的权利从而达到保障公民的人权的目的,最后的目标则是尽力实现民主和人权。这是法律人尽其一生想要实现的目标,而宪法中的内容是最全面的。所以,依法治国必须要坚持依宪治国。

三、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宪法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的关系。

第一,依法治国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最高原则:“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和尊严”。第三,宪法至上原则:“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第四,宪法的最高权威:“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五,论述了法大于权、法高于人的法治观念:“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由此可以看到,依法治国与依宪治国是内在统一的关系,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依宪治国为基础。

依宪治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前提,全方面实施宪法是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这是由宪法根本大法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为维护国家和谐稳定,我们应不断确定依法治国的方向、路径和方法,从而保证能够依宪治国。

四、树立宪法权威的方法

宪法的实现程度与国家的法治程度与法治水平密切相关。如果不能树立宪法的权威,就不能实现法治,只能出现人治形式下的法治,而不是所追求的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所以,不断树立宪法的权威这项任务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就显得尤为重要。

想要建立宪法的权威,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全面的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慎重考虑,坚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相结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最后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特殊国情的道路,从而实现我国树立宪法权威和依法治国的目标。

五、结论

依法治国首先要实现依宪治国,依宪治国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依法治国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必须以宪法为前提,以全面实施宪法为首要任务,只有坚持依宪治国,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方向、路径正确、方式正当,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陈端洪.论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和最高法[J].中外法学,2008.

[2]韩大元.中国宪法文本中“法治国家”规范分析[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4.

[3]李步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8.

[4]王娟.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核心[J].内蒙古电大学刊,2006.

国家信访局范文第6篇

摘 要:经济安全是国民经济发展处于不受根本威脅的状态,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在西方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体系中,中国经济安全的关键在于选择了开放性、自主性和人民性等富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全球化道路。中国借鉴西方有益经验,但又不同于西方理念模式的经济全球化实践,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霸凌主义主导的世界经济体系中实现国家现代化贡献了中国智慧。

关键词:经济安全;中国特色;经济全球化;世界市场

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积累的宝贵经验是党和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着极为重要的指导意义。国家经济安全视域下,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在西方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体系中,中国选择的开放性、自主性和人民性等富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全球化道路,有效赋予了国民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不受国际资本和市场根本威胁的可持续发展状态。

一、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所赋予的开放性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在世界先进生产力的成就上跨越了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

马克思指出,国际分工及世界市场发展必然会促进商品交换的扩大和贸易往来的加强,并进一步释放社会生产力。资产主义机器大工业下的生产力基础推动了资本主义生产体系的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以英国为中心的国际分工格局,经济全球化实现了巨大的发展。当代国际分工基本延续着西方资本主义主导下“中心—边缘”双附属式的不公平的分工体系模式:农业国附属于工业国,东方附属于西方。西方社会在开拓世界市场的几个世纪里实现了持续繁荣和跃升。在《给〈祖国纪事〉杂志编辑部的信》等著作中,马克思提出了落后的东方国家在资本主义世界市场环境下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思想。马克思认为,由于世界市场塑造了世界历史的整体性,一国的生产力发展不仅规制于整体生产力水平,同时又有可能借助世界先进科技力量实现跃升发展。在“同时存在”的资本主义生产力成就上,东方社会通过“将历史的一切因素属于自己”或“吸收资本主义的一切肯定成果”,可以绕过一切从头开始的过程建设新世界,实现跨越式发展。中国触及世界市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近代以来条约口岸体系对朝贡体系的更替,但真正通过世界市场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过程则起始于改革开放。在全球产业结构转型、区域经济一体化大势所趋的历史背景下,中国共产党人深刻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规律,自觉把握和平与发展日益成为时代主题的脉搏和契机,做出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所赋予的开放性使中国的发展摆脱封闭、孤立的“单线式”发展,实现与世界经济的互动互联,通过充分吸收“同时存在”的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一切积极成果作为自身发展的起点,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飞跃。四十年来,中国已经使数十亿人口摆脱了贫困,全球经济产出中国占比近20%。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从兴办经济特区到共建“一带一路”,从自由贸易试验区到国际进口博览会,经济全球化所赋予的开放性成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最显著的特征。

二、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所赋予的自主性使中国经济全球化发展摆脱了特殊以太支配下的资本主义强制逻辑

马克思认为,资本推动了现代世界市场的形成,离开资本这个前提根本无法理解现代世界市场。资本普照的光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和特点,世界市场的扩张性、整体性、普遍性和支配性都深植于资本的本性。资产阶级“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他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他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的文明,即变成资产者”,“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1]其他国家、民族和文明原本发展的独立性会在经济自由主义的冲击下全面瓦解。无论殖民贸易中的暴力掠夺,还是国际贸易体系中的霸凌主义,资产阶级按照自己的面貌改造世界,按照资本的逻辑支配世界规模的生产、消费、交换和分配。

制度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问题。马克思指出,“同时存在”的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只是跨越发展的外在条件,而高效地“将历史的一切因素属于自己”的国家制度才是发展的内生要素。真正的建设性成果,“不仅仅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还决定于生产力是否归人民所有。”[2]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拉美国家的中等收入陷阱以及苏联、东欧国家的转轨失败等主要原因之一,在于这些国家开放过程中在资本“普照的光”的冲击下失去了对本国经济发展的控制权和主导权。中国对外开放的成功不仅在于充分吸收和借鉴世界先进文明的发展成果,还在于中国在融入世界市场之前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确立并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废止了所有的不平等条约和外国不合理权益,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将土地和工业资产等核心资源集中在国家手里,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四十年来,在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市场体系中,中国融入外部世界是自主和可控的,既不照搬西方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不放弃自己的优势,而是将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主动权和对世界市场控制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在1978年后新自由主义喧嚣、1989年西方的封锁、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突袭、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当前逆全球化浪潮中坚定排除西方资本的强制逻辑,始终根据历史规律和人民意愿确定对外开放的方向和路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础所赋予的自主性具有特别的意义。

三、秉承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所赋予的人民性使中国经济全球化道路始终朝着正确的历史方向前进

马克思指出,随着世界市场从资本主义中心世界向边缘地区的扩张,发生对殖民地的双重作用。尽管世界市场下旧社会束缚的破碎预示着新世界的曙光,但在资本主义统治下这一过程漫长且充满悲惨色彩。从15世纪资本主义世界市场扩张起,发展中国家一直是资本强制下非均衡性世界经济体系的附庸,“发达国家产业链高端—发展中国家产业链低端”的国际分工加剧了对发达国家依赖,深化了对发展中国家的控制。在新自由主义主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西方垄断资本不断“优先”配置全球生产要素,构建了被称为“微笑曲线”的U型全球价值链。发达国家占据品牌、研发、销售等高附加值链环,长期收获附加值低端发展中国家“血汗”让渡而来的低消费收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面对发展中国家动力强劲的实体经济增长,经济日益“虚拟化”“空心化”的发达国家以往通过国际贸易、产业转移等手段转嫁国内矛盾的方法失灵,西方政府转而引导舆论将新自由主义主导下国际经济秩序中财富分配内外失衡的结构性矛盾导向所谓“发展中国家贸易中的不平等竞争、掠夺性贸易与投资”等。托马斯·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中指出,即使经历危机,美国1%的富人人口的收入增幅仍超过200%,而同时期的中产阶级收入增幅还不及40%。英国脱欧困境、法国“黄马甲风暴”就是今天西方制度危机的写照。

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根本区别于资本主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明确指出,未来新社会是“以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3]。社会主义根本价值取向是以人民群众为本、不断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长期来看,社会主义制度旺盛的生命力正源于社会主义制度能比其他制度带给人民更丰富、更稳定、更长远、更美好的生活。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从邓小平“群众拥护不拥护,群众高兴不高兴,群众满意不满意”,到江泽民“群众利益无小事”,胡錦涛“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再到习近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社会主义要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就必须以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彰显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实现更高效率和更高公平的有机统一,不断走向共同富裕。四十年来,社会主义价值取向所赋予发展目标的人民性使中国的经济全球化实践始终秉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将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而非资本逐利作为根本目标,拒绝西方资本主义主导下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双重性和非均衡性,打破了近代史上世界经济一直被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霸权轨道和对国家现代化的“路径依赖”,为广大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成功经验,对人类文明进步做出重大贡献。

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表明,生产力的发展以及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世界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推进经济全球化不断向前的根本动因。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下,经济全球化的重塑在于全球化新生力量的推动。“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4]随着中国日益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和发展理念将逐渐映射、影响到国际行为准则和国家交往方式。放眼全球,推进互利共赢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经济全球化必然主题和人类发展共识。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8.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89.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83.

[4]  习近平.共担时代责任 共促全球发展——在世界经济论坛2017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N].人民日报,2017-01-18.

国家信访局范文

国家信访局范文第1篇一、原因分析信访问题由来已久,古时就有击鼓鸣冤、拦轿告状等上访活动。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古今同理、诱因复杂,既有...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