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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可追溯体系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2-201

动物可追溯体系范文第1篇

1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 虽然我国逐步提高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重视度, 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不利于保证农产品的安全生产与消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法律体系不健全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下, 主要是针对农产品安全质量问题, 界定法律主体的责任, 以此来保证产品的质量。该体系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 针对农产品质量问题, 制定出具体的标准, 以此来判断农产品质量的好坏;另一方面, 当农产品的质量不符合标准时, 应该如何认定责任。然而,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还很不健全, 并在责任主体的界定上存在很大空白。在这种情况下, 显然不能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作用[2]。因此, 政府在这方面要继续加大支持的力度, 尽快建立健全在法律方面的各项制度、政策,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1.2 国际化程度低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影响下, 给我国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带来了很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然而, 我国农产品在进入国际市场后, 也受到了外国贸易保护的影响, 再加上农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 引发了在贸易方面的摩擦。针对以上问题, 当务之急是要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的标准, 不断与国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接轨。最终, 提高我国在农产品出口方面的竞争力。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 特别要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与国际水平的接轨问题。

1.3 追溯信息利用率不高

时下, 我国各个地区、部门纷纷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然而, 实际产生的效果非常微弱。其中, 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信息的利用率比较低。主要包括这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中, 缺乏统一的管理软件, 导致各个城市、单位采用的体系不尽相同, 从而出现了多个追溯标准。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消费者遇到产品质量方面的纠纷, 就很难查询到标准的追溯信息。不仅如此, 还会给执法监督部门的正常工作造成很大麻烦。

1.4 农产品可追溯制度实操性低

当前, 虽然国内很多地区已经建立了农产品可追溯制度, 但在操作性方面的效率很低。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原因:首先, 消费者在这方面缺乏意识, 对农产品质量追溯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其次, 企业参与度不高。在农产品可追溯机制中, 需要投入人力、设备等方面的资金, 从而加大了企业的成本。在这种状况下, 自然降低了企业的参与度[3]。此外, 地方政府由于财政方面的限制, 不愿意在农产品可追溯机制中投入过多的资金, 也降低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制的实操性。

2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策略

针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本文结合相关的经验, 提出了具体改善的办法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统一的标准

国外发达国家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之所以完整, 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制度上得到了保障。所以, 我国相关部门必须尽快出台完善的法律、制度, 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农业可追溯数据库。只有这样, 才能保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有法可依。在追溯对象上, 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列为重点, 如水果、蔬菜、肉类、蛋类、烟酒和奶制品等。在追溯信息上, 要求提供人们关注的核心信息。例如, 在猪肉问题上, 必须提供瘦肉精的含量, 以及农药的残留等。此外, 充分发挥政府的带头作用, 建立省市、县区、乡镇等部门统一的标准, 减少资源与信息的浪费, 使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不断走向正规化、法制化。与此同时, 在这方面也可以借鉴国外国家的经验。

2.2 引入国外先进的技术、软件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之所以水平不高, 很大一部分原因为软件落后, 信息化水平低。所以, 应该积极引入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软件, 以此来满足消费者快速的查询信息, 并为执法部门在监管工作中提供便利。当前, 国外先进的技术主要包括:EANUCC编码技术、电磁卡技术、DNA技术, 以及GSI全球编码技术。同时, 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只有这样, 才能不断缩短我国与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在农产品质量安管管理方面的差距。

2.3 增加财政补贴, 提高政府支持的力度

食品安全不仅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密切联系, 而且是国家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 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中, 应该充分发挥政府的支持作用[4]。具体要求为:增加财政方面的投入力度, 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提供必要的设备、软件, 以及其他方面的基础设施。同时, 可以满足企业在技术培训方面的资金, 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另外, 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过程中, 要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手段, 给广大消费者普及可追溯产品方面的知识与相关法律, 使他们接受可追溯产品。

3 结语

民以食为天, 农产品安全与每个消费者的利益息息相关。所以, 为了保证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有必要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然而, 我国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还很不完善, 没有充分发挥在追责方面的作用。因此, 本文分析了该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然后结合相关的经验, 提出了具体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例如, 完善法律法规, 建立统一的标准;引入国外先进的技术、软件;增加财政补贴, 提高政府支持的力度等。希望本文的发展可以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起到参考作用。

摘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为题展开论述。首先, 分析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包括法律体系不健全、未与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接轨、可追溯成本高等。在此基础上, 结合相关的工作经验, 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希望有效应对以上问题, 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作用, 以此来保障农民的利益, 促进我国农业生产的长久、稳定发展。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 涂传清.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农机化研究, 2015 (5) :16-20.

[2] 何莲.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基于四川省的实证分析[J].农村经济, 2015 (8) :30-33.

[3] 张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现状与问题及对策[J].中国农学通报, 2014 (1) :186-189.

动物可追溯体系范文第2篇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1]提出:建立追溯体系, 以生猪等“菜篮子”为重点开展追溯试点, 力争5 a内大部分合作社、龙头企业实现可追溯的目标。因此,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势在必行。

笔者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现状, 提出未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对策。

1 农产品可追溯性的内涵

“可追溯性”的定义是引自于质量保证的ISO 8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基础和术语》:通过记载的识别, 追踪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能力[2]。

对于农产品而言, Wilson等[3]指出, 食品可追溯性是指描述农产品生产历史, 以及从种植者到消费者餐桌整个过程的信息。

2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意义

2.1 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要

近年来,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频发, “毒奶粉”“毒生姜”“毒韭菜”等事件的出现, 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隐患, 甚至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

这些问题的出现, 使消费者对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因此, 亟需建立可行性的农产品安全可追溯体系, 可以实现对农产品从种植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一旦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能够及时对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达到加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的目的。

2.2 我国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白蕴芳[4]等认为,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使得最终产品难以满足社会需求, 这是当前我国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困境和挑战之一。通过建立可追溯体系, 促进现代农业建设和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 也可以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创新, 以及有效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

3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发展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发展现状

3.1.1 政府层面上, 已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

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在我国发展较晚, 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标准,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 这些制度和标准的建立, 为可追溯系统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3.1.2 行业层面上, 逐步建立以行业协会为组织的农产品可追溯体系

严志雁[5]等以靖安白茶为例, 设计出了以行业协会为组织, 以农产品管理系统为数据采集端, 数据中心为管理端, 利用多种溯源终端进行查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3.1.3 企业层面上, 企业建立的质量可追溯体系长期效益未充分体现

周炜[6]等对首农集团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的进行了总结。元成斌[7]等对四川省60家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调研, 发现: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在一定程度上实施了质量追溯体系;企业真正实行质量可追溯体系时较短, 实施质量追溯体系带来的长期效益尚未体现出来。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3.2.1 对农产品的全程监控关注度不够

当前, 我国对农产品可追溯系统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往往是以事后的处罚来代替前期全程的监管, 并没有充分关注农产品的全程监控。

3.2.2 农产品供应链协调起来难度较大

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不同环节中, 质量安全问题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监管,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需要, 设计和开发不同的可追溯系统, 统一协调起来难度非常大。这种分段管理的模式, 无法真正意义上实现农产品的全过程供应链可追溯。

3.2.3 资金面临较大缺口

建立可追溯系统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配备相关的软、硬件, 并且需要培训专门的管理人员, 所以前期投入成本较高。而可追溯系统使用过程中, 还需要投入较大的管理和组织成本。由于我国的农产品生产主体是以农户为主, 所以, 较高的成本投入使得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

4 对策

4.1 加强政府的政策设计

我国应借鉴国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优点, 加强政府的政策设计, 制订和完善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可追溯体系。

4.2 加强管理模式研究, 协调管理机制

由政府农产品监管部门统一管理, 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上各企业相互间的信息共享。对不同监管部门的标准进行整合及修订, 形成完整统一的可追溯体系, 做到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机制协调。

4.3 加大政府的资金支持力度

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产品相关企业建立可追溯体系的资金支持力度, 对加入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企业和农户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财政补贴, 鼓励更多的企业和农户参与进来。

5 结语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所以建立切实可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势在必行。相信在政府的支持下, 在全社会的关注下, 在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努力下, 我国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必将越来越完善。

摘要:新时期,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势在必行。结合农产品可追溯性的内涵, 指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意义, 针对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现状, 分析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未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发展现状,对策

参考文献

[1] 韩长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J].江西农业, 2015 (7) :1.

[2] 杨明, 吴晓萍, 洪鹏志等.可追溯体系在食品供应链中的建立[J].食品与机械, 2009, 25 (1) :146-150.

[3] Wilson T P, Clark W R.Insights From Industry Food Safety An Traceability in the Agricultural Supply Chain:U Sing the Internet to Deliver Traceability[J].Supply Chain M anagement, 1998 (3) :10.

[4] 白蕴芳, 陈安存.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路径[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0, 20 (4) :117-122.

[5] 严志雁, 钟家有, 唐先辉, 等.以行业协会为组织的农产品追溯体系以靖安白茶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 2011, 39 (36) :22819-22820.

[6] 周炜, 初晓宁, 张昊.首农集团食品安全质量可追溯体系的构建与实施[J].中国奶牛, 2014 (2) :42-46.

动物可追溯体系范文第3篇

2015年10月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安全追溯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需按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食品安全追溯的概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生活中,同时获得了较高的关注度。2016年8月25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应用推广部于颖做客由《食品安全导刊》杂志举办的在线课程“食安大讲堂”,就GS1国际标准在食品可追溯中的应用问题进行了讲解。

食品安全追溯的具体知识和理论

ISO 9000将可追溯性定义为:跟踪目标对象历史、应用、位置的能力。当对象为产品时,可追溯性与以下内容相关:①原材料和成分;②加工历史;③交货后产品的分布和位置。可追溯最初起源于欧盟的疯牛病事件—1996年3月6日,疯牛病爆发,英国政府承认疯牛病对人类有致命危害,导致欧盟多国牛肉销量下降,给多国的农业尤其是畜牧业带来了巨大损失,同时也给欧盟各个国家的食品监管部门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为扭转该局面,欧盟从1997年开始逐步研究建立食品追溯制度。最初食品安全追溯的提出,就是为了能够快速锁定问题食品的范围和责任,能够实现快速的召回,避免危害的进一步扩散。

从原则和目标上来讲,食品安全追溯实际上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正向追踪,即实现供应链上游到下游的信息跟踪,进行信息记录,将产品流和信息流有效结合在一起,明确地记录下来。另一部分是反向溯源,在第一步正向追踪的基础上,销售商在发现缺陷产品时,通过链路了解到产品的来源以及出现问题的环节,从而实现从供应链下游向供应链上游的溯源。

现在普遍所说的食品安全追溯,实际上是全供应链的追溯。全供应链里会涉及到多个参与方,具有可追溯性的合作伙伴。当产品流顺供应链自上而下流动时,信息流和它也相匹配。在具有可追溯性的参与方内部实现追溯,产品自供应链上游接收发送至供应链下游即生产企业,这个企业内部的过程称为内部追溯;在两个具有可追溯性的合作伙伴之间,两个供应链条相邻的企业之间的信息记录、信息交换,称为外部追溯。全供应链追溯就是将无数的内部追溯和外部追溯联系到一起,从而实现跨供应链的可追溯性。

对于企业本身来说,并不需要对供应链上所有的追溯信息全盘掌握,只需要“向上一步追溯”和“向下一步追溯”,将其产品来源信息和产品输出信息记录完备。当供应链上的每一个企业都实现“向上一步追溯”和“向下一步追溯”,那么全供应链就能够被连接起来,实现全供应链追溯。

食品安全追溯是保证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它实际上是基于风险管理的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记录体系,也是“事前防范、事后补救”的重要手段。实现食品安全追溯有3个重要的步骤:一是内部流程要进行标准化统一标识;二是要建立关联链接,做好关键信息记录;三是要求每个企业都能够做到“向上一步追溯,向下一步追溯”。做到3个关键点后,一旦发生问题,即可按照从原料、成品、上市到最终消费的整个链条所记载的信息进行追溯,快速缩小问题范围,准确查出问题环节,直至追溯到生产源头,确保召回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将有问题的产品在最短时间内找出来,避免其流通到市场上,对消费者产生危害,也避免没有问题的产品受到牵连。

食品安全追溯能够带来的好处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总结。①对于企业而言,能够提升供应链的透明度,提高供应链的效率,能够快速问题定位,同时维护企业声誉,树立积极形象。②对于政府而言,食品安全追溯是食品质量监管的一种很好的手段,能够促进食品质量提升,从而保证饮食安全,同样对于风险预警和召回也是一种好手段。③对于消费者而言,追溯是一种保护消费者的有效方式,能够有效降低罹患疾病的风险,让消费者积极主动地接收到相关的信息,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④对于整体商业环境而言,能够促进与消费者信任关系的建立,促进整个行业和市场的健康发展。

于颖就企业发展进行了详细分析,她指出,对于企业来说,食品安全追溯能够帮助其做到以下几方面内容。①风险防控:迎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产品质量和安全管理、防伪工具、精准召回。②成本控制:食品安全追溯涉及到物流和信息流的整理,这个过程就是一种供应链的优化,包括企业做运营计划、损耗管理、现代化高效物流等。③提高效率:改善生产/操作过程、优化库存管理、提供扩展包装信息、品牌保护。④创造新机会:提升品牌价值、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消费者期望他们购买的产品是安全、优质且质量稳定的,企业应当保证这一点。

食品安全追溯的现状与发展

食品安全现已成为世界性问题,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和组织对食品的识别、登记、标签表示、召回均做出明确规定。例如,欧盟《基本食品法》第18条明确要求,凡是在欧盟销售的食品(包括进口食品)必须可追溯,否则不允许上市。食品信息法规((EU)No 1169/2011)要求必须确保消费者通过互联网等方式购买预包装产品时,在购买前免费获得食品名称、成分列表、营养数值、保质期、储藏条件、原产国等强制信息。美国的《公共健康安全与生物恐怖应对法》(2002年)规定了将食品安全提高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提出“实行从农场到餐桌的风险管理”,明确产品生产和食品进口要求。

近年来,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来,几乎每年都有关于食品追溯工作的文件下发。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2015年12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推动采购可追溯产品,营造有利于可追溯产品消费的市场环境,提出了要统一标准、互联互通:要完善标准规范、发挥认证作用、推动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多方参与、合理推进、挖掘价值、扩大引用。

在追溯系统建设方面,目前中国食品安全追溯的系统、体系较多,如商务部的“全国肉菜流通主体追溯系统”、农垦局“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北京农业局“北京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伊利、蒙牛、茅台、五粮液等企业的自有系统,电商阿里也有“满天星”计划等等。由于存在多样的追溯系统,随之产生了多种多样的追溯码、追溯标签。

于颖表示,正是由于现在食品溯源体系标准不一,所以市场上追溯情况较为混乱。现有追溯系统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取得成效,但是存在统筹规划滞后、制度标准不健全、推进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国未能实现完整的食品供应链追溯,另外追溯系统之间互不兼容,不规范、不统一、信息“孤岛”等造成供应链的反应迟缓和不确定性,这些都是我国食品追溯存在的问题。

应用于全球的统一标准—

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

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一个中立的、非盈利的国际组织创立,其致力开发用于提高跨国供应链的效率和可视性的全球标准和解决方案。该解决方案可以应用在许多领域,如物流、医疗、移动商务,食品安全追溯也是该解决方案的一个主要应用领域。

目前,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广泛应用于商业、食品、物流、建材、服装、医疗卫生、出版、金融保险和服务业等领域,每年为全球快消行业节省约3000亿美元。在中国,目前有100多万家商超采用商品条码技术,95%以上的快速消费品采用商品条码;有超过25万家企业已经申请或使用上了商品条码,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商品条码数据达到5700多万条。

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中包含的内容有3个方面,第一,编码标识:使用全球唯一的标识符(标识关键字),为参与方(人、产品等)制作编码。第二,数据采集:能够自动进行数据采集,并通过条码(包括一维条码、二维条码)、电子标签的形式表示。第三,数据共享:使用标识和条码符号,转换为计算机可以采集的数据,并能够进行关键商业信息的交换。以上3点是GS1的重要支撑,基于这3个重要支撑衍生出了一系列应用问题,包括如何进行追溯、数据质量的提升、进行电子优惠券的管理等,贯穿了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

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使用关键字来进行编码标识,即使用一串全球唯一代码,不会重复。目前已有11种标识关键字,可以标识产品和服务、参与方和位置、物流单元、可回收资产、资产、服务提供者和接受者关系、文件、托运货物、装运货物、优惠券和零部件,这些贸易过程中的对象。

关键字就是物品编码,经过编码之后,该体系中还可添加扩展信息,可将关键字和扩展信息放在同一个条码符号里进行表示。GS1应用标识符是由明确定义的标识符集合,用于连接物理/逻辑时间和与其相关的信息或业务信息。GS1体系里有超过100种应用标识符,其中7个用于表示关键字(GTIN,GLN,SSCC,GRAI,GIAI,GDTI,GSRN),45个用于贸易项目属性(净重、批号、有效期等),28个用于物流单元属性(包含贸易项目数量、毛重、总容积等)。

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在追溯领域

的应用—GS1追溯解决方案

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针对食品安全追溯专门制定了相关的全球追溯标准(GTS),此追溯标准不是独立的存在,而是与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整体标准一致,只不过是将其中可以应用在追溯里的内容提取出来。

GS1追溯解决方案起始于2007年,目前正在做2.0版本的升级。该标准由来自18个国家的73名专家所编写,提供了一套在供应链中基于GS1标准实施追溯的工具,可准确快速定位问题并移除不安全或缺陷产品,尤其是避免各系统潜在冲突,减少不必要成本,易于实施。

GS1国际追溯标准由4个部分组成,即GS1全球追溯标准本身(追溯参与方和角色、追溯对象、数据和过程、追溯商业需求和规则)、行业应用指南、基于标准的实施(有一个全球追溯评估)、应用支持。

讲堂中,于颖主要介绍了全球追溯标准本身的内容—追溯标准实际所分为的7个部分。

①介绍追溯的参与方和角色:明确的指出承运方、第三方物流、制造商、加工方、零售商、销售点、仓库、分销中心政府等等在追溯过程中都是重要的参与方。追溯并不是生产企业一个人的责任,想要实现全面追溯,所有参与方都要发挥应有的作用。

②追溯数据:既包括主数据(参与方和产品)、交易数据(装载信息、物流信息、批次或单品信息),也包括一些非公开的信息等,这些都是追溯过程中需要记录的信息。在追溯过程中,这些数据并不一定全部都需要实现。

③追溯对象:规定需要明确追溯对象,需要检索其历史、使用、位置的物理实体。根据行业控制的不同,决定是要追溯一批货物、物流单元、非零售单元或零售单元。

④追溯过程:GS1国际追溯标准中将其划分为5大类,18小步。5大类分别是计划和组织、主数据整理、追溯数据记录(这些是属于追溯过程中前期铺垫的一个过程)、发起追溯请求和信息使用。

⑤行动步骤:前一部分内容中提到的18小步的主要角色和参与者。

⑥商业需求:GS1国际追溯标准列出了20项商业需求,如贸易项目全球唯一标识、追溯对象发起者和接受者必须采集追溯对象标识。

⑦商业规则:GS1国际追溯标准列出了28项商业规则,如品牌拥有者/追溯对象发起者必须了解追溯对象详细信息,并能够响应追溯请求、追溯对象接受者必须知道追溯对象来源。

GS1国际追溯标准能够帮助企业满足食品质量和安全标准的最高要求。它完全覆盖了ISO 22005认证对食品安全、食品安全追溯的要求,并且包含了大部分认证或法规中关于食品安全追溯的要求。

成功案例分析及总结

在对标准概念进行初步解读之后,于颖对智利Subsole S.A.公司葡萄追溯、德国Westfleisch肉类产品追溯、新疆特色瓜果追溯、四川茶叶追溯、全聚德烤鸭追溯、吉林大米追溯、中法跨国食品追溯-青刀豆罐头等数个国内、国际上成功进行了食品安全追溯的案例进行了分析。她表示,这些成功案例有一些共同的特点,包括:①掌握相关知识,分析成功案例;②分析自身情况,建立工作框架、组成团队(追溯相关的部门);③根据成本、管理等要求,明确追溯目标和范围;④按标准设计技术方案并实施,要保证建立的系统能够与外部进行信息交换;⑤建立文档资料系统并开展内部培训;⑥系统持续改进,定期进行内部测试。

于颖提到,明确追溯范围,首先要明确追溯精度,决定是要做品类追溯、批次追溯还是单品追溯。其中品类追溯只需利用商品条码追溯,能够起到确认主体责任,确保供应链透明化的作用。批次追溯需要利用商品条码和批次号,能够达到的效果是大规模工业化生产追溯与召回。单品(有防伪、防窜货需求,每件产品都不一样)追溯需要利用商品条码和产品序列号,能够防伪、防窜货,保证进行消费者分析与互动。确定追溯精度时,并不是说越精确越好,还需要从成本、科学等化方面进行判断。为了让消费者更快识读,可以将商品条码和批次号统一放在二维码中,从而使消费者能够利用网络了解关键字背后对应的信息。

目前在中国,关于物品编码的权威机构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它是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于1988年成立,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1991年4月代表中国加入了GS1全球统一标识系统,在全国有47个分支机构。2000年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开始跟踪国际方面的追溯工作,并且最早将食品安全追溯的概念引入中国,现在看到的很多追溯过程中的术语、概念,最早都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翻译并引进国内的。十多年来,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不断研究符合我国的追溯技术,以及探索技术的实际应用,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根据国际追溯标准,根据实际国情,制作了《食品追溯编码方案》,这个编码方案能够实现对批次和单品的追溯;可以满足质检、工商这些部门对食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的一些监管的需求;符合国际重要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易于实施,投入比较小;可以推广、应用于工业化生产同批同质量的大多数行业,和国际的标准是一致的;专门针对生鲜果蔬、农产品、葡萄酒提出了专门的编码追溯方案。

动物可追溯体系范文第4篇

1.1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部署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 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出, 要树立全程监管理念,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的工作思路。2015年,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2015]95号) , 提出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2016年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农质发[2016]8号) , 提出了建立追溯管理运行机制、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强化农业部门追溯管理职责、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加强政策扶持等要求。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成为大势所趋。

1.2 加快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需要

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大数据中心, 整合涉农企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 采用诚信指标体系对企业进行评估和考核, 形成企业的诚信评价体系。进一步提升名优企业的农产品竞争力, 帮助企业实现规模化发展。

1.3 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的需要

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可突破传统监管模式,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和工作方式, 并应用信息技术对农产品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面的监管, 对农产品企业生产总体状况的监管、农资投入品及供应商的监管起到事前防范, 对生产过程的档案记录、采收记录、检测记录、交易记录、认证记录起到事中监管, 对屠宰记录、加工记录、销售记录的监管做好事后追踪, 通过数据的互联互通全面保障了监管的有效性。应用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 打破信息壁垒, 构建信息通道, 使得监督执法过程更加及时、准确, 并做到质量可预警、源头可追溯的需要, 全面提高监督执法的效率。

2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现状

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现状, 我们从三个层面进行了调研, 分别是农业部国家追溯平台建设、其他省份追溯体系建设及我省追溯体系建设。

2.1 国家追溯平台建设现状

目前,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在我国还处于初级阶段, 2017年6月30日, 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标志着国家追溯平台由建设阶段转入了推广应用阶段, 也标志着我国农产品监管向全程可追溯迈出了重要一步。国家平台包括追溯、监管、监测、执法四大系统、指挥调度中心和监管信息网, 农业部今年在山东、广东、四川三个省进行试运行, 很多应用也在逐步完善中。

2.2 其他省份追溯体系建设现状

浙江省累计投入4 000多万元开展追溯体系建设, 试点县级奖励资金100万元, 将追溯推广纳入考核体系, 追溯主体已达90%。“四川模式”从“三品一标”入手推进, 累计投入资金4 000多万元, 成都市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系统维护, 重庆市各市乡镇机构已全部纳入追溯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投入900多万元, 其中370万元用于各旗县、盟市的硬件配套设施。包头市与市商务局的肉菜流通追溯系统对接。同时, 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入驻, 包头市免费给企业配套农残速测仪、条码打印机、电脑、摄像装置等终端设备, 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出台相应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和管理规范, 结合“三品”认证、配套资金扶持等奖惩手段, 让越来越多的企业纳入平台监管, 并自觉有效地上传检测数据。

2.3 山西省追溯体系建设现状

山西省追溯体系建设起步较早, 但是发展缓慢。晋城市、阳泉市以及大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都积极推进了追溯平台建设, 但是都处于探索阶段, 实际运行情况并不理想。2015年3月,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正式上线开通运行, 重点围绕“三品一标”认证单位, 实现农产品从申请、认证到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的全程质量安全信息监管, 通过二维码、追溯码等介质的应用, 建立了完整的质量追溯体系。目前, 入住平台管理的“三品”认证主体共603家, 试点单位54家, 填报实时追溯信息3 850条。但省级平台功能比较单一, 现有“三品”认证追溯系统暂时没有建立企业自检和监督抽检数据库。此外, 企业信息采集的积极性较差, 监管应用的全面性不够, 系统功能模块不太全面, 统计分析功能薄弱。

3 追溯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山西省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3.1 分段监管和缺乏标准造成信息孤岛的问题

3.2 追溯成本高和认识不到位导致生产经营者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企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当没有经费时就出现敷衍塞责和应付的情况, 导致不能追溯到源, 工作推动难度大。再次, 某些企业和合作社存在认识误差, 感觉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而不建立可以逃避责任, 致使生产者积极性不高。

4 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对策研究

结合追溯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应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

4.1 多种技术高度融合, 打造多功能监管平台

将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地理信息技术、信息定位技术与农畜产品安全检测和安全评价进行高度融合, 建设一个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和网络化的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硬件平台具有高度的通用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 软件平台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实时性、开放性和可移植性, 数据平台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兼容性和共享性, 使其能圆满实现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 实现对市县乡农产品实时化的生产记录、质量追溯、标准化过程控制、分析预警、应急互动及决策处置等各项工作的网络化管理, 为政府部门协同监管提供技术平台。对企业示范引导, 稳步推进, 从取得“三品一标”认证和优势农产品入手,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基础好的区县和积极性高的企业先行示范引导, 逐步扩大范围, 增加追溯产品。

4.2 创新管理模式, 降低实施追溯的企业投入成本

企业可以自己建设网站宣传销售自己的产品, 山西省农产品生产主体以农户为主, 零售环节集贸市场所占比重大, 导致实施可追溯组织成本很高。我认为在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应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分散的个体农户全部以合作社为单位参与农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 以避免规模不景气现象。

4.3 强化对可追溯农产品的监管力度, 科学引导安全消费

在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建设中, 政府的严格监管和科学引导十分重要。加大宣传, 利用政府的公信力积极引导消费者认识追溯标识码, 认可追溯标识码带来的安全信号, 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从根本上激发生产者实施追溯的积极性。

5 山西省追溯平台升级扩容构想

2016年农业部划拨800万元用于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的升级改造, 最终实现平台优化和功能完善, 全面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5.1 建设目标

在农业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整体框架下, 结合山西省产业特色和监管工作现状, 运用物联网、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 以责任主体和流向管理为核心, 以追溯编码为主要手段, 建立全省统一适用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和标准规范体系, 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省级食药监食品追溯平台无缝对接, 实现监管者、生产经营者、消费者通查通识。基本实现“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的要求, 全省综合监管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5.2 建设原则

围绕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 结合我省农产品追溯信息化建设现状, 着重把握好以下原则。

5.2.1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平台建设是与经济社会民生等各方面紧密结合的系统工程, 必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资源整合”的要求, 做好统筹规划, 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体框架, 建立统一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在统筹规划基础上, 找准各个阶段的发展瓶颈和突破口, 有重点、分步骤地予以推进, 从而少走弯路, 减少资源浪费。

5.2.2 高层引导、顶层设计。

平台建设涉及省级部门、市县乡各级监管机构、省市县各级检测机构等众多横向、纵向部门单位, 多部门的统筹规划、管理协调和步调一致是本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省农业厅要充分发挥管理协调作用, 从组织层面保障项目顺利开展。

5.2.3 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需要与省食药部门追溯平台进行衔接, 同时需要与国家追溯平台之间实现数据共享。必须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 制定相应标准和保障体制, 促进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和信息资源的兼容共享, 减少重复投入, 避免“信息孤岛”现象, 打破“利益壁垒”, 提高平台建设的效率。

5.2.4 突出重点、务求实效。

平台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 但是种植、畜牧等不同行业农产品追溯、监管、检测等业务内容并非完全一致, 必须着眼于实现山西省部分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 并完成搭建整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的基础框架。在平台建成运行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之后, 逐步将系统范围拓展到种植、畜牧全农产品种类。

结束语

许多邻近省份,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已在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 并取得了非常良好的效果。山西省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处于研究和起步阶段, 虽然已经迈出了关键步伐, 但是仍存在较大差距。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项目的实施, 将有效提升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 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摘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 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 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但在传统监管模式下, 往往是事后监管,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已成为一种必须解决的有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关切。

动物可追溯体系范文第5篇

(云南省楚雄州畜牧兽医站,楚雄675000)

动物防疫体系是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乡镇畜牧兽医站是动物防疫体系中最基层的机构,村动物防疫员是动物防疫的重要补充,是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的具体实施者,是联系广大养殖户,推进农村养殖观念转变,调整养殖模式,推进健康养殖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是整个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石和实施动物防疫工作的主体。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直接关系着畜牧业发展、畜产品安全、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楚雄州的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到2007年7月州级和全州十个县市均成立了独立的畜牧兽医局,组建了州、县(市)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完成了全州103个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人员、业务、经费“三权”上划县畜牧兽医局管理工作,兽医工作机构逐步完善。然而理顺县乡行政管理和业务技术部门的关系,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对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发挥工作机构的作用极为重要,也是县畜牧兽医局急需研究解决的问题。笔者根据多年从事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工作管理的实践,谈谈个人对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认识。

1、楚雄州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发展情况及现状

楚雄州乡镇畜牧兽医站始于上世纪50年代的兽医防疫队或牲畜血防队,后改为公社、区、乡镇畜牧兽医站,机构性质不明,为县乡共管,以县管为主,人员性质自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属国家干部身份,工资按干部标准由县级支付,其余人员则为集体身份,工资参照国家干部标准以自收自支为主,不足部分由县级补足,以后由财政按人均1000元/年包干。1985年财政包干到乡镇后,工资由乡级财政解决,1988年“三权”下放由乡镇管理。1990年对全州乡镇畜牧兽医站的集体人员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并于1990年至1992年分三批将考试合格者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工资由乡镇财政全额预算,对辞退人员给予40元/月的生活补助。1992年乡镇畜牧兽医站正式定性为国家在基层1作者简介:杨培昌(1965- ),男,汉族,云南省楚雄市人,高级兽医师,主要从事畜牧兽医科技推广与管理工作。E-mail: ynypc@126.com。Tel.: 0878-301989

4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并按农业部、人事部1992‟农(人)字第1号文件完成了乡镇畜牧兽医站编制的测算和核定。乡镇站基础设施于1988年开始投资建设,州级3万元,县级配套3万元,乡镇解决建设用地和配套适当的资金,到2000年全州128个乡镇站基本完成了建设任务。2006年因乡镇撤并,乡镇畜牧兽医站随之撤并为103个。现全州乡镇畜牧兽医站共有在职职工479人,其中大学10人,大专208人,中专189人,高中及其以下72人;中级职称60人,初级322人,其他97人;本专业人员348人,占72.7%,非本专业人员131人,占27.3%;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年龄在45岁以上的158人,占总人数的33%。全州1048个村委会共聘用村级兽医防疫员1095人。

2、楚雄州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楚雄州基层动物防疫体系通过多年的建设,得到一定的发展,解决了人员身份和待遇,明确了机构性质,核定了编制,基础设施有了一定改善,乡镇政府在畜牧兽医站建设和动物防疫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三权”归乡镇管理,也存在一些遗留问题 :

2.1、基础设施仍然薄弱,工作条件差,基础建设欠账大。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因受当时财力的限制,仍然较狭小,大部分乡镇站一间房子既当办公室又当宿舍,防疫设备落后,工作生活条件差,而且每次乡镇机构改革畜牧兽医站均未能幸免,分分合合资产被挤占平调和流失,房产被拍卖,编制被削减。目前全州尚有5个乡镇站无工作用房,15个乡镇站工作用房因年久失修处于危房,部分乡镇站建站时的欠账至今未偿还,欠账大。人员编制在1992年核定的基础上被削减1/3。

2.2、专业技术人员老化,非专业人员比例过大,专业人员素质低,发展后劲不足。全州乡镇畜牧兽医站中专以上学历的虽有407人,但近一半以上属集体人员录用后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相应学历,是乡镇站的业务骨干,但年龄偏大,45岁以上的占33%,且大部分接近退休年龄;有27.3%的非专业人员则是乡镇随意安置或招考公务员安置进来的,部分畜牧兽医站甚至成了“收容所”。编制不仅被削减,还被非专业人员占用,本专业学生多年无法补充,大龄和非专业人员比例过大,青黄不接现象较为突出。由乡镇管理时,畜牧兽医站大部分人员被长期抽调抓乡镇“中心工作”,专业人员不专用,学业被荒废,素质下降。人、财、

物管理随意性大,乡镇财政除保证人员工资外,不仅无力解决业务经费,甚至连畜牧兽医站开展业务仅有的微薄收入也被平调,形成名存实亡的“空壳站”,发展后劲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差。

2.3、职责不清,管理不顺,机制不活。全州十县(市)虽成立了畜牧兽医局,组建了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但管理体制仍然没有按规定理顺,政事不分,职能混杂,职责不清,以政代事,由于县级财政困难,本应属于完善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和装备往往被主管局截留,部分县市甚至将应属于这两个机构行使职能必备的人、财、物管理权全部收归主管局,职责被削弱,遇事相互推诿,工作涣散。乡镇站“三权”虽然上划,但资产不清,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无激励竞争机制。

2.4、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素质有待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虽已建立,但文化素质和专业水平普遍较低,由于动物防疫任务繁重,群众对防疫工作的抵触情绪大,工作艰苦,而补助较低,工作局面难于打开。

3、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充分发挥动物防疫工作机构的作用

3.1动物防疫体系归口专职的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作用:动物防疫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和管理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又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贯穿于畜禽养殖、加工、流通的全过程,要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和实际操作能力,其工作的专职性与乡镇工作的多样性往往冲突,特别是严峻的动物疫情形势和繁重的动物防疫以及动物疫病追溯制度的建立更离不开动物防疫体系专职职能的作用,必须实行专职化的统一协调管理。动物防疫虽然属公益性服务范畴,工作平凡而又十分重要,但无疫情时期,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往往被社会“遗忘”,是弱势机构。动物防疫体系归口专职的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有利于动物防疫和公共卫生要求的整体性和统一性,避免动物防疫活动和畜产品质量标准的各自为政;有利于机构人员的稳定,保证有机构有人员落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避免机构改革造成的资产和人员编制流失;有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保证技术人员能专心从事本职工作,避免随意抽调技术人员从事“中心工作”造成学业荒废、素质下降;有利于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保证有真才实学的人员能够充实到动物防疫队伍中;避免随意安置非专业人员造成专业素质降低。

3.2、基层兽医工作机构的关系:县畜牧兽医局与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共同构成基层兽医工作机构体系,但由于机构性质不同,决定了他们之间既相互依托,又有各自相对独立的职能职责。从管理的角度,畜牧兽医局作为行政管理机构,对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畜牧兽医站负有行政管理权,属上下级关系,负责对这些机构履行职责提供基础设施、人员、经费和装备的保障,又依托这些机构作出行政决策和其他行政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各自的职能对乡镇畜牧兽医站具有业务归口指导的职能。从机构性质的角度,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畜牧兽医站是依法或按照国家的规定设立的事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独立的工作职责和业务范围,是行政管理机构履行行政职责的重要依托,在职责范围内对机构内部的人、财、物有支配权和人员、财务的管理权,财务管理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畜牧兽医局不应将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应当行使的职责和承担业务以及履行职责应具备的人、财、物的支配和管理权全部收缴和取代,应通过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达到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目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3.3、基层兽医工作机构的职责: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对县畜牧兽医局、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作了明确的界定,不再讨论,仅对乡镇政府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关系和职责作进一步讨论。

3.3.1、乡镇人民政府:乡镇畜牧兽医站虽然“三权”已上划管理,但由于畜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基础地位以及动物防疫在养殖业发展、人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的保障作用,属公共服务和公共卫生安全范畴,决定了乡镇政府在动物防疫中仍然具有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对辖区内养殖业的发展、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具有组织发动、宣传动员的职责,对辖区内的动物防疫负总责。

3.3.2、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畜牧兽医站属于县级畜牧兽医局设在乡镇,协助乡镇发展畜牧业和动物防疫提供技术保障的技术部门。具体承担对辖区内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情监测,疑似疫情的调查和报告,疫情处理的技术工作,承担动物产地和产品检疫,动物疫病溯源的基础工作--畜禽标识佩戴和养殖档案的建立;畜禽品种改良、饲草饲料、养殖等公益性技术推广。负责对村级防疫员的

选用、考核与管理等工作。

3.3.3、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职责:村级动物防疫员在乡镇畜牧兽医站的统一管理和组织下,承担对辖区内的动物实施强制免疫和计划免疫,发现疑似疫情的报告,协助承担畜牧兽医科技推广等。

4、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4.1、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防疫检疫和疫病诊断设施和装备。根据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由于州县财政比较困难,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应以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为主,以减轻基层财政困难的压力,县乡人民政府主要解决建设用地,根据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职责和业务范围,每个站用地不少于2亩,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动物防疫属公益性,应将建设用地纳入发展公益性事业以无偿划拨的方式统一规划提供使用。基础设施建成后要明晰所有权和使用权,即所有权属县畜牧兽医局,使用权属乡镇畜牧兽医站,不受机构改革和变动而平调和侵占,避免再度重演乡镇畜牧兽医站被乡镇政府随意挤占、平调和拍卖的故技。

4.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高基层队伍人员素质:一是加强对基层现有人员的素质教育与管理,制定合理的培训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牧兽医和动物防疫防控技术等的培训,对现有非专业人员进行本专业学历教育,职称评审时,非本专业的学历不给予认可。二是制定完善的考核、考试标准,通过综合考核,对达不到本专业能力水平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应辞退或调离。三是从源头上制止非专业人员进入畜牧兽医技术队伍。根据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编制测算标准,对各级兽医工作机构的人员编制进行重新测算,会同编制部门给予确定,所缺编制只能逐年从对口专业院校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从严控制非专业人员进入兽医队伍。通过培训、考核、建立用人激励机制和控制非专业人员等多种形式,逐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素质。

4.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效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完善考核办法,规范内部管理,明确职工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细化各项业务工作指标,建立健全工作任务目标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和财务物资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制度等,并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年终考核兑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动物可追溯体系范文第6篇

一、 注重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高职业道德素质。

村级防疫员主要来自农村最基层,在对基层动物防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工作作风等方面难免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市畜牧局注重从思想道德教育方面入手,在思想上对其进行引导和转变,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使他们尽快完成从一个农民到一名村级防疫员的角色转变,快速进入工作状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村级防疫员的集体感和使命感大大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大大提高。

二、认真搞好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 村级防疫员许多是非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市畜牧局注重加强业务技术培训,来提高村级防疫员理论水平和操作能力。一方面是进行初级的理论知识培训。培训中,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需要,精心选择培训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并采用图片与文字结合的方法,告诉他们什么是禽流感,什么是口蹄疫,什么是猪蓝耳病,其临

床症状是什么样,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效果显著。另一方面,进行正规的防疫程序培训。包括注射要点、注射部位、操作规范等,还进行了消毒、采样、临床诊断、剖检病理变化为主要内容的技能演练培训。另外,还现场进行实禽、实畜手把手的培训。在每次集中免疫前都对村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注意事项、有关要求和工作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还经常组织他们学习《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律法规,使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很快得到提高。为了有利于开展工作,市畜牧局还根据全市畜牧业生产情况,将村级防疫员划分为几个小组,明确服务范围和责任,每个组分别明确一名局包片人员负责对村防疫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对业务技术进行指导,解决他们在免疫、消毒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促进了村级防疫员队伍业务素质的普遍提高,使他们很快适应了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在搞好动物防疫工作的同时,村级防疫员在畜禽户口档案管理、协助动监所开展动物产地检验、动物疾病普查监管、动物疫情扑灭和消毒、法律法规的宣传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了“村村有人管、养殖底数清、免疫有人做、疫情早报告”,提高了全市重大动物疫情预防和应急处臵能力,确保全市动物免疫率和疫情监控率达到100%。

三、明确工作职责,不断完善责任机制。

为切实搞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提高动物免疫密度和质量,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从行政、业务两个方面分别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了责任状,落实了相关责任。在行政上,乡政府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状,重点在防疫密度、标识打挂、巡查监管等方

面进行了明确;在业务上,市畜牧局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状,重点在免疫质量、疫病监测、疫情报告、业务档案、技术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通过落实责任制,不仅提高了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而且还对村级动物防疫员在管理工作上做到有章可循。为了将各项管理措施落到实处,建立了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市畜牧局每季度召开一次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会议,听取防疫员工作汇报,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同时将下一步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给他们。这样,既增强了这支队伍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也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和完善村级防疫员公益性服务的政策保障机制。

村级动物防疫工作属于社会公益性服务性质,其工作开展的好坏相当程度上取决于相应的政策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切实落实哈密市村级防疫员待遇,让他们安心工作,市畜牧局报请市政府“关于提高我市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并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请示”,2010年7月17日经哈密市第四次市长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并确定将我市村级防疫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市畜牧兽医局对92名村级防疫员进行了考核,对考核合格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工资每人每月1088.67元(含缴纳“四金”508.76元)

五、抓好督办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

为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落实到位,市畜牧局 加强了对各村组动物防疫工作的督办检查力度。在春、秋季集中防疫过程中,对各村组动物防疫工作进展、防疫质量、农户的反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及时反馈给村组干部和村级防疫员,以便改进工作。集中防疫结束后,组织人员对各村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及时提出并落实整改方案,确保了防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确保以良好的状态迎接上级组织的检查验收。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按照工作责任目标,分半年和全年两次考核评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3个档次,优秀的进行表彰奖励,不称职的予以解聘。考核评分结果作为动物防疫员劳务报酬结算兑现的依据,严格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质量和效果好多得、质量和效果差的少得的分配原则,既将“以钱养事”资金切实用于解决防疫员的劳务报酬,又起到了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防疫工作上新台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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