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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第1篇

一 免疫行动前的准备:

人员组织:政府作出工作安排后,由各地畜牧站联系兽医、防疫员以及村干部组建防疫小分队。

人员培训:防疫人员需经过相应的防疫技术培训后方可参与防疫工作,避免不懂兽医的人员参与器械和圈舍消毒、疫苗配置及发放。

工作计划:参与防疫工作的兽医及防疫员做好工作计划,尤其是防疫时间的安排,如第一轮免疫猪瘟和口蹄疫后及时在7天后进行第二轮蓝耳病免疫;及时通知养殖户对要进行免疫尤其是水禽接种免疫的动物圈养,以及做好圈舍卫生打扫(!)等。

免疫器械药品等:疫苗(有效)、针头(合适、充足、消毒)、消毒药、抗应激药、稀释剂、量器、消毒器、服装、保定器、耳标钳(清洁)等 二 人员及动物防护: 1人员防护内容及相关知识

A动物踢咬:要注意观察,使用器械保定,请人看管 B 免疫操作(针头扎伤) C 疫苗(口蹄疫弱毒感染) D 动物传染(布病、结核、狂犬)

2 防护用品(隔离服装、胶鞋(靴子)、手套、口罩、帽子、保定器) 3 注意进场

控制人流:有怀孕牲畜尤其是妊娠后期家畜少惊扰,但尽量保证有人证以避免不必要纠纷。

控制物流:只带必要物品(有的圈舍阴暗,有的低矮狭窄) 4人员动物健康

人员:尽量减少带病工作(意识不清醒导致剂量出错,容易因大意被动物伤害) 动物:(静态、动态、食态、体温、脉搏、呼吸数等) 三 免疫操作技术要求

1 安排好日程(活疫苗7天(猪瘟活苗4天)后,灭活疫苗14~21天后产生免疫力),尤其是注意安排好逢场天的工作。

2 检查疫苗 瓶子完好、性状相符、冻干、标签、稀释溶解

3 使用疫苗 稀释、过程、油苗预温(否则吸收不良)、摇匀、方法、给药途径(OR、IM) 4 技术要求

做过小区试验后才能大面积使用,检查动物健康的情况下进行。

注射器:(畜:金属注射器、禽:连续注射器,动物防疫不得使用一次性注射器)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晾干,放松活塞。

针头 :(牛用16#13mm,猪(羊)用12#

13、禽用

8、9#13)针头大小长度要合适才能确保注射到位。哺乳仔猪9*10,保育仔猪12# 注意事项:

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质量好的;

使用前针头消毒,无害化处理钝化、弯曲、起刺、堵塞等针头; 确保一畜一针,避免人为病原传播。

部位 IM:牛一般在颈部中下1/3处或臀部;猪羊在耳后肩胛前缘颈部肌肉丰富处;禽胸肌、大腿肌(忌打内侧!)、翅根肌肉(油苗刺激大吸收慢腿部肌肉),推荐胸肌注射,要领:7-9#短针30°胸部上1/3朝向背部,避免垂直进针!忌打“飞针”。

消毒 消毒前圈舍打扫

免疫程序 猪瘟+口蹄疫,7天后蓝耳病 (注射后注意针头更换 一畜一针)

免疫剂量 猪瘟1头份,口蹄疫蓝耳病2-4,禽流感0.2-0.5,新城疫1头份 (过大过小都不好)

免疫时间 活疫苗7天(猪瘟活苗4天)后,灭活疫苗14~21天后产生免疫力 免疫间隔 灭活苗同时注射不会影响免疫效果,但免疫应激大。猪瘟+口蹄疫隔7天蓝耳病

应激反应处理 肾上腺素、地米

减少应激反应:补充维C,早晨、油苗预热、防护服颜色(深色?避免红色浅色等)、针头、免疫时机、垂直进针、怀孕母猪 废弃物处理(疫苗瓶、针头、棉花等不可随地丢弃) 免疫档案填写 及时准确记录 免疫后饲养管理 适当交待畜主!!加强营养(适当少食+青绿料)、安静、消毒药、前后4天不要使用抗生素干扰素糖皮质激素等。 四 免疫档案建立

几轮免疫后免疫档案整理,畜禽存栏汇总,应激情况及跟踪汇报 五 疫情巡查与报告

疫情巡查与报告是动物防疫中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做好疫情巡查与报告工作,有利于真正做到动物疫情“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置”,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把疫情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疫情巡查包括

询问:向畜主了解近期畜禽有否异常情况,包括采食、饮水、发病等情况 查看:深入到畜禽饲养圈舍,查看畜禽精神状况,粪便尿液颜色形状有否异常,必要时可进行体温测量。

要求:巡查每周不少于一次,在疫病高发季节,应增加巡查频次。应做好巡查记录。对河流、水沟、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出没地等也要进行巡查。 疫情报告

疑似-隔离限流后乡镇站-县市 报告形式:电话、传真、邮件、书面

内容:疫情发生时间地点;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种类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流行病学、疫源追踪;已采取控制措施;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联系方式。

程序:可疑(立即)报县市动防,认定后(2小时内)逐级报省级动防(1小时内)报省级主管、农业部,特、重疫情由省府、农业部4小时内报国务院。 公布:确诊后由国家按程序公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 六 耳标佩戴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第2篇

一、填空(每题2分)

1、由以及所制成的,用于人工自动免疫的生物制品,称为疫苗。

2、常规疫苗按其病原微生物性质分为、。

3、免疫接种分为、、。

4、生物消毒就是利用及其代谢产物杀灭或去除外环境中的。

5、负责全国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6、家畜耳标颜色,猪耳标为牛耳标为羊耳标为

7、尸体无害化处理方法有、、

8、猪瘟的临床表现、。

9、狂犬病又名、病毒主要侵害,临床特征是。

10、动物疫情应,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选择(每题1分)

1、以下哪个是我们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常用的消毒方法A、化学消毒B、用拖把拖C、用水泼洒

2、用过的疫苗空瓶,应怎样处理A、随意乱扔B、集中后随意处理C、集中煮沸或用消毒剂处理

3、饮水免疫时,一群鸡同时均匀喝上疫苗水,应在多长时间内喝完 A、10小时后B、6-8小时C、1-1.5小时

4、不同的疫苗的贮藏温度不同,在2-8℃条件贮藏的疫苗是。 A、冻干活疫苗B、灭活疫苗C、细胞结合型疫苗

5、高致病性禽流感主要经传播。 A、消化道B、垂直传播C、眼睛

6、运送病死动物尸体的包装材料可选用以下那种。 A、纸袋B、塑料袋C、麻袋

7、血样采集时,猪采大量血的部位是 A、颈静脉采血B、耳静脉采血C、前腔静脉采血

8、心脏采血的适用对象是。 A、猪B、禽C、羊

9、负责牲畜饲养、出售、运输、屠宰环节牲畜耳标的监督检查部门是 A、国务院B、卫生局C、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10、免疫接种部位,对禽刺种来说常用部位是。 A、翅膀内侧三角区无血管处B、腿部肌肉C、背部肌肉

三、判断(每题2分)

1、新型疫苗主要有亚单位疫苗,基因工程疫苗,合成肽疫苗、类毒素。()

2、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发现疫苗瓶盖密封不严或松动可以使用。()

3、用过的疫苗空瓶应集中煮沸或用消毒剂处理,不得随意乱扔。()

4、重大动物疫情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及时准确公布,

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重大动物疫情。()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名词解释(每题4分)

4、免疫档案的内容是什么?

1、消毒:

2、动物保定:

3、紧急接种:

4、类毒素:

5、过敏性休克:

五、简答(每题5分)

1、村级防疫员岗位职责是什么?

2、发生动物染疫或疑似染疫时应怎么做?

3、口蹄疫的流行特点与临床表现?

六、论述题(20分)

作为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动物防疫工作中如何做好动物防疫工作?(自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第3篇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等有关畜牧水产业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推行动物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科学养殖技术,协助指导养殖户发展畜牧水产业生产。

2、负责本责任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动物常年防疫、计划免疫、强制免疫,并佩戴免疫标识、发放并张贴免疫卡、建立免疫档案、能繁母猪保险等工作。

3、协助做好本责任区内重大动物疫情的普查、控制、扑灭等工作。本责任区内发现疑似动物疫情后,应在1小时内按有关规定上报所在乡镇动物防疫站。

4、负责本责任区域的畜禽生产统计工作,建立养殖信息档案,掌握辖区内畜禽水产业动态。

5、协助做好产地检疫、疫病监测和畜禽水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第4篇

为确保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规范动物防疫人员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提高应对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的长效防控机制, 特制定村级防疫员工作职责及考核办法。

一、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

村级动物防疫员是由乡、村推荐经县畜牧局考试考核聘用持证上岗,即县聘、乡管、村用,承担着行政村动物防疫职责的工作人员。村级防疫员队伍是我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和畜产品安全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其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动物防疫法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防疫知识宣传工作;

(二)做好疫苗及生物制品的运输、保存、领取及发放记录;

(三)负责本区域的动物免疫工作,并建立动物养殖和免疫档案;协助养殖户做好动物用药记录工作。

(四)负责对本区域的动物饲养及发病情况进行巡查,做好疫情观察和报告工作,协助开展疫情巡查、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等防疫活动;

(五)掌握本村动物存栏、出栏、补栏情况,熟知本村饲养环境,了解本地动物多发病、常见病,协助做好本区域的动物产地检疫及其他监管工作;

(六)参与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和扑灭等应急工作;

(七)做好当地政府和动物防疫机构安排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

二、考核办法

-1-

(一)考核范围

本县区域内所有经考试、考核后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

(二)考核原则

采取半年初评,年终总评及随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核组织

半年和考核由乡农业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四)考核程序

1、由村级动物防疫员个人写出书面工作总结。

2、由各乡农业服务中心对辖区内所有村级动物防疫员具体实施考核。

3、县疫控中心对动物防疫全过程实施监督。主要以采血检验结果为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雇及奖惩的依据。

(五)考核内容

1、参加会议、考试、培训情况(10分)

按时参加会议、考试、培训的,得10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2、畜禽免疫档案管理及其他报表(10分)

及时准确上报畜禽户口档案及其它报表,得10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发现谎报、缺报一次,扣2分。

3、强制免疫、常规免疫工作情况(30分)

按照县、乡动物防疫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户卡、免疫档案建档率、牲畜耳标佩戴率均达到100%。

集中免疫结束后,县、乡考核组随机抽查各村各类养殖户20个,计算免疫率(以免疫档案和加施耳标为准,每缺一项认定为没有免疫),并核对

-2- 免疫档案填写是否属实、齐全。免疫密度低于100%的(或有死角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每发现一户免疫证填写不规范的,扣1分;每发现一处免疫档案记录与实际不符的,扣1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拖延一天扣1分;在免疫抗体检测中,各村必须完成采血、采样监测任务,并且抗体合格率符合规定标准,低于规定标准的扣10分。

4、产地检疫工作(10分)

按照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于应戴耳标的畜禽及时佩戴耳标,发现一次违规行为不得分。

5、动物疫情普查、规模场监管和采样(10分)

经常观察所辖区域内的畜禽健康状况,按规定要求搞好动物疫情普查并将普查情况及时上报上级防疫主管部门,对责任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发现异常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严格遵守疫情报告制度,同时按要求做好样品的采集工作,得10分。

疫情普查工作不力,每缺报或迟报一次的,扣1分;出现疫情上报不及时或故意虚报、瞒报、漏报一次扣2分;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对畜禽规模场监管不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发现一次采样样品不符合要求或不按规定时间上交样品的扣2分。

6、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动物疫情扑灭和消毒灭源(5分) 积极参加动物防疫部门组织实施的动物疫情扑灭工作,认真发放消毒药品,同时按要求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消毒制度、建立消毒档案,对防疫重点区域做好消毒灭源及染疫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

对于不积极参加上级动物防疫部门组织实施的动物疫情扑灭工作的,该项不得分;每发现一次不能按时完成分管区域消毒灭源任务的,每拖延一天,扣2分;没有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消毒制度和做好消毒记录的,每发现一

-3- 次,扣2分。

7、新技术和法律法规宣传(5分)

按照要求积极配合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作好本辖区的畜牧示范点建设、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得10分。

每发现一次不能按照要求,无故拒不积极参加活动的,扣1分。

8、突发疫情报告工作(10分)

对于辖区内突发的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畜禽的情况,村级防疫员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县或乡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不随意向社会上散布相关消息的得10分。对于不报告或未能及时发现造成损失的不得分。造成重大危害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9、畜产品安全工作(10分)

把好畜产品安全质量关,正确引导和宣传法律法规。对所在村的养殖户存在有饲喂违禁药品的,防疫员负有连带责任。

(六)评分办法

1、根据考核内容一次一记分,当场统计入档,事后不补。

2、防疫密度的计算以省、市、县、乡(镇)检查的要求为准。

3、第5项考核内容允许出现负分,其它项考核分数扣完为止。

4、第

5、8项考核达不到标准的为一票否决项目。

(七)奖惩办法

1、工作成绩突出,被市、县、乡(镇)评为先进的一次分别加

5、

3、1分,并计入总分参加考评。

2、凡不按技术规程操作,出现重大动物疫情,工作报酬同时下浮10%。

3、因个人工作失误给县、乡(镇)整体工作造成损失的一次扣5分,工作报酬同时下浮5%。

-4-

4、防疫密度连续不合格又不及时补防的和被一票否决的工作报酬下浮50%。

5、防疫工作补贴(劳动报酬按国家和村转移支付工资合计2000元计)以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为单位。具体标准为:95分以上的为“优秀”,工作报酬上浮20%;85分94分为“合格”,发标准补贴;80分84分的为“差”,下浮20%,低于80分以下为不合格,发50%补贴。

(八)续聘和解聘办法

1、考核被评为“优秀、合格”的下继续聘用。

2、考核被评为“差”档次的,下试用半年,试用期间劳动报酬按50%发,经考核升级后续聘。

3、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下予以解聘。

4、村防疫员解聘后的空岗,原则上从本村(屯)居住、具有资格的人员中再统一选聘。

5、被聘用的村防疫员每年参加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10个课时,培训考试不合格、身体健康问题或其它原因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应劝其退出。

6、村级动物防疫员可自行申请退出,履行相应解聘手续。

7、凡在本乡(镇)连续两次考核占最后名次的应予以解聘。

人和乡农业服务中心 2015年3月17日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第5篇

(一)、考核内容及考核方法

1、参加会议、培训情况(5分)

按时参加会议、培训的,得5分。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2、重大动物疫病防控(85分)

根据强制免疫计划(或免疫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免疫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以下简称“四病”)、免疫档案建档率、耳标佩带率、抗体检测合格率均达到100%。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被兽医站对外公布的扣70分;被上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通报的,每通报一次扣10分;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或没有按照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而引起越级上访报告的每次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违规操作(包括发苗、拌苗喂食等),每发现一次扣10分,直到扣完为止。

(1)、规模场(20分):春秋两季在每个动防员责任区内抽查。督查“四病”免疫率100%得10分,发现每场一病未免扣5分,漏免或未达到100%扣2.5分;免疫档案规范、认真填写的得6分,每发现一场未填写档案的扣3分,填写不规范扣1分;二维码耳标佩带率100%得2分,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1分;免疫档案填写规范得2分,填写不规范扣0.5分。

(2)、散养户(65分):采取集中免疫和月月补针相结合,抽查2个自然村20个家禽散养户,5-10个家畜散养户。

①免疫率(51分):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100%得30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2分,低于80%不得分。口蹄疫免疫率100%得7分,猪瘟免疫率100%得7分,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免疫率100%得7分,每家畜病免疫率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低于80%不得分。

②散养户档案(4分):散养户档案整洁规范属实齐全并有户主及防疫员签字得4分,每发现1户散养户档案与实际不相符扣0.5分,没有户主、防疫员签字的扣0.1分,直至扣完为止。

③散养户耳标佩戴(4分):耳标佩带率100%得4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④免疫档案填写(6分):免疫档案100%,填写规范并得6分,每发现1户漏填扣1分,每漏畜1头(只)扣0.1分,填写不规范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3、畜禽养殖规模场(户)监管(5分)

按规定要求对责任区域内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监管,对畜禽规模场监管不到位的,漏报、瞒报、谎报规模场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4、 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5分)

对于辖区内突发的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畜禽的情况,村级防疫员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畜牧兽医站,不随意向社会上散布相关消息,并积极协助镇畜牧兽医站对病死畜禽做好无害化处理的,得5分。对于不报告或未能及时发现造成损失的不得分。

(二)、考核范围

本辖区所有统一选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

(三)、考核时间

全年分两次进行考核,即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分别在每年的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进行。结合平时抽查。

(四)、考核组织

成立田岳坝镇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考核组。考核组由分管领导周长青任组长,兽医站站长任副组长,动防人员为成员。按照考核内容,采取随机抽查、到户走访、临栏(舍)检查等方式方法逐项评分,对整个面上动物防疫工作进行考核。半年和考核由考核组统一组织实施,平时考核管理由乡畜牧兽医站具体负责。

(五)、评分办法

1、根据考核内容逐项评分。

2、总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89分为称职,60~74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六)、奖惩

村级防疫员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内考核结果作为继续聘用和奖惩的主要依据。考核评为前三名者在动物防疫补助的基础上奖励500元、400元、200元,内乡上考核为倒数

一、二名者,通报批评,并扣发二个月补助。连续两年被评为倒数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第6篇

总则

第一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x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动物防疫员,是指由村委会推荐,乡(镇)畜牧站初审,经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考核,乡(镇)政府聘用,在规定区域内从事动物强制免疫、协同检疫和动物疫情预警监测等公益性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

第二章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设置及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设置实行动态管理,由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畜禽养殖量变化和服务半径年核定一次。

第五条

村级防疫员原则上以村为单位配备,各乡(镇)要根据行政村的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

第六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动物防疫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熟悉并掌握动物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具有一定的动物防疫知识及防疫工作实际操作能力,掌握电脑操作技术;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19至50周岁之间。身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五)具有中专以上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者取得执业兽医师、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优先聘用;

(六)取得《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的村兽医优先聘用。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七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其所负责的区域内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宣传畜牧兽医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等;

(二)开展动物免疫工作。按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实施计划免疫或强制免疫注射,并做好牲畜耳标佩戴工作;

(三)动物免疫标识及动物防疫信息的采集和上报工作。及时填写免疫档案和免疫标识使用登记,监督畜禽养殖场建立养殖档案;

(四)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按照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协助实施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情况,并将查验情况及时上报乡(镇)畜牧站,由乡(镇)畜牧站出具产地检疫证明等;

(五)调入畜禽落地监管工作。外引动物要及时向乡(镇)畜牧站上报,并做好隔离观察,如实记录隔离观察日志;

(六)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协助开展动物疫情普查和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疑似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并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调查相关情况;

(七)实施消毒工作。积极指导和帮助养殖场(户)做好日常性消毒工作,并结合春、秋两季免疫注射,进行圈舍消毒;

(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定期实施畜禽死亡情况调查、相关资料报送,对发现的死亡畜禽及时报告,协助做好无害化处理等;

(九)畜禽饲养统计工作。对责任区内养殖场(户)饲养的各类畜禽建档登记,随时掌握责任区内畜禽养殖现状及流动情况,做好统计和报送;

(十)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工作。按照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开展畜禽饲养管理、良种推广、疫病防治咨询,以及一般性动物疾病诊疗等技术推广、服务工作;

(十一)日常巡查工作。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日常性全面巡查,发现畜禽养殖环节违法行为等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监管和疫病监测采样工作。

第四章

培训、考核及管理

第八条

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工作。

第九条

乡(镇)政府与村级防疫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防疫责任区域、防疫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等。

第十条

聘用合同的签订:

(一)经村委会推荐,乡(镇)畜牧站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合格后报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二)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审查合格的村级防疫员,组织上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后由乡(镇)政府聘用;

(三)聘用合同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工作称职且没有超过规定年龄的可以续签;

(四)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提前1个月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

乡(镇)畜牧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动物防疫员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乡(镇)畜牧站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对签订聘用合同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统一建档管理,乡(镇)畜牧站根据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工作补贴挂钩。

第十四条

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负责对聘用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动物防疫、畜禽养殖技术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培训。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第十五条

责任追究。村级动物防疫员在聘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建议,由乡(镇)政府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签订聘用合同期间擅自离岗、旷工或因病影响正常工作的;

(二)因迟报、瞒报、谎报或者阻止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

(三)未按规定做好强制免疫或外引动物监管不力,发生动物疫情的;

(四)因排查和监管工作不到位,发生动物疫情未及时上报的;

(五)被养殖场(户)投诉后应不履行职责且拒不改正的;

(六)一年内出现免疫事故或诊疗事故的;

(七)未能及时完成乡(镇)政府和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安排其他动物防疫工作任务的;

(八)有其他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的。

第五章

工作补贴及管理

第十六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承担责任区域内动物强制免疫和协助动物产地检疫等公益性职责,乡(镇)财政部门设立专项补贴。

第十七条

根据我县目前畜牧业现状和动物防疫任务的实际情况,除中央补贴外,乡(镇)级财政给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按每人每年平均xxxx元标准执行,年终在乡(镇)财政转移支付中列支。各乡(镇)可根据防疫员服务半径及养殖数量核定防疫员补贴标准,但最低不得低于xxxx元。

第十八条

各乡(镇)政府可根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情况,对优秀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

年终各乡(镇)畜牧站将考核结果上报乡(镇)政府主管部门,由乡(镇)财政部门审核后兑现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补贴。补贴按实际从事工作时间兑付。

第二十条

各乡(镇)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意外伤害和职业病保险机制,年初由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参保,保险费用由乡(镇)财政主管部门在防疫员补贴中列支。

第二十一条

建立专项补贴监管机制。审计、财政、畜牧等部门要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专项工作补贴预算及其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专项工作补贴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

村级防疫员培训范文第1篇一 免疫行动前的准备:人员组织:政府作出工作安排后,由各地畜牧站联系兽医、防疫员以及村干部组建防疫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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