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施工作业范文
安全协议书施工作业范文第1篇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相关条款规定。各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签订本协议书。各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交叉作业生产,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二、范围
本协议适用本工程各参建施工分包单位施工、安装交叉作业区域。
三、各参建相关施工单位(简称:各相关方)
四、协调方(总包、监理、业主)
五、协调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协调各相关方施工过程中互相影响,交叉的问题。
3、针对各相关方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影响到各相关方安全施工问题,进行处理。
4、督促各相关方严格执行施工区域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
5、对各相关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与协调。
六、相关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落实国家及地方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好重大危险源分析和控制,落实施工方案措施。
2、认真执行施工合同HSE管理协议规定要求。
3、服从协调方对于各相关方互相影响的协调决议。
4、施工过程中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构成影响时,各相关方应主动采取有利于双方的措施,遇到问题主动协调处理。主动协调无效时,向协调方申诉解决。
5、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整改关闭,以防事故发生。
6、各相关方单位对管辖范围的安全防护设施负责设置、完善、维护。
7、相关方任意一方到其它一方施工区域从事交叉施工作业活动,都应必须提前以书面交叉作业联系单形
式告知该作业区内任一方施工单位和协调方。经批准同意后,在相关各方采取了有效安全预防控制措施后,方可进入该施工区域内从事各项交叉作业活动。
8、各责任相关方到其它区域从事交叉作业活动,必须对每一个进入该区域的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和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处理。确保各项施工交叉作业安全。
9、在建单位各相关方任意一方因私自安排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进行作业活动人员,(包括:私自穿越、跨越、逗留、流动进入交叉作业区域者)造成一切不良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项目部管理规定执行。
安全协议书施工作业范文第2篇
2、吊车操作人员(含指挥人员)严禁酒后及超劳作业,要求按规定着装,严禁穿拖鞋。
3、吊车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吊车的钢丝绳、各部位滑轮、大小钩的护锁是否安全可靠;并定期对吊机关键部位及装置进行检查。
4、 操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吊车的机械性能,遇到突发事件应具备迅速、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5、吊装作业起吊前,操作人员应了解起重物的重量,严禁超负荷吊装。
6、吊装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吸烟、接打电话,严禁随意离岗。
7、吊装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做到指挥信号明确,信号不明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8、吊装作业应设专职防护员,列车通过时,立即停止吊车作业。
9、吊装作业起吊距离地面1米时应暂停,操作人员确认吊物稳定后方可起吊。
10、吊车行走或转场前,必须将吊臂放下、收起,确认走行线路有无高压线及相邻的障碍物。
11、吊装作业结束后,操作人员要将吊臂应及时收起, 吊车停靠在安全地段,吊车熄火,锁好操作室及驾驶室。
12、吊车必须配有限位器、防脱钩设施、防过卷装置、平衡表等装置,且保证使用状态良好。
13、吊车作业基础必须采取三级措施,即:场地硬化、铺设钢板、铺
1 设枕木,确保基础稳固。
14、营业线电力接触网为高压2.75万伏,吊车吊臂距离接触网安全距离不小于2m,吊车施工设备距离接触网杆外侧应保证2m以上的安全距离,确保不侵入限界。
15、遇雷、雨、雪及大风等不良天气和夜间照明不充足的条件下,严禁进行吊装作业。
2 大型机械防止倾覆拉锚措施
1、设置条件:当大型机械到既有线(或重要设施)中心距离L机高+5m时,为防止机械倾倒而侵入铁路限界,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桩机背向既有线一侧设置2股能确保机具稳定的缆风绳。
2、缆风绳设置:应采用直径12毫米以上的钢丝绳(钢绞线),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大于60度。在正常情况下缆风绳应有一定的自由度,以保证大型机械的垂直度。
3、地锚设置:地锚应根据土质情况决定,可采用型号24及以上的1根槽钢,打入深度不小于2m,当地基很弱时可用2根并排打入,沿既有线平行方向每隔15m设置一处地锚。
4、缆风绳与地锚间的连接:应采用与缆风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为移机方便也可采用手动葫芦。
5、注意事项:施工时,严禁作业人员采用尼龙绳、麻绳、钢筋等材料替代钢丝绳(钢绞线),机械上部应有缆风绳防滑措施;地锚打入地基中严禁扰动,不得利用树木电杆或堆放构件等作地锚; 大型机械移机前,对不平(软弱)地面进行换填夯实,移机中应垫平机架,保持设备稳定,确保机械设备稳固和移机过程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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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示意图
安全协议书施工作业范文第3篇
1、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⑴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该项工作。体检应每两年检查一次。
⑵电气工作人员应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严格遵守各项电气工作安全操作规程。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⑶电气工作人员应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⑷严禁电气工作人员酒后进行作业。
⑸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有关电气作业工具、机具、仪器、仪表的正确操作、使用和保管办法、确保完好,并在规定的安全校验周期内。
2、在确知带电体无电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用手触摸或进行检修,因故停止工作而在恢复之前,应认真检查其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合理。
3、接近带电导体时,应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和用具,并站在安全距离外,接近旋转装置时,应扣好工作服等。严禁戴手套操作。
4、电气高空作业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工作前应对电杆根部进行细致检查,同时严格检查其工用具和防护用具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⑵登高作业除随身携带个人必用的工具和传递用绳索外,不准再随身携带其他物件上下。传递物件时,应用绳索,严禁上下抛掷。
⑶登高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和电工安全帽。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构件上,不准系在横担木上。作业点下面两米范围内不准站人。
⑷遇六级以上大风、雷雨、浓雾、冰雹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⑸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参加高空电气作业。
5、在停电或部分停电现场进行检修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工作前应对所需检修的设备或线路进行停电、放电、验电和短路接地。
⑵对于准备进行检修的电气设备,除应将一次测电源完全断开外,还应检查有关变压器等有无二次测应急发电机组倒送电的可能性。
⑶断开施工用电设备上的电源时,至少应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除应断开断路器或自动空气开并外,还必须断开隔离开关。
⑷断开电源时,应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熔芯取下,并应将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收好或加锁。
⑸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设备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挂“禁止合闸、
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⑹工作地点四周的带电设备,应设遮拦或拉绳,并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在工作地点应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并由专人监护,防止误入带电压域而触电。
⑺在工作未结束前,禁止任何人员任意移动或拆除遮拦、地线标示牌及其他安全设施。
⑻在设备停电或线路切断电源之后,应经检验确无电压,方可装设接地线,接好地线方可进行工作。施工现场高压10KV的验电与工作接地应有两人以上进行。
⑼验电时,应使用合适的验电器。如指示有电、则不可在该设备或线路上进行工作。使用验电器前,应在确知的带电体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方可使用。高压10KV验电时,应戴好绝缘手套。
⑽对停电设备或线路验明确无电压后,应立即将三相短路接地。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或线路的各方面均应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明显,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⑾接地应用可携型软裸铜地线或隔离开关的接地刀闸。地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装拆地线应使用绝缘棒、戴绝缘手套。接线时,应先接接地端,后接设备端;拆线时,顺序相反。
⑿停电设备或线路恢复送电前,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无异状后,然后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工作人员是否确已离开现场,地线是否确已完全拆除,以上均应按工作票的要求进行。严禁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方式,在线路和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⒀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人员进现场分配工作时,应详细交待工作任务和周围环境,并分别交待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⒁工作因故间断时,检修人员必须撤离现场,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保留;恢复工作时,必须认真检查,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
6、 结合我局、分公司目前施工现场施工供电的具体情况,在施工现场各高压电源(一般均为10KV)侧均须进行一些简单的工作,如检修、接线等,所有这些工作不得带电作业。
7、低压400V及以下带电作业的安全措施
⑴必须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且监护人原则上不准参与其工作。
⑵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和穿戴绝缘良好并在有效验周期内合格的防护用品和工用具,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邻近相导电部分应尽量用绝缘板隔开,并且要确保对地的安全净距。
⑶工作人员工作时严禁同时接触两相或接触相线与地线,严禁带负荷连接和分离异线。
⑷断线时先断相线,再断零线或地线;接线时的顺序应与此相反。
⑸传递物件时,工作人员必须首先脱离电源,辅助人员也应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在上杆工作时,应在上杆前分清相线与地线,严禁使用金属尺或小卷裸线等。
⑹带电拆装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必要时使用夹钳,严禁带负荷安拆大电流的熔断器芯子。
8、使用喷灯时的安全措施。
⑴ 使用喷灯时应按其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但使用前应详细检查有无漏油、漏气等缺陷,使用的油料是否合适。使用柴油和煤油做燃料的不得用汽油代替。使用中需要加燃油时,必须灭火、放气,并冷却后进行。严禁在明火附近对喷灯加油或拆卸。
⑵ 严禁在带电导线,带电设备、变压器、油开关及易燃物附近地点点燃或使用喷灯;喷灯火焰距带电体的距离应在1KV以下不少于1米,10KV及以下不少于1.5米。
⑶ 喷灯内压力不可过高。如长时间连续使用温度过高时,应暂停、间歇、待降温后再继续使用。
⑷ 喷灯用毕,应先灭火泄压,待完全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
9、小型机械及工具的用电安全措施
⑴ 电动机具使用前,应检查绝缘是否良好,开关是否灵活有效和方便操作。绝缘电阻一般不应低于0.5兆欧。当休息和下班时或使用中突然停电时,均应拉开电动机具电源侧开关。
⑵ 电动工具、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和熟悉其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且不得超铭牌使用。使用中如发生异常,应立即停电检查。更换刀具、钻具时,应有效断开电源开关,并应防止被他人接通电源。
⑶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戴绝缘手套,在潮湿或含有酸类物质的场地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穿绝缘鞋,并站在干燥的绝缘垫上。移动电动工具使用时,不得用手提电线或工具的旋转部分;
⑷使用行灯时,必须由次级电压不超过36V的安全变压器供电。严禁使用电阻或自耦变压器供电。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采用不高于12V的行灯;
⑸使用电烙铁时,应放在隔热支架上,电烙铁用完后应拔下插头,切断电源。 ⑹在使用携带型电器前,应详细检查外壳、插头、开关、连接线和接地线是否良好; ⑺有金属外壳的单相电器应用三芯橡套电缆或护套线。三相电器应用四芯电缆。单相电器使用三芯插销,三相电器必须使用四芯插销。粗长的插脚和粗深的插孔应连接到单独的零线或保护地线。严禁插座内部连通;
⑻施工现场各用电设备(包括大型施工用电设备)和供用电线路在投入使用前,无论好坏均必须进行绝缘检测,1KV电压以下的绝缘电阻原则上应不低于0.5兆欧。否则应进行绝缘处理,只有当绝缘水平达到要求后,才能通电投入使用;
⑼工地上使用的固定式电动机械,应有专人维护,并随机挂好安全操作牌;
⑽施工现场各变配电站均应按规定配备用于能有效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注意:发生电气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
(二)、电气作业安全的组织措施
1、施工现场各变配电站原则上应有两人以上值班,根据现场各变配电站的具体情况,也可安排单人值班。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进行工作。
2、施工现场各电气设备的巡视,一般应由两人进行,未经批准不允许单人巡视高压设备。经允许可进行高压设备巡视的人员,不应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拦。
3、雷雨天气时需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好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应防止跨步电压,室内不应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巡视配电室,进出高、低压室,应随手将门锁好。
4、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工作时,需执行工作票制度,这是贯彻安全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工作票制度就是把需进行工作的项目预先定好书面计划,工作票上应写明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计划开工时间和完工时间。在执行这一制度时,规定了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责任人,工作许可人以及各工作人员在安全上应负的责任。开工时应按工作票上所填写的事项逐一进行,就可防止临时忙乱和差错,保证安全。
5、工作票根据其工作性质和范围的不同分为:第一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以及口头或电话命令三种。按照公司施工现场供电系统的具体情况,多数情况下均可采用口头命令的方式。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拆装电气设备及电源。
(三)、施工现场电工值班安全措施
1、安排值班的电工应熟悉系统各设备的性能、结构和运行状况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2、应根据调度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次跳闸后,严禁送电。只有在弄清跳闸原因并处理好后,才能再次试送电。
3、倒闸操作必须做到:
⑴严格按工作票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之处必须向有关负责人汇报,严禁擅自更改工作票内容;
⑵倒闸操作应由两人进行,其中一人监护;单人值班时可允许一人操作。严禁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
⑶停电操作时,应必须按油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电源侧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送电操作时顺序与此相反。变压器送电时,应先合高压侧负荷开关、隔离开关,再合低压侧总开关和分路开关;
⑷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停电操作时,应必须按中间一相、下风侧一相和上风侧一相的顺序进行,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联络线路的并入和解并,应必须用负荷开关操作,严禁用隔离开关直接操作;
⑸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分闸、误分或误合,严禁未拆除接地线合闸;
⑹高压开关操作时,必须使用绝缘棒,并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操作户外高压开关时还应站在绝缘垫上。雷电大雨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⑺停电或事故停电后,在未对有关的开关分闸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严禁进入遮拦或接触设备,严禁进行检修工作。
4、值班人员应每天对设备巡检一次,对于无人值班的配电站,每周至少巡视三次。过载或异常运行时应增加巡检次数。值班人员可单独巡视,但严禁接触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和移开或跨越遮拦。
5、运行中的变压器出现严重漏电,油位过低或过高,声响异常和瓷套放电时,应积极寻找原因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运行中的高压配电装置出现放电、过热、异声、分、合闸指示有误时,亦应寻找原因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6、发现变压器严重漏油而见不到油位,油枕或防爆筒向外喷油,油色剧变、瓷套放电严重或破裂,油箱内声响明显增大并伴有不均匀的爆裂声时,应立即对变压器的高低压开关分闸,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7、变压器起火时,应必须退出运行。若箱盖上起火,在采取安全措施后,设法打开底阀放油,使油位低于起火线,即可进行扑救。
(四)、施工现场电工安装、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1、供电设备和线路安装后的重点检查:
⑴带电体间和带电体与接地体间的净距、巡视和检修的安全净距是否符合要求; ⑵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严禁出现开路现象。零线上不准装设单极开关或熔断器。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地必须牢固,接地线应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外壳的接地线。
⑶对于照明装置,必须相线进开关后到灯头,零线直接到灯头。螺口灯头的零线应接在丝扣的接线柱上。一般情况下,电源应接在进线端(固定触头),负荷应接到出线端(可动触头);或者上进下出、左进右出。
2、安装任何线路和设备都要先接好设备和线路最后接通电源。严禁首先接通电源,再接电源以后的线路和设备。线路安装好后,应先用摇表检查绝缘合格后,才能通电进行试运行。线路或设备拆除后,可能来电的线头必须用电工绝缘胶布包好。
3、在电容器回路上工作时,应必须对每个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并接地。
4、电气设备严禁在运行中进行拆卸修理。应对设备停机后分断电源,取下熔电器,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检查确无电后,才可按工作票要求进行拆卸修理。
5、检修或更换各类保险时,严禁带负荷分合。选择或更换熔体时,熔断器应完好,且禁止安装到中线和地线上;螺旋型熔断器的进线应接到底座中心点,出线应接到螺纹外壳。
6、检修作业时,照明灯应使用36V安全电压,且灯泡应加安全防护罩。
7、插座、插头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⑴插头插入插座时要插好,不准留有空隙。而插头损坏后严禁使用,禁止将电线头
直接插入插座内或开关触头片上使用。
⑵便携式用电设备的插头插座,应必须避免将相线插头误作零线或接地触头使用。严禁同一根导线的两端都使用插头。
⑶用于安全电压的插销,应必须选用不同于380/220V电压插头插座的异型结构,防止用错而造成事故。
8、拆装电气设备时,应使用相应的或专用的工具,禁止用铁手锤等敲打端盖、轴承等,必要时可用铜棒、木锤及拉钩等。
9、每次维修作业结束时,应必须清点好工具,零件、材料等,防止遗失和遗留在设备内。
三、施工现场临时发电安全措施
根据我局、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施工过程中,因避免电网停电造成经济损失,各工程项目部均采用了备用发电机组以作应急电源,并接入到施工供电系统中使用,为确保施工用电安全,应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⑴备用发电机的供电线路禁止直接接入到各变配电站的低压380/220V母线上为各用电设备供给电源,而应通过自动开关后才能接入施工供电系统。
⑵备用发电机电源接入施工供电系统使用的自动开关应进行专人管理,挂上“禁止合闸”标示牌,除专人外任何其他人均应禁止操作此开关。
⑶备用发电机发电,接入施工供电系统前,应确保其相序与电网一致,应可靠地断开各有关变配电所的变压器低压侧总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严防通过变压器向高压侧返送电而造成触电事故。
安全协议书施工作业范文第4篇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减少爆炸伤亡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创造经济效益。经项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与下属施工队决定签订2017中铁十七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石黔高速项目经理部爆破作业安全协议书。
一、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一)项目部有制定火工品安全管理制度,下发火工品安全技术交底的职责。
(二)项目部有对爆破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的职责。
(三)项目部有运送火工品至爆破作业现场的职责。 乙方职责
各施工队伍应遵循以下条款:
(一)爆破物品的领用
1、各作业班组应提报《爆破物品领用申请单》,现场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孔数、孔深、装药系数进行审核,安全员、爆破员复核,依次由项目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总监审批(写明火工品品名、数量),审批后交物资部开具《火工品出库通知单》,由指定的爆破作业人员凭项目物资部开具的《出库通知单》到库房领取,发料要当场办理登记签字手续。
2、领取爆炸器材,应经批准后由2 人以上共同领取,性能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得同时领取。炸药和雷管不得由一人同时搬运,电雷管不得与带电物品一起搬运,搬炸药与拿雷管同行时,两人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得小于50m。
3、签字手续不全不发、涂改出库通知单不发、非爆破员或单人领取不发。库房发料后,保管员填写《火工品入库、出库、退库和库存数量明细帐》,并由领取人员签字。
4、领用过程禁止入库人员穿化纤衣服、携带手机,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二)火工品的运输
1、火工品的运输必须由项目专用车辆运输至作业现场,严禁各单位以任何理由用自有私家车运输。
2、人工搬动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在夜间或隧道中,应随身携带完好的矿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电筒;
(2)一人不得同时携带雷管和炸药; (3)雷管应放在专用放在防爆箱内;
(4)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不应随意丢放; (5)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聚集的地方停留。
3、人工运输时,一人一次运送的爆破器材数量不超过: (1)雷管:1000 发; (2)拆箱(袋)运搬炸药:20 kg; (3)背运原包装炸药:一箱(袋); (4)挑运原包装炸药:二箱(袋);
(5)用手推车运输爆破器材时,载重量不应超过300 kg,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防滑、防磨擦和防止产生火花等安全措施。
(三)现场使用
1、雷管和炸药运送至作业面后,由熟悉其性能的爆破人员卸货,如不能立即装药,要分开存放,存放点之间距离不小于20m,并且每处有专人负责看管,不准离岗,火工品箱必须上锁、放置在安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并标识清楚。无人看管的现场不得存放火工品。
2、爆破作业现场须按照最小爆破安全距离划定警戒区,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警戒线、警戒标志和警戒岗哨,警戒岗哨须处于通视范围并配有通讯器材,在警戒点竖旗予以警示。起爆前应进行清场,确定安全后,按爆破信号实施爆破作业。
爆破须经15 分钟后才可接近现场检查;发现盲炮,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确定安全后方可解除爆破警戒。
3、对当班未使用完的剩余爆炸物品,应及时清点退库并登记入账。严禁私存、截留、藏匿、出售、转让、私用、倒卖和以物易物;严禁带回宿舍、工棚;严禁临时存放在其他材料机具仓库内,严禁放在施工现场留作下次使用,严禁乱丢乱放。
火工品的领取和退库应按照公安机关和爆破物品管理条例使用手持机登记,并登记造册,备查。爆破员和火工品保管员清点退库火工品数量,办理双方签字退库手续,并注明退库时间。退回的火工品清点入账后,保管员填写《火工品入库、出库、退库和库存数量明细帐》。退库手续必须记录清楚,不得涂改,做到账物相符。
爆破作业工班长、技术员、安全员必须全程跟踪,认真清点火工品实际使用数量,并做好记录,建立现场消耗台账,认真填写爆破作业项目施工记录手册。
4、对过期或质量有问题的炸药、雷管在未定性前不得使用;凡被列入报废范围的火工品,必须由项目安全质量部、设备物资部和库管员、看守员按照规定登记造册,各交接环节必须有严格的文字手续;待报废的火工品的库存量,炸药不得超过100Kg,雷管不得超过500枚;报废火工品,必须由分部设备物资部向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待申请批准后,由公安机关会同地方安监部门在指定地点监督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爆破员应对现场爆破的全部炮孔进行检查,对不合格的孔应采取补孔、补钻、清孔等处理措施。
2、从带有电雷管的起爆体进入装药警戒区开始,装药警戒区内应停电,可采用安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手电筒照明。
3、装药应使用木质或竹制炮棍。
4、不应投掷起爆药包和敏感度高的炸药。
5、装药发生卡塞时,若在雷管和起爆药包放入之前,可用非金属长杆处理。装入起爆药包后,不得用任何工具冲击、挤压。
6、在装药过程中,不得拔出或硬拉起爆药包中的导爆管、导爆索和电雷管脚线。
7、爆破总指挥在未发出解除警戒命令的情况下,各警戒岗位不得擅自撤除警戒并坚守岗位,得到命令后方可解除警戒。
8、爆破后应超过15 分钟,方可进入现场排查盲炮。当发现盲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进行处理。
9、对孔底剩药现象,采取用水冲洗和取出残药卷的方法进行处理。
10、对只爆雷管而炸药未爆的现象,采取用木棍掏出炮泥,重新装起爆药包起爆或用水将炸药冲洗干净的方法处理。
11、对雷管与炸药全部未爆现象,应采取如下处理方法:
(1)仔细掏出部分炮泥后,重新装起爆药包或聚能药包进行殉爆; (2)查出错连的炮孔网路,重新连线起爆;
(3)在距盲炮不小于0.3~0.5m 的地方钻平行孔装药起爆; (4)用风水吹管吹洗炮孔。
12、雷雨天气禁止爆破作业。遇到突然的雷雨时,爆破现场人员立即撤离,并派专人看管现场,防止无关人员闯入危险区。
13、严格按有关规定控制单响最大药量和一次最大爆破规模。
三、考核处罚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火工品申领手续,或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代签火工品领用申请单。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停工整改3天。
2、作业现场临时存放无专人看管,火攻品存放箱未上锁,未设置警戒线。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停工整改3天。
3.爆破现场未按照要求设置警示牌、未吹哨示警、未拉警戒线、未设岗哨指挥断交、相关人员未撤离至警戒区外。发现一处罚款5000元,停工整改1天。
4、挖孔桩爆破孔口未盖炮被,未有效控制飞石。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停工整改1天。
5、爆破作业现场爆破员不在场的,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停工整改1天。
6、火工品现场发放后,发现火工品在现场随意裸放,雷管炸药安全距离不足。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停工整改1天。
7、发现盲炮未经上报擅自违规处理的,发现一次罚款3000元,停工整改1天。
四、附则
1、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均有监督权力,日常检查中发现违规可立即通知项目安质部按考核处罚办理。
2、实行考核处罚制度,其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生命。希望各单位务必重视安全工作,切实按照规定严格落实。
3、作业班组未遵守本协议规定条款及爆破安全交底,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有施工班组自身承担。
4、本责任书一式俩份,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各一份。
项目经理: 施工队负责人: 项目书记: 爆破员: 安全总监: 安全员: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路基爆破安全交底书
1. 爆破作业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第一次警报预告信号,第二次警报起爆信号,第三次警报解除警报信号。
2. 爆破前应对爆破器材、起爆器、检测仪表和爆破主线进行检测,确保使用合格产品。同一起爆网路中,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产品。
3. 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带,在人流和交通进出口设置爆破告知牌,如下图所示。人员撤离在爆破区的上风侧。
4. 爆破作业时宜采用手摇式警报器作为预告、起爆、解除警戒信号设施,必要时可采用声光报警装置。
5. 飞石防护宜采用篱笆、胶管帘、草袋装土等材料进行防护。 6. 未能及时处理的肓炮设安全标志。
7. 有边坡滑落危险、工作面有危险或炮眼温度异常不爆破。 8. 周围设备、建筑有防护措施。
9. 露天爆破遇到能见度不超过100 米大雾、雷电、暴风雪来临时、风力大于六级(含六级)以上恶劣天气,禁止爆破作业。 10. 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以处理,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11. 装药前要认真复核孔距、排距、孔深、最小抵抗线等。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根据实测资料采取补救措施,或修改装药量,严禁超装药。装药须遵守下列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
(2)应用木质炮眼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3)装好的爆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掷或冲击。 (4)炮孔堵塞宜采用细砂土、粘土或凿岩石的岩粉,堵塞过程中,不得破坏起爆网络。
(5)已装药的炮孔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
(6)解除爆破警戒后,须清理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清理时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撬棍的高度不得超过人的肩膀,不得将撬棍紧抵腹部,也不得将撬棍放在肩上施力。确定安全后,施工人员、机械方可进入现场。
桩基爆破安全交底书
1. 爆破作业须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第一次警报预告信号,第二次警报起爆信号,第三次警报解除警报信号。
2. 爆破前应对爆破器材、起爆器、检测仪表和爆破主线进行检测,确保使用合格产品。同一起爆网路中,应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产品。
3. 在确定的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带,在人流和交通进出口设置爆破告知牌,如下图所示。人员撤离在爆破区的上风侧。
5. 爆破前断开爆破区域的电源。 6. 爆破前对锁口进行覆盖防护。 7. 附近既有管线、建筑物采取防护措施。 8. 爆破后用高压风管进行通风。
9. 爆破后检查桩孔有害气体,用气体检测仪检测是否超标。 10. 爆破前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并吹口哨提醒。
11. 挖孔桩内岩石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严格控制炸药用量。孔口防护宜采用炮被. 12.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
13.应用木质炮眼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起爆药柱前,可采用铜或木制长杆处理。
隧道爆破安全技术交底
1. 洞内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须撤离,撤离的安全距离应满足以下要求:
(1)独头巷道内不小于200 米; (2)相邻上下坑道内不小于100 米;
(3)相邻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小于50 米; (4)双线上半段面开挖时不小于400 米; (5)双线全断面开挖或深孔爆破时不小于500 米。 2. 遇有下列情况时,严禁装药起爆: (1)照明不足;
(2)开挖面围岩破碎未支护; (3)出现流沙、突泥未经处理;
(4)可能有大量溶洞水及高压水涌出未治理; (5)警戒措施未到位的。 3. 装药与钻眼不得平行作业。
4. 爆破后须检查隧道顶板及两侧有无松动围岩、支撑有无变形、损坏。
5. 两个相向贯通开挖的工作面接近时,应加强两端的联系和统一指挥,当工作面距离剩下15~30m 时,只允许从一个开挖面作业,另一端应停止施工,撤走人员和机具,并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
6. 瓦斯隧道炮孔堵塞长度须不小于炮孔深度的一半。 7. 边仰坡施工按路基爆破要求执行。
8. 隧道洞内爆破洞口应设置警戒线、警示标志牌,如下图所示。
9. 瓦斯隧道应采用防爆防溅器材。
10. 爆破器材加工房设在洞口50m 以外的安全地点。
11. 爆破后通风排烟超过15 分钟后方准许人员进入爆区检查。 12. 装药前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要进行检查确保牢固。 13. 有流砂、流泥、突水等现象不得继续装药。
14. 电雷管爆破,装药前把不必要的用电设备、用电箱断电。 15. 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与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 米。 16. 爆破后必须经过15 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检查有无“肓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雷管。检查洞内是否有松动石块,支护是否有损坏与变形,是否有裂纹。
安全协议书施工作业范文第5篇
2、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在整个吊装过程中,要切实遵守现场秩序,服从命令听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有吊装过程中,应有统一的指挥信号,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熟悉此信号,以便各操作岗位协调动作。
4、吊装时,整个现场由总指挥指挥调配,各岗位分指挥应正确执行总指挥的命令,做到传递信号迅速、准确,并对自己职责的范围内负责。
5、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要做好现场的清理,清除障碍物,以利操作。
6、施工中凡参加登高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体检查合格,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系在安全的位置。工具应有保险绳,不准随意往下扔东西。
7、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如冬季施工,应将防护耳放下,以利听觉不受阻碍。
8、带电的电焊线和电线要远离钢丝绳,带电线路距离应保持在2米以上,或设有保护架,电焊线与钢丝绳交叉时应隔开,严禁接触。
9、缆风绳跨过公路时,距离路面高度不得低于5米,以免阻碍车辆通行。
10、在吊装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天气情况,一般不得在雨雪天、露天或夜间工作,如必须进行时,须有防滑、充分照明措
施,同时经领导批准,严禁在风力大于六级时吊装,大型设备不得在风力大于五级时吊装。
11、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利用构筑物系结索具时,必须经过验算,能够安全承受且经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加垫保护层,以保证构筑物和索具不致磨损,但对下列构筑物不得使用: (1)输电塔及电线杆;
(2)生产运行中的设备及管道支架; (3)树林;
(4)不符合使用要求或吨位不明的地锚。
12、吊装前应组织有关部门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共同进行全面检查,其检查内容为:
(1)施工机索具的配置与方案是否一致;
(2)隐蔽工程是否有自检,互检记录;
(3)设备基础地脚螺栓的位置(指预埋螺栓)是否符合工程质量要求,与设备裙座或底座螺孔是否相符;
(4)基础周围的土方是否回填夯实;
(5)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操作要求;
(6)待吊装的设备是否符合吊装要求;
(7)施工用电是否能够保证供给;
(8)了解人员分工和指挥系统以及天气情况;
(9)其它的准备工作如保卫、救护、生活供应、接待等是否落实。经检查后确认无误,方可下达起吊命令,施工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后,仍须再对本岗位进行检查,经检查无误时,方可待命操作,如需隔日起吊,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卫。
13、在起吊前,应先进行试吊检查各部位受力情况,情况正常方能继续起吊;
14、在起吊过程中,未经现场指挥人员许可,不得在起吊重物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停留和通过;
15、一般情况下不允许有人随同吊物升降,如特殊情况下确需随同时,应采取可的靠安全措施,并须经领导批准;
16、吊装施工现场,应设有专区派员警戒,非本工程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指挥和操作人员均需佩戴标记,无标记者一律不得入内;
17、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重物悬空过夜;
18、一旦吊装过程中发生意外,各操作岗位应坚守岗位,严格保持现场秩序,并做好记录,以便分析原因。
大模板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目前,大模板施工已成为高层和超高层剪力墙结构工业化施工的主导方法,由于大模板施工技术难度较大,稍有疏忽,便会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大模板施工前和拆模前,现场施工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将大模板堆放、吊装、支设、拆除及运输保管过程中的每一步骤,每一细节进行具有时效性、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强化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1.熟悉大模板构造,杜绝安全隐患 大模板按其结构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整体式、拼装式和模数式等,每种均由模板、支撑系统及操作平台组成。施工前,首先根据设计图纸绘制配板图进行模板设计,力求模板拼装和拆除的方便性,支撑的牢固性,同时保持较好的强度、刚度、稳定性及整体拼装后的平整度。并且,须对主要项目进行验算:①混凝土浇筑时的侧向张力;②穿墙螺栓的抗拉强度;③模板弹性模量的侧向变形和整体稳定性;④大模板的自重荷载及起吊、起装时对节点及支承点的强度、刚度要求。 1.1大模板吊环 大模板吊环的构造形式因模板形式也不尽相同。拼装式大模板使用组装式吊环,整体式大模板的吊环直接焊在模板上。但无论何种吊环,设计时均应按吊环受力状况进行强度设计,并留有足够的安全储备。整体式大模板吊环的位置、数量、安装方法和焊缝长度均须满足设计要求,拼装式吊环的连接螺栓型号及双螺母紧固,也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环、若发现螺母松动或其被吊环碰撞而损坏时,应立即紧固或更换。 1.2大模板斜支撑的地脚螺栓 施工过程中大模板经多次起吊和落地,由于未能轻吊轻放,地脚螺栓中的螺母在多次反复冲击下焊缝可能会开裂。堆放时一旦受外界荷载干扰,螺母脱落,致使大模板倾覆。因而设计时增加双面护板,延长焊缝,使用中尽量避免着地时冲撞地脚螺栓。 1.3大模板外挂三角架 1.3.1外挂三角架是大模板工艺的配套技术的产品。外挂架的挂钩是主要受力构件,其材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外挂架提升时,检查挂钩外伸悬臂是否过大,安装时检查外挂架是否在冲击力作用下发生挂钩弯曲变形。 1.3.2大模板起落时,应注意平衡,模板就位时应避免冲撞外挂架,模板提升时应注意不要剐碰与外挂架连在一起的外围护架及安全网。 1.3.3施工时,外挂架上只允许放置操作工具,工人使工具、模板零件应放在工具袋内,以免坠落伤人。严禁堆放施工材料,并避免多名操作人员集中在一处。 1.3.4外墙洞中处应该按要求设置附着,防止在风载作用下外挂架摆动和内倾。 1.3.5外挂架安装时,墙体混凝土强度不得小于7.5MPa,尤其在冬期施工,混凝土强度增长慢,外挂架 不宜提升过早。 1.4整体提升电梯井筒模的底模 整体提升电梯井筒模座落在底模上,底模又依靠钢爬梁或在下一层筒壁预留孔洞安装穿墙螺栓而托起。提升底模时,应检查底模与井筒壁四周的间隙,底模就位后须按施工图在底模四周用楔顶紧,防止小范围水平位移或晃动。并经常检查、清理底模,避免底模重心失稳。 2.大模板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2.1大模板安装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模板设计和工序要求进行施工。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应做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检查吊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有效,并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 2.2合模时,先将房间四角的角模安装到位,并将角模上口用8#铅丝固定在剪力墙的暗柱钢筋上,以防角模因入模碰撞而倒落。 2.3将一个施工流水段的正号大模板吊至安装位置,初步就位后用撬棍按照墙体位置线,调整大模板位置,对称调整大模板的一对地脚螺栓,使其地面位置偏差符合规范要求。再安装反号大模板,校正垂直
安全协议书施工作业范文第6篇
一、 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与分级:
高处作业又称登高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
1、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5米时(坠落半径2m)。
2、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15米时(坠落半径3m)。
3、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30米时(坠落半径4m)。
4、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大于30米时(坠落半径5m)。
二、 高处作业的一般规定:
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前应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穿防滑鞋,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做到高挂低用。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中。
3、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须定期体检。
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消除。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雨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隐患应立即整改。
5、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落实监护人,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6、 高处作业的施工及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排除。
三、 临边作业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设施:
①、 基坑周边,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②、 无外脚手的楼层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楼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③、 井架与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④、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安全门,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⑤、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应在防护栏杆外侧用标准密目式安全网等作全封闭处理。
2、防护栏杆的搭设要求:
①、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1~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立网。横杆长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②、栏杆柱的固定;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打入地面50-70㎝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当在混凝土楼面、层面或墙面固定时,可采用预埋件与钢管(钢筋)焊牢。
③、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18㎝高的档脚板,板下边距离地面的间隙应小于1㎝。
四、洞口作业防护:
1、 预留洞口防护:
①、边长在50㎝以下的洞口,可用木质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进行固定好。
②、边长为50~150㎝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 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
③、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2、电梯井口防护:
①、电梯井口的固定棚门离地高度大于1.8m,门棚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且涂上安全色标。
②、电梯井内每隔两层(<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
3、 桩孔孔口等防护:
钢管桩、钻孔桩、人工挖孔桩等桩孔上口、坑洞口、天窗等均应设置稳固的盖件。
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除设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5、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80 ㎝的窗台等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护栏。
6、垃圾井道、烟道、管道井口应安装防护栏,井道内应每隔10米设一道平网。
五、 攀登作业防护: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如梯子)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
1、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2、梯子底部应坚实,并有防滑措施,不得垫高使用,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梯子踏板上下间距以30㎝为宜,不得有缺档。折梯应铰链牢固,拉撑可靠。
3、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 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5m为宜,超过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4、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六、悬空作业防护:
悬空作业是指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
1、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安装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架(板)、吊篮(笼)、平台、索具等设备,必须经检测验收合格后使用。
2、 管道安装时必须有已完成的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或行走。
3、 模板安装和拆卸时应设立操作平台或搭设脚手架,不得利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4、 模板拆卸时应设置警戒区域,并设专人监护。拆模后构筑物上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按有关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5、 钢筋绑扎时应搭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和张挂安全网,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6、浇筑离地面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的混凝土时,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7、进行预应力张拉时,应搭设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挡板。
8、悬空进行门窗油漆、玻璃安装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可靠物件上。
七、 落地式卸料平台搭设及防护:
1、 主体结构在6层以下(包括6层)时,可用钢管搭设落地式卸料平台,卸料平台的搭设应按施工方案搭设,基础应硬化,立杆、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剪刀撑、拉墙件等都必须设置到位,验收合格 后方可使用,并挂上限载牌。
2、 卸料平台严禁与脚手架架体连接,卸料平台周围设防护栏杆及档脚板,使用中严禁超载。
八、移动式操作平台搭设及防护:
1、操作平台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产品,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超过5m,平台的次梁,间距不应大于40㎝,台面应满铺3㎝厚的木板或竹笆。
2、平台操作面四周应设置不低于1.2米高的防护栏,并应布置登高扶梯。挂上限载牌。
3、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洽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超过8㎝。
九、交叉作业防护: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
1、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安全防护层。
2、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得有人施工。
3、模板拆除后,临边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任何物件。
4、结构施工自2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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