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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12-201

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村委会选举制度推行以来, 农民的参与意识越来越强, 能力也有所提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 我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带有很强的局限性的, 依然有许多村民表示很冷漠甚至带有抵触情绪, 导致最终的选票根本不能表现实际情况。目前的村委会选举中有很复杂的利益、情感关系, 因此选举过程中会出现和中现象, 打消了村民选举的积极性[1]。而村民选举也是我国政治的一部分, 推动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的发展, 但是目前的选举水平还远远不足, 政治冷漠依然很普遍,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点。

(一) 自愿放弃选举权

也就是不参加村民选举, 不投票。调查显示, 我国农民在选举中弃权的现象一直很严重, 在村民选举中每次都投票的有10.9%, 偶尔投票的有32.8%, 不投票的有45.3%, 可以看出有大约一般的农民保有政治冷漠态度。而村委会对这项工作也不重视, 没有让农民意识到村民选举的重要性, 导致有的村民拿到选票后忘记了投票[2]。即使参加了投票的村民中, 也有一部分是收到了利益驱动的, 调查的数据也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二) 自愿放弃被选举权

农民对被选举权的重视甚至还没有选举权高, 而在一些贫困地区, 农民刚刚达到温饱线, 根本没有参与政治的需求, 对于选举与被选举都非常冷漠, 甚至害怕参与政治。例如江苏省的调查显示为, 有18.6%的农民在五年内参与过干部竞选;81.4%的人没有参与过干部竞选。而在参加的村民中有38.2%的人是并不想参与的, 总体的农民参与政治意识水平偏低。而江苏省作为我国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省份尚且如此, 那么西北省份的农民参与政治的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2]。

(三) 对选举结果漠视

之所以实施民主选举制度, 目的是为了让村民选出自己心中合适的人选, 要求村民明了选举事项, 知晓参选情况, 有独立的意识, 直到选举后果, 符合这些条件的选举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举, 选举结果才会有效。但是目前村民的态度很不积极, 在投票时有40.8%的村民觉得这是对社会有理的事情, 44.8%的村民觉得这只是在完成一项任务, 14.2%的村民则表示是在应付, 至于结果是谁并不重要[2]。

(四) 在外务工人员投票不被重视

如今, 许多年轻的农村人都进入了城市打工, 留在农村的只有老人与小孩, 在理论上, 青壮年才是农村事物的主体, 在村民选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但是农村中的青壮年由于常年在外, 不会因为为了参加选举而特意回来, 一般都是委托别人代投, 这就成了被委托人的意愿, 而有些村委会也不很重视在外务工人员的选票。例如某村庄的调查显示, 有91.3%的在外务工人员不会专程回来投票, 而在将选举权交给别人的时候也不会重视, 不会特特意表达自己的意愿, 选谁由委托人决定[3]。

二、村民政治冷漠的原因

(一) 政治冷漠是理性村民的合理选择

农民的行事一般考虑的只是利益最大化, 而参加选举是要耗费人力与物力的, 因此农民需要加以考虑, 计算成本。如果村民发现自己的选票对结果影响较大, 那么他内心深处就会有参与的积极性, 反之, 如果村民觉得自己的选票投与不投都没多大关系, 那么他一般就会敷衍了事, 能避则避。另外, 在农村里, 选举结果有时是可预见的, 而自己的一票是无关紧要的, 即使投给了别人也没用, 因此失去了投票的兴趣。例如在一次调查中, 许多村民都表示, 没有兴趣去投票, 因为候选人看上去都一样, 谁当村长都是这个结果, 自己懒得跑一趟, 还不如搭个便车[4]。

这种消极的现象时间长了会让村民看不到民主选取的积极性, 对村委会选举会越来越冷漠, 越来越消极, 认为所谓的民主选举只是形式而已, 结果不由自己决定。同时, 这种思想是可以传播的,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表达出了消极的思想, 那么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持有此想法, 于是冷漠的人越来越多, 采取一样的行动, 想寻找安全感。

(二) 制度的路径依赖导致村民的惯性冷漠

路径依赖是指政府颁布新的政策时, 这一政策形成的模式会被一直延续下去, 直到有足够强的力量将最初的惯性打破。而村民的政治冷漠即使如此, 长期以来, 我国农民的地位非常低下, 封建注意下的臣民思想根深蒂固, 涉及不到政治, 因此无论是行为上还是心理上都对政治有一定的排斥。在规定中, 村委会是由村民共同选举出来的, 上级政府不得干预, 而在实际生活中, 干预的界限划分不清楚, 分不清什么行为应该指导, 什么行为不该指导, 并且村委会的运行离不开上级政府的支持与帮助, 所以说, 村委会的权力运行依然是向上的。因此, 一些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违背了设置的原意, 导致村民的民主权形同虚设, 因此农民干脆选择了政治冷漠。

(三) 权利的非均衡状态导致农民心理上的冷漠

个体在政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决定了拥有的权利与资源, 这就是权利的非均衡, 长久以来农民都处于弱势, 没有话语权, 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 统治者的权力越来越大, 而农民的权利却日渐消失殆尽。而农民由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 就会对政治产生抵触心理, 丧失了权利意识, 对推行的民主选取制度不以为然, 因此也无法体会到选举的重要性。此外, 在农村, 一个村民的意愿是无法决定结果的, 这需要绝大多数人同意才能产生结果。但是农村的选举机制并不完善, 整个过程还有许多漏洞, 上级政府的干预过多, 因此村民会觉得自己处在了权利不对等的地位, 觉得跟以前没有区别, 而农民由于随遇而安的个性也不会去打破这一制度, 只好选择政治冷漠[4]。

三、改变农民政治冷漠的制度期待

村委会选举制度想要推行就必须要得到农民的参与, 否则就是形式上的规定, 没有实质作用。同事, 村委会选举制度中村民参与情况也反映了我国民主建设的水平。而如今的村民冷漠现象不利于我国基层民主的建设, 因此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让村民从心理上接受选举制度, 认识到选举的重要性, 完善选举流程, 保证村民投票的公平。

(一) 完善秘密投票制度

选举的关键在于选票, 但是在农村中, 人们之间的感情因素很重要, 许多人碍于情面不便在别人面前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另外, 人情世故往往也决定了村民将选票投给谁, 如果投的人不当, 很有可能损害自己的利益。所以在以后的改革中要加强投票的保密性, 防止外界条件干扰村民投票。让投票能表达出村民真正的心声。

(二) 严格规范委托投票行为

目前的委托投票不被人重视, 也无人监管, 有时候还会被人利用, 所以要设置委托投票监管制度, 外出务工人员在进行委托投票时要求委托人、被委托人、委托书缺一不可, 保证外出务工人员的政治权利, 让他们体会到选票的重量而不得不慎重考虑。

(三) 均衡权利, 理顺乡村政治关系

目前的村民自治结构包括了:党委组织、村委会等, 外部结构有乡镇政府, 而在村委会选举中, 乡镇政府的干预是对选举结果影响较大的[5]。因此, 要划清各个权力机构的职责范围, 避免出现权利交叉, 保证各机构权利之间既相互独立又互相沟通, 使村委会选举有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激发起村民参选的积极性, 表达出自己的政治意愿。

摘要:村委会选举是实现民主自治的基础, 是保护农民自身利益与实现民主权利的手段。但是村民在村委会选举中却经常保持冷漠态度, 例如弃权、随大流、不在乎选举结果等, 偏离了村委会选举的初衷, 严重阻碍了农村的发展。

关键词:村委会选举,村民,政治冷漠

参考文献

[1] 唐华容.影响农村妇女参政不足的政府管理因素分析以湖南维新村为个案[J].黑龙江史志, 2010 (19) :12-15.

[2] 任秀珍.西部欠发达地区农民政治参与现状调查以新河村为例[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2 (04) :18-23.

[3] 曹胜.制度与行为关系:理论差异与交流整合新制度主义诸流派的比较研究[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0 (04) :32-36.

[4] 吴晓文.政治学视野中的社会学制度主义学派:一个文献综述[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03) :25-28.

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两委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发挥两委会委员的作用,使两委会委员正确履行职责,接受学院两委会的管理和广大同学的监督,加强两委会各部门的管理,增强院两委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结合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两委会委员是广大团员及学生中的先进分子,是联系学院两委会和广大团员的桥梁和纽带,在学院团委书记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两委会委员是学院团委书记开展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各方面都应成为广大团员的榜样。

第二章 两委会会训

真诚赢得信任,奉献在我心中。

第三章两委会部门设置、 人员组成及运行机制

第一条:部门设置:团委:组织部、 宣传部、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学生会:自律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学习部、外联部、

办公室。

第二条:人员组成:团委设团委书记、副书记各一名;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各

一名;各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下设干事。

第三条:运行机制:两委会委员在学院团委书记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主席团

成员对团委书记负责,各部部长对主席团成员负责,各部干

事对各部部长负责。

第四章两委会委员的产生、任职办法、条件及任期

第一条:两委会委员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开、公

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或自荐、公开招聘的形式,并以“民主竞争、公正公平、

择优录取”为招聘原则通过面试、会试、考察工作能力三个环节之后从所有应聘

者中产生。

第二条:在特殊情况下,两委会委员也可以由团委指定任命的形式产生。

第三条:两委会委员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

及政策水平

(2)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业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3)有献身精神和全局观念,不计较个人得失和恩怨,不搞各种关系,全心全

意为学院团员青年服务;

(4)有较强的组织和领导能力,积极开展有益于团员成长的各项活动;

(5)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各项规章

制度;

(6)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能把广大团员青年团结在共青团的周围;

(7)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承担社会工作;

(8)有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出谋献策,把团组织建设成为服务的集体;

(9)有正义感,敢于与不良行为做斗争。

第四条:两委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在团员代表大会暨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双代

会)时,审议上届团学工作报告,产生新一届两委会委员

第五条:两委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调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违反国家法令、法规、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及

以上处分或处理者;

(3)在任职期间一个学期课程一门或多门课程不及格者;

(4)不团结、不配合、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导,致集体利益及声誉

受到损害者;

(5)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6)不能胜任其职务或经调整之后仍不能胜任者;

第六条:两委会成员自动辞职程序如下:

(1)两委会委员提出辞职报告;

(2)团委书记接到委员辞职报告后,应召开全体委员讨论,确认有第七条所列

情况之一者准其辞职,并做好人选补充。

第五章两委会委员考核细则

第一条: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上,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文明礼貌,遵纪守

法,群众威信高;

(2)在专业学习上,勤奋刻苦,善于思考,成绩优良(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3)在工作上,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职责明确,顾全大局,团

结协作;工作主动、扎实,责任心强,时间观念强,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两委会委员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每位委员的各项基础分合计为70分。

考核总分=基本分+奖惩分。

第三条:会议制度考核规定。(基础分20分)

(1)院两委会委员要按时参加院两委会例会及院团委书记召开的各种有关会议。

两委会例会准时出席者计1分/次,未准时出席者一概不能得分。迟到(5分钟内)

一次扣1分,无故旷到者扣2分(迟到5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事假(非

两委会事务)扣0.5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书记或团委老师说明,

否则按旷到处理。会议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考勤。

(2)院两委会成员会议考勤全勤者,期末总评加3分。

第四条:办公室值班考核规定。(基础分15分)

(1)办公室值班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书

记或团委老师请假。病假、事假(非两委会事务)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迟

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值班全勤者期末总评加3分。

第五条:工作总结、计划、参加培训的考核规定 (基础分20分)

院两委会委员在每学期最后一周例会交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开学前的三周前

交新学期的工作计划,由团委副书记统一汇总。迟交者每次扣1分,未交者每次

扣2分,逾期一周的以未交处理。凡院两委会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包

括工作计划和另项交代的任务),迟交一天扣1分,迟交两天到三天扣2分,迟

交四天以上扣3分,主动上交材料并被采纳者,加13分。

第六条:院两委会重大活动考核制度(基础分15分)

(1)两委会组织的大型活动,所有委员必须提前到场,服从安排,迟到,早退,

缺席,请假扣分同上第三条(1)。

(2) 集体活动由办公室考勤,部门活动由活动负责人考勤,办公室备案。全勤

加3分

(3) 院两委会举办的各种非常规性活动且影响较好的主要组织者或策划者,每

人每次加3分,每次加分名额不得超过3人,加分决定由院团委书记批准。

第七条:其它评分

(1)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称号一次加10分,获省市级以上比赛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

10、

8、6分;获得级荣誉称号一次加3分,获院级比

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

3、

2、1分;

(2) 两委会委员中获一等奖学金者加3分、二等奖学金加2分,三等奖学金加

1分。

(3)一学期一门功课挂科者扣4分。

(4)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或取得成效者,每次加3分;

(5) 对两委会有突出贡献者,酌情加5-7分。

注:对于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和主席各占30%、30%,部长互评10%,自评10%,

干事评分占20%;干事则由部长和副部长打分,各占50%,副部长由主席、副

书记和副主席、部长打分各占20%、20%、20%、40%。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关于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的说明

(1)南昌航空大学高职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是以组织我院学生开展志愿服务为基本职能的服务实体。

(2)中心隶属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高职学院委员会,接受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江西省分会和南昌航空大学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以及共青团南昌航空大学高职学院委员会的指导。

(3)中心主任接受学院团委的领导,对中心工作全面负责,定期向院团委和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报告工作。

第二条:关于成立信息组的说明

(1)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两委会的宣传工作,扩大我院的影响力与感染力,我院两委会做出在组织内部成立信息小组的决定。

(2) 主要职责:信息小组成员主要负责学院活动中,宣传资料的采集和活动后

期的图片、信息处理,以及在校报、网站上的宣传工作。

(3) 信息组组长对信息组工作全面负责,信息小组成员在工作中表现优秀者,

在学院干事评优评先中可以给予1-3分的加分,由组长负责考核。

第三条:关于自动辞职的具体规定

(1)一学期有多门功课不及格者作自动辞职处理。(部长以上需全部及格)

(2)早退、迟到6次以上者或无故缺席院两委会集体活动3次以上者或请假(3

次请假累计为1次缺席)累计7次以上者。

(3)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任务3次以上者作自动辞职处理。

(4)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者,违反国家法令、

校纪、校规者。

第四条:规范请假制度

院两委会有关成员未能参加院两委会活动应向活动负责人或组织者请假,经负责人或组织者批准后方生效。否则按缺席处理。如情况紧急不能及时请假,须事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所有请假条要在每次活动后三天内交办公室备案,否则请假无效,当缺席处理。

第五条:考核扣分以一学期为准,有自动辞职、免职情况的及时报院团委书记,按条例作出处理。

第六条:两委会全体两委会委员由两委会负责考核,团委书记总负责。每月进行一次评分。

每月第一周例会公布上一月份各委员考核情况并上交办公室考核表备案。

请全体院两委会委员认真遵守,互相监督。

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安委办明电2011‟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今年上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正确领导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但进入7月份以来,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7月22日,京珠高速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一辆严重超载的长途卧铺客车在行驶途中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社会影响很大。对此,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指出最近生产、交通、建设等领域事故频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7月21日,张德江副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针对近期事故多发的态势,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综合防范措施,进一步部署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警钟长鸣,从零开始、常抓不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综合预防措施,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深刻指出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负责。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迅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防范检查,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督促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醒认识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

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持续好转,但重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部分省(区、市)重大事故同比增加;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事故上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的事故仍然多发。特别是进入7月份以来,一些地区接连发生道路交通、煤矿瓦斯、矿山透水、烟花爆竹爆炸、消防火灾、建筑物坍塌和桥梁垮塌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反响强烈、影响恶劣。除京珠高速河南信阳“7•22”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外,还先后发生了广西合山煤业八矿“7•2”透水溃浆、贵州省平塘县牛棚煤矿“7•2”透水、湖北省仙桃市 “7•4”追尾翻车、山东省枣庄市防备煤矿“7•6”火灾、山东省潍坊市昌邑正东矿业有限公司盘马埠铁矿“7•10”透水、湖北省武汉市 “7•12”火灾等6起重大事故,共死亡和下落不明136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仍然存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到位、安全监管不到位、治理整顿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一些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大量存在,最终酿成事故,教训极其深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一个生产环节、每一个工作岗位;要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严防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现场遇到险情必须第一时间停产撤人。要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坚决责令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坚决遏制事故多发的势头。要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每起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严肃惩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违法违规和腐败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要着力预防、综合施治,继续抓好事故总量和重特大事故集中的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道路桥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工商贸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深查隐患,强力整治,多措并举,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反复抓、抓反复,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着力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特别是要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小煤矿兼并重组和整顿关闭,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降低事故总量。要强化制度、规范运行,着力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并将其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和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跟踪督促整改制度,对重大隐患层层挂牌督办,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闭的绝不手软、该异地搬迁的绝不拖延;要强化源头治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行业安全准入,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要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汛期安全责任,认真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凡是有重大水灾隐患和受山洪、泥石流威胁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强降雨、飓风等极端天气来临之前,必须停产撤人,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完善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机制,并加强极端天气条件下人员撤离和抢险救灾演练。各地要进一步部署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主汛期安全生产。

四、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要继续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下简称“打非”)的高压态势,对二季度以来的“打非”专项行动开展“回头看”,针对习惯性、顽固性和屡整屡犯、反复发生的非法违法行为,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已经取缔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严防死灰复燃;依法严惩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瞒报谎报和逃匿等非法违法行为;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打非”责任落实到县乡两级政府,关闭措施落实到现场,惩处手段落实到实际控制人,消除隐患、不留后患。要进一步加大处罚惩治力度,对“打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并坚决查清斩断非法生产原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的经济链条,彻底根除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铲除安全生产领域的黑恶势力,防止前纠后犯,防止新的非法违法行为发生。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要加强督促和指导协调,着力加快推进煤矿、非煤矿山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加快道路运输相关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渔船防撞自动识别系统、大型尾矿库在线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等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确保国发2010‟23号文件明确的各项安全技术装备安装应用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通过科技进步提升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加快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14个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建设,积极推进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救援能力,认真做好每一起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要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和已经制定的工作规划认真抓好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指导,通过典型引路,实现分批达标。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企业,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六、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监管监察效能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充分发挥部门间联席会议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加强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和约谈工作。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同时,要针对安全生产区域性和行业性特点,组织专家开展安全技术服务,做好工作指导,提出必要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实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积极改善安全监管监察条件,加强安全监管网络信息化建设,促进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七、进一步强化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群防群治能力

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业务和应急救援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制度,通过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要积极开展安全培训,发挥各级安全培训机构的作用,切实强化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规范安全行为。要大力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面向全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宣讲活动,积极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等创建活动,推广先进的安全理念,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素质和意识,着力提升社会成员和从业人员的自主保安、互助保安和群防群治能力。要加强社会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网络舆情监测制度,充分发挥广大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企业职工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迅速将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到地方政府、部门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全面安排部署。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请各省级安委会和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8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严格执行党委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在议事范围内的事项,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作出决定。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委委员平时要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会上,党委委员应当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对研究的问题要有鲜明的态度。

3、坚持民主科学决策的原则。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党委会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要充分发扬民主,意见比较一致时,方可进行表决。对于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进行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方式。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要实行票决制。会议主持人要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列席会议的成员不参加表决。 党委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干部人事问题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

4、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和委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副书记主要职责是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根据分工负责有关工作,也可以受书记委托处理党委有关事宜。委员对分管的工作和属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切实履行职责,敢于负责,不推诿、不扯皮。委员之间要互相信任、互相支持、互相沟通、加强团结协作。

5、坚持督查督办的原则。党委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负责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决定执行和工作进展情况,应当及时向书记和党委会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执行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或更改的,经书记同意后,可在党委会议上复议,但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6、坚持理论学习和联系群众的原则。坚持和完善党委会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要把民主集中制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增强党委委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委领导班子团结和谐的自觉性。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每个委员都要挂钩联系行政村、社区、重点项目、企业和贫困户,经常了解情况,帮助指导工作,解决实际困难。

7、坚持党委会及其委员内部监督的原则。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述职述廉和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制度。书记要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落实对党委委员的组织监督,同时要自觉接受党委委员的监督。党委委员之间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拓宽党员和党组织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积极探索镇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充分发挥党代会代表的作用,建立镇党代会代表对党委会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度。

二、议事范围

1、传达贯彻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重要指示,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审定我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建议,有关政府预算的建议,规模较大的投资、工程、土地等项目安排,金额较大的财、物的使用,重要民生问题和社会稳定工作,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考核、奖惩、聘用等事项;审定以党委名义发出的重要文件;审定重要会议的报告或讲话。

3、研究和决定对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办法。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的,书记或副书记或委员根据职责分工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委会和书记报告。

4、研究决定应该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5、通报情况,交流工作意见等。

三、议事程序

6、党委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则随时召开。书记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在充分听取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党委会议议题。 凡提交党委会审议的议题,事先都要认真研究,在此基础上形成具体讨论意见。一般不临时增加会议议题。

7、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应当进行充分酝酿。需要提交党委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可先由书记和副书记、有关委员进行酝酿,也可由书记委托副书记或有关委员进行酝酿。会前酝酿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党委会决策。

8、涉及干部人事任免事项,要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程序,在民主推荐、考察的基础上,经书记与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共同酝酿后向党委会提名,为党委会决定干部任免做准备。

9、根据需要确定班子会议的列席人员。每次班子会议均应作记录,班子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和文件或形成的纪要,经书记同意,可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开。

四、议事纪律

10、对党委会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必须坚决执行,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在言论上和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

11、对于党委会决定事项的讨论过程、委员所发表的个人意见等,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领导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将法律法规的学习摆上重要日程。坚持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努力实现“三个不断提高,三个进一步增强”的总体目标。

二、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形式,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学习要有笔记。

三、党组每年都要按照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学习时间提出具体的安排。

四、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每年不得少于3次。主要采用集中研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和安排讲座辅导等方式进行。

五、学习法律的重点:

1、社会主义法制理论、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3、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4、与商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六、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市委和省厅举办的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培训结果要向党组报告。

七、除了参加单位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考核外,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每由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单位将负责建档登记。

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1、作息时间:每周实行5天工作日,周

六、日为公休日,重大节日的放假时间以政府统一规定为准;

2、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4:0017:30

(14:30--18:00)

3、社区居委会主任负责居委会考勤工作,每月月底将本月考勤表报汇总存档,考勤表必须如实填写,社区居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居委会公章有效;

4、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准干私活,不准参加与工作无关的经营及娱乐活动;

5、居委会主任因病、因事请假两天以内需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准;居委会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一天,须经居委会主任同意,请假两天报办事处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需书面假条由办事处主任批准;

6、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不请假无故旷工累计五天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不得计发绩效考核补贴;不请假无故旷工累计十天以上者,视为自行退出居委会 。

二、居务公开制度

1、居务公开内容:社区居民委员会办事程序公开;财务公开;计划生育工作公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社区居委会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对社区干部的评议情况公开;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公开;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

2、居务公开程序:广泛听取和征集居民的意见,列出公开项目;社区居委会确定公开的内容;提交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社

区居委会指定专人张榜公布,公开内容存档备查,接受群众的咨询和监督并认真整改;

3、居务公开时间和方式:社区居委会各项收支情况,每半年向社区成员代表会议报告一次,接受社区居民代表的监督。社区各单位捐资兴办公共事业,适时向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捐资单位报告资金使用情况。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其他内容视情况适时公布;

公开的形式:设立社区居务公开栏;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设立居务公开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接受社区居民投诉;确定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开日,接受辖区单位、社区居民咨询。其中,以公开栏公布为主要形式;

4、居务公开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凡属居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实行民主决策。社区居委会工作,每年都要向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并能够接受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三、会议制度

1、每年召开一至两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居委会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社区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评议社区居委会班子及成员履职情况;

2、居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传达部署居委会各项工作,研究如何做好本小组的各项工作;

3、居委会办公会议 (1)、每天早晨居委会主任开碰头会,副主任(社区工作人员)汇报前一天工作情况及发生问题,同时居委会主任部署当天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 (2)、每周首日召开居委会会议,小结上周工作情况,部署本周工作计划,抓好重点工作的要求; (3)、每月末居委会对本月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所取得的成绩及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4、各种会议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四、学习制度

1、每周确定一个半天为居委会成员学习日;

2、学习内容: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及管理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办事能力;

3、每月组织小组长学习一次,结合形势和各阶段中心工作,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小组长作用;

4、结合各阶段重点工作及时召开群众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每半年进行一次学习总结交流会,谈体会、谈收获,互相促进;

6、每次学习要做到有内容,有记录。

五、财务管理制度

居委会要有严格的财务项目管理制度,建有三人以上财务管理领导小组,会计、出纳分设,票据专人保管,实行一支笔签字审批。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的

一、

四、

七、十月按时向办事处上报财务报表。

1、资金管理

(1)、社区居委会必须在银行开设独立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多头开户,严禁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社区的各项经费必须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2)、严格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原则,各社区指定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为出纳,一切现金由出纳负责管理;

(3)、对上级拨款收入、外来捐赠收入、社区服务收入等一切收入都要及时足额进账;

(4)、各项收入的票据,一律使用在街道领取的统一收据,禁止使用商店购买或自制的收款收据。票证由办事处财务室监管领发; (5)、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与出纳结算,在结算时,不得以报销票据抵扣现金,出纳应将当日收入的现金及时缴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支;

(6)、出纳现金实行限额制度,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在***

元以内,超出限额的应及时缴存开户银行,确保集体资金安全;

(7)、出纳人员要建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账,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月末应进行现金盘点,同时与银行、会计进行对账;

(8)、社区工作人员不得借用公款。社区居委会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举债。不得以社区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

2、资产管理

(1)、社区居委会凡购买价值在***元以上的设施,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凡不能列入固定资产账目的低值易耗品,居委会也要进行登记,以便年底盘点;

(2)、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工作需要和财力的可能,从严掌握。购买专用商品,必须执行先报告后采购的原则,不得擅自购买;

(3)、社区居委会要设立固定资产账,资产管理责任到人。人员如有变动应办好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任何人不得将公物随便带走;

(4)、要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对账,做到账物相符。每年年终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3、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和审批权限

(1) 经费支出实行社区居委会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开支,在资金使用上必须做到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 (2)各项经费支出,原始凭证的取得必须票据合法、内容齐全、数据准确,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报销的原始凭证上要注明支出的具体用途和原因,要有经手人和证明人签字,并经居委会主任签批后方可报销。对于一次性支出在***元以上的,同时要报办事处主任签批;

(3)严格控制公务费用和招待费支出。公务费按照财政每年核定的标准执行,尽量减少招待费开支。各项开支要注明开支理由,并做到限额控制,逐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杜绝铺张浪费、相互吃请、送礼;

村委会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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