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前有关事宜范文
毕业前有关事宜范文第1篇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使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办理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鲁教学函(2006)4号)要求,从2006年11月20日起,全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服务与管理工作主要在省教育厅主办的“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以下简称“就业网”,网址:)上进行。凡省内各类用人单位接收师范类毕业生,其毕业生需求信息发布、双向选择、招聘毕业生等手续全部使用“就业网”办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就业网”简介
“就业网”以各市、县(市、区)和各师范类高校为结点,运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适时的数据更新、分工协作的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互联与高校、用人单位互通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为广大师范类毕业生和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求职和招聘信息化平台。“就业网”主要功能是:宣传毕业生就业政策;发布师范类毕业生求职信息;发布各类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查询、检索、网上招聘、远程视频面试;举- 1 -
办毕业生就业网上招聘活动;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网上办公等。
二、主要工作流程
(一)网上签约办法
1.用人单位注册。用人单位登录“就业网”填写注册信息,单位注册成功后,带相关证件到驻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允许跨地区注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发给用人单位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用人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就业网”,发布招聘职位信息,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网发布。
2.毕业生注册并搜寻职位。毕业生在“就业网”上注册成功后登录,在搜索到满意职位后,向用人单位投递简历,单位发送签约邀请,毕业生应约,通过网络将协议提交到市教育局管理平台。
3. 审核鉴证。市教育局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和鉴证。鉴证后的协议由高校审核后归入就业方案数据库。
通过县区审核并注册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学生签约,签约过程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核。如果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对签约学生把关,可以以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名义在网上注册用人单位,并统一办理签约。
(二)网下签约办法
没有网上签约条件的单位可以在网下办理签约: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网下达成用人意向,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出具就业接收函。
2.毕业生在网上注册,并生成个人求职简历。通过就业
网向所在高校提出录入省内协议书应急申请,详细说明网下签约的原因。
3.毕业生所在高校同意后启动应急处理,网上开启该毕业生录入协议书设置。
4.毕业生录入协议书后,持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学校不保存接收函)报学校就业部门审批。学校批准、核对网上录入信息后,网上通过。
5.毕业生打印协议书(待审件,不盖章)。
6.毕业生持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打印的协议书(待审件),报市级教育主管部门鉴证(教育主管部门保存待审件和接收函)。
7.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毕业生信息进入就业方案数据库。
毕业生打印正式协议书,一式三份。由毕业生签字,接收单位盖章后,毕业生、单位各存一份,毕业生送高校就业部门一份。
三、严格网上用人单位和招聘信息管理
用人单位信息真实性事关毕业生就业前程和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对辖区内网上用人单位要严格条件审核:事业单位要有机构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企业单位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营业执照,非企业组织要有民政部门登记证,民办学校要有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证。要建立用人单位档案,验明证件后将复印件存入档案。批准前要到用人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实情况,防止非法组织的欺诈行为给毕业生和就业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网上对用人单位介绍要实事
求是,不能夸大宣传。
招聘信息是毕业生择业的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好招聘信息审核关,信息中需求毕业生的数量、学历层次和专业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误导毕业生的信息要及时指出责令纠正,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签约资格的处罚。
四、充分发挥“就业网”作用
各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就业网”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办法,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服务。要结合“就业网”使用培训工作,向各类用人单位和学校特别是非教育系统用人单位充分宣传“就业网”的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毕业生就业中的作用,为广大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准确、全面、快捷的服务。
接此通知后,各县区教育局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要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并配备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从事就业信息网管理工作,确保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
毕业前有关事宜范文第2篇
为了便于毕业生了解户籍管理相关规定,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有关户籍管理规定和学校的户籍管理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针对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
1、已取得毕业资格并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应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派出所。
2、特区内办理户口迁移:持本人《户口卡》、《毕业证书》、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接收函》等,到西丽派出所加注“全城通”标志,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户口迁入城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特区外(含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办理户口迁移:持本人《户口卡》、《毕业证书》、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深圳市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或《接收函》等,到西丽派出所办理“全城通”(迁入宝安区、龙岗区以及光明新区的毕业生需要复印集体户口的首页),并到接收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区域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4、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西丽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5、原籍属于“农业户口”性质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应事先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方可办理。
6、毕业生专升本,就凭录取通知书到西丽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将户口迁入就读院校。
7、出国留学(含港澳台地区)读书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待完成学业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针对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
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在深圳)并需要将户口迁入深圳的,应在6月30日前向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申报时需注明户口性质,如“非农业户口”或“农业户口 ”。
三、户籍保存:
1、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或有其它特殊原因的,可申请将户口保留在学校,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毕业生在保留期限内必须将户口迁出学校,否则,学校将其户口迁回原籍。
2、毕业生户口在学校存放期间,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原则上不为其出具相关证明(如户籍证明、出国政审、无犯罪记录等)。
四、注意事项:办理户口迁移需持本人证件到户籍室借出《户口卡》,相关证书,材料应核验原件并提借复印件。
五、联系人:蔡小艳、陈学敏、电话:26019716内线:(8716)
毕业前有关事宜范文第3篇
一、毕业论文材料:
1、电子档材料:每个人单独一个文件夹(学号+姓名),文件夹里包括的文件:论文终稿电子档、开题报告电子档、任务书电子档,这三个文件统一命名方式,如222010333310000 张三三 毕业论文222010333310000 张三三 开题报告 PS:班长收集汇总全班电子档文件,并且做毕业论文汇总表(见相关附件表中)以班级名命名文件夹,2010级GIS班 直接拷贝到学委电脑上,不用打包发送,论文加起来比较大
2、纸质材料:最终修改后论文2份(统一封面,见下面照片)、有修改过程纸质稿件1份、《开题报告》1份、《任务书》1份、《指导老师评阅表》1份、《交叉评阅表》1份、《答辩记录表》1份个人为单位,每个同学自己把自己的纸质材料整理在一起,上交时间:5月19日5月23日 交到院办公室 最好班级为单位统一交,以免丢失遗落等现象。19号23号期间需要有人值班在院办公室,负责各班论文上交,检查格式、整理上交材料、填写表格等,每班一名代表,时间为每天上午8点-11点半,下午2点半-5点。做完工作就ok,各班代表负责各班的!
PS:纸质论文统一封面(皮),见下文图片;专业名称统一,师范班统一为“地理科学”,规划、GIS专业也全称!老师的名字和职称不能错,讲师、副教授、教授
二、毕业生登记表
各班班长根据每个班分配的老师,联系沟通老师,商讨登记表填写工作,严格按照模板,班级为单位,本周做完,截止到5月18号前全部弄完。
三、开展2014届本科毕业生满意度大型问卷调查
毕业前有关事宜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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