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
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第1篇
方案一:FORP管理平台全面版
FORP律师事务所作业流程管理平台全面版,包括作业流程管理、案件管理、客户管理、律师知识管理、律师个人工作平台、行政办公、人力资源和费用管理等几大模块。
FORP律师事务所作业流程管理平台全面版,除经济版提到的基本模块外,增加了案件管理、客户管理、行政办公、费用管理几大功能。对人员架构复杂、业务全面、案件交叉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比较适合,对其管理模式的规范起到很好作用。除上述提到的作业流程、律师知识管理、律师个人工作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的优点外,还有以下特点。
案件管理
从案件的建立到归档,其中包括收案登记、删除、查询、统计,案件任务分配,案件编辑和案件结案等步骤,FORP通过动态管理和静态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一套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并与工作日志和法律文书有机结合,如盖章申请、审批及内部控制管理。提供各种法律文书模板,办案中的各种事件(包括开庭时间、客户接洽等)可以设置自动提醒功能,提供案件协办人员的选择等等,从而实现了案件管理一体化。
客户管理
FORP的客户管理把客户分为潜在客户和现有客户,可根据情况把潜在客户转换为现有客户。从客户资源的开发,包括客户信息的登记、编辑和查询,到客户的费用跟踪和统计,以及客户投诉、反馈处理等方面,形成完整的体系。
行政办公
FORP的行政办公模块可自定义工作流方向与步骤,各种文件及申请可以网上审批与签发,对工作过程进行实时跟踪,掌握工作处理情况,实现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对各种资产的统计、查询、借用等进行管理。同时可将多方面信息进行全方位传递,还可对图书、证照以及无头行政文书等进行分类管理。
费用管理
任何经济行为最终必然反映为财务行为。对于律师事务所,管理案件的过程和规范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其最终目的是在为客户服务的同时,创造企业价值。FORP可以帮助事务所管理每个案件、每个律师在作业过程中的费用,并可以提供图形化的分析统计功能。
方案二:金助理“综合协作版”
金助理的“综合协作版”是专业为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而设计的,其目标是帮助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升管理流程效率,整合分散资源,建立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搭建起一个跨地域、分布式管理的综合性协同工作平台,适合于希望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综合协作版”的主要特点:涵盖业务管理和所务管理,重点在案件的过程控制和协同办公上,包含事务所收案、立案、办案、结案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及律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办案。
“综合协作版”的主要功能:
各种统计分析、利益冲突检索
业务资料的基本信息维护
律师办案进度管理
律师个人日程安排、事务处理
辅助人员的工作考核、绩效评定
内部交流、外出登记、资源共享
所务管理(人事、通知、会议管理等)
“综合协作版”的系统模块:
a公共门户
公共资源:外出登记、法规查询、电子邮局、在线用户、在线法规
共享资源:文书范本、常用法规、典型案例、内部论坛、常用网址
实用工具:通讯录、 万年历、 天气预报、费率计算、邮政区号
业务平台
My Office:日程安排、任务计划、工作记录、业务文档、短信互动
客户管理:客户档案、合作单位、顾问单位、名片夹、案源管理
案件管理:收案登记、办案控制、结案归档、收支记录、流程审批
统计报表:财务统计、价值分析、案件统计、汇总分析
所务平台
所务管理:通知公告、公章管理、会议记录、图书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管理:人员管理、部门机构
系统管理:修改密码、参数设置、角色管理、用户管理、登录日志
方案点评
此方案最大优点是针对某一个案件、一个临时小组或者其他任意组成的成员,用户可创建多个协作区,组织协作内容,自主决定成员结构,控制访问权限。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召开网络会议,共享文档资料,安排小组日程,交换名片,交流思想及实现远程同步操作等,从而实现与办案伙伴之间灵活高效的作业协同与群组互动。
类似一个虚拟的会议室或办公室,可实现固定或非固定组织内的成员协作和信息共享,提高组织的团队协作能力,很好解决案卷协作问题。
同时能为领导提供案件进度、案件成本等管理决策信息;通过业务和财务行政管理、律师考核等全面管理建立强大的信息数据库,使合伙人能够通过电脑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财务、行政、律师职能等能够准确、全面进行评估,并辅助决策。系统支持多种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保证所内各级领导充分享有恰当的权限。
方案点评
该款企业管理软件的主要特色是客户体验丰富,主要包括:
逐字匹配:可实现逐字匹配,防止客户资料的重复录入。
即时冲突检索:可进行即时冲突检索,防止案件利益冲突的发生。
可以定制各种Word模板,直接从金助理中生成所需的文档并打印。
可以通过导入工具将原有的收案登记资料一次性导入金助理系统。
,三分钟内建立一套完整的客户案件管理体系。
• 合同号生成机制:可以根据各个律师事务所不同案件的合同号规则,自动在收案时生成相应的合同号,使合同的登记、查询和管理变得轻松自如。
• 案件自由多级分类:案件不是死板的分成诉讼、非诉、顾问等,而是根据不同事务所的实际情况自由进行多级分类,并对应不同的业务类型模板,使案件管理真正科学专业。
总体评价
1.方案特点比较
FORP律师事务所管理平台全面版的最大优点是以工作流程管理为主线,通过工作流程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帮助组织建立完善和规范的行为模式,同时使实践经验和知识得以保留和沉淀,以供他人分享和借鉴。
金助理“综合协作版”可以帮助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提升管理流程效率,整合分散资源,建立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搭建起一个跨地域、分布式管理的综合性协同工作平台,侧重于事务所业务收、立、结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办案过程由律师单独控制,也可进行合作办案管理,保密性较强。
2.适用对象分析
这两个方案虽都定位于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方案一比较适合业务繁杂,走专业化道路的大型律师事务所,方案二定位于希望进行全面信息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
导购信息
FORP律师事务所管理平台购买方式
1.登录西部世纪网站:www.forp.cn,会弹出“FORP洽谈通”的对话框。点击产品咨询或业务咨询,直接与西部世纪销售人员在线沟通。如果销售人员不在线,填上您的姓名、邮箱或电话,销售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经过双方沟通,明确业务需求后,再研发出适合您企业的FORP办公软件。基本流程为:售前调研、技术研发、客户培训、售后服务(系统升级,更新换代)。
2.电话购买。直接拔打电话029-88241671。
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第2篇
(一) 大数据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产生的影响
大数据被人们称为未来的“石油”。人们在工作过程中可以通过对巨量数据的搜集、整理和后期的分析, 抽象并挖掘出数据背后蕴含的有价值的信息, 然后应用于实际, 使其产生更大的财富。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纠纷的代言人, 它的发展对地区的发展和稳定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通过调研, 搜集德州市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办理案件的种类及数量、与各司法部门的关联等相关数据资料, 通过对搜集得到的大量数据的分析整理, 可以研究得出许多对创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切实有效的思路和方案。
(二) 大数据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法律为人们各种行为提供强有力的约束力, 是社会稳定和安全的强力保障。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在于对社会各方面出现的问题给出法律解决方案, 因此它要处理的问题涉及社会的各个方面。目前大多数律师事务所在管理模式上都有一定的局限性, 无法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案件, 处理大型复杂的案件也无法给出合理的人员配置。进入大数据时代, 我们可以通过已有的数据信息进行分门别类, 研究包括实体和网上电商相结合的运营模式, 对人员根据特长分组培训学习, 使他们可以处理各种相关案件。这样的管理模式的实现必须依靠大数据这一有利工具。从而可见, 大数据在法律方面的一项很重要的应用便是可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二、大数据背景下制定适合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新思路和战略方针
(一) 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构建法律电商管理模式
首先, 进入大数据时代, 律师事务所传统的管理模式已经无法满足其发展的需要, 所以必须寻求符合时代发展的新思路。在互联网+时代悄然到来的时刻, 我们应该紧紧抓住互联网和大数据这两个有效工具, 搜集整理一个地区甚至更大范围内关于律师事务所各个方面的相关资料信息, 组织人员对所有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整理, 挖掘出数据背后蕴含的重要信息, 比如案件的分类情况、人员的配备情况、人员的培训情况、人员的服务专长、团结合作的情况等等, 将其应用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其次, 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今天, 努力研究创建一种完善的法律电商模式, 作为已有管理营运模式的拓展。虽然现在也有一些这样的电商模式存在, 但在管理运行过程中还非常的不完善, 需要进一步改进才可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通过网络电商模式, 组建一支来自全国各地的网上服务律师和服务团队, 依据当事人不同的案件委托, 可以选择在这方面有特长的律师或律师团队为其服务, 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目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比较分散, 组织性不强的缺点。
(二) 形成一套系统化的服务模式
目前大多数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模式都存在许多问题, 在服务社会过程中受到时间、地域和人员的诸多限制, 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律所的健康持续发展。在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 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这两种有利工具搜集来源于不同领域的数据资料, 通过整理分类、分析将所创立的电商模式进行运营实践, 同时配备反馈, 修正等诸多辅助部门, 形成一套系统化的服务模式。
三、构建一套适合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数据分析体系, 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律师事务所, 逐渐将律所带入智能化时代
(一) 构建一套适合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数据分析体系
律师事务所在运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来自诸多方面, 包括案件、人员、报价、当事人等等, 数据多而复杂, 难以管理。为了找寻这些数据之间的联系和变化规律, 更好地发挥它们所蕴含的巨大作用, 需要对数据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研究。
一方面, 将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分析, 建立一个包含全部数据信息并可以更新的数据库 (网站) , 便于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查找和管理相关资料, 并有利于对网络电商的运行系统进行全程管理和维护, 以最快的效率和最全面数据信息为律师、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做好服务;另一方面, 利用数据挖掘研究各种不同的数据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 找到这些数据变化的规律, 根据各种因素对案件、人员配备、报价系统、人员培训、当事人案件委托的影响, 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 当当事人委托新的案件时, 可以根据建立的数学模型对案件的各个方面处理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和管理。
(二) 数据分析体系的实际应用
一方面, 通过建立的数据库 (网站) , 所有有需求的当事人和律师服务人员都可以查询相关的案例资料。另一方面, 研究数据体系中各数据之间的相互关联, 建立切实可行的量化分析、方程及预测模型, 便于律师和当事人在办案过程中各个方面的规范合理操作, 这样会大大减少办案的时间, 很大程度提高工作效率。
摘要: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各个行业的发展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的律师事务所, 为了能够适应大数据时代的需要, 也应该利用大数据这一有利工具在管理模式上有所改进。本文首先介绍了大数据与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其次借助大数据挖掘出的有价值的信息制定适合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新思路和战略方针。最后根据搜集整理出的所有数据信息构建适合律所发展的数据分析体系。
关键词:大数据,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数据分析体系
参考文献
[1] Sergey Brin and Lawrence Page.The Anatomy of a Large-Scale Hypertextual Web Search Engine.Computer Networks and ISDN Systems, 30 (1-7) :107–117, April 1998.
[2] 杨美沂, 林勇.大数据背景下基于云计算的政府统计平台构建[J].统计与决策, 2016 (4) :8-11.
[3] 杨美沂, 林勇.大数据背景下我国政府统计管理的创新模式[J].统计与决策, 2015 (20) :26-28.
[4] 大数据时代律师行业的三大变革.http://www.ctocio.com/ccnews/
[5] 大数据时代预测未来的新思维, 北大清华讲座北京活动的博客.
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第3篇
摘要: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之间存在何种关系,理论或实践中均对此争论不断。目前较为主流的观点一般认为,律师与其所属律所存在劳动关系或挂靠关系。本文将就以上两种学说进行分析论述,尝试探讨我国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关系。
关键词:律师;律师事务所;劳动关系;挂靠
作者简介:王君(1982-),男,云南大理人,西安石油大学本科,云南瀛铢律师事务所,研究方向:律师实务、金融法。
关于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关系争论由来已久,但此种关系长期以来并未引起社会过多关注。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的健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日趋良好,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因关系不确定而产生的纠纷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一、劳动关系说
2011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深圳某律所与其所属律师是否存在存在劳动关系出具了一份裁定书。该裁定书认定某律所与其所属专职律师之间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据此认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1]所谓劳动关系,本质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且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此裁定中,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成为了争议的关键。所谓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定。[2]我国《劳动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据此,判定律师事务所与其所属律师是否存在劳动合同的关键就在于双方是否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实践中,部分律师事务所与其所属律师签订了聘用合同,但仍存在大量律师事务所与其所属律师并未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情形。
关于聘用合同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学界或实践中均存在较多争议。
本人认为,界定聘用合同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的关键并不在于表面字眼的争议,而在于聘用合同的具体内容。一般说来,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具体工作内容、劳动保护、违约责任内容,[3]如聘用合同不具备以上基本内容,则该聘用合同不应视同为劳动合同。
在上文提及的深圳市中院出具的裁定书中,也就某律师与其律师事务所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是否等同于劳动合同进行了一定阐述,最终也由于对劳动内容及报酬等未做约定而视同为非劳动合同。
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因现实中大量律师并未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任何书面协议而遭到了多数人的质疑。当然,因律师职业的特殊性,大量律师并未从律所获得报酬,这也成为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又一有力抨击。但,劳动关系的否定也带来了律师权益保护困难等问题。
二、挂靠说
严格意义上讲,挂靠并不属于法学概念,而是特定时期产生的一种经济类型。《新编汉语词典》收录挂靠一词,是指机构或组织依附从属或依附于另一机构或组织。但也有人对挂靠关系进行了延伸阐释,挂靠经营关系是指挂靠单位向挂靠人提供挂靠经营所需的各种法律文件,挂靠人以自己享有权益的财产独立经营,经营收益归于挂靠人,由挂靠人向挂靠单位支付一定报酬的双方契约。[4]由此,挂靠人享有独立的经营权和收益权,被挂靠方享有收取报酬的权利,同时,被挂靠方也应承担提供挂靠方所需法律文件的义务。
主张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存在挂靠关系者认为,律师之所以与律师事务所存在一定关系,皆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0条规定: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由此,律师必须归属于某一律师事务所方能执业。律师事务所向其所属律师数据委托书,律师则应将案件报酬的一部分缴纳给律师事务所。就此种意义而言,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似乎存在挂靠关系。但由于挂靠关系本身是否属于法律关系仍存在一定争议,因此,将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界定为挂靠关系也存在许多问题。
不论劳动关系说亦或挂靠说,其本意并不局限于探讨法律关系本身,而是希冀在探讨法律关系的基础上更好的维护律师权益,促进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究其本质,厘清律师与其所属律师事务所关系,能更好的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诚然,劳动关系说或挂靠说目前并未能有效解决律师权益问题,但此等努力仍是为了实现最终的良好目的。
[参考文献]
[1]http://www.law-lib.com.
[2]曾咏梅.劳动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5(6).
[3]冀延卿.完善劳动合同立法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J].经济经纬,2001(4).
[4]高甲星.挂靠法律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1.3.
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第4篇
本人【】同意担任【】(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的实习指导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有关规定,本人将对实习人员进行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安排实习人员协助办理律师业务,指导实习人员进行律师执业基础技能训练,指导实习人员了解掌握办理律师各项业务的执业规则,指导实习人员了解掌握律师执业管理的制度和规定,监督实习人员的实习活动,定期记录并作出评估,对实习人员遵纪守法的情况和品行进行监督、考查。
指导律师:
【】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第5篇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 一案,现在 已委托本所 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特此通知。
北京市天逸律师事务所(章)
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第6篇
会员提供增值服务
随着协会工作不断深入的开展,对内对外业务逐渐增多,尤其在信息工程行业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促进协会及行业健康全面的发展,协会决定自2011年11月9日起聘请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陈绍烨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作为协会的法律服务和维权平台及为会员提供增值服务。今后,凡涉及协会及会员的相关法律事务,将交由法律顾问处理或者向其咨询。
附: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及陈绍烨律师简介
【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仁人所恪守国际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并以创立一流的国际的律师事务所为目标,努力为国内外客户提供多方位、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仁人"之名,源于《论语》,旨在追求民主、维护人权、捍卫真理、促进法治。仁人所于2000年被评为深圳首届先进律师事务所,200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是国内具有影响力的较大规模律师事务所之一。经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批准,本所具有证券法律服务资格。根据专业特长和业务分工,本所设置了诉讼、仲裁、金融、证券、税务、房地产、公司并购、知识产权、国际业务等专业法律部门,可为中外客户提供多方位、多层次的优质可靠的法律帮助和法律服务。仁人所全体律师本着客户至上、勤勉尽责、依法高效的原则为委托人服务,现正朝着建设规模更大、知名度更高、服务质量更优异的方向迈进。
【陈绍烨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0710591324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主要业绩及特长】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严谨,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积累了大量的民商事及公司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业务的丰富经验,责任心强,有多年为大型企业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曾出色完成公司重大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谈判经验和熟练的谈判技巧,具有很强的逻辑能力和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具有良好的公共关系。
【主要服务方向】公司法律业务,企事业单位及各社会团体法律顾问,各类民商事纠纷的防范、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股权纠纷、劳资纠纷、涉商业秘密及涉知识产权保护等案件);全程参与企业商业计划的策划实施及企业并购重组(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谈判、合同起草及合同纠纷的防范和解决)等。
【服务的客户】深圳市宝恒通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威捷机电技术有限公司、潮商卫视有限公司、深圳市潮声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信息工程协会、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实用电器有限公司、深圳市龙浩鞋业连锁有限公司、普罗旺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越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深圳市顺平达实业有限公司、海洋石油阳江实业有限公司
陈绍烨律师将本着客户利益至上、以实现客户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
电话(Tel): 86-755-82960129传真(Fax):82960236
手机(Mobile):13590337630E-mail:chenshaoyenol@163.com
律师事务所分所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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