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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2-181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第1篇

贺兰县清水嘉苑工程施工合同

(园林绿化 亮化 道路铺装 景观部分)

方:江苏启东

方:宁夏兴泰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贺兰县贺兰县清水嘉苑景观绿化亮化工程

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江苏启东

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宁夏兴泰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贺兰县贺兰县清水嘉苑景观绿化亮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宁夏银川贺兰县福兴北街

(三)工程内容:小区绿化 道路硬化 小区亮化 景观工程。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清水嘉苑景观工程施工范围内相关绿化工程的施工。

(六)承包方式:

1、乙方按甲方提供图纸里绿化 道路硬化 小区亮化 景观工程等相关内容包施工机械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险等方式承包施工。

2、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含税包干。(后附苗木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单)

3、上述下浮后的固定综合单价(包干价)包含了以下费用:材料(化肥、撑杆)采购、种植场地的清理平整、清理碎石杂草、原有植物梳理、苗木的移苗、假植、开挖种植穴、施肥、种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养护。施工和养护期间的一切人工费和机械设备费用,含所有的劳保费和劳务费,如安全帽、手套、雨衣、雨鞋、工作服、工人的来回路费、医药费等;所需小五金(如板手、钳子、铁丝、卸扣、钢丝绳、铁铲、斗车等);含所有的机具设备及材料的装卸、归堆、保管、搬运等费用;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用工;施工人员的吃住等费用;包因工受伤、治病药费等所需费用。各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劳务、材料价格浮动、设备或其它影响合同实施成本的事件发生变动而进行调整。电线电缆 灯具 配套五金。防腐木廊架 凉亭 景墙 喷泉等所有相关费用。

4、其它要求

本工程乙方施工范围内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搬运、装卸、归堆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材料堆放地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堆放。在施工范围内按照文明施工的标准,需要悬挂标志牌的必须悬挂,需要围蔽施工的路段要做好围蔽,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必须遵守甲方的指导。在施工期间,由甲方提供的周转材料等,如因乙方责任造成损耗或丢失,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有责任协助保管好现场施工材料安全。

第二条

本工程造价暂定人民币 壹仟陆佰伍拾肆万柒仟柒佰叁拾伍 元,(小写:¥16547735.23)具体工程总造价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第三条 合同工期

(一)按甲方每个单项工程要求的工期按时完工。乙方须严格按该工期指导施工。同时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及机械设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按期完成。

(二)如因拆迁、设计变更或业主责任影响致使乙方暂时无法进行正常施工时,所延误的工期,乙方要想办法补上,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对每道工序的工期要求。

(三)若工程外观达不到要求,不能交付使用,不能视为完工。如因乙方的原因,乙方应负责返工至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有关单位全部通过为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总工期已计入晴、阴、雨、风、雾、停水、停电等影响施工的时间。

(五)如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质量事故而影响工期属乙方责任,不能借此顺延工期。

(六)若乙方的施工进度达不到业主、甲方的工期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增加劳动力和机具设备,其费用不作调整;此后若仍无改观,甲方有权再增加劳动力和机具设备,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乙方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按5000元/天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罚款金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安全规范,以及按业主的要求,做到一次优良。执行甲方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文件的规定。

(二)乙方必须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质量达到优良,如乙方有违反操作规程或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令其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延误以及引起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三)由于本工程是重点工程,工程的外观感必须符合业主、设计、监理、甲方等有关单位的要求,为此,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外观质量。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的材料(花草苗木、化肥、五金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材料由乙方采购运输至施工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工程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证件复印件须交甲方安全部门备案。

(三)属甲方或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管理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损坏或失窃(含配件)的,责任由乙方负责,对甲方的供料,若甲方发现乙方有浪费现象,予以十倍处罚。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一)本合同工程无工程预付款。甲方按乙方报量进度节点付款。进度完成总工作量的40%甲方付乙方总价的25%;进度完成总工作量的80% 甲方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55%。余款在该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且收到绿化工程分项工程款后一个月内支付至95%(每期支付以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为前提),余下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一年养护期期满且苗木全部成活后甲方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二)甲方在没有收到业主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应预备一定的自有资金确保工程施工的资金周转,不能以资金不足为由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每次的工程进度款均在甲方收到建设单位工程进度款后按比例拨付,乙方收款时须交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安统一税务发票(由甲方提供完税证明部分的代缴税的则在进度款中扣除)。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做好开工前施工放线定位工作,负责施工的定位测量。

2、甲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实施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3、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4、提供施工电源及接驳口。

5、甲方尽力配合乙方看管好现场材料、设备。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遵守甲方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上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其应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等。

3、按合同要求的竣工时间和甲方的进度安排,配备足够的人工及机械设备施工。

4、综合单价内已包含了乙方施工作业所需的一切协调费用。若由于乙方工作不到位,致使有关政府部门的罚款,甚至返工,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在乙方施工过程中,若甲方某些工作需乙方协助配合,乙方对此必须服从。

6、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并且保证施工现场不得存在遗弃的苗木枝干、淤泥渣土,若乙方没有清理干净,所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7、一切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8、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等部门的检查监督,若乙方不能按要求执行,甲方有权代乙方执行,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委派的现场管理代表必须驻场,随时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执行甲方下达的各项计划、指令,每周依时参加甲方召开的项目部会议,不得缺席,否则甲方按5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同时乙方须严格执行会议纪要条款。

10、乙方自行负责现场的施工用电费用。

11、乙方人员的食、住、办公场所自行负责。

12、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

5 帽及甲方统一办理的胸卡,如有违反,按100元/人/次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13、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按500元/人/次进行罚款,罚款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

第八条 工程验收

工程验收以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第九条 其他约定条款

(一)施工期间,乙方应建立防火和施工安全防护,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深夜施工等规定,施工现场交通繁忙,乙方的施工设施及材料堆放应不影响交通安全。按照文明施工规范做好施工围蔽、材料机具摆放、并挂牌施工接受监督。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被有关部门处罚,均由乙方负责。

(二)已明确的地下管线,乙方有责任保护其安全,如因施工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凡标明有地下管线的地方,应挖坑查明管线的具体位置并做出保护措施后方能施工。

(三)乙方应按时参加业主和甲方召开的施工调度会议,严格执行会议纪要的决定,服从调度,服从协调。

(四)乙方应按章安全生产、精心施工,如因乙方工作不负责,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一切质量、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及费用、且无偿返工,同时负责上报责任。

(五)因乙方原因拖延甲方工程进度或质量出现问题,又不采取措施,甲方有权另请单位进场,由此而发生的所有增加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施工人员的住宿及生活用电由乙方负责自理。

(七)本合同必须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为前提,若有抵触,按甲方和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条件相应调整。

(八)乙方承包范围内业主、监理等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负担。

6

(九)甲方视乙方为有实力的承包商,若业主不能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乙方须在开工前准备一定的储备金,以供工地正常运作开支,不得以资金不到位为理由任意停工或拖延工期,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施工质量如达不到施工要求,造成工程被迫返工、修复、拆除等各种后果,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乙方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甲方ISO 9002作业指导书的规定以及经业主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进度、文明生产的监督管理。

(十二)该项目的质量目标为崇州重点工程,乙方施工项目验收质量每低于一个等级,甲方按乙方与甲方所签合同总价的5%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十三)乙方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按10000元/天罚款,并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罚款金从乙方当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十四)乙方施工负责人必须驻场,随时听从甲方的指挥和安排。每周准时参加项目部例会,否则甲方按100元/次进行处罚。

(十五)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的工期要求增加施工人员,人数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其所有已进场施工人员节假日期间不能放假,保证正常生产,否则罚乙方5000元;另外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24小时的正常施工,否则对乙方每次罚1000元。若乙方施工人员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甲方有权安排增加施工人员,所发生的增加费用在乙方工程款扣除。

(十六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完成本工程,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七)遇不可抗力的损失,报有关部门裁定。

(十八)为保证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维持工程现场正常工作秩序,甲、乙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1、乙方每月5日前将工人工资制表报甲方备案,如未报工资表,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

2、乙方保证其所上报人工工资表的真实性,若甲方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时,每发现做假一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价5%扣罚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

3、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后,优先解决工人工资;乙方未收到工程款前,应预备足够的资金支付工人工资。若甲方发现乙方不及时支付工人工资并导致不良影响时,每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本合同价5%扣罚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

4、当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甲方有权按乙方提供的工资表数额扣留工程款并直接支付给工人,乙方应根据此条款的规定予以承认甲方已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同时补交工程款发票。当甲方认为乙方应得工程款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工人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在进入本工程范围内的乙方全部资产。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本着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发生纠纷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书正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经双方法人授权的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付清工程尾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电 话: 电 话: 附件:(1)苗木量清单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

方向甲方承包宁德市金涵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

1、

2、

3、4幢绿化工程事宜,为

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

订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种包活。

二、 承包内容:填土、 挖穴、苗木种植、养护。

三、 承包时间:开工日期:2010年11月日,完工日期为2010年月日。

总工期天数:日历天。(不含苗木养护期,苗木养护期以市城投公

司要求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准)

四、 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安全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 本工程苗木品种、规格、数量、单价由乙方与业主进行交涉,甲方不得

干涉。若需要甲方协同沟通,甲方应予以配合。

六、 本工程按总造价的28%作为甲方的配合期管理费,剩余72%作为乙方的

承包费。业主支付本工程价款,甲方应及时、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七、 本工程结算时,乙方要提供总价款的60%的正式发票。

八、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业主同意顺延的工期

竣工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总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100

元,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抵;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

款的0.5%。若甲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面赔偿。

九、 甲方为乙方施工中所需图纸、水、电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十、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缺陷责任养护期满、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做为合同的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宁德商城D-303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宁德市分行营业部帐号:帐号:3500168243305000056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第3篇

园 林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国道路、苗木、花卉、绿化(祥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的质量保修。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 45 个工作日。 议定自2011年2月26日开工,至2011年4月10日全部栽植

1 结束。(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合格 。 在工程进行中,承包人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材料进场时应及时向监理进行报验并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原则,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该足额赔偿,并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合同约定

2、工程价款(中标价) 壹佰柒拾万零玖佰壹拾捌元玖角整(¥170.0918.90)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见附件)。

3、付款方式: 完成率达到70%,付工程款30%,被验合格后付工程款40%,合计70%,终验后,一年养护期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2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委托 为施工监理;委托 为现场施工代表;承包人指派(项目经理) 方亮亮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供水管道和邻近建筑物等;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 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乔木要求全冠进场,按要求现场修剪,确保树型优美,胸径12㎝以上(含12㎝)的乔木必须四角支撑,支撑点高度一致,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设计单位、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书面确认之后,方

3 可改动。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竣工报告: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竣工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竣工报告确认后 10 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发包人根据考核结果从工程款中兑现承包人。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365 日。

5、终验:工程养护期满并达到CJJ/T 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后,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终验申请后28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

4 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增减变更,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签证认可,最终由审计局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 竣工决算

1、承包人在终验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及时向区审计局审报、审核、审计,审计报告出来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十四条 质量保修 养护期(即质量保修期)为 365 日,从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其投标时缴纳的差额风险保证金转入发包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初验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承包人(不计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人催要,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或因承包人原因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5 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

2、

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决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工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参照合同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仲。

2、依法向 裕安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6 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 本合同约定: 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发包方保存 3 份,承包方保存 2 分,采购中心1份。 附件: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发 包 方:安徽裕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承 包 方:安徽九绿景观绿化有限公司 住 所:裕安城南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项目责任人:马昌林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住 所:安徽舒城城关 法定代表人:江 松 委托代理人:袁宜武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7 发包人(全称): 安徽裕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承包人(全称): 安徽九绿景观绿化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即为对园林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 按招标文件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管理。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即养护期)自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根据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365 日。

三、质量保修责任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的标准做好养护管理工作。

四、质量保修金

8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尾欠工程款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按照《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从尾欠工程款中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代为施工,所需费用从尾欠工程款中扣除。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第4篇

园 林 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绿 化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书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国道路、苗木、花卉、绿化(祥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见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4、土建工程的质量保修。 第三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 45 个工作日。 议定自2011年2月26日开工,至2011年4月10日全部栽植

1 结束。(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合格 。 在工程进行中,承包人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五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材料进场时应及时向监理进行报验并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原则,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该足额赔偿,并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分期付款。

1、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合同约定

2、工程价款(中标价) 壹佰柒拾万零玖佰壹拾捌元玖角整(¥170.0918.90)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见附件)。

3、付款方式: 完成率达到70%,付工程款30%,被验合格后付工程款40%,合计70%,终验后,一年养护期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第七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2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标准、规范;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工程报价单。 第八条 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工程师: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委托 为施工监理;委托 为现场施工代表;承包人指派(项目经理) 方亮亮 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接受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和对绿化工程养护的监督考核。

2、发包人工作: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协调处理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3、承包人工作: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负责保护地下管线、供水管道和邻近建筑物等;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第九条 种植要求

1、种植地平整要符合设计意图和种植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乔木要求全冠进场,按要求现场修剪,确保树型优美,胸径12㎝以上(含12㎝)的乔木必须四角支撑,支撑点高度一致,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栽植;

3、按图施工,如需变动,经设计单位、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共同书面确认之后,方

3 可改动。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竣工报告: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竣工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竣工报告确认后 10 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标准《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发包人根据考核结果从工程款中兑现承包人。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该部分养护管理期,自补植结束之日起,顺延养护期 365 日。

5、终验:工程养护期满并达到CJJ/T 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后,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终验申请后28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终验。 第十一条 工程变更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验收标准

4 工程施工验收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增减变更,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签证认可,最终由审计局审计决算。 第十三条 竣工决算

1、承包人在终验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和调整变更的内容,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并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

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决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及时向区审计局审报、审核、审计,审计报告出来后,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十四条 质量保修 养护期(即质量保修期)为 365 日,从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五条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其投标时缴纳的差额风险保证金转入发包人账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初验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承包人(不计息)。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

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人催要,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或因承包人原因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

5 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

2、

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七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决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工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参照合同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裁仲。

2、依法向 裕安区 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6 合同订立时间: 2011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开发区管委会 本合同约定: 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发包方保存 3 份,承包方保存 2 分,采购中心1份。 附件: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发 包 方:安徽裕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承 包 方:安徽九绿景观绿化有限公司 住 所:裕安城南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项目责任人:马昌林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住 所:安徽舒城城关 法定代表人:江 松 委托代理人:袁宜武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7 发包人(全称): 安徽裕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承包人(全称): 安徽九绿景观绿化有限公司 为保证 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即为对园林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 按招标文件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管理。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即养护期)自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根据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365 日。

三、质量保修责任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的标准做好养护管理工作。

四、质量保修金

8 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尾欠工程款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按照《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从尾欠工程款中兑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养护管理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人代为施工,所需费用从尾欠工程款中扣除。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第5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环卫、绿化管理,保证服务质量,甲方自愿将飞行学院院区环卫、绿化工作发包给乙方,由其为上述院区提供专业化管理,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院区环卫、绿化面积:

(1)、院区内所有需要打扫的道路、私家车棚、对外停车场面积总和为:50616㎡。

(2)、院区内绿化带总面积为:64802.72㎡。

二、乙方环卫、绿化工作内容:

(1)、打扫院区道路卫生。

(2)、三个私家车车棚及办公楼前对外停车场卫生的打扫。

(3)、每天清倒院区户外垃圾桶内垃圾,保持垃圾桶干净,防止垃圾渗出或发臭。

(4)、定期对院区内排水沟、雨水篦井进行清掏,保证水流顺畅。 (5)、绿化带植物浇水、施肥、打药治虫等。

(6)、绿化带杂草清除,办公楼前草坪割草。

(7)、花工负责花卉的培育,并根据分院的需要摆放各种花卉。

(8)、绿化带灌木、乔木修剪枝。

三、院区环卫、绿化费用标准: (1)环卫、绿化工作服务承包费用:每月人民币

仟 百 拾 元 角 分整。

四、环卫、绿化工作对外承包全年总费用说明:

(1)、环卫、绿化工作服务承包费用,其中环卫工作人工费用为:元,绿化工作人工费用为:

元。

(2)、环卫、绿化工作服务承包费用,不包含各种管理费和利润。 (3)、不包含环卫、绿化工作中所需的各种劳动工具、农药、化肥及其他辅材费。

(4)、不包含大面积栽种植物,大批量清运建筑垃圾所需的各种费用。

六、对乙方提出的相关要求

(1)、服从甲方的管理,业务方面受甲方监督、检查。

(2)、环卫、绿化工人进入院区,必须佩带出入证。(出入证在分院派出所登记办理)

(3)、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4)、认真按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5)、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6)、教育员工爱护院区内建筑物及各种设施。注意节水节电。 (7)、每逢节日、会议、各种检查等,收到甲方通知后,要积极准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 (8)、甲方检查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9)、《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见附件1

七、 乙方责任:

(1)、乙方在作业中应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加强管理,安全生产。

(2)、如乙方环卫、绿化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亡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承包方承担。乙方用工应签定《劳动协议》,承诺自行办理公共责任保险及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在承包的工作范围内,如因环卫、绿化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被辖区政府部门(环卫、城管等)处罚,其罚款由乙方承担。

(4)、在环卫、绿化工作中未达到的环卫、绿化质量标准(实际上经过限期整改可以达到质量标准的),经甲方两次口头通知,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视情节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5)、因乙方在日常环卫、绿化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物品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责任:

(1)、按协议向乙方支付环卫、绿化费用。

(2)、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环卫、绿化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要求乙方返工,直至达到质量标准。

(3)、无偿为乙方提供环卫、绿化用水、电。

(4)、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料仓库、办公用房及环卫、绿化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药剂和用品等。

(5)、如遇节日、会议、各种检查等,甲方应根据需要提前通知乙方摆放各种花卉或进行大扫除。

(6)、甲方应经常性教育分院职工遵守绿化、卫生管理制度,爱护公共设施,共同维护院区绿化卫生环境。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六、其它事项:

(1)、院区所有果树产的果实,归甲方所有。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附1: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第6篇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承包范围:详见道路绿化植物配置表及清单。

二、施工工期 30 天,自 2013年10 月22日至2013年11月21日全部栽植竣工。(雨天工期顺延、因业主和甲方变更工期顺延)。

三、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采用承包方式:

2、签订合同后,在乙方种植物进场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价款,栽植工程达到工程总量的50%后,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合同工程量价款,在工程全面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给乙方工程量价款结算,工程量价款余款作为养护质保金,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余款。

3、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支付另一方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四、质量标准:

1、由乙方自行设计施工,在甲方监督的条件下乙方进行栽植,栽植后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2、苗木要保证质量;

3、在栽植过程中,甲方如对乙方的设计有所变动时,需由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栽植;

4、植物种植土由甲方负责,场地达到种植标准后乙方才可进行栽植。

5、景观石的基础配置由甲方负责承担一切费用。

五、检验标准、方法及地方:

1、种植物进场以后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才可进行栽植;

2、养护管理,由乙方负责所栽植物的管理,所产生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养护期为12 个月,从施工结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六、安全负责: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甲乙双方如发生 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其余四 份分交有关单位,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发包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绿化工程施工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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