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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11-201

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为有效落实林长制,明确各级林长及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林长责任意识,根据《XX 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试行)》,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长制责任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考核 1.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1)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制度; (2)参照《道真自治县林长制实施方案》,设立乡(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村(社区)级林长并划定责任区域; (3)在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建立林长制公示牌,公示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概况、分布图以及林长职责、工作目标、举报电话等; (4)上级督查(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

2.森林资源管理 (1)森林覆盖率稳步增长,森林蓄积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古树名木保有量不低于上一年指标; (2)采伐限额管理:严格按采伐限额执行,不得突破年度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 (3)森林防火: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储备防火物资,森林

- 2 - 火灾受害率小于 0.6‰。

(4)森林病虫害防治: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2‰以下;无公害防治率 95%以上;松材线虫病枯死树清理达到 100%。

(5)防止重大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案件:乡(镇)林业联合执法队伍健全;未发生特大盗滥伐林木案件及未发生特大非法征占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林地案件;未发生重特大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案件。

(6)天然林保护管理:按规定签订管护合同,开展管理、考核工作;天保工程区无重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7)森林督查:森林督查无重大刑事案件、督导各片区完成当年案件的查结。

3.造林绿化 年度各项造林任务完成率 100%,成活率 90%以上;每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鼓励干部群众参与。

(二)对林长制责任单位的考核 1.履职情况 根据《XX 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林长制责任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2.巡查情况 各责任单位要定期开展对包保乡(镇)、责任区域的巡查,对包保乡(镇)、责任区域的巡查每季度不少 1 次。

3.信息报送

- 3 - 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定期开展巡查,将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发现主要问题(包括问题现状、责任主体、地点、照片等)、处理情况(包括当场制止措施、制止效果,提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向本级级林长报告情况)等基本内容报送至县林长制办公室。

四、考核程序 (一)各乡(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在每年 12 月 5 日前,将本年度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查报告、佐证资料及下一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报送县级林长制办公室。县级林长制办公室每年 12 月底前组织对本年度林长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二)各责任单位按要求开展巡山护林,按时将巡护情况报送县林长制办公室,县林长制办公室每年 12 月底前对责任单位报送信息情况以及县级林长交办事项进行统计,根据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

五、奖惩办法 按 100 分制计算,年度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和差 4 个等级,得分 90 分以上(含本数)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70-79 分为合格,69 分以下(“不含本数)为差。考核结果由县林长办公室按程序报县级林长会议审定后予以通报。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乡(镇)、责任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责任单位,在考核结果公布十五日内向县级总林长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时限时限和措施。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

- 4 - 位和乡(镇)、责任单位,由县级总林长对其进行约谈,并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从严追责问责。

附件:1.XX县林长制各乡(镇)考核评分表

2.XX县林长制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表

- 5 - 附件 1 XX县林长制各乡(镇)考核评分表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及分值 评分标准 林长制组织体系建设 40 制定出台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制度 (10 分)

制定林长制实施方案(5 分)

建立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5 分)

设立乡(镇)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村(社区)级林长并划定责任区域(12 分)

设立总林长、副总林长、村(社区)级林长(5 分)

落实责任区域(7 分)

责任区域建立林长制公示牌(10 分)

有林长制公示牌(5)

公示牌内容完整(5)

完成上级督查(督办)事项及信息报送(8 分)

及时完成上级督查(督办)事项(5 分)

信息报送及时(3 分)

森林资源管理 50 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古树名木保有量(8 分)

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保有量、林地保有量、古树名木保有量不低于上一年指标 每项 2 分(8 分)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5 分)

不突破年度下达的木材生产计划(5 分)

森林防火(6 分)

森林防火队伍建设(2 分);储备防火物资(2 分);森林火灾受害率小于 0.6‰(2 分)

森林病虫害防治(6 分)

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2‰以下(2 分);无公害防治率 95%以上(2 分); 松材线虫病枯死树清理达到 100%(2 分)

防止重大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案件(10 分)

乡(镇)林业联合执法队伍健全(5 分)

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案件(5 分)

天然林保护管理(8 分)

护林员签订管护合同(2 分),开展管理、考核工作(2 分)

天保工程区无重大破坏森林资源行为(4 分)

森林督查(7 分)

森林督查无重大刑事案件(3 分);森林督查案件查结率 100%(4 分)

造林绿化 10 造林任务(5 分)

造林任务完成率 100%,成活率 90%以上(5 分)

义务植树(5 分)

每年按要求开展义务植树活动(5 分)

- 6 -

附件2 XX县林长制责任单位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履职情况 50 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林长制工作(50分)

巡查情况 30 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10分)

有问题台账(10分)

明确整改时限(10分)

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工作责任

县领导***作为**山山脉的牵头责任人,坚持以加强镇、村、组三级林长、分林长工作机制为抓手,要求**

、**等乡镇成立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镇级林长,班子其他同志任镇级副林长,村党(总)支部书记及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林长、其他两委同志担任村级副林长、各村民组组长担任村级分林长,实行林长负责制,基本实现了林长组织体系全覆盖。通过不断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强化森林防火举措,坚决执行“三个一律”,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七级包保责任制,责任明确到山场地块,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3‰以内,确保了**山山脉的森林资源安全。

**山山脉涉及到的**、**两乡镇,均明确了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做到了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通过林长制实施,使得树有人栽、山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同时不定期召开林长制联席会议,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

二、深入督查指导,工作成效初显

县领导***不定期深入**、**,到**山山脉实地开展督查指导工作,详细查看林长制责任人、建设内容、工作目标、护林员联系方式等,并就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项目、森林村庄等内容进行深入了解,要求相关乡镇和部门负责同志仔细谋划,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据统计,2019年以来,通过实施“五绿”工程,**镇完成人工造林2116亩(含木本油料1682亩,其中油茶404亩,薄壳山核桃318亩,油牡丹960亩),完成长防林(封山育林项目)3140亩,完成森林抚育6000亩,为增绿增效提供保障,同时获得“省级森林城镇”称号,**村获得“国家级森林村庄”称号、**村获得“省级森林村庄”称号。**乡共设计实施新造林(含木本油料林)3600亩,木本油料林占75%以上,森林提质(森林抚育)工程实施3000亩

三、依法履行职责,打击违法犯罪

县委政法委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协调、指导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县委政法委牵头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法治保障方案》,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县检察院部署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专项检察活动和公益诉讼六个专项行动,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督促环境资源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针对侵害生态环境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件,针对滥伐林木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紧贴**地处大别山南麓和长江下游北岸的区位特点,围绕大别山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和江豚保护区提质,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大巡查,努力为建设绿水青山美丽**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制。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深刻把握学习新时代的历史方位,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打造经济和城市两个升级版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强化部门协作,确保一山一坡、一园一林都有专员专管、责任到人。

坚持问题导向、分区施策。结合区域和林情特点,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分类保护、科学管理,解决好林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全面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

坚持严格考核、跟踪问效。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到2018年3月下旬,实现县、镇、村三级林长全覆盖,林长制管理常态化,森林培育机制健全,森林保护责任落实。

2.到2021年,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目标任务,全县森林蓄积净增长313900立方米,森林保有量42194公顷,森林蓄积2337900立方米,森林覆盖率33.5%,林木绿化率42.26%,实现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林业产业产值达到195300万元。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完成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目标,建成完善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

3.巩固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城镇创建成果,森林村庄达到70个。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特色经济林、木材深加工、种 2 苗花卉、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1.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构筑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以增绿增效行动和实施林业各项生态工程为抓手,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有效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森林面积。结合“清洁城乡、美化家园”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森林城市、森林城镇绿化提升活动,加强城市生态空间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和山体生态修复。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大力推进城市绿化,提升城镇绿化水平。实施道路绿化质量提升工程,突出“三线三边”林相改造,形成防护功能齐备、景观层次丰富、色彩搭配和谐的森林景观长廊。实施水系绿化工程,进一步推进水土保持林建设。大力推进农田林网建设工程,形成生态稳定、景观效果明显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2.提升森林质量效益。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工程,坚持造、封、抚结合,优化林种结构,构建健康、稳定、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实行商品林集约经营,加快培育速生丰产林、特色经济林,培育大径级和珍贵树种用材林。着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产业,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绿色富民。

3.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统筹林业发展和生态保护,科学编制生态功能区保护空间规划,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考核监督。加强林木采伐管理和公益林管护,全 3 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推进政策性森林灾害保险工作。严格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全面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古树名木和湿地资源保护,加快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建设,积极申报奎湖国家级湿地公园。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非法征占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4.强化森林灾害防控。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完善森林防火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水平,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理和扑救能力。全面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做好常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网络、检疫网络和防治社会化服务网络。

5.推进林业改革进程。全面深化林业改革,重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县、镇(国有林场)、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县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镇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国有林场设立林长,由国有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建立县级林长会议制度。县级林长会议成员由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会议由总林长负责召集并主持,总林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总林长召集并主持。林长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不少于1次。

各镇应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县设立林长制办公室。县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委员委(林业局)。各镇、村应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五、工作职责

县总林长、副总林长负责本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考核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强化激励与问责。林长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区域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

镇、村(社区)林长和副林长负责组织实施本地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建立基层护林组织体系,加强林权人权益保护和责任监管,确保专管责任落实到人。国有林场林长负责经营范围内森林保护与发展工作,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各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由本级林长会议确定。 县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及工作职责如下:

县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县、镇级“林长”和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5 县委宣传部: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宣传和社会舆论引导。

县人武部:负责组织解放军、民兵预备役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林业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组织落实国家关于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相关产业政策,协调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有关规划的衔接。

县经信委:负责协调矿山开采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协调工业化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有关问题。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协助破坏森林资源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县级林长制工作经费,协调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补偿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

县人社局:指导做好相关评比表彰工作,落实绿化劳动模范、绿化先进工作者相关待遇。

县审计局: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资产资金使用和资产保值增值情况专项审计,做好主要领导干部资源离任审计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组织指导废弃矿山植被恢复治理工作;组织并监督实施森林、林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的统一确权登记。

6 县城乡规划局:负责将林业工程纳入城乡总体规划。 县住建委:指导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大力实施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完善城镇绿地系统规划,增加城镇绿量。

县环保局:负责风景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区监督管理;负责林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审核;组织划定森林、林地等生态保护红线;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绿化工作水平。

县城管局:负责县城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等绿化苗木管护工作,做好县城街道行道树、绿化林带保护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全县公路两侧绿化,加强公路两侧林木抚育管护和病虫害防治,提升公路绿化成果;协助组织运力为森林火灾处置救援提供运输保障。

县公路局:负责国、省道两侧绿化,加强公路两侧林木抚育管护和病虫害防治,提升公路绿化成果。

县农委(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协助做好湿地保护和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承办县级林长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水务局:负责湖泊、河渠、水库等水域周围的造林绿化。 县教育局: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7 县卫计委:负责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

县商务(旅游)局:指导和监督各景区内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协助制定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拓展森林旅游发展空间。

县编办:负责林长制有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编制核定等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森林(湿地)资源和绿化区域保护、管理、发展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涉林行政案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实施森林资源损害的责任追究工作。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市场及宾馆酒店日常巡查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

县文广新局:负责协调、组织广播电视开展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等宣传报道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布经县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审定的灾情信息。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森林火险、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天气预报服务,协同建设森林火险气象监测站;在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时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适时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明确进度安排, 8 制定工作方案、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2018年3月底前全县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县、镇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保障机制,将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落实林长制专项经费,加大林业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林业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全县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工作督察制度。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林长制考核指标体系,实行森林资源总量和增量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县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不力的,责成限期整改。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县委、县政府。

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

林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为有效落实林长制,明确各级林长及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强化林长责任意识,根据《XX 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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