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论文范文
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为我市“三大”发展战略保驾护航,进一步强化产学研合作,建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培养一批有产学研工作背景的复合型、高素质中青年教师,我市决定在全市启动实施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积极引导和支持科技工作者深入企业、农村一线去建功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探索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高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的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进一步吸引高校和科研院所优秀科技人才扎根我市企业,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在高校中青年教师中选择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企业主体,高校支撑。
政府部门做好统筹计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激励扶持措施,使高校的创新资源与企业的技术需求实现有效对接;以企业的发展为中心,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以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人才资源、技术成果、研发平台等为支撑,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立足需求,校企互动,双方共赢。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在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引导下,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以自愿为原则自由协商,双向选择;通过企业科技特派员的桥梁作用,强化校企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高校贴近市场开展科研,提升高校科研团队的整体水平和服务地方的能力,锻炼、培养中青年教师,实现双赢。
二、选派和任务
(一)选派
1、选择一批特派员驻点企业。在我市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民营科技中小企业中优选一批创新氛围较好、有一定研发基础和研发团队的企业,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的驻点企业。
2、组织一批企业科技特派员。在我市两所高校选派一批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对相关产业领域的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科技研发、科技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强工作责任心的教师或科研人员。
3、对接和派出。在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的组
织协调下,企业科技特派员由高校与特派员驻点企业进行双向选择并签订合作协议,由企业聘任科技特派员为企业分管技术的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技术副总监或技术中心副主任。
4、派驻时间。企业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工作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原则以企业为主,也可从事少量教学工作。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继续留任。
(二)任务
1、摸清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制定企业技术发展战略。 在充分摸清企业技术需求基础上,根据行业和产业技术发展的趋势及需要攻克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问题,协助企业制定中长期技术发展规划。
2、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一批项目。
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和技术发展战略,积极协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对接,共同申报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建立产学研合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多方共赢。
3、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提升企业研发水平。
充分利用派出单位的科研、教育、人才、仪器等优势条件,为企业技术产品开发提供实验室、仪器设备服务,合作建设技术中心、共建实验室,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开展联合攻关,不断提升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
4、优化企业研发团队,联合培养一批人才。
通过推动校企共建联合研发平台、硕士生本科生实习基地,
以及推动企业在高校内设立奖学金等形式,共建人才培养基地,为企业培养和引进高层次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优化研发团队。同时为高校培养研发团队和复合型人才。
5、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成果转化。
强化企业的创新氛围,推动企业完善以知识产权管理为核心的知识、技术管理制度,把企业培育成引领产业技术创新的高科技企业。发挥特派员所驻企业的典型示范效应,加快提升产学研结合的层次和水平,从而带动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产学研合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三、组织管理
成立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调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湖北师范学院、黄石理工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下设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对外合作科,并负责日常工作。
四、科技特派员的相关政策、制度和待遇
1、企业科技特派员驻点企业须为其提供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2、企业科技特派员在所驻企业组织实施的产学研项目,市科技局、高校在安排科技计划项目时,给予优先立项和资金支持。
3、企业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确保高校派出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原职务、工资、福利、待遇、编制不变,调资、晋升和原单位在职人员一样进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在企业工作时间按在原高校任教的相应课时计量计算,在评定职称时优先对待。
4、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确保企业与科技特派员之间密切联系,保障科技创新、日常工作及成果转化顺利进行。
5、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激励制度,企业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每月发放补助500元,鉴于目前市财政经费紧张,先暂从市科技局三项经费中列支,待财政状况好转后,设专项经费支持。鼓励企业科技特派员以资金、技术等方式投入服务,并取得相应合理报酬。
6、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通报制度,企业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须每半年向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书面汇报近期科研工作情况及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科技特派员在企业中工作的进展及经验,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以简报的形式进行交流;对各科技特派员提出的问题,由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协调解决。
7、建立企业科技特派员监督、评估、考核制度,开展定期检查,特派员在企业不得少于2/3工作时间;每年对任期届满的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考核,按30%的比例评优,对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进行表彰。
五、首批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安排
1、筹划和征求意见阶段(2009年3月)。完善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有关扶持政策。《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和黄石两所高校、企业意见后实施。
2、推荐选拔、对接阶段(2009年4月)。组织召开企业和高校座谈会,根据企业的技术需求,有针对性的在高校推荐选拔一批对企业的相关产业技术研究领域熟悉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作为企业科技特派员。
3、全面推进阶段(2009年5月~2010年5月)。在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协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黄石市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在5月15日全市科技活动周上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计划,并由各企业科技特派员驻点企业给企业科技特派员颁发聘书。
4、完善提升阶段(2010年5月~2011年)。在全面绩效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对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和特派员驻点企业进行表彰。在新一轮的实施中,从黄石的两所高校扩展到黄石市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另外的十四所高校和科研院所,全面提升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的水平和范围,促进我市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
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工 作 计 划
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根据区科技特派员工作要求和区科协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12-2013年度新开口镇科技特派员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多元化需求,以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带动建设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政策引导支持为保障,积极促进科技带动人才、资金、信息、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聚集,大力发展区域特色产业,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努力,不断扩大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影响力。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培育一批致富典型,造就一批乡土人才和新兴劳动者,提高农民致富能力。
三、工作任务
1、重点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项目
一是做大做强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项目。在生猪养殖、肉牛养殖、大棚蔬菜等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项目的基础上,扩大种养规模,延长产业链,提高经济效益,积极探索、培育、引进农产品加工项目。
二是新建拓展一批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项目。积极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充分利用我镇农业、农村发展资源和农业专业技术优势,在大棚蔬菜种植加工,肉牛养殖、食用菌栽培等方面,深入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
3、努力建设好科技特派员工作阵地
按照“七有”标准(即有场地、有人员、有基地、有项目、有制度、有设备、有经费),建设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实行挂牌管理。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镇科技特派员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工作有规划,人员有安排,经费有保障。
2、舆论引导。大力宣传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积极创造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先进典型,推介先进经验,带动创业发展。
3、政策扶持。积极鼓励科技特派员以多种形势与农民,尤其是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结成利益共同体。争取有关部门对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的创业项目给予优惠扶持。
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1、优选人才联动。突出三项原则优选人才。一是坚持基层自主原则。今年我县共安排了26名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骨干和致富能人,基本上由基层单位自主联系后选派。二是坚持产业需求原则。根据我县产业结构特点,尽量选派在粮、棉、油以及葡萄、食用菌、柑橘、生猪以及特产养殖等方面具有优势项目和优质技术的人才。三是坚持统筹联动原则。把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远程教育、领导办点、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实现了一技多用。
2、拓展服务拉动。按照培养壮大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工农业增效、带动企业和个人增收的总体要求,我县首次向工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等领域下派了科技特派员,通过向产业化项目提供总体规划、技术革新、营销策划等服务,有力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到目前为止,科技特派员的服务领域已经拓宽到经济作物、粮食作物、畜牧及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等八大领域,覆盖全县32个乡镇,服务对象达10000余户。
3、典型示范带动。注重发挥科特办的宣传功能,经常深入乡镇、企业收集情况,发现典型,及时总结,通过报刊杂志宣传科技特派员工作中的新亮点,宣传科技特派员的闪光点,搭建相互学习、相互研究、相互交流的平台。今年5月,县远教办专门录制了科技特派员专题报道,在先进典型的鼓舞下,越来越多的有创新精神和一技之长的科技人员投身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携手建设两型澧县活动中,形成了浓厚的科技服务氛围。
4、激活内力促动。一是允许科技特派员采取有偿服务的方式开展技术开发、服务和推广,对取得的合法收入予以保护。截止年底,科技特派员增收1万元以上的9人,其中10万元以上的3人,有效增强了他们的工作动力。二是帮助入驻乡镇及企事业单位申报的扶贫开发、科技开发、农业产业化开发等项目,相关部门优先予以支持。通过项目申报,今年共获得银行贷款1350万元,贴息200万元,有力推动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对业绩突出的科技特派员给予奖励。从去年开始,每年开展评选十佳科技特派员活动,并拿出一万元进行表彰。
5、创新机制推动。针对我县科技特派员点多面广的实际,为保障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顺利实施,在乡镇分别设立了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把科技特派员联系协调工作直接延伸到农村基层,形成县乡一体、上下联动、左右贯通的组织管理体系。同时,为加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指导,建立了科技特派员人事和工作档案,对照工作内容和任务目标,每半年召开一次科技特派员现场交流会,并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科技特派员驻点乡镇、卫生院和企业,了解任务的进展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确保科技特派员工作规范有序、扎实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通过科技特派员和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科技特派员制度在促进县域科技进步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制约的因素需要我们审慎看待。
1、服务领域还不够宽。虽然今年的科技特派员涵盖了经济作物、粮食作物、农副产品加工等多个方面,但是农副产品加工这一附加产值高的领域涉及人数比例很小,如玉米、红薯等山区传统农作物的改良、加工领域几乎没有涉及。
2、经费不足制约自主创业。在科技特派员扶持资金方面,虽然每年政府都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工作,但由于在科技创业方面的资金需求量较大,使科技特派员在自主创业方面受到一定影响。
3、优惠政策吸引力不够。由于出台的科技特派员相关优惠政策对实体创业、资金入股等人员吸引力较大,相比和所驻单位没有利益关联的科技人员特别是医卫特派员吸引力不强,影响到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作用的发挥。
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1 重庆市科技特派员行动的简要回顾
2003年, 重庆市选派了6名科技首席执行官 (简称科技CEO) 到区县, 拉开了全市科技特派员行动的序幕。2004年, 为了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围绕重庆市农村“三百工程”建设, 以探索破解“三农”问题为目标, 以农民增收为目的, 重点抓好农业农村的发展问题, 建立了重庆市“十百千科技特派员下农村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联席会成员主要由市委组织部、市科委、市人事局等单位组成, 办公室设在市科委。将江津、万盛、涪陵、巴南、城口、万州和梁平等7个区县作为首批试点启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在“十二五”期间, 围绕重庆农业和农村优势特色主导产业, 重庆市科委等部门先后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重庆市农村流通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重庆市支持科技特派员创业服务十条举措》《重庆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等文件, 依托科技项目为载体, 培养了一大批科技特派员, 长期活跃在“三农”基层, 成为了现代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服务的重要新生力量。根据2016年11月3日发布的《重庆市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方案》, 预计到2017年, 全市科技特派员队伍达到10000名, 基本实现区县 (自治县) 全覆盖。到2020年, 形成具有良好激励效应和创新创业效果的政策环境和管理服务体系, 实现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2 科技特派员在重庆发展特色效益农业中的作用
重庆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 要因地制宜发展效益农业, 这是针对重庆人多地少、山地多平坝少、城乡区域收入差距大的实际作出的科学决策, 回答了像重庆这样的山区如何建设现代农业、建设什么样的现代农业等问题, 明确了重庆农业发展定位, 指明了重庆农业发展的方向和出路。为了助推重庆特色效益农业的发展, 在重庆市科委等部门的经费资助下, 重庆市农科院于20152016年组织实施了科技特派员种植创业与技术示范, 累计推荐选派387名国家、市级科技特派员进驻贫困村、相关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其中, 国家“三区”科技特派员164名、市级科技特派员142名、科技特派员进村帮扶81名, 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2.1 转变农民群众观念, 探索致富路径
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既要转变工作思路和重心, 牢固树立“效益第一, 增收优先、市场为要”的观念, 更要加强科技特派员与服务对象的结对帮扶[5]。重庆市农科院选拔的科技特派员不仅要求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 还要求对于产业结构调整、产品市场需求等具有较为全面的掌握, 以此改变农民群众的传统认识, 从根本上提升致富增收的综合素质。以重庆市农科院蔬菜所的罗云米研究员为例, 该同志的结对帮扶对象云阳县上坝乡治安村的辣椒种植较为分散, 产量和品质不高, 鲜椒销售市场也不稳定, 在该同志的长期努力带领下, 已彻底改变了传统的辣椒种植鲜食销售的观念, 该村的巾帼辣椒种植合作社不仅完成了“GAP良好农业规范”认证, 成功注册了“上坝红”商标, 还在渝东北地区的云阳、巫溪、奉节、开县等的15个乡镇发展了加工型辣椒1万余亩, 年销售额达3500余万元, 带动了4000多户农户, 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 专合社及所在村也分别获得“全国科普惠农兴村先进单位”“全国农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荣誉称号。
2.2 转化农业科技成果, 打造品牌产品
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就要因地制宜地转化农业科技成果, 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产品, 大力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 以“一村一品”带动“一乡一业”, 形成“一县一特”[5]。重庆市农科院建院至今, 在优质粮油、特色蔬菜、果树茶叶、农机农工等领域取得了诸多科研成果。科技特派员分赴各地后, 结合地方农业产业的优势和基础, 开展了大量的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近3年来, 累计共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品种478项, 其中推广水稻、玉米、蔬菜、果树、茶叶、油菜、杂粮、薯类等作物新品种325个, 配套技术153项。以对接云阳县的“渝优”水稻科技特派员团队为例, 在经过多番实地调研后, 团队因地制宜地制订了云阳县中高海拔区优质水稻产业的发展规划, 依托大阳、双土、高阳等镇 (乡) 的万亩优质稻基地, 示范推广了市农科院最新的国审二级优质水稻品种渝香203’及其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 进一步培育壮大了大阳乡“凤凰寨”、双土镇“坪天一口香”等稻米品牌, 为“天生云阳”农产品增添了新的活力。
2.3 培训先进实用技术, 提升农民素质
发展特色效益农业, 需要一批想致富、会致富、能致富的新型农民, 需要一批将农业作为产业进行经营、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职业农民[5]。据不完全统计, 20152016年, 重庆市农科院派出的科技特派员开展各类技术培训91次, 培训农民5425人次, 赠送技术手册及光盘10000余份 (张) 。2015年新认定重庆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42个, 重庆市农科院共指派53名科技特派员专家进驻22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 其中11个专家大院以企业为依托单位, 3个以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单位, 8个以其他为依托单位。2年帮扶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和大型专业合作社22个、中小企业和专业合作社148个, 带动种植大户332户。
3 科技特派员工作发展建议
3.1 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队伍建设
加强科技特派员的队伍建设是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的内在动力[6]。随着重庆市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 农业结构的深化调整, 农业生产方式的不断更新, 对基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且, 重庆在行政管理体制上具有市直管区县的特点, 在科技人才上又明显呈现梯级和网状分布的结构特征[7]。在这种条件下, 迫切需要管理部门立足于市内高校科研院所的人力资源实际, 进一步完善科技特派员的选拔条件, 建立健全考核和奖惩制度, 提高科技特派员的福利待遇, 加强科技特派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其中, 关于科技特派员的人才选拔, 一定要突破地理条件的限制, 以产业需求为导向, 实行供需双方选择, 面向全市、面向西部地区遴选优秀的中青年拔尖人才。关于科技特派员的培训, 建议市、区县相关部门制订专项培训计划, 并与科技合作交流计划等项目衔接, 分期、分批组织不同类型的科技特派员开展专题培训、外出考察等。
3.2 进一步加大科技特派员的政府投入
加强科技特派员的政府投入是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的外在动力[6]。科技特派员服务的对象和地区大多数处于贫困状态。精准扶贫的目的是精准脱贫, 而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合作经济。在市场经济中, 贫困地区、贫困户大多处于竞争劣势地位, 难以获取到除政府拨付资金以外的经济投入, 特别是由于缺乏与扶贫相匹配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贫困地区、贫困户长期面临贷款难、还款难的共性问题。因此, 要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及科技成果的转化作用, 在先期就要更多依赖于政府投入, 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促进资源的高效配置。 (1) 建议地方财政要在年度预算中列出专项经费, 用于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成果中试和支持推广项目, 并实行专款管理。 (2) 建议增加金融系统扶持科技特派员的资金额度。通过金融服务把商业银行的小额贷款、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与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结合起来。
3.3 进一步创新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
从技术创新理论看,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农村新的技术创新模式, 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包含了技术创新的全过程[8]。据报道,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通过“科技特派员+基地 (协会) +农户”的模式, 全面实施了突破性新品种培育和种植技术创新、农业科技成果中试熟化示范、紧密型院地合作模式示范推广以及现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等“四大工程”, 实现了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新跨越[9]。
对于重庆市的科技特派员而言, 虽然在农业良种良法的示范推广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但从重庆特色效益农业的角度, 今后尚需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创新工作内容: (1) 注重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现有的科技特派员大多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知识, 但少有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等知识, 在今后应注意结合重庆五大功能区的建设, 优化布局结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 (2) 注重一、二、三产业的融合。既要注重农业的食物保障、原料供给等基本功能, 也要挖掘观光旅游、生态修复和就业增收等作用, 进一步拓展农业的功能和农业发展的空间。 (3) 创新科技特派员与帮扶对象的合作机制, 探索信誉共同体模式、农业科技园区模式、科技特派员企业模式、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模式以及科技特派员协作创新团队模式等[10], 促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摘要:简要回顾了2004年以来重庆市开展的主要科技特派员行动, 基于重庆市农业科学院近年的科技特派员工作实践, 分析了科技特派员在特色效益农业中的作用, 建议进一步加强科技特派员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科技特派员的政府投入、进一步创新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内容, 以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精准扶贫中的巨大作用, 助推形成重庆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格局。
关键词:科技特派员,重庆市,重庆市农业科学院,特色效益农业,作用,建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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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文章首先对知识资本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现有研究进行总结,然后进行知识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作用机理研究。基于理论分析建立以H-S-C为基础的指标体系,以克拉玛依市4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进行实地问卷调查,将回收的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利用Eviews软件进行多阶段回归模型分析,最终吸引人才数、专利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科技信用四个变量进入回归模型,结果表明模型效果较为良好。
关键词:知识资本;科技型中小企业;作用机理;多阶段回归模型
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知识资本逐渐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知识资本理论也成为了企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个新生群体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起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对国家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具有极为重要和深远的影响。
知识资本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合理地管理和运营企业的知识资本,能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因而研究知识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与发展所起的作用机理及价值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 文献综述
1. 知识资本研究综述。
(1)知识资本的内涵。知识资本(Intellectual Capital)一词最早是Senior(1836)提出的,其最初的含义等同于人力资本,是指人类所拥有的知识和技能。之后,经济学家J. K. Calbraith在1969年将知识资本的内涵扩大到了“做出贡献的活动”,他认为知识资本是一种知识性活动,是一种动态的资本,而不是固定的资本形式。后来,美国学者斯图特(Stewart)对知识资本进行了比较系统研究(Stewart,1991),认为知识资本是“公司中所有成员所知晓的能为企业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的事物之和”,包括员工的知识技能、顾客忠诚以及企业的文化、制度和企业运作过程中所包括的集体知识、经验等,将知识资本内涵扩大到组织。
学术界对知识资本的内涵研究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将知识资本内涵的发展历程汇总于表1。
从知识资本内涵的发展看,知识资本的内涵随着研究的发展更加丰富,从知识资本提出时简单的个体资本内涵到现在复杂的组织资本内涵,知识资本能为组织带来持续的竞争优势,形成组织的核心竞争力。
(2)知识资本的构成。了解了知识资本的内涵后,还需要对知识资本的构成进行剖析。国内外学者对知识资本的构成划分不尽一致,当前有关知识资本构成的主要观点汇总于表2。
对知识资本的构成划分最具影响力的是Stewart,将知识资本分为人力资本(Human Capital)、结构资本(Structure Capital)和顾客资本(Customer Capital),顾客资本又称为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包括企业员工所具有的各种技能和知识,结构资本包括企业的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企业文化等,顾客资本包括市场营销渠道、顾客忠诚等。社会资本比顾客资本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借助Nahapiet & Ghoshal(1998)对社会资本的概念:社会资本是企业(包括其内部成员)占有的关系网络中、通过关系网络可获得的、来自于关系网络的实际或潜在资源的总和。通过对其他学者知识资本的构成研究发现,大多数学者对知识资本的划分都可以归为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社会资本这三个部分,因而本研究对知识资本的构成也是基于H-S-C这三部分。
2.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现状。本文是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资本作用机理进行研究,因而要对现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有所了解,本研究使用UCINET软件对搜集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文献进行了关键词聚类分析,聚类结果发现目前学界的研究主要围绕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机制、创新能力、政府支持管理、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和综合评价这6个方面。
(1)成长机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机制的研究数量众多,研究主要是基于不同角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因素进行归纳,主要有:创业者、治理结构、人力、融资、生产运作、产品和市场、研发等。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不是单一因素起作用的,而是多因素综合协同影响的。
(2)创新能力。创新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中起着核心作用。Graham Beaver(2001)认为创新和战略管理能力是使科技型中小企业从创业走向成功的关键因素。李颖灏(2007)等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持续成长即是企业创新体系不断发展的过程。曹兴(2010)等则更精练地指出技术创新能力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中处于绝对的核心与支配地位。
(3)政府支持管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源匮乏性和基于科技的产业带动性,决定了其成长离不开外界的支持和帮助,而政府则是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一个主体。
(4)产业集群。主要研究集群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机制,盛世豪(2004)、朱秀梅(2008)、张铁山(2009)等学者认为产业集群主要从集群网络结构,知识溢出效应与创新资源可获得性、根植性和创新氛围这三个方面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产生影响。
(5)发展模式。学者们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提出了不同的发展模式,如:从资源角度,姚晓芳等(2008)定义了包括技术资源、资金资源等9项资源在内的创业资源,并构建了资源需求曲线,类似一种成长路线图,较为完备地梳理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资源模式。
(6)综合评价。学者主要是分析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内外部资源环境,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综合素质、成长性、价值和性质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综合评价。
3. 小结。通过知识资本的文献总结得出:知识资本能够为组织带来持续的竞争优势,形成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现状进行综述,发现现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主要集中于成长机制和发展模式。很少对知识资本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机理进行研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是知识密集型的企业,知识资本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起着关键作用。
二、 知识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机理研究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科学研究、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以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产品为主要内容。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其自身的特点:成长周期短,成长速度快;知识是生存的基础,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基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独特性,本文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拥有的知识资本和创新研发活动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环节。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有效地管理和利用知识资本,通过对知识资本的创造、形成和积累,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最终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对知识资本的构成选用Stewart的H-S-C三部分构成: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社会资本。然而这三部分并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相互作用的整体,正是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相互作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带来更多的科技资源,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最终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成长。将知识资本的组成之间的相互关系及知识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机理绘制如图1。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资本中,人力资本居于核心位置。因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体是科技人员,主要从事高新技术研发,并且人力资本是知识、技能等无形资产的载体。没有科技人员,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会变成一具空壳,无法进行科技研发创新活动,因而不能生存,更谈不上成长。
社会关系作为社会资本的初始形态,随着演化进程,社会关系逐渐发展成为社会网络,并在网络的基础上,形成企业通过网络获取资源的一种能力,即社会资本(关系资本)。社会关系网络是以利益相关者之间的联系为基本结构单位,从企业社会关系扩展而来的,由全员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有机互动关系而组成,社会关系网络本身不是资源,而是一种获取各种资源的渠道。上图中显示:社会资本可以为企业吸引人才进行形成企业的人力资本,为企业引进各种科技项目,支撑企业的研发创新。
科技型中小企业中的科技人员在研发创新的过程中,会不断完善企业的组织结构、制度规范和企业文化,并且这些无形资源会不断积累,最终沉淀为企业的结构资本。结构资本具有很强的粘性,企业长期形成的愿景和文化,能够产生很强的人才凝聚力和吸引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因而不断壮大企业的人力资本。
由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人力资本、结构资本和社会资本之间紧密联系在一起,相互协调起作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活动是以科技项目作为基础的,通过科技项目研发获得技术成果,技术成果主要表现为科技论文、发明专利和技术产品。通过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可以形成大规模生产的科技转化产品。通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技术的服务和咨询等业务,形成企业的利润流。知识资本能够促进企业不断地进行研发创新,这样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会不断地成长与发展。
三、 实证研究
1. 样本说明。本研究以新疆克拉玛依市的4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活动是科技研发,科技研发又是以科技项目作为支撑,项目组成员就构成了一个研发团队,科技人员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关键资源,因而不同的项目组就构成了整个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因而本文选取这48家企业的有代表性项目作为研究对象,这些项目都是克拉玛依市科技局资助的项目,并且都已经结题。本研究的第一手数据是通过对这些项目承担企业的负责人访谈和实地问卷调研获取。
2. 指标说明。本文主要研究样本企业的知识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作用影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率作为因变量,用企业的利润增长率进行衡量。具体的指标体系如表3所示,指标的数据都是以科技项目为基础。
(1)人力资本中培养人才数、吸引人才数都是通过调查该科技项目过程中培养和吸引的人才数量,均为定量指标。
(2)结构资本中论文数和专利数为定量指标,创新激励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均属于定性指标,创新机理机制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考察:①顺利按期结题的奖励;②发表论文的奖励;③申请专利的奖励;④技术成果的奖励。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①项目形成的科技成果是否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②企业为项目实施是否制定了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③企业为项目实施对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情况。创新机理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两个指标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调查问卷进行1-5级量表量化。
(3)社会资本指标用企业的科技合作和社会信用两个指标进行测度,科技合作指标使用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院所合作数和是否成为长期合作伙伴衡量,社会信用指标由企业获得的相关荣誉、金融机构对其的信用等级和银行授信额度进行测度。
(4)成长率指标则用该企业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三年的平均利润增长率衡量。
3. 回归分析。由于各指标之间具有不同的量纲,为剔除量纲对回归模型的影响,将各指标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人力资本指标、结构资本指标和社会资本指标都属于效益型指标,效益型指标是指该指标值越大所表示的区域科技竞争力就会越大,对其进行变换的公式为:
对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多阶段回归模型分析,第一阶段分别将成长率指标与人力资本指标、结构资本指标和社会资本指标进行回归;第二阶段将成长性指标与通过t检验的指标进行组合回归,形成拟合效果最佳的回归模型。回归模型结果如表4所示。
表4显示:模型1:G =0.240+0.007 H1+0.288H2,吸引人才数H2具有较大回归系数,并且在0.05显著性水平下通过t检验,说明相比H1,H2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更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但是模型1的拟合优度R2较低,只有0.451,综合表明模型1的效果不理想。
模型2:G=0.272+0.128S1+0.167S2+0.093S3+0.187S4,其中S1、S2、S4具有都具有较大系数,但是S1没有通过t检验,说明S2、S4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更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但是模型1的拟合优度R2只有0.473,说明结构资本指标不能很好的解释成长性指标,因而模型2的效果不理想。
模型3:G=-0.126+0.002C1+0.758C2,其中C2对G有显著地正向作用,说明相比C1,C2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更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模型的拟合优度也不够理想。
模型4: 将被解释变量G与所有一阶段模型中通过t检验的指标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模型为:G=-0.017+0.174 H2+0.066S2+0.076S3+0.218S4+0.722C2,模型的拟合优度为0.784,与一阶段模型比较,拟合优度有所提高,但是S3没有通过t检验。
模型5: 在模型4的基础上,将没有通过t检验的S3剔除,进行回归得到回归模型:
G=0.010+0.147H2+0.065S2+0.179S4+0.692C2,该模型除常数项,所有变量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下,都通过了t检验,并且模型的拟合优度为0.875,综合表(下转第93页)明模型5的拟合效果最佳,因而本文也将模型5作为最终回归模型。
四、 总结与展望
本文首先对知识资本的内涵和构成进行总结,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现状进行聚类分析,发现现有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型性中小企业的成长机制、创新能力、政府支持管理、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和综合评价这6个方面。然而目前学者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资本作用机理研究较少。
理论分析部分,利用知识资本的H-S-C结构及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构建了知识资本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作用机理模型。研究表明在知识资本构成中,人力资本起着核心作用,结构资本对人力资本具有粘性,社会资本能够吸引人才和引进科技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活动是科技研发创新,研发创新是以科技项目作为支撑。知识资本能够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
实证研究部分,选用了克拉玛依市48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代表性的科技项目作为研究对象,对这些已经结题的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构建了人力资本、结构资本、社会资本和企业成长率的指标体系,并对指标的测度及指标数据的处理进行了阐述,利用Eviews软件对处理后的数据进行多阶段回归模型分析,最终吸引人才数、专利数、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科技信用四个变量进入回归模型,回归模型G=0.010+0.147H2+0.065S2+0.179S4+0.692C2的效果也较为良好。
然而,本文也存在局限性,主要表现为科研管理理论借鉴相对较少,指标选取较为简单,并且研究的样本量较少、定性指标量化主观性较大等。由于本研究收到中国科学院的课题资助,本文后续将不断优化指标体系,扩大样本量进行更加深入的研究,为提升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竞争优势做出实际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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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基金项目(项目号:Y0510NY00)。
作者简介:霍国庆,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玲娟,中科院研究生院讲师,管理学博士后;张晓东,中科院研究生院管理学院博士生。
收稿日期:2011-08-26。
科技特派员制度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对法国科技评估的法律规定、法国科技评估体系、法国科技奖励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并阐述了法国科技评估的特点。我国可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确保科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等方面加强和改进评估工作。
[关键词]法国 科技评估 科技奖励
自20世纪美国开展科技评估以来,经过近一个世纪的发展,科技评估受到许多国家高度重视,成为现代科技管理的必要手段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法国的科技管理体制在某些方面与我国有着相似之处,政府干预色彩比较浓,其科技发展遵循了市场经济体制和自由民主制度的原则。法国从19世纪50年代起开展科技评估活动,至今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科技评估体系。了解法国的科技评估体系及工作经验,对于我国建立科技评估制度,完善科技评估工作有着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法国科技评估的法律规定
法国政府把科技评估作为政府科技管理的重要环节,并作出了法律规定。1985年法国政府颁布法令(第85-1376号),从法律上确立了科技评估的地位。第5款“研究政策与技术开发的评估”中第14、15条规定:“法国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根据各自的指标受到评估。评估的指标和评估方法在计划实施之前就已确定——公共研究机构按照定期评估的程序开展评估。”法律明确规定,国家级的科技计划、项目未经科技评估不能启动,评估师必须对其所做评估负法律责任,若存在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随着法国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科技评估已成为法国政府决策、管理的重要保障。
基于这样的法律规定,法国的科技评估报告人具有特殊的权力,他可以对国家机构的任何地方进行检查,可以接触所有行政部门的资料,除了涉及国防和国家安全的。在执行公务遇到困难时,还可以享有议会调查委员会的特殊权力。这样形成的报告结果,将直接用于立法讨论和预算参考。评估过程中,报告人如果认为有必要,还可以组织听证会向新闻界开放,以收集一些与问题相关的个人及组织的意见,并将听证会的小结作为报告的附件体现在报告中。
二、法国的科技评估体系
按照评估执行者的不同,法国的科技评估体系可以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一)国会科技选择评价局
国会科技选择评价局的设立与法国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紧密相连,体现了议会与政府之间的权力制衡。20世纪80年代,为了独立地评价政府对科技政策的重大方针,法国国民议会决定成立一个属于自己的评价机构。于是在1983年创立了国会科技选择评价局,以便对国家总的科技发展方向进行评价,并为政府选择科技发展方向提供论证。
1.法定任务。将科学技术选择的结果报告议会,帮助决策,职能包括搜集信息、实施研究计划和进行评估。
2.人员及机构构成。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中部分议员组成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会附属秘书处和办事机构构成。多数成员在科技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其中部分人长期担任政府部长等职务。下设的科学理事会由15名非国民议会的科学家组成。
3.经费。完全由政府承担,除人员工资外,评估经费每年500万法郎,以保证整个评估过程的独立性。
4.评估程序。在本局内部指定专门人员担任评估报告的起草负责人,报告起草负责人向国会评价局提交可行性报告,在此基础上做出决策。如果起草可行性报告需要调查,负责人可以组织议会以外的专家组成工作组,也可聘请独立研究机构(国内外均可)参与。报告起草负责人具有很大的法律权限,可以检查全部国家机构的任何层次和部门,可以接触行政部门的任何资料(国防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除外)。报告所得结论可以在立法和预算讨论中直接运用。
5.特点。评估活动重点突出,范围仅限能源、环境、新材料和生命科学四大领域。评估所得报告作为特殊资料在文献馆、国民议会报告厅和参议院书店公开销售。
(二)国家研究评估委员会
成立于1989年5月的国家研究评估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评估政府的科研政策、计划、项目、法规,评估公共研究机构,制定有关科技评估的政策、规定,认定评估事务所和人员的资格,培训评估人员。国家研究评估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1名是总统指定的国家顾问,1名是国家审计署的代表,其余8名由部长会议任命,其中4名来自法兰西科学院和国家科学技术高级委员会,4名来自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界。在委员会周围还有一个评估专家网(包括国外专家)配合委员会工作。
1.经费。由政府全部承担,除工资外,年度工作经费约350万法郎。
2.特点。法国国家研究评估委员会具有相当重要的权威性,負责确定评估方法,挑选委员会以外的专家,制定详细的招标规则。评估过程中成员发表各自观点并进行辩论,得出集体意见作为评估结果。整个评估过程采取异议制方式,允许被评估机构阐述其观点甚至对评估结论提出异议。被评估机构必须根据评估报告的建议采取措施,并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三)科研机构及高等教育机构内部的评估体系
法国各科研机构内部均设立相应的评估机构,并已形成完善的、制度化的对实验室和人员的评估体系。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评价委员会按学科和学科组分类,委员会中2/3的成员从研究人员中选举产生,另外1/3由科研机构负责人任命或聘请国内外专家。评价委员会定期(一般为4年)对本机构的实验室和研究人员进行评价。其主要职能是进行机构内部的自我评价:一是评价自己的发展方向,科研选题是否得当,国家科研投入的情况。二是评价机构的内部设置是否合理有效(包括老实验室的运行和新实验室的建立)。三是评价研究人员是否称职尽责。以国家科研中心的评估机构为例,该机构与研究员工会共同组织成立一个全国评估委员会,其好处是能够达到全国平衡,且评估结果公开、透明。委员会中有40个左右的学科,每个学科有24人,一部分是科研中心任命的,另一部分是工会选举产生的,对科研中心约12000个研究人员进行评估。内部机构主要有科学理事会、跨学科委员会、学部理事会、跨学科计划行政委员会和计划委员会等。全国科学研究委员会每两年对科研中心直属或协作的实验室进行一次评估,内容包括实验室的创建、更新和撤销,科研人员的晋升以及经费需要和人员聘用等方面的建议。评估工作通常采取同行评议制,例如对科研人员的招聘和晋升根据其档案,征求国内外同行专家的意见。大学等高等教育机构的科技评估由国家评价委员会负责,其评估体系、理论、方法、标准与上述类似。
(四)中介机构
已有资料显示,法国的科技中介机构在整个科技评估体系中数量不是很多,发挥的作用不是十分显著。中介机构(或个人)只要经国家研究评价委员会认定,符合法定条件便可取得从业资格、从事评估工作。中介机构的科技评估是法国科技成果转移业务中的重要一环,连接了科研机构和企业,提供了从项目评估到市场调查,再到后期跟踪的全方位高质量服务,实现技术的市场化推广。
法国科技创新与转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IST)是比较有特色的中介评估机构。FIST是一家以科研机构为后盾为科研机构和企业服务的公司。其主要业务是在全国及欧洲范围内从事技术转移和許可证贸易,它的一部分业务即是科技评估。该公司由一些公共科研机构以股东的身份参与董事会,由独立的法人牵头注册并实行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自负盈亏。在技术转移的选择项目阶段,FIST会对这些成果进行分析评价,向用户提供技术分析的可行性报告,以此为结论服务于下一阶段的寻找转移对象过程。由于FIST转移的科研成果大部分来源于法国的科研机构,其工作相当于对国立科研机构的科技评估。
三、法国的科技奖励
法国的科技奖励制度与科研人员评职称、科技项目经费划拨是截然分开的,仅仅是鼓励科技创新、奖励科技人员的一种激励手段,而且法国的科技管理制度虽然带有明显的政府集中干预特征,但在科技奖励方面却实行了典型的市场经济模式,体现出明显的分散性,没有系统的、层次鲜明的科技奖励体制,各个奖励之间互相独立,不存在我国各种科技奖励之间森严的行政隶属关系。
(一)法国科技奖励的特征
1.人物奖多于成果奖。例如,最负盛名的法国科研中心的金、银、铜奖章,法国科学院每年平均95个奖和资助都是颁发给个人的。人物奖是对累积成果的奖励,一般都经过了检验,评奖过程相对公正。
2.自然科学奖多于发明奖,对应用成果奖不给予特别的重视。自然科学奖主要针对基础研究进行奖励,其数量多体现了法兰西民族崇尚科学的传统,也是欧洲国家与美日两国的奖励制度方面的区别之一。法国对应用成果的奖励绝大部分在企业内部完成,很少采取企业外的奖励形式,而是依靠专利制度以及系统的晋级制度达到对科研人员的奖励、激励效果。
3.民间奖多于政府奖。即使是政府奖,其评审也采用了同行评议制,政府并不介入。
4.纯精神奖励很多。比如科研中心的金、银、铜大奖,法国大金质奖章等。很多纯精神的奖励都是相应领域内相当高规格的,被全社会高度认同,这一方面体现了科研人员对真理的追求,以及科学研究活动的纯粹性和高尚性,同时也体现出科研人员不仅有充足的个人物质生活保证,而且其研究需求也有完善的支持体系,并不依赖科研奖金,减少了评奖的弊端。
(二)科技奖励的评审
以法国科学院为例,在其章程中明确规定了科技奖励的一般程序。评奖委员会由科学院会员组成,涉及应用方面的大奖,评奖委员会则由科学院会员和其内部的应用委员会成员共同组成。评奖委员会属临时性机构,由科学院执行局(由院长、副院长、两位终身秘书组成)在征求各学部意见后推荐初步名单,再经过科学院内部的秘密委员会通过选举产生最终成员,每年选举一次。评奖委员会按照研究领域分成若干专业评选委员会,各委员会平均每年召开2~3次会议进行评选。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需要达到法定人数的2/3才算有效,形成评委会最终意见,并送交科学院的保密委员会。保密委员达到法定人数的40%即可进行表决,确定奖项的归属。
四、法国科技评估的特点
(一)注重事前评估
按照时间顺序,可以将科技评估分为事前、事中及事后评估三类,我国的科技评审主要是事中、事后评估,而法国更重视事前评估。为了科学地制定科技战略、计划和政策而进行的事前评估(或称预测),需要依靠可靠、完善的科技指标,以此反映法国各领域的科技实力状况及变化。
(二)严格评估师从业资格
法国所有的评估人员都必须从国家研究评价委员会处取得从业资格,否则所作评估无效。法国有专门的评估师培训学校,大学毕业生要经过专门的学习,通过严格的考核才能成需为评估师。国家研究评价委员会制定了有关法规以规范评估师的行为,评估师必须遵守。评估师必须对其所作评估负法律责任,若存在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评估一经做出,就会受到政府、社会的广泛承认,税务部门将以此为依据计算税额。
(三)评估透明、公正、有序
在法国,科技评估的活动和结果都不是封闭运行,而是形成了全社会广泛认同的透明、标准的评价程序和办法。评估委托方和接受方可以交涉、协调,如果双方存在争议,还可以委托其他机构重新评估,评估结果高度透明。一方面被评方可以实施查询;另一方面在国家保密制度范围内,很多结果经委托方允许,可以成为公开的文献和资料,供公众查询。科技评估的这种公开性,保证了整个科技管理体系的透明、公正、有序。
五、对我国科技评估的启示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2000年我国科技部颁布了《科技评估暂行管理办法》,2003年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并制订了《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但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专门的评估法,相关评估工作主要依靠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来进行,直接影响了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效力,也影响了评估工作的进展和质量。为此,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在实践基础上完善科技评估制度,确保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和效力。
(二)确保科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评估活动的首要原则,评估的独立程度越高,评估结果的可信度也越大。要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真实、有效,必须保证科技评估机构的高度独立性。首先,要保证评估机构资金上的独立;其次,要保证评估机构既独立于被评估方,又独立于评估接受者;再次,要赋予评估人员独立的地位和身份。我国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地加以学习和借鉴。诸如,规范评估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评估行为,鼓励和引导私人资本设立评估师培训学校,尝试推广全国统一的科技评估师考试。
(三)加强评估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一套健全的评估管理体系和一支经系统专业训练,长期、稳定的评估队伍。现阶段,中国科技评估还未形成规范的管理体系,对科技机构、人员的管理更多的是内部的垂直管理,缺乏协会监督管理,对科技评估人员的任职、培训与监督科技评估报告质量还没有立法监控。另外,由于我国的科技评估活动起步不久,有经验的评估专家不多,评估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同时缺乏一种渠道使有能力的评估专家参与到评估工作中来。为此,建议在引进高层次评估专家的基础上,建立专家库,优化评估队伍结构,建立规范的评估专家支持系统,使科技研究与使用更好地结合,充分发挥实效。
(四)建立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评估机构走向市场化、社会化,提高科技评估水平等方面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阶段,我国可以通过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保障,鼓励设立一批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科技评估业务,确保各种科技评估活动的公开、公正与透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重大科技活动评估可以采用招标等方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科技评估制度。重点培育若干个评估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在全国具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力的大型科技评估机构,使科技评估事业能在一个健康有序的环境中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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