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
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第1篇
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建设中,只有带好头做表率,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树立起良好形象,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做争先创优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就必须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树立全新的理念,走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之路,争创一流业绩,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
效。一要更新观念。在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上必须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与时俱进,常变常新,注意用新的眼光,新的思维来审视、判断、分析各种情况和变化,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形成新观念,开辟新境界。二要变更思路。进一步增强中心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置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从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高度去谋划和推动,以服务大局的成绩来检验工作效果;增强预见性和超前性,找准主攻点,寻求突破口,使我们的工作更贴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把重点工作做好,将特色工作做亮。三要创新方法。坚决防止和克服小进则止的自满情绪、怕苦畏难的消极情绪和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懒汉情绪,自我加压,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的有效机制和科学方法;善于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借鉴先进,推陈出新。
要做求真务实的表率。实干兴邦,空谈误国。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说实话、察实情、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一要真抓实干。力戒虚名,力戒飘浮,力戒空谈,注重从操作层面考虑和处理问题,切实增强操作能力和破解难题的能力,把各项决策和部署落到实处,落实到科学有效的具体操作上。防止党纪条规挂在墙上,反腐倡廉说在嘴上,目标举措落实在文件上。做到少说多做,说到做到,把“实”字贯穿工作始终,在实干中出成绩,在实干中树威望。二要严谨细致。执法执纪、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工作都有其内在规律,都有严密的工作流程,来不得半点马虎和草率,必须严谨细致地对待自己的工作,把认真、仔细、严谨的作风贯穿于各项业务工作中去,讲事实、讲证据、讲政策、讲程序,注重环节和细节的把握,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要做清正廉洁的表率。纪律严明、公正清廉是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素质。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监督者,党性要更强、律己要更严、心胸要更宽、作风要更硬。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我们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我们首先不做;凡是组织规定的,我们应切实践行,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一要严守纪律。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不徇私舞弊,不失密泄密;严肃执纪,文明执法,把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工作的全过程,把管理、执法寓于搞好服务之中。严格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强化优质服务,讲究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要公道正派。面对歪风邪气,敢于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敢于碰硬、知难而进,做到不为权势所惧、不为人情所扰、不为名利所困;在处理公务、执纪办案中做到不偏不倚,一碗水端平,公平、公正地处理各种问题;做人光明磊落、坦诚相见,不阳奉阴违、口是心非,不欺上瞒下。三要清廉俭朴。不在待遇上跟风攀比,不在财富上心态失衡;努力营造勤俭节约的风气,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做到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面对各种诱惑,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正确选择个人爱好,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提高人生品位。
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根据《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总部及院属各单位纪委、纪检监察机构、党员管理监督、党内民主参与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
第三条院总部及院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接受同级党政组织和上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双重领导。
第四条设立党委的单位,要设立纪委,设立党组的,要设立纪检组,建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委员中要有纪检委员。规模较大的单位或设立纪委的单位要设立监察机构,纪委和监察机构可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第五条符合任职条件的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职一级的领导人员担任,职务排序按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 1
排在资历相同的领导人员前面。
第六条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由有经营工作经历的领导人员担任,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人员转任行政领导职务。
第七条院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由院总部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审计部共同研究提出任职人选意见,由院总部党委任免;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门正职的选配,由院总部党委负责把关。院属各单位纪委负责人和监察机构负责人的提名、任免或调动,同级党委和行政应事先听取上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的意见,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院所属单位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符合条件的纪委书记进入董事会担任董事,根据工作需要进入行政班子兼任副总经理。符合条件的监察机构正职进入公司监事会担任监事。纪委书记根据情况参加或列席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有关重大问题决策的会议。监察机构正职根据需要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
第九条按有关规定,根据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的原则,配备不少于专职党群工作人员编制总数15%的纪检、监察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编制分开计算,合并使用。
第十条推行纪检监察人员准入制度。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队伍中。
第十一条完善纪检监察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将纪检监察人员的学习培训纳入到干部培训的总体计划中,按照分
级、分类、全员培训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培训。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人员考核激励机制。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考核评价办法另行制订。
第三章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上级纪检监察机构听取下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人定期向上级纪检监察机构汇报工作、述职述廉,及时报告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建立由纪委牵头、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监督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纪检、监察两大职能,其工作职责主要是:
(一)监督检查我院总部及院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XX各项制度的情况;
(二)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促进企业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员和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和遵纪守法教育;
(四)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人员的信访举报,保护党员和领导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依纪调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
(五)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促使领导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廉洁从业;
(六)组织开展企业监察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等。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第3篇
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队伍建设年”活动广泛动员、评学先进阶段的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效果,根据《XX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爱岗位、强素质、正作风、作表率”的目标要求,紧扣党的执政理念教育,突出整肃纪律、树立形象、提高素质这个重点,紧密结合实际,深入思想发动,抓好学习讨论,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基础。通过学习动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服务全县大局,保障我县奋力走在中原经济区前列的决策部署上来,贯彻落实到活动的各项工作中去,为组织开展好第二阶段的查摆问题、分析评议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安排
本阶段从3月上旬开始到3月底结束,重点要抓好集中动员、深入学习、交流讨论、评学先进、研究工作五个环节九个方面的工作,即“九个一”:成立一个领导有力的组织机构,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召开一次触动人心的动员部署会议,记好一本学习笔记,开展一次集中培训,举办一次主题突出的研讨交流,提交一篇有份量的学习论文,评选一名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制定一份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的工作计划。
(一)深入思想发动(3月 日 日)。结合实际,从完成好“规定动作”入手,抓好对活动的整体筹划,促进工
作落实。
1、成立一个领导有力的组织机构。各单位要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和我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的有关精神,专题部署此项活动。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各单位“队伍建设年”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和纪检监察干部基本情况表于3月 日前报县“队伍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单位“队伍建设年”活动方案和工作台帐于3月 日前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召开一次触动人心的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要召开“队伍建设年”活动动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对开展“队伍建设年”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参加活动的积极性。
(二)抓好学习培训(3月 日 日)。要围绕提高素质,制定学习计划,通过岗位自学、集中学习等形式,综合运用领导上党课讲、专家专题辅导引、组织考核检查促、坐下来学与走出去看等形象直观、喜闻乐见的学习方法,增强学习效果,提高学习质量。
4、记好一本学习笔记。学习内容主要以县纪委选编的《XX县纪检监察系统“队伍建设年”活动学习资料汇编》为主,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可增加学习内容。各单位要把学习动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力上充分保证,稳住身子、静下心来,通读学习好必读篇目,真正学懂弄通,学深学透。班子成员要带头参加学习讨
论,带头记好读书笔记,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做出表率。学习笔记要每天必记,每篇不少于500字。
5、开展一次集中培训。3月18日至21日,县纪委将委托省纪委宣教基地举办一期培训班,聘请省、市纪委领导和省委党校、河大教授授课,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或分管纪检工作的副职,派驻单位纪检员,委室主任以上干部进行集中封闭式培训,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三)开展研讨交流(3月 日 日)
6、举办一次主题突出的研讨交流。在深入学习基础上,各单位要邀请督导组参加,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纪检监察工作如何服务保障我县走在中原经济区建设前列”、“如何做到爱机关、爱岗位”、“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者如何更好地接受监督”等主题,广泛开展理论研讨交流活动。
7、提交一篇有份量的学习论文。研讨会后,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围绕上述主题认真撰写学习论文,每个单位要在3月 日前,至少选送1篇文章,县活动办公室要评选出30篇优秀征文,印发全县交流学习。
(四)开展评学先进(3月 日 日)
8、评选一名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大力开展“两争”活动,即纪检监察机关争当各级机关部门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争当全县党员干部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加强自身建设,掀起“比、学、赶、帮、超”的热潮。各单位要通过竞赛、测评、推荐等形式,评选各单位的岗位标兵,让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先进模范脱
颖而出。县活动办要组织好五年一度的全国、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评选先进工作,力争我县至少有1个省级或以上先进集体或个人。要通过评学先进评出榜样、评出正气、评出干劲、学出成效。
(五)深入谋划工作(3月 日 日)
9、制定一份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的工作计划。3月9日,县纪委十届九次全会已对2011年反腐倡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县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研究、深入谋划2011年的工作,制定出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的工作计划,敲定重点和特色亮点工作,以及每项工作的责任人、完成时限、保障措施,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工作落实。工作计划和工作台帐要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活动办。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第一阶段是整个“队伍建设年”活动的基础和关键,直接影响到整个活动的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各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人。各单位要加强与县活动领导小组联系,及时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2、严格保障机制。学习主要采取岗位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岗位自学为主的方式,每周要确保半天以上时间集中学习。各单位要建立落实好学习考勤制度,对未能按时参加集中学习的,事后予以补课,保证参学率100%。建立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每周向县活动办上报工作信息不少于1篇。
3、强化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到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 个督导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效果。对敷衍了事、被动应付、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课”,确保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做好阶段总结。第一阶段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搞好“回头看”,对第一阶段工作全面回顾,并写出专题总结上报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市教育局活动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第一阶段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完成活动方案、落实学习内容、上交征文、信息报送等进行综合评定,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讲评。
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信息化建设作为与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并举的重大战略任务,提出“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这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主要就如何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谈点认识。
一、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随着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加快,互联网已经日益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丰富知识、学习交流的重要渠道。我们应当抓住机遇,通过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和效率,为国有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行业腐败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1、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行业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建设与宣传,对于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优势,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展示反腐倡廉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开辟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新的重要舆论阵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行业腐败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传达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新部署、新动态。报道本企业近期的纪检监察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进一步明确当前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加强对直属企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大力宣传各企业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行业腐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便各下属企业相互借鉴共同提高。二要加大反腐倡廉教育力度。通过网络,大力宣传勤政廉洁优秀领导干部的先进事迹,强化舆论导向和典型示范,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将警示教育材料发布在网站上,方便广大干部职工根据自己的时间,随时接受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网站的资料库功能。及时收集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条例及相关纪检监察知识等,经过归类整理,发布在网站上,形成查找便利、内容完整、更新及时电子资料库,方便日常的工作和学习。
2、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信息传递 一类是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纵向传递。要建立中央纪委、监察部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之间和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察上下级之间互动的信息沟通渠道,上级单位方便快捷地下达相关文件和任务,下级单位适时上报业务信息,创造协同的纪检监察工作模式,适时交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相关指导。另一类是纪检监察系统内外的横向信息传递。一方面是由内向外,如发布有关消息,进行对外宣传等;另一方面是由外向内,如网上举报,通过网站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等。通过网上举报,拓宽举报途径,加大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力度。通过网上提建议和意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的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3、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工作流程,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管理
现代化管理模式是对业务办公流程进行梳理、规范、优化重组,使之与先进管理思想及服务模式合拍,并以此为需求,设计开发一套与之相应的系统,并通过系统的应用来科学规范管理工作,使信息化达到提升管理和服务的目的。要通过开发、完善和推广纪检监察相关系统,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管理。运用信访工作管理系统和案件管理系统,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和案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逐步实现统计汇总分析自动化、案件处理网络化、综合查询便捷化、监督制约智能化。建立领导人员廉洁从政电子档案,及时更新领导人员的兼职情况、个人报告重大事项、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廉洁承诺情况,主要负责人谈话及任职廉洁谈话情况等廉洁从政信息,为实现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和考核提供必要的基础信息。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强效能监督工作管理。从流程入手,全程记录效能监察工作,从立项审批、实施方案、发现问题、监察建议或决定、整顿情况、结项归档过程。随时掌握效能监察工作进度情况,查看工作成果,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切实强化管理。
4、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企业重点生产经营业务的监督,做好治本抓源工作
国有企业通常具有生产经营面广量大特点,仅依靠有限的人力进行监督检查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一是在企业内部开展业务公开工作。除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公开的内容外,要积极推进业务公开,以公开促民主,以公开促清廉。搭建业务公开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在合理授权、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下属企业和有关业务部门将主要业务信息向纪检监察部门公开,重点对与外部单位所发生的销售、采购、招投标、资本运作、资产处置、对外合作等经营活动的实施结果进行公开。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组建业务公开网上巡视,对网上业务进行适时巡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做好业务公开的网上监督。二是纪检监察部门人员要借助现代企业资源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三是充分发挥业务主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监督机构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要在业务公开信息系统内建立畅通的反馈渠道,任何使用系统的人如对某笔业务有疑问,可以请相关部门做出解释,对问题严重的,可以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核对。
二、 企业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取决于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要把信息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领导干部要带头应用信息系统,从“要我用”向“我要用”转变。要把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摆上重要议程,切实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确定每年信息化工作所要实现的目标、任务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加强过程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采取普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同时,要强调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性,把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纳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中,避免重复开发和重复建设。 二是加强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信息化队伍。信息化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首先要掌握计算机和网络基础知识,这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其次在熟悉纪检监察业务的基础上,还要掌握行业经营生产的管理知识。最后,要具备较强的信息分析能力。要实现对生产经营业务的有效监督,操作人员必须能够从大量数据中通过运算、比较分析及时发现异常,这就要求其应该具备较强的信息分析能力。
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第5篇
一、当前派驻机构工作运行中主要存的矛盾和问题。
(一)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角色定位有偏差。一是部分驻在部门仍把派驻机构视同内设机构,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的该由驻在部门承担的工作事项。二是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有抵触和防范情绪。有的驻在部门认为派驻机构是纪委专门派来监督的,工作中存在着提防意识和抵触情绪,研究一些重大事项不通知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参加,弱化了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三是派驻机构的角色转变不到位。有的派驻机构不能适应体制改革要求,在受谁领导、为谁负责的问题上认识不到位,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领导请示汇报多,主动向本级纪委、监察局报告请示工作不够。
(二)派驻统管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一是派驻制度不完备。如何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派驻机构领导缺乏具体办法,干部考核、后勤保障等配套制度都有待于尽快出台。二是派驻机构与机关联系不规范。纪委机关与派驻机构是一种联系、指导、协作的关系,这种关系如何在工作中体现应当进一步明确。派驻干部同机关干部同是纪委的干部,应当一视同仁,但在工作中如何做到一视同仁值得研究。
(三)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虽已确定,但配套的规章制度没有很好建立。大部分派驻机构没有及时制定工作配套文件,使派驻工作存在很大随意性,影响到了派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派驻机构监督职能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与被监督是此消彼长的矛盾关系,只有监督者的力量大于被监督者的力量才能实施有效的监督,当前派驻机构在这方面还存在缺陷。相对于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派驻机构处于弱势;相对于驻在部门的党组书记,作为党组成员的纪检组长也处于弱势。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监督缺乏过硬的措施作“尚方宝剑”,监督会大打折扣。
(五)派驻干部的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一是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例如:多数派驻机构中只有1名编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任务较多,派驻机构疲于应付,难以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检查、办信办案等职责。二是派驻干部队伍老化问题明显。由于派驻干部交流提升少,年轻干部补充少,导致干部年龄老化,青黄不接,后劲不足。由此造成派驻干部的活力不足,创新意识不强。
二、深入推进派驻机构工作的对策思考
派驻机构工作的总思路是准确理解把握派驻精神,围绕总体要求,以加强监督、促进反腐倡廉为中心,从思想观念、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具体措施等方面开拓进取,不断完善。
(一)科学把握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处理好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关系是一个事关派驻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大问题。一是科学把握监督与参与的关系。派驻纪检组长如果不参与驻在部门业务分工,可以集中精力加强监督,但也容易被边缘化;如分工过多,便于了解情况,但容易过多分散精力,甚至于由裁判员变成运动员,形成角色错位。处理好这个问题的实质是着眼于加强监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关键是要把握度,区分好监督与参与、参与和承担的界限。总的说应当是适度分工、大胆参与、全面监督。纪检组长要继续担任部门党组成员,适度参与和纪检监察业务相近的工作分工。要根据监督需要介入相关业务活动,在参与中了解驻在部门相关工作的程序和环节,密切同驻在部门党员干部的接触,把握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及时提醒干部,预防不公不廉问题。二是正确把握监督与协助的关系。派驻机构既不能依附于驻在部门,也不能只强调独立性而忽视同一性。派驻机构应与驻在部门党组建立一种“和而不同”的关系,既有监督又有合作,牢记监督职责,在尊重理解、沟通协调和参与服务中强化监督。纪检组长要找准位置,既当主角又当配角;派驻机构要增强监督意识,创新监督方式,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全过程监督。三是正确处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和协助都是手段,而目的是确保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得到加强。这是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合作共事的政治基础,也是共同的目标。所以,派驻机构各项工作都要从这一目标出发,工作手段上与驻在部门“和而不同”,工作目标上双方始终统一。 (二)形成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监督与协助机制。监督与协助是派驻机构的两个重要职责,虽有主次又不可偏废。一要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加强监督的配套制度,落实相关监督权力。根据责权一致的原则,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权力。要落实知情权,建立驻在部门与派驻机构工作相互沟通和重大事项通报制度。要落实参与权,通过参与驻在部门重要工作和专项检查等,履行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要落实建议权,对驻在部门重大决策、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等提出建议。要落实查处权,按规定对驻在部门干部违纪直接查处。要落实报告权,对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直接向纪委报告。要落实否决权,在涉及“三重一大”问题上,派驻机构要严格把关并可就反腐倡廉问题行使一票否决权。二是合理划分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各类责任主体。派驻统管后,对哪些工作应由驻在部门完成,哪些工作应由派驻机构协助完成,哪些工作应当由派驻机构单独完成,都要进一步明确规范。三要建立协助驻在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制度。重点建立《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工作规则》、《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与派驻机构工作通报制度实施办法》、《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沟通办法》、《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通过以上制度规范协助工作。
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第6篇
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因素。本文从我们宝清县林业局机关纪检监察队伍的现状,提出进一步加强县直机关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宝清县林业局设纪检书记室(宝清县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一人)、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一人、干事一人共2人)。纪委书记为局党委成员。
2.队伍素质。纪委书记:48岁,政工师职称,中共党员;监察室副主任,49岁,政工师职称,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纪检干事,34岁,助理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我局的纪检监察队伍无论是从年龄结构还是从文化程度、工作经历来说,是基本符合中纪委提出来的“素质良好,结构优化,配置合理,良性循环”的总体目标,基本能够适应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
3.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 我局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改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取得了较大成效。一是坚持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作来抓, 利用星期五下午的政治学习,通过主题讲座、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
1 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和法纪教育,不断夯实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政治基础。二是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进一步治理。三是不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2008年---2010年、局纪委独立或配合县纪委办案8件,处分党员干部10人,挽回经济损失 20多万元。四是健全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深化。五是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对促进领导干部行使领导权力、廉洁从政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要领导对纪检工作重视不够,一方面,认为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轻,纪检书记无事可做而成为闲职、虚职。配备纪检书记,不是从工作实际出发,而是为了解决干部的副科待遇,从而失去了设立纪检监察机构、发挥纪检监督功能的初衷。另一方面,纪委监察室仅有1-2人,由于干部配备不到位(人员太少),无法开展查案办案工作,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 2.纪检监察人员兼职与履职有冲突。调查显示,县直单位所有纪检组长和纪委书记都分管或兼任了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不少同志是身兼两职,甚至身兼数职。分管或兼职的工作有的是经济工作,有的是财务工作。由于编制和干部职数限制的客观原因,干部兼职是一种正常现象。问题是纪检监察岗位本身履行的是监督职能,但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分管或兼职履行
2 的是监督对象的职能,从而造成自己监督自己、职责不分的现象。
3.纪检监察工作被边缘化。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虽然是同级党组(党委)班子成员,但排名靠后,在某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甚至其他副职心中,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过是有名无实的“闲职”和“待遇”,既监督不了人,也办不了案。事实上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是在做分管工作或兼职工作,其结果是“种了别人的责任田,荒了自己的自留地”,成为不务“正业”的人;有的是既没有做好自己的事,也没有干好分管工作。
三、对策
1.规范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合理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对个别人员少,与经济管理相对不密切、业务单纯的单位可撤销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这些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可通过建立联系人制度进行落实。二是强化管辖办法。对县直机关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的管辖要由现在的以所在单位管理为主改革为县纪委监察局管理为主,使其真正成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工作有相对的独立性,主要执行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的工作安排,并对上级纪委监察机关负责,同时也接受上级纪委监察机关的严格考核。
2.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一是明确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兼职和分管工作的范围,理顺工作职责。二是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制度。要明确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任职期限,纪委书记、
3 纪检组长一般情况下任职满五年的应予以交流;一般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满三年的可以交流。三是建立竞争上岗和公开选拔制度。为鼓励竞争,促进人才脱颖而出,应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和公开选拔制度,以保持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3.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要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制定纪检监察干部长远培训计划,使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县纪委不仅要抓好本级举办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学习,还要有计划地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跟班学习或外出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二是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抵制“病毒”侵袭。要制定适合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规定,约束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生活言行,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业务精通、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2011年3月22日
纪检监察作风建设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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