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
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第1篇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抓好党
支部思想建设为根本,以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为载体,以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为重点,以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高校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支部建设摆在高校党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中心任务创先进、争优秀,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树立德育为先理念,密切联系师生,切实关心师生,真诚服务师生,把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针对学生、在职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的不同特点制定办法、细化措施,增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针对性
和实效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结合高校基层党支部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增强党支部生机活力,抓好党支部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支部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加强和改进基层党支部建设的主要任务
(三)加强党支部思想建设。把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作为党支部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以党性教育为核心,学习党的历史,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以道德建设为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健全党支部学习制度,切实加强党课、形势报告会等理论学习主渠道建设,组织党员大力开展社会实践、专题
调研、志愿服务,不断创新学习方式,调动党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党支部的持续学习、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
(四)优化党支部设置。按照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活动、有利于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依据高校办学体制改革、内部管理体制调整、组织结构和党员队伍构成变化的新情况,科学设置高校基层党支部。教师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研究室(所)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年级、专业、班级设置,机关、后勤等部门的党支部一般按处室设置。结合高职高专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和教职工实际,积极探索教职工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进实验室、课题组、项目组、科研平台等学术团队,学生党支部进公寓、进社团、进学生社区,高职高专院校要探索在校内外实训基地建立学生临时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按照就近、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在一些临时性、阶段性工作或活动中根据需要及时设置临时党支部。凡是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教学、科研、行政后勤单位,要单独设置党支部。
党支部规模一般不宜过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设立党小组。
(五)创建基层服务型党支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始终保持党支部与师生的密切联系,以服务师生、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以服务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为根本要求,以师生欢迎、师生受益、师生满意为检验标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党组织和党员要在完成中心任务、推动日常工作、联系服务群众、解决突出问题上创先进、争优秀,注重加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通过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党支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的实效。突出党支部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际成效。
(六)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基层党支部要制订发展党员年度计划,定期研究发展党员工作。坚持
发展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严格发展工作程序和纪律,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加大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把科研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中的优秀分子作为发展工作的重点。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拓宽党员教育渠道,增强党员教育实效。加强入党前教育,强化入党后教育,注重实践锻炼。坚持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落实“一会四评”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健全党员管理机制。落实党员承诺践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等制度,健全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健全党支部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推行党员旁听学校基层党委会议等做法,提高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坚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上关心和爱护党员师生,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
机制。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及时转接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
(七)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贴近师生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着力在主题创新、载体创新、模式创新上下功夫,增强党支部活动的开放性、互动性和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既要坚持党支部活动区别于其他组织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严肃性,防止一般化庸俗化娱乐化,又要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召力。积极探索网络信息技术在基层党支部建设上的合理运用,以广大师生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党支部活动。密切党支部与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的联系,推广活动共同开展、阵地共建共享等做法,加大支持帮带力度,以党支部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
(八)加强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拔党性强、作风正、业务好、组织管理能力突出、热心党务工作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领导职
务。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从辅导员等党员教师中选任,也可从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党员或研究生党员中选任。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落实培训经费。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参加上岗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通过培训提高党支部书记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务强、业务强的“双强”型党支部书记队伍。结合不同类型党支部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建立党支部书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调整不合格党支部书记。健全支部委员会的配备,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
三、健全基层党支部建设保障机制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的组织、宣传、教育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高校党委要把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了解和研究基层党支部建设现状,及时制定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具体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直接领导,党支部
书记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校、院(系)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支部制度,领导干部要分别编入基层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定期召开基层党支部建设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党支部建设经验,积极探索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
(十)完善考评制度。按照党支部自查与上级党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党支部建设考核评价机制。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具体指导党支部制订工作目标,做好所属党支部的年度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党支部所在单位年度考评。建立党支部书记工作述职制度,就抓党建工作情况每年分别向上一级党组织和党员、师生进行专项述职,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推优、干部推荐的重要依据。定期评议党支部工作,通过支部委员会总结汇报、党员群众评议、上级党组织考评、结果反馈、整改提高等环节实现评建结合、以评促建。定期表彰优秀党支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限期整改后进党支部。
(十一)强化基本保障。高校要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按照教职工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200元、学生党员每人每年不少于100元的标准配备支部活动经费,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并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增长机制。建立党费拨返制度,党员缴纳的党费可适当返还基层党支部,开展党组织活动。学校和院(系)要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场所和设备,设置党员活动室、党员资料室,建立多种形式的党员实践服务基地。加强高校党建信息化建设,搭建网上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党务工作记入工作量,并给予适当津贴补贴,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加强党建组织员队伍建设,配备数量适当的专职组织员,探索聘请有经验的离退休党员担任特邀组织员。
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第2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技水平,增强依法行医、廉洁行医的意识,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我校各附属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医德医风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以及党的医疗卫生各项方针政策。
二、目的意义
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三、实施办法
1、各附属医院要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责任制,成立医德医风建设领导机构,领导并组织实施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医院党委书记为医德医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医院院长为主要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医德医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具体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2、各附属医院要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健全医德医风的教育机制。要立足教育的基础性地位,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要求广大医务工作者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卫生行业新风尚。各科室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增加广大医务工作者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弘扬白求恩精神,培育良好的医德医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医德医风建设成果将作为考核医院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
3、各附属医院要在已有的相关制度以及行为规范的基础上,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各部门制定的医德医风行为规范要充分体现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制定过程中要经过医护员工广泛充分地讨论,形成共识。医德医风行为规范是医德医风检查、考评的依据,要全面、细致、明确、具体,可以量化的一定要量化。
4、各附属医院要建立医德医风巡查制度。医德医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组织院长及其他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定期开展对全院各科室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履行情况进行巡查,其结果要有记录并公开、公示。模范履行行为规范者要在医院例会予以及时的表彰,违反规章制度者要严肃批评甚至处理。
5、各附属医院要完善医德医风投诉管理制度。医德医风建设应接受群众监督,完善投诉管理制度,方便投诉人投诉;投诉接待部门对每
一个投诉都要进行登记并分析处理,处理结果要向投诉人反馈;投诉登记及有关材料要归档统一管理,作为医德医风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6、各附属医院要成立医德医风考评委员会,制定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并督促实施。考评指标的制订要结合本院医德医风行为规范、巡查制度、投诉管理制度,要具体详细,要具有可操作性。在考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上级医德医风建设指导机构以及离退休老干部、老专家的评议和督促指导作用。考评程序要公正合法,考评结果要公平、公开。考评要将对部门(科室)的考评和对个人的考评结合起来,对部门(科室)的考评要引入“区别考评”机制,考评结果要与医院分配制度、干部选任、职称晋升、评优奖励等挂钩,将其作为衡量各职能部门和科室负责人的主要业绩之一;要利用考评结果树立典型进行精神奖励,如设立“医德医风先进个人”、“十佳医生”、“十佳护士”、“服务之星”等等,强化广大医护员工的荣誉感、成就感,体现医护员工的人生价值。
四、组织领导
医德医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在医德医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具体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附属医院定期开展医德医风建设督促检查,评估医德医风建设成果。
各附属医院要在校党委统一部署下,开展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要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把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医德医风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做出表率,
从自身做起,从现在抓起,齐心协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为推动附属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促进“四化”协调科学发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为主要任务,突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在全面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进程中贡献更大力量,开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围绕******市建设中原经济区经济转型示范市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大公共政策和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基本实现全市民政事业城乡发展一体化,初步形成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民政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健全有效的发展新格局。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救灾救济体系。建立并逐步完善救灾应急响应机制和救灾救援体系,建立覆盖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的救灾工作网络。加强救灾应急队伍组建、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置、灾害信息评估、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救助捐赠等工作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紧急救助能力和减灾救灾综合协调能力,确保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内,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障。积极开展减灾培训,实施以减灾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为重点的减灾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二)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资金投入自然增长机制和家庭收入核算机制,健全完善政策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动态管理,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分类施保,推进城乡低保协调发展。到2015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更加规范顺畅,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所有符合条件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都得到有效保障。
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全面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和救助工作,理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推进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探索建立资金落实、运转协调、管理规范、衔接有序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临时救助程序,对低收入家庭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的及时有效救助,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补充作用。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推广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模式,在利用爱心基金开展医疗救助的基础上,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探索针对困难家庭的助学、住房、法律援助等项救助制度,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保障服务能力。
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供养资金及管理经费、人员工资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农村五保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基本实施五保对象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零支付”。全面整合农村养老资源,加强乡镇敬老院建设,推进敬老院法人登记,推行等级管理,促进敬老院健康发展。
(三)推动社会福利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十二五”期间,按照“试点先行、分期分批”的建设原则,每个县(市)建成1所集养护、康复、托管于一体,为老年人、孤儿、精神病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孤老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全面落实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完善孤儿安置、养育、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着力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建设,提高服务困境儿童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
(四)推进老龄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在市县两级规划建设示范性老龄服务产业项目,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一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日间照料中心。鼓励社会服务机构和企业在社区设置养老服务网点。以社区为依托,广泛开展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康复护理、精神慰籍等社区养老服务,加强社区医疗卫生、居家养老等社区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文化娱乐、健身休闲服务。到“十二五”末,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0张,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所有的城镇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建制村,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养老服务的目标。
(五)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以市县慈善协会为支撑、以慈善爱心超市为依托,积极开展慈善救助,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慈善工作网络。大力提高慈善机构的专业化程度,推动社会捐助工作规范化,提高慈善组织运作透明度和公信力,组织开展各类劝募活动,不断壮大慈善基金。探索慈善超市的长效运行模式,为社会捐助搭建良好平台。到2015年,90%以上乡镇(街道)要建立社会捐赠站点和慈善超市。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推动福利彩票销售量总体稳步增长,力争年增长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为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有力资金支撑。
(六)创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管理体制。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农村党组织领导、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城镇新建小区、新型农村社区要同步规划、配套建设社区服务设施,原有社区要整合、优化社区服务设施。到2015年,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以上,社区服务设施面积每百户居民不低于20平方米,6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80%以上的社区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健全多元投入和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壮大社区服务队伍,提高社区服务人员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协调发展,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七)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推进社会组织创新发展。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大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与发展。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落实国家现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信息平台和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有效机制,推行政府向取得3A以上的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制度,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加强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督导。加大执法监察力量和执法监察力度,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八)推进社会工作职业制度建设。坚持社会化、专业化、职业化和知识普及化的建设方向,适应社会服务个性化、多样化需求,遵循社会工作发展规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社会工作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充实管理力量,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完善志愿服务体系。
(九)推进优抚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建立健全“普惠”加“优待”的优抚保障模式,促进优待政策落实。保障优抚事业配套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各项抚恤金和义务兵优待金。加强烈士褒扬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建立健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长效机制。继续完善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优先重点安排扰抚对象危房改造,实现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医疗保障状况明显变化、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有明显成效的目标。
(十)做好军休人员安置管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军队后勤保障社会化要求,改进服务管理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军休安置管理模式。做好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工作,落实其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医疗待遇,确保军队退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确保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各种地方性补助补贴经费落实到位。将服务管理机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有效解决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用房、服务管理工作及工作人员经费不足,不断改善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
(十一)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围绕安置改革总体目标,全面实施新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安置主管部门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同,合理编制安置计划。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和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安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职工,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聘)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积极做好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各级政府要制定落实针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着力完善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培养机制,广泛开展“订单式”培训工作,确保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100%参加培训,培训合格率、推荐就业率达到90%以上。
(十二)推动双拥工作创新发展。贯彻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持续巩固军民融合式发展成果,持续拓展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持续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机制。各级政府要坚持每年为驻焦部队解决若干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军地互办实事的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涉及军民利益的双拥政策法规,切实维护军民合法权益,促进部队与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县、区)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促进政策落实和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强军供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军供综合保障能力。坚持“平战结合,国防效益优先”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市军人接待站和月山军供站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满足部队快速供应的需求。
(十三)增强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服务效能。积极审慎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按照区域统筹、城乡统筹、合理布局、完善功能的要求,适时调整行政区划,编制指导未来、便于管理的区划调整方案,认真开展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工作,稳妥开展乡改镇、镇改街道体制调整,加快培育中心镇,使之成为连接城乡的节点和繁荣农村、服务农业、集聚农民的重要载体,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围绕平安边界建设,进一步提升边界线管理水平。按要求完成市县界线年度联检,积极调处边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研究拟定加强地名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城乡地名设标工作,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完善地名标志服务体系,健全市县两级地名数据库,建立地名公共服务平台,探索开展地名服务信息亭建设,提高地名公共服务能力。
(十四)提高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建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网络化管理,到2015年,全市每个县(市)建成1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救助管理站,并配备救助专用车辆等设备。推进救助工作进社区、进乡镇,基本实现街面无滞留流浪未成年人目标。推进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等级评定工作,加强全市婚姻登记数据库建设,提高窗口服务质量,确保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推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推行火葬,努力提高火化率。创新骨灰安葬方式,推行节能、节地、环保的绿色葬法。体现殡葬公益性原则,各级财政加大对公益性公墓的支持力度。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应将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作为必备附属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骨灰堂)全覆盖。加强对经营性公墓规划建设及经营行为的指导与监督,探索推行经营性公墓按比例配备公益性墓位,限价销售,惠及困难群众。改善殡葬服务设施,完善殡葬救助制度,“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市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十五)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和标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民政事业发展各项规划,加快建设基本社会服务网络,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举措,全面推进婚姻、殡葬、养老、优抚安置、防灾减灾、社区服务、社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孤残儿童养育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确保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到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相结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积极推动民政信息化、标准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政服务及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到2015年,形成总量适度、分布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规范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和民政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民政综合信息服务与人口、社保、医保、工商等各类信息资源共享,基本满足城乡不同层次群众的服务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着力强化民政工作协作协同机制。各级政府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健全做好民政有关工作的部门协作协调机构,制定相应的议事协调制度,积极整合民政工作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相关政策衔接,切实提高民政工作行政效能。各级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卫生、编制、税务、工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有关职能,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真正形成推进民政工作的整体合力。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有效整合内部力量,不断提高管理民政事务、提供社会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社会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机制,通过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途径,有效聚合社会力量,共同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完善民政事业经费多渠道筹措机制。进一步加大民政事业经费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筹集民政事业经费的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城乡社区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建立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确保与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需要相适应。各级政府要根据民政部门职能任务需要,安排人员经费、工作经费和专项经费,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民政事业发展,完善政策扶持体系,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经费分配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和挪用。
(三)重点夯实民政事业发展基层基础。各级政府要落实基层民政部门工作机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设施、制度、队伍建设等实际需求,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推进基层民政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普遍达到“四有三全一加强一提高”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即有承担民政工作的机构,有适应工作任务需要的人员,有满足为民服务需要的办公场所,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经费;办公设施设备全、规章制度全、文档资料全;涉及基层的各项民政工作得到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得到大幅度提高。
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第4篇
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01]19号)、《中共南充市委、南充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和发展老年事业的意见》(南委发[2002]39号)的精神,现就我县加强老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老龄工作的重大意义
老年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国家和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形成敬老、养老、助老以及代际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正确处理和解决人口老龄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任务
老龄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老龄工作的指示精神,逐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
基本原则:坚持老龄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促进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服务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兴办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业;坚持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广泛开展敬老养老道德教育,加强老龄工作法制建设;坚持关心老年人生活以及老龄妇女的特殊问题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使广大老人物质生活更加丰富;坚持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开展赋有特色的老龄工作和发展赋有特色的老年事业和文化。
主要任务:按照努力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的要求,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建立比较完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障、体育健身、文化教育、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三、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全社会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依法处理和打击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依法取缔伤害老年人身心健康、宣传迷信邪说、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非法组织。
在全社会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教育和普法工作。司法行政和宣传部门要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计划,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和法律意识。老年人也要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要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工作,使老年人能够就地、就近、及时地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道德教育,并与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县、乡广播电视机构要结合本地情况开办老年节目,中小学校要把敬老、养老、助老作为德育的重要内容。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宣传、教育等手段,在全社会树立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社会风尚。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确保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在城镇,要建立起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各类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覆盖。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并随着经济发展合理增长。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落实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政策,发展各种类型的补充医疗保险,满足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在农村,要坚持以家庭养老为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济和“五保”供养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水平。倡导赡养人之间签订《家庭赡养协议书》,倡导村民互助,不断探索多种社会养老的路子。
切实保障老年人住房、财产、继承等合法权益,维护老年人婚姻自由的权利,要按《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落实老年人在各方面的优待和照顾。重视发挥老年人的作用,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鼓励老年人从事关心教育下一代、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老龄事业发展
各级各单位要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计划,要加大对老龄事业资金的投入,把老龄福利事业费纳入财政预算。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建设条件,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新建和扩建一批社区老年服务设施、福利设施和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福利设施建设所需资金以政府投入为主,同时应当制定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兴办老年福利机构。到“十五”末期,基本实现县城、建制镇至少有一所综合性老年活动场所,各乡、社区居委会至少有一处活动场所。乡镇要努力办好敬老院,到“十五”期末全县敬老院全部达标,并创建一批省、市级模范敬老院。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走以院养院的道路,壮大敬老院实体,有条件的地方要逐步将敬老院建设成综合性多功能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
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今后企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要逐步与所在单位相脱离,由社区组织管理和服务。要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在老龄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形成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的社区老年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不同形式、不同档次的老年福利院、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老年福利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的服务。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要实行减免税等优惠政策,税务、工商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信贷支持作用,热情关注、积极支持社区老年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福利设施的建设,按照信贷通则加大贷款支持力度。
县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逐步建立起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老年医疗保健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和卫生科学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预防和保健技能。
县乡镇文体、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工会、妇联等群众团体要进一步加强老年文化体育工作,发展老年文化体育事业。要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或活动站。要组织老年人开展体育健身和文化娱乐活动,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要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各行业老年人体育组织。要重视发展老年教育事业,鼓励和指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各类老年学校。
五、开展生动活泼的老年思想政治工作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认真研究解决老年群体中的各种思想问题。要坚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作为老年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政策、形势、民主与法制和科学文化知识的教育,使广大老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划清科学与迷信、文明与愚昧的界限,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增强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定党的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老年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重视和发挥老年党员的政治优势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老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式、新办法。要根据老年人的特点,把思想教育与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寓教于乐,把老年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做活、做深、做细,使广大老年人以丰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安享晚年。
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
老龄工作是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老龄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议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理顺和健全老龄工作体制。县上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全县老龄工作在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民政局牵头,县委和政府机关各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共同参与。乡镇党委、政府要参照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设置,尽快健全老龄工作机构,老龄工作由社会事务办(民政所)承担,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县级各部门要落实与工作相适应的机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经费。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及老龄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老龄工作。
明确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认真做好老龄工作,促进老龄事业的健康发展,在2005年前全面完成我县老龄事业“十五”目标。
附:XX县老龄事业发展20032005年规划表。
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
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第5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甘肃省委《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实践,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通过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中走在前、作表率。
二、主要内容
(一)党员教育规范化
1.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好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生态、金融、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1小时,月读1本书;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一个专题进行1次集中讨论交流,每年围绕业务工作组织1次调研研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4学时,其中党组织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党组织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政策理论、形势任务的宣讲或辅导。
2.主题党日教育。各党组织根据中心工作确定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党日教育活动,并形成常态化。主题党日教育活动,在内容上突出尊崇《党章》、强化在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等,形式上以重温入党誓词、爱国主义教育、参观教育基地、党史知识竞赛、党纪警示教育等为主。主题党日活动每年开展1次,可结合“七一”建党纪念活动开展。
3.创先争优活动。根据全市关于先锋引领行动的安排部署,按照“五项争创”活动的基本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培养、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引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争做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和时代先锋。市直机关工委每两年开展1次推荐表彰活动,各党组织每年“七一”或年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对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4.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机关工作人员思想状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谈心交心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实效,激励和引导机关工作人员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党组织每半年向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汇报1次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年底形成思想政治工作自查报告,报市直机关工委。
(二)组织建设规范化
5.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市直机关部门单位,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也可设机关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立、撤销或设置调整,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机关党委委员5-9人,党总支委员5-7人,党支部委员3-5人,除设书记(必要时设副书记)外,应设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总支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3年。机关党组织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提前或延期,需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年。换届选举程序为:党组织上报换届请示市直机关工委审查同意推荐候选人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市直机关工委批复。机关党委下辖党总支和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由各机关党委审批,报市直机关工委备案。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委员出现缺额,应及时补选。
7.机关党组织班子配备。市直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一般由分管人事的部门党组或单位党员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党组书记担任。党员人数50名以上或直属单位较多的机关党的基层组织,设专职副书记,按内设机构正职干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当任满一届,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市直机关工委的同意。机关党委、党总支下辖党支部书记,由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的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实行“一岗双责”。
8.机关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安排1次。党支部每年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每年向党员大会、上级党组织述职1次,上级党组织或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点评,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既要参加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为机关党员至少讲1次党课。
9.党员发展转正。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计划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及时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员发展基本程序为:递交入党申请书支委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培养教育考察1年以上列为发展对象政审、公示市直机关工委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党员大会讨论并票决接收为预备党员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派人谈话市直机关工委(机关党委)审批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落实公示与票决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严格整理好各环节材料。
10.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主要流程: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市直机关工委接转(转至市委组织部的先经市委组织部接转)党员新单位党组织上级党组织接转党员持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学习、工作,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不转移组织关系,开具党员证明信。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填发《流动党员活动证》。
11.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交纳党费。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12月中旬向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并向党员公示1次年度交纳党费情况。有留存党费的党组织,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留存党费,党费主要用于党员培训、订阅购买党员教育资料、表彰先进和补助生活困难党员。
(三)作风建设规范化
12.联系服务群众。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结合重大节庆纪念日,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具有党建特色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联村联户”和“精准脱贫”行动,广泛开展机关党组织与贫困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落实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认领1个以上服务项目或岗位,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组织的活动;窗口单位党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满意窗口、优秀服务标兵等争创活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运用网络、微博微信、QQ群等载体,畅通党员群众表达意见诉求渠道,提高服务群众效率。
13.党员承诺践诺。机关党组织协助部门单位完善落实岗位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和失职追究制等有效制度,督促和引导党员落实服务群众要求。广泛开展党员示范岗等活动,通过个人承诺、组织审诺、公示明诺、督查践诺、民主评诺,落实在职党员服务承诺制度,推进机关作风转变。党员每年年初提出服务承诺内容,年内落实承诺事项,年底由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诺。
14.作风督查评议。发挥机关党组织教育、协助、监督等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抓好机关作风建设,采取不同形式,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以及学风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有关规定,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参与组织好部门单位推进效能风暴行动、改进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等机关效能建设的民主评议活动,及时报送评议结果。
(四)党内监督规范化
15.党员从政行为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要求,用《党章》党规、好干部标准对照检查党员干部从政行为。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规定要求,做到讲纪律守规矩。
16.反腐倡廉教育。以《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为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通过举办廉政大讲堂,参与新提任干部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等措施,落实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每年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少于4次;年度党课教育,应安排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上1次廉政党课。
17.机关党内监督。机关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督促单位领导班子按期开好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年度召开党员大会听取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作风、道德品行和履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每年向市直机关工委反映1次本部门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18.党员违纪问题处理。对部门单位违纪违法党员,机关党组织应依据市纪委、部门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等纪检机构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材料,或司法机关的生效裁定和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党员大会,认真审慎地形成处理意见,逐级研究审查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工委按照党员干部管理权限,对违纪违法党员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理批复。
(五)保障运行规范化
19.工作制度建设。机关党支部健全完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学习教育、党员管理、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专题组织生活会、报告反映工作、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内监督、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党员服务承诺等经常性党建工作制度,落实各项制度规定要求,促进党建工作规范运行。
20.党建阵地建设。机关党组织按照“有活动场所、有醒目标识、有党旗誓词、有电教设施、有学习资料、有工作制度”的“六有”要求,建立党员活动室。办公用房紧张的部门单位,党员活动室可与会议室、“道德讲堂”、“党员书屋”等合建,综合利用。发挥党员活动阵地作用,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和组织生活。
21.人员经费保障。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应不少于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机关工作人员较少或者直属单位和人员较多的部门,可以适当增加比例。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编制,列入机关行政编制。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证机关党建工作需要。
22.党建工作资料。机关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资料收集整理、记录记载工作,及时报送有关资料与信息。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党员学习计划、党员学习体会、专项活动安排及总结、民主评议党员、缴纳党费登记、党内统计等文件资料,应备份留存,收集齐全。党组织会议或活动,记录记载应清晰完整,准确规范。
三、保障措施
(一)市直机关工委督查考核。市直机关工委要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每年初,提出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年内适时进行调研督查,年终组织述职评议,并进行综合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规范运行。考核成绩报市委组织部、市督查考核局,作为部门单位年度工作业绩、领导班子考核结果的依据,同时作为党组织评选先进的依据。
(二)部门领导班子支持指导。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要强化抓机关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力度。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部门单位总体工作布局,每年至少听取1-2次机关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要问题,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在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
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强化政治功能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以持续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为主线,将基层党建工作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着重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先锋带动力、群众凝聚力、支撑保障力,着力解决一些党的基层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切实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持续抓好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办使全市基层党组织普遍实现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实现政治功能全面进步。通过推进**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将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党的主张的宣传者、党的决定的贯彻者、基层治理的领导者、团结群众的动员者、改革发展的推动者;以组织建设为基础,实现组织体系全面进步,加强并创新基层组织建设,形成更加严密的基层工作组织体系和更加完备的基层工作制度体系,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队伍建设为关键,实现队伍素质全面进步,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精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加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打造一支政治坚强、本领胜任、作风务实、自身过硬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以服务群众为主线,实现服务功能全面进步,通过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发挥阵地服务功能、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培育壮大党员志愿服务队,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
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努力提升群众凝聚力。以基础保障为重点,实现保障能力全面进步。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报酬待遇稳步增长,经费投入逐步加大,基层组织阵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领导力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和市委安排,不断推进**常态化制度化,高标准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组织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党组织对各领域社会基层组织的政治领导。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以完善党组织实施有效领导、其他各类组织按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的运行机制为重点,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以发挥统筹协调和服务群众功能、引领基层治理为重点,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以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为重点,强化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重点,强化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有效维护群众各项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党建带群建工作。
3.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工程。坚持和落实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按照规范化、示范化要求,深入实施党支部建设工程,着力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持续整顿后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水平。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参加,推动党支部主题党日的活动内容、方式和实效不断提升。持续深化农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广运用城市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健全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发挥巡察作用,持续整治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小官贪腐”和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击“村霸”,支持和保障村(居)民选好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按要求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
(二)创新组织体系,提升组织覆盖力
4.扩大农村(社区)党组织覆盖。加大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等重点领域中建立党支部的力度。推广“党建+”模式,以选派党建指导员、联建共建的方式,把党支部的工作手臂延伸到农业产业基地、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和外出务工经商群体。拓展社区网格化党建。推动党组织覆盖社区、党小组覆盖网格、党员覆盖居民楼栋,将党组织和党员内嵌到网格中,将服务供给实现在家门口。推广在居民楼栋建立党员连心驿站有关做法,公示楼栋党员责任人职责及联系方式,增进党员与居民之间的联系,探索在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团体中建立党组织。
5.统筹推进新兴领域党建。把商务楼宇、商圈市场作为一个整体设立党组织,在产权单位、市场管理部门、物业公司、骨干企业率先建立党组织,向入驻单位和商家店铺延伸。创新推进互联网业党建,对规模较小、党员较少的互联网业单位党组织,由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兜底管理责任。跨区域的大型互联网业单位党委下属的党组织,党员分散跨区域的,可突破时空限制,设立网络党支部。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构,加强产业集聚区等各类园区党建。根据入驻园区企业的类型、规模、层级和分布区域,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多种方式,灵活设置党组织并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在园区内员工居住生活相对集中的区域,按照楼栋和党员工作性质、兴趣爱好、作息规律等,探索建立特色党支部和党小组。
6.健全完善国有企业基层组织体系。积极适应国有企业产权关系、组织架构、管理模式等发展变化,坚持做到新建经济组织的同时建立党组织,调整经营管理组织的同时调整党组织的设置,配备经营管理人员的同时配备党务工作人员。股份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必须在企业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设置方式、职责定位和管理模式。不断完善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地企党建工作交流。按照“管人管党建相统一、管资本就要管党建”的原则,理顺市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实现企业党组织关系集中统一管理。
(三)锻造过硬队伍,提升先锋带动力
7.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以村(社区)“两委”集中换届为契机,采取村内“选”、上级“派”、社会“招”等多种方式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组织书记任职资格条件,列出不适宜任职的负面清单。建立一批功能配套、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基层干部示范教育基地,重点对换届后的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轮训。强化工作绩效管理,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做到奖优罚劣。拓宽基层党组织书记政治出路,加大关爱帮扶力度,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活力。持续开展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贫困村等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注重发挥驻村指导帮扶作用。进一步健全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机制,树立在农村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鲜明导向。
8.加强基层党务工作力量。重视抓乡促村作用,切实加强乡镇党委班子建设,配备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配强专职组织委员和组织干事,确保每个乡镇抓基层党建工作人员不少于X人。落实乡镇干部工作补贴等政策待遇,在评先评优、福利待遇等方面进一步向乡镇倾斜。优化乡镇工作生活环境,全面完成乡镇“五小”建设。市县机关新招录的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有计划地安排先到乡镇挂职锻炼。
9.提升党员发展质量。从严把好入口关特别是政治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制度,保证队伍源头质量。加大从产业工人、青年农民、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力度,抓好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工作,有序调控党员发展规模,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开展在职党员公开承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流动党员跟踪联系、困难党员结对帮扶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10.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支部组织活动不落实、不经常、不规范的问题。加大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作力度,用好用活“互联网+智慧党建”融平台,创新组织生活、党员教育方式。同时,在流动党员聚集地,跨地域建立流动党支部,解决好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的问题。
(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群众凝聚力
11.提高服务质量。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搞好服务,开展逐户走访、包户帮扶,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增收致富中的实际困难。以提高阵地利用率和群众满意率为重点,落实村干部挂牌值班制度,充分发挥便民服务中心作用。坚持支部引领,发挥好红白理事会、老年协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服务群众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在群众生病、家人亡故等困难时刻,或娶妻生子的喜庆日子,及时提供帮助,着力提升服务的针对性。推行社区服务窗口8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值班制度,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升当场办结业务比例,实现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结合区域化党建平台,整合辖区各类资源,开展组团式服务。加强便民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变“群众带着材料跑”为“网络带着信息跑”。
12.拓展服务渠道。认真落实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并公开公示,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范围。全面推行“双报到双服务”,坚持党建引领、资源共享,推动市县两级机关党组织、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联建共建,对接社区居民群众需求,认领服务项目,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完善督促评价机制。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需求,因地制宜组建各类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文体活动团队。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代表联系基层制度,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各级党代表直接联系服务社区。
13.推进“三社联动”。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支持和培育社会组织、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建立社工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开发设计社会服务项目,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逐步将适合采用市场化方式提供的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实现政府转移职能与社会组织服务有效对接。每个城市区须培育引进
X个以上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基层治理。
(五)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支撑保障力
14.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建立财政补助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正常增长机制。
15.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抓住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有利契机,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重点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总结挖掘一批试点村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6.推进工作阵地规范化建设。着力将金融、医疗、文化、旅游、购物等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便民项目引进党群服务中心,将阵地建设成为凝聚人心、提振人气的综合性开放式服务平台。按照有设施完善的讲习场所、有结构合理的讲习队伍、有丰富实用的讲习课程、有科学有效的讲习方法、有务实管用的讲习制度、有简明必要的讲习资料的“六有”标准,年底实现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加大对广大党员群众的教育培训力度。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严格落实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保障等。各级各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基层党建联系点、调查研究、为基层党员群众讲党课、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制度,形成示范效应。
(二)完善推进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对长期积累的问题完善政策,对反复出现的问题健全制度机制。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持续发挥基层党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突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的转化效果,强化政治巡察和监督检查的震慑效应,推动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观摩督导常态化制度化。注重宣传引导,做好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氛围营造等工作。
加强队伍建设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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