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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11-191

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范文第1篇

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简介

山东省广安消防技术服务中心(简称广安中心),于1997年10月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介服务性企业。中心以服务为宗旨,奉行“公正、科学、优质、高效”的方针,主要从事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建筑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和火灾探测器清洗与功能检验等业务。中心有高素质的检测技术人员,配备精良的检测仪器设备,运行高效、严格的管理体系,具有优良的检测能力,并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取得了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拥有合法的检测地位。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范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的安装质量检测;利用远红外测量技术、超声波探测技术、现代电工测量等技术,在“非接触、不断电”情况下进行电气设施消防安全检测。能够给各市、地公安消防监督管理部门、建筑建设使用单位、消防工程施工安装单位及时提供公正、科学的检验报告;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建筑消防设施规范化监督管理,促进消防设施安装质量、功能可靠性和电气设施运行安全性的提高,为保卫本省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的依据

建筑消防设施是构成建筑工程的基本单元之一,其技术含量高、设计专业程度高、施工要求严、维护难度大,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物防御和扑灭火灾的能力。《建筑法》、《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部的有关法规文件都明确规定了对消防工程要实行消防监督,对施工企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因此,由专业、合法的消防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严格的全指标检测,是检验消防工程施工企业施工质量,验证消防设施功能,为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提供检查、验收技术支持的必要而有力的手段,为此《消防法》和《山东省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中对消防设施的检测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的技术标准:DB37/2422008《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和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的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7]195号文件。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的范围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范围包括以下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供水系统;消火栓、消防炮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固定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挡烟垂壁;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系统;消防应急广播系统;消防电话系统;防火分隔设施;消防电梯;漏电火灾报警系统。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的分类

初次检验:消防监督部门对建筑消防设施竣工验收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所进行的第一次检验,简称初检。

补充检验: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初次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所进行的加倍检验,简称补检。

委托检验:对不需要消防监督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要进行安装质量和功能评价的已安装、维护的消防设施,而进行的检验。

补充检测应该在初次检测进行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三个月内补充检测不合格或未申请补充检测的,应重新申请检测。委托检测同样在第一次检测后的三个月内,委托单位有一次整改机会,三个月内再次检测不合格或三个月内未整改的,应重新委托。

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的申请

一、初次检验:

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必须在全部消防系统施工、调试完成且系统运行稳定后,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申请。

2、申请单位到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或广安中心业务受理大厅领取《山东省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测申请表》(一式四份,简称申请表),或从山东消防产业信息网(

0531-85124490/91/92/93转88

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范文第2篇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 我国国民经济也在不断的向前发展, 人们增加了消防安全意识, 提高了对建筑消防设施的重视度。但是, 只顾增加消防设施却忘记了投入之后的维护保养, 导致安全隐患的发生。产生较大的损失。对于此方面的教训已经有很多了。怎样做好维护和管理, 变为当前消防工作中一大难题。文章针对这些问题, 有针对性的提出了有效的改进和维护办法。

二、建筑消防设施概述与具体分类

(一) 建筑消防设施概述

近阶段, 我国刚刚修订了消防法规, 在此法规中有效的提出了一些消防设施需注意的事项。通常情况下, 消防设施是指, 当遇到突发的火灾时, 消防设施可以自动启动灭火、消火, 及时将火灾扼杀在摇篮中。因此, 在消防设施当中, 有效的设施一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非常有必要的, 这些消火系统可以用来预防与应对突发的建筑物遭遇火灾。

(二) 区分建筑消防设施分类

在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和人员疏散安全是建筑消防设施存在的意义, 同时也是建筑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1]。通常情况下, 建筑消防设施可分为如下两个系统, 一种是灭火系统, 另外一种是安全疏散系统。在日常中, 我们经常用到的建筑消防设施有许多种, 像自动报警、消火栓、泡沫等都是日常经常见到的安全灭火设施。

三、有效的分析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现状

社会的不断发展, 人们对消防安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因此, 针对我国法律法规对建筑消防维护和保养, 做出了一些相关规定:各个单位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查企业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同时检查设备是不是完好无损[2]。据我国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在单位中, 需设施一些疏散通道, 以便达到当前我国消防安全疏散的指标。例如:防火门、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是必须要具备的。从侧面讲, 当前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种类非常多, 在系统方面也变得非常复杂, 其中专业技术也凸显的尤为先进。非常容易受到人员素质、管理机制等方面的影响。当前, 我国各个地方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上非常不好, 各种消防设施故障、发生火灾等事情频繁的产生, 导致建筑消防不能得到应有的作用。

(一) 站在消防设施本身进行特点分析

在进行安装方面, 我国的建筑消防设施涉及到水、电、暖等多项专业, 属于整体性工程, 并且大多数隐蔽性非常强[3]。当工程竣工验收之后, 针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较为依赖验收资料, 占据的比例较少。在建筑设施当中, 包括许多资料, 其中有使用说明、如何维护、工程的验收、竣工图纸等。以上的资料都是今后在进行维护保养时, 不能缺少的一部分。但是, 真到实际工作时, 当设施投入运行, 由于日常进行管理不认真, 导致技术资料不完整, 尤其是一些单位改建频繁, 单位中的装修、消防设施、系统等多次改正, 造成与工程原始竣工资料相差大, 为以后的消防实施维护保养产生了较大的麻烦。其次, 由于系统方面较为繁琐。在较为完善的建筑消防设施中, 包括了一系列系统, 其中有火灾自动报警、灭火、排烟、智能控制等系统。可以智能化的掌控消防系统, 可以通过电气线路与电信号得以达到目的, 在以上消防系统中, 有弱电也有强电。设备线路都较为繁琐, 并且在系统故障点、类型等方面也非常多。因此, 进行维护保养时, 要求的非常严格, 尤其是技术。此外, 除去经常见到的故障, 其它涉及到的系统维修都需具有一定经验的人员进行维修。最后需注重消防产品的样式。建筑消防设施关系到的消防产品有很多种类, 其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关系到各类电子产品甚至更多。当前在使用消防产品时, 需对产品进行一些专业的检验, 一定要通常市场准入制定, 方可进入市场进行买卖, 但是, 在生产厂家方面, 其技术和工艺都具有一定的差别, 造成生产的产品在结构等各项方面都不相同, 并且在系统安装和使用方面也得不到对应的匹配。近阶段, 很多, 消防铲平在提升其电子产品时, 也具有一些时间规定, 因此, 针对这些物件都需给予定期的保养。

(二) 从维护保养技术方面分析

当前单位自身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员, 而且, 针对建筑消防设施保养方面, 提出的要求也非常严格, 必须通过较为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维修和保养, 并进行专业化的指导。自我国颁布了《建筑消防实施维护管理》后, 其中明确表明了, 在进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时, 值得注意的是保养问题, 其中包括了定期的检测、巡查、维修等项目, 并且需要对应人员具有消防方面的经验, 而且通过了等级职业资格证书[4]。从当前状况来看, 许多单位在招聘这方面人员时, 都是让保安以后门卫附带监视, 所以, 本身便不拥有相应的管理、维护能力, 当遇到突发状况时, 也不能及时做出紧急处理。另外, 由于中介维保人员存在的素质不相等。通常一些建筑消防设施保养队伍都是消防施工单位和检测人员组成。人员流动与从事消防的工作人员, 检查时间不同, 造成队伍维修保养存在明显的不同。在企业中, 存在维修保养的人是临时工, 只工作几个月抑或几天便离职, 未经过展业培训便上岗, 对于建筑消防设施方面的内容不了解, 非常容易发生事故。尤其当前电子技术发展的非常快速, 进而无形中增多了消防产品种类, 这针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方面, 都需不断的向上提升。

(三) 从维护保养行业机制方面分析

首先, 当前中介维修保养市场不完善。除去少数省市外, 各地都未进行建筑消防设施专业的维修。所以, 当前很多建筑消防设施都不存在一定的维护保养能力。只能委托中介进行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其次,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和检测分不清。根据相关规定, 单位需定期全面检测建筑消防设施[5]。以此保证设施完好无损。然而, 当前专业从事维修行业的企业不存在, 所以, 这给了中介有机可乘, 出现了“换汤不换药”的事情, 但是检测报告却只有对当时的检测情况负责, 这样便于逃脱出现问题后追求其法律责任, 使得建筑消防设施问题多样, 不容易展示其应有作用。

四、增强与改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做法

(一) 严格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可以实施维护保养。通常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系统性与专业性都非常强, 许多单位都需维护保养消防设施, 对于如何保养不是很清楚。所以, 当投入运行消防设施后, 需制作一套完善的维修保养制度。这样一旦工程竣工后, 施工单位也能通过消防设施种类, 有效使用设备, 并加以维修保养。另外。针对维修保养的内容, 需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竣工图纸、施工记录、改正施工记录等基本内容。并添加上一些需注意的问题。这样单位便可以根据维修保养的内容设施定期维保。

(二) 结合单位基础维保和专业技术服务

首先组建维保行业机制。根据近阶段出台的维护保养相关规定, 需要实行日常的维护工作, 而且在维护的过程中, 要使用专业的维护企业进行维护。对于有着专业技术方面的企业, 在维护保养上需要明确自身的技术情况, 这样做能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维保资质等级。做好这个工作以后, 还要对企业建立较好的信誉体系, 使用自管的方法来实现企业的自律管理。同时, 在进行专业技术维保时, 需区分开消防检测行业, 简单来讲, 便是维保服务中介不能兼顾消防检测。其次是使用的单位进行的自行保养。保养过程中要根据相关的规定进行, 一般的情况中单位企业是没有资格对基础进行维护保养, 在这方面需根据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每日巡查单位内部安全问题。其中, 巡查的内容包括外观与工作状态。最后, 需有维保企业技术支持。对于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 除去简单的维保外, 还需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全方位检测专业企业的消防设施, 并每月实施一次。

(三) 有效进行消防设施维保技术人员专业化管理

做好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在管理建筑消防设施维保人员时, 需安照自动消防设施进行管理, 并根据相关规定, 通过公安消防部门来给予人员颁布证书, 有次证才能进行工作。另外从事消防行业的人员需具有职业技能鉴定, 以及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 通过分析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的维保, 可以得知, 在操作消防方面时, 需要更为熟练的技术, 方可胜任此工作。其中, 培训单位消防安全是较为重要的一项任务, 需适当的加入一些建筑消防设施操作和使用。这样更能提升单位自身的建筑消防设施保养。

摘要:为了进一步将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做好, 并有效发挥建筑消防设施, 需从建筑消防设施本身寻找原因, 并分析。文章根据当前建筑消防设施的状况, 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希望可以帮助建筑消防更好的维保企业安全。

关键词: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分析

参考文献

[1] 蔡合彬, 陈剑文.浅谈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J].消防界 (电子版) , 2017 (09) :79.

[2] 陈佳明.高层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J].科技经济导刊, 2017 (25) :42.

[3] 张侃.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措施分析[J].黑龙江科学, 2017, 8 (16) :80-81.

[4] 高杰.关于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几点思考[J].消防界 (电子版) , 2016 (11) :43.

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范文第3篇

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各类火灾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引用标准: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分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各种消防器材、设施是用于扑救火灾的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做他用,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条 消防设备设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各部门、班组(岗位)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所辖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编制出登记表,标明种类、数量、设置地点、责任人和责任岗位,确保消防器具整齐洁净、完好可用。发现常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工器具等)破损、失压、过期,通知安全监察部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发现水消防、特殊消防系统存在缺陷录入缺陷管理系统,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

第五条 消火栓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和停放车量,港区所有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杂物,如因堆放杂物而贻误扑灭火灾战机的,造成的后果由该部门和个人负责。

第六条 室内外的火灾报警装置和消火栓(消防器具),非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七条 港区内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擅自动用,违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第八条 港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等遇火险使用后,必须立即通知安全质量环保科进行更换。

第九条 各部门、班组(岗位)对消防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每日巡检、点检,每月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检卡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更换、检修,保证器材完好率达到100%。

第十条 值班专职消防员要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签字、清扫并做好交接班登记。

第十一条 安全质量环保科负责按期更换药剂,对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定期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 各科室辖区内的露天消防器材要加设防雨淋、防日晒的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消防水系统不得任意作为他用,如确需临时使用消防水系统时,要告知安全质量环保科并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 所有手提灭火器是根据分公司各部位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的,不得私自移动或使用。凡是检修、施工所用消防器材,检修和施工单位需自备灭火器材,如需借用,必须经过安全质量环保科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续,严禁非火情情况下动用生产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第三章 检查管理

以“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责任制,各部门指定人员负责维护管理辖区的消防器材与设施,在安全监察部的具体指导下,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使用和损坏报修工作。

二、灭火器、水带、消火栓、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指示灯、安全出口及其指示标志均为消防器材与设施,属消防专用设备,不准挪作它用,由所辖区部门的人员负责使用,定期进行检查和登记,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三、各部门负责维护管理消防器材与设施的辖区:

1、办公楼、生活楼和服务中心由综合事务部负责管理。

2、码头控制室、空压制氮间、中控室和备品备件库由生产调控部负责管理。

3、码头变电所、中心变电所、1#、3#变电所由工程技术部负责管理。

4、码头面、码头泡沫间、罐区泡沫间、消防泵房、污水处理站、空调间和供水间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管理。

6、汽车栈台、综合服务室由储运部负责管理。

7、全厂其他消防设备设施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管理。

四、消防器材与设施的检查:

1、 灭火器应悬挂“灭火器登记卡”,指定专人管理,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丢失、损坏、失效应及时到安全监察部进行更换。

2、 消火栓、应急灯、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室内消防设施,每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丢失、损坏、失效由安全监察部及时处理。

3、室外消火栓、消防炮、消防水幕、手动报警按钮等室外消防设施,每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损坏、失效由安全监察部及时处理。

4、公司的消防设施(监控系统、自动灭火及控制系统、消防水泵系统、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防烟及排烟设备等),每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保证处于完好状态,若发现损坏、失效由安全监察部及时处理。

五、监督及奖惩

(一)公司依照消防法规和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公司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配备和管理情况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公司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每季监督检查一次。不定期,根据节假日、大型活动、季节变换和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在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检查、检测、保养、维修、配备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由公司安委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违反本制度,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情节严重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提请给予处罚。

第三章 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 特殊消防系统是由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组成,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的设备误操作和误动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任何部门和个人没有调度长和生产负责人的命令不得随意操作消防系统的任何设备。

第十六条 特殊消防系统由消防班负责设备维护管理,安全质量环保科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消防系统检修或其他原因停用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经分公司防火委员会或主管生产的分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停用。

第十八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消防班定期清理设备卫生,防止消防主设备或报警线路接口因污垢严重导致信号传输延迟或信号中断。

(二)消防班定期试验,检测系统报警设备的报警功能,并填写维护记录表。

(三)消防班对特殊消防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持整洁、美观。

(四)火灾报警控制器由中控室值班消防员24小时值班监视,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火灾报警系统设备。

(六)设备铭牌要清晰、牢固。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八)探测器的污浊影响其性能,在投入运行2年后,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阀及其他必要的功能测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第十九条 自动水消防系统:

(一)消防班负责设备卫生清理,保持美观、整洁。

(二)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自动水消防系统设备。

(三)设备铭牌应清晰、牢固。

(四)点检、维护人员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五)设备部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六)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七) 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运行人员每天应检查消防泵房,保持室温不低于5度。

(八)消防班应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供水设备内的水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更换前,负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向分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报告当地消防监督部门。

(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经分公司防火委员会或主管生产的分公司领导同意,设备负责人到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十) 点检、维护人员每月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填写维护记录表。

第二十条 常规消防器材(灭火器、沙池、消防工器具等)管理规定

(一)常规消防器材按照“属地管理”,由班组(岗位)负责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防班负责试验和更换,安全质量环保科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员严禁非火情情况下动用移动消防器材。移动消防器材遇火险使用后或不可用时,要及时联系消防班和安全质量环保科及时更换补充,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可用。

(二)各班组(岗位)定期对器材进行卫生清理,保持美观、整洁。

(三)安全质量环保科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灭火器试喷,确保设备正常的伺应状态,同时填写月度记录表。

(四)设备铭牌应清晰、牢固。

(五)安全质量环保科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

(六)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使用两年后,需重新充装。

第四章 正压空气呼吸器

第二十一条 空气呼吸器管理责任部门为安全质量环保科。 第二十二条 空气呼吸器的月检查、测试工作由安全质量环保科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生产有关人员应掌握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方法;由生产有关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遇有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二十四条 空气呼吸器及其零件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老化。

第二十五条 使用后应对面罩进行消毒,保持空气呼吸器的清洁;仪器放置在清洁的地方,以免损坏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 空气呼吸器严禁沾污油脂。

第二十七条 保管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30℃之间,相对湿度40-80%,呼吸器距离取暖设备不小于1.5米,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的酸性的气体或盐雾。

第二十八条 拔快速插头时,不要带气压拔开,可将供给阀转换开关置于开启位置,将呼吸器内残留气体释放出来,然后再拔快速插头。

第五章 安全疏散设施

第二十九条 安全疏散设施、标志按照属地管理归属责任部门。 第三十条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办公场所在规定的工作时段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三十一条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第三十二条 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六章 消防主控室

第三十三条 消防主控室内由消防员24小时进行监控。 第三十四条 消防主控人员的责任

(一)当班时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观察各种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

(二)一旦出现报警,立即同巡检人员联系,迅速查清是否真报警。如果是误报,则立即设法查清原因。

(三)熟悉火灾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故障,立即联系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消除缺陷。

(五)分清和掌握消防监控板上的区域及代表的区域范围。

(六)每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相关台帐。

(七)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第七章 附则

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保障全体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各类火灾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引用标准: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液体化工码头分公司机构设置、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分公司消防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三条 各种消防器材、设施是用于扑救火灾的专用工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做他用,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第四条 消防设备设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日常检查与维护,各科室、班组(岗位)落实具体责任人负责所辖生产、办公、生活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工作,编制出登记表,标明种类、数量、设置地点、责任人和责任岗位,确保消防器具整齐洁净、完好可用。发现常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工器具等)破损、失压、过期,通知安全科消防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发现水消防、特殊消防系统存在缺陷录入缺陷管理系统,由相关部门负责整改。 第五条 消火栓周围15米内不准堆放任何杂物和停放车量,港区所有道路必须保持畅通,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堆放杂物,如因堆放杂物而贻误扑灭火灾战机的,造成的后果由该部门和个人负责。

第六条 室内外的火灾报警装置和消火栓(消防器具),非火警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第七条 港区内的所有消防设备不得擅自动用,违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

第八条 港区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器材等遇火险使用后,必须立即通知安全科进行更换。

第九条 各科室、班组(岗位)对消防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每日巡检、点检,每月进行全面检查一次,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巡检卡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安全科或生产科相关专业进行更换、检修,保证器材完好率达到100%。

第十条 值班专职消防员要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签字、清扫并做好交接班登记。

第十一条 安全科负责按期更换药剂,对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定期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 各科室辖区内的露天消防器材要加设防雨淋、防日晒的保护设施。

第十三条 消防水系统不得任意作为他用,如确需临时使用消防水系统时,要告知安全科并经防火安全委员会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 所有手提灭火器是根据分公司各部位具体情况按照规定设置的,不得私自移动或使用。凡是检修、施工所用消防器材,检修和施工单位需自备灭火器材,如需借用,必须经过安全科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续,严禁非火情情况下动用生产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

第三章 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 特殊消防系统是由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组成,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的设备误操作和误动都会引起严重的后果。任何部门和个人没有调度长和生产负责人的命令不得随意操作消防系统的任何设备。

第十六条 特殊消防系统由消防班负责设备维护管理,安全科负责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消防系统检修或其他原因停用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经分公司防火委员会或主管生产的分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停用。

第十八条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一)消防班定期清理设备卫生,防止消防主设备或报警线路接口因污垢严重导致信号传输延迟或信号中断。

(二)消防班定期试验,检测系统报警设备的报警功能,并填写维护记录表。

(三)消防班对特殊消防设备进行日常检查,保持整洁、美观。

(四)火灾报警控制器由中控室值班消防员24小时值班监视,并做好值班记录。

(五)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火灾报警系统设备。

(六)设备铭牌要清晰、牢固。

(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八)探测器的污浊影响其性能,在投入运行2年后,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响应阀及其他必要的功能测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第十九条 自动水消防系统:

(一)消防班负责设备卫生清理,保持美观、整洁。

(二)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自动水消防系统设备。

(三)设备铭牌应清晰、牢固。

(四)点检、维护人员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五)设备部每年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六)维护管理人员应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

(七) 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得结冰。运行人员每天应检查消防泵房,保持室温不低于5度。

(八)消防班应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消防供水设备内的水根据当地环境、气候条件不定期更换。更换前,负责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向分公司主管领导报告,并报告当地消防监督部门。

(九)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发生故障,需停水进行修理前,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经分公司防火委员会或主管生产的分公司领导同意,设备负责人到场监督,落实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十) 点检、维护人员每月按计划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填写维护记录表。

第二十条 常规消防器材(灭火器、沙池、消防工器具等)管理规定

(一)常规消防器材按照“属地管理”,由班组(岗位)负责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消防班负责试验和更换,安全科负责监督管理。任何人员严禁非火情情况下动用移动消防器材。移动消防器材遇火险使用后或不可用时,要及时联系消防班和安全科及时更换补充,确保消防器材完整可用。

(二)各班组(岗位)定期对器材进行卫生清理,保持美观、整洁。

(三)安全科每半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灭火器试喷,确保设备正常的伺应状态,同时填写月度记录表。

(四)设备铭牌应清晰、牢固。

(五)安全科对检查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解决,对损坏或不合格者应立即更换,并做好记录。

(六)抗溶性水成膜泡沫液使用两年后,需重新充装。

第四章 正压空气呼吸器

第二十一条 空气呼吸器管理责任部门为安全科。 第二十二条 空气呼吸器的月检查、测试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生产有关人员应掌握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方法;由生产有关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遇有紧急情况下使用。 第二十四条 空气呼吸器及其零件应避免日光直接照射,以免橡胶老化。

第二十五条 使用后应对面罩进行消毒,保持空气呼吸器的清洁;仪器放置在清洁的地方,以免损坏身体健康。

第二十六条 空气呼吸器严禁沾污油脂。

第二十七条 保管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30℃之间,相对湿度40-80%,呼吸器距离取暖设备不小于1.5米,空气中不应含有腐蚀性的酸性的气体或盐雾。

第二十八条 拔快速插头时,不要带气压拔开,可将供给阀转换开关置于开启位置,将呼吸器内残留气体释放出来,然后再拔快速插头。

第五章 安全疏散设施

第二十九条 安全疏散设施、标志按照属地管理归属责任部门。

第三十条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办公场所在规定的工作时段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第三十一条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指示标志应当设在门的顶部、疏散通道和转角处距地面1米以下的墙面上。设在走道上的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得大于20米。

第三十二条 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应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照明供电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第六章 消防主控室

第三十三条 消防主控室内由消防员24小时进行监控。 第三十四条 消防主控人员的责任

(一)当班时严守工作岗位,认真观察各种仪器设备的运转情况。

(二)一旦出现报警,立即同巡检人员联系,迅速查清是否真报警。如果是误报,则立即设法查清原因。

(三)熟悉火灾报警程序,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程序。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故障,立即联系设备管理人员进行处理,消除缺陷。

(五)分清和掌握消防监控板上的区域及代表的区域范围。

(六)每班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及相关台帐。

(七)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第七章 附则

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范文第5篇

2、设备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

3、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主管部门领导许可,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值班室及设备运行间。

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5、设备管理、运行、维修人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值班室、设备运行间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及相关警示标志。

7、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8、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及搭晾衣物。

9、设备运行间应保持通风、照明良好,应急灯始终完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并有防鼠、防蛇、防小动物进入的相关措施。

10、每年年底前,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对所管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下一年《设备设施保养计划》、《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查管理

1、每季度(或每月),工程部经理组织专业人员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填写《季度/月度设备设施检查记录》。

2、每天(或每周),由设备专业主管人员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管理处主任汇报;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设备日检记录。

3、设备责任人必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每天对设备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

设备设施值班管理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准点抄录各设备运行数据,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3、密切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后及时处理。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主管协调处理。

4、交接班规程

(1)值班人员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及时销假。

(2)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3)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准备接班。

(4)交接班时主要做好“五交”“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地卫生、交设备运行状态”。交班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①没有完全达到“五交”规范要求时。 ②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③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它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④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订抢修方案。 (3)实施抢修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4)维修时以不扩大故障及隐患为前提。无法确认故障原因时,切不可盲目乱动,应集中商议,找出最佳方案;如属特种设备,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支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执行。

(5)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每次紧急故障处理完毕后,工程部经理应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管理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状况提出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的实施方案,上报物业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由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审批(业主委员会应按规定向全体业主公示,征求意见)。

2、实施方案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申请或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资金筹集到位后,工程部负责方案实施。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并按规定办理款项支付签字手续(按《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须由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设备资料管理

1、物业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弱电设备还应移交程序软件备份盘等),物业公司档案室专柜保管。

2、工程部(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帐、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机电设备档案主要包括:《设备台帐》、随机资料图册、《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设备报废审批表》。

3、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必须留有值班、巡检和维保人员的签名。

4、所有记录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对某些特殊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内容进行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发电机使用管理规定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发电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符合发电机运行要求,储备适当油量以满足发电机满负荷运行(根据各项目情况自定最小满负荷运行时间)

3、发电机每月空载试运行1-2次,运行时间约15-20分钟;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手动”状态(酒店等特种物业,按合同要求执行)。

4、发电机起动时,操作人员应检查启动条件(冷却水、机油、柴油、电瓶电压等)是否具备,启动送新风设备。发电机首次投运时,应做全面检查。

5、每次运行、保养完毕后,如实填写《发电机运行记录》和《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6、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7、冬季发电机保养,冷却系统应加防冻液。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防雷安全管理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前(一般为4月份)请当地防雷装置检测所(如:陕西省气象局西安市防雷装置检测所)对物业管辖区域内房屋的防雷装置检测一次;如为易燃易爆场所,对其防雷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对测量不合格项,由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整改。

2、大雷雨后,要再次对系统进行检查,察看是否因引雷击而导致某些连接点的松脱和断开。接闪器与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大于10欧姆;对大于10欧姆的部位,要查找原因,重新焊接或另外增设接地体,保证防雷设施良好运行。

3、检查如发现引下线受到严重腐蚀、其腐蚀程度占截面积的30%以上则应及时更换;发现接头松动要立即紧固。

4、当雷击引起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建筑物或建筑物内的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勘察,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高压运行工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各项目管理处及设备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练掌握管辖区域的供电方式、状态、线路走向及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原理、技术性能及实际操作。

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防范小动物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坚守岗位,定时巡查电气设备,密切监视各仪表的工作情况,准确抄录各项数据并填好报表。

负责与开闭所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登记。

事故发生时,高压运行工应保持头脑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 事故未排除不得交接班,应上下两班协同工作,一般性设备故障应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

请假、补休需在一天前报告领班,并由班长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按规定的时间做好配电室室内外清洁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票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设备及线路上工作需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低压设备及线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高压室内二次接线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票签发或命令发布人(工作领导人)所负安全责任: 工作的必须性和安全性;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所负安全责任;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工作前应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工作时间等详细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检查工作票上所写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操作票制度

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操作票要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的名称和设备的编号。 操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高压运行工在开始操作前应确认操作票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 倒闸操作或者是某些重大的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电气主管询问清楚以后再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进行各种操作,均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均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事故或者紧急情况的处理。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经操作的注明“已操作”字样。

操作票应按ISO9000标准保存。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全班工作人员回到工作地点继续工作。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高压运行工不得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认,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负责人可以送电的答复后,并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清理现场后方可合闸送电。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收回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转移工作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后方可开工。

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值班员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后,方可合闸送电,严禁自行停送电。

已结束的工作票,应按ISO9000标准保存。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一、停电。

二、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

四、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高压运行工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电梯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当火灾发生时

维修电梯工打开迫降开关,将消防电梯全部降至首站; 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关闭各层厅门,防止火向其他楼层延烧。

二、当发生地震时

轻微的地震对电梯破坏不大;震级较强时,可能会使轿厢或对重的导靴脱离导轨。有一部分导线可能切断,某些元件可能会误动作:

司机尽快在安全楼层停车,把乘客引导到安全地方;

运行时发生地震,应驶向最近的一层楼面,尽快撤离轿厢,并关闭电源、轿门、厅门。地震后对电梯进行详细检查,修复脱轨、移位、断线等故障后,方可使用;

当电梯发生严重撞顶和蹲底时,须经过有关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如果电梯因某种原因失去控制或发生超速而无法掌握时,司机和乘客应保持镇静,切勿企图跳出轿厢;

当乘客都脱离危险后,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开关。

三、当电梯进水时

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当楼层水淹而使井边或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及总电源;

电梯湿水后,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电梯紧急故障处理预案

如果电梯在行驶途中突然发生停车故障。而停在井道内不能开门时应先设法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以免处理不当发生危险。

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立即设法救出轿厢内被困人员。若轿厢不在平层开门位置,应以检修方式慢车开动电梯,将轿厢移动到开门处,让乘客离去,当电梯因安全钳动作或其他原因,采取前述措施轿厢仍不能移动时,可将轿厢顶安全窗开启,放出被困人员经井道退出,但应注意要切断电源。

如发现水进机房井道、井底坑和轿厢,应立即将电源全部切断,以防止触电事故及电气设备短路。

如遇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把电源切断,采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电梯发生事故,司乘、维修人员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时,须设标志,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措施。

若电梯发生严重的冲顶、蹲底时,须经过有关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启用。 如果轿厢因超行程或其他原因必须在机房用手轮转动曳引机使轿厢作短程升降时,首先要切断电动电源。然后应二到三人配合进行操作,一人使用工具松开刹车,其他人扳动手轮使曳引机转动。操作应注意安全,防止松开刹车时手轮突转伤人。

所有事故发生和处理后,一定要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现象和处理方法,并要及时报告上级。

水泵房停水及事故处理措施

1、因停电造成停水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供水,或开启市政平地供水阀门供水,并报工程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

2、因水泵故障停水:值班人员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泵供水,同时报工程负责人,组织抢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3、水泵电气控制回路故障停水:值班人员应先关闭电源后,开启市政平地供水阀门供水,同时报工程负责人(物业主管/主任)组织抢修,并报物业部(物业前台)。

4、市政管线故障停水: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工程负责人(物业主管/主任),并联系自来水公司,询问故障原因,恢复供水时间,同时报物业部(物业前台)。

有蓄水池(箱)设施的可根据蓄水量及市政恢复供水时间等因素实行定时供水,以保障业户生活。

5、水泵房水浸应急处理:

(1)视进水情况,如进水量大,则关闭机房运行设备,并关闭电源开关。 (2)立即通知工程部主管(物业主管/主任),同时报物业部(物业前台)。 (3)堵住漏水水源,关闭漏水相关阀门。 (4)封堵水源同时应立即排水。

(5)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浸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烘烤)处理。

(6)确认浸水已消除,各机电设备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始试运行,如无异常则可投入运行。

水泵房运行规程

1、值班人员应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的现象。

2、检查水泵房控制柜仪器仪表、指示灯、供水管网压力是否正常;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淋泵、排污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3、生活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喷淋泵每月至少手动、自动各试机一次(运行时间不得低于2分钟)。

4、应对蓄水池观察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或纱网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5、巡检

(1)每天至少对泵房运行状况巡检2次,如实填写《水泵房运行记录表》。 (2)观察蓄水池(箱)液位显示器是否正常。

(3)检查控制柜各元器件是否正常,指示灯指示是否正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位置是否正确,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4)污水泵液位报警显示器是否正常,水泵有无堵塞。

6、二次供水管理(参照西安市卫生监督所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制订)

(1)有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档案(包括水箱总数、居民楼水箱、所属管理单位名称)。 (2)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按期审核,并悬挂在显著位置)。

(3)二次供水人员具备相关卫生知识,从事二次供水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 (4)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有卫生安全制度,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5)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设有卫生防护标志。保持水池、水箱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6)设备阀门、管道、泵体无跑、冒、滴、漏。所有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及车库无积水、浸泡发生。

(7)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供水计量及收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无不合理计量及乱收费现象,限水、停水能预先通知用户。

(8)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事故。锅炉房设备紧急事故处理措施

一、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锅炉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对重大事故,例如爆炸事故除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蔓延。

1、如发现天燃气管道及调压箱,发生天燃气泄漏情况时,应立即停炉关闭电源及天然气总阀门,并通知天燃气公司抢修部门及相关人员。

2、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3、锅炉爆管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管事故,必须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如几台锅炉并列供热,应将故障锅炉的供回管阀门关闭。

4、当突然停气时,燃烧机会自锁停炉,关闭燃气阀门,注意锅炉水温度突然升高产生汽化现象。

5、当锅炉超温(压)报警时,燃烧机会自锁停炉,应检查故障并排除后,方可启动运行。

6、当启动点火发生爆燃时,应立即关闭锅炉电源及天然气阀门,并通知厂家或维保单位进行检查修理。

7、当正在运行的锅炉或燃烧机发生震动时,应立即停炉,并通知厂家或维保单位进行检查修理。

8、当锅炉房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炉,关闭天然气总阀及电源,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同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并上报公司领导。

二、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三、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的地点、部位、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记录在锅炉运行值班记录中,拟制事故报告,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及领导。

四、检查事故隐患,接受教训,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锅炉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锅炉房失火、炉体爆炸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以备紧急情况出现时执行:

一、锅炉设备出现重大事故时,由公司领导或管理处主任直接担任救援指挥,及时赶往事故现场,判断是否还有隐患(附近易燃易爆物)存在及周围环境(房屋、人群密集度等)观察,统一组织、布署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如果发现有伤员,应及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进行救护。

三、锅炉设备的使用部门,在出现事故后除按《锅炉事故紧急处理措施》执行外,还应积极配合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迅速做好附近人群撤离危险区或就地安全疏散,同时针对火情严重的,应及时与119消防中心联系进行消防。

四、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五、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六、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理及时、指挥有效、挽回经济损失者,公司将给予重大奖励。

七、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或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指挥、临阵脱逃、不负责任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换站操作规程

(1)运行人员负责交换站内的设备运行,定时巡检(每小时1次),按规定填写《交换站运行记录》。

(2)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开机、停机时间。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工程部主管,待处理好后方可开机。

(3)运行前:认真检查交换器及各类附属设备,检查进出水阀门是否打开、安全阀是否正常、设定温度数值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4)送汽/送水程序:

①汽水交换:确认循环水系统运行正常检查冷凝水疏水阀、紧急泄水阀正常启动紧急泄水阀慢慢打开蒸汽阀排净蒸汽管道内冷凝水关闭紧急泄水阀启动冷凝水疏水阀徐徐向交换器送入蒸汽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②水水交换:确认二次循环水系统运行正常打开一次回水阀门打开一次供水阀门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运行人员根据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的动力调度命令调整供热水的温度(各物业公司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调度令发布人、不同天气下出水温度)。

(5)停止运行:

①汽水交换:缓慢关闭蒸汽阀门循环水系统继续循环水温降至50℃以下关闭循环泵(如果系统长时间停运,应将系统循环水排净,防止设备冻裂)。

②水水交换:关闭一次供水阀门关闭回水阀门(如果系统长时间停运,可将系统循环水排净)。

(6)交接班应在下一班前10分钟内进行,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详细记录当班问题和处理结果。 锅炉运行规程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司炉工负责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定时巡检(每小时1次),按规定填写《燃气/燃油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以天然气锅炉为例):

锅炉本体及燃烧机安全附件管道阀门风机房循环泵房水处理及除氧补水、除氧泵软水箱。

3、巡检内容主要包括:

①锅炉及附机的控制操作系统是否正常。

②压力、供回水温度、水位、排烟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③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④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情况良好,无漏水漏气声。 ⑤锅炉外壳、前后烟门及人孔、手孔完整牢固、无破损。 ⑥管道、阀门无泄漏,阀门开启灵活。

⑦燃烧器运转有无异常响声,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⑧循环泵运转正常,无异常现象。

⑨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常。 ⑩软水箱储水充足。

⑾如有下列情况,司炉人员应增加巡检次数:

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新改装、长期停运或新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设备运行中发现可疑现象时。

4、定期维修保养锅炉、燃烧器及附属设备。 锅炉操作规程

1、运行前准备

①司炉工在操作运行前必须熟悉《自控装置说明书》和《锅炉运行说明书》。 ②天然气/油供给管道应达到标准压力,燃气/燃油系统无泄漏(如为燃油锅炉,应确保日用油箱油量充沛)。

③锅炉给水系统正常,软水水质达到标准、水位量达到规定值(热水锅炉应排尽空气),如实填写《锅炉房水处理记录》。

④锅炉运行控制柜是否能正常工作。 ⑤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锅炉炉墙、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 给水、回水、出水及供汽系统阀门管件。 天然气/油管道及阀门。 ⑥准备工作:

调整阀门到启动状态。 向锅炉注水,达到规定数值。 开启循环泵。

检查水箱水位达到满水位值。 系统检漏、排气,达到工作压力。

2、正常运行

①循环泵运转正常后,合上锅炉电控箱电源,按下锅炉电控箱启动按钮,锅炉即进入自动点火程序,开始正常燃烧。

②司炉工根据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的动力调度命令调整锅炉出水温度(各物业公司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调度令发布人、不同天气下出水温度)。

3、关机停炉 ①正常停炉

将燃烧机负荷降为最低后按“停炉”按钮,燃烧器进行后吹扫状态,延时到自动停止。

停炉后循环水泵继续运行,待水温降止50℃以下时,方可停泵。 ②紧急停炉

当出现紧急事故时,直接按“停炉”按钮,关闭天然气/油源,根据需要停止循环泵运行。

当出现锅炉自动停炉时,根据报警情况检查系统,解决出现的问题后重新启动。 锅炉维修保养规程

(1)对于外委维护保养项目,工程部应派专检人员跟踪监督,确保维护保养结果。 (2)对于内部维护保养项目,由工程部主管组织各工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 (3)大修项目,应报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审核,业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锅炉本体大修需报质检部门备案)。

(4)大修项目,一般应安排在非供暖期进行;临时维修项目,应避开供热时间进行,确保对用户的供热质量。

(5)锅炉大修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自检,报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

(6)每次完成保养后,须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建筑消防设备设施范文第6篇

2、设备管理以安全、正常、经济运行为标准,设备的操作、保养、维修由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实施;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上岗证。

3、智能控制、消防、电梯、供电、供水设备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未经主管部门领导许可,非值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值班室及设备运行间。

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谨防事故发生。

5、设备管理、运行、维修人员应全面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规律,贯彻“预防为主”方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6、值班室、设备运行间应按规范要求,配备合格的消防器材及相关警示标志。

7、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严禁吸烟。

8、值班室、设备运行间等工作场地、设备及附属设施应始终保持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杂物及搭晾衣物。

9、设备运行间应保持通风、照明良好,应急灯始终完好,门窗开启灵活无破损,并有防鼠、防蛇、防小动物进入的相关措施。

10、每年年底前,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对所管物业项目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订下一年《设备设施保养计划》、《设备设施大中修计划》。

设备设施检查管理

1、每季度(或每月),工程部经理组织专业人员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填写《季度/月度设备设施检查记录》。

2、每天(或每周),由设备专业主管人员对所管辖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异常或事故隐患时应及时排除,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管理处主任汇报;同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设备日检记录。

3、设备责任人必须保证设备安全运行,每天对设备安全状况、线路、零部件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故障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

设备设施值班管理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宜。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岗位职责要求,进行巡视检查,准点抄录各设备运行数据,认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

3、密切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后及时处理。当班人员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上一级主管协调处理。

4、交接班规程

(1)值班人员按统一安排的班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不能私自调班、顶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返回后及时销假。

(2)交班时,交班人员必须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3)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准备接班。

(4)交接班时主要做好“五交”“交安全、交记录、交工具、交场地卫生、交设备运行状态”。交班后,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5)下列情况下不得交接班: ①没有完全达到“五交”规范要求时。 ②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③接班人员有酒醉现象或其它神志不清情况而未找到顶班人时。

④交接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设备设施维修保养管理

1、各物业公司一律不许自行对高压供电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如遇此类设备出现故障,应报请专业供电主管部门处理。

2、各物业公司所有特种设备设施(如空调、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消防系统、安防系统机械维修检查等)一律实行外委维护保养。对于外委项目维保,工程部应指派专人监督维修保养质量;每次外委项目实施作业前,外委单位应先到工程部办理进场作业手续方可到设备安装地点进行作业。

3、维修

(1)检查中如发现设备设施存在隐患或性能劣变,维修主管应提前备好相关备件,预订维修时间实施作业。

(2)如在预定维修时间施工影响业户正常生活,则需报经管理处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告知辖区内业户。

(3)维修主管应督导维修人员按时作业。

(4)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备好工具及备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

(5)维修完毕后,工程部应就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填写《设备设施维修记录》。

4、保养

(1)实施保养计划前,各维修班长应制订材料采购计划并报批,提前组织维修保养材料。

(2)正式施工前,维修人员应准备好操作工具、协调相关部门创造保养条件,提前携至作业现场;施工时,应先按安全要求悬挂警示牌,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要求相关人员做好配合。

(3)保养完毕后,保养人应如实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5、紧急故障处理

(1)接到紧急故障处理请求,工程部主管应迅速组织人力至故障现场抢修;重大故障,应同时向管理处主任、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到达现场后,工程部主管应查看现场、了解故障原因,制订抢修方案。 (3)实施抢修前,严格按照安全规范做好防护措施,并要求相关人员予以配合。 (4)维修时以不扩大故障及隐患为前提。无法确认故障原因时,切不可盲目乱动,应集中商议,找出最佳方案;如属特种设备,应请求有关单位配合支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执行。

(5)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做好事故起因分析,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6)每次紧急故障处理完毕后,工程部经理应如实写出书面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管理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根据设备使用状况提出设备中修、大修、更新、改造的实施方案,上报物业公司领导审核后,交由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审批(业主委员会应按规定向全体业主公示,征求意见)。

2、实施方案获得业主委员会批准后,按相关规定申请或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3、资金筹集到位后,工程部负责方案实施。

4、工程竣工后,工程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并按规定办理款项支付签字手续(按《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须由业主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设备资料管理

1、物业验收交接应移交有关机电设备档案资料,包括设备产品合格证、施工图、接线图、试验报告、说明书等(弱电设备还应移交程序软件备份盘等),物业公司档案室专柜保管。

2、工程部(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运行档案柜,保存设备技术资料、设备台帐、设备运行管理资料和维修资料等。机电设备档案主要包括:《设备台帐》、随机资料图册、《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设备报废审批表》。

3、智能控制、消防、水电、电梯等设备的值班记录、巡视检查和保养记录,必须留有值班、巡检和维保人员的签名。

4、所有记录按月整理、装订成册,归档管理。对某些特殊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管理记录内容进行分析,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5、借阅、查找设备管理记录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发电机使用管理规定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发电机房应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经常检查发电机的机油油位、冷却水水位是否符合发电机运行要求,储备适当油量以满足发电机满负荷运行(根据各项目情况自定最小满负荷运行时间)

3、发电机每月空载试运行1-2次,运行时间约15-20分钟;平时应将发电机置于“手动”状态(酒店等特种物业,按合同要求执行)。

4、发电机起动时,操作人员应检查启动条件(冷却水、机油、柴油、电瓶电压等)是否具备,启动送新风设备。发电机首次投运时,应做全面检查。

5、每次运行、保养完毕后,如实填写《发电机运行记录》和《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6、发现漏油、漏水现象应及时处理。

7、冬季发电机保养,冷却系统应加防冻液。

电梯安全管理规定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机房内悬挂温度计,应确保机房温度不超过40℃。

2、机房内盘车工具、使用标识图须悬挂于机房内显眼位置。

3、《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及各种警示牌须悬挂在电梯机房、值班室显眼位置。

4、倒闸操作前,应将电梯停至基站;倒闸完毕后,检查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5、每年,应邀请省(或市)质检部门对所有电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未取得质检部门检验合格证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6、如发生火灾、地震、水淹等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7、工程部(设备设施管理部门)每月对电梯外委单位进行一次抽查评估(按百分制打分,作为年底综合评审的依据)。

8、每年,物业公司领导、工程部及电梯维修主管对电梯委保单位进行一次综合评审,选择评审合格的单位签订委托维护保养合同,承担维保任务。

9、乘梯须知

(1)用手按钮,严禁撞击。 (2)不许吸烟,勿靠厢门。 (3)运行之时,挤门危险。 (4)危险物品,禁止进梯。 (5)保持清洁,勿吐勿丢。 (6)运载货物,须先报批。 (7)若遇意外,请按警铃。 (8)超载铃响,后进退出。 (9)儿童乘梯,成人陪同。 (10)发生火警,切勿乘梯。

防雷安全管理

1、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应于每年雷雨季节前(一般为4月份)请当地防雷装置检测所(如:陕西省气象局西安市防雷装置检测所)对物业管辖区域内房屋的防雷装置检测一次;如为易燃易爆场所,对其防雷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对测量不合格项,由工程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整改。

2、大雷雨后,要再次对系统进行检查,察看是否因引雷击而导致某些连接点的松脱和断开。接闪器与引下线和接地体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规定要求,一般不大于10欧姆;对大于10欧姆的部位,要查找原因,重新焊接或另外增设接地体,保证防雷设施良好运行。

3、检查如发现引下线受到严重腐蚀、其腐蚀程度占截面积的30%以上则应及时更换;发现接头松动要立即紧固。

4、当雷击引起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建筑物或建筑物内的设备损坏时,应及时通知防雷电装置检测机构派人到现场勘察,查找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高压运行工岗位职责

严格遵守各项目管理处及设备管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熟练掌握管辖区域的供电方式、状态、线路走向及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原理、技术性能及实际操作。

认真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做好防范小动物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坚守岗位,定时巡查电气设备,密切监视各仪表的工作情况,准确抄录各项数据并填好报表。

负责与开闭所的业务联系,并做好登记。

事故发生时,高压运行工应保持头脑冷静,按照操作规程及时排除故障。 事故未排除不得交接班,应上下两班协同工作,一般性设备故障应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

请假、补休需在一天前报告领班,并由班长安排合适的替班人。 按规定的时间做好配电室室内外清洁工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票制度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命令执行,填用工作票的工作为: 高压设备及线路上工作需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低压设备及线路上的工作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高压室内二次接线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票签发或命令发布人(工作领导人)所负安全责任: 工作的必须性和安全性;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所负安全责任;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工作前应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安全措施和工作时间等详细向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并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工作负责人应检查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应负责检查工作票上所写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备及符合现场条件,并正确执行;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可能。

操作票制度

一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操作票要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的名称和设备的编号。 操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 高压运行工在开始操作前应确认操作票无误后再进行实际操作。 倒闸操作或者是某些重大的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监护,一人操作。 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疑问,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电气主管询问清楚以后再进行操作。 不得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得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进行各种操作,均应做好相应的防范措施,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均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内: 事故或者紧急情况的处理。 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已经操作的注明“已操作”字样。

操作票应按ISO9000标准保存。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保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由工作负责人带领全班工作人员回到工作地点继续工作。

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高压运行工不得将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在工作期间,若有紧急需要,值班员可在工作票未交回的情况下合闸送电,但应先将工作班全体人员已经离开工作地点的确认,通知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工作负责人可以送电的答复后,并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清理现场后方可合闸送电。

检修工作结束以前,若需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可按下列条件进行: 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

收回工作票,拆除临时遮栏、接地线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 工作负责人和值班员进行全面检查无误后,由值班员进行加压试验。 作班若需继续工作时,应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在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工作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再办转移工作手续,但工作负责人在转移工作地点时,应向工作人员交待带电范围,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后方可开工。

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扫、整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应先周密检查,待全体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点后,再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并与值班员共同检查设备状态,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告终结。

只有在同一停电系统的所有工作票结束,拆除所有接地线、临时遮栏和标示牌,恢复常设遮栏后,方可合闸送电,严禁自行停送电。

已结束的工作票,应按ISO9000标准保存。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下列措施:

一、停电。

二、验电。

三、装设接地线。

四、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上述措施由高压运行工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断开电源人执行,并应有监护人在场。

电梯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当火灾发生时

维修电梯工打开迫降开关,将消防电梯全部降至首站; 消防电梯自动进入消防运行状态,迅速关闭不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 关闭各层厅门,防止火向其他楼层延烧。

二、当发生地震时

轻微的地震对电梯破坏不大;震级较强时,可能会使轿厢或对重的导靴脱离导轨。有一部分导线可能切断,某些元件可能会误动作:

司机尽快在安全楼层停车,把乘客引导到安全地方;

运行时发生地震,应驶向最近的一层楼面,尽快撤离轿厢,并关闭电源、轿门、厅门。地震后对电梯进行详细检查,修复脱轨、移位、断线等故障后,方可使用;

当电梯发生严重撞顶和蹲底时,须经过有关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如果电梯因某种原因失去控制或发生超速而无法掌握时,司机和乘客应保持镇静,切勿企图跳出轿厢;

当乘客都脱离危险后,应立即切断总电源开关。

三、当电梯进水时

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两层以上,中止运行并切断电源;

当楼层水淹而使井边或底坑进水,应将电梯停于进水楼层以上并及时关闭电梯及总电源;

电梯湿水后,由电梯公司做湿水处理,并提交相应报告。

电梯紧急故障处理预案

如果电梯在行驶途中突然发生停车故障。而停在井道内不能开门时应先设法通知电梯维修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以免处理不当发生危险。

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应立即设法救出轿厢内被困人员。若轿厢不在平层开门位置,应以检修方式慢车开动电梯,将轿厢移动到开门处,让乘客离去,当电梯因安全钳动作或其他原因,采取前述措施轿厢仍不能移动时,可将轿厢顶安全窗开启,放出被困人员经井道退出,但应注意要切断电源。

如发现水进机房井道、井底坑和轿厢,应立即将电源全部切断,以防止触电事故及电气设备短路。

如遇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把电源切断,采用四氯化碳或干粉灭火器扑救,并报告有关部门。

电梯发生事故,司乘、维修人员必须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需移动现场时,须设标志,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措施。

若电梯发生严重的冲顶、蹲底时,须经过有关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启用。 如果轿厢因超行程或其他原因必须在机房用手轮转动曳引机使轿厢作短程升降时,首先要切断电动电源。然后应二到三人配合进行操作,一人使用工具松开刹车,其他人扳动手轮使曳引机转动。操作应注意安全,防止松开刹车时手轮突转伤人。

所有事故发生和处理后,一定要详细记录发生的时间、现象和处理方法,并要及时报告上级。

水泵房停水及事故处理措施

1、因停电造成停水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供水,或开启市政平地供水阀门供水,并报工程负责人,做好相关记录。

2、因水泵故障停水:值班人员应立即启用备用水泵供水,同时报工程负责人,组织抢修,并做好相关记录。

3、水泵电气控制回路故障停水:值班人员应先关闭电源后,开启市政平地供水阀门供水,同时报工程负责人(物业主管/主任)组织抢修,并报物业部(物业前台)。

4、市政管线故障停水: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工程负责人(物业主管/主任),并联系自来水公司,询问故障原因,恢复供水时间,同时报物业部(物业前台)。

有蓄水池(箱)设施的可根据蓄水量及市政恢复供水时间等因素实行定时供水,以保障业户生活。

5、水泵房水浸应急处理:

(1)视进水情况,如进水量大,则关闭机房运行设备,并关闭电源开关。 (2)立即通知工程部主管(物业主管/主任),同时报物业部(物业前台)。 (3)堵住漏水水源,关闭漏水相关阀门。 (4)封堵水源同时应立即排水。

(5)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浸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烘烤)处理。

(6)确认浸水已消除,各机电设备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始试运行,如无异常则可投入运行。

水泵房运行规程

1、值班人员应对水泵房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水泵、管道接头和阀门有无渗漏水的现象。

2、检查水泵房控制柜仪器仪表、指示灯、供水管网压力是否正常;正常情况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喷淋泵、排污泵的选择开关应置于“自动”位置。

3、生活水泵每周至少轮换使用一次;消防泵、喷淋泵每月至少手动、自动各试机一次(运行时间不得低于2分钟)。

4、应对蓄水池观察孔加盖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管理;透气管应用纱布或纱网包扎,以防杂物掉入水池中。

5、巡检

(1)每天至少对泵房运行状况巡检2次,如实填写《水泵房运行记录表》。 (2)观察蓄水池(箱)液位显示器是否正常。

(3)检查控制柜各元器件是否正常,指示灯指示是否正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位置是否正确,电压、电流是否正常。

(4)污水泵液位报警显示器是否正常,水泵有无堵塞。

6、二次供水管理(参照西安市卫生监督所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制订)

(1)有二次供水水箱基本档案(包括水箱总数、居民楼水箱、所属管理单位名称)。 (2)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按期审核,并悬挂在显著位置)。

(3)二次供水人员具备相关卫生知识,从事二次供水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健康证。 (4)二次供水设施完备,有卫生安全制度,每年定期清洗、消毒,有保证水质安全和防止二次污染的措施,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及水质检验报告。

(5)二次供水设施设备设有卫生防护标志。保持水池、水箱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无二次污染及隐患。

(6)设备阀门、管道、泵体无跑、冒、滴、漏。所有排水系统通畅,汛期道路无积水,楼内、地下室及车库无积水、浸泡发生。

(7)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密的管理措施。供水计量及收费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无不合理计量及乱收费现象,限水、停水能预先通知用户。

(8)遇有事故,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抢修,无大面积跑水、泛水、长时间停水事故。锅炉房设备紧急事故处理措施

一、锅炉事故应急措施

锅炉设备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如实介绍事故发生的经过。对重大事故,例如爆炸事故除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蔓延。

1、如发现天燃气管道及调压箱,发生天燃气泄漏情况时,应立即停炉关闭电源及天然气总阀门,并通知天燃气公司抢修部门及相关人员。

2、锅炉爆炸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炸事故,必须设法躲避爆炸物和高温水、汽,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将人撤离现场,有条件时拨打“119”、“120”、“110”等电话请求救援,并将情况逐级上报。爆炸停止后立即查看是否有伤亡人员,并进行救助。

3、锅炉爆管事故。一旦发生锅炉爆管事故,必须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如几台锅炉并列供热,应将故障锅炉的供回管阀门关闭。

4、当突然停气时,燃烧机会自锁停炉,关闭燃气阀门,注意锅炉水温度突然升高产生汽化现象。

5、当锅炉超温(压)报警时,燃烧机会自锁停炉,应检查故障并排除后,方可启动运行。

6、当启动点火发生爆燃时,应立即关闭锅炉电源及天然气阀门,并通知厂家或维保单位进行检查修理。

7、当正在运行的锅炉或燃烧机发生震动时,应立即停炉,并通知厂家或维保单位进行检查修理。

8、当锅炉房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炉,关闭天然气总阀及电源,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火势,同时拨打火警119电话,并上报公司领导。

二、电动葫芦事故应急措施

1、电动葫芦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2、起升机构制动器在工作中突然失灵时,要沉着冷静,做慢速反复升降动作,同时开动葫芦,选择安全地点放下重物。

三、事故消除后,将发生事故的地点、部位、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记录在锅炉运行值班记录中,拟制事故报告,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及领导。

四、检查事故隐患,接受教训,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锅炉应急事故救援预案

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锅炉房失火、炉体爆炸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按照“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以备紧急情况出现时执行:

一、锅炉设备出现重大事故时,由公司领导或管理处主任直接担任救援指挥,及时赶往事故现场,判断是否还有隐患(附近易燃易爆物)存在及周围环境(房屋、人群密集度等)观察,统一组织、布署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如果发现有伤员,应及时与120急救中心联系进行救护。

三、锅炉设备的使用部门,在出现事故后除按《锅炉事故紧急处理措施》执行外,还应积极配合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迅速做好附近人群撤离危险区或就地安全疏散,同时针对火情严重的,应及时与119消防中心联系进行消防。

四、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所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事故单位负责。

五、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六、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处理及时、指挥有效、挽回经济损失者,公司将给予重大奖励。

七、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或在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指挥、临阵脱逃、不负责任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开除处分,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换站操作规程

(1)运行人员负责交换站内的设备运行,定时巡检(每小时1次),按规定填写《交换站运行记录》。

(2)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开机、停机时间。做好开机前的准备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报告工程部主管,待处理好后方可开机。

(3)运行前:认真检查交换器及各类附属设备,检查进出水阀门是否打开、安全阀是否正常、设定温度数值是否在要求范围内。

(4)送汽/送水程序:

①汽水交换:确认循环水系统运行正常检查冷凝水疏水阀、紧急泄水阀正常启动紧急泄水阀慢慢打开蒸汽阀排净蒸汽管道内冷凝水关闭紧急泄水阀启动冷凝水疏水阀徐徐向交换器送入蒸汽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②水水交换:确认二次循环水系统运行正常打开一次回水阀门打开一次供水阀门检查设备运行状况。

运行人员根据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的动力调度命令调整供热水的温度(各物业公司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调度令发布人、不同天气下出水温度)。

(5)停止运行:

①汽水交换:缓慢关闭蒸汽阀门循环水系统继续循环水温降至50℃以下关闭循环泵(如果系统长时间停运,应将系统循环水排净,防止设备冻裂)。

②水水交换:关闭一次供水阀门关闭回水阀门(如果系统长时间停运,可将系统循环水排净)。

(6)交接班应在下一班前10分钟内进行,并在运行记录上签字,详细记录当班问题和处理结果。 锅炉运行规程

除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通用管理制度外,还应执行以下规定:

1、司炉工负责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定时巡检(每小时1次),按规定填写《燃气/燃油锅炉运行记录》。

2、巡回检查路线(以天然气锅炉为例):

锅炉本体及燃烧机安全附件管道阀门风机房循环泵房水处理及除氧补水、除氧泵软水箱。

3、巡检内容主要包括:

①锅炉及附机的控制操作系统是否正常。

②压力、供回水温度、水位、排烟温度在规定范围内。 ③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和仪表灵敏可靠,无泄漏现象。

④受压部件可见部位无鼓包、渗漏;炉内燃烧情况良好,无漏水漏气声。 ⑤锅炉外壳、前后烟门及人孔、手孔完整牢固、无破损。 ⑥管道、阀门无泄漏,阀门开启灵活。

⑦燃烧器运转有无异常响声,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⑧循环泵运转正常,无异常现象。

⑨锅炉房照明良好,道路通畅,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正常。 ⑩软水箱储水充足。

⑾如有下列情况,司炉人员应增加巡检次数:

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新改装、长期停运或新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设备运行中发现可疑现象时。

4、定期维修保养锅炉、燃烧器及附属设备。 锅炉操作规程

1、运行前准备

①司炉工在操作运行前必须熟悉《自控装置说明书》和《锅炉运行说明书》。 ②天然气/油供给管道应达到标准压力,燃气/燃油系统无泄漏(如为燃油锅炉,应确保日用油箱油量充沛)。

③锅炉给水系统正常,软水水质达到标准、水位量达到规定值(热水锅炉应排尽空气),如实填写《锅炉房水处理记录》。

④锅炉运行控制柜是否能正常工作。 ⑤锅炉受压元件的检查:

锅炉炉墙、安全附件、保护装置及仪表。 给水、回水、出水及供汽系统阀门管件。 天然气/油管道及阀门。 ⑥准备工作:

调整阀门到启动状态。 向锅炉注水,达到规定数值。 开启循环泵。

检查水箱水位达到满水位值。 系统检漏、排气,达到工作压力。

2、正常运行

①循环泵运转正常后,合上锅炉电控箱电源,按下锅炉电控箱启动按钮,锅炉即进入自动点火程序,开始正常燃烧。

②司炉工根据工程部(设备设施主管部门)的动力调度命令调整锅炉出水温度(各物业公司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确定调度令发布人、不同天气下出水温度)。

3、关机停炉 ①正常停炉

将燃烧机负荷降为最低后按“停炉”按钮,燃烧器进行后吹扫状态,延时到自动停止。

停炉后循环水泵继续运行,待水温降止50℃以下时,方可停泵。 ②紧急停炉

当出现紧急事故时,直接按“停炉”按钮,关闭天然气/油源,根据需要停止循环泵运行。

当出现锅炉自动停炉时,根据报警情况检查系统,解决出现的问题后重新启动。 锅炉维修保养规程

(1)对于外委维护保养项目,工程部应派专检人员跟踪监督,确保维护保养结果。 (2)对于内部维护保养项目,由工程部主管组织各工种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作业。 (3)大修项目,应报物业公司主管领导审核,业委会、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进行(锅炉本体大修需报质检部门备案)。

(4)大修项目,一般应安排在非供暖期进行;临时维修项目,应避开供热时间进行,确保对用户的供热质量。

(5)锅炉大修后,应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自检,报请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

(6)每次完成保养后,须填写《设备设施保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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