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宣传单内容范文
计生宣传单内容范文第1篇
一、我国人口的基本情况
1、人口数量:我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现有人口13.28亿(不含港澳台地区)。据测算,如果生育率保持在上世纪70年代初的水平,现有总人口将超过17亿。
2、人类发展指数:(A经济发展水平GDP指数;B教育水平成人教育率;C卫生水平婴幼儿保健、免疫计划、健康措施的可及性、生活用水、卫生环境等;D健康水平人均期望寿命、孕产妇死亡率、出生缺陷、生殖健康水平等)我国居世界第81位。挪威排名第
一、日本第
7、美国第8。
二、我国人口发展所面临的新形势
1、人口众多、资源相对溃乏仍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高于其他国家,人口增长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人均GDP年均增长率达8.6%,是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2008年全国人均GDP突破了3000美元,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则只有2200美元。
(2)我国是粮食消费大国:2006年粮食消费量为4.73亿吨左右,相当于世界粮食总出口量的两倍。
(3)资源短缺。我国现有的人均土地、水资源、森林、能源等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
(4)生态环境恶化。荒漠面积已达到262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62万平方公里;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一,按年人均
3.8吨计算,30年来少生4亿人就等于每年少排放了15亿吨二氧化碳。
2、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3、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难以适应激烈的综合国力竞争的要求。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4%6%,15岁以上文盲达8507万人。
4、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庞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1565岁的劳动年龄人口比其它发达国家劳动年龄人口的总和还要多,到2050年,劳动年龄人口仍然超过8亿人,就业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5、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社会保障面临空前压力。
6、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2008年性别比为1:1.8。
7、流动人口持续增加,目前我国流动人口已达2亿,未来二三十年是我国人口城镇化速度全面加快、人口迁移规模最大、活跃程度最高的时期,将有3亿左右人口从农村进入城镇,对公共资源配置构成巨大挑战。
8、贫困人口结构趋于多元,促进社会均衡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
三、我院的基本情况
1、职工基本情况:我院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320人,女职工1412人,已婚女职工1180人,50岁以下的育龄妇女900人左右,独生子女850人;同时我院在聘临时工300余人,合同护士400余人,在读研究生1000余人。
2、部门设置情况:我院设有专门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办公楼310),目前在编人员为两人;2004年成立了医院计划生育协会,由党政一把手为协会会长,主管院领导为副会长。协会成员均由党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并聘请了14位一线同志为计划生育兼职干事。
四、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基本政策
(一)晚婚晚育:
晚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年满20周岁,男方年满22周者,均为法定结婚年龄。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次结婚为晚婚。
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或者实行晚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二)如何办理《生育证》及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手续?《生育证》:凡到了晚育年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在怀孕四个月内必须到计生办办理手续。需准备以下资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习结业证。(到开福区妇幼保健所参加培训,电话8455801584558016)
3、准生证申请表(一式两份,男方单位盖章,到计生办领取)
4、女方一寸照片一张
5、B超报告单
《独生子女证》:
申领条件:
夫妻双方申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1)夫妻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终身不再生育出不再收养子女的;
(2)再婚夫妻,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再婚双方均有一个子女但都未直接抚养,再婚前没有申领《独生子女证》,再婚后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4) 非婚生育一个子女后,已承担了相应的计划生育法律责任,办理了结婚证,不再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单方申领《独生子女证》的条件:
(1) 没有结婚的公民依法收养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结婚生育不再收养子女的;
(2)离婚或丧偶前合法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没有申领的,离婚或丧偶后不再结婚生育也不再收养子女的;
(3)一方再婚前有一个子女,但没有直接抚养,另一方无子女的,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初育一方可申领;
凡符合以上条件,产后4个月内持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出生证明、夫妻双方一寸照片一张)到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证》
一、我院关于独生子女优惠奖励政策执行情况
按照独生子女保健费的发放标准,医院每年以如下几种形式为职工发到位:
1、14周岁以下独生子女保险费
2、7周岁以下托幼费
3、“六一”儿童节的礼品
4、按有关政策,凡领取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退休后,增发5%的工资。
二、有关计划生育方面休假的相关规定
1、法定婚龄婚假为3天,晚婚者,增加婚假12天。
2、正常平产产假90天,剖腹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晚育者,增加产假30天,产假期间申领了《独生子女证》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3、流产:怀孕不满7个月流产时,根据医师意见,给予30天以内的假期。
4、男职工结扎输精管,给假20天;女职工结扎输卵管,给假30天;上避孕环,给假7天;取避孕环,给假3天;第一次
人工流产,给假15天,从第二次起,人工流产按病假处理;带环怀孕人工流产,给假15天。
(三)第二胎生育政策(与我们有关的)
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经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为正常劳动力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4、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5、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6、再生育子女的间隔和年龄条件:生育妇女必须在25周岁以上,生育间隔必须在4年以上。但晚育的,生育间隔可以为2年,生育妇女超过28周岁的,不受生育间隔的限制;男方再婚只一个子女,女方无子女的,女方必须达到25周岁以上。
(四)收养子女的规定
1、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 年满30周岁
2、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处理规定(与我们密切关系的几条列举一下)
1、违法生育、非法收养者,系本院职工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中违法多生育子女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2、非婚生育是违法乱纪行为,除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外,产假期间停发工资。
3、伪造、变造、买卖婚育证明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1)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2)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计生宣传单内容范文第2篇
一、转变传统思维模式,优化户外宣传环境
大张庄镇按照"贴近群众生活,顾及群众情感"的要求,坚持在"新"字上做文章,在"精"字上下功夫。2013年我镇共投入1.9万元为9个村进行了宣传阵地更新,从内容上对语气强硬的命令语、警示语予以清理,在形式上将大幅标语口号墙体改造为彩色图饰墙,美化靓化,图文并茂。共更新村级标语21条,国策墙148.75平米。更新内容主要围绕免费孕前检查、奖特扶政策及村级制定各项政策,力求打造贴近时代主题、贴近工作重点、贴近百姓生活的宣传内容。同时投入3.2万元在还迁区文雅苑设立大型LED动态公示栏,公开人口计生政策、惠民政策、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使得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面貌焕然一新,新型的人口文化环境在大张庄镇形成了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二、创新人口文化载体,建设多样型宣传阵地
我镇按照科学设置、特色突出、内容丰富的原则,抢占先机,主动融入新农村建设的大环境中,根据村村"五有"的建设标准,共投入80余万元在全镇范围内建设了标志性科普长廊、农家书屋、人口学校、村级活动室、村级服务室等宣教设施,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运作、统一配备图书音像和宣传品"三个统一"。在农家书屋内开辟人口计生图书角或专柜,配有婚育新风进万家、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知识,人口计生政策,科技致富和人文道德等书籍共计15万册,宣传品15000余份;活动室配有电视机、DVD等宣教设备,配有政策法规、优生优教、生殖健康等方面的光盘。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了新型文化的熏陶,科学文明的婚育观念广泛传播,效果十分明显。
三、改变社会宣传方式,发挥新媒体宣传作用
在新的历史时期,宣传对象、内容、环境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尤其是在对13个已拆迁村的宣传服务上,我镇积极探索新的措施招法,以地域性、时效性、广度与深度和群众需求等方面为重点,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来弥补传统宣传方式的不足,着力推进"四网一线"建设。精心策划改版大张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网站,与市、区人口网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链接,实现信息和资源的共享,接受各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建立了镇村两级人口计生QQ群,分类设立优生优育、流动人口等QQ咨询,由专业人员在线为群众答疑解惑;建立镇级飞信平台,采集育龄群众信息,根据新婚家庭、0-3岁家庭、新市民家庭等不同类别的群众,有针对性的发送人口文化信息;建立微信公众平台,将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平台对群众进行告知和指导,同时建立互动式宣传模式,广泛全面地为群众提供计生服务;开通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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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用计生人口学校举办各类培训,受教育对象有协会会员、育龄妇女和青少年等,授课内容记录完整,并归入档案。
三、充分利用节假日“三八节”、“5.29”协会活动日、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9.28男性生殖健康日、艾滋病宣传日等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活动,增进了我村与协会会员之间的联系,使我村村民的计划生育知识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同时也使我村的计划生育文化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四、为保障广大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我村将一年一次的查孕查环与查病防病结合起来,加强对育龄妇女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的培训,帮助她们提高自我保健的能力,同时推动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一年来,有90%以上的无业育龄妇女参加了查孕查环,此外,我村正在开展的妇女生殖健康查体工作,受到了村民的欢迎。
五、利用流动人口活动服务月、宣传月,向村内的流动人口宣传计生政策、法规,组织流动人口参加计生知识培训。如:向外来流动人口宣传男性生殖健康的知识,发放避孕工具等,受到了大家的欢迎。同时,我村还利用各种渠道,为社村外来的困难家庭介绍工作,缓解他们经济上的困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难题,为创建和谐村庄打造了良好的氛围。
以上是我村计生宣传半年年来的工作总结,有成绩也有不足,如:对宣传活动的经费投入不足,活动少,内容单调,形式单一等。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使我村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有一个新的面貌。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控制人品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是党中央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的一项长期的根本国策。一年来,在区计生局和街道办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以“xxxx”重要思想和先进性教育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使计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一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 认真宣传计生政策和条例
为使广大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工作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群众自觉地实行计划生育。社区在重大节假日里加大力度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XX年元旦、春节期间,社区与街办处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大街小巷、居民家中宣传发放计生宣传品、药具等。社区在母亲节召开了座谈会,5月29日协会成立纪念日,社区各片进行横幅宣传、标语张贴,咨询人数达30人次。
二、 为广大育龄妇女服务是我们的职责
我社区育龄妇女通过学习都树立新型的婚育观念。对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涌现出许多的先进事迹。6月中旬,全体计生工作者为“奖励扶助制度”宣传月进行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为偏远村镇送药具、发放宣传单千余份。
三、 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宣传
我辖区流动人口多。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把流动人口登记造册,签订计生合同,同她们宣传计生政策,发放药具。8月初,计生局、街办处组织流动育龄妇女在社区做了生殖健康普查活动,并及时配备了相应药品。9月25日《公开信》发表25周年,为更好宣传,计生局、街办处组织社区秧歌队参与,广大群众涌跃响应,共发放药具、药品达百余元之多,发放宣传单近千余份,通过宣传再次在居民心中奠定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让居民们受益非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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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新闻宣例舆论引导工作,提升规范化水平,切实维护卫生计生工作良好舆论环境。
(二)编制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宣传发〔2014〕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13号)等文件要求。
(三)相关定义。本规范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新闻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公共卫生事件、需紧急医学救援的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卫生计生系统安全事件,以及可能或已经引发公众关注的卫生计生相关舆情事件。本规范所称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是指卫生计生部门和单位针对已经发生或潜在的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开展的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内部沟通、新闻发布、健康传播等活动。
(四)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科学应对,领导带头、明确分工,及时准确、掌握主动,分级响应、属地为主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机制
(一)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建立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新闻媒体积极参与、杜会各方共同配合的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体系。开展重大事项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
(二)属地承担首要责任,分类指导协调联动。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承担信息发布首要责任。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部门和单位,要及时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本地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事件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同时做好风险预警和防范、科普信息发布。上级计生行政部门要指导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部门做好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必要时,省卫生计生委可派员赴突发事件发生地指导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发挥宣传渠道作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充实完善各项措施,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对信息。建立业务部门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定期考核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加 2 强对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情况下,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应对等工作能力。有条件的地区,要对卫生计生行政和业务人员开展全员轮训。充分发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短信、12320和12356热线电话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调动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积极性,围绕舆论关切,解读政策、释疑解惑。
(四)提前制定防范措施,舆情收集关口前移。不断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强化政策解读机制,将信息发布、舆情研判、政策解读与业务工作同时考虑、同时部署、同步推进。敏感、易引发炒作的工作信息,发布前做好应对预案,发布后要跟进进行舆情收集与分析,关口前移,及时发现热点问题和苗头性问题。主动公开真实准确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掌握舆论引导话语权、主动权。
三、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程序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原则上可按以下程序开展。
1、获知信息源。密切关注涉及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源,及时通过对媒体报道、互联网信息、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渠道的日常舆情收集,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地方上报信息、业务部门信息通报等渠道获取,及时发现舆论苗头性信息。
2.报送舆情。组织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舆情,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和地方通报情况。遇重大突发公共卫 3 生事件、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整理汇总,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3.信息核实。联系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部门、有关业务部门,核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准确性,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
4.初步研判。持续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初步研判事态发展,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提出舆论引导和风险沟通建议,有针对性的做好应对工作相关准备。
5.拟定口径。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拟定对外应答口径,重大、敏感问题口径,需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定后方可使用。
6.制定方案。商相关业务部门、地方拟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宣传方案,报送有关负责同志审定,开展相应准备工作。方案原则上应包括:基本原则、发言人名单、信息发布计划、内容和形式、职责分工、舆情收集分析、策划专题节目、媒体服务、健康传播、接受媒体采访备用专家名单等内容。
7.启动应对。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方案经相关负责同志同意后,迅速启动。
8.组建机构。按照统一安排,组建宣传组,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的组织协调工作。
9.争取支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展情况,与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请求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协调、舆情调控、互联网信息管理等工作。
4 10.首次发布。按照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及时选择以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或运用新媒体等形式依法依规发布首次信息。充分调动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积极性,协调联系专家参与信息发布。首次信息发布内容应按照早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结论,真诚坦率,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新闻发布会前,确定发布时间、地点、主题、受众,指定新闻发布人,实行授权发布和归口发布。
11.持续发布。适时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刊发新闻稿、媒体采访、网络发布、在线访谈、微访谈等形式依法依规持续动态发布事件和工作进展;深入解读政策,普及科学知识。
12.回应关切。实时收集媒体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存在的误解质疑等,及时回应,解疑释惑。针对不实传言,选择适宜的信息发布平台,迅速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不实传言扩散。
13.健康传播。主动设置议程,组织策划媒体采访、专题节(栏)目、现场活动、网站专题、开发制作传播材料等,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着重传播相关科普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和媒体健康素养水平。
14.总结归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结束后,立即分析事件产生原因;传播扩散途径,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工作改进措施和建议,报送本部门负责同志审阅。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重大典型事件应当制作案例,为类似事件处理提供参考。
(二)需紧急医学救援的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原则上可按以下程序开展。
1.获知信息源。密切关注涉及本地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的信息源,及时通过对媒体报道、互联网信息、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渠道的日常舆情收集,公安、气象、地震等部门通报,地方上报信息,业务部门信息通报等渠道获取,第一时间获取消息。
2.宣传准备。持续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发展,初步研判事态发展,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提出新闻宣传建议,协调媒体记者做好赶赴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现场等相关宣传准备工作。
3.拟定口径。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拟定对外应答口径,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定后备用。
4.制定方案。商相关业务部门、地方拟定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方案,报送有关负责同志审定,开展相应准备工作。方案原则上应包括:基本原则、发言人名单、信息发布计划、内容和形式、职责分工、舆情收集分析、策划专题节目、现场采访报道、媒体服务、健康传播、接受媒体采访备用专家名单等内容。
5.报送舆情。组织收集事件舆情;及时向相关业务部门和地方通报情况。遇重大及以上级别事件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及时将相关舆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报告,为决策提供参考。
6.启动应对。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方案经相关负责同志同意 6 后,迅速启动。
7.组建机构。按照统一安排,组建宣传组,负责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新闻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视情适时将人员分配成后方和前方两套工作机构,相互配合开展工作。
8.赶赴现场。根据方案安排,组织媒体记者赶赴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现场,收集报道线索和素材,协调指导前方新闻宣传工作。联系事发地卫生计生部门,提前准备必备的工作和生活物资,落实办公场所、设备等办公条件。
9.采访服务。前方工作机构要与事件现场指挥部门建立工作对接,对现场记者进行登记造册,提供采访接待等服务。根据安全等情况,酌情划定采访区域。
10.首次发布。按照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实际情况和应对处置工作需要,及时选择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或运用新媒体形式发布首次信息。首次信息发布内容应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基本情况、卫生计生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医疗救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情况。新闻发布会前,确定发布时间、地点、主题、受众,指定新闻发布人,实行授权发布和归口发布。
11.持续发布。选择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刊发新闻稿、媒体采访、网络发布、在线访谈、微访谈等形式持续动态发布工作进展等信息。
12.回应关切。实时收集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处置中媒体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存在的误解质疑等,及时回应,解疑释惑。 7 针对不实传言,选择适宜的发布平台,迅速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不实传言扩散。
13.健康传播。主动设置议程,组织策划媒体采访、专题节(栏)目、现场活动、网站专题、开发制作传播材料等,传播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科普知识和技能,提升公众和媒体健康素养水平。
14.典型宣传。宣传在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处置工作中涌现出的卫生计生系统先进人物和单位。
15.总结评估。自然灾害和灾难事故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经验,报送本部门负责同志审阅,并按照相关要求对工作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三)卫生计生舆情事件原则上可按以下程序开展。 1.提前防范。针对重大卫生计生文件政策出台、健康节日纪念日、热点问题和容易引发误读的话题等,协调业务部门、直属和联系单位、科研机构,提前拟定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计划,主动设置议程,策划宣传活动,防范媒体炒作。视情商同级新闻宣传主管部门统筹考虑安排。
2.获知信息源。密切关注涉及本地区突发事件的信息源,及时通过对媒体报道、互联网信息、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热线电话等渠道的日常舆情收集,公安、质检、食品药品、信访等部门通报,地方上报信息,业务部门信息通报等渠道获取,及时发现舆论热点和苗头性问题。
3.核实通报。向突发事件发生地卫生计生部门、有关业务 8 部门通报情况,核实信息准确性,深入了解情况。
4.调控舆情。第一时间组织收集事件舆情,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和指导,请求协助做好宣传报道协调、舆情调控、互联网信息管理等工作。
5.初步研判。持续密切关注舆情发展,初步研判事态发展,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本级政府和新闻宣传主管部门提出舆论引导和风险沟通建议,有针对性的做好应对相关准备工作。
6.拟定口径。协调相关业务部门拟定对外应答口径,重大、敏感舆论事件口径,需经本单位负责同志审定后方可使用。
7.制定方案。商相关业务部门、地方拟定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方案,报送有关负责同志审定,开展相应准备工作。方案原则上应包括:基本原则、发言人名单、信息发布计划、内容和形式、职责分工、舆情收集分析、策划专题节目、媒体服务、健康传播、接受媒体采访备用专家名单以及物资保障等内容。
8.启动应对。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方案经相关负责同志同意后,迅速启动。
9.现场指导。必要时,上级部门可到事发地,协调指导舆论引导和风险沟通工作。
10.首次发布。按照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对处置情况,及时选择以举行新闻发布会、接受记者采访、提供新闻稿,或运用新媒体形式发布首次信息。首次信息发布内容应按照早讲事实、重讲态度、慎讲结论,真诚坦率,不回避问题的原则。新闻发布 9 会前,确定发布时间、地点、主题、受众,指定新闻发布人,实行授权发布和归口发布。
11.持续发布。首次发布后,如果舆情仍未平息,应选择性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刊发新闻稿、媒体采访、网络发布、在线访谈、微访谈等形式深入解读政策,持续动态发布工作进展等信息。
12、回应关切。实时收集媒体和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存在的误解质疑等,及时回应,解疑释惑。针对不实传言,选择适宜的发布平台,迅速发布权威信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不实传言扩散。
13.健康传播。主动设置议程,组织策划媒体采访、专题节(栏)目、现场活动、网站专题、开发制作传播材料等,广泛传播相关科普知识,进一步消除公众和媒体误解。
14.总结归档。舆情事件消除后,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报送本部门负责同志,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归档。必要时制作案例,为处理类似舆情事件提供依据。
四、其他
(一)请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适时制定本地卫生计生领域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风险沟通工作预案。
计生宣传单内容范文第5篇
计划生育“诚信自治”就是政府在奖励扶助、免费服务、贴息贷款等方面给予计生家庭以优先优惠待遇,作出承诺。居民自愿组合,组成“诚信小组”,自觉按政策生育、选择节育措施作出承诺,通过“阳光计生”,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不仅尊重了群众的主人公地位,也体现了政府的关爱
,让群众得实惠,培养群众诚信道德,计生工作由被动到主动,群众从“要我计生”到“我要计生”,实现群众利益和国家政策的有机统一,真正体现计划生育工作以人为本、以群众为主体,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和群众是计划生育主人的理念。
2、什么是诚信计生?
诚信计生就是育龄妇女在相互信任的前提下,通过“双向选择”:即街道计生办和社区居委会代表政府向已婚育龄妇女承诺兑现法律法规规定的育龄群众应当享有的计划生育相关的权利;已婚育龄群众承诺自觉按政策生育,由5-10名左右的育龄妇女自愿组建“诚信计生小组”,推选产生诚信小组长,并分别在《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上签字。
3、已婚育龄群众承诺履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一是自觉按政策生育,抵制超生、躲生行为;二是自觉遵守居民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接受当地计生部门的管理服务;三是自觉办理《一孩服务手册》、《二孩生育证》,签订避孕节育协议;四是已婚育龄妇女自觉参加社区组织的免费妇检、生殖健康检查和服务;五是主动申报婴儿出生、落实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六是外出的妇女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按时参加妇检、学习和培训(来源:好范文 http:///)。
4、计生办和社区居委会所承诺的内容有哪些?
(1)国家奖扶政策: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在女方年满49周岁后,国家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叁级以上)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国家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或子女康复为止。
(2)自治区奖助政策:
①夫妻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当年起到子女年满18周岁止,每年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人民币120元。(有单位的由单位发给,双方无单位的由政府落实)
②实行计划生育的职工退休时,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婚后终身无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5%;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时,提高退休金计发比例的10%(计生办负责审核,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落实)。
③对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困难居民民政部门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并提高10%的生活保障金。
5、签订“诚信计生”的已婚育龄妇女,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1)桂林市奖扶政策:1979年11月6日后出生的独生子女(属政策内生育)意外死亡或因伤病残,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妇,退出育龄期后,市政府给予一次性扶助金10000元(或1000-10000元);婚后终身未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妇,市政府给予一次性扶助金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发生严重并发症鉴定为
一、二等的,市政府给予一次性救助金1000-5000元。
(2)区奖扶优惠政策:
①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给予一次性奖金600元(或300元);婚后终身未育或未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病)死亡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或不再收养子女的,给予一次性养老金4000元(或元)。
②实行计划生育施行结扎手术的,由区人民政府给予一次性营养补助金200元。(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发给)
③为持区《服务手册》和《二孩生育证》未孕夫妇免费提供叶酸片。
④每年至少组织妇女免费参加2次妇检及1次免费健康检查。
⑤定期组织妇女参加学习、培训,免费提供婚育知识、生殖健康、优生优育、早期教育、常见妇科病检查等服务。
⑥免费为妇女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放环、结扎)和补救措施(取环、人流引产等),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产后回访服务。
(3)办事处奖扶优惠政策:
①对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夫妇,办事处给予一次性奖励150元。
②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包括再婚生育、多胞胎生育)的育龄妇女可以视情节采取结扎或者放环措施。
计生宣传单内容范文第6篇
太极镇计生办编
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四日
太极镇全面展开慰问计生困难家庭活动
春节即将来临,我镇组织各村包片片长、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全面开展慰问计生困难家庭活动,共慰问计生贫困户198户,发放慰问金59400元。使计生困难家庭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从而引导广大育龄群众更好的支持计划生育,实行计划生育。
抄送:县人口局、本镇各领导
发:各村
存档
(二)
共印22份
计生宣传单内容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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