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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11-191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第1篇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依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建档、备案、日常管理、应急处置、检查评价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有储氨罐及氨区、制氢站及罐区、柴油罐及油区。

第四条

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二)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四)重大危险源: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五条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各项目部(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六条

引用文件

(一)《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1‟第40号令);

(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GB26164.1-2010);

(五)《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能源局[2014]161号);

(六)《燃煤发电厂液氨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328号)。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第八条

生产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体系运作,保证实际效果。

第九条

总工程师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生产技术的应用安全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建立公司重大危险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技术管理体系,推动体系的有效运作,保证安全生产。

第十条

安全监察部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督部门,是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建立与保存部门。

(一)明确并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制,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工作;

(二)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定期评估、登记建档、备案申报、应急管理和安全报告等工作;

(三)监督各部门开展检测监控、现场处置、应急演练工作,以及、安全规程、防范措施、安全防范措施执行情况;

(四)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

(五)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保证安全管控、隐患整改所需资金,督促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六)负责对责任单位检修、运行规程编制的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

设备部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责任单位,是设备管理、检修维护的执行部门。

(一)负责制定设备检修规程,建立设备技术资料台账,重大危险源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

(二)负责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

(三)负责定期组织重大危险源设备、安全自动装置的检修维护、检测及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反事故措施;

(四)负责对检修维护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应急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

第十二条

发电部为重大危险源运行管控措施的执行部门,是人员出入管理部门。

(一) 负责制定设备运行规程、日常巡回检查制度及出入管理制度,

(二) 负责运行操作、日常巡检和人员出入管理,及异常工况的记录;

(三)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现场接卸的安全技术措施、接卸操作及现场监护;

(四) 负责运行人员安全技术培训、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应急处理的演练工作;

(五) 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的日常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

危险源辨识、评估、建档

第十三条

公司按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辨识范围和标准,结合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及安全性评价工作,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估。

第十四条

安全评估工作应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可进行专项评估,或结合安全性评价专家查评工作一同开展。

第十五条

重大危险源按单元评估提出评估报告,安全监察部要做好评估资料的存档工作。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客观公正、数据准确、内容完整、结论明确、措施可行,并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

(四)个人风险和社会风险值(仅适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五)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周边场所、人员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的符合性分析;

(七)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和监控措施;

(八)事故应急措施;

(九)评估结论与建议。

安全评价报告可代替安全评估报告,其安全评价报告中有关重大危险源的内容应当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按本规定及时上报。

(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

(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

(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

(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

(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

(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安全监察部对辨识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逐项进行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

(一) 辨识、分级记录;

(二) 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三) 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四) 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五)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六)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七) 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八)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九) 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十) 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十一) 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八条 安全监察部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对新设立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应按照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的格式要求进行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对按照评估结论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向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报告,予以注销。

第五章

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公司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建立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重大危险源中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检修维护、巡检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

第二十二条 设备部建立重大危险源设备技术资料台账,对所属设备(包括压力容器、设备、管道、阀门)及附属设备定期检修。检修周期和工期一般宜与主机同步。压力容器及管道上的压力表、测温表应每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应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建立档案。

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承压部件和有关焊接工作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完善设备技术档案。

第二十三条 定期组织开展防雷接地、自动保护装置、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泄漏检测仪等有关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检测、试验工作,应每年在雷雨季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静电接地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建立档案。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检修操作规程,并定期审核、修订,保证其有效性。

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至少包括: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动火制度、巡回检查制度、出入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防护用品定期检查制度等。

第二十五条 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规定进行登记签字,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非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经过运行值班人员许可,办理有关手续,并在运行值班人员监护下方可进入;

(二)不得携带打火机等火种,手机、摄像器材等非防爆电子设备必须关机,或将手机、摄像器材、火种等存放门外指定地点。进入前应先以手触摸静电消除器,消除人体静电。

(三)禁止穿着可能产生静电的衣服或带钉子的鞋。在工作时,应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如:护目镜、防护手套、防护面罩、防护服等)应定期维护并处于完好状态。

(四)未经批准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必须进入的车辆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办理审批手续后,在有关人员的监护下方可进入。

第二十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监控

(一) 安全自动装置应投入运行,严禁随意解除联锁和保护。确需解除的,应严格遵守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二) 运行人员密切监视设备系统的压力、温度等参数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严格将参数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认真进行设备系统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各种缺陷。发生超温、超压时,应立即报告相关专业人员,并详细记录过程中的各种信息;

(三) 设备点检(维护)人员每天定期对设备系统进行点(巡)检和设备维护,发现并处理各类设备缺陷,按计划完成设备隐患的治理工作;

(四) 相关专业人每天检查设备系统各种参数的变化趋势,认真组织分析,通过分析参数超标的时间、程度情况,评估对设备健康状态的影响,及时制订检查计划;

(五) 安全监察部化学、热控、金属监督主管掌握监督设备的运行、事故及缺陷情况,贯彻反事故措施;

(六) 公司危险物品(化学品)购置、储存、使用人等,每月核对所管辖危险物品数量,严格控制购入及储存数量;购置新的危险物品类物资时,物资采购人员应掌握购置的危险物品理化特性,将购置情况报送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根据相关规定确认危险物品分类,组织对其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第二十七条 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从事任何检修与维护工作时,应熟知化学危险品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和风险预控制度,并依据有关规定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作业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在从事设备运行操作或检修维护作业应使用铜质等防止产生火花的专用工具。如必须使用钢制工具,应涂黄油或采取其它措施。

第二十八条 系统检修开工前应用氮气进行置换合格并泄压后,方可进行检修工作,与系统的隔绝点需挂锁、加装带手柄堵板(盲板)。恢复堵板(盲板)前,需确认堵板内无压力,如出现工作间断,每次开工前应再次测量气体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

第二十九条 重大危险源半径30m范围内严禁明火和散发火花。确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散发火花的作业,应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在检测可燃气体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动火。

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容器外壁进行焊接、气割等作业。 第三十条 发现系统泄漏时,应使用便携式气体检测仪查漏,禁止明火查漏。严禁管道内带压复紧紧固螺栓和用捻打等可能产生火花、静电、温度的方法消除外漏。

第三十一条 当进入设备内部进行维修时,除应用氮气对相关设备和管道进行吹扫外,还应保证设备内氧浓度达到18~22%。

第三十二条 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专业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系统,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物理、化学特性和危险性,并经考试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

第三十三条 外来施工人员在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内施工前,须办理工作票,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在专业人员监护下进行施工,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四条 应急处置以人员安全为首要任务,当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时,应迅速组织人员撤离。

第三十五条 发电部负责在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第三十六条 安监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和应急措施等信息,以适当方式告知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区域及人员。

第三十七条 公司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保障其完好和方便使用。

第三十八条 对存在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重大危险源,应当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或者易燃液体蒸气的重大危险源,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设备。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按照应急演练计划,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一)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第七章 检查、评价与反馈

第四十条 各级安全、技术监督人员每月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及时管控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在安全环保例会上通报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第四十一条 各部门应对重大危险源设备系统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建立隐患管理台帐,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上报和管控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二条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每季度应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公司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专项检查应将重大危险源作为重点内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第四十三条 安全监察部每三年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对各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评价。

第八章

第四十四条 本标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第2篇

船运危险化学品是一种最经济、运输量最大的运输方式。但水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也给水域环境带来隐患。特别是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碰撞事故或泄漏事故,不仅会造成船毁人亡,而且会引发燃烧、爆炸、毒害等严重的灾害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环境污染。因此,对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管理,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我国政府在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就是对船运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最主要的法律依据。为了尽可能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水域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笔者对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容易引发事故的因素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运输安全管理提出几点建议。

一、危险化学品船运输中容易引发事故的因素

1、人为因素。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中有部门人员对所装运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知之甚少,一旦货物发生泄漏或引起火灾等事故之后不知如何处置,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部门船员、申报员责任心和安全保护意识不强,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的规定缺乏了解;有的甚至瞒报、谎报或不申报,给船舶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带来了安全隐患。

2、船舶因素。船舶适装条件的好坏,是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的基础。有些船舶没有运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设备和相应的设施。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数量不多的危险化学品专用船,绝大多数都用化学品和石油兼用船甚至用油轮来运输化学品。有些更是老龄船,设备残旧。这样的船舶适装条件,会严重影响船舶安全,导致事故发生。

3、客观因素。如天气状况的好坏将影响到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大风浪、大雾、航道、灯浮的变迁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的因素,都可能造成船舶碰撞或搁浅而引发事故。

4、适运条件因素。船运危险化学品的适运条件,如包装、积载、隔离等因素对事故发生有直接影响。危险化学品包装是保护产品质量不发生变化、数量完整的基本要求,也是防止储存运输过程中发生着火、腐蚀等灾害性事故的重要措施,是安全运输的基本条件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包装容器或积载、隔离不当,都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或引发事故。

5、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对船运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要求要比运输一般货物要高。按IMO的规定是船员先持证后上岗,而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却是船员先上岗后培训、发证。这是当前船运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存在种种问题的根本原因之一。

二、危险化学品船舶运输中应注意的问题

1、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适装检验认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由于存在潜在的危险,所以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或者其经营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根据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的管理规定,建立和实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体系;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其船体、构造、设备、性能和布置等方面应当符合国家船舶检验机构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有关国际公约的规定,具备相应的适航、适装条件,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证书和文件,并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加强船员的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规定: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熟悉所在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应当事先了解所运危险货物的危险性和危害性及安全预防措施,掌握安全载运的相关知识。发生事故时,应遵循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行动。有关船公司及船舶应针对具体情况组织船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了解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防护处置方法,掌握各种类型灭火器具的适用对象和正确使用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3、加强危险化学品适运条件的检查。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特性,在运输时,要针对其特性,选择合格的包装容器和正确的积载、隔离方式。根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应当符合有关危险货物积载、隔离和运输的安全技术规范,并只能承运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适装证书中所载明的货种。国际航行船舶应当按照《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定》,国内航行船舶应当按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对承载的危险货物进行正确分类和积载,保障危险货物在船上装载期间的安全。

装载危险货物时,还应注意包装和衬垫材料。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应:坚固而完好;具有良好的防止移动性能、减震性能和吸收液体性能,液体盛装容器应留有足够的膨胀空隙;压力容器应具合格证书并经正确充灌;能经受装卸和船运的一般危险。特别是装运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的外包装一定要符合要求。

4、注重船舶适航性的检查和安全航行。开航前应确保船舶适航;船员应熟悉船舶设备及器材的使用;应仔细检查船舶技术状况,特别要检查船舶的航行设备、主机、副机、消防设备、救生设备等。航行中,操船人员要思想集中,加强瞭望,保持安全航速,严格按照《避碰规则》的要求航行。要加强气象收集,在夏天运输危险化学品要特别注意气温和防止遇水会发生反应的货物进水。如在运输金属钠或保险粉这样一类危险化学品时,更应注意避免雨淋,防止引起燃烧、爆炸事故发生。

三、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运输安全管理的几点建议

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复杂的工程,要做好此项工作必须从长效机制入手,发挥行业力量和专业队伍在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方面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解决好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问题。

1、应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予以适当的限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船舶的安全管理,关键之一是限制低标准船舶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建议从政策上禁止低标准的船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鼓励、扶持具备一定规模、一定技术条件、建立了安全管理运转新机制、内部安全管理规范的公司来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对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舶和单位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2、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船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把“企业责任”放在首位,建立起以法定代表人安全责任制和各级安全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运作机制,以专职安全监督为主渠道,以逐级负责为基础的自我调整机制和以安全教育奖惩为内容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一手抓硬件建设,不断完善船舶设备,加强船舶维修保养;一手抓软件建设,保持船员相对稳定,激励船员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3、完善危险化学品船安全管理法规。首先,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码头设计规范,使码头安全设施的配备有章可循;其次,要制定全国性的《危险化学品船安全管理规则》。目前,对危险化学品船的管理主要还是参照国内有关油轮安全管理的规章和国际上某些建议性的规则、安全操作指南来实施。从严肃法规及依法行政的角度来看,加快立法进程刻不容缓。

4、开展船员培训,狠抓船员素质教育。鉴于当前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不少船员未培训、先上岗的情况,必须抓紧对其进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有关知识的培训。

5、把好船舶安全检查关。各海事机构对危险化学品船实施安全检查时,应着重从船舶适航和货物适载两个方面进行,必要时对船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也要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缺陷时,应立即要求在本港或就近港口限期整改,缺陷严重的,坚决不予放行。

6、加强危险化学品船的源头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船的检验发证行为。从危险化学品船建造(新建、改建)到检验发证、投入营运每一环节都必须严格把关,要坚决杜绝具有明显缺陷的低标准危险化学品船营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必须要向中国船级社申请检验,取得入级证书后方可营运。

7、危险化学品船应参加保险。由于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货物绝大多数是有毒有害的化学品,一旦发生事故,这些货物的泄漏将对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水域环境及大气造成重大的危害,为减少事故给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妥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赔偿问题,保障受害方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保护水域环境,危险化学品船迫切需要参加保险。

做好船载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防止事故发生,保护水域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只有加强危险化学品船运输的安全管理,才能更好地保障水上安全和水域清洁,才能真正安全、迅速、经济地发展船运危险化学品业务,创造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第3篇

1.储存要求

(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审查批准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仓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规定: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3690--1992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和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最高等级危险物品的性能标志。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6)《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仓库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7)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8)储存方式:按照GB15603--1995根据危险化学品品种特性,实施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9)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禁忌物料配置见附录GB18265--2000) (10)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明确: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2.储存安排及储存限量

(1)危险化学品储存安排取决于危险化学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储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2)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储存。

(3)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4)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5)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储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氧气不得和油脂混合储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6)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7)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8)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3.危险化学品的养护

(1)危险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商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2)危险化学品入库后应根据商品的特性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做到一目两检,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及时处理。

(3)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4.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管理

(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剧毒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①商品数量

②包装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做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③危险标志(包括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准入库。

(3)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机动车辆应安装防火罩。机动车装卸货物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进入易燃易爆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是防爆型的;进入可燃固体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应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4)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5)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条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装卸毒害品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商品外溢。作业人员应佩带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装卸腐蚀品人员应穿工作服、戴护目镜、胶皮手套、胶皮围裙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时,应轻搬轻放,严禁背负肩扛,防止摩擦震动和撞击。

(6)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装卸人员应穿工作服,带手套、口罩等必需的防护用具,操作中轻搬轻放、防止摩擦和撞击。

装卸易燃液体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鞋。大桶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各种氧化剂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须远离热源和火源。

(7)各类危险化学品分装、改装、开箱(桶)检查等应在库房外进行。

(8)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倒。

(9)在操作各类危险化学品时,企业应在经营店面和仓库,针对各类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和制定急救预案。 5.消防措施

(1)根据危险化学品特性和仓库条件,必须配置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灭火药剂。并配备经过培训的兼职或专职的消防人员。

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经营规模的大小设置、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有消防水池、消防管网和消防栓等消防水源设施。大型危险物品仓库应设有专职消防队,并配有消防车。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放物品和杂物。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有专人管理,负责检查、保养、更新和添置,确保完好有效。对于各种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2)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应根据仓库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3)储存危险化学品建筑物内,如条件允许,应安装灭火喷淋系统(遇水燃烧危险化学品,不可用水扑救的火灾除外)。

(4)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应设有安全保卫组织。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有专职或义务消防、警卫队伍。无论专职还是义务消防、警卫队伍都应制定灭火预案并经常进行消防演练。 6.人员培训

(1)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3)仓库的消防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化学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使其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 (二)储存易燃易爆品的要求

《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4--1999)作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储存条件是: 1.建筑条件

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年版)的要求,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 2.库房条件

(1)储藏易燃易爆商品的库房,应冬暖夏凉、干燥、易于通风、密封和避光。

(2)根据各类商品的不同性质、库房条件、灭火方法等进行严格的分区、分类、分库存放。

①爆炸品宜储藏于一级轻顶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②低、中闪点液体、一级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宜储藏于一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③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可储藏于

一、二级耐火建筑的库房内。

④二级易燃固体、高闪点液体可储藏于耐火等级不低于三级的库房内。 3.安全条件

(1)商品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火源、热源、电源,无产生火花的条件。

(2)除按附录规定分类储存外,以下品种应专库储藏。

①爆炸品:黑色火药类、爆炸性化合物分别专库储藏。

②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有毒气体分别专库储藏。

③易燃液体均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储存。

④易燃固体可同库储藏;但发孔剂H与酸或酸性物品分别储藏;硝酸纤维素酯、安全火柴、红磷及硫化磷、铝粉等金属粉类应分别储藏。

⑤自燃物品:黄磷,烃基金属化合物,浸动、植物油制品须分别专库储藏。

⑥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

⑦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一、二级无机氧化剂与

一、二级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纳、过氧化氢等必须分别专库储藏。 4.环境卫生条件

(1)库房周围无杂草和易燃物。

(2)库房内经常打扫,地面无漏撒商品,保持地面与货垛清洁卫生。 5.温湿度条件表 (三)储存毒害品的要求

《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作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储存条件是:

1.库房条件

(1)库房结构完整、干燥、通风良好。机械通风排毒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库房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 2.安全条件

(1)仓库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 (2)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内在固定方便的地方配备与毒害品性质适应的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和急救药箱。

(3)不同种类毒害品要分开存放,危险程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要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混存。

(4)剧毒品应专库贮存或存放在彼此间隔的单间内,执行“五双”制度(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帐),安装防盗报警装置。 3.环境卫生条件

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毒品、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及时清除。用过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外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更换储藏毒品品种时,要将库房清扫干净。

4.温湿度条件

库区温度不超过35℃为宜,易挥发的毒品应控制在32℃以下,相对湿度应在85%以下,对于易潮解的毒品应控制在80%以下。 (四)储存腐蚀性物品的要求

《腐蚀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5--1999以作了明确的规定。

其中储存条件是:

1.库房条件

库房应是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防火建筑。建筑材料最好经过防腐蚀处理。

(1)储藏发烟硝酸、溴素、高氯酸的库房应是低温、干燥通风的

一、二级耐火建筑。

(2)溴氢酸、腆氢酸要避光储藏。 2.货棚、露天货场条件

货棚应阴凉、通风、干燥,露天货场应比地面高、干燥。 3.安全条件

(1)商品避免阳光直射、曝晒,远离热源、电源、火源,库房建筑及各种设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2001年版)的规定。

(2)按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储藏,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藏。 4.环境卫生条件

(1)库房地面、门窗、货架应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2)库区内的杂物、易燃物应及时清理,排水沟保持畅通。 5.温湿度条件表 (五)废弃物处置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人类对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明确了三条规定:

(1)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

(2)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3)按危险化学品特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六)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分析

分析研究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原因,对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储存管理是十分有益的。

物质燃烧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不论固体、液体或气体物质,凡是与空气中的氧气或其他氧化剂起剧烈化学反应的都是可燃物。帮助和支持燃烧的物质叫助燃物.主要是空气中的氧。凡是能引起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都叫着火源。

总结多年的经验和案例,危险化学品储存发生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九种情况:

1.着火源控制不严。着火源是指可燃物燃烧的一切热能源,包括明火焰、赤热体、火星和火花、化学能等。在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过程中的着火源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外来火种。如烟囱飞火、汽车排气管的火星、库房周围的明火作业、吸烟的烟头等。

二是内部设备不良,操作不当引起的电火花、撞击火花和太阳能、化学能等。如电器设备、装卸机具不防爆或防爆等级不够,装卸作业使用铁质工具碰击打火,露天存放时太阳的曝晒,易燃液体操作不当产生静电放电等。

2.性质相互抵触的物品混存。出现危险化学品的禁忌物料混存,往往是由于经办人员缺乏知识或者是有些危险化学品出厂时缺少鉴定;也有的企业因储存场地缺少而任意临时混存,造成性质抵触的危险化学品因包装容器渗漏等原因发生化学反应而起火。

3.产品变质。有些危险化学品已经长期不用,仍废置在仓库中,又不及时处理,往往因变质而引起事故。

4.养护管理不善。仓库建筑条件差,不适应所存物品的要求,如不采取隔热措施,使物品受热;因保管不善,仓库漏雨进水使物品受潮;盛装的容器破漏,使物品接触空气或易燃物品蒸气扩散和积聚等均会引起着火或爆炸。

5.包装损坏或不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容器包装损坏,或者出厂的包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都会引起事故。

6.违反操作规程。搬运危险化学品没有轻装轻卸;或者堆垛过高不稳,发生倒塌;或在库内改装打包,封焊修理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

7.建筑物不符合存放要求。危险品库房的建筑设施不符合要求,造成库内温度过高,通风不良,湿度过大,漏雨进水,阳光直射,有的缺少保温设施,使物品达不到安全储存的要求而发生火灾。 8.雷击。危险品仓库一般都设在城镇郊外空旷地带的独立的建筑物或是露天的储罐或是堆垛区,十分容易遭雷击。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第4篇

1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槽车的分类

目前国内流动的槽车数量很多, 将槽车正确的分类有助于事故处置预案归类, 简化培训;有助于事故处置人员熟悉事故车辆, 认清事故情况, 从而合理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本文中将车辆分为五类, 分别是常压罐车、液化气体罐车、冷冻液化气体罐车、管束式压缩气体罐车、罐式集装箱车。

1.1 常压罐车

常压罐车一般用来运输在常温常压下是液体的化工产品, 如汽油、柴油、二甲苯、盐酸、液碱等, 根据运输介质的理化性质不同需要采用不同的罐体材质, 如碳钢、不锈钢、碳钢衬塑、铝合金等。

1.2 液化气体罐车

液化气体罐车一般指罐体的设计压力为0.8-2.2MPa, 设计温度为50℃的装载运输液石油气、丙烯、丁二烯、液氨、液氯等介质的液化气体运输车, 主要有半拖挂式汽车罐车和固定式汽车罐车两种型式。

1.3 冷冻液化气体罐车

冷冻液化气体罐车是将介质加压制冷而进行运输, 常见的冷冻液化气体罐车有液化天然气 (LNG) 、液氧、液氮、液氩等。

1.4 管束式压缩气体罐车

管束式压缩气体罐车为集束罐体组成, 分为8管、9管、10管等, 设计压力可至20MPa, 目前常见的运输气体介质是压缩天然气 (CNG) , 压缩氢气。

1.5 罐式集装箱车

罐式集装箱车由箱体框架和罐体组成, 罐体有常压的, 也有带压的, 类似液化气体罐。该类型的罐车有多种种类, 如梁式罐箱、框架式罐箱等。

2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槽车的安全附件

槽车由车辆底盘和罐体部分组成, 在罐体上一般设有安全阀、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液相管和气相管及阀门、紧急切断装置等主要部件及导静电接地装置等组成, 其中安全阀和紧急切断装置是主要的安全附件[2]。

2.1 安全阀

安全阀是设置在罐车罐体上最重要的安全附件。其作用是当罐体内介质超压时, 安全阀能自动起跳, 使液化气体迅速汽化逸出, 罐体内压力下降:当降至安全压力以下, 便自动回座关闭, 以此来排除罐体的异常超压带来的危险, 从而使罐车运行安全可靠。

2.2 紧急切断装置

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在罐车罐体与液相管、气相管接口处, 以便在管道发生大量泄漏时进行紧急止漏。

当罐车的装卸球阀发生故障, 泄漏已无法控制时, 可用紧急切断阀关闭止漏。

装卸作业过程中, 如发现火灾或管道破裂等意外事故, 操作人员已无法靠近阀门箱去关闭装卸阀门时, 可以通过远控操作系统关闭紧急切断阀, 制止继续泄漏。

3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槽车的应急救援要点

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槽车的应急救援的处置步骤一般有划定警戒区域、个人防护、冷却降温、稀释抑爆、倒罐输转、引流控烧等, 本文就其中要点展开说明[4]。

3.1 划定警戒区域

到达事故现场后, 不要盲目进入现场, 救援人员应停在事故现场上风方向。现场指挥员, 应首先向知情人了解槽车所运输的介质理化性质、储量、泄漏部位等情况。同时, 派出侦察小组, 利用侦检器材查明泄漏部位、泄漏物质、扩散范围等。根据现场检测数据, 划定警戒区域, 即重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 设置警戒标志, 封锁事故路段交通, 疏散现场车辆, 并进行不间断地动态监测, 并根据泄漏险情和风力风向, 随时扩大警戒范围, 禁止无关人员围观和进入现场。警戒区内禁绝一切火种, 使用防爆通信工具, 不准使用产生火花、静电的工具。积极组织警戒区域内人员向逆风向疏散, 除留应急处置所必须的人员外, 其他人员应迅速撤离, 以防人员中毒及突然爆炸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3.2 个人防护

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展开侦检, 根据危化品浓度确定危险区域, 进入现场处置人员要根据划定的危险区域, 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 并根据防护等级按标准配备相应的防护器具。防护等级及防护标准如下[4]:

a.重危区, 采取一级防护, 着内置式重型防化服, 防静电内衣, 戴防静电手套,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b.轻危区, 采取二级防护, 着封闭式防化服, 防静电内衣, 戴防静电手套,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c.安全区, 采取三级防护, 着战斗服, 戴口罩。

(1) 冷却降温

当罐车罐体受损、泄漏或着火时, 利用雾状水对罐体冷却降温, 以达到降低罐体内压、防止罐体破裂目的的一种处置措施。在冷却降温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冷却要均匀, 不要留下空白, 防止罐体因局部温度过高而发生破裂;二是对于满液位状态倾翻的罐车, 不能对安全阀射水, 防止水流结冰冻结安全阀引起罐内压力聚升。

(2) 稀释抑爆

当罐车发生泄漏时利用雾状水对泄漏物不断进行稀释, 降低其浓度, 以达到抑制爆炸的目的。在稀释抑爆时要注意两点:一是由于直流水与罐壁碰撞会产生静电, 因此在稀释抑爆的过程中, 不能喷射直流水。二是当介质从管口、喷嘴或破损处高速喷出时易产生静电, 因此在稀释抑爆的过程中, 排险组应及时将罐体尾部及阀门箱内的接地线接入大地。

(3) 倒罐输转

通过自然压差或利用输转设备将介质通过管线从事故罐体中倒入安全罐内的操作过程。倒罐输转对罐体内压控制较为严格, 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操作。排险组可由技术人员及消防骨干力量组成, 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操作, 消防力量负责配合保障。在实际处置中常用的有静压高位差法、压缩气体加压法、烃泵加压法和压缩机加压法。

(4) 引流控烧

引流控烧, 是通过主动点燃、控制燃烧的方式消除现场危险因素的一种处置措施。由排险组在事故罐车下风方向设置钢丝缠绕软管和燃烧喷嘴, 将气相介质送至安全区域点燃, 相关技术人员负责监护, 直至罐内不再蒸发气相组分。若罐车受损罐体阀门箱处于正常行驶状态, 连接导管应由气相管路阀门接出引气;若罐车倾翻罐体阀门箱处于180°对称状态, 则罐内液相管口与气相管口位置颠倒, 这时连接导管应由液相管路阀门接出引起。

4 结语

我国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运输大国, 发生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概率较大, 必须加强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方面的研究和探索, 了解各类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槽车的类型、结构, 掌握危化品的理化特征、灾害类型特点, 在处置过程中有针对性地选择处置程序、方法对策、手段措施、安全防护, 有效处置各类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交通事故。

摘要:在化学工业中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槽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随之形成了大量的流动危险源, 各地职能部门参与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处置越来越多, 给组织指挥和抢险救援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分析了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车辆类型、结构、应急救援处置要点, 以期帮助事故处置人员熟悉事故车辆, 认清事故情况, 从而合理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参考文献

[1] 吴宗之, 孙猛.200起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事故的统计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 2006, (2) :3-8.

[2] 洑春干, 薛定.槽罐车操作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 2009:77-78.

[3] 王海祥.高速公路化危品槽车突发事故救援对策初探[J].中国公共安全, 2005, 1:89-91.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第5篇

运输承包合同(危险品)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甲方拟在龙冈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理处)并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授权范围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危险品运输业务洽谈工作。

2.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区(包含_________区各乡镇,市区除外)开展普通货物运输业务。

3.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标志标识。

4.分理处承包利润分配方式采取保证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

二、优惠条款

1.甲方批准给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专业物流交易网会员资格(在甲方与物流交易网合作期内)。

2.乙方分理处一年内完成业务量达成__________万以上并且安全无事故或纠纷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费中提取20%作为对乙方的奖励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公司宣传资料。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分理处的前期业务开展进行全面的指导并给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积极宣传推广甲方分理处业务,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接洽时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员工身份来进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长期运输业务或批量的运输业务后,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给予审核,签定合同时加盖甲方合同章。具体的运输由乙方实施,责任亦由乙方承担。

6.分理处在招聘员工时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任用。

7.合同期内分理处的各项支出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为经营者也是_________分理处的负责人。

9.乙方有权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设置分理处的内部机构。

10.乙方有权按规定任免分理处中层干部。

11.乙方有权决定企业工人工资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业务或单次运输业务,乙方所承接的业务必须以甲方分理处名义。

13.所有承运乙方业务的 ???危险品车辆,必须经过甲方审核并与其签定承运合同和责任状,同时按照甲方规定办理各种保险。乙方不得私自寻找车源,由此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14.分理处办公场地的先期开办费用.人员工资及水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

承担。

四、资金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运输合同和派车单与乙方结算。

2.乙方按照运费总额的7%上交利润给甲方。

3.结算时间按月计算,每月的3号前结清上月费用。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协调所需危险品车辆,如因甲方故意行为有损乙方利益的,甲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业务报审申请时,必须在一周内作出审核意见,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3.客户运费采取汇至甲方账户的,甲方必须按时按标准支付给乙方,不得无故截留或挪用,否则,甲方承担10%赔偿。

4.如乙方私自承接单次运输业务,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给予本次运输费用的10倍赔偿。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权范围开展业务,确因特殊情况的,乙方可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方可开展。否则,乙方承担预接洽业务总额的5%的罚款。

6.乙方必须加强人员及车辆的管理,确保安全规范操作,因违法违规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第一年的业务基数为_________万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补足,如连续两年无法完成的当年基数的,甲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8.乙方必须对甲的各种资料及数据保密,否则甲方有权追偿乙主的损失。

9.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或变象以分理处员工以外的身份承接业务,本协议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约定期限而终止后,乙方在三年内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同样或类似的经营活动。

10.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在双方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11.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12.乙方必须因乙方原因导致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 ???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第6篇

2、搬运大型设备前,应对路基下沉、路面松软以及冻土开化等情况进行调查并采取措施,防止在搬运过程中发生倾斜、翻倒;对沿途经过的桥梁、涵洞、沟道等应进行详细检查和验算,必要时应予以加固,范文《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3、大型设备运输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15°;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征得制造厂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4、

运输道路上方如有输电线路,通过时应保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采取隔离措施。

5、用拖车装运大型设备时,应进行稳定性计算并采取防止剧烈冲击或振动的措施。启动前应先鸣号。载货时车速不得超过5km/h-10km/h。行车时应配备开道车及押运联络员。

6、从车辆上卸下大型设备时,卸车,平台应牢固,并应有足够的宽度和长度。荷重后平台不得有不均匀下沉现象。

7、搭设卸车平台时,应考虑到车卸载时弹簧弹起及船体浮起所造成的高差。

8、使用两台不同速度的牵引机械卸车时,应采取措施使设备受力均匀,牵引速度一致。牵引的着力点应在设备的重心以下。

9、被拖动对象的重心应放在拖板中心位置。拖运圆形对象时,应垫好枕木楔子;对高大而底面积小的物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对薄壁或易变形的物件,应采取加固措施。

10拖运滑车组的地锚应经计算,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严禁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运行的设备上绑扎拖运滑车组。打桩绑扎拖运滑车组时,应了解地下设施情况并计算其承载力。

11在拖拉钢丝绳导向滑轮内侧的危险区内严禁人员通过或逗留。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

化学品运输合同范文第1篇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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