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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文旅游资源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11-191

广东省人文旅游资源范文第1篇

【发布日期】2003-03-01 【生效日期】2003-03-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地下水(包括地热水、矿泉水)。

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规定对水资源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

第三条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资源管理,增加和保护植被,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第四条 水资源实行行政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及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本省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由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交通、建设、国土资源、经济贸易、农业、渔业、林业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 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

第六条第六条 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第七条第七条 鼓励、支持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的科学研究。

第八条第八条 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开发利用

第九条第九条 水资源综合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力发电、渔业等专业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条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水资源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水资源不足地区,应当控制城镇发展规模和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及其他建设项目。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水资源配置应当优先满足生活用水,维护生态环境基本用水需求。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地下水可开采量、井点总体布局和取水层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下水的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建设等有关部门划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的权限,在特定的水域或者区域制定具体的水资源配置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跨流域或者跨行政区域取水的,应当先征求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统筹兼顾调出和调入流域或者区域的用水需求,达成协议后,方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达不成协议引起纠纷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在纠纷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修建排水、阻水、取水和截(蓄)水工程,不得单方面改变水的现状。

第三章 取水许可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水的,取水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取水户)必须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取水许可证。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下列取水不需要申请取水许可证:

(一)家庭生活、禽畜饮用月取水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

(二)用人力、畜力或其他简易方法非营利性月取水量一百立方米以下的;

(三) 农业灌溉、水产养殖年取地表水量十万立方米以下的;

(四)农业抗旱应急取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而必须取水的;

(六)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而必须取水的;

(七)农村敬老院、中小学校自用直接取水的。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申请或者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预申请;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向计划、建设部门办理立项、建设等手续;建设项目批准后,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不列入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取水工程,可直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取水许可的审批、发证:

(一)省管水利(含供水,下同)工程取水;

(二)总装机五万千瓦以上的水电工程取水;

(三)跨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取水;

(四)其他日取地表水十五万立方米以上的。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列取水许可的审批、发证:

(一)日取地表水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市管水利工程取水;

(二)总装机五千千瓦以上、不满五万千瓦的水电工程取水;

(三)日取地下水单井二千立方米以上、单位井群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

(四)其他日取地表水五万立方米以上、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取水;

(五)跨县级行政区域取水,以及在未设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取水。

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第

一、二款规定以外的取水许可的审批、发证。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在珠江干流和西江取水量超过水利部规定限额的,取水许可应当报珠江流域管理机构审批、发证。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取水许可申请后,应当在六十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需要补充或者修正材料的,应当在三十日内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取水有争议的,应当在争议解决后审批。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开采矿泉水、地热水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取水许可申请,在取得取水许可证后,方可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取水户应当在取水点装置经计量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量水设施。无量水设施或量水设施运行不正常的, 取水量按取水设施最大取水能力计算。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取水许可证实行审验制度。未经年审或者年审不合格的,取水许可证无效。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不得超过五年。取水期限届满,如需继续取水的,取水户应当在期满前九十日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取水许可证不得出租、转借、涂改和伪造。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审批机关可核减或者限制其取水量:

(一)自然原因使水源发生变化的;

(二)地下水严重超采或者地下水开采可能引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

(三)需水量增加而水源无法满足的;

(四)节水、废污水处理措施不落实的;

(五)其他特殊情况。

第四章 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取水户应当缴纳水资源费,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除外。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和具体征收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水资源费实行分级征收。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省管水利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省管电力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取水口在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管水利、水电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由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

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征收取水口在本行政区域的市管水利、水电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以及在未设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区域内取水的水资源费。

其他应征收的水资源费,由取水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

对跨市、县行政区域取水的水资源费的征收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水电工程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发电量计收,其他取水的水资源费按实际取水量计收,水资源费列入成本。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水资源费统一缴入同级财政,实行预算管理和分级分成管理。县级水资源费,属对县管工程取水征收的,应当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交地级以上市财政,属对省管、市管工程取水征收的,应当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上交地级以上市财政;地级以上市征收的水资源费,应当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上交省级财政。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水资源费应当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订。

第五章 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

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

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全省的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水量分配、调度计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跨市、县(区)的水量分配、调度计划,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有关人民政府意见后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有调蓄任务的水工程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经批准的水量分配、调度计划蓄水、放水。

因干旱等特殊情况,各级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按照规定的权限,可以对水量进行临时调度,取水户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服从。

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农业灌溉应当推广管道输水、喷灌、滴灌、渗灌等节约用水技术,完善灌溉工程的改造配套和渠道防渗设施,减少耗水量。

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城镇供水应当加强对用户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加强供水、用水设施的管理,减少水的漏损量。

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取水户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取水量取水。对超额取水部分实行累进征收水资源费。超额取水不足百分之十的部分,加收一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百分之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二十部分,加收二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百分之二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三十部分,加收三倍水资源费。超额取水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取水,限期整改。

第六章 水资源保护

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拟定水功能区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审定本行政区域水体的纳污能力,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及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水资源保护区,采取严格保护措施,保证保护区内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标准。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资源监测,定期发布水资源公报。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开发利用地下水,必须防止地面沉降、水源枯竭和海水入侵,防止水质恶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地下水、地面沉降等观测资料,确定地面沉降地区的地下水开采总量和回灌总量,严格限制开采。

取水户应当加强对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的监测,建立技术档案。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在河道、湖泊、水库、渠道设置或改建、扩建排污口,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向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排污申请手续。 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取水户进行现场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兴建取水工程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审批手续或者不予批准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取水工程,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单位或者个人负担,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或者不按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取水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一)不按规定装置取水计量设施的;

(二)妨碍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拒不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假资料的;

(三)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水量核减或者限制决定的;

(四)出租、转借、涂改取水许可证的。

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开采地下水,引起地面沉降、水源枯竭、海水入侵或者水质恶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取水,采取补救措施,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六条 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部分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处应缴或者补缴水资源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七条 隐瞒、截留、挪用水资源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查处,强制扣缴,并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取水申请不予批准取水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水申请给予批准取水许可的,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对负责人和有关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一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文旅游资源范文第2篇

降水量 2009年,全国平均年降水量591.1mm,折合降水总量为55965.5亿m3,比常年值偏少8.0%。从水资源分区看,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西北诸河6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北方6区)面平均降水量为315.7mm,比常年值偏少3.8%;长江(含太湖)、东南诸河、珠江、西南诸河4个水资源一级区(以下简称南方4区)面平均降水量为1079.7mm,比常年值偏少10.0%。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海南和青海偏多程度约30%;降水量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2个省(自治区),其中北京和云南偏少约25%。

地表水资源量 2009年全国地表水资源量23125.2亿m3,折合年径流深244.2mm,比常年值偏少13.4%。从水资源分区看,北方6区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少13.1%;南方4区比常年值偏少13.5%。在31个省级行政区中,地表水资源量比常年值偏多的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比常年值偏少的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黑龙江、上海、青海、海南偏多程度在23%~56%之间,江西、吉林、云南、河南、福建、内蒙古、宁夏偏少程度在25%~37%之间,山西、辽宁、河北、北京偏少程度在45%~62%之间。

2009年,从国境外流入我国境内的水量为154.9亿m3,从我国流出国境的水量为5193.3亿m3,从我国流入国际边界河流的水量为1090.7亿m3,全国入海水量为13960.9亿m3。

地下水资源量 2009年,全国矿化度小于等于2g/L地区的地下水资源量为7267.0亿m3,其中,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为1688.2亿m3,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为5863.9亿m3,平原区与山丘区之间的地下水资源重复计算量为285.1亿m3。2009年北方6区平原地下水总补给量为1423.4亿m3。北方平原区的降水入渗补给量、地表水体入渗补给量、山前侧渗补给量和井灌回归补给量分别占51.5%、35.4%、8.0%和5.1%。

水资源总量 2009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24180.2亿m3,比常年值偏少12.7%。地下水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055.0亿m3,占地下水资源量的14.5%,也就是说,地下水资源量的85.5%与地表水资源量重复。北方6区水资源总量4711.2亿m3,比常年值偏少10.4%,占全国的19.5%;南方4区水资源总量为19469.0亿m3,比常年值偏少13.3%,占全国的80.5%。全国水资源总量占降水总量的43.2%,平均单位面积产水量为25.5万m3/km2。

二、蓄水动态

大中型水库蓄水动态 2009年对全国515座大型水库和3006座中型水库进行统计,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2815.5亿m3,比年初蓄水总量减少346.2亿m3。其中,大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2532.7亿m3,比年初减少287.1亿m3;中型水库年末蓄水量为282.8亿m3,比年初减少59.1亿m3。北方6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增加6.5亿m3,其中黄河区增加49.2亿m3。南方4区水库年末蓄水量比年初共减少352.7亿m3,其中珠江区和长江区水库分别减少198.8亿m3和160.7亿m3。各省级行政区水库年末蓄水量与年初比较,青海、黑龙江、浙江、海南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增加,共增加蓄水量91.0亿m3,贵州、广西、湖北、湖南、广东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库蓄水量减少,共减少蓄水量437.2亿m3,内蒙古、西藏2个自治区水库蓄水量变化不大。

北方平原区浅层地下水动态 2009年,北方17个省级行政区对77万km2平原地下水开采区进行了统计分析,年末浅层地下水储存量比年初减少16.6亿m3。在水资源一级区中,松花江区、淮河区和黄河区地下水储存量增加,分别增加17.9亿m

3、4.3亿m3和1.1亿m3;海河区、辽河区、西北诸河区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分别减少19.6亿m

3、14.8亿m3和5.5亿m3。按省级行政区统计,地下水储存量增加的仅有6个省级行政区,其中黑龙江和安徽增加较多,分别增加23.0亿m3和4.6亿m3;储存量减少的有11个省级行政区,其中河北减少最多,为11.2亿m3,甘肃、新疆、北京、辽宁、内蒙古、吉林减少幅度在3亿~7亿m3之间。

平原区地下水位降落漏斗 2009年,21个省级行政区对地下水位降落漏斗(以下简称漏斗)进行了不完全调查,共统计漏斗78个,漏斗年末总面积6.4万km2。在41个浅层(潜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km2的有12个,年末漏斗中心水位埋深大于20m的有23个。在37个深层(承压水)漏斗中,年末漏斗面积大于500km2的有17个,年末漏斗中心水头埋深大于50m的有11个。2009年末与年初相比,浅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20个,中心水位下降的有16个;深层漏斗面积扩大的有14个,中心水头下降的有12个。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

供水量 2009年全国总供水量5965.2亿m3,占当年水资源总量的24.7%。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4839.5亿m3,占总供水量的81.1%;地下水源供水量1094.5亿m3,占总供水量的18.4%;其他水源供水量31.2亿m3,占总供水量的0.5%。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占32.4%,引水工程供水量占36.0%,提水工程供水量占28.7%,水资源一级区间调水量占2.9%。在地下水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占80.9%,深层承压水占18.7%,微咸水占0.4%。

南方4区供水量3289.8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55.1%;北方6区供水量2675.4亿m3,占全国总供水量的44.9%。南方各省级行政区以地表水源供水为主,大多占其总供水量的90%以上;而北方各省级行政区地下水供水量则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其中河北、北京、山西、河南4个省(直辖市)地下水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一半以上。

另外,全国直接利用海水共计488.8亿m3,主要作为火(核)电的冷却用水。其中广东、浙江和山东利用海水较多,分别为201.4亿m

3、157.7亿m3和55.0亿m3。

用水量 2009年全国总用水量5965.2亿m3。其中生活用水占12.6%;工业用水占23.3%;农业用水占62.4%;生态环境补水(仅包括人为措施供给的城镇环境用水和部分河湖、湿地补水)占1.7%。与2008年比较,全国总用水量增加55.3亿m3,其中生活用水增加18.9亿m3,工业用水减少6.2亿m3,农业用水增加59.7亿m3,生态环境补水减少17.2亿m3。

在各省级行政区中,用水量大于400亿m3的有江苏、新疆、广东3个省(自治区),用水量少于50亿m3的有天津、青海、北京、西藏、海南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用水占总用水量75%以上的有新疆、宁夏、西藏、甘肃、内蒙古、海南、青海、黑龙江8个省(自治区),工业用水占总用水量30%以上的有上海、重庆、福建、湖北、江苏、贵州、安徽7个省(直辖市),生活用水占总用水量2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和重庆3个直辖市。

用水消耗量 2009年全国用水消耗总量3155.0亿m3,其中农业耗水占75.1%,工业耗水占10.1%,生活耗水占12.4%,生态与环境补水耗水占2.4%。全国综合耗水率(消耗量占用水量的百分比)为53%,干旱地区耗水率普遍大于湿润地区。各类用户耗水率差别较大,农田灌溉为63%,工业为23%,城镇生活为30%,农村生活为86%。

废污水排放量 废污水排放量是指工业、第三产业和城镇居民生活等用水户排放的水量,但不包括火电直流冷却水排放量和矿坑排水量。2009年全国废污水排放总量768亿t。

用水指标 2009年,全国人均用水量为448m3,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当年价格)用水量为178m3。城镇人均生活用水量(含公共用水)为每日212L,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为每日73L,农田实灌面积亩均用水量为431m3,万元工业增加值(当年价)用水量为103m3。按可比价计算,2009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08年下降了7%和8%。

各省级行政区的用水指标值差别很大。从人均用水量看,大于600m3的有新疆、宁夏、西藏、黑龙江、内蒙古、江苏、上海、广西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新疆、宁夏、西藏分别达2475m

3、1162m

3、1069m3;小于300m3的有山西、天津、北京、陕西、山东、河南、贵州、四川、河北、重庆10个省(直辖市),其中山西最低,仅165m3。从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看,新疆最高,为1242m3;小于100m3的有北京、天津、山东、山西、上海、浙江、辽宁7个省(直辖市),其中北京、天津分别为30m3和31m3。

四、水体水质

河流水质 2009年,对全国16.1万km的河流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Ⅰ类水河长占评价河长的4.6%,Ⅱ类水河长占31.1%,Ⅲ类水河长占23.2%,Ⅳ类水河长占14.4%,Ⅴ类水河长占7.4%,劣Ⅴ类水河长占19.3%。全国全年Ⅰ~Ⅲ类水河长比例为58.9%,与2008年基本持平。全国10个水资源一级区Ⅰ~Ⅲ类水河长比例由高至低排序,依次为:西南诸河区95.3%、西北诸河区94.7%、东南诸河区68.5%、珠江区67.8%、长江区63.7%、黄河区44.0%、辽河区42.6%、淮河区38.9%、松花江区36.3%、海河区35.3%。与2008年相比,黄河区、东南诸河区Ⅰ~Ⅲ类水河长比例略有上升,松花江区、长江区有所下降,其它水资源一级区Ⅰ~Ⅲ类水河长比例变化不大。

湖泊水质 对71个湖泊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Ⅲ类水的面积占58.4%,Ⅳ类和Ⅴ类水的面积共占27.6%,劣Ⅴ类水的面积占14.0%。对71个湖泊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贫营养湖泊有1个,中营养湖泊有24个,轻度富营养湖泊有27个,中度富营养湖泊有19个。国家重点治理的“三湖”情况如下:

太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水质评价,则Ⅱ类水面积占75.6%,Ⅲ类水面积占7.6%,IV类水面积占16.8%。若总磷、总氮参加水质评价,湖体水质均劣于Ⅲ类,Ⅳ类、Ⅴ类、劣Ⅴ类水面积分别占评价面积的7.6%、18.5%和73.9%。除贡湖、湖心区和东部沿岸区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湖区均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滇池:耗氧有机物及总磷和总氮污染均十分严重。无论总磷、总氮是否参加评价,水质均为劣Ⅴ类。全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巢湖:西半湖污染程度明显重于东半湖。若总磷、总氮不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Ⅲ类,西半湖评价水面为Ⅳ类,总体水质为Ⅳ类。若总磷、总氮参加评价,东半湖评价水面水质为Ⅳ~Ⅴ类,西半湖为劣Ⅴ类,总体水质为劣Ⅴ类。东半湖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西半湖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

水库水质 在监测评价的411座水库中,水质优良(优于和符合Ⅲ类水)的水库有334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81.2%;水质未达到Ⅲ类水的水库有77座,占评价水库总数的18.8%,其中水质为劣Ⅴ类水的水库有20座。对394座水库的营养状态进行评价,中营养水库有283座,轻度富营养水库91座,中度富营养水库19座,重度富营养水库1座。

省界水体水质 对全国305个省界断面的水质进行了监测评价,水质符合和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数占总评价断面数的46.6%,水污染严重的劣Ⅴ类占23.9%。各水资源一级区中,省界断面水质较好的是西南诸河区和东南诸河区,海河区省界断面水质较差。省界断面的主要污染项目是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 2009年全国监测评价水功能区3411个,按水功能区水质管理目标评价,全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47.4%,其中一级水功能区(不包括开发利用区)达标率为56.3%,二级水功能区达标率42.8%。在一级水功能中,保护区达标率为64.9%,保留区达标率为69.2%,缓冲区达标率为29.4%。

广东省人文旅游资源范文第3篇

摘 要:从中职旅游教学中人文教育①现状,中职旅游教学中渗透人文教育的内容,中职旅游教学实施人文关怀教育的策略三个方面探讨了如何在中职旅游教学中渗透人文教育问题。

关键词:教育;素质;旅游

一些旅游从业人员在服务意识和诚信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阻碍了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是社会对旅游业的要求,在中职旅游教学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人文素质教育势在必行。

一、中职旅游教学中人文教育的现状

1.教育理念陈旧,课堂教学没有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在课堂教学中,许多教师没有意识到自我教育对学生发展的作用,学生有自我发展的潜能,教學中没有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没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课堂教学中,学生分组活动的时间较少,教师没有意识到合作学习的重要性,不能有效引导学生合作学习,合作学习可以锻炼学生与人交流的能力,培养学生的自信心,也是培养学生人文精神的重要途径。

2.缺乏完善的评价体系

在课堂教学中,一些教师忽视旅游知识在生活中的应用,没能帮助学生把学习知识与社会生活联系起来,仅仅把旅游学科当成专业知识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在于“授之以渔”,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单一,很多教师只喜欢学习成绩好的学生,把学习成绩作为对学生评价的主要依据,抑制了学生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二、中职旅游教学中渗透人文教育的内容

1.培养学生的文学艺术修养

人文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文化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旅游与文化密不可分,与艺术息息相关,旅游从业人员的文学修养,直接影响他们观察力和智力的开发。中职旅游教学中,指导学生鉴赏优秀文学作品,让学生感受文化瑰宝的艺术魅力。

2.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

高尚的道德情操是每个旅游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品质,各行各业都有职业道德,旅游行业也不例外。如文明礼貌、热情好客、优质服务等。旅游从业人员要热爱旅游职业,尽力做好本职工作,树立奋斗目标,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给自己的未来旅游职业生涯添加缤纷的色彩。

三、中职旅游教学实施人文关怀教育的策略

1.加强情感教育,培养学生兴趣

情感教育是人文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谐互助的师生关系是人文教育的保证,教师生动的语言和幽默的动作,展现了独特的魅力。例如,课堂教学中,向学生描述有关的历史典故和人物传记,徐霞客、郦道元都是学生学习的榜样,这样组织教学培养了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促进旅游专业课学习目标的达成。人文教育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2.探索创新,拓宽学生思维

培养学生发现新事物的能力,是中职旅游教学的任务之一。深化人文教育理念,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个人能力,在经济飞速发展的时代,旅游教师需要具有人文关怀的思想,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发散性思维,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构建和谐的学习环境,体味人文教育的乐趣。例如,“旅游资源”单元讨论环节教学,始终融入人文教育的理念,将旅游资源进行人文分析,结合我国旅游资源开发的实际,师生共同探寻旅游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学生在教师的鼓励下,大胆质疑,发表自己的意见,锻炼了中职学生的创新思维。

3.鼓励学生参加公益实践,感受人文关怀

教师要让学生感受自己的人文关怀,同学、朋友、家人之间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将人文关怀理念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例如,指导学生参加“小导游”活动,带领游客游览当地风光,在为游客服务的过程中感受人文关怀。为学生创建良好的人文环境,支持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服务,广泛传播人文教育的思想,提升了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

总之,推进人文素质教育是中职旅游专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构建中职旅游专业教育的关键在于人文素质教育与旅游专业素质教育相结合,把人文教育理念融入学习当中,在掌握旅游专业的知识基础上,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参考文献:

张洪占.渗透人文教育,提高旅游教学效果.职业技术,2013(10).

作者简介:马云(1975.09—),女,本科,重庆市奉节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方向:中职旅游教学。

How to Permeate Humanistic Education in the Secondary Vocational in Tourism Teaching

Ma Yun

Key words:education;quality;tourism

编辑 孙玲娟

广东省人文旅游资源范文第4篇

摘 要:教师专业素养是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必备条件,文章在分析农村高中教师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现状和面临挑战的基础上,从学校层面和教师层面探索教师专业素养发展的策略和路径。

关键词:教师专业素养;高中教师;学生核心素养

一、 前言

基于提高国民素质、增强国际竞争力的目的,《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总体框架于2016年9月正式发布,明确以“立德树人”为宗旨,重在培养学生应具备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能力。学生素养养成的主要场所是学校,主要施教者是教师。学生由“知识型”人才转变为“能力型”人才,教师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文章试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角度切入,探索农村高中教师专业素养的发展策略。

二、 教师专业素养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关系

教师专业素养是指教师顺利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所必须的基本品质或基础条件,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教师专业素养包括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等三个方面。一名中学教师只有具备这三方面的条件,才能算合格的教师。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是北京师范大学科研团队在其研究成果《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提出的概念,该成果的发布在教育界有划时代的意义,为“培养什么人”指明方向并为“怎样培养人”提供解决策略。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是构成“全面发展的人”三个维度,综合表现依次为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以及实践创新这六大核心素养,每个素养又分为3个基本要点,共18个基本要点。学生核心素养对自20世纪90年代起实施的空泛、抽象的素质教育进行实践指导,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抓手。核心素养是个多维素养,强调跨学科对知识、能力、态度的有机融合,对于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起着关键的、可持续的作用。因此,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就必须先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只有教师具备相应素养,才能促进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

三、 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下农村高中教师面临的挑战

(一)农村高中教师专业素养现状

教育公平体现在教育资源配置,尤其是教师资源配置上,农村学校无疑都是处于二者配置的底端。农村高中教师素养发展现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思想守旧,不思进取,不愿意接受新事物、新技术、新知识

这种思想的形成主要与地域和教学配置落后因素有关。有的教师毕业回乡任教之后,再也没有离开本乡本土,与城市文明缺少接触,所以因循守旧,固步自封。对于理科教师来说,配置落后是造成他们不思进取的主要原因。农村学校缺少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甚至缺少教师授课需要展示的一些基本实验器材和药品。对于实验过程和实验现象、实验结果,教师只能照本宣科。空有“屠龙术”,没有施展机会,长此以往,一些教师就生发不思进取的思想。

2. 知识老旧,“吃老本”现象比较严重

农村学生基础差,家长在学习上对子女的期望值不高,學生学习动力不足,由此导致一些教师觉得教多教少效果一个样,在学校学到的知识已经够用了,不需要再学习。

3. 教学经验、教学能力分化严重

从年龄结构来看,农村教师年龄差异较大,呈现两头大、中间小的特点。年龄偏大教师较多,教学经验丰富,但是进取动力不足;新入职的年轻教师有教学激情,但是经验不足。

4. 得过且过、混日子的状态严重

收入较低,激励机制不合理,职业倦怠,等等,因素也造成一些教师失去继续学习、提升能力的动力。

5. 专业知识体系不完善,以考试知识为主,匮乏教育知识和通识性知识。

(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下对教师专业素养的要求

1. 履行教师职能的要求

古人云:“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素养”是通过后天的修习涵养,才能在知识、能力和态度上形成一个综合化的形态。学校是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主战场,教师是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主要执行者。教师有责任和义务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而学生核心素养落地的关键是提升教师素养。

2. 学习型社会的要求

教师的专业素养发展是制约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瓶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2年版)从战略高度重新修正教师质量,对教师提出“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新要求,为教师的专业素养发展提供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努力目标,同时,这个要求对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发展也有着指导意义。

3. 教育教学走向的要求

结合核心素养,解读学科核心素养,从“学科到融合”“专业到人文”“知识到能力”三个方面重新构建教育理念、更新专业知识和改进教学方法。

三、 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培养的农村高中教师专业素养发展路径

(一)学校层面:建立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助力教师快速成长

1. 营造适宜教师专业素养发展的环境与氛围。

如加强培训力度、鼓励编写校本教材、开设学科核心素养大课堂,等等。

2. 培养骨干教师群,组成“老—中—青”结对子形式,给任务、压担子、定方向,唤醒老教师危机感,促进年轻教师快速成长。

3. 教学常规管理细化。加强学科、学段、学情的科学化管理。

4. 加强学校硬件建设,如实验室、教师阅览室,为教师专业素质发展提供物质保障。

5. 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二)教师层面:提升内部动力,跨越人生新高度

教师教育的生命力更多地来自内在自我发展的需要。有了个人强烈的发展动机,反省意识觉醒了,才会主动进行自我实践,专业素养才能够提升。为了更好地提升自我,最大效果完成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笔者从以下三点对教师专业素养发展提出建议。

1. 从“本能”到“自觉”的理论提升

因为缺乏理论学习,不少教师在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上,没有理论支持,都是停留在“怎么教”的描述中。例如在农村学校,英语学科都属于薄弱科目。有位教师的英语教学效果特别好,在经验推广上,分享了他的做法:组织各种活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成立互助小组,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学会运用英语沟通;师生坚持用英语交流;对学习特别困难的学生,不断地挖掘亮点鼓励表扬;学生有进步就提出更高标准,让学生有努力方向。《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不仅要知道“教什么”,还要懂得“怎么教”,怎么才能“教得好”。这位教师在前一个要求上做得非常好,但是对于“怎么”才能“教得好”这个经验总结上,因为缺乏核心素养理论支持,所以总结不出来。其实这位教师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不自觉”地进行核心素养培养了:让学生在玩中学,在生活中学,在鼓励中学,能够学以致用,其实就在“人文情怀、审美乐趣、乐学善学、勤于反思、健全人格、自我管理”方面对学生进行核心素养培养了。用核心素养的理念和观点,对成功的教育教学进行深入挖掘,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完善、拓展,就会探索出核心素养培养思路。这就是强调理论提升的原因。

2. 从“学科教学”到“学科教育”的理念转变

过去不少教师认为:上课就是传授知识,“育人”是班主任的事情,是政治老师的事情。所以,有的教师上课仅仅就是“上课”,有甚者连课堂纪律都不管,学生或睡觉或看课外书或开小会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从“学科教学”到“学科教育”的理念转变,是基于学生核心素养立德树人的宗旨。立德树人的“德”,是“大德、公德、私德”。大而概之,是政治、道德、法律;小而言之,是理想信念、感恩助人谦让宽容自省自律等等道德品质。高中阶段是学生“立德树人”的关键期,所以,“学科教学”升华为“学科教育”,是从“知识核心时代”走向“核心素养时代”的必然要求,各个学科发挥独特育人功能,彰显学科教学育人价值,意义尤为重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第一,学科教师首先明确自己是教师,其次才是教某个学科的教师;第二,要清楚作为“人”的“核心素养”有哪些,学科本质是什么,明确教学究竟要把学生带向何方的问题。但是,把“育人”仅仅看成是管理课堂纪律就过于粗暴理解“育人”了。管理课堂纪律,“育”的是学生“公德和私德”:学会感恩、尊重、自律之德,也就是核心素养里的人文情怀、乐学善学、自我管理等素养。“育人”要做到与学科知识传授“无缝衔接”。读杜甫的诗,“育”的就是爱国情怀,把自己的人生、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一节篮球体育课,“育”学生秩序、竞争、合作、关爱之德,当然也隶属于学会生活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磨炼意志等体育学科的核心素养。这些都是把“学科教学”上升到“学科教育”最好的例子。

3. 从“单一学科素养”到“跨学科共通素养”的大境界养成

“跨学科共通素养”与传统观念中对教师的要求是一致的。封建社会,知识主要掌握在贵族手中,知识的传播速度很慢,乡村里识文断字的教书先生,在大家眼中就是能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知术数、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通才”。核心素养由跨学科素养和非跨学科素养构成。顾名思义,“跨学科共通素养”就是跨越单一学科、集多个学科所共有的素养,如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科目都共有“理性思维”的特性,物理和地理都涉及对太阳系的认识,物理、化学和生物都有对微观世界认识的知识点;也可以指所有学科之外的素养,如社会参与素养中的“国家认同”“国际理解”等素养。跨学科共通素养对个人的成长和成功至关重要,它们都是离开学校多年之后、把在学校所学全部忘光之后剩下“早已化为骨肉”浸润人生的东西。如今,知识激增,各门学科自成体系,学科本位思想严重。

教师的专业素养提升是一個长期过程,不仅需要规划和执行能力,还需要教师在“实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反思——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磨炼感悟,最终才能得到提升。

参考文献:

[1]林崇德.21世纪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

[2]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解读[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2.

作者简介:

唐汝青,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

广东省人文旅游资源范文第5篇

[摘 要] 在高中地理学习中,学生需要着重学习的是人文方面的地理知识和自然地理知识。学生在学习自然地理知识时可以了解浩渺的宇宙等。而在基础之上的人文地理知识教育则是将地理问题与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结合在一起,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更容易激发出学生学习的动力。而作为人文地理教学中的重要一部分——旅游地理,就更应当注意人文素养教育,要更好地让学生从旅游地理的教学中提高人文素养。就当代高中旅游地理教学中人文素质教育提出一些想法。

[关 键 词] 高中地理学习;人文地理;旅游地理

当今时代在人文地理教育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国家也开始重视对国民地理素质方面的培养,所以对学生的人文地理素质的培养是这个时代的要求与趋势。而要提高学生的人文地理素质,就得在旅游地理的课堂中加大人文素养教育,并结合旅游地理的特点来积极进行旅游地理人文素养教育。

一、高中旅游教学的概况与不足

旅游地理是一门把人文地理研究与自然地理环境相互结合在一起的学科,它综合了地理学、历史学、社会学、民俗学等多门学科,知识涵盖范围比较广。但在高中旅游地理选修课中,旅游地理学习还只停留在自然地理层次,并没有很好地从人文角度去学习,学生接受的旅游地理教育也较为肤浅。所以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也没有对课本上的问题有个很好的延伸,这也导致了学生对旅游地理没有太多的心得。例如,在旅游地理的第三章“旅游景观带欣赏”这节中,大部分教师只是在课堂上仅凭枯燥的语言在讲解书本上的知识,让学生为目的性的答题而学习知识,没有真正领会这一章所要让我们学习的审美的情趣,教师在这需要真正教给学生的是:培养学生一个对真正美的鉴赏能力,通过对一些美丽景观的介绍进而對这美丽景观的历史、神话传说来进行解说,例如,在介绍泰山时,可以先讲解泰山的神话:泰山由东岳大帝主管生与死;还可以介绍有关的历史典故:泰山的历史地位特殊,历史上的众多帝王都想在泰山进行封禅来突出自己的地位等。利用这里有趣的故事不仅能够吸引学生注意力,而且能够传授给学生知识。然而现在许多课堂上并没有这么完善的人文教育,所以就现代高中旅游地理的教学在人文素质教育方面还存在着许多不足,学生的人文地理素养的培养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人文素养教育在旅游地理教学中的优势

在高中地理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在学习时会时常感觉到枯燥无聊,而造成这种学习的原因就是教学方法的单调性。如果采用人文素养教育来普及地理课堂学习,就会在知识学习方面取得很好的效果。高中学习阶段正是学生接受外界知识关键时期,而如果在旅游地理的学习过程中,老师利用学生在这个时期旺盛的好奇心,来进行合理的学习引导,并就学生的好奇心来进行合理的安排教学课程的话,就能让学生真正地爱上学习。例如,可以有意地在课堂上列举一些云南喀什特地貌、哈尔滨极端的冷雾凇、长白山的热泉等这些常人难以理解的自然现象,并对其进行合理的说明与科学解释,以此来帮助学生正确地认识客观世界存在的本质存在。而在人文素质教育的学习过程中,学生会因为这份好奇心而不断地进行学习探索,会在这个过程中学到新知识。

学生在这样一个人文素质旅游地理学习的过程中,不但能够学到更多的地理知识,还能够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因为学科的交叉而学到许多其他的知识。比如说人教版《旅游地理》地四章“旅游景观欣赏”,在这一章中,老师可以介绍一些奇特的地理地貌,像火山温泉之类的,老师可以就火山和温泉的形成,火山的历史与温泉的历史,还可以向学生讲述当地政府利用这一奇特景观是如何带动旅游业发展的,并增加经济收入来发展其他方面进而富裕整个地方。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学生学到的就不仅仅是地理,更有文化、经济等方面的知识。学生可以通过素质教育学习过程,学得更多、更广,不断地拓展学生的知识范围,完善自我,这就是人文素质教育在旅游地理教学中体现出来的优势。

三、人文素养教育在旅游地理学习课堂上的普及

虽然人文素养教育很符合当下的旅游地理学习,可是这种教育并没有很好地普及在全国各地的学习课堂上,大部分学生的学习还是属于强迫性的学习,没有体会到所谓的学习乐趣。这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师资力量不够雄厚,无法把这种教育实践在课堂上,但许多一线大城市就做得很好,这是因为他们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理念先进,而那在那些城市的老师就能很好地贯彻实施人文素养教育。所以,雄厚的教学资源是把这种教育模式推广到所有旅游地理教学的课堂上的基础,而要如何让教学资源更加雄厚,这还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总之,在旅游地理的学习中,结合人文素养进行教育是很重要的一步。而只有在这样的学习过程中,学生才能培养出更好的人文素质,而要让人文素养教育更好地落实在旅游地理课堂上,就还需要去深入地去探索研究,以期达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参考文献:

[1]刘平国.旅游地理教学之人文素养培育初探[J].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2).

[2]周建梅.高职《中国旅游地理》教学中渗透人文精神教育[J].中国成人教育,2010(20).

广东省人文旅游资源范文第6篇

中等职业教育在我国起步较晚, 相对于其他发展较早的国家来说, 我国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明显不足, 其中教师资源和实训基地资源尤其不足。而有限的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城市, 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也导致了城乡教育的严重分割。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等, 广东省相继出台了《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等政策。相关政策的颁布围绕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城乡统筹发展的任务, 体现了全国和全省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因此, 如何立足广东省的情况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现状, 挖掘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潜力, 提高资源利用效益, 推进城乡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 做大做强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是一个急需研究的重要课题。

2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必要性

2.1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相对短缺

(1) 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足。职业教育可以最大限度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但是一般职业教育的培养成本较高, 通常是普通教育培养成本的两倍。虽然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已颁布了许多促进职业教育的政策, 并逐渐加大了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 但到目前为止, 全国和广东省政府对于职业教育的投资力度却从未超过普通教育的投资成本。且由于广东省中职学校的数量众多, 于是存在着对中职学校经费投入不足且资金分配不均的情况, 如粤北、粤西地区一些中职学校的宿舍十分简陋, 许多中职学校的实验和教学设备比较落后等。同时中职学校还在进行各种扩招, 近年来广东省中职在校生的数量已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的数量大体相当, 中职学校规模占据了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半壁江山, 然而中职学生人均经费投入和人均资源日趋减少的现状, 导致了中职学校的发展力度和扩张速度远没有赶上发展的要求。

(2) 中职学校缺少合格适用的教师。由于广东省中职学校的资金不充足, 并且许多资金也是设为专项资金, 通常不能用于提高中职教师的待遇, 且多年来中职教师的待遇水平一般, 福利也不高, 同时教师的教学任务繁重, 肩负着每年数百万中职在校生的教育教学工作, 以及近百万人转移就业培训重任, 承担着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这种一时难以改变的薪资和工作内容难以吸引并留住中职教师任教, 易导致中职教师队伍不稳定。2010年12月份, 广东省召开了教师职业指导会议, 指出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 中等职业教育的教师数量很可能会存在缺口。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战略要求在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实现2350万人的目标, 《广东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 (2015-2020年) 》也要求在2017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实现220万人的目标和在2020年实现200万人的目标, 更会增加中职教师的缺口。

目前我省中职学校教职工数 (不含技工学校) 已由1995年的5.34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5.78万人, 增加了8.24%;专任教师数由1995年的约3.2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4.5万人, 增加了40.63%。而中职学校在校生数则由1995年的66.67万人增长到2015年的117.21万人, 增加1.76倍, 中职学校专任教师的生师比却在20年间, 由1995年20.83:1扩大到2015年生师比为26.07:1, 与全国中等职业教育生师比最低设置的标准20:1仍存在一定差距, 这体现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的规模增长率领先于专任教师的数量增长。同时中职教师队伍的结构也不够合理, “双师型”教师比例不够高, 2012年全省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仅占现有专业教师的49.8%, 与国家和省要求的60%比例仍然有一定差距。

(3)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难的现象愈演愈烈。由于目前人口结构正发生变化且人口出生率也在发生变化, 因此近年来高中阶段教育面临着生源日趋减少的问题, 同时初中毕业生和家长对普通高中的趋之若鹜, 更会加剧中职招生难的现象。通过分析我省2011-2015年的统计数据可知, 广东省初中毕业生的数量在5年内减少近10%, 从2010年的153万人降到了2014年的138万人, 导致高中阶段教育存在生源短缺的情况, 中职学校招生数由2010年的74.1万人下降到2014年的41.7万人, 降低了43.72%。同时一些中等职业学校为了完成招生任务, 一再降低录取分数, 有的中等学校甚至实行登记入学, 无须分数, 更容易导致招生秩序出现混乱的情况。

2.2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的结构性问题突出

在管理机制方面, 虽然我省坚持以“五统一” (统一发展规划、统一招生平台、统一经费投入标准、统一资源配置、统一人才培养标准) 统筹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 但目前由两个不同的行政部门管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 一个是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另一个是由劳动部门管理的职业技能鉴定、技工学校。

现行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存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统筹乏力的现象, 资源难以有效整合, 形成整体优势, 导致了政出多门、恶性竞争、重复办学、投资分散、资源浪费等弊端, 严重制约了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因此我省有必要改革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的管理体制, 调整和理顺管理体制, 实施归口管理, 统筹管理省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

2.3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不高

广东省各中职学校的规模以及实力不一, 所以在利用资源时也有区别, 招生情况好的中职学校的设备和实训场地一般难以满足学生需要, 扩建速度赶不上发展需要, 而其他中职学校则由于生源不足出现了资源浪费的现象。同时中职学校的实训基地建设时间长、设施设备的价格高昂且更新换代的速度快, 专业的设置也会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经常存在以往资源投入使用到一半就被弃之不用的情况, 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不高更易导致资源浪费。

为了改变这种现象, 广东省除了做好相关的资源投入以外, 还要充分地挖掘中等职业教育自身的各种资源, 以实现资源的整合配置, 这是中等职业教育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必经之路, 是顺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3 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路径分析

3.1 以地方经济发展为依据、专业建设为核心进行整合活动

(1) 专业的设计应逐步与当地市场经济相适应。职业教育是与经济建设联系最为紧密的一类教育, 职教服务和依靠经济关系最突出体现在专业发展。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对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和教育内容方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教育数据公司麦可思总裁王伯庆认为“就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找准自己的位置和特点”。因此在建立新的专业时, 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根据自身的定位和规划, 与当地政府政策和产业发展需求相结合, 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

广东各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对专业作深入调查, 做出即时和长远规划, 调整各专业设置, 以避免专业盲目设置与重复设置。使各中职学校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 (与省级示范专业) , 并配备有特色专业的专任教师。

(2) 加强专业内涵建设。设置新的专业不是简单地更新专业名称, 关键在于丰富的专业内涵建设。中职学校的各专业应明确新特色和传统特色, 既要适应专业发展的需要, 也要保持专业的特征和特性。因此, 我们应该改造和提升传统私人行业, 根据行业和市场的变化, 及时增加新的知识和技术含量, 使特色更特、优势更优。同时, 新专业要积极依靠良好的专业教师、培训设施、校企合作等资源, 促进新功能的形成。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适应性, 必须做到利用企业、行业专家力量, 科学规划中等职业教育的建设和发展;主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适时进行专业设置、专业方向、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根据社会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 努力拓宽专业方向, 增强专业的适应能力。

3.2 以就业为导向、能力培养为关键进行整合活动

“好就业能升学”是中等职业教育的核心吸引力, 因此对于所有中等职业学校来说, 应该以就业为导向, 明确自身办学定位, 根据社会和受教育者的需求来办学, 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就业发展机会。在办学过程中坚持“就业”这一主线, 并贯穿于教学的各个环节之中。

在当前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进程中, 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需要更好地回答“将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这一问题。在当前的社会发展条件下, 由于产业结构的调整, 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不仅需要有熟练的专业技能, 也要掌握一定的理论素养, 需要能适应不断缩短的职业变换周期, 成长为复合型人才。

3.3 以师资调整为手段、社团改革为内容进行整合活动

(1) 坚持“内培外引”的原则, 加快教师队伍的建设。一方面, 广东中等职业学校应加强专任教师到企业的专业培训和业务实践培训, 建立专业课教师定期培训制度, 确保每年有一定的培训时间, 以培养“双师型”教师。另一方面, 应遵循“定岗不定人”的原则, 并打破个人身份的界限, 通过设立特殊岗位, 鼓励和支持在省属高校的教师成为中职学校的兼职教师, 并聘请专业人才和实践经验丰富、操作能力强的企业职工到中职学校兼职授课, 再按照一定标准给予适当补助, 以此提升中职教师的教学能力, 整合中等职业教育。

(2) 社团活动应与当地文化相结合。特色社团活动的开展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另一个优点, 既起到对学生的兴趣和发展的能力, 同时也为今后的学生就业拓宽了道路。广东地区中职教育院校能够参考浙江地区的相关做法:首先, 组建细纹刻纸社团。乐清地区的细纹刻纸在2006年获批为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结合当地资源优势, 创建了乐清地区关于细纹艺术的中心。其次, 院校依靠柳市地区“中国电器之都”的美誉, 积极整合相关资源, 创建了有关电子装配的俱乐部。再次, 学校凭借双峰乡“中国铁皮石斛之乡”的资源, 创建了铁皮石斛的职业教育课程, 初步掌握了铁皮石斛的种植和生产技术。最后, 在社团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优秀的传统工艺课程, 如乐清黄杨木雕、珠饰等发展成特殊的课程。

4 结语

综上所述,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对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有重大作用。广东省政府作为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主要推动者, 应在政府职能和地方市场的基础上, 结合区域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利用的现状和经济建设的实际, 采取切实举措, 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以满足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摘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加速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将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笔者以广东省为例, 重点对其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现存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并提出了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的思路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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