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竞选任免通知范文
干部竞选任免通知范文第1篇
一、填空题
1、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 党管干部 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 原则,依法办事原则。
2、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经过 民主推荐 、考察、 酝酿 、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3、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4、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 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
5、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 党委组织部门 协调,副职的任免由 主管方 决定。
6、市(地)、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 正职 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并提交全委会 无记名投票 表决。
7、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 、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
8、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 个人 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 党委(党组)会集体 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9、凡本地区、本部门不认真执行《干部任用条例》, 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重 、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 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 ,应当追究有关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分管领导成员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 主体清晰 、程序科学、 责任明确 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
11、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 跑官要官 、买官卖官、 拉票贿选 等问题。
12、《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提出,要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畅通电话举报、 信访举报 和 网络举报 渠道,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力度。
13、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已经列为考察对象或者提拔人选的,应当首先 将其排除出考察对象 或者 取消其提拔资格 ,再按照规定作出处理。
1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包括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地方党委党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制度;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
15、 “一报告两评议”是指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 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和 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的民主评议。
16、对民主评议 满意度明显偏低 、 干部群众意见集中 的干部,本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17、在机构变动或者 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 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应当按照要求 书面报告 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18、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 民主推荐 、由 组织推荐 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19、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 提拔使用 、 平级交流 、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20、对因拟提拔使用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一般结合 干部考察 进行。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干部监督机构 负责组织实施。
21、领导干部因 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 以上处分且 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 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
22、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 ,严格要求、违规必究 的原则。
23、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 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的责任。
24、因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 一
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 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 领导职务, 两
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 两
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 影响期长 的规定执行。
25、《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了 12种应当事先报告的事项。其中,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的事项有
5种;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意见的事项有
7种。
26、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 ,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 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和 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 的民主评议。
27、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 提拔使用 、 平级交流 、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28、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
29、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30.《责任追究办法》共20条,规定了5类责任追究对象,39种责任追究情形。
二、选择题
1、《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由( A )颁布的。 A.中共中央
B.全国人大
C.中共中央组织部
2、《干部任用条例》体现了()重要思想,贯彻了中央对( )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 )的新成果。( B )
A.科学发展观,干部培养选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B.“三个代表”,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C.“三个代表”,干部培养选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 C )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 C )以上。
A.3年、4年
B.3年、3年
C.2年、3年
4、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 C )。
A.会议投票推荐 B.个别谈话推荐 C.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5、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由( C )进行。
A.主管方
B.协管方
C.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
6、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 A )的意见。
A.纪检监察部门
B.审计部门
C.信访部门
7、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 B )以上的成员到会。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五分之三
8、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 B )形成决定。
A.实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
B.应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 C.实到会成员过三分之二同意
9、党委推荐、由人大常委会任命、决定任命的领导干部人选在人大常委会( B )未获通过的,不得再推荐为本地同一职务人选。
A.1次
B.2次
C.3次
10、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以及县(市)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一般不得在本人( B )任职。
A.出生地
B.成长地
C.祖居地
11、党政领导干部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 B ),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A.四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1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一般为( C )。 A.5至10天
B.7至10天
C.7至15天
13、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A ),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A.一律无效
B.不予审批
C.重新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14、领导干部辞去公职后( B )内,不得到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经营性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任职。
A.两年
B.三年
C.五年
15、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 C )的责任。
A.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
B.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人
C.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
16、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 A ),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A.先予免职
B.异地交流
C.停职检查
17、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中,对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 B ),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 B )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A.二分之
一、二分之一
B.三分之
二、三分之二 C.三分之
二、二分之一
18、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应当报经( C )批复同意。
A.上一级组织部门
B.上一级党委
C.更上一级组织部门
19、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 B )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B )内不得提拔。
A.半年、一年
B.一年、两年
C.两年、三年 20、“一报告两评议”中民主评议表的收集、统计由( B )负责。 A.本级党委
B.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C.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21 、( A )应当对 “ 一报告两评议 ” 的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全委会成员通报。
A. 本级党委常委会 B. 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C. 本级党委
22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人员,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征得( A )同意。
A. 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B. 上一级党委 ( 党组 )
C. 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部门 23 、《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对于在新任用的干部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干部,市县党委书记应当( C )。
A. 勒令该干部辞职 B. 将该干部调离现岗位 C. 就其任用情况作出说明
24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 B )提出书面申诉。
A. 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 B.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的机关
C. 作出责任追究决定机关的上一级党委( 党组 )
25 、对因拟提拔使用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离任检查,由( A )负责实施。
A.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考察组 B. 上级党委派出的考察组 C.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26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征求上一级组织 (人事 )部门的意见应以( C )形式事前()。
A. 口头,电话告知 B. 口头,当面汇报 C. 书面,函报
27 、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应追究( B )的责任。 A. 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 B. 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C. 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
28 、《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 A )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
A. 一年
B. 二年
C. 半年
29 、( B )代表常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A. 党委负责人或组织部长 B. 党委负责人 C. 组织部长
30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责任追究决定不服,提出申诉期间,( B )责任追究决定的执行。
A. 停止
B. 不停止
C. 视情况决定停止或不停止
31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B )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
A. 党委( 党组 ) B. 党委 ( 党组 ) 组织 ( 人事 ) 部门 C. 纪检监察部门
32 、《离任检查办法》规定,对拟提拔使用的市县党委书记的民主评议,参加人员范围与( A )人员范围一致。
A. 考察时参加民主测评
B. 考察时谈话
C. 征求意见
33 、《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规定,上级组织 (人事 )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审核干部选拔任用报告事项,应当在( B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A.
5 B .15 C.30
34 、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应追究( A )的责任。
A. 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 B. 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C. 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
35 、 2002年中央颁布的( C )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A. 《公务员法》
B.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 试行 ) 》 C. 《干部任用条例》
36 、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B )监督。
A. 关键环节
B. 全过程
C. 重点程序
37 、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 (党组 )会议决定干部任免的,应追究( A )的责任。
A. 党委 ( 党组 ) 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 B. 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 C. 有关领导和人员
38 、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是进一步( C )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
A. 净化
B. 纯洁
C. 匡正
39 、《 “ 一报告两评议 ” 办法》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C )。 A. 事前
B. 事中
C. 事后 40 、泄漏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应当追究( A )责任。
A. 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 B. 考察组有关人员的责任
C. 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41 、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离任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 B )负责组织实施。
A.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B. 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 C. 上级党委
42 、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 (党组 )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应追究( C )责任。
A. 党委( 党组 ) 主要领导干部 B. 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C. 党委( 党组 ) 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43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应追究( C )的责任。
A. 考察组和有关人员
B. 党委( 党组 ) 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领导干部 C. 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 44 、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追究( C )的责任。
A. 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 B. 党委( 党组 ) 主要领导干部
C. 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
45 、《离任检查办法》规定,民主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 “ 满意 ” 、 “ 基本满意 ” 两项比率合计不足(),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 “ 好 ” 、 “ 较好 ” 两项比率合计不足( B )的人员,经组织考核认定,要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资格。
A.1/3 , 1/3 B.2/3 , 2/ 3 C.1/2 , 1/2
45、党委向政府提名由政府任命的政府工作部门和机构的领导成员人选,在()讨论决定后,由政府任命。( B )
A.人大常委会 B.党委
C.党委组织部门
46、任用干部必须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的情况,按规定进行表决。( C ) A.推荐、考察、任命 B.推荐、考察、讨论、谈话 C.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
47、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臵()推荐。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有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主要领导成员和()中的代表人物参加。( B )
A.差额定向,无党派人士
B.全额定向,无党派人士 C.全额定向,社会团体
48、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B )
A.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民主集中制
B.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 C.任人唯贤、唯才是举,民主集中制
49、聘任制领导职务的每一个聘任期不超过(),可以连续聘任。( A ) A.五年
B.三年
C.六年
50、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 )或者( )等方式进行表决。( A )
A.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 B.口头表决,鼓掌通过,无记名投票
C.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
三、多项选择题
1. 组织处理的方式包括(
)等。
A.警告 B.记过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E.降职 F.调离岗位 G.免职
2.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的是:(
)
A.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B.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C.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D.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E.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
F.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
A.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
B.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
C.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D.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
E.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
4.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责任的是:(
)
A.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
B.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
C.不公示考察结果的; D.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
E.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 F.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
5.下列情形中,按照规定应当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
)
A.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 B.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C.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 D.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
6.下列情形中,按规定应当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责任的是:(
)
A.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
B.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C.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 D.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E.在参加民主推荐时推荐的人选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 7.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
)情形的,按照规定应当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
A.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B.越级提拔干部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8.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
)情形的,按照规定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A.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 B.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的; C.破格提拔干部的;
D.本单位领导干部在其他单位工作的近亲属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 9.“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包括:(
): A.全委会成员;
B.本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C.本级纪委常委会成员;
D.本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及本级党委、政府派出机构的主要领导成员;
E.下一级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成员; F.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10.“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新选拔任用干部民主评议的对象包括近一年内选拔任用的下列人员:(
)
A.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领导干部; B.本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正职领导干部; C.由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正职领导干部;
D.破格提拔(含越级提拔)的由本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 E.其他提拔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的干部。
11.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检查(
)
A.任职期间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B.任职期间市县党委选拔任用的干部的情况; C.任职期间本地区用人风气的情况;
D.任职期间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的情况特别是离任前有无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情况;
E.任职期间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情况。
12.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有关部门应当如实记录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
)等情况,为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A.推荐提名
B.考察
C.酝酿
D.讨论决定
13. (
)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A.党委(党组) B.纪检监察机关
C.组织部门
D.人事部门
1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
) A.警告
B.严重警告
C.撤销党内职务
D.留党察看
E.开除党籍
15. 引咎辞职和受到(
)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者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
A.责令辞职
B.免职
C.降职
D.调离岗位
16. 县级以上(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追究,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A. 党委直属事业单位
B.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C.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17.开展“一报告两评议”的时机是:(
)
A. 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的全委(扩大)会上进行B. 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结结合进行
C.可以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结合进行
18.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是指市县党委书记因(
)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
A.提拔使用
B. 平级交流
C.到龄退休 19.在发生(
)等情况下,经上一级党组织批准的用人行为,不列入责任追究范围,但事后应当履行有关干部任免程序,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A.突发重大自然灾害
B.群体性事件
C.其他紧急情况
20.“一报告两评议”的报告内容包括(
)及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A.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
B.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干部竞选任免通知范文第2篇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6790 更新时间:2008-6-27
1、党管干部的原则,每个干部必须服从党的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机关干部的人事调整,必需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3、坚持严于律已,领导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个人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间向组织报告,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坚持依法行政,每个干部都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政行为,不得以权谋私,不得收受礼物和有价证券。
5、坚持服从大局,每个干部都要服从组织安排,努力搞好本职工作,并严格实行考勤和考绩,对成绩突出的给予鼓励和奖励。
6、坚持用人唯贤,努力为党和国家输送好人才。
7、坚持廉洁自律,廉政勤政。
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淘汰制暂行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督促和鞭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和纪律,建立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及领导成员。
二、认定标准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均属于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
1、年度考核和届中、届末考察中,民意测验差和一般化班子票超过50%,被确认为差班子的领导班子成员。
2、年度考核和届中、届末考察中,连续两年民意测验差和一般化班子票超过30%,被确定为一般化班子的领导班子成员。
3、缺乏事业心、责任感,精神不振,工作敷衍,单位工作在年度考核评比中处于后进状态,或连续两年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领导班子成员。
4、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民意测验不称职票 基本称职票超过50%,被确认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
5、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连续两年民意测验不称职票和基本称职票超过30%,被确认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
6、实施诫勉谈话后一年内仍无改进的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7、在年度考核的无记名选优评差中,被50%以上的干部职工推荐为差干部的领导干部。
8、在政治原则、工作决策、选 人用人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在廉政建设、年度工作、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上发生重大问题,造成较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
9、连续两年不参加组织统一安排的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进修、培训学习,或连续三年政治理论学习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
10、拒不服从组织对其工作安排的决定,15天内不到岗或到新工作岗位后不履行职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领导干部。
11、无正当理由连续10天不上班,或者1年内旷工累计超过20天,或者因健康原因1年内连续病休半年以上或两年内累计病休一年以上,难以履行现岗位职责的领导干部。
三、认定步骤
确定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必须以考核为基础,充分走群众路线,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县委组织部通过换届考察、届中考察、年度考察、平时考察及群众反映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绩,及时发现和掌握存在的问题。
2、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由县委组织部进行核实研究后,提出确认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建议名单。
3、对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酝酿后,提交县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4、对经县委讨论确定为 不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由县委指定专人谈话,并由县委组织部派人到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公开宣布县委决定。
四、淘汰办法
实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淘汰制,应按领导干部的管理权限和任免程序的有关规定办理。
1、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被确认为差班子的,班子主要领导就地免职,降职使用,班子副职实行竞争上岗。
2、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一般化班子的,主要领导就地免职,降职使用,班子副职实行竞争上岗。
3、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确认为一般化班子的,班子成员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改,同时进行集体谈话诫勉,诫勉期为一年。诫勉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仍无明显转变的,班子主要领导就地免职,降职作用,班子副职实行竞争上岗。
4、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被确认为不称职,或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降职安排。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对年度考核或届中、届末考察中被确认为基本称职的领导干部,有关待遇延缓一年执行,并由组织部门下达诫勉通知书,实施一年诫勉,诫勉期满后经组织考核仍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予以降职安排。
6、对工作处于后进状态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年度考核中被干部职工推荐为差干部的领导干部,免去现任职务,实施待岗。待岗期间暂保留原级别待遇,由县委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定期培训。对待岗期间认真学习,积极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有明显提高的待岗干部,实行任前公示,经群众认可后,重新安排上岗。对待岗一年内没有明显转变的干部,作降职处理。
7、对存在本办法“认定标准”中第8条情形的,责成主要领导引咎辞职,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降职使用。对责令辞职拒不服从的,应免去现职或依法罢免其领导职务。违反党纪党规或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8、对存在本办法“认可标准”中第
9、
10、11条情形之一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免职、降职、交流调整或改任非领导职务。被免职干部按照重新确定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9、对因身体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领导职务的,可暂离岗休养。
五、纪律
1、依照本办法规定被调整的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无理取闹、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严禁借调整干部之名打击报复对自己有意见的同志,违者依据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六、申诉和复核
被调整的干部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诉和申请复核。申诉和复核期间,不停止对其处理决定的执行。
七、附则
1、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参照本办法执行。
2、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领导干部管理制度2008年11月02日 08:58:37来源:古市镇中心小学
领导干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和管理工作,提高领导班子集体水平和战斗力,是办好学校的关键所在,必须化大力气抓好。为此,特订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如下:
(一)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认真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每月一次学习制度。学习做到“四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地点、定中心发言人。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管理理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三)建立领导干部互相谈心制度和通气制度,有问题通过谈心和通气及时解决增强领导班子之间的团结和协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要互相理解、信任、支持,要讲大局,讲风格,主动维护班子的威信。
(五)建立领导班子兼课、听课等制度,转变领导作风,实行面对面的领导。
(六)建立领导班子廉政建设的制度,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思想,在师生中起好表率作用。
干部竞选任免通知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及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示支对象,为经所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吸收的中共预备党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制的对象,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负有责任的党的基层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 发展党员公示制
第四条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经过党组织培养、教育、考察和审查,并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在党委会审批之前,由党委进行公示,公示期 57 日。
第五条 公示的内容为: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简历,思想、工作表现,申请入党时间,接受培养情况。群众发映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支部大会讨论 1
吸收为预备党员的时间等。培养人或介绍人姓名、党内职务等其为它内容是否公示,由各地自定。
第六条 农村公示对象在本村范围内,通过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进行公示;行政、企事业单位公示对象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过公告栏或召开职工大会或内部发函等形式进行公示;乡镇、街道、居委会公示对象可以在辖区内人口比较集中、容易引人注目或习惯形成的中心区设置公示栏进行公示。以上各种公示对象,也可视情况在一定范围的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七条 公示期间,党员群众可以对公示对象的思想品质,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等情况向组织公示的党委如实发映。进行公示的党委应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指派专人受理口头、书面或电话举报,并参照信访工作的办法处理。
第八条 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凡是署有真实的单位、姓名,且反映有具体问题的,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有实质性问题,内容比较具体的匿名信,也要调查核实。对发映出来的问题性质比较恶劣,情况比较严重,已构成违法违纪的,要及时转交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对所发映的问题已作核实处理的,不再重新调查。
第九条 对公示期间没有发映任何问题的,公示期满后,党委可按照正常程序审批公示对象的入党问题。
第十条 对公示发映出问题的,党委应先指派专人( 2 人以上)进行调查核实,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然后根据公示及调查情况,讨论是否批准公示对象入党。
第十一条 调查期间,出走访党员群众,查阅相关资料档案之外,还应听取公示对象本人对反映其问题的说明和申辩,并记录在案。
第十二条 经调查核实却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不批准为预备党员。若反映问题不属实或发映问题不影响本人入党的,按照正常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对考察中已掌握的不属实或不影响发展的问题,不再进行调查处理,但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第十四条 对借公示之际故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陷他人的,经查实后,必须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公示结果要及时向公示对象反馈。有关党组织要教育公示对象正确对待公示结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虽有缺点,但不影响入党的公示对象,党组织要帮助他们尽快改正自身的缺点和错误。对经过公示发现确不具备入党
条件的公示对象,党组织要与他们交心、谈心,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使其摆脱思想包袱,争取早日加入党的组织。
第十六条 公示情况和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装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
第三章 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
第十七条 入党介绍人要认真了解入党申请人的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及现实表现,衡量申请入党人入党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把好发展党员第一道关。对入党动机不纯,理想信念动摇或群众发映由其他问题,不符合入党条件的申请人,不得介绍其入党。对条件比较成熟的申请入党人,入党介绍人要向其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权力。除经常帮助申请人学习外,还要定期、如实向支部汇报申请人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在支部大会讨论被介绍对象入党前,要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支部大会上,要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它进行教育帮助。如果失察失误,让不符合条件的人被列为发展对象或被接受为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按期转正的,要追究介绍人责任。
第十八条 党支部对申请入党人不指定专人培养教育,不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的;或者不对申请入党人进行严格审查的;或者不召开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由个别人决定报上级党总支或党委的;或者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时,不详细介绍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考察情况的;或者不经过全体党员讨论表决,以宣读代替表决的;或者有其它违反党章或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党员程序的,所发展的预备党员一律无效,并追究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设立党总支,支部讨论发展党员须上报总支进行审议。党总支不派人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考察了解的;不审查支部发展的程序是否规范即召开总支会讨论上报党委的;不召开总支会讨论,有少数人碰头或个别人指示直接加注意见上报的;经上级党委授权可以审批接受预备党员的总支不按规定程序审批接受预备党员的,要追究总支部书记及其它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 党委审批接受预备党党员和批准预备党员转正,不指派专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对公示期间所发映出来的问题不认真调查核实的;不进行集体讨论、表决决定的;通过审批的对象不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不完备的;无故超过规定的期限未予以审批的;审议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无故
未及时向报批党支部通知的,要追究党委书记的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受党组织指派,对发展党员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的有关人员,要广泛听取群众和公示对象的本人意见,认真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地撰写调查报告。对不负责任、调查失实的,要追究调查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有关涉密人员不遵守保密纪律、不为举报人保密,客观上为公示对象提供了打击报复举报人条件,或参与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不如实向有关组织报告公示举报其情况的,要追究其责任。第二十三条 追究有关组织或个人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责任,除党章和其他党内 条规规定的党纪处分种类外,还可以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批评、责 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等党组织认为需要采取的其它处理方式。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各地各单位党组织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干部竞选任免通知范文第4篇
领导干部考察材料
一、基本状况
张,男,年月生,现年岁,汉族,大专文化,年月参加工作,年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县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张同志于年月毕业于学校专业,同年月分配到县工作至今。其间,年月考取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参加在职函授教育,于年月毕业,取得大专文凭。
二、德才表现:
自参加工作以来,张同志能用心地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行自我的职责,能严格要求自我,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用心主动。能兢兢业业搞好本职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潜力强。在开展普法工作中,用心组织和参加普法讲课,组织各种法制宣传。在局办公室期间,能较好地协助单位领导抓好机关行政事务,具有必须的组织协调潜力,曾多次被县市局、县局评为工作先进个人;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全县严打先进个人,年月被地委、行署评为地区严打先进个人。
张同志平时工作用心,作风正派,能遵守法律和规章制度,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较好,廉洁自律,没有出现过各种不良行为。(4)
三、主要不足:
理论深度有待提高。
四、民主推荐状况:
单位于年月日进行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参加推荐人,赞成人,得票数列第一。
领导干部考察材料(二):
领导干部考察材料
**,男,*年*月*日生,汉族。19**年*月毕业于*专业,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职称。*年*月参加工作。
**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一向从事**工作,他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作风、高度的事业心和职责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立足本职岗位,利用自身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较好地履行了一名副主任的工作职责,取得了必须成绩,树立了良好的干部形象,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其各方面表现如下:
一、思想上
该同志思想政治素质高,与党组织持续高度一致,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他十几年如一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时刻不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职责,立足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思考和总结,并在实践中综合运用,政治立场坚定。他结合持续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开展学习,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关心国内外政治时事,爱党、爱国、爱人民、爱**事业。思想先进,在党组织有意识的培养和锤炼下,他在思想和工作上日趋成熟,成为思想、政治、业务全面过硬的青年干部。
二、工作上
**同志对工作爱岗敬业,用心进取,求真务实,兢兢业业,勤于学习,刻苦钻研,谦虚谨慎,无论是在配合主任管理时还是独立负责部门工作中,都能发挥自身的优势,较好地完成了总务管理工作,得到一致好评。他坚持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始终脚踏实地,认真负责,早来晚走,扎实努力,勇于创新,一心扑在工作上,表现出了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职责感。任**处副主任以来,工作主动有条理,注重团队精神,善于管理,效率高,不拖泥带水。有热情,业务潜力强,工作思考全面、成熟、工作有成就。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了总务工作为教学一线服务的思想,甘为后勤战线上的无名英雄,坚持后勤工作务必服务于教学工作中心的原则,处处严格要求自我,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尽心尽力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使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
在对待本职工作勤勤恳恳、一丝不苟的同时,**同志还用心参与学校的各项中心工作和大型活动,从不敷衍了事,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总是从实际出发,尽己所能,不断创新,为各个部门带给服务。正是由于在工作中对自我的严格要求,在对待每一项工作都一丝不苟的严谨态度和好学好钻的工作韧性,使得他建立了较高的威信,构成了良好的口碑。由于成绩突出,曾多次荣获优秀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
三、学习上
**同志注重认真学习,提高修养。一方面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系统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正确学习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精髓,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理论指导实践。另一方面注重加强文化知识学习,平时十分注重阅读报纸杂志,从中吸取知识,刻苦钻研电脑知识,努力从各方面夯实自我的文化功底,用心开展办公自动化。第三,注重加强业务学习,做到书本上学,从文件中看,在工作实践中摸索,透过学习,使自我成为业务的行家,岗位的能手,透过学习,不断提高了自我的修养。
四、生活上
生活上不骄不躁,作风严谨,遵章守纪,廉洁自律,不侵占公家一分一厘。为人谦虚谨慎,善于听取他人意见,博采众长,不断完善自我。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心肠热,乐于助人,热心帮忙其他有困难的员工,思考他人的多,思考自我的少,是同事们心目中的好同事。在平时的工作中,他能够做到对同事关心爱护、热心帮忙,经常找同事谈心,及时了解部门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想法。由于有他做好员工的思想沟通和引导,使得总务处人员思想进步,工作态度用心向上。
干部竞选任免通知范文第5篇
党委组织部、学校人事处: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川组办 [2011]14号)》的有关精神和书记的批示,为了配合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做好干部档案的审核达标工作,档案馆从3月4日开始,集中人事档案科全部力量,用一个多月时间,按照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通知》所列检查项目,对全校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逐一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根据川组办 [2011]14号文件的精神,此次的干部档案审核工作主要目标是针对干部档案归档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检查。我们对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逐项进行了检查。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中涉及到的项目中,
1、
2、
3、
4、
5、
6、
7、
8、
10、
13、18项属于人事档案材料的审理范围;
9、
11、
12、
14、
15、
16、17项属于干部考察选拔材料的审理范围;
19、20、
21、22项属于档案规范管理范围。
二、根据组织部提交的141份(除范高林)副处级以上的干部名单,我馆人事科工作人员对全校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逐个进行检查。全校所有处级干部的档案基本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材料缺少问题(详见附件,并备有检查底单)。请组织部、人事处进行进一步核查,以保证归档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三、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中组发[2009]12号)的通知精神,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对缺少的材料,建议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有关规定进行完善。
四、为了确保今年10月底前完成干部档案审核完善工作,请在今年8月底之前,将缺失的材料和相关的证明送到档案馆归档,以便进行材料后期的整理装订工作。
干部竞选任免通知范文第6篇
关于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决策程序和村民自治机制,提高村级民主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县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试行)》,决定在全镇范围内推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的重要意义
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是指在执行《XX县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试行)》时,在形成决议环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实行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有利于充分发扬民主,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村民代表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民主意愿、行使权利;有利于提高村级民主决策的科学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增强村级民主决策的透明度,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存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充分认识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的意义,结合各自的实际抓好落实。
二、基本原则
1、客观公正原则。对村级重大事项的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以确保村民代表真实表达意愿,客观、公正地表决重大事项。
2、逐项票决原则。对两项或两项以上重大事项议题需要表决时,必须逐项讨论、票决,分别计票和汇总,并当场逐项公布票决结果。
3、一人一票原则。在票决时,对一项重大事项,村民代表只能投一票,不得代替未到会的村民代表投票。填写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或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制定专人按其本人意愿填写。
4、唯一意愿原则。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三种,村民代表对某一项需要表决的事项,只能选择“同意”或“不同意”或“弃权”。对票决事项表达两种及以上意愿的,视为无效票。不表达意愿的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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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民主集中制原则。票决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参加,所作决议的同意票数须超过全体村民代表半数以上,方可通过。票决后,根据多数人意见形成决议,任何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票决事项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县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试行)》,适用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的内容包括以下事项:
㈠ 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㈡ 村财务预决算和收益分配方案。
㈢ 村集体资产投入、处置,举债、贷款和经济合同订立。 ㈣ 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有关事项。
㈤ 土地、山场、林地的承包、出租、流转方案,转让和补偿费的使用。
㈥ 村庄建设规划,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立项、建设指标承包及经费筹集方案。
㈦ 政府各类专项补助资金的立项及使用。
㈧ 村内除“两委”成员以外的村务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的建立和修改。
㈨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改。 ㈩ 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其它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除上述方面的事项外,村党支部、村委会认为有必要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票决的事项也可以进行票决。
四、票决程序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村级重大事项进行票决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主持人宣布会议议程,报告村民代表的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同时对未到会村民代表的原因进行说明。
2、由党支部将重大事项的提议情况、有关政策、征求意见情况、公示情况等向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通报,提出需要决议事项和决议草
案。
3、组织与会人员进行讨论,发表意见,村“两委”干部或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和解释,形成比较一致的讨论意见。
4、主持人宣布两委会关于监票人(2人)、唱票人(1人)和计票人(1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
5、由唱票人和计票人领取、分发表决票。
6、主持人作填写表决票的说明。
7、村民代表填写表决票,投票。
8、唱票人和计票人清点收回票数,确认票决是否有效(如收回票数多于发出票数,本次票决无效,应重新投票)。
9、当场唱票、计票和汇总、填写《票决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镇党委备案),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分别在《票决情况汇总表》上签字。
10、由监票人报告计票情况。
11、主持人宣布票决结果,做出决议。
凡村民代表会议票决通过的事项,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开,并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分管谁落实”的原则,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对重点事项要建立台帐,定期向群众公开进度,通报落实情况,做到全程接受群众监督。每个票决事项完成后,要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大多数村民代表不满意的,要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表决票、《票决情况汇总表》及会议的有关材料要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同存档。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是对《XX县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试行)》的进一步完善,镇党委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握好工作方向;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与落实《XX县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程序(试行)》工作的衔接;要加强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工作的监督、
检查和指导,指导和帮助村级组织认真做好票决前的准备工作,对首次实行票决制的村,或者是矛盾较多、不稳定的村,要派出包村干部现场指导;对于票决过程中出现的比较集中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妥善处理,不断丰富和完善票决制度。
2、加强教育,注意引导。镇村党组织要加强对村民代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村民代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教育村民代表树立大局意识,引导村民代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从维护全村发展稳定的大局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对村级重大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决策;要动员村民代表在决策前积极深入到群众中,向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统一思想,完善方案,使真正对全村发展有利的重大事项在表决时能够得到顺利通过,在实施过程中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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