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文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不断优化全市处级领导班子结构,经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拔类别、名额、范围
本次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20名。
鄂尔多斯市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含中央和自治区垂直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市直属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选拔方式
以不定岗的方式进行选拔。市委根据工作需要、职位要求和拟任人选的素质特点,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三、资格条件
(一)年龄要求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包括中央党校学历)。
2、任职资格及年限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
②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
③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满4年;
④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和正科级非领导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满4年。
计算任职年限的时间截至公选公告发布之日。
3、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领导职务情况的。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8日6月14日
2、报名办法:采取个人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县处级副职后备干部无特殊情况必须报考。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党建网(网址:http:///ordos/),下载并打印填写《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考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到所在旗区委组织部或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旗区委组织部或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要严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并对初审结果负责。
旗区委组织部和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统一汇总,并填写、收集初审合格人员的《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考登记表》和《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花名册》一式三份(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制成EXCEL电子表格)、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附电子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报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市公选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地址:市党政大楼A座612室,联系电话:8588611,联系人:耿涛。
2、资格复审
市公选办按照选拔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核发准考证,准予参加笔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在组织考察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名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报考人数不足,则按比例相应减少公开选拔名额。
六、统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待应试者领取准考证时通知。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资料。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选数量与选拔名额5: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在鄂尔多斯党建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人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对应试者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场评分、当场公布成绩。
3、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应试者考试总成绩。再按考察人选数量与选拔名额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均确定为考察人选。在鄂尔多斯党建网上公布考察人选名单。
七、组织考察
由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人员组成考察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决定任用
市委组织部召开部长办公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工作经历等情况,结合领导班子建设需要,综合考虑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女干部、年轻干部等因素,提出拟选拔初步人选。经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酝酿后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等条件下优先任用少数民族干部。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任人选,要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如有不宜提拔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不予提拔任用,所空名额不再补充。公示后不影响任职的,履行任职手续。任职前根据干部具体情况安排到信访等部门挂职锻炼。公开选拔的干部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
九、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工作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组成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公选工作。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市委公选领导小组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收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4778588611
监督举报电话:12380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文第2篇
5一、单项选择日(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正确.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写在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
1.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是()。
A.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B.运动和静止辩证统一的观点
C.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观点D.对立统一的观点
2.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采用的原则是()。
A.属地主义原则B.只采用属人主义原则
C.属地主义与属人主义相结合的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
3.申诉期间,原机关处理决定()。
A、不再执行B.继续执行C.变更执行D.废止
4.行政监督是()。
A.行政对国民的监督B.行政对企业的监督
C.行政对学校的监督D.监督主体对行政的监督
5.专业性强的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可采用()。
A.委任制B.选任制C.聘任制D.考任制
6.指示不具有下列哪一个特点?()
A.内容广泛,具有普发性质B.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强调及时快捷
C.作者广泛,不限制发权限D.具有强制约束作用
7.新的规范性公文产生了,对同一事物约束、规范的旧文件应()。
A.两法并存B.新不废旧C.相辅相成D.废止旧法
8.接受请示的机关应对请示事项表明是否批准的态度或予以明确的指示,这句话反映了请示具有何种特性?()
A.被动性B.针对性C.强制回复性D.强制约束作用,要求下级机关必须遵守与执行
9.为了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
A.都要和有关机关协商B.都要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C.内容涉及其他机关的职权范围时,行文前应与其协商一致D.都要向上级请示
10.从党的()以来,我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拨乱反正,勇于实践,努力探索,逐步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A.十一大B.十一届三中全会C.九大D.八大
11.党的()进一步提出九五时期和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
A.十四届五中全会B.十四大C.十五大D.十三届四中全会
12.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
A.共产党的领导B.人民当家作主C,依法治国D.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1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的基本目标就是()。
A.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B.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以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C.发展民主,健全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坚持和完善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4.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人民奋斗成果和历史的选择,它们的核心内容都是坚持()。
A.共产党的领导核心 B.以工农联盟为基础C.四项基本原则D.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5.在我国经济运行中,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应该是()。
A.计划B.金融C.市场D.财政
16.20世纪60年代出现的绿色革命,其含义是()。
A.扩大耕地面积,提高单位产量B.抓好育苗,培育单位产量
C.改造沙漠,营造人工牧场D.采用农作物高产良种
17.毛泽东思想成为党的指导思想是从()。
A.遵义会议开始B.党的一大开始 C.《新民主主义论》发表开始D.党的七大开始
18.下列哪一项是与计算机、半导体和原子能齐名的20世纪四项重大发明之一。()。
A.超音速飞机B.激光器C.航天飞机D.人造卫星
19.元朝中央最高行政管理机关是()。
A.中书省B.枢密院 C.行中书省D.宣政院
20.火烧圆明园发生于()。
A.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 B.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 C.中法战争时期D.八国联军侵华
二、多项选择题(下面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正确,请将所选答案的字母填写在括号内,每题1.5分,共30分)
l.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出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 这句话意味着()。
A.任何真理都不存在绝对的因素B.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
C.真理和谬误是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
D.真理和谬误的对立只是在非常有限的领域内才有绝对的意义
2.为规范收人分配,防止两极分化,对过高收人要进行调节,调节的主要措施有:()。
A.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B.提高出口退税率
C.恢复征收利息所得税D.降低储蓄利息率
3.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但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
A.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B.有公有单位人股是股份制,有企业职工人股是股份合作制
C.公有单位控股,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D.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股份制,国有企业改革就是实行股份制
4.改革具有深刻性和广泛性,这句话的涵义是()。
A.它不是对原有经济体制的细枝末节的修补,而是一种根本性变革
B.它涉及到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的改革
C.它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工作方式和思想观念的一系列深刻变化
D.它从根本上取消社会主义
5.作为一种宏观经济调控手段,计划手段()。
A.既是一种行政手段,又是一种经济手段,还是一种法律手段
B.要体现出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C.具有客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等特点
D.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通过,指令性计划具有约束力
6.二元论的错误在于()。
A.把物质和精神绝对对立起来B.否认世界的统一性
C.最终倒向唯心主义D.把物质和运动对立起来
7.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是()。
A.认识过程不可缺少的两个阶段
B.理性认识是对事物的全部认识,感性认识是对事物的部分认识
C.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升华
D.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间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8.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从识的辩证过程是()。
A.从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的发展B.从间接经验向直接经验的转化
C.实践--认识--再实践的无限循环点 D.认识--实践--再实践的无限循环
9.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关系是()。
A.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
B.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C.社会发展促进人向着全面性方向发展
D.社会发展丰富着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容
10.杰出人物在历史上的作用是()。
A.他们是历史事件的直接参与者、策划者、指挥者
B.他们是历史任务的发起者和完成历史任务的组织者
C.他们是历史进程的重大影响者
D.他们能改变历史发展的趋势
11.真理的相对性是指()。
A.真理的有限性 B.真理的条件性
C.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近似的正确反映D.真理中有错误
12.我国所要建立的现代企业制度,其基本特征是()。
A.产权清晰B.权责明确C.政企分开D.管理科学
13.我国现阶段存在按劳分配、经营收人、资产收益等多种分配方式,其经济依据是()。
A.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B.存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
C.公有制内部实行多种经营方式
D.土地、资产等是创造国民收人的源泉
14.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
A.长期共存,互相监督B.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
C.和平共处D.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15.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宏观经济职能主要是()。
A.保障职能B.参数调节职能
C.直接配置资源职能D.间接配置资源职能
16.在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基本原则有()。
A.由直接管理为主转向间接管理为主 B.计划指导原则
C.集中和重点性原则D.以经济手段为主的综合配套调控原则
17.货币政策的具体目标包括()。
A.稳定物价、调节税率B.充分就业C.经济增长D.平衡国际收支
18.社会主义法的权利与义务是()。
A.相辅相成的B.互相依存的 C.平等的D.对立的
19.犯罪首要分子是指()。
A.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B.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C.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D.积极参加聚众犯罪的
20.()不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A.某文学家生前大量的通信
B.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裁定
D.人民法院制作的离婚调解书
三、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划√,错误的划X。每题1分,共20分)
l.哲学是科学之科学。
2.物质和意识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是全部哲学的最高问题。所以,物质和意识的对立是绝对的。
3.不是所有的定律、定理都可以从直接的实践中得到证明,所以逻辑证明也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4.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
5.矛盾的特殊性寓于普遍性之中。
6.事物发展经过两次否定,出现了初始阶段的某些特征,好像是一种回复。
7.江泽民的十五大报告所提出的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也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
8.从政府宏观调控角度看,每年平衡预算不如周期平衡预算易于操作。
9.政府机构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是协作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
10.我国公务员不得组织或参加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不得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11.因公致残并被确认为丧失工作能力的,应退休。
12.计算机中的数值运算是采用十进制的。
13.电脑出现的哲学意义在于进一步证明了意识是人脑的机能的观点。
14.能量守恒定律、细胞学说和分子运动论被恩格斯称之为19世纪三大发现。
15.我国国家行政机关现在都实行首长负责制与委员会制相结合的行政组织体制。
16.光年是一个时间概念。
17.五四运动发生在1919年。
18.领导者权力影响主要指法定权和奖惩权。
19.软件技术是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设计或编辑技术的总称。
20.在我国宗教与政治联为一体的。
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内容是什么?
2.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3.简述毛泽东农村包围城市理论的主要内容。
4.什么是企业制度?企业制度有哪些类型?
五、论述题(16分)
试述我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针。
六、作文题(40分)
联系自己所竟争职位的责任,简论开创工作新局面需解决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要求:
1.联系工作实际,文章字数不少于1500字。2.中心突出,观点鲜明,论证有力,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字流畅,表达难确,书写工整。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B 4.D 5.C 6.C 7.D 8.C、9.C 10.B
1.A 12.B 13.A 14.D 15.C 16.D 17.D 18.B 19.A 20.B
二、多项选择回
l.BD 2.AC 3.AC 4.ABC 5.ABCD 6.ABC 7.ACD
15.ABD 16.ABCD 17.ABCD 18.ABC 19.AC20.BCD
三、判断题
1.X 2.X 3.X.4.√ 5.X 6.√ 7.X 8.√ 9.X 10.X
11.√ 12.X 13.√ 14.X 15.X 16.X 17.√ 18.X 19.√ 20.X
四、1. (1)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2)将资产阶级区分为买办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两部分。(3)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和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确立了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的思想。(4)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武装斗争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土地革命是主要内容,农村根据地是战略基地,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是取得革命胜利的推一正确道路。(5)指出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是取得革命胜利的三个主要的法宝。
2.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为建党奠定了思想基础;中国工人运动的发展,为建党奠定了阶级基础;通过革命知识分子的桥梁作用,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日益结合起来。中国共产党的建立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3.这一理论包括以下内容:
(二)强调了武装斗争在中国所具有特殊重要性,阐明了它是中国革命的主要斗争形式。(2)阐明了党的工作重心应在广大农村,武装夺取政权应是农村包围城市的道路。(3)论述了中国农村革命根据地存在和发展所必需具备的条件。
4.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构成企业的基本内容有三个:一是企业的产权制度,是界定和保护参与企业的个人或经济组织的财产权利的法律和规则;二是企业的组织制度,即企业组织形式的制度安排,规定着行业内部的分工协调、权责分配的关系;三是企业的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在管理思想、管理组织、管理人才、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等方面的安排,是企业管理工作的依据。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组织和管理的基础,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企业财产权利的安排,三者共同构成了企业制度。
五、论述题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结束海峡两岸分离的局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使命。197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提出对台湾实行和平统
一、一国两制的构想,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发展。1995年1月江泽民主席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在重申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立场上,提出了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对早日实现中国的统一将产生深远影响。
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与前提。世界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反对台湾独立,这是中国一贯的原则立场。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在于维护国家主权的统一和领上的完整,反对分裂,反对台独,反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内政、染指台湾,充分显示中华民族为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
和平统
一、一国两制是我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通过和平谈判找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但是我们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预中国统一和怀台湾独立的图谋的。台湾作为中国领土一部分的地位绝不容改变。统一后,实行一国两制,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保持原有的制度。统一之后,台湾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台湾同外国的民间关系不变,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有高度的自治
权,拥有立法和司法权(包括终审权),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党政军情等系统都由自己管理等。
有理由相信,只要两岸人民以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坚持统一,反对分裂,两岸关系一定能够不断发展,祖国统一大业一定能够实现。
六、作文(略)
专业资料网 整理
豆丁
淘花http:///shop/shop_home-11044.htm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文第3篇
公开选拔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县纪委对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8月16日,灵丘县符合选拔条件的357名在职正式干部参加了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重点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的试题和阅卷工作委托外地专家承办。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8月26日,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和公示等环节,全县共有62名考生进入面试。为了确保这次面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灵丘县专门从外地邀请政治过硬、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组成评委团,由他们拟定试题和面试,同时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全程参与现场旁听。县纪检委负责同志现场监
督整个面试过程。面试采用隔离封闭的办法进行。整个面试过程由县委电教中心全程录像。面试采取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采用现场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7个考官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分数的平均值为面试成绩,考官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和选拔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全县共有41名报考人员列入组织考察。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五人会”听取汇报、部务会研究、常委会票决、任前公示、任职的程序,20名副科领导干部近日将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文第4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企业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公司改革与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 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总公司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㈠党管干部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原则;
㈡管人与管资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原则;
1 ㈢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㈣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㈤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㈥民主集中制原则; ㈦依法办事原则 ; ㈧分类分层管理原则。
第三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四条 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下、副厂处长以上领导干部。
第五条 党委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 公司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㈠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
2 验。
㈡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对搞好企业充满信心,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立志改革开放,依靠广大职工办企业,工作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㈢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经营管理能力强,熟悉本行业务,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金融、科技和法律等方面基本知识,善于根据市场变化作出科学决策;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㈣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㈤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3 第七条 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㈠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在下一级任职的经历;
㈡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㈢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㈣身体健康;
㈤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八条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九条 一般应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三章 干部任免、聘任
第十条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产生各级党委、纪委成员及其负责人。
第十一条 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负责人的产生按有关规定履行民主程序。
4 第十二条 党群部门领导干部按规定权限实行委任制。 第十三条 行政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度。
㈠ 聘期一般为三年,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意愿可以续聘。
㈡ 新聘任的领导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评胜任现职的正式聘任,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第十四条 领导干部任免、聘任,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㈠ 采取领导推荐、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民主推荐、自荐及公开招聘的方式产生人选;
㈡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会议研究,提出建议人选。
㈢对新提职或副职提正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公示。 ㈣党委、董事会、总经理按规定程序任免、聘任(解聘)。
第四章 后备干部管理
第十五条 实行后备干部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在党委领导下,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选拔、培养和管理。
5 第十七条 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㈠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于律己、勤政廉洁。
㈡子公司、部厅后备干部一般在45岁以下,厂(处)后备干部一般在40岁以下。
㈢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㈣具备与拟任岗位责任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
㈤ 作风民主,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第十八条 后备干部与在职干部的比例:正职2:1以上,副职1:1以上。
第十九条 后备干部人选的系统推荐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㈠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推荐选拔方案,报同级党委主管领导审定后实施;
㈡组织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
㈢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后,提出人选建议;
6 ㈣报党委(常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㈤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纳入日常管理。 第二十条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制订培养计划,落实到岗、到人的培养措施。通过岗位交流、挂职锻炼、设置助理等方法,培养复合型领导人才。
第二十一条 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 有计划地选送高层次岗位的后备干部到国家重点院校、科研院所、先进企业或国外培训。
第二十二条 对后备干部每年调整一次,有进有出,优胜劣汰,始终保有一支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后备干部队伍。
第五章 公开选拔、竞聘上岗
第二十三条 公开选拔、竞聘上岗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聘上岗适用于选拔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领导干部和党群部门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要运用市场机制,面向社会和全集团进行;竞聘上岗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进行。
第二十四条 特殊或急需的领导人才,可采取多种方式从社会上招聘。
7 第二十五条 各子公司可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行在公司集团或面向社会(含海外)公开招聘领导干部。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聘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一般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㈠成立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竞聘工作的组织协调。 ㈡成立竞聘工作办公室, 在竞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组织竞聘工作。
㈢公布竞聘职位、岗位待遇、报名条件、竞聘程序、方法等,组织报名。
㈣通过对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和素质测评,每个岗位一般不少于2个人的竞聘人选。
㈤对竞聘人选进行面试答辩,提出评议意见,报竞聘领导小组。
㈥组织(人事)部门对竞聘人选进行考察,形成材料报党委。
㈦党委讨论提出建议人选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
8 任免(聘任)等手续。
第六章 民主推荐
第二十八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一般应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第二十九条 党委、纪委换届,根据上级党委批准的党委委员、纪委委员职数,同级党委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两委委员候选人。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三十条 党委、纪委换届,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应当经过以下步骤: ㈠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确定下届党委、纪委组成原则; ㈡党委下发关于推荐本单位两委委员的通知,组织所属党组织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 ㈢党委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第三十一条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三十二条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9 第七章 考察
第三十三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第三十四条 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三十五条 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㈠组织(人事)部门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㈡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全面进行考察; ㈢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调整或任用的建议方案,向党委报告。 第三十六条 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㈠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㈡主要缺点和不足; 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三十七条 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10 第八章 酝酿
第三十八条 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前后,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
第三十九条 酝酿应当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分别在党政领导班子有关成员中进行。 职能部门领导成员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
第九章 讨论决定
第四十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常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人选意见。
第四十一条 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前,应当征求委员(常委)和行政主管领导的意见。
第四十二条 党委(常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
11 清,避免久拖不决。 党委(常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常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三条 党委(常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党委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聘任或解聘)理由等情况; ㈡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㈢进行表决,以党委(常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四十四条 副厂处以上领导干部的职务变动,应当按照规定时限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总公司根据需要有权直接向下属各单位委派、交流、调动干部,并有权纠正其不正确的任免(聘任或解聘)等事项。
第十章 任职
第四十六条 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是指对拟提拔的党群领导干部提出初步意见、对行政领导干部决定建议人选后,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明示提拔对象的有关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广泛
12 听取广大职工的意见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第四十七条 公示的对象为拟提拔的领导干部,平级变动、兼职的不进行任前公示。
第四十八条 公示内容为拟提拔干部的自然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政治面貌、文化程度、籍贯、职称、现任职务、拟任职务和主要工作经历等。
第四十九条 公示范围: ㈠拟提拔为总公司机关部厅、直属处室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和直属单位、子公司正职的,在全公司公示。 ㈡拟提拔为总公司部厅(含新钢代行总公司职能的部厅)下属处室(含新钢代行总公司职能的直属处)正职、副职的,在总公司部厅、处室及专业系统公示。 ㈢拟提拔为总公司直属单位、子公司的属于总公司直管的副职领导干部,在本单位、拟任单位及总公司部厅、处室公示。
第五十条 需在全公司范围公示的,通过《公司日报》或公司电视台进行;需在局部范围公示的,以“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文件形式公示。
第五十一条 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13 第五十二条 对决定任用的领导干部,由党委(常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五十三条 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委任命文件或行政聘任文件行文时间计算。
第十一章 交流、回避
第五十四条 实行领导干部交流制度。 ㈠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锻炼提高领导能力的;在一个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 ㈡提倡专业技术干部与管理干部,行政干部与党群干部之间的交流,以利于培养复合型人才。㈢同一单位(部门)的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 ㈣干部交流可以在公司集团各个成员单位、部门之间进行。 ㈤交流的干部接到调令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任。 第
五十五条 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兄弟姐妹。有上列亲属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㈠在同一领导班子中任职的; ㈡同时在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领导班子中任主要领导职务的; ㈢一方在领导班子,另一
14 方在其分管的部门及工程、投资项目中任领导职务的;
第五十六条 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㈠本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回避建议; ㈡按领导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常委)进行审核和做出决定。
第五十七条 回避双方职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较低一方回避;职务相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第五十八条 新任用或新调入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或调入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并及时申请回避。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情况新形成的回避关系,当事人应当及时申请回避。
第五十九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党委(常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二章 考核与 民主测评
第六十条 实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实
15 施。计财部门负责提供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审计部门负责对企业依法经营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情况进行核实评价;纪检部门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违纪情况作出评价;工会负责做好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作。
第六十一条 以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
第六十二条 应当采取以下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㈠日常考核。每月主管领导对下属完成岗位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组织(人事)部门每月有计划地与部分领导干部谈话,听取干部、职工的反映和意见,掌握领导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
㈡考核。每年年终结算和审计结束后进行。采取确认目标,自我考核和述职, 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主管领导逐级考核,专业职能部门考核,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方式进行。
㈢离任或任期届满考核。被考核者按任期目标责任书内容提出述职报告,经审计部门审计,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工会进行民主测评后,根据日常考核和有关部门提供的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16 第六十三条 考核结果作为兑现分配、奖惩和职务晋升降免的依据之一。
第六十四条 实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工作制度。 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作在党委领导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干部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评议测评本单位的领导干部。
第六十五条 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委员会成员由同级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和组织(人事)、纪检、工会、审计等部门的人员组成。 机关部厅、处室由机关党委成立相应的评议测评小组,组织对机关部厅、处室领导干部的评议测评。
第六十六条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的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与领导干部的述职同步。 既要评议领导班子,又要评议每名班子成员。
第六十七条 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㈠由单位主要领导向被评议的领导干部和职工代表宣讲目的、意义和要求。 ㈡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会议,听取民主评议对象的述职。 ㈢可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和无记名填写民主评议干部测评表等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民
17 主评议。 ㈣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委员会对评议意见和测评表进行汇总,对被评议、测评的领导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确定评价档次,向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职代会团(组)长联席会议报告后报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
第十三章 免职、辞职、降职 、退出领导职务 第六十八条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免去现职: ㈠在考核、干部考察中,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
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 ㈡ 不胜任现职的。
第六十九条 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 按下列标准认定: ㈠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非不分;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指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工作造成重大影响。 ㈡对所管单位或所管工作连续半年打不开工作局面;所管单位或所管工作长期处于后进状态。 ㈢单位屡次发生重大不稳定问题或发生重大安全、设备、质量责任事故,并造成重大影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 ㈣容不得不同意见,难以与班子其他成员合作共事,对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严重不团结负有主要责任。 ㈤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浮夸,欺上瞒
18 下,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㈥以权谋私,为配偶、子女和亲友就业、录用、调动、提职、晋级、入党、出国、经商等谋求特殊照顾,造成严重影响。 ㈦违反干部人事工作制度,任人唯亲,封官许愿,在用人上造成重大失误和影响。 ㈧因身体健康状况原因,难以履行现岗位职责。 ㈨在紧要关头和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时不能挺身而出,旁观退缩。 ㈩其他违反党纪、政纪,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
第七十条 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辞职包括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㈠ 因公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组织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㈡自愿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自愿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任免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㈢ 引咎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㈣责令辞职,是指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干部任职期
19 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第七十一条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业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第七十二条 实行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制度。 ㈠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或工龄满三十年的领导干部,可以实行内部退养,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 ㈡部分达到内退年龄的领导干部,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可以安排调研员岗位,协助领导班子工作,不纳入定员编制,保留原职级。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文第5篇
二、民主推荐。根据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
三、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对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实地考察、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分为书面征求意见和谈话征求意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任前审核,并认定其“三龄一历”。对考察对象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一年的还要到原单位对其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班子调整建议或干部使用建议,向镇党委或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四、酝酿提出任免调整建议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汇总考察情况,提出班子调整或干部任免的建议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范围进行酝酿和征求意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分别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对拟提拔重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双重管理的干部,还应书面征求协管方的意见。
五、研究决定。镇党委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或作出推荐提名的意见。镇党委研究科级干部任免事项时,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前至少提前一天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并提交干部调整呈批件。市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列席会议,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和会议讨论情况等进行监督。
六、任前公示。根据研究决定的意见,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至15天。
七、组织谈话。对职务调整的干部由镇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谈话。
八、履行任职程序。根据研究的意见,经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有关任免职手续。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范文第6篇
第一章确定意向
第二条 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要严格按规定的职数配备。
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科级领导、非领导职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县委组织部就空缺的职位或需要调整的人员,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的调整意向,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向县委汇报。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根据调整意向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
第二章民主推荐
第三条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非领导职务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两种推荐要互相映证、互为补充。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四条 民主推荐一般按下列步骤进行: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2)填写民主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包括谈话推荐)。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民主推荐情况。
第五条 推荐会由下列人员参加:民主推荐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加人员为乡镇在职干部、驻乡镇有关单位负责人、所属村书记、村主任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不在上述范围内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民主推荐县直部门(单位)科级干部人选,参加人员为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本部门人数较少的(50人以下),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在民主推荐中得票相对集中的,可列为考察对象。
第六条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由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七条 确定考察对象时,原则上按照参加民主推荐人员10人以下的得票率不低于
80%,10--20人的得票率不低于70%,20--30人的得票率不低于60%,30人以上的得票率不低于50%。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按下列步骤进行严格考察。
(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政治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成员组成。考察组负责人应由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2)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公示、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乡镇副科级以上干部,中层干部,驻乡镇有关单位负责人,所属村书记、村主任以及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不在上述范围内的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考察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6)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汇报考察情况,提出干部任用建议。
第四章酝酿沟通
第九条 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在考察前或讨论决定前,应当充分酝酿沟通。酝酿沟通应当根据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由县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分别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等有关领导成员中进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应当征求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对提拔和重用的干部,要征求县纪委、监察机关的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应当征求县委统战部及有关方面主要领导成员的意见。双重管理的干部,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县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考察情况、酝酿沟通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县委汇报,经县委同意后,形成初步调整方案。
第十条 初步调整方案形成后,按有关规定就拟任人选征求各方面意见。领导班子属双重管理的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审计局、环保局、统计局、残联等单位正副职的任免,事先还需征求市对口部门的意见。县纪委、监察局领导成员的任免,按规定程序事先征求市纪委的意见或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 拟调整的干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通知》(张组通字[2005]21号)要求,调整前要请示,调整后要备案,在讨论决定前征得市委组织部原则同意。
第五章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 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由县委常委会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第十三条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选拔任用干部常委会差额票决制。乡镇、县直部门科级领导缺职需提拔任用干部时,按照1:2的比例向县委常委会提交人选,由县委常委会差额投票表决;公开选拔科级领导,按照1:3的比例向县委常委会提交人选,由县委常委会差额投票表决。
第十四条 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县委组织部负责人要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弃权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任职人选。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对需要复议的,应当经超过半数以上常委同意方可进行。
第六章办理任免手续
第十五条 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后,对提拔任职的干部,在下发任职通知前,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一般为七天。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由县委领导及时与干部本人进行任前谈话。谈话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六条 党群部门的科级干部,由县委直接决定任免;县政府工作部门的正职,县政府根据县委的推荐提名意见,由县长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名,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县政府工作部门的副职和其他部门、事业单位的正、副职,县政府根据县委的推荐提名意见决定任免;县人大、县政协部门的领导干部和“两院”副院长,由人大、政协、“两院”根据县委提名,按照法律程序和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对新提拔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免去试任职务。免去试任职务的,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七章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程序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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