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第1篇
一、成立煤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二、工作开展程序
1. 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通知全矿职工在20xx年2月12日返矿进行培训。
2. 召开培训会:由矿长组织开好培训会,落实分工到各科室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进行为期三天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杨君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整改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科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 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 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根据复产前的自查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整改方案》,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交隐患整改申请。
5. 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
6. 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7. 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县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8. 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县安监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 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 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 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长”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 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 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 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 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 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班入井人数是否符合县安监局核定。
9. 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 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 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2. 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
13. 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14. 排查矿井“六大系统”建设情况。
15. 排查是否成立工会组织且有健全的劳动保护机构,企业和工会签订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6. 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与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 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安排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 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 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 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5. . 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
6. 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7. 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 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9. 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 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 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 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 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 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
6. 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7. 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8. 检查过程中一旦突遇主扇停电停风,调度室立即安排人打开风井防爆门,并通知井下检查人员撤出,恢复供电后,先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发现积聚时必须分段排放瓦斯,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继续进行检查工作。
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2)
xx煤矿为停产整改矿井,二0一五年六月份停产至今,由于公司要求和煤矿企业自身需求,现准备进行复工复产,为确保我矿能安全、顺利复工复产,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工复产领导小组
组 长:xx(实际控制人)、xx(矿长)
副组长:xx(工程师)、xx(生产副矿长)、xx(安全副矿长)、xx(机电副矿长)
成 员:xx、xx、xx、xx。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所需资金及外部协调工作负责;矿长xx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工程师xx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xx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xx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xx负责需要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内容及时间节点
1、办公室负责招聘安全员、瓦检员、瓦斯监控员、放炮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招聘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证书,招聘人数必须满足安全生产需求,招聘人员时老员工优先录用。
2、由生产副矿长xx负责组织采掘工人,特种作业人员、工人进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上述两项工作必须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3、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xx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班前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xx煤矿《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4、xx(实际控制人)负责联系xx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处理工作。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5、xx负责联系救护大队,并签订二0一六年二0一七年度救护协议。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6、职工工伤保险缴纳由xx负责。此项工作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7、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八月二十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三、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煤矿根据公司及县安监局批复时间进行隐患排查。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二十日前完成。
1、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排查矿井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未持有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证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严格按测绘规程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7)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8)排查规章制度情况。是否有建立健全的(1)安全生产责任制;(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9)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3)安全奖罚制度;(14)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5)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6)煤矿领导干部井下跟班、带班制度等制度的实施;(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8)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18种制度,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是否有批准的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有安全隐患台帐,并在井口设立了安全隐患标示牌,整改隐患是否进行了公布;排查是否严格执行入井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并在井口挂牌明示。
9)排查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10)排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可靠,运输系统是否能正常运行。
11)排查是否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12)排查应急救援组织,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或与就近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四、隐患整改
1、编制整改方案上报公司及县安监局备案后组织人员进行整改。此项工作力争在八月三十日前完成。
2、整改结束后矿上组织人员验收,矿上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验收。公司验收合格后申请县安监局进行复工复产验收。
公司2020年度煤矿复产复工工作方案(3)
为了切实做好煤矿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煤矿安全复工复产,根据《xxxxxxxxx》等文件精神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做到复工复产工作安全可靠、顺利进行,进一步贯彻执行“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抓好复工复产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复工开工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17、18日为全体员工报到时间,报到时全体员工应带好身份证,并统一在安全科报到注册。到x管委指定医院参加职业卫生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我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参加岗前100小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复训学习。
2、制定并落实复工安全保障措施,严禁隐患不排除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盲目复工。
3、组织复工培训学习。召开“收心会”,贯彻学习“一禁令”、“四个100%”、“五规定”、20xx年“两个三号文”、重点学习xx安委xx号文、xx安委xx号文、xx安办xx号文、xx安办xx号文、xxx号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复工安全措施、安全作业规程等。并进行考试(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培训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将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报监管部门备案。
5、20xx年5月20日前书面申请x管委煤矿监管部门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确保5月25日前煤矿正常的生产作业。
6、经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进行复工复产作业。
成立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检查小组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安全矿长
成员: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后勤矿长、通防副总、地测副总、机电副总及各科室负责人。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检查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性。复工前,要对矿井内、外部供电系统、备用电源、矿井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检修,保证主扇、排水、瓦斯排放等关键设备的正常供电。
2、严格瓦斯检查排放。由矿辅助救护队对井下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检查。停产停风地点瓦斯超限的,必须制定排除瓦斯安全措施,只有在停风区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规定数值、且符合开启局扇的条件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严禁采用“一风吹”的方式排放瓦斯;
3、恢复矿井通风。必须检查和恢复通风系统,重点检查通风系统是否畅通,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凡通风系统不合理或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行不正常的不得恢复工;
检查矿井行走路线和作业场所安全。要严格执行敲帮问顶,认真检查支护情况,对运输系统、排水系统等进行细致检查,凡存在严重隐患的,不得复工。5、检查安全设施“八大系统”运行情况,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四、安全检查内容的落实
1、由安全矿长负责,文照军及瓦斯检查员协助对供电、供风、安全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进行详细检查。
2、由机电矿长负责,电、钳工协助对井上下机电设备逐一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建立台帐,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3、地面安全后勤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煤坪矸渣场、食堂、澡堂、水池、火工品、防雷设施、职工房等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建好台帐,同时对矿区排洪沟(墙)做好计划和防范措施。
4、井下安全检查由矿长负责,安全矿长协助,对井下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各点各面的安全隐患逐一进行排查,制定维修方案及整改措施,并对各点、面的维修方案进行调度安排。
5、安全培训由安全矿长负责,技术员协助,对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进行不少于100学时安全学习,并编制考卷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考试。
6、由后勤矿长负责,办公室协助,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进行完善,并清查参保人员,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检查身体参保。
7、由矿长负责,生产矿长协助,对全体报到注册的新老员工安排召开春节后的收心安全会,对20xx年的安全工作目标、任务、注意环节进行布置、强调。
8、由总工负责,通防副总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的局扇、风筒进行检查,凡是有破漏的地点进行补漏,不能补漏的进行更换,并且悬挂规范,距碛头不得大于5米。
9、由安全矿长负责,后勤科协助,对火工品库房进行核查,完善领退台帐,物帐相符。
10、由矿长组织人员,安全矿长协助对检查的隐患逐一落实人员整改,由检查小组进行全面验收。
11、由通防副总负责,通防科协助,对井下供风地点和进回风巷进行全矿井测风,确保风量满足要求。
五、安全技术措施
㈠、瓦斯排放措施
瓦斯排放前,排放单位应将排放地点及瓦斯情况等如实报告调度室,以便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安排排放时间和控制人员入井。排放时,必须有一名矿长,职能部门负责瓦检员和值班电工在现场监护,以便及时处理在作业中出现的问题。排放时,必须先检查瓦斯,当局部扇风机及开关附件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且设备和电缆无失爆和破损等现象,方可启动局部扇风机向排放地点送入有限风量,逐步排放积聚瓦斯。在排放事先未敷设风筒的巷道、溜煤眼及其它作业场所积聚的瓦斯时,应在上述措施的基础上逐段敷设风筒采取逐段排放的方法,且排放人员应随时保持面部面向风筒出口,敷设风筒人员必须待瓦检人员检查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可向前(或向上)送风筒,排放人员应在敷设风筒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接风筒继续排放前段(或上段)积聚瓦斯。所有参加排放人员都应听从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进入回风流中,并随时将自己岗位的情况向现场负责人汇报。排放瓦斯后,经检查证实整个独头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且稳定三十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才可恢复局扇的正常通风。通风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再下达命令,首先恢复回风系统的供电(供电前应对回风系统所有电气设备附近20米内和各作业点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在0.5%以下)再安排作业人员入井。
(二)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措施
1、加强通风瓦斯管理,认真检查管理瓦斯,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严禁瓦斯超限作业;严禁不检查瓦斯就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盲巷和独头的管理;加强通风设备和设施的管理;瓦检员跟班作业,按要求及时检查瓦斯,瓦检员必须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瓦检员必须使用完好的光学瓦检器,严禁空检、徦检和漏检;检查地点、次数必须符合要求,每班必须检查3次的地点有:主井进风、副井进风、风井回风、机电硐室、主副水仓、密闭前等;掘进迎头和掘进巷内回风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的规定。若总回风巷瓦斯浓度达0.75%或其他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0.8%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向矿调度室汇报,进行处理;
2、加强放炮管理,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制度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加强火工产品的存储和使用管理;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0.8%以下,方可作业;放炮时,瓦检员、爆破员、班组长必须用时在场,班组长撤人、设置警戒、清点好人员后,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符合规定,通知爆破员可以爆破,爆破员接到指令,发出放炮警示,10秒后方可起爆。放炮30min后,检查瓦斯浓度在0.8%以下,人员才允许作业。放炮地点在井外侧20m指定地点,井下所有人员同时撤出到井口50m以外,所有能通爆破迎头的通道都必须设置警戒,悬挂爆破警示牌;
(三)放炮安全措施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专业安全技术资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放炮员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爆破作业。
2、当班需用的炸药、电雷管由当班放炮员持证限量领取,所领取的电雷管必须经检测合格并扭结后装入雷管箱,放炮员要严格执行爆破物品清退、领用制度。
3、放炮员领取炸药、电雷管后,直接将炸药、电雷管安全运送到工作地点,并放置在安全地点,装箱上锁,不得乱丢乱放。
4、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按照放炮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或者伞儋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
(5).工作面风量不足。
6、装药采用正向装药,即从炮眼由里向外为被动药卷、起爆药卷、水炮泥、炮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7、装药后,必须将雷管脚线扭结,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
8、爆破前,当班班组长(当放炮员兼班组长时,由班长指定一名作业人员代行班长职责)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作业规程》规定的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并在警戒牌上注明准确的放炮时间,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9、启爆点必须设置在进风巷中,距局部通风机进风侧300m的安全地点。
10、放炮线必须使用专用放炮线,专用放炮线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质量规定,放炮拉接线中,不得与任何电缆或导体接触。
11、放炮时严禁擅自关停该巷的局部通风机,严禁将作业碛头的通风设施拆除后放炮。
12、放炮后,必须间隔30分钟待炮眼吹散后,跟班瓦检员和放炮员才能一起进入作业碛头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或其他工作。
(四)、维修整改措施
1、听从上级指挥,对上级的命令指示和任务要接受快,完成好,并符合要求。
2、维修队应按自己工作范围,工作职责分别制定出维修计划,在维修时应根据井下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维修。
3、充分发挥每个职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专研业务技术按质量标准化要求维护井巷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对重点地做到不完成任务不下班。
4、树立“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观念,狠反“三违’’,上班时必须坚持有两人以上同时工作,并有专人在现场负责安全。
5、班前会必须由带班矿长亲自组织召开,并将当班次的生产任务,安全注意事项作详细交待,同时入井前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材料是否备齐等进行检查。
6、维修中运巷、主运输巷、联络横巷支架时,严防顶板冒落、片帮伤人和堵人,必须随时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
7、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护时,必须由外向内逐架进行维修,严禁操作人员进入里边操作,同时严格坚持先检查后作业。
8、撤掉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终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如果不连续施工,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实,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9、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进行通风,检查瓦斯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井下空气成份符合要求时,方准进行修复工作。
10、在维修巷道相架时,如遇下方有采空区,必须先检查采空区下方安全煤柱是否完好,再确定维修顺序,若下方安全煤柱破坏严重,必须先将上方巷道箱架打好脚撑,然后检查采空区通风是否良好,瓦斯浓度是否超限,顶底板是否完好,待先整改隐患,支护好煤柱后再
按规定维修巷道箱架。
11、维修溜煤眼应作好以下方面工作:(1)、设置好护身板,胶踏板;(2)、清理好退路;(3)、系好保险绳;(4)严禁在同一溜煤眼内上下同时维修和左右相邻两个溜煤眼同时维修,严格坚持同一溜煤眼由上往下一次维修,从维修第二个起,必须将上方溜煤眼下口皮或上口皮用半园木遮护密实,同时应在维修的溜煤眼下方与中间巷接合部,设置警[换行]戒和提示上方溜煤眼下在维修之间的警标,以防矸石滚动落伤人;(5)、维修溜煤眼作业时,上方严禁倒煤;(6)、维修溜煤眼时,下方溜煤眼上口皮必须加设适当挡板(防止人员坠落,挡住大块矸石)
(五)顶板管理安全措施
1、施工中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每次进入工作面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顶帮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人员入内,打眼前、支护前必须由有经验的工人站在安全地点及时清理危岩、浮矸;迎头施工时必须设专人观察顶、帮情况,防止片帮、掉顶伤人;
2、工作面支护严格按由外向里的顺序逐排进行支护,严禁由里向外支护;
3、严禁空顶作业,锚网支护时每循环进尺不超过3.0m,顶板破碎时掘一排支一排;
4、每班必须严格检查后部巷道支护情况,发现锚杆失效时应及时补打锚杆;如发现顶板下沉情况严重,顶板压力大,顶板离层、顶板有响声等现象,要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面人员,待顶板稳定后,由外向里进行施工;两帮位移加大时应及时撤出工作面全部人员,进行处理,并采取在巷中补打锚索或其它支护方式加强支护;修复支护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逐段进行,修复合格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5、遇有地质条件变化时锚网支护巷道应缩小锚杆(索)间、排距加强支护,并及时向矿生产技术部汇报;
6、安全质量检查员、技术员要加强锚杆锚固力的检查,锚固力不得低于设计的要求;
7、做好顶板管理工作,及时安装顶板离层观测仪,及时记录顶板变化情况,做好顶板预测预防工作
(六)机电设备和提升运输安全措施
1、检查检验检修制:当接到送检通知书后,开工检修前,必须首先对应检修设备,进行一系列的查询了解,检查、检验工作,判明检修的内容和要求,特别是有故障存在时,要认真分析研究,辨明故障的位置和性质时,方可行动。但无论工作量的大小,均应制订检修计划(包括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安全措施,力量组合以及工具,材料的安排组织)。并详细地作好记录。
2、作业条件,范围和作业制度:根据设备所处的场地检修级别、检修手段,实行专人负责,一般是白班8小时工作制,特殊情况需要多人多班工作时,则实行班组责任人负责8小时工作制,每班结束时,必须向下班交待工程进度,应注意的问题,对下班工作的建议。
3、任务:开辟检修工场,拆卸解体,检修测试,更换或研磨,进行检修将应急或定期预防性的检修项目,乃至更新换代,革新改造的项目,均按完好的标准进行校核组装。组装结束,必须经过盘车、试车、验收合格。并打扫工场、整装正容,才算检修完成任务。
4、检修操作:按照检修程序动工拆卸,拆卸中对设备复杂与要求精装部件,必须绘制草图,详细记录,作记号,不得蛮干,不得损坏。经修复的零部件、必须验收,合符技术数据方可进行校装,组装必须按组装的程序进行,组装的同时,进行盘车试车,试验其性能恢复程度,认定技术数据不差,交设备管理员验收,挂上合格牌的才能上岗投产或入库封存,并做好打扫工场。端容正貌与移交工作。
5、检修的规格质量标准,设备的主体件和零部完好无损,零部件、紧固件、支承部件、联轴器件等归位良好,而且技术数据指标合格,性能恢复到应有的水平,确认完好。
6、清洁、漆面、做好检修记录和台账。
7、加强机电设备的管理,严禁失爆和淘汰的设备入井使用;严禁带电搬迁和检修机电设备;抓好机电“三大保护”工作;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严禁失爆和淘汰的电气设备入井工作;严格执行“三无”、“四有”、“两齐”的规定。机电设备安装地点的瓦斯浓度必须在0.5%以下,坚持使用“三专两闭锁”,并保证其运行正常;
8、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保证各项保护齐全,可靠,无失爆现象,达到完好标准,36V以上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阻值不大于是2Ω。
9、严禁带电搬迁,拆除和检修电气设备,停电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验、放电制度。
10、停送电必须有专职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开关闭锁,挂停电牌,专人看守停电开关,操作高压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11、加强提升运输管理,斜井提升必须搞好防跑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声光信号清楚、可靠;人力推车时,保持30米以上的车距,严禁放飞车;在提升巷严禁跟车和搭乘矿车;
12、搬运大型设备时,必须有专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严防设备坠落伤人。
13、所有运输区域声光、信号齐全灵敏,阻车设施、防跑车装置须牢固可靠。
14、绞车巷内行走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不准在车场内休息逗留,做到绳动人不动。
15、绞车司机开车前要检查绞车的完好、固定,特别是闸、离合器及钢丝绳,正式提升前,试绞车的运行及信号是否正常,检查有无余绳,绞车运行过程中操作要精力集中。
16、斜巷运输,把钩工上岗后要检查斜巷的安全设施,轨道钩头和信号,检查提升车辆的装、封车,装封车不牢固,不准行车,对于不易封装的设备采取大拦方式,封车后提升,确保提升过程的安全。
17、斜巷处理故障时,司机必须将绞车的闸刹紧,从上头下人用链子或绳套子将车锁到轨道上,然后处理故障,人员不准在车下方作业,车两侧作业必须有防歪措施,以防伤人。
18、处理掉道车时,先检查载车情况及载车的稳定情况,掩牢车,在下方打好戗柱,绞车绳拉紧,如果封车有问题,必须重新装封车,如封车无问题,方可从下方开始上道,该项工作必须由专人指挥、监护。
19、平巷人力推车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1).1次只准推1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30m。
(2).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贫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3).严禁放飞车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
斜巷一坡三挡安全齐全可靠,拉放车时斜巷内的所有人员必须躲到安全硐室内。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指示,不能为了抢进度、抢工期而冒险蛮干,马虎了事,忽视安全及工程质量;
2、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工人培训学习,让作业人员熟悉措施、制度,杜绝“三违”作业;
3、加强现场督促指导,每班至少一名矿级领导井下带班,安全员、瓦检员、班组长跟班作业,现场指挥,督促检查到位;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第2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规范全县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进一步促进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保障全县非煤矿山节后能够安全平稳地恢复生产和建设,把好全年安全生产第一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安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发改、国土、工商、公安、劳动保障、供电等部门参加,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按照“谁监管、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验收;
二、验收依据
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20号令)、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
定。
三、验收范围
非煤矿山新、改、扩建的工程项目,证照及审批手续齐全的申请恢复生产的非煤矿山。
四、验收程序
1 企业按照统一制定的验收标准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向 县安监部门提出申请,安监部门接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由安监局下发复工复产通知书。
五、不予验收的情形
(一)审批手续不齐全; (二)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的;
(三)设计、评价、施工、监理单位没有资质或超越资
质范围,未在市、县安监部门备案的;
(四)露天矿山未实行分层 或分台阶开采的; (五) 证照不全或过期的;
(六)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七) 井工矿山未进行人员核定的;
(八) 法定代表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的。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的重大意义,复工复产验收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年,引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加强主管、落实责任”要求的有效方式,务必抓紧抓好。县人民政府要成立复工复产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查;验收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程
2 序,严格标准,从严把关;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开展好自检验收工作。
(二)安监部门和各企业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把复工复产验收与安全生 产大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强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全面彻底,不走过场,保障工作质量。 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帮助企业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执行力,严 格标准、严格验收。对存在一定问题的企业要帮助和指导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尽早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对在验收工作中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批准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问题和事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生产和建设。
(五)安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未申请、未批准复工复产矿山的监管,定期不定期组织巡回检查,严防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
(六)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不予验收通 过,要实行挂牌督办,安排专人负责跟踪落实,直至消除安全
3 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附:
1、忻州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复工复产验收表;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第3篇
一、提前部署,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X月X日召开了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面部署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印发<全面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落实措施,为复工复产做好准备。
二、严把三关,确保复工复产安全。一是严把责任关。一收年,县经信局立即组织各园区、相关乡镇分别对停产停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复产复工安全责任书,明确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分别对企业分管负责人、车间班组负责人和所有员工全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保全员安全责任全面落实到位。
二是严把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关。申请复产复工前,各企业对所有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环境条件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维修、保养,确保每台设施设备、每个环节都必须经检查、维保人员签字确认,未经检查、维保验收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三是严把安全培训教育关。复产复工前,各企业针对岗位变化、人员变动等情况,开展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并组织安全知识考试,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为确保企业和园区责任落实,我局根据局机关干部分组联系企业和乡镇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各率一个小组,先后深入园区、乡镇和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本次督查前后共出动车次X辆次,人员X人次,排查隐患X处,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了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求企业限期整改。截止目前,全县规模工业企业已复产X户企业,复工率达X.X%,安全生产情况总体较好。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第4篇
整合和整顿关闭,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尾矿库治理成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巩固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全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电话会议以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淘汰一批落后的小矿山,整治和修复一批小矿山,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从整体上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素质和防御能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贸委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许亦武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武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寅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郁金城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的有关人员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非煤矿山较多的地区应成立由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修复性开采和复垦复绿的地区也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三、主要目标
(一)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各类非煤矿山,按计划坚决关闭城市规划区、风景旅游区、主要交通线路附近和其它列入关闭计划的非煤矿山。对各地已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做到关闭到位,并切实做好关闭后的一切善后工作(包括收回和吊销相关证照、切断水、电和停止供应火工品等),要坚决防止已关闭非煤矿山私自非法生产。
(二)大力推行非煤矿山安全评估。整治中要对70%以上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评估,实施分类指导,使其安全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素质明显改观,防御能力明显增强,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改善现场作业环境。
(三)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明显下降,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一般死亡事故,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
(二)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
(三)非煤矿山数量较多的地区;
(四)修复性开采和复垦复绿的采石场。
五、方法步骤
从3月份开始,用6个月的时间,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进行集中整治,到9月底结束。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第5篇
整合和整顿关闭,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继续巩固尾矿库治理成果,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进一步转变作风,真抓实干,努力在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方面取得新进展,在“治散”、“治乱”、“治差”方面取得新突破,巩固近年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遏制非煤矿山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根据省政府和省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全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电话会议以及省、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落实《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限制开山采石的决定》,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立足防范,深化整治,强化监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矿山,淘汰一批落后的小矿山,整治和修复一批小矿山,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管理,从整体上提高非煤矿山的安全素质和防御能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我市成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经贸委副主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许亦武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杨武亮、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惠寅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郁金城任副组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的有关人员为成员,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非煤矿山较多的地区应成立由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进行修复性开采和复垦复绿的地区也应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统一部署,制定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三、主要目标
(一)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各类非煤矿山,按计划坚决关闭城市规划区、风景旅游区、主要交通线路附近和其它列入关闭计划的非煤矿山。对各地已关闭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做好检查落实工作,确保做到关闭到位,并切实做好关闭后的一切善后工作(包括收回和吊销相关证照、切断水、电和停止供应火工品等),要坚决防止已关闭非煤矿山私自非法生产。
(二)大力推行非煤矿山安全评估。整治中要对70%以上的非煤矿山进行安全评估,实施分类指导,使其安全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素质明显改观,防御能力明显增强,消除重特大事故隐患,改善现场作业环境。
(三)非煤矿山伤亡事故明显下降,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一般死亡事故,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
四、整治重点
(一)安全隐患严重、事故多发、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煤矿山;
(二)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非煤矿山;
(三)非煤矿山数量较多的地区;
(四)修复性开采和复垦复绿的采石场。
五、方法步骤
从3月份开始,用6个月的时间,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进行集中整治,到9月底结束。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第6篇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镇自2011年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以来,我镇非煤矿山在规模上、硬件上、管理上有了很大提升,但由于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得不到巩固、企业主体责任得不到落实、监管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等问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仍不容乐观。为切实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好转,按照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和省、,,威市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围绕“两创两强一整治”(即创建安全标准化矿山、创建无事故企业、强化安全监管、强化责任落实,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目标,坚持一手抓专项整治,一手抓强基固本和基层基础,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安全许可,推进安全达标,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杜绝一般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杜绝一般以上事故发生。
2、通过严格准入、淘汰落后、整顿关闭等有效手段,继续整治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
3、非煤矿山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本质化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达100%。
4、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年内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及以上标准。
5、符合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达100%,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复审率100%。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12月31日至1月20日) 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工作,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要紧紧围绕“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档
2 案,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加强“一矿一策”建立工作,做好痕迹管理。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1月21日至3月15日) 安监站对8个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检查督查,对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及痕迹管理情况、非煤矿山“一矿一策”建立情况、打非治违“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安全标准化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督查,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3月16日至3月30日) 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认清严峻形势,增强监管责任。安监站要充分认识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靖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管明电2012‟12号)及,,威市安监局《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管2012‟28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督和检查,督促企业认真排查治理隐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尤其要强化现场管理。通过一系列措施,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在春节前后及今后安全生产
3 形势长期稳定好转。
(二)严格现场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监站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岗位及职工的安全责任,立足于加大投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认真落实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安监站从实施阶段开始起,要立即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内容,对辖区内非煤矿山进行逐一排查,并填写《,,威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检查表》,对“五有五落实十达标”落实不到位及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凡停产整顿的,经安监站复核审查,填写《,,威市非煤露天矿山复产验收表》,报安监站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复产。重点加强高陡边坡的安全管理,检查是否实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是否存在高陡边坡、一面坡和伞檐等违规开采行为;严查边坡是否稳定、台阶高度、工作台阶坡面角、最小工作平台宽度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严查破碎平台喂料口是否设置安全车档及平台是否防护到位;严查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齐配足;排查边坡垮塌、泥石流等
4 隐患,严禁“一证多点”、“一面墙”开采和掏底崩落开采等不符合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的开采方式。通过检查,进一步建立健全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治本之策,切实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建立隐患整理档案,实施“一矿一策”整治方案。安监站建立非煤矿山隐患整治档案,组织各非煤矿山企业对照“五有五落实十达标”内容进行自查,制定“一矿一策”专项整治方案,由安监站审查,并就查出问题具体分析,逐厂排查。对不符合实际和标准的方案重新修改完善,审查合格批复后,由各非煤矿山企业按批复的方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写出书面申请报安监站进行检查验收。
(五)深化打非治违 “回头看”专项行动。按照打非治违 “回头看”专项行动的有关要求,依法打击或取缔关闭非法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加大巡查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持过期证照违规生产、不按设计组织生产、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非煤矿山。一经发现,责令立即停产或停止建设,并严肃查处,整改不达标不得恢复生产。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的,一律停产整顿,并抄送公安部门,矿山企业不得以任何借口违规组织生产。
(六)彻底排查,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创建工
5 作。安全标准化是强化企业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基础性工作。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来抓,继续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以达标创建为抓手,规范企业安全管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凡在2013年底前未实现达标的企业,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方案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