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公信力调研报告范文
法官公信力调研报告范文第1篇
案情回放:
为“哥们儿义气”打架致人重伤
2005年5月2日15时许,未成年人小潘、小魏为了帮朋友,与他人在门头沟区三家店新河小区附近发生冲突,在争执中,小潘持刀将人扎伤,后经鉴定,伤者腹部损伤致使腹腔积血,系重伤。
庭审现场:
法官劝说俩少年泪洒法庭
在庭审过程中,小潘、小魏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均不持异议,最终法院认为二人系未成年人且认罪态度较好,做出从轻判决。宣判后,检察官、二人父母、社会调查员等都对二人做出中肯的规劝。最后,由法官根据案前、案中对二人的了解,做出了“综合评价”。法官把重点放在了对二人闪光点的发掘:小潘很乐观也很自信,有一定的是非判断能力,只要好好改正,将来一定有出息;小魏自尊心强,善于与他人交往,善加引导自身素质能够大幅提高听到法官对自己的家庭和性格都“了如指掌”,并且充分肯定了自己的价值,两名少年在法庭上感动地低声哭了起来,不住地向在场每一个人保证:我要变好!!
“个人鉴定”:
着重发现孩子好的一面
据了解,法官综合评价制度是门头沟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首次实施的新制度,是法官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过程中审判职能的延伸,个人鉴定《刑事法官个人鉴定》。法官介绍,这一综合鉴定是法官对未成年犯罪个体情况的全面调查,是一对一的调查,因此针对性很强,易于未成年人接受。虽然未成年罪犯存在消极因素,但是法官表示他们更要发现其身上的闪光点。
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司法鉴定和个人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是我国主要的法律鉴定制度。司法鉴定的原则规定:
1、司法鉴定只能适用于诉讼活动,是在特定的诉讼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诉讼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司法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诉讼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活动必须遵循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结论不能成为鉴定材料。司 法鉴定要做到:鉴定主体合法,鉴定材料合法,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步骤合法,鉴定方法、标准合法。司法鉴定必须由相关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出具委托书,经过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所完成的鉴定,才叫司法鉴定,并只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鉴定结论必须接受法庭质证方为有效。目前亲子鉴定80%以上 都没有启动司法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法官公信力调研报告范文第2篇
■■■,女,汉族,中共党员,一九七六年一月十四日出生,一九九七年到■■法院工作,一九九九年参加全国法院系统初任法官资格考试,以全疆第三名的成绩获得法官资格,二00一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二00四年三月被区人大任命为审判员,成为■■法院最年轻的法官之一,并先后在经济庭、立案庭、民一庭从事审判工作,二00五年被任命为民一庭审判长,二00六年三月后担任民一庭副庭长、庭长。
在她的带领下,民一庭在两级法院和本院的考核中连续四年获得第一。从2006年开始,■■■带领民一庭全体女干警积极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先后被评为市级、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称号,2009年3月,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2010年在其长期实践的“涉老合议庭,温情服务老年当事人”工作基础上,被评为乌鲁木齐市“老年维权岗先进个人”,其本人至今已连续三年
被评为“优秀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尤其在2010年2月被评选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秀法官”,并荣立个人“二等功”。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中层干部、人民法官,她身上集合了众多可圈可点的优点,具备一名优秀法官应有的能力和素养,更是在平凡的事迹里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强,忠实履行职责
■■■同志始终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忠诚于党的事业,热爱法院工作。无论在哪个庭室,她都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严格执法,秉公办案。工作中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态度谦和,她总是把高深的法律问题融入到个案之中,向案件当事人解释清楚,在办案时,善于倾听当事人的陈 1
述,深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一切问题,直到将案件的真实情况搞清楚。她在工作中严谨细致,热情为民服务,文明办案,受到当事人及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且多年来,一直模范遵守审判纪律,清正廉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谦虚谨慎,能够团结同志,虚心向院里的老审判人员学习,并经常与其他审判人员交流、学习,从而使她的审判业务提高很快。多年来,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及纷争,注重工作的方式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法律及社会效果。
作为中层领导,在执行和贯彻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在重大事件中能够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的与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思想和行动的高度一致。尤其是在乌鲁木齐75事件以来,■■■以更深入、更实际的行动带领庭室人员维护民族团结。其率先号召全庭人员慰问法院维稳值班干警,统筹协调好人员和工作,全力支持庭室人员参与具体维稳工作。因人员不够,其本人也积极参加法院夜班值班工作。她充分利用庭务会组织召开民族团结教育宣传、座谈等主题会议,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之际慰问走访庭内少数民族干警。其高度重视和强调“双语”案件的质量和调解率,在她的严格要求下,全庭两年来办理的800余件双语案件无一起投诉、上访情况,调解率达70%,更无差错案件。在她担任庭长的民一庭各族干警高度团结,和谐、融洽的相处。
二、公正司法 清正廉洁
■■■认为公正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对公正的崇尚,不仅仅是在司法理念的层面上,更应当注重对公正的实践,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具有同等的魅力。所以在她审理案件过程中,严把程序关,以公开促公正,实行审判的“阳光作业”,绝不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在最高院公布了“五个严禁”规定后,■■法院也确定了十项落实措施,■■■时时刻刻以此警示和要求自己, 2
并组织全庭干警认真学习、自查,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履行法官职责,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期间,率先垂范,带领庭室干警深入街道、社区积极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社区开设“巡回法庭”,通过庭审进行法制宣传,开辟“涉老合议庭”,“涉军合议庭”积极以专业合议庭有针对性的进行优质司法活动。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其积极组织调研,主动与交警部门、保险机构、相关法律工作人员进行座谈,沟通协调,将争议降到最低限度,为此类案件的调解、审理以及案结事了,息诉服判作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目前,她正带领全庭干警制定有效措施,认真进行相关承诺,进一步改善司法作风,如火如荼的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三、勤奋工作 无私奉献
■■■平时能够坚持刻苦学习民事法律法规,认真钻研民事审判业务,在审判岗位上,她的办案才能得到了充分发挥。近三年年来,经她审结的案件近500件,无一超审限案件和差错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为使案件能尽早审结,只要案件一分到手上,她都提前阅卷,熟悉案情,做到心中有数,最大限度地缩短办案周期。由她担任审判长或主审的案件不仅效率高,而且质量好,近年来,她所审理的案件,年结案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准确率达到100%。
“民事案件无小事”,■■■深知个中道理。为了使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在办案中,她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总是想方设法、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尽量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消除矛盾,实现“案结事了”。■■■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解工作,三年来审结的案件中,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占75%,2010年其案件的调解率更是高达74%,她用真心、诚心、热心巧解矛盾,依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使案件的审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她 3
受理的房产公司诉24名业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如果处理不妥就可能激化矛盾,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认真审阅24本案卷材料,准确把握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促使诉争双方认识其享有的民事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最后摒弃前嫌,握手言好,24名被告笑着离开了法院,临走前还一个劲的道谢,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立足本职、锐意进取、创新实践
民事案件涉及到的案件类型又多又复杂,■■■深知“打铁先得自身硬”,要搞好民事审判工作,自己首先必须具备过硬的法律功底。她坚持每年自购大量的专业书籍,抓紧点滴时间认真学习法律业务以及与审判工作密切相关的知识。她书写的判决书多次被两级法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在紧张的审判工作之余,她还认真研究工作特点,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去创新实践,积极开展法律延伸服务活动。
(一)、以“巾帼建功”活动促进审判工作。鉴于民一庭女法官占比例近70%,为调动女法官爱岗敬业,争优创先的工作热情,她主动与■■妇联联系,申请在民一庭开展创建“巾帼文明模范岗”活动,她起草了各类创建制度及文件,设计“巾帼建功”宣传栏,向全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注重发挥女法官的热情、有耐心,和善于调解工作的特点,在庭室内部进行相互评比,提高工作效率。2006年民一庭被■■妇联授予“巾帼文明模范岗”,2007年被■■妇联推荐创建了市级“巾帼文明模范岗”,2009年又被自治区妇联授予“自治区巾帼文明岗”称号,同年3月,民一庭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四年来民一庭审 4
结的15000余件民事案件中女法官就审结了12000余件,占审结案件的80%,每位女法官人均每年审结案件330余件。在她的示范和带动下,女法官们克服孩子年龄小、家庭负担重的困难,积极发挥潜能,在工作与家庭不能兼顾时,常常舍弃个人利益,牺牲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完成审判任务,民一庭的9名优秀女法官先后被院里推荐在清华大学深造,多人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或者优秀干部,3名女法官还被授予市级荣誉称号,集中体现出民一庭女法官的凝聚力与战斗力。
(二)、积极探索多元化化解民事纠纷的途径,提高民事案件的调解率。早在2005年6月,■■■就建议并协助庭长联合■■司法局起草了《民事调解多元化社会解决事实方案》,与司法局开展多元化、替代式的诉讼和解与非诉讼和解互动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员的功能,定期召开双方联谊会、观摩庭和法律指导,形成多渠道,多途径化解民事纠纷。■■■率先带头,坚持每周三下午下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和指导法律问题,并将典型的婚姻、继承、邻里纠纷等案件的裁判文书汇编成册送到他们手中,指导他们工作,她和她的同事经过不断努力和积极总结探索,三年来近1200余件民事纠纷和180余万元的民工劳务费纠纷解决在诉前,节省了司法资源。特别是经庭审后有望再次调解的案件,经社区做工作,以调解结案。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使民一庭调解率在在2010年达到了63%。法院根据这一经验做法将此工作扩大为审判庭联系街道、法官对口社区的“双联系”工作机制,在全院推广实施,覆盖到了辖区的10个街道办事处的114个社区,取得了巨大的反响。
(三)、延伸审判服务工作,提高司法的亲和力。
■■■同志结合审判实践到部队、企业和学校进行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在民一庭设立“涉军合议庭”、“涉老合议庭”等; 5
针对疑难复杂个案采取集体讨论研究;就典型案件的审理,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大中专院校的学生进行观摩等;规范庭审程序、严格司法作风,从当事人“进门一句暖言、一张座椅”,“接打电话一句你好、再见”,“ 准时开庭、认真倾听诉求及辩解”等,从细微处赢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可,在一点一滴的言行举止中得到当事人的尊重,树立起了为民司法的光辉形象。这些举措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体现了司法公正与人民满意的统一,有效的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提供司法延伸服务。
■■■同志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平时非常注意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个人政治素养和业务水平。几年来,她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学习,参加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班的学习,通过全国统考,在办案之余■■■积极参与支部的组织建设和公益活动,结合审判实践撰写多篇论文,案例和信息,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活动,带领庭室完成各项目标管理任务。
■■■始终以“公平正义,司法为民”作为自己职业准则,身为人民法官她用秉公无私构筑着正义的大厦,用爱岗敬业撑起一片公正的蓝天,她热爱着法官的职业,奉行着“忠于职守、惩恶扬善”的职业操守,追求着“刚正不阿、不畏权势”的秉性,弘扬着“一生正气、两袖清风”的品格,作法官是她无悔的选择。
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
法官公信力调研报告范文第3篇
法院执行法官述职述廉报告
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下面是东星资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行法官述职报告,仅供参考。
法官公信力调研报告范文第4篇
摘 要:司法公信力是伴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逐步推进而日益受到人们重视的一个问题。由于传统的和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司法公信力不高,公众普遍信任与服从司法的局面远未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制约司法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的重要原因。本文探讨了我国司法公信力缺失的原因,旨在为破解司法公信力缺失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
关键词:司法公信力;现状;成因
DOI:10.19354/j.cnki.42-1616/f.2016.17.83
一、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种新类型的社会问题与纠纷不断涌现,人们能更多的把解决争议的目光投向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这无疑是推动我国依法治国进程中的原动力。但是,实践表明,我国司法公信力依然面临着诸多挑战,涉法信访折射司法公信力不足。据最高法院统计,2013年各级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53.9万人次。涉法信访问题的发生,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不信任的表现和结果,是司法公信力不足的具体表现,导致了公众“信访不信法”。与此同时,接连曝光的“法律白条”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机关,“案结事不结”的现象正顽固地困扰着司法机关,一些人为“赢了官司输了钱”的诉讼当事人对司法公信力表现出强烈不信任。从 “河北聂树斌案”到 “河南赵作海案”,从“张氏叔侄案”到“陈满案”,一起起冤假错案的曝光,无疑又增加了公众对司法公信力的的质疑。种种迹象表明,司法公信力已经在我国已经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二、我国司法公信力缺失的原因
(一)法官中立地位的缺失影响了司法公信力的建设。西谚曰:“仅次于上帝完美的人是法官”。亚里士多德将法官视为“活生生的正义”。可见法官在社会生活中是举足轻重的。司法的正当程序要求法院和法官必须处于中立的地位。“案子一进门,双方都托人”的思想使当事人一旦把涉及自己的权益交由法官处理时,会让他们十分关心法官的中立性。法官只有在不受任何外来不当因素的干扰,始终居于不偏不倚的第三者地位,在作出裁判时并且只依据事实和法律的情况下作出裁判,公众才会相信其是公平公正的。然而,现实情况中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即政法委组织协调处理案件,使司法难以获得独立的空间并保持其应有的中立性。同时,我国的司法机关按行政区划设置,司法机关的财政由地方财政支出,人事由当地党委、人大任免,这不可避免地造成司法活动受制于地方党委及行政机关为了保护本地区的利益而影响司法活动。一旦地方保护主义在司法活动中产生,很容易使得普遍性的司法蜕变成地方司法。
(二)司法不公与司法腐败严重地破坏了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培根言:“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十次犯罪只是污染了一段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却是污染了河水的源头。”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对司法公信力最具破坏性的因素。公众对于法律的真正感知,源自生活即通过发生在自己身上或者生活周围的一个个鲜活的案例逐渐得以明晰的。虽然司法腐败当前在我国只是少数现象,但是极少数人的腐败行为却极大地伤害了公众对于司法的信任与尊重,并且部分公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极有可能泛化演变成一种普遍的社会心态,如此一来,对司法公信力的破坏将是不可估量的。
(三)社会信用的缺乏对司法公信力带来较大的挑战。目前我國道德失范现象比较严重,由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价值系统所建立起“信用”和“信任”,已变为稀缺的社会资源。在具有普遍的社会性的信任危机面前,司法公信力受到了严重的挑战。社会转型过程中,法律的空白和制度的短缺造成了对权力约束的缺失,公权力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司法不公现象,使得部分群众对司法不信任泛化为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进而动摇了法律在公众心中原有的脆弱的地位。
(四)媒体不规范宣传报道制约着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当前的“网络审判”已经开始渗透到司法运行过程,这对法官做出公正裁决的影响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同时,新闻媒体对案件的调查与分析容易受个人情绪与偏见的影响,不能与司法机关一样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与要求,其调查结果缺乏一定的客观性。当然,新闻媒体并非与生俱来是公正无私的,总体而言,它们并不一定比司法界更崇高,更公正。新闻部门的腐败现象近些年也并不少见,虚假报道、有偿新闻,早已不是新鲜事,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假定新闻舆论对案中的报道更公正,更信赖。因此,一旦当新闻媒体过于关注个别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的宣传,随之对法院和法官的抱怨和反对司法公信力的斥疑将应运而生,接踵而来的将是缠诉、上访等问题成倍增长,更关键的是如此一来,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不满和不信任必将导致司法公信力的树立再次会遭遇障碍。
结语:澳大利亚法官马丁指出:“在一个秩序良好的社会
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因此,人民法院应该认识到提升司法公信力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是社会正义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 关枚:《司法公信力初论》法制与社会发展(双月刊)2005.4
法官公信力调研报告范文第5篇
摘要:检察机关如何通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建设检察公信力,是新时期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检察机关执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一定距离,检察机关公信力正面临诸多挑战。探索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提升检察机关的地位与形象,推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拟就着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应采取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谈些个人的粗浅看法。 关键词:检察机关 公信力 提高 措施 探讨
检察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规范性、公正性、廉洁性、权威性的总体评价,是衡量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满意程度、信赖程度、认同程度的重要标尺。检察机关公信力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加强检察机关公信力建设是中央和高检院的明确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是解决当前检察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客观需要,是在全社会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根本举措,是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必须认真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应当通过以下六个方面来实现:
一、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通过检察工作职能来提升检察公信力
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履行职责,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加强,是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核心任务。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宪法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在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碰硬、攻坚克难,通过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树立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严打”方针,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监所检察职能,依法有力地打击各类犯罪。二是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切入点,坚决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着力突出查办危害公平正义、影响经济发展的贪污受贿案件。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特别是要积极查办和预防能源水电、原材料基地、交通运输、商贸流通建设,高新技术产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田水利、电网及饮水改造、村村通公路、义务教育、合作医疗、村容整治、移民安置、土地整理、退耕还林、扶贫开发等领域发生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三是以维护公平正义为着力点,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监督纠正违法采取强制性侦查措施和刑讯逼供,以及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等问题,监督纠正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等问题。我们要立足检察工作职能,用足用活法律监督权,以提高检察机关的地位和影响力,要围绕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期待,认真谋划工作,不断地创新与完善工作思路,从工作上拉近和人民群众的距离,赢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赖,使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高度满意,从而增强检察机关的公信力。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公信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检察机关如果执法不严格,工作不规范,执法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必须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科学的检务运作模式,以规范促公正,以规范树形象。一是用制度管人、管事,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甘肃省检察机关为了规范干警执法行为,促进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修订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工作规程》,该规程分业务卷和综合管理卷,既规范了一般干警日常的执法行为,又对领导的日常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用制度管人、管事,减少了矛盾,密切了干群关系,提高了工作效率。2010年6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又通过了《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规范了检察人员执法和工作文明语言,进而将会塑造出检察队伍良好的执法形象。这些举措无疑会极大地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二是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突出提高办案质量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规范办案行为,以保证法律监督任务的完成。用完善的案件质量控制系统,将案件监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用严格的质量考评制度,对办案工作进行事中监督检查与事后监督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整改。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案件质量,提高诉讼效率,杜绝和减少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使所办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的考验,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从而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
三、强化内部监督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检察权正确实施,提升检察执法公信力
把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制约放到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是新一届高检院党组始终明晰的一条思路。曹建明检察长反复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真正从思想深处高度重视加强对自身执法的监督制约。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检察权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因而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一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内设机构的各自工作职责,实行批捕、公诉部门由不同的领导分管;设立司法会计查账组、法警协办组,强化对自侦、自查案件各环节的监督制约;对扣押冻结款物开展专项清理,完善管理机制,实行查扣部门、管理部门和处置部门的分离和相互监督制约,以此横向加强各线条、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和相互监督制约关系。切实行使好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在工作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完成好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二是建立健全检务督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务督察制度,明确检务督察的原则、职责、权限以及督察的主要内容、方式。坚持定期督察与突击检查相结合,专项督察与综合检查相结合,书面督察与现场督察相结合,日常督察与集中检查相结合方式,积极开展“以纠正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为中心”的案件督察,“以执法作风、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的检风检纪督察,“以上级和本院重大工作部署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决策督察,不断强化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规范意识和效率意识,保障检令畅通、检纪严明、执法高效。
四、强化服务意识,以务实的作风赢得社会公信力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检察机关只有主动了解、掌握、顺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期待,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这就需要检察机关始终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基础,切实解决最广大人
2 民群众的最根本的现实问题。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检察职能向社会延伸,把检察工作向老百姓贴近,加强对民生诉求的检察服务。在执法办案中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能源资源严重破坏和重大责任事故等渎职犯罪;抓住农民群众关注的土地征用、承包,财务管理等问题,严肃查办涉农、利用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城市拆迁和政府重点投资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着力加强对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私开滥挖,努力建设融监督、打击、举报为一体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六进”活动:送法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进校园、进农村,组织检察人员深入乡村、社区、企业一线,听民声、释民惑、解民难,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取信于民,赢得尊重,增强检察公信力。
五、深化检务公开机制,着力打造阳光执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树立社会公信力 “阳光检务”是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的窗口,是展示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重要载体,也是提高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一是继续推行“人民检察院检务十公开”。向社会公开有关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的法律、立法解释,强制措施和办案、羁押期限、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的规定,检察工作纪律,检察工作程序、国家刑事赔偿制度等内容。在检察外网上开通“检务公开”、网上举报专栏,便于社会各界和公众查询,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建立案件办理查询机制。以方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情况、诉讼权利和监督渠道的查询。三是建立听证制度和法律文书说理机制。对拟不起诉的刑事案件、不提请抗诉的民行申诉案件、重大疑难信访信件,实行公开听证和审查,增强检察文书的说理性,充分阐明处理的过程、事实、理由和根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最高检下发通知,明文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这一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密切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使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有利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保廉洁,促进检察机关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有利于充分宣传检察工作,进一步营造人民群众关注检察、了解检察、支持检察的良好氛围,展现检察机关和检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提高法律监督的公信力。五是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部署、重大工作报告制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使人民群众、新闻媒体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及时吸收群众的反馈意见并且切实改进工作,树立监督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真诚欢迎监督的良好形象。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社会公信力
检察队伍是确保公正执法的主体,是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关键。必须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支思想政治坚定、执法能力过硬、素质作风优良的检察队伍,以“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提升执法公信力。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干警中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常抓不懈,不断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使干警普遍认识
法官公信力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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