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检测分公司合同范文
防雷检测分公司合同范文第1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和《山西省气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清徐县东于煤矿防雷装置安全检测
二、项目内容
由乙方对甲方所有防雷装置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防直击雷装置、电源信号电涌保护器性能及接地、等电位连接。
三、检测时间
检测时间定于2012年5月2031日
四、双方职责
为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合作,特规定如下: 乙方职责:
1、委派二至三名防雷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国家相关防雷技术标准,认真负责地对上述项目防雷装置进行检测。
2、检测完毕后,认真填写、记录检测原始数据,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统一格式的防雷检测报告共二份,并提供给甲方一份进行确认。
3、对在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填写统一格式的存在问题通知书并提出恰当的整改方案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整改。
甲方职责:
1、委派两名专职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检测,并客观如实地提供各项防雷电检测所需资料。
2、收到乙方通知后及时委派人员到乙方单位所在地领取检测报告,同时支付相应检测费用。
3、检测结束后,应针对乙方提出的相关整改意见进行整改,以确保各项受检项目的防雷电安全。
五、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需支付乙方检测费用共计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检测费用在项目防雷电装置检测报告领取时一次性支付。
六、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以补充协议、附件形式与本合同一并执行。若发生争议协商不成,则交由清徐县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防雷检测分公司合同范文第2篇
甲方(委托方):。。。。。。项目经理部 乙方(服务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标段(以下简称“项目”)内工程试验检测自检任务委托乙方实施,甲、乙双方就本项目试验检测任务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标段工程试验检测任务。
二、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2、服务方式:采取总价承包的方式,其承包总价为。。。。元。包括:试验办公场所、仪器设备、生活设施、交通工具、人员工资及相应保险、相关资料及运作等费用。
3、服务要求:服务过程中主动协调试验检测相关各的关系,保证工作进度及质量, 不因试验检测工作影响施工及计量;工程完工后向甲方交一份完整的竣工试验检测资料。
三、试验进度及验收标准
1、乙方的试验检测工作必须走在施工的前面,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对施工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2、乙方必须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并对其试验检测工作及工作成果负责,按时向甲方交纳技术服务成果。
四、技术资料的保密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以及完成委托任务中获得的数据、资料及其他任何成果均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应国家主管机关或有权机构要求,未经甲方正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应对本合同的价格条款保密,如果甲方向第三方泄漏本合同价格条款,造成乙方市场混乱的,甲方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涉及到国家安全或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五、技术成果的归属
试验检测任务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如下试验结果数据。
1、试验中用到的所有重要设备的制造厂商,型号,操作参数,以及所有重要试剂的供应商,纯度等。
2、所使用的仪器及设备的检定、标定证书及资料。
3、试验检测记录及报告 。
4、符合竣工要求的相关资料。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配合乙方协调业主、监理及相关方关系,为试验检测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 (2)传达业主、监理及相关方的指示及要求,定期对乙方工作进行检查,如不符合 要求时,要求整改。
(3)乙方试验中形成的原始数据及资料、试验报告、结果分析报告及其他相关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对该等数据、资料及成果享有全部知识产权;甲方同意在公开发表文章、申请成果时,注明乙方在本协议项下完成的工作。
(4)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期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支付试验及检测服务费用。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派驻现场的机构是甲方项目经理部的组成部分,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
(2)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试验检测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及成果质量。 (3)乙方享有就其承担的委托试验及检测任务要求甲方提供相关服务经费的权利。 (4)乙方同意并确认依据本合同获得的所有成果系甲方的财产,在任何条件下,乙方不应向任何第三人提供前述甲方的财产或以任何方式披露任何本协议确定的资料、材料、数据、报告或图纸上的任何内容;如果乙方希望使用前述任何内容,应首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乙方必须对其对试验检测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 (6)在试验检测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用组成:由成本费及合理利润组成。
(1)成本费主要由试验室检测人员服务费、现场服务费、办公设施及设备费、生活设施及设备费、交通设备等费用,详见《工地试验室服务合同报价汇总表》。
(2)合理利润:按成本费用总额15%计取。
2 (3)双方约定本项目原来已有的试验仪器及设备全归乙方所有,成本费用中不再计算该部分费用,
2、服务费支付:成本费按月支付;合理利润在工程完工后支付80%,剩余20%作为工作质保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问题时支付。
(1)乙方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开设专门的财务账户,凡甲方支付的服务费必须进入此账户。
(2)本项目的试验检测服务费只能用于本项目开支,如要挪着他用,必须经甲方同意。
八、违约和赔偿损失
1、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
2、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或迟延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免收部分(或全部)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
3、服务方如逾期三个月不交付工作成果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服务方应当交还技术资料和样品,返还已付的服务费,支付违约金。
4、当事人双方约定:违约金按当月应支付的服务费的2-10%计算。
5、当事人任意一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按直接损失计算)。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7、乙方以其公司全部资产为其在此项目的行为担保。
九、有效期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且工程结算完后终止。
十、附则
1、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书》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因本合同执行发生的分歧与争议,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如不能协商,则向甲方公司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3、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附:《工地试验室服务合同报价汇总表》。
3 (此页无正文)
甲方(委托方) : 乙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年 月 日 传 真:
年 月 日
防雷检测分公司合同范文第3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防雷设施检测是指气象主管机构在实施防雷行政许可时,委托具备防雷设施检测专业技术资质的机构对防雷设施进行技术检测的行为。
第三条 具备防雷设施检测专业技术资质的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对防雷检测技术结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义乌市气象局为防雷行政许可的实施部门。
第五条 义乌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义乌市防雷设施检测所为防雷设施检测的实施机构。
第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在对下列事项作出防雷竣工验收行政许可之前,应当进行防雷检测:
(一)新建或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竣工验收;
(二)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防雷检测的事项。
第七条 申请人设计或者建造的防雷设施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标准: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二)爆炸物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三)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GB155991995)
(四)民用建筑安全设计规范(JGJ/T1692)
(五)国家颁布的其他51个有关防雷技术规范标准。
第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防雷检测技术规范予以公布,并接受公众查阅。
公众要求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说明、解释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第九条 防雷检测应当按照以下规程实施:
(一)申请人递交防雷检测申请书或气象主管机构送达防雷检测通知书;
(二)防雷检测技术机构实施防雷施工监督,防雷现场检测;
(三)防雷检测技术机构出具防雷检测报告书;
(四)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检测报告书进行审核。
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根据《防雷检测报告书》提供的技术结论作出防雷行政许可决定。
对防雷检测技术结论不需要作进一步技术分析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当场作出防雷行政许可决定。
第十一条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告知申请人享有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二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将防雷行政许可决定及防雷技术检测报告予以存档,并接受公众查阅。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气象主管机构可以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一)申请人拒绝防雷检测的;
(二)出具防雷检测技术报告的机构或组织不具备国家规定的防雷技术检测资质等级的;
(三)从事防雷设计、施工的机构或组织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的;
(四)从事防雷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的;
(五)申请人涂改或者伪造防雷检测技术报告的;
(六)防雷检测技术报告认定防雷设施不符合标准的;
(七)依法可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设施实施年检制度。
第十五条 义乌市气象主管机构委托义乌市防雷设施检测所为防雷设施年检的实施机构。
第十六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于实施防雷年检的七日前向被许可人送达《防雷设施年检通知书》。
第十七条 被许可人应当依法配合气象主管机构的防雷设施年检,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十八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实施防雷年检后七日内出具《防雷设施年检报告书》并加盖公章送达被许可人。
第十九条 防雷设施年检不合格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不改正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实施防雷行政许可,有违法行为的,由其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如本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规定为准。
防雷检测分公司合同范文第4篇
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受托方(乙方): 迪庆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项目名称: 香格里拉供应站防雷装置检测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目 录
1.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2.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
4.报酬及其支付;
5.资料的提供;
6.权利与义务;
7.资料的保密;
8.不可抗力;
9.违约责任;
10.技术成果归属;
11.权利瑕疵担保;
12.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3.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通知;
15.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分公司 地址:昆明巫家坝国际机场
法定代表人:袁卫 职务:总经理
受托方(乙方):迪庆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地址:建塘镇康定路气象局大院 法定代表人:唐永忠 职务:主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项目的技术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服务内容:
每年“五一”劳动节前和“十一”国庆节前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防雷、防静电装置25个接地点进行检测,并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2.方式和要求:
检测符合GB50057-9
4、GB50156-2002标准,仪器使用MODEL4105型 。
第二条 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1.服务期限:
自2012年至2015年,共4年 。
2.服务地点: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
3.进度要求:
每年“五一”劳动节前和“十一”国庆节前检测。
第三条 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
1.验收方式: 提供有效检测报告 。
2.验收的时间、地点: 检测完10个工作日内验收,地点在香格里拉供应站 。
3.本合同项下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 半 年(月),自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间如发现服务质量有缺陷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修正、返工。
第四条 报酬及其支付:
1.报酬总额: 12800.00 元人民币(币种),大写: 壹万贰仟捌佰 元整。本合同报酬由甲方承担,依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
2.本合同报酬采用下列第 2.2.1 种支付方式:
2.1一次总付,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 全额付款。
2.2分期支付:
2.2.1(按照进度支付); 每年“十一”国庆节检测并提供有效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年的技术服务费3200.00元 。
2.2.2其他方式:
无 。
2.3其他约定: 无 。
2.4本合同如果属于关联交易,甲乙双方约定的支付结算方式不应违反关联交易财务结算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资料的提供: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防雷、防静电接地桩分布图 。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的资料、数据、材料或样品: 云南省防雷减灾办公室印制的报告 。
第六条 权利与义务 :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权利、义务外,双方约定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1有权督促乙方按期开展工作并取得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的服务报告。
1.2乙方逾期不交付服务报告,经双方同意的延展期仍不能交付的,在书面通知乙方后,甲方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3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的义务:
2.1阐明服务的问题,并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2.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2.3按约定验收项目成果。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1乙方按合同要求交付项目成果报告后,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1.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1.3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材料或工作条件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有权在接到上述资料或开始工作的 2 天内,通知甲方改进或者更换。超过上述期限不提出改进或更换要求的,视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和工作条件已符合合同约定。
2.乙方的义务:
2.1有按合同约定亲自完成项目报告和解答甲方问题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拒付报酬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2.2根据甲方委托要求按期完成并提交研究报告。
2.3项目验收后,向甲方传授与该项目相关的技术知识,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
2.4向甲方提供研究报告印刷版 1 份。
第七条 资料的保密:
1.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守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及服务报告等资料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共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由甲方向不特定的公众公开的信息;
(2)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乙方通过其他方式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就乙方所知,该第三方向乙方披露有关信息并不违反该第三方所负有的法律或合同义务)。
2.乙方在提交服务报告时,应将甲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全部返还给甲方。
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本合同项目以外,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和乙方提交的服务报告,亦不得对上述资料进行复制、引用和发表。
4.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 3 年内,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系指合同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暴雪、地震以及其它自然灾害。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四十八(48)小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15)日内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等形式向另一方提供有关机构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书面证明。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应当向对方提供书面证明,并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和/或任一方未积极采取减损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应就扩大的损失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数据、样品和工作条件,导致乙方无法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报酬的,每迟延一天,应承担应付金额 20 %的逾期违约金,且乙方提交成果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 20 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以致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甲方未支付的报酬仍应支付。
4.在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对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后,乙方应在甲方规定合理期限内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完善修订,乙方不应因此要求甲方另行支付费用(超出合同规定范围除外)。
5.若因甲方要求对本合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方式或方案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应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6.其他约定: 无 。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完成服务项目,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100 %的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独解除合同。
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逾期 30 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服务费用。
3.乙方未按约定标准完成服务项目的,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 6 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定期限作为补救期。在补救期内,乙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工作成果符合约定标准。乙方如在约定的补救期到期后仍未能按标准完成服务,或甲方不同意给予乙方补救期的,甲方有权在补救期到期后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后,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报酬。
4.在合同服务期间内,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样品或工作条件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书面通知甲方,造成技术服务工作停滞、延误或不能履行的,应承担合同金额 20 %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保密条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的报酬,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其他约定: 无 。
第十条 技术成果归属:
1.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乙方在提供技术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发明、新发现等,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归属采用以下 2.1 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2.1甲方所有,乙方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甲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乙方的使用权。
2.2乙方所有,甲方使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再许可第三方使用;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技术成果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的,不影响甲方的使用权。
第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
因执行本合同的需要,乙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软件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障甲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等情况。若发生侵害第三方权利的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侵权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下述情形之一的,在不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发生破产、清算;
(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 30 日,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且在违约后 10 日内或者双方商定的补救期限内对违约行为
7 仍未能完成补救;
(4)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5)其他情形: 无 。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毕;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3)一方依本条第2款之约定解除本合同;
(4)其他情形: 无 。
第十三条 法律适用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以及争议等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当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二)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一)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上述争议发生期间以及协商、仲裁/诉讼期间,除与争议有关的事项外,本合同双方仍应当行使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通知和送达:
委托方(甲方):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香格里拉供应站
通讯地址:迪庆香格里拉机场214国道白塔旁
联系人: 雷应洪
电话: 0887-8223082
传真:0887-8223082
受托方(乙方): 迪庆州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通讯地址:建塘镇康定路气象局大院
联系人: 七秀天
电话: 0887-8288671
传真:0887-8288671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之处,以补充协议为准。
3.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签署后,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以前任何关于磋商与本合同签署有关的书面或口头意向协议、会商纪要、往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协议或函件均不能作为履行本合同的附件或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处)
委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防雷检测分公司合同范文第5篇
一、本单位防雷安全领导小组即为本单位防雷安全应急小组,领导小组成员担负应急小组相应职责。
二、根据雷电预警预报和本单位当时实际情况,及时启动、适时终止本预案的实施。
三、防雷应急处置
(一)获取雷电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即将发生雷暴时:
1、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以电话、短信方式转发雷电预报预警信息,启动防雷应急预案,做好防雷前期准备工作;
2、停止户外活动,召集所有室外人员回到有完善防雷装置的建筑物内,防范直接雷的危害;
3、关好门窗,防止雷击电磁脉冲或球形雷(滚雷)的危害。
(二)雷暴发生时:
1、尽可能不接、打电话和手机;
2、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切断所有电子电器设备的信号、电源线路开关,拔去线路插头,防范雷电波侵入;
3、不靠近室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门窗、各种导线等容易导电部位;
4、在室外来不及寻找防雷安全庇护处时,应停止一切运动、活动,远离高大树木、高大建筑物,远离铁塔和金属设施,双脚并拢低头抱膝,蹲在塑料雨披等绝缘物之上,躲避雷电打击。
(三)雷灾发生时:
防雷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
1、防雷安全责任人或防雷安全主管人第一时间向上级领导和滨海新区防雷管理部门报告;
2、有人员被雷击伤害,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安排车辆送医院急救;有雷击休克的人员,立即进行现场人工呼吸;有火灾发生,立即通知“119”消防大队,同时组织现场人员灭火;
3、雷击未造成人员伤害或引起火灾,组织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配合防雷技术人员对事故现场的勘察、对目击人员的调查、对现场痕迹的取证。
四、灾情报告
防雷检测分公司合同范文第6篇
近些年,中国经济发展迅速,极大程度上推动了电线电缆行业的膨胀化发展,量多产生质变,市场的大量需求,造成了假冒伪劣产品肆意横行,酿造了很多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为提高电线电缆的产品质量,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加速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必须有全面的检测项目和科学的检测方法,且按照《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的规定,凡是建筑安装过程中所用到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均需在进场时进行认真细致的质量检验,并填写相关记录,确认符合规范规定后,才能在施工中应用。建筑电气工程中使用的电线电缆数量比较大,常用的有:聚氯乙烯绝缘(耐热)电线、软线、护套线,交联聚氯乙烯绝缘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缆,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绝缘预分支电缆,矿物质绝缘电缆,辐照交联低烟无卤阻燃电线。 1 电线电缆的成品检测
电线电缆的成品检测主要分为:外观尺寸与结构检测、电线电缆电气性能检测和电线电缆机械性能检测,3种检测项目,下面来分开谈论。
1.1 电线电缆外观尺寸与结构检测
电线电缆外观尺寸与结构检测是电线电缆质量控制的首检项目,可细分为:外观检测、尺寸检测和结构检测。 1.1.1 外观检测
电线电缆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产品外观的好坏,第一印象如果不行,那产品的质量也就值得怀疑了。电线电缆的外观检测,是要确保其表面是否圆整光洁,有无毛刺、裂纹、斑点,油污等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和杂质,同时还要保证其腐蚀度,氧化程度符合要求。 1.1.2 尺寸检测
电线电缆的尺寸检测在中高压交联电缆中有着严格的要求,但在日常生活中,要求就放低了很多。尺寸检测包括外径、厚度、偏心度、扇形高度、节距、截面和密度等相关检测。需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线径的直径。取样方法应在至少间隔1m的3处取1段电线试样,然后用千分尺测量。各种电线电缆的绝缘层厚度不应小于相关规定,且各种线径的直径误差不小于标称直径的1%。 1.1.3 结构检测
电线电缆的结构检测可分为断面检测、护层检测、线芯结构检测和绝缘线芯检测。结构检测其实就是外观检测和尺寸检测相结合的终检,既要确保外观无缺陷,又要保证尺寸大致无误。
1.2 电线电缆电气性能检测
电线电缆的电气性能占了很大一部分,其好坏直接影响到电缆的使用。主要分为直流电阻检测、电压试验和绝缘电阻检测。
1.2.1 直流电阻检测
直流电阻检测是根据电阻定律进行测试,即R=ρL/S, 其中ρ为电阻率,L为导体的长度,S为导体截面积。
测试方法:测量直流电阻采用单臂直流电桥或双臂直流电桥。
20℃标准直流电阻的换算:R20=1000RX/[[1+a(t-20)]L,其中R20为20℃/km的直流电阻,RX为实测值,a为电阻温度系数,L为试样的测量长度。
在进行电阻测试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测试环境的温度变化不大于±1℃,测试环境温度时温度计离地面至少1m,且离试样不超过1m,测量时电流密度的适当选择,一般铝芯不大于0.5A/mm,铜芯不大于1A/mm。 1.2.2 电压试验
电线电缆的绝缘强度取决于其绝缘结构与绝缘材料承受电场作用而不发生击穿破坏的能力。为保证电线电缆的安全工作,一般要进行电压试验。
电压试验:在特定条件下对产品施加一定的电压,在一定测试时间是否发生电击穿为判断试样是否符合标准。试验时的电压和时间,可根据不同的产品进行选择。
在做电压试验时,需要注意的是,试验区有金属接地护
22栏,有完整的应急防护措施,试验区内有接地级,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2.3 绝缘电阻检测
绝缘电阻是电线电缆产品绝缘特性的重要指标,它反应了产品承受电击穿或热击穿的能力,同时也反应了绝缘材料在工作状态下的耐损耗的能力。
我们常说的绝缘电阻是指在绝缘上所施加的直流电压U与泄露电流lg的比值。比较常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直流比较法和电压直流法。在试验中可选择ZC-90型绝缘电阻测试仪等试验设备,其试样有效长度、试验环境和试验电压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最终试验结果的计算:RL=RXL,其中RL为每千米长度的绝缘电阻;RX为试样的绝缘电阻;L为试样的有效测量长度。
1.3 电线电缆机械性能检测
电线电缆根据生产、运输和使用的要求,应具有一定的机械性能,主要有机械强度试验、弯曲性能试验、扭曲性能试验和卷曲性能试验。 1.3.1 机械强度试验
电缆抵抗外力的作用而不被破坏的能力叫做机械强度。机械强度要求主要是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具体的检测方法根据抗拉强度公式:δ=Fm/S和断裂伸长率公式:γ=(L1-L0)/L0100%。电缆常做机械强度试验有:铜丝、铝丝的强度与伸长率,绝缘、护套材料老化前后的强度与伸长率。 1.3.2 弯曲性能试验
电线电缆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受到的弯曲应力,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质量和寿命。弯曲性能的好坏,取决于产品的弯曲次数,即材料试样在弯曲试验机上连续、均匀、反复弯曲,直到折断的前一次的总次数。 1.3.3 扭曲性能试验
扭曲试验是确定金属线材在扭转作用下的塑性变形和判断金属组织是否均匀和有缺陷的重要方法。扭曲试验可根据断裂前的扭转次数来判断线材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1.3.4 卷绕性能试验
电线电缆产品标准中规定金属线材应具有良好的卷绕性能。卷绕试验方法就是将试件围绕规定的直径的试棒卷绕规定的圈数,观察其表面的变化。 2 电线电缆的工序检测
无论是探讨电线电缆的检测项目还是检测方法,都是为了保证产品的质量,工序检测就是重中之重。针对工序检测这里不做重点的说明,因为工序检测就是把成品检测进行细致化的检测,都是为了达到最终成品所要达到的效果。
电线电缆的制造工艺虽然不是很复杂,但工序也很繁多,按照其制造过程可分为:拉丝工序、退货工序、导体绞合工序,绝缘挤出工序等10余道工序。为保证产品的最终质量,每一道工序都应该有科学、全面的检测方法,一般分为:工作时的自检、互检、巡检和终检,以及上班时的首检。
每个生产厂家都有自己的一套质量体系,但工序的检测都是不可避免的,每道工序的质量都控制不好,其成品的质量也就不堪入目了。 3 电线电缆的质量问题
电线电缆作为现代输送电能、传播信息和电磁能转换的重要载体,在很多领域和日常生活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了国民经济的平稳快速发展以及人身、财产的安全,所以对质量的要求也很高。分析整个电线电缆市场,可以发现如下的质量问题和引发问题的因素。
生产厂家法律意识淡薄,利欲熏心。即使过ISO9000认证的企业,也维持不了90%左右的合格率,至于那些未认证甚至无证经营的厂家,合格率更是只有10%-30%。为了降低成本,牟取暴利,不法厂家在原材料上偷工减料,才致使如此低的合格率。市场竞争无序和消费盲目,使这些假冒伪劣产品有了生存的空间。要想杜绝这一系列的问题,要有全面的检测项目和科学的检测方法,来提升产品的质量,从而促使生产厂家进行统一,规范化的生产,就可以营造一个和谐有序的经济市场。 4 结语 在电线电缆的质量检测中,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实际使用中所发生的故障,来逐渐优化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为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营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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