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
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第1篇
一、总体思路
改革现有分散的投融资经营管理体制,按照“管理权不变,使用权不变,所有权划转”的原则,打捆整合县级国有资产,统一划转到新组建的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切实做大融资担保总量,增强融资能力,加大城乡各项建设投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更快发展。
二、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性质
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县人民政府授权从价值形态对县级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和管理,以及承担国有资本经营和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和遵循“监管、投资、经营、效益”的原则,承担全县经济建设的投融资任务,以经营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益、投资收益、土地储备及经营收益承担借贷偿还任务,实现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求平衡,以其全部资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县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建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任命董事长、总经理,并建立健全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三、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职责
(一)资产经营。通过资产出让、出租、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参股控股、委托贷款、发行企业债券等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好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发挥资产的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项目融资咨询。积极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了解其融资政策和融资项目,为编制承贷项目提供政策依据,确保拟贷项目贷款成功。
(三)项目投资。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安排,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开发、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确保投资效益。
(四)融资和担保。一是作为国家开发银行授信贷款和其他商业银行贷款的承贷主体,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开发项目的资产收益、土地开发收益以及县财政投入的城市建设资金(含规费收入)作为偿债资金主要来源,偿还贷款,管理和使用好国家银行的贷款资金。二是项目融资,以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融通社会资金,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拓宽筹措实施城市建设项目和其他重要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渠道。三是为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提供担保进行融资,承担贷款和转贷职能。
四、县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
(一)县政府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县政府投资所形成的股权划转。
(三)县政府在城市开发建设中形成的存量资产,及公司成立后贷款建设的国有资产。
(四)营运收入(含投资收益、项目开发收益、产权转让收益、其他经营收益等)。
(五)县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房地产。
(六)县政府授权的其他资产。
五、公司注册资本金组成
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源:①县政府管理的经营性国有资产。②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③县级财政城市建设资金投入(含财政投入城建资金、城市规费收入、土地出让金等)。④县政府投资形成的股权。⑤县政府城市建设形成的存量国有资产。
六、其它
(一)公司融资规模及投资计划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
(二)项目投资严格按照《习水县人民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程序操作,并实行投资评审和决算审计。
(三)经营性项目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由直接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并承担偿债责任。非经营性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由政府授权的部门管理,政府通过财政建设性资金补助偿债资金。总公司和分公司投资形成的经营性、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均列入总公司打捆资产范围。
(四)公司的管理和运行经费,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从公司经营性收益和项目投资总额中提取管理及运行费用,由县财政局核实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支。
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适应投融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最大限度保障国有资产经营效益和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管理有限责任(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是经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遵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原则。公司对县人民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并以公司全部资产对其义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答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习水县国有资产投融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习水县城西区县财政局办公大楼(暂定)
第三章 经营宗旨、范围和方式
第七条:经营宗旨
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授权范围内经营县属国有资产和投、融资能力的优势,公司作为县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总渠道、总账户、城市建设资金及所需土地资产的总储备,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县级国有资产,承担县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的投、融资及借款偿还任务,实现资本经营和投、融资效益,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以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习水县域经济较快发展。
第八条:经营范围
1、资本经营:通过资产出让、资产收购、资产置换、参股或控股公司、公司(企业)改制、委托贷款等资本营运手段和方式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项目投资:改变传统财政建设资金投放和管理方式,按照市场经济规划资,并通过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济建设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监管各项建设资金,实现投资、建设、经营一体化服务。
3、融资和担保服务
第九条:经营方式
公司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中心,多种方式开展资本经营,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及项目投资,实现企业经济运行的效益最大化。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公司由习水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单独出资组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亿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实物资产6亿元,货币资金2.5亿元。
第五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对公司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出资人的权利
1、批准公司章程。
2、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指定董事长和总经理,考核其经营业务,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式。
3、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指定监事会主席。并决定其报酬和支付方式。
4、批准公司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及其工商注册项目变更方案。
5、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6、批准公司合并、分立、资产转让、解散和清算等方案。
第十三条:出资人的义务
1、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保持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维护公事章程规定的企业法人经营自主权。
3、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经营管理,适时开展审计监督。
4、公司经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公司的法人治理机构
第十四条: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第十五条:董事会
1、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和出资人常设权力机构。董事会对出资人负责。
2、董事会由5-7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会由出资人委派和更换,任期届满可连任。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3、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出资人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
4、董事会会议,每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时,可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5、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或董事长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6、董事会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六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董事会决议以出席董事会的过半票通过为有效。当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享有多授一票的权力。
董事会作出有效决议的法定人数,不得少于董事会人数的3/5,否则为无效决议。
第十七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决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才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报酬事项。
9、批准全资子公司的章程和管理体制,对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长提出建议意见,向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委派产权代表,并对上述子公司提出经营业债的考核指标,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全过程监控,根据需要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2、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3、签署公司重大合同及其他重要文件;
4、董事会闭会期间,对公司的重要事务给予指导。
第十九条:经理层
1、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2-3人,总经理由出资人指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2、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及投融资等日常经营活动,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
3、经理层成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权益,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在公司外从事与本公司竞争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条: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国有资产经营和投融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拟定职工的工资分配方案,提出对员工的奖惩及福利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9、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监事会
1、监事会是公司对董事会及其成员和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实施国有资产经营、投融资及担保活动的监督机构。监事会成员除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以外,由出资人委派或更换监事会对出资人员负责并报告工作。
2、监事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职工代表2名。监事会主席由县人民政府在监事中指定。
3、监事会向出资人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监事会决议应当由监事记名表决,超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评价公司经营效绩和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2、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出资人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5、出资人授与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三条:监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四条:监事会会议每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二十五条:监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可以委托律师、会计事务所协助,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聘请费用由公司财务列支。
第七章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七条: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公司财务会计机构对子公司财务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利润分配表
5、财务状况说明书
第二十九条:公司财务报告应当定期交董事会各董事、监事以及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第三十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或转增公司资本。
第三十二条:公司除法定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八章 公司劳动用工、分配制度
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用工制度,在市人民政府授权下制定本公司员工的招聘和解聘办法。
公司开办之初,为公司业务开展的连续性,公司应先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选聘部分员工,选聘的人员编制和工资待遇保留在原单位。以后公司逐步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作为公司员工的主体。
第三十四条:公司严格按照德、能、勤、绩的标准招聘员工和管理人员,并建立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竞争机制。
第三十五条:公司执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区分公司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定不同的收入分配标准和办法。
第三十六条:公司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等待遇,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工资、保险等政策、法律和法规。
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三十七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八条: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采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方各签定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编制财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经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四十二条:公司合并或分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三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2、县人民政府决定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
5、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除前条第三种原因解散外,均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相关部门组成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制定清算方案,上报县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四十六条:公司财产在清算时,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清偿后剩余财产,全部收归出资人。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第四十八条:清算结束,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册,经注册会计师验证,报县人民政府或在法院确认后,并报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四十九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未依照法律规定清偿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处分公司财产。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经董事会讨论同意报出资人批准后。第五十条: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
参考资料
1
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
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第2篇
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公司名称
公司的中文全称:新疆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
(一)组建原则
1.新疆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2.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推进全国联网,注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组建方式
设立以自然人为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万元。
(二)经营范围
公路货物运输、物流、仓储服务、保险代理、货物包装、货运代理、货物配送等。
(三)法定住所
新疆市路号。
四、公司的经营目标
公司通过规范性的操作立足于新疆全境物流市场,达到辐射全国,通过优良的物流服务赢得信誉,让客户体会到服务第
一、客户至上,让本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将以最大的热情服务于每位客户。
五、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委任,并对执行董事负责。
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执行董事职责;总经理职责等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组织机构附下图。
六、服务项目
(一)运输
提供特种型、重型和轻型等专业运输车辆,为客户提供中短途、长途等运输,可达全国所有省市及中小城市。货物包括普货、特殊货等。运输方式有零担、整车等运输。
(二)仓储
为货物提供堆存、管理、保养、维护等,同时进行检选、检验、分类等。
(三)加工
加工包括包装、贴标签、挑选、混装、刷标记等。包装分工业包装、商品包装和定期木箱包装等。
(四)配送
配送分城市内部、城市区域和区域三个层次。
六、公司理念
经营理念
追求高品质的专业素质,高效、规范、诚信、安全。
建立健全物流服务体系,高起点、无缺陷、科学化、人性化。 倡导国际先进物流理念,顺应世界物流发展潮流。
倾我所有,尽我所能,竭诚用户,诚信天下。
经营思想
务实创新、锲而不舍
管理哲学
厚德载物、集思广益
服务宗旨
服务让您满意
时间让您满意
价格让您满意
质量方针
安全、优质、快捷、准确
道德规范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德在人先、利居人后
发展目标
网状物流、科技创收
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第3篇
一、组建的目的
1、
3、
二、组建公司思路
1、公司名称:(暂定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2、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3、股权结构:某某某合资,其中某某某占51%股权,占
某某某49%股权。
4、出资方式:某某某以现金方式出资;某某某以现金加资产方式出资,
5、经营范围:建筑装饰工程,室内装潢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培训,培训,销售装饰材料、包装材料、卫生洁具、陶瓷制品、工艺礼品、日用百货。
三、公司组织形式
经营层。经营层由总经理、设计总监组成。总经理由某某提名,设计总监由某某提名,
办事机构。拟设三组一室,即方案组,施工图组,效果图组,综合室。
四、经营发展方向及目标
发展方向:通过媒体宣传、口碑相传、企业形象设计、小区推广、家具展览会等方式迅速树立并提高本公司在太原装饰行业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增强竞争力,更快地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获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目标:
五、工作安排
﹙一﹚成立公司筹备组
1、筹备组的主要任务:
① 召开参控股企业及预备会,达成投资共识;
② 组织填报《产业发展合作意向表》;
③ 落实注册资金;
④ 讨论、起草并通过公司《章程》;
⑤ 办理相关资产的评估和公司登记手续;
⑥ 落实成立各项准备工作;
⑦ 挂牌仪式及公司运行;
﹙二﹚召开经理层工作会
1、确定公司经营管理方略;
2、制订企业规章;
3、落实组成人员分工及职责;
4、召开部门主管会,组织实施工作计划。
装饰企业属于特殊行业,办理营业执照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有行业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步骤是:
(1)持有关证件先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开业登记申请表;
(2)持开业登记申请表到省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同时领取申报资质等级证书表格;
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第4篇
为了解决我国航空运输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民航新一轮体制改革势在必行。经过一段较长时间的酝酿,国务院于今年3月批准了《民航体制改革方案》。根据《方案》的要求,民航总局按照“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对直属航空运输企业和服务保障企业进行了重组。国务院于今年6至9月先后对组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和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的有关问题作出批复,原则同意由民航总局、国家经贸委报请批准的六大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为便于读者了解各个集团公司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本报今日根据民航总局和国家经贸委向各集团印发的组建方案做了摘编,以飨读者。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航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NationalAviation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NAirHolding,英文缩写为CNAH。
以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航空集团,简称为中航集团。依照中国航空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航空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航空总公司[包括所属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民航实业开发总公司、中航浙江航空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等企业,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企业,经国务院批准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组建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方式
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的成员单位,其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
集团公司组建后,保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名称,对联合三方进行主辅业分离。航空运输主业及关联资产划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标识,完成航空运输主业一体化;辅业另行重组,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二)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包括5个全资企业、2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5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
(二)法定住所
集团公司的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东航集团公司;英文全称: ChinaEasternAir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EAHolding,英文缩写为CEAH。
以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东方航空集团,简称为中国东航集团。依照中国东航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东航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以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组建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方式
以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云南航空公司,组建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
集团公司组建后,保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对原中国西北航空公司和云南航空公司进行主辅业分离:将航空运输主业及关联资产规范进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使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标识,完成集团公司运输主业的一体化;辅业另行重组,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二)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包括10个全资企业、20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49.2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
(二)法定住所
集团公司法定住所:上海市虹桥路2550号。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南航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SouthernAir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SAirHolding,英文缩写为CSAH。
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南方航空集团,简称为中国南航集团。依照中国南航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南航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以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组建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方式
以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组建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
集团公司组建后,保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对原中国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进行主辅业分离:将航空运输主业及关联资产规范进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使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标识,完成集团公司运输主业的一体化;辅业另行重组,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二)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包括10个全资企业、4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52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
(二)法定住所
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278号。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中文全称: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航信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TravelSky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TravelSkyHolding,英文缩写:CTH。
以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民航信息集团,简称为中国航信集团。依照中国航信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航信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为主体,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整体并入组成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优化资源配置。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规避重复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突出技术创新。集团公司以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为手段,面向信息技术发展前沿,加强具有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不断增强企业的科技实力和核心竞争能力,提高航空旅游业的信息化水平。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妥实施,保证安全、稳定和正常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组建方式
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为主体,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整体并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组成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
集团公司成立后,适时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的主业及关联资产规范进入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三)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包括3个全资企业、2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
(二)法定住所
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民航信息大厦。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目标
近期目标:以市场为导向,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实现资源、技术、人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到2004年,初步建成新一代电子旅游信息服务保障系统,形成生产运营、研究开发、技术贸易专业化和一体化的经营格局,成为中国市场上有竞争力的航空旅游信息技术服务商。
远期目标:通过持续的市场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和国际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核心竞争力,为中国航空旅游业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为国内航空公司和旅游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持。力争到 2008年,成为亚太地区卓越的航空旅游信息技术服务商,并成为全球航空旅游信息服务保障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2.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相应的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根据市场需求、国民经济和民用航空行业发展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和内部改革方案及重大管理决策。
4.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国航空旅游业的发展。
5.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公司的经济效益。
6.指导和加强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集团及集团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
7.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权限
1.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集团公司享有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或参与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和管理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全资企业的领导人员;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统筹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的中文全称: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航油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AviationOilHoldingCompany,英文简称:ChinaAviationOil,英文缩写为CAOHC。
以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航空油料集团,简称为中国航油集团。依照中国航油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中可冠以“中国航油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以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及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组建的国有大型航空运输服务保障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促进调整。集团公司的组建要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按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配置资源,推进所属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积极培育核心业务竞争力。
3.公平竞争。航油供应市场开放后,在国家宏观调控与行业监管下,集团公司与其他航油企业加强合作,避免重复建设,开展有序、公平竞争。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妥实施,保证安全、稳定和正常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组建方式
集团公司在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及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的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
集团公司要进行主辅业分离,主营业务及相关资产重组为集团公司控股,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三大航空集团公司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吸收国内石油、石化企业参股,实现产供销各方和最终用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辅助业务和相关资产重组为中航油开发有限公司等辅业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
(三)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包括5个全资企业、1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36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
(二)法定住所
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冠城园中航油大厦。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目标
近期目标:在加入世贸组织后的过渡期内,重点完成主营业务的公司制改造和辅业的剥离重组,建立分工明确的国有资产管理、经营和监管体制,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改善企业资产结构,实现资源、资产和人员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初步理顺核心业务和辅业流程、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关系,最大限度提高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为集团公司的后续发展及参与国际竞争奠定基础。
远期目标: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发展国际合作和战略联盟,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发挥核心业务企业的网络、技术和服务优势,不断巩固、扩大航油分销市场份额,在持续变革、做优做强核心业务企业的基础上,实施多元化经营,不断提高集团公司资本运营和抗御风险的能力,努力将集团公司培育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世界先进水平的跨国企业集团。
(二)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2.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相应的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根据市场需求、国民经济和民用航空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投资计划和内部改革方案及重大管理决策。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国航油事业的发展。
5.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6.指导和加强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集团及集团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
7.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权限
1.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现行项目审批权限,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集团公司享有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5.享有航空油料进出口权。
6.自主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以及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负责人;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8.统筹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名称
集团公司中文全称: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航材集团公司;英文全称:ChinaAviationSuppliesImp.&Exp.GroupCorporation,英文简称:ChinaAviationSupplies,英文缩写:CASGC。
以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简称为中国航材进出口集团。依照中国航材进出口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单位的名称可冠以“中国航材进出口集团”字样。
(二)性质
集团公司是在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企业,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集团公司组建后,对其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逐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进行改组和规范。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和成员单位
(一)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促进调整。集团公司的组建要与结构调整相结合,按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配置资源,推进有关企业的战略性改组,积极培育核心业务竞争力。
3.稳定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妥实施,保证安全和正常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组建方式
集团公司在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及所属部分企业的基础上组建。组建集团公司所涉及成员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含股权、土地使用权)实行无偿划转。
集团公司组建后,对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允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和其他航空公司参股,组建中国航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航材进口企业与用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辅助业务和相关资产重组为中航材开发有限公司等辅业公司,由集团公司管理。
(三)成员单位
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包括6个全资企业、8个控股企业(名单附后)。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集团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亿元,具体由财政部会同民航总局另行核定。
(二)法定住所
集团公司法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里中街25号。
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目标
近期目标:三至五年内,通过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初步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进行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在资产结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等方面能够适应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市场环境,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
远期目标:依托运转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加强与航空公司的密切合作,发挥网络优势、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通过资本运作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增强核心业务能力,建立起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需要的、与我国民航运输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具有一定规模效益和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企业。
(二)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2.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根据市场需求、国民经济和民用航空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并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和内部改革方案及重大管理决策。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
5.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6.指导和加强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集团及集团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
7.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权限
1.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享有投资决策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集团公司享有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对外劳务合作权和境内外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办展资格。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主决定集团公司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和全资企业的领导人员;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统筹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三大航空集团公司的组建原则
1.政企分开。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要求,与其有关企业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不承担政府职能。
2.优化配置。集团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按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合理调整结构,提高资源利用率。
3.提高竞争能力。在国家宏观调控与行业监管下,集团公司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手段,精干主业,分离辅业,提高综合实力。
4.稳步实施。集团公司的组建和结构调整,要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逐步推进,稳妥实施,保证飞行安全和正常经营,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三大航空集团公司的目标、主要职责和权限
(一)目标
近期目标:在确保飞行安全和企业稳定的前提下,完成业务、资产、机构和人员的重组;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深化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加快结构调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收益和经济效益。
远期目标:以航空运输业为主要投资方向,以资本运营为主要经营方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先进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航空运输企业集团。
(二)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监管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经营。
2.对有关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相应的出资人权利,对有关企业中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根据市场需求、国民经济和民用航空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集团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计划和内部改革方案及重大管理决策。
4.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优化配置生产要素,组织实施重大投资活动,对投入产出效果负责。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中国民用航空运输业的发展。
5.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结构调整,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妥善做好企业重组、精简机构和分流富余人员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6.指导和加强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统一管理集团及集团公司的名称、商标、商誉等无形资产,搞好集团公司内部企业文化建设。
7.承担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主要权限
1.集团公司在保证有关企业合法权益和自身发展需要的前提下,可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部分国有资产收益,用于国有资本的再投入和结构调整。
2.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主决定全资子公司国有资产的重组、转让、租赁及外部资产的收购、兼并等事宜。对控股或参股企业的上述相同事宜,通过法定程序决定或参与决定。
3.享有投资决策权。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实施。
4.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集团公司享有外事审批权、外贸流通经营权、对外投融资权、对外担保权、对外工程承包权和对外劳务合作权。
5.自主决定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依法决定或参与决定有关企业的经营方式、分配方式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以及合并、分立、解散等。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任免和管理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全资企业的领导成员;按法定程序和出资比例,向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委派或更换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7.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的涉外工作。集团公司领导人员的出国审批权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授予的其他权限。
六大集团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及党的组织
(一)集团公司由中央管理。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由中央管理;资产管理及有关的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民航总局对集团公司实施行业管理;其他关系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二)按照《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向集团公司派出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其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三)集团公司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为集团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四)集团公司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原则,设置内部管理机构。
(五)集团公司党的组织及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办理。
六大集团公司的内部关系
(一)集团公司与有关企业是以资本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按照《公司法》和国有大型企业集团试点的有关规定建立母子公司体制。集团公司应进一步规范与有关企业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有关企业的积极性。
(二)集团公司在制定集团发展战略、调整结构、协调利益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是重大投资、经营活动的决策和管理中心。
(三)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
法人实体,对集团公司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遵守集团公司章程,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发展战略、结构调整、专业分工等重大决策。集团公司依照法定程序检查、考核有关企业业务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
(四)集团公司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及审计监督制度,加强资金和成本管理,实行合并财务报表制度,发挥集团整体优势,提高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六大集团公司与外部的关系
(一)集团公司接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二)集团作为一个整体列入国务院确定的试点企业集团名单,享受国务院关于深化大型企业集团试点工作有关规定的各项政策;同时,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企业的有关政策。
(三)集团公司的资产及财务关系由财政部负责,在财政部单列。集团公司与所属全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汇总缴纳所得税。
(四)集团公司为完成国家任务所需的资源、物资和生产经营条件,凡属国家统一配置范围内的,均在国家相应计划中实行单列,并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五)集团公司有关企业涉及的有关社会、城市管理方面事宜,以及与地方有关的经济联系,继续接受当地政府的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集团公司组建后,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对集团公司有关企业实行的优惠政策继续保持不变。
(七)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和国内其他航空公司是平等、竞争、协作、互利的市场主体关系。集团公司与国内各机场、空管及民航系统的其他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维护国内航空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我国民用航空业的繁荣。
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1.中国国际航空公司
2.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3.中国西南航空公司
4.中国民航实业开发总公司
5.中航浙江航空公司
二、控股企业
1.北京中全达公司(80%股权)
2.北京国际精品总汇(50%股权)
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1.中国西北航空公司
2.云南航空公司
3.东方通用航空公司
4.上海东方航空设备制造公司
5.东方航空进出口公司
6.上海东航房地产经营公司
7.东方航空杭州疗养院
8.东方航空广告服务公司
9.上海东方航空物业有限公司
10.上海东方航空产权经纪公司
二、控股企业
1.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1.64%股权) 2.上海东方旅游投资开发公司(51%股权) 3.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4.上海东方航空食品有限公司(60%股权) 5.上海国际机场宾馆(65%股权) 6.上海东航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
7.上海东方航空国际旅游运输有限公司(51%股权) 8.上海东方航空发展公司(90%股权) 9.上海东美航空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
0.上海东方福达运输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 11.青岛东航服务有限公司(55%股权) 12.东航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85%股权) 13.浙江东华通用航空公司(86.15%股权) 14.上海东航综合训练有限公司(90%股权) 15.上海东航教育培训有限公司(90%股权)
16.中国东方航空舟山旅游实业发展公司(66.7%股权) 17.上海东航中免免税品有限公司(50%股权) 18.东航张家界旅游有限公司(88.5%股权) 19.东航旅游(香港)有限公司(51%股权) 20.东航发展(香港)有限公司(70%股权)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1.中国北方航空公司 2.新疆航空公司
3.中国南方航空进出口贸易公司 4.广州航空大酒店
5.南龙旅运(香港)有限公司 6.广东省南方国际航空旅游公司 7.深圳白云航空服务公司 8.南方航空广告公司
9.广州碧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广州南航航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控股企业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65.2%股权) 2.澳门金怡海外旅游有限公司(60%股权) 3.广东南安房地产有限公司(50%股权) 4.南方航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50%股权) 中国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1.中国航空结算中心
2.北京亚卡精诚物业管理中心 3.北京民航凯亚培训中心
二、控股企业
1.民航贸易发展有限责任公司(80%股权)
2.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H股公司,22.35%股权,第一大股东)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
1.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
2.中航油津京管道运输中心
3.北京中航油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
4.北京航油工程咨询公司
5.中航油大厦管理中心
二、控股企业
1.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75%股权)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主要成员单位名单
一、全资企业1.北京航工经济发展公司
2.北京华材航空客货服务公司
3.中国民航物资设备公司
4.中国航空器材(新加坡)有限公司
5.中国南方航空器材肯尼亚有限公司
6.中国航空器材公司北京国际泰利康曼维修站
二、控股企业
1.北京三元飞机刹车技术联合开发公司(70%股权)
2.港航经编网眼布有限公司(95%股权)
3.北京航嘉飞机设备有限责任公司(50%股权)
4.深圳中航材贸易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
5.赛特克航空技术开发公司(50%股权)
6.海南中航材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
7.北京国际航空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第5篇
组建方案
一、公司的名称、性质
(一)公司名称
公司的中文全称:XXXXX物流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公司性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的组建原则、方式
(一)组建原则
1.XXXXX物流运输有限公司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
2.公司以市场为导向,按照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济的要求,调整结构,推进全国联网,注重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促进技术进步,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组建方式
设立以自然人为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法定住所
(一)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XXX万元。
(二)经营范围
公路货物运输、物流、仓储服务、保险代理、货物包装、货运代理、
货物配送等。
(三)法定住所
XXXX市XXXX路XXXX号。
四、公司的经营目标
公司通过规范性的操作立足于新疆全境物流市场,达到辐射全国,通过优良的物流服务赢得信誉,让客户体会到服务第
一、客户至上,让本公司的每一位员工都将以最大的热情服务于每位客户。
五、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
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公司不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执行董事行使董事会权利。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执行董事委任,并对执行董事负责。
股东会职权、议事规则;执行董事职责;总经理职责等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组织机构附下图。
六、服务项目
(一)运输
提供特种型、重型和轻型等专业运输车辆,为客户提供中短途、长途等运输,可达全国所有省市及中小城市。货物包括普货、特殊货等。运输方式有零担、整车等运输。
(二)仓储
为货物提供堆存、管理、保养、维护等,同时进行检选、检验、分
类等。
(三)加工
加工包括包装、贴标签、挑选、混装、刷标记等。包装分工业包装、商品包装和定期木箱包装等。
(四)配送
配送分城市内部、城市区域和区域三个层次。
六、公司理念
经营理念
追求高品质的专业素质,高效、规范、诚信、安全。
建立健全物流服务体系,高起点、无缺陷、科学化、人性化。 倡导国际先进物流理念,顺应世界物流发展潮流。
倾我所有,尽我所能,竭诚用户,诚信天下。
经营思想
务实创新、锲而不舍
管理哲学
厚德载物、集思广益
服务宗旨
服务让您满意
时间让您满意
价格让您满意
质量方针
安全、优质、快捷、准确
道德规范
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德在人先、利居人后
发展目标
网状物流、科技创收
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第6篇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决定共同出资组建 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供各方信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拟组建的公司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二条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一)拟组建公司的名称为:
(二)拟组建公司的住所:
第三条 拟组建公司的经营宗旨: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基础,努力扩大经营规模,促进纺织产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广泛的服务,为股东谋取最大利益。
第四条 拟组建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数额
(一)拟组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
(二)甲方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甲方的出资方式为实物设备,具体为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拟投入的设备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的选择须经双方确认同意,评估机构所作的评估结论经双方确认同意后方可作为确定甲方拟投入设备价值的依据。
2.经评估,如甲方拟投入的设备价值不足___________万元,则甲方应以货币方式补足出资;如甲方拟投入的设备价值超过___________万元,则超出部分作为新公司对甲方的负债。
3.甲方拟投入的设备应在________年____月底前评估完毕,评估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
(四)双方的出资均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前全部到位,供验资机构审验,以便及时办理登记注册。
第五条 公司的组建
(一)甲、乙双方共同组建新公司项目筹备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及建设工作。
(二)甲、乙双方应在________年_____月中旬完成组建新公司的全部准备工作(乙方的土地拍卖款全部到位),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三)为尽快推进工作,有必要时,甲方先行垫付X%的新公司土地款(约X万元),待乙方土地预收款到位后返还。
第六条 公司的组织机构
(一)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权力机构。
(二)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经营机构。由甲方指派________人,乙方指派________人组成,董事会成员一共为_________人.
1.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甲方在董事会成员中选定。
2.董事会设副董事长 人,副董事长由乙方在董事会成员中选定。
3.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由乙方选定。
(三)公司设总经理一人,由甲方指派人员担任。
(四)公司的财务总监由乙方指派人员担任。
(五)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由_________方担任;监事会
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
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期限及期满后的财产处理
(一)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年。
(二)在新公司成立后的三年内,甲方可以1:1的价格分期受让乙方持有的股份。
(三)经营期满或提前解散,公司根据《章程》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乙方负责对乙方退休、协保人员一次性支付退休协保金和在岗职工的身份置换金。
(二)成立后的新公司应负责落实乙方在岗的X人工作岗位,并签订两年劳动合同。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依期如数缴纳出资额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方应缴出资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三)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支付违约方应缴出资额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应本着有利于共同事业发展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协议中所称的“新公司”是指甲、乙双方拟组建的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公司的《章程》执行,亦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在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有限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服务公司组建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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