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
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第1篇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流程
接种流程:
接种前
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及预防接种证等),并提供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和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要让未成年人在一个放松的状态下进行疫苗接种。
请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穿宽松衣物。
接种时
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
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
接种后
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告知留观现场的工作人员。
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
如果接种后出现注射部位疼痛、红肿和瘙痒、一过性发热等现象,无需特殊处理。这些反应一般2-3天内会自动消失。如发生持续不适或加重,请及时就医。
未成年人接种有哪些注意事项?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应按学校或居住地要求进行团体预约或个人预约。未成年人接种需由学校工作人员或监护人陪同。
需提前了解新冠疾病、新冠病毒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和预防接种证(如有),需记住父母至少一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认真阅读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孩子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如有不良反应,还继续接种第二针吗
如果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出现轻微的反应,如发热、接种部位疼痛、轻微皮疹、疲乏无力等,大部分都会在很短时间内自行恢复,这些属于正常范围的不良反应,可以按时接种疫苗第二针。
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果是由偶合症引起的,待病情稳定后可以继续接种第二针。偶合症是指受种者接种疫苗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前驱期,接种疫苗后巧合发病,与疫苗接种没有直接的关系。
接种疫苗第一针后,如果出现了严重过敏反应,应当及时报告,经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组诊断认为与接种疫苗有关联,属于该疫苗接种禁忌,则不建议再继续接种第二针疫苗。
家里成年人都打了,孩子可以不打吗
孩子同样有必要打。孩子未接种疫苗,则缺乏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对新冠病毒是易感的,感染后发病,部分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
孩子接种疫苗后,一方面可以获得免疫力,从而有效降低发病、重症住院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通过有序接种疫苗,可在全人群中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的流行。
目前我省已启动15-17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在此年龄范围内的孩子应尽快接种。
疫情防控期间开学的学生们应该注意什么?
1、掌握基本防御知识所谓基本的防御知识,就是目前公开场合所传递的防御知识,有些地方印发了防御手册供大家学习,甚至编成了预防顺口溜。比如像如何洗手,如何戴口罩,如何正确丢掉口罩?什么时间换口罩?与别人接触应该保持什么样的距离?穿着什么样的衣物?据专家说毛性衣物病毒存留时间较短,减少与别人碰触身体,不扎堆。
2、尽量减少语言上的交流众所周知,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主要的传播途径还是靠飞沫传播。所以回到学校之后减少和其他同学的语言交流是防御病毒的比较好的办法,虽然这样可能会影响到学生之间的感情,但这也是在疫情特殊情况下的一种自我保护的办法,无伤大雅。
3、保证个人生活卫生很多同学平时由于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导致自己经常生病。那么这次新型冠状病毒让大家认识到讲究卫生的重要性。所以如果你是这样的学生,请务必要从现在开始改掉你的坏毛病,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个人的学习用品要经常进行适当的消毒,宿舍里个人的床上用品也要经常洗,尤其是袜子,鞋子,内衣等。饮食方面更要注意,俗话说得好,病从口入。既要合理膳食又要吃得健康,吃得有营养。如果家里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多从家里带一些食品,相信学校食堂一定会严格管控,但是能自己吃还是尽量自己吃。
4、身体弱的同学可以再延迟同学们每个人的体质是不一样的,有的同学精力旺盛,身体健康。也有的同学身体一直以来偏弱,再加上学习上的巨大压力,这种同学经常会发烧感冒。身体的免疫力比较差,吃饭也吃不好,睡眠质量很差。如果是这样的同学,老师建议可以和老师多请几天假。
因为,这次新型冠状病毒主要侵犯的对象是中老年人。而中老年人的身体偏弱,免疫力差,抵抗病毒的能力差。
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第2篇
1999年8月10日,当时年仅2岁的徐某在父母带领下到北京市丰台区兴隆中医院的社区服务站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次日,徐某出现低烧情况。1999年8月23日,徐某发高烧并逐渐出现双下肢活动功能障碍,经多家医院诊断为“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平衡功能障碍”。2001年6月,丰台区预防接种异常反映诊断小组鉴定认为,徐某患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炎,但不完全排除为多发性硬化症等少见病,且其与徐某的病史和体征考虑病毒感染因素最大,没有足够依据说明是由疫苗接种引起的。徐某的父母多次与医院交涉未果,遂起诉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兴隆中医院及药品购进单位丰台区疾控中心、北京市疾控中心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一百余万元。
一审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结论为:徐某接种疫苗后肢体障碍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出现与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有关,徐某的残疾等级为四级。兴隆中医院、丰台区疾控中心及北京市疾控中心不同意此鉴定结论,认为此鉴定没有科学依据,且疫苗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医院在接种过程中亦不存在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
【审理结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兴隆中医院在接种疫苗过程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中规定的“告知义务”,其过错行为给患者造成了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丰台区疾控中心与北京市疾控中心不是直接实施注射行为的单位,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此,判决兴隆中医院赔偿徐某各项损失共计33万余元。
一审宣判后,徐某及兴隆中医院均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鉴定意见中指出徐某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功能障碍与接种疫苗有关,只说明医疗行为产生了后果,但医院接种时未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法定程序,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原审判决并无不当。据此,依法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评析】
主观过错是侵权民事责任的重要构成要件,因为让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之一在于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可非难性。
关于过错究竟是主观概念还是客观概念,学说与立法上有不同的主张,主要有客观说、主观说和折中说三种学说。但过错就其本质属性而言,是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因而是主观的概念。虽然在过错的判断标准上存在客观化,但检验过错标准的客观化却不能导致过错的本质属性发生质的改变而使过错本身客观化。认为过错既是主观概念,又是客观概念,这种折中主义也是要不得的,这实际上使过错的性质变得不可知。因此,所谓过错就是主观过错,是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
主观过错分为两种基本形态,即故意和过失。故意,是行为人预见自己行为的结果,仍然希望它发生或者听任它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过失,包括疏忽和懈怠: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懈怠。疏忽和懈怠,都是过失,都是受害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侵权行为法上的过失,就是侵权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或懈怠。
具体到本案,被告兴隆中医院作为医疗单位,在对原告进行接种流行性腮腺炎疫苗时,应当对这种疫苗可能会导致身体功能障碍有所预见,在此基础上被告负有对原告的告知义务,我国《执业医师法》也规定了这种“告知义务”。但是在对原告接种疫苗的时候,被告却未履行这一告知义务的法定程序,显而易见被告对原告身体功能障碍的发生是有过错的。具体而言,本案中被告的过错应当为一种过失,对原告的损害存在疏忽或懈怠。
主观过错程度有轻重之分,主观过错的轻重,对侵权责任的轻重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其中仅为故意负责者,责任最轻。在过失中,注意义务轻重、所要求过失轻重、责任轻重之间的关系是:注意义务越轻,则所要求过失越重,而责任程度越轻;反之,注意义务越重,则所要求过失越轻,而责任程度越重。当行为人应负普通人的注意义务时,其违反该注意义务,为重大过失;当为重大过失负责,对一般轻过失不负责任时,此种责任显然较轻。当行为人负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时,其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抽象的轻过失;而有抽象轻过失亦应负责者,这种责任当然很重。另外在共同过错、混合过错和第三人过错中,过错轻重对于共同责任的分担起主要作用。本案中审理法院根据被告兴隆中医院的过错程度,只是判令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而不是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这是比较适当的。
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第3篇
一、总体原则
(一)根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和疫情防控形势要求,区分轻重缓急,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
(二)接种过程中充分告知,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为居民免费接种。
(三)确保疫苗接种各环节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要求,保证疫苗质量和接种安全。
(四)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相关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完成第一步第一阶段重点人群接种(2021年1月-3月)。按照第一阶段部署,压茬推进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人群,如涉进口冷链物品的装卸、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的人员等新冠肺炎感染高风险人群,以及公安、消防、社区工作者、机关事业单位中直接对公众提供服务的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正常生产、生活运行的人员,如水、电、气相关人员等;社会基本运行服务人员,如交通、物流、养老、环卫、殡葬、通讯相关人员等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关键岗位职业等重点人群接种工作。
(二)推进第一步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2021年4月-6月)。第二阶段,首先将服务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各类学校教职工等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部分因特殊原因需接种且身体基础状况较好的老年人,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等归口管理部门、县级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作为目标人群,同时开展第一步第一阶段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三)开展第二步高危人群接种(2021年7月-8月)。继续做好各类学校教职工的接种,同时开展第一步目标人群补种工作。
(四)安排第三步其他人群接种(2021年8月-12月)。在做好前两步目标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安排各类学校教职工和其他有接种意愿的人群接种,基本覆盖全县各领域人群,全面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三、规范接种服务
(一)接种单位设置。在原有县医院、县中医院、X社区、X社区四个新冠疫苗接种点的基础上,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二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中旬启用。新增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X卫生院为第三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拟于3月下旬启用。
(二)规范接种流程。在保障常规接种工作秩序的同时,通过精确预约安排接种人数和接种时间,对人员进行有效分流,防止人员聚集。要按照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全流程操作。接种前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和信息登记,充分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品种、作用、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科学甄别适用人群,遵守“三查七对一验证"原则,确保安全、规范接种。接种完成后及时提供预防接种凭证。
(三)加强信息报告和管理。新冠病毒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相关信息应全面纳入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各接种单位要充分利用省级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和接种单位信息系统,如实记录疫苗流通、接种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疫苗电子追溯平台和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报告规定信息,做到疫苗全程可追溯,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四)规范疫苗储存及运输。各接种单位、县疾控中心要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方案,配备疫苗冷藏运输、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所需的设备,依法依规灵活组织开展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减少配送环节,提高配送效率。要保证新冠病毒疫苗在储存、运输全过程中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疾控机构、接种单位要认真落实疫苗的接收和储存管理责任,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对包装无法识别、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疫苗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储存、运输、使用各环节严防疫苗流失。
四、加强监测和救治
(一)做好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职责负责新冠病毒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疫苗质量监督管理等工作,规范开展监测报告、调查诊断和鉴定等工作,提高监测处置质量。因预防接种导致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者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立即报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调查、处理。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由疾控机构和医学会按照国家关于调查诊断和鉴定的规定开展。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疫苗安全事件分级、处置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作出规定。
(二)强化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县级医疗救治专家组要加强对本县医疗救治保障工作的指导。按照县医共体区域划分,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对口负责区域内接种点的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派出有经验的急诊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等驻点保障。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的医务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要熟悉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症状、体征,掌握疑似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加强疫苗接种禁忌症问诊,要及时识别、立即处置在接种现场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同时高度重视迟发严重疑似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畅通转诊渠道,建立救治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救治。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相关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五、加强工作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要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严格疫苗运输、使用、出境等流向管理,严防疫苗失管失控。打击假冒、偷盗、倒买倒卖等非法行为。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职责组织、指导、协调行业人员疫苗接种,扎实细致开展摸底工作,及时上报接种对象信息,有序组织开展接种工作,确保各辖区各行业管理内符合接种条件的目标人群“应种尽种”。
(二)落实经费保障。新冠病毒疫苗在知情自愿同意的前提下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基金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居民个人不负担费用。县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部署,充分利用疫苗储运管理、冷链扩容、提升接种能力、追溯信息化建设、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等工作现有资源,切实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政策,确有不足的地区,县财政可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支持。
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第4篇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有效措施
关爱健康,预防流感
预防流感,请接种流感疫苗
接种流感疫苗,享受健康生活
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最经济手段
流感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感冒最有效最经济的手段
接种流感疫苗,减少流感造成的并发症
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第5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按照市局安排,我院于8月17日成立了由院长亲自负责的麻疹强化免疫工作领导小组,在当地政府麻疹强化免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我院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本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的实施计划;对本辖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计划、组织、培训、宣传、实施及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强化措施保证疫苗在冷藏条件下储存、运送、供应充足;事前对学校及托幼机构、村组所在地的接种人数进行收集摸底,完善了接种善后的处理工作。
二、加强技术培训,确保接种工作顺利有序
我院于8月15日开展了预防接种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①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②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③组织实施;④宣传动员方法;⑤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⑥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⑦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⑧免疫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⑨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
三、广泛宣传,普及疾病防控知识
我院从8月19日起利用场镇有利环境悬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横幅2幅、张贴接种宣传画20张(标语10幅)、办健康知识板报、墙报1处、积极联系村组干部宣传麻疹强化免疫知识等形式进行了系统宣传,。
对于学校儿童相对集中的重点地区――我院积极联系学校,对全体师生进行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宣传工作,积极动员儿童家长带领孩子进行疫苗接种。
四、积极进行接种前摸底调查工作
为了准确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保证高接种率,我院在乡政府的支持下和计生部门、各村委进行密切配合,深入了解辖区目标儿童数。乡村医生会同村干部和其他村民委员开展摸底登记工作。特别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较薄弱,流动人口活动频繁地方的摸底登记工作。学生摸底登记以学校提供的学生花名册为主。9月5日我院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完成。一共摸底到接种对象有1806人。
五、规范操作,严格要求,确保接种工作顺利实施
我院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了定点接种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9月11日至9月20日,在我院的预防接种门诊设立了固定接种点,在接种过程中得到了医院各科室医务人员的大力配合,在上级专家的监督下对学生进行了分班、分批次的接种工作,在接种时,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流程,对接种学生进行逐一登记,对使用后的一次性针管进行集中回收。对学龄前应接种儿童,通过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在预防接种门诊定时、定点独接种,并做好了登记。对于回收的使用后的一次性针管我院及时按要求进行了销毁。截至9月22日,我院共计接种1158人(含乡域外接种儿童133人),其中接种学生699人,接种学龄前儿童459人。因各类原因未种对象有648人(其中外出
21人,接种禁忌6人,临时接种禁忌391人,家长拒绝接种5人,其它门诊接种78人,其他原因139人。经统计我院基本完成接种目标任务,接种后无一例异常反应病历发生。
总之,我院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提高认识,认真工作,严格实施,顺利完成本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为我镇疾病预防工作开了个好头,在今后我院全体职工踏实工作,为蓬莱镇的公共卫生事业不懈地努力工作。
蓬莱镇卫生院
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第6篇
疫宣传活动。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接种疫苗,宝宝健康”。工作作人员在现场针对儿童怎样办理预防接种登记手续、外地儿童如何在鹿城区内接种疫苗、计划免疫程序与接种疫苗可预防哪些相关疾病、国家扩大免疫规划范围、目前我区免费的疫苗种类等政策和防治知识展开宣传,并着重宣传了麻疹疫苗、乙肝疫苗接种的相关知
识,提醒广大群众及时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
本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余份,通过这次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儿童免疫预防知识的认识;为开展我市儿童计划免疫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
儿童疫苗接种指南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