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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11-191

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1篇

由于本文只是根据现有的网络资料进行的汇总、分析,故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一切以将来的事故报告为准。

事发地位于江西丰城,在建的是装机容量为21000兆瓦火力发电机组配套的一座冷却塔。根据新闻的信息,该冷却塔设计高度165米,已经建成70余米。设计高度165米是什么概念?根据《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14)》的资料,165米高的冷却塔已是我国冷却塔的最大型号!

165米高的冷却塔底部直径124米,底面面积达1.2万平方米,周长近400米;冷却塔底部的斜支柱进风口高11.6米。这样的大工程中发生了如此事故,实在是遗憾。

事故原因究竟是什么?根据我个人的分析,可能有以下3个原因: 1. 水泥强度不够导致操作平台垮塌; 2. 操作平台自身锚固设施失灵; 3. 塔吊倒塌引起连锁反应。 1. 水泥强度不够导致操作平台垮塌:

我认为这一原因的可能性最大,因此将主要篇幅集中在此。「水泥强度不够」有两种可能性:一是使用了未达标的水泥;二是水泥的养护时间不够,导致未达到设计强度就拆除了模板。

混凝土中浇筑之后,需要「养护」一定的时间,待其凝固达到一定强度才能拆除模板。假如在现场浇筑混凝土时,使用的这批次混凝土品质不达标,而现场技术人员又未对混凝土强度进行检测,只是根据经验使用了以前的养护时间,则拆除模板后的混凝土强度不够,自然会导致垮塌。《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对混凝土强度的要求:

在混凝土品质无问题时,过短的养护时间也会导致事故。由于混凝土的养护时间受温度影响比较大,低温时混凝土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达到设计强度。根据许多报道,事发的工程当时正在赶工期,还喊出了口号「协力奋战100天」,因此由赶工期而引发此次事故也是极有可能的。《双曲线冷却塔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3-2010)》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新京报》的一则新闻里提到知情人士的说法:「意外发生在施工的最后一个步骤,当时来自河北的工人们正拆除冷凝塔外围的木制脚手架,但是尚未干透的混凝土开始脱落,最后坍塌。」这一说法有很高的可信度。下面来看一个示意图:

现在采用的冷却塔施工方式一般是利用浇筑好的钢筋混凝土塔壁作为支撑,在其上搭建操作平台和模板。当浇筑的混凝土达到强度后,先拆除下方的模板A,将其安装到模板B上方,进行下一轮浇筑。但是在拆除模板A时,模板B处的混凝土尚未达到设计强度,并不足以支撑整个操作平台,于是发生了坍塌。由于整个冷却塔上部一圈都在同时施工,连在一起的操作平台就都垮了,工人从70余米的高度坠落。

事实上,此类的冷却塔事故早已有先例,而且和这次的事故有很大的相似性!

1978年,美国西弗吉尼亚州柳树岛(Willow Island)的一在建电厂发生了操作平台坍塌事故,总共造成51人死亡,成为美国建筑史上最严重的事故之一。其事故原因正是因为浇筑的混凝土还未干便拆除模板,造成了巨大的伤亡。人们没有在事故中取得教训,相似的事故竟然在几十年后在中国上演,令人心痛。

由于并没有冷却塔顶部的细节照片,事故的真正原因还不得而知。这里我想对广大的新闻媒体吐个槽,现在网络上有如此多的从冷却塔事故现场正上方拍的照片,一个大大的圆,各家的媒体拍摄的照片惊人地一致。但是人们几乎不能从这种照片中得到任何信息!

既然已经用无人机去航拍了,为什么不再靠近一点?为什么不拍一些操作平台塌落部位的细节?假如能拍到螺栓、钢筋拉扯的痕迹,混凝土的开裂形态,对于事故的分析可以详尽得多。

2. 操作平台自身锚固设施失灵:

由于操作平台的锚固设备失灵老化或者未按要求拧紧全部螺栓导致平台坍塌,从而引发连锁反应也是有可能的,《双曲线冷却塔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3-2010)》对此也有规定:

加粗的6.3.7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遵守,但是由于目前资料不足,无法对此原因进行判断。 3. 塔吊倒塌引起连锁反应:

由于塔吊倒塌碰掉操作平台是央视和澎湃新闻的说法,澎湃新闻还特意做了一个3D的模拟动画演示事故场景。但我认为目前的资料尚不足以得出此结论。

位于冷却塔内部的塔吊是泵送混凝土的通道,也是工人们上下的通道。在此类事故中,由于工人只有一条逃生通道,发生事故后往往无处可逃。目前没有确切的关于地面和冷却塔上工人的死伤比例,不过根据新华社的报道:「除了地面层的工友,在上面的人全部坠落,被钢筋等材料压在下面」,「从地面层成功逃生的工人王耀龙说,地面层的工人除了两人轻伤外都安全逃生」,这条新闻暗示在塔上的工人全部遇难,地面只有2人受伤。

由于冷却塔建筑形制的特殊性,工人的安全保障设备还很不健全,希望厂家能够重视工人的安全,开发新的安全机制,使事故发生时工人能够逃生。另外,个人认为工人在施工时盲目相信经验,不相信科学也可能是事故发生的原因,假如工人在拆除模板之前按照规定,使用仪器检测混凝土的强度,此次事故很可能可以避免。

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2篇

案例编号:0001 案例名称:河南洛阳东都商厦“12.25”火灾 危机类型:事故灾害

案例摘要:2000年12月25日,河南省洛阳东都商厦因非法施工、电焊工违章作业引燃可燃物造成火灾,造成309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 起因物:电器设备(可勾选) (一)东都商厦基本情况

东都商厦位于洛阳市老城区中洲东路339号,占地面积3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北侧为正门,隔一小广场靠中洲东路,广场入口处有“步森服饰”等违章建筑,商厦南侧靠东大街,东西为宽约4米的走道。商厦地下二层,地上建筑为北部四层,南部二层,南二楼顶有一泳池,建筑东、南、西、北四角各有一敞开式楼梯,地下二至一层中部有一小楼梯。商厦原系市一局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地下二层为家具商场;地下一层和一层租给丹尼斯量贩,正在装修,拟于12月28日开业;

二、三楼为个体商户租赁经营,其中二楼为服装鞋帽,三楼为床上用品、钟表照相器材等;四楼为个体承包的歌舞厅,中间为舞厅,面积约600平方米,四周为包厢、办公室、会议室,分隔为木结构。商厦虽有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但由于年久失修,报警系统失灵、灭火系统水泵不能启动,地下层无报警、喷水设施。有疏散指示标志灯和个别应急照明(歌舞厅)。该商厦是洛阳消防支队列管的消防重点单位,1997年列为河南省40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之一,97年以来,支队共检查15次,提出整改要求60余条。支队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000年5月16日曾作出停业整改的处罚,但商厦一直违章经营,直至火灾发生。 (二)事故发生

2000年11月底,东都分店在装修时已经将地下一层大厅中间通往地下二层的楼梯通道用钢板焊封,但在楼梯两侧扶手穿过钢板处留有两个小方孔。2000年12月25日20时许,为封闭两个小方孔,东都分店负责人王某某(台商)指使该店员工王某某和宋某、丁某某将一小型电焊机从东都商厦四层抬到地下一层大厅,并安排王某某(无焊工资质证)进行电焊作业,未作任何安全防护方面的交代。王某某施焊中也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电焊火花从方孔溅入地下二层可燃物上,引燃地下二层的绒布、海绵床垫、沙发和木制家具等可燃物品。王某某等人发现后,用室内消火栓的水枪从方孔向地下二层射水灭火,在不能扑灭的情况下,既未报警也没有通知楼上人员便逃离现场,并订立攻守同盟。正在商厦办公的东都商厦总经理李某某以及为开业准备商品的东都分店员工见势迅速撤离,也未及时报警和通知四层娱乐城人员逃生。随后,火势迅速蔓延,产生的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氰化合物等有毒烟雾,顺着东北、西北角楼梯间向上蔓延(地下二层大厅东南角楼梯间的门关闭,西南、东北、西北角楼梯间为铁栅栏门,着火后,西南角的铁栅栏门进风,东北、西北角的铁栅栏门过烟不过人)。由于地下一层至三层东北、西北角楼梯与商场采用防火门、防火墙分隔,楼梯间形成烟囱效应,大量有毒高温烟雾通过楼梯间迅速扩散到四层娱乐城。着火后,东北角的楼梯被烟雾封堵,其余的3部楼梯被上锁的铁栅栏堵住,人员无法通行,仅有少数人员逃到靠外墙的窗户处获救,其余309人中毒窒息死亡,其中男135人,女174人。 危机处理:

12月25日晚21时38分,洛阳市110报警台接到东都商厦的火灾报警,市消防支队火速派出四辆消防车抵达现场扑救,随即又调派22辆消防车紧急增援,现场指挥部下达了“强攻救人”的命令,采取“南北夹攻”的战术灭火救人,200多名消防队员投入战斗,一线消防队员头戴空气呼吸器向内强攻。商厦地下二层内家具等大量可燃物燃烧导致的浓烟和烈火顺东北、西北2个楼梯向上快速蔓延,整个商厦照明中断,陷于一片浓烟、高温和黑暗之中,消防队员的强光手电照明也无济于事。4个楼梯除东北角楼梯外均上锁。商厦4楼歌舞厅400余名群众及楼内部分施工民工被浓烟围困。商厦北面的违章建筑和停放的大量自行车严重阻碍消防车通行停靠,浓烟和高温给消防队员的进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经现场800多名消防队员、公安民警和部队战士的积极营救,共救出群众106人。火灾于10点50分被控制,凌晨0时37分完全扑灭。 案例思考:

“12.25”特大火灾为90年代以来仅次于克拉玛依火灾死亡人数的恶性火灾,教训极其深刻,应引起我市的高度警惕。

一、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失灵,整个建筑无防火致使火灾在初起时未被控制而蔓延扩大。起火的地下二层无自动报警、灭火设施、无防火分区火势在存放大量家具等可燃物的情况下,大面积燃烧,烟火迅速从楼梯入口向上蔓延。

二、敞开式楼梯成了“拨火烟窗”,是火灾时烟火蔓延的途径。烟火从东南角、西北角向上蔓延,因

二、三层入口处用木板封闭,不通风,浓烟迅速涌入四楼歌舞厅敞开的入口,充满整个歌舞厅,高浓度的烟气造成大量人员在短时间内窒息。

三、四个敞开式楼梯中仅有东北楼梯未上锁,其余三个均锁闭,致使人员无法逃生。如果烟雾较轻的南面两个楼梯未上锁,被困人员将可能经此逃生。现场观察表明,火灾中未上锁的东北楼梯烟熏痕迹最重,是烟火蔓延的主要途径,根本无法从此处疏散。

四、违章建筑等造成通道不畅,严重影响火灾扑救。由于北侧小广场入口处存在违章建筑,通道狭窄且停放大量自行车,消防车接近、停靠困难,尤其是曲臂车被迫等其他消防车退出再接近大楼,贻误了灭火救人时机。商厦西侧搭建的商铺也影响了登高救人灭火。

五、消防装备落后难以快速灭火救人。防火隔热服、空气呼吸器数量不足,一线灭火救人的消防队员在剧烈浓烟、高温、个人照明设备基本失去作用的情况下,无法迅速冲入火场判明情况并迅速救人。缺少15米金属拉梯也给登高救人造成困难。

六、电焊施工人员无证上岗,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违章施工导致火灾发生。

七、商厦消防管理薄弱。从起火至报警时间长达约2小时,在电焊工逃离现场后,商厦没有人发现烟雾并报警,更没有人通知舞厅工作人员组织疏散,致使失去最佳逃生时机。

八、四楼歌舞厅违反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未设单独防火分区和安全疏散通道。

九、消防监督部门多次责令整改火灾隐患,始终未能有效整改。消防部门多次发出《重大火险整改通知书》责令整改,12月1日专题报市政府要求对商厦停业,但商厦仍违章装修,违章经营。

十、职工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火灾发生后,报警者向110报警而未向119报警。烟雾刚窜至四楼时,由于舞厅内人员较多(约400余人),空气原本混沌,对少量烟雾掉以轻心,当涌入大量浓烟时场面惊慌混乱,已是逃生无门;群众对救生气垫等消防救生措施不敢尝试使用。

案例编号:0002 案例名称:吉林市中百商场2.15特大火灾事故 危机类型:事故灾害

案例摘要: 2004年2月15日 ,吉林省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特大火灾事故,54人在事故中丧生,70多人受伤,过火面积 2040平方米 ,直接经济损失约426万多元。由于雇工于洪新当日9时许在向3号库房送纸板时,将嘴上叼着的烟头掉落在库中,引燃地面上的纸板纸屑等可燃物引起的。 案例信息:

中百商厦全称为中百商厦长春路批发市场,位于吉林市长春路53号,坐北朝南正向建设,面向长春路。该建筑1993年3月兴建,1995年1月竣工投入使用;整体四层,其中一层层高 6米 ,在中间 3米 处设有一圈回廊(设置摊位);长 53.3米 ,一层宽 20.3米 ,高 20.65米 ,总面积 4328平方米 ;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设有两部疏散楼梯,每个楼梯净宽为 3.3米 ,总疏散宽度为 6.6米 ;一层设有安全出口3个,直通室外。楼内安装墙壁消火栓8个,一至三层有火灾自动报警器,配备有疏散指示标志7个(现场残存)和应急照明5个(现场残存)、干粉灭火器各部位共配备36个(另在后院铁笼内外存有23个报废的)、10樘防火卷帘及1个 90立方米 的消防水池等消防设施设备,并制定有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该商厦属国有商业企业,现在隶属于吉林市商委,有在册职工200人,在岗职工20人,采取出租铺面方式经营。一层(含回廊)、二层为商场,主要经营食品、日杂、五金、家电、钟表、鞋帽、文体用品、化妆品、箱包、针织、服装、布匹、床上用品、工艺品、小百货等;三层为洗浴;四层为舞厅和台球厅,共有业户146户(其中有档案合同的132户,无档案合同的14户),发生火灾的楼内有业主150人,中百职工7人。 危机处理:

2月15日 11时许,中百商厦北侧锅炉房锅炉工李铁男(别名李铁成)发现毗邻的中百商厦搭建的3号库房向外冒烟,于是便找来该库房的租用人中百商厦伟业电器行业主焦淑贤的雇工于洪新来用钥匙打开门锁,发现仓库着火。他们便用锹铲雪和喊人从商场几个楼层取来干粉灭火器来扑救,未能控制火势。火灾突破该库房与商厦之间的窗户蔓延到营业厅。此时营业厅内人员只顾救火和逃生,没人向消防队报警。据吉林市消防调度指挥中心电脑记录证实,直到11时28分,消防队才第一次接到报警(经查,报警人系吉林勘测设计院员工吕焱华,他路过中百商厦南面的长春路时,看到中百商厦着起火来,用手机挂119电话报的警)。消防调度指挥中心首批命令4个中队出警。距离火灾现场最近的长春路消防中队5台消防车行至途中,看到整个中百商厦已被浓烟笼罩,当即向支队调度室报告。支队立即命令市区所有11个消防执勤中队和支队机关全体人员以及中油吉化集团公司消防支队赶赴火场,并同时报告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从11时32分首批5台车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开始,到11时50分左右,相继共有60台消防车、2台曲臂举高车、吉化消防队1台直臂云梯车、320名消防指战员到达现场。在部署力量,控制火势向上和周围蔓延的同时,采用 9米 、 15米 拉梯,挂钩梯连挂,救生绳,举高车和云梯车等工具强行内攻,并组织消防队员冒着烟火登楼疏散和奋力抢救受困人员,共抢救出190多人(包括死伤人员)。与此同时,有500多名公安干警、100多名医护人员和24 辆救护车,参加了救援行动。现场组成了扑救组、救护组、秩序维护组、现场调查组、信息综合组。市委、市政府、市公安局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救援工作。经过各方全力奋战,火灾于15时30分被彻底扑灭。之后,又反复认真细致地对现场进行了清理。

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3篇

一、事故对人身、对家庭的伤害,对于煤矿来说,就是不

典型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瓦斯治理中心莫基庆

在为期一个月的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理,观看了很多典型的煤矿事故案例,例如响水煤矿的“1124 ”事故、金佳矿的“118”事故、马场煤矿的“312”事故、玉舍煤矿“525”事故、松林煤矿“1127”事故等警示教育片后,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煤矿安全生产才是最大的效益,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金佳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一、事故对人身、对家庭的伤害

什么是安全,对于煤矿来说,就是不出事故,就是人身不受到伤害。而一旦发生了工伤事故,即使是手上破个口子,也会让人承受一定的痛苦。出了重伤,有的失去了工作能力,有的长期卧床失去了生活自理能力,给自己和家庭增添无尽伤痛。特别是工亡事故,有的工亡职工,正是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阶段,家庭的每个人都是他的至亲至爱,他的逝去,使子女失去了父爱,使年迈的父母失去依靠,使朝夕相处的妻子失去了伴侣。这种伤害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二、安全才是企业最大的效益

煤炭生产是高危行业,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在强调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今天,煤矿的安全状况,更能体现出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实现安全生产现在已经成为煤矿企业发展的无形资源,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社会效益。而一旦安全上出了问题,特别是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就会在社会上产生恶劣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很难在短期内能够消除的。就金佳矿“118”事故来说,不仅经济上受到损失,职工心中留下了永远无法抹灭的痛,而且给企业在政治上同样带来了影响。

三、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

我们应该深刻接受事故教训,扎扎实实地把安全工作做好,促进我矿各项工作的开展,以此来消除事故的消积影响,弥补所受到的各方面的损失。首先,我们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作为一名管理人员,更应当树立起“安全为了自己”的主动安全观,从个人的幸福、家庭幸福这个角度,主动地想着安全,从小处着眼,从小事抓起,把安全工作做细做实。其次,要坚决杜绝违章行为。事故的发生,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说到底就是违章造成的。违章是安全的大敌,是事故的源泉,只要我们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遵章作业,规范操作,事故就会远离我们。然后,要学习掌握好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光有安全意识还是不够的,要做到自我保安,我们还要有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这就需要我们主动地去学习安全知识,在实践中多掌握安全技能,并把这些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才能真正做到“三不伤害”。最后,要把安全工作落实在现场、落实在行动中。安全有规程,操作有标准。要将《煤矿安全规程》、质量标准化标准、现场安全措施、《岗位行为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到本职岗位中、落实在现场。切忌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工作再忙,任务再紧,都要对照标准,遵章作业。今天我们观看煤矿警示教育片后,很多的工友可能会写煤矿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危险。其实我的感触也蛮深的,一起起的事故对我也是一种思想上的强烈震撼。

四、抓好各项工作,杜绝煤矿安全事故

第一、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第

二、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才能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第

三、杀不住“三违”的风,就迈不开安全的路。从发生的这几起事故来

看,每一起几乎都是由于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造成的。要想彻底消除“三违”,就要广泛动员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党政领导一条线,工团组织一条线、纵向管理一条线、女工家属一条线,在全矿形成对“三违”现象施以重压的态势。各队,班组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口头问答、知识测试、献身说法、案例分析、“三违”亮相等形式,认识“三违”危害,普及煤矿三大规程安全知识。对有“三违”思想的人员下重药,提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素质。安检部门要在加强集中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对于违章违纪,不论责任者处于什么目的,无论是否造成后果,一律按规定进行处理。这一点主要是我们管理干部要彻底转变观念,决不能当好人,作到宁听骂声,不听哭声,使干部员工对制度、规定形成敬畏感。对于各项制度,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追查落实机制,按照逐级负责制、岗位责任制的要求,一追到底,彻底追查不落实的人事。 第

四、细节决定成败。矿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质量工作,是煤矿的生命线。因此,在矿井建设中,我们不仅需要先进的技术装备,更需要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并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煤矿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保证生产安全质量标准相关的各项制度得到正常、规范、优化的运行,全过程监控一切影响生产安全质量各环节、细节因素,最大限度地用科学的制度、规范、标准等,持续消除不安全和降损质量的隐患性问题。

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4篇

例及分析

为体现课题价值,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我们对近年来我市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一些学生及校园突发案例进行了收集、整理,摘录与学生安全密切相关的踩踏事故、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溺水事故、校园伤害事件、消防安全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典型案例20多个,为学生保驾护航,真正起到借鉴警示、防微杜渐、引以为戒的作用。

从收集整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来看,除自然灾害引发事故以外,从中发现存在以下三大显著规律特征:

1、安全事故多发类型有规律可循。溺水、交通、自杀、暴力、食物中毒等六项涉校涉生安全事故,占各类学校安全事故的70.3%,虽然这些事故大部分不是发生在校内,但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忽视的。特别是溺水、交通、自杀事故已成为学生意外死亡三大“杀手”。

2、安全事故多发时段有规律可循。月份分布:五月发生学校安全事故最多,其次六月、四月、九月,这与气候温度有很大关系,如一月、二月由于天气寒冷,学生活动量较小,事故相应要少得多。部分事故也表现出明显的月份分布规律,如溺水事故集中在发生在

5、

6、7三个月,食物中毒事故9月份最多。时刻分布:下午四至五点时段的事故明显多于白天其他时段,这应该与人体生物节律、活动安排有关。年龄分布:对学校安全事故当事人的学段、年龄分析表明,受害、施害最多的是小学和初中生,约占60%,尤其到16岁达到顶峰。

3、事故发生主因问题有规律可循。在收集的安全事故案例中,究其发生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家庭或社会监管教育不到位,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建设不到位,心理健康教育或生命教育不到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整治不到位,监督检查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等。 ● 典型事故案例

1、踩踏事故 2

2、交通安全 3

3、心理健康 6

4、溺水事故 7

5、校园伤害事件9

6、消防安全11

7、其他突发事件 12

一、踩踏事故

[案例1] 2006年10月25日晚上8点,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中心小学学生晚自习下后,刚走出教室,灯突然熄灭,楼道一片漆黑,有学生怪叫“鬼来了”引起学生恐慌,大家争相

2 往楼下奔跑,部分学生被挤倒,被后面涌上来的学生踩踏,造成10名学生死亡,27名学生受伤,其中重伤7人。

[案例2] 2013年2月27日7时许,湖北襄阳老河口市薛集镇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故,已造成4名学生死亡,多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3] 2013年4月17日深圳市龙华新区书香小学部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后,下午3:50许在罗湖区东门街道晒布路迪可可儿童乐园3楼下2楼的扶手电梯上发生意外事故,9名学生受伤。

【案例分析】 以上3起学生踩踏事故,2起发生在校内,1起发生在校外,都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令人十分痛心。近年来,虽然我市尚未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但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学校是人口密集场所,一旦发生拥堵踩踏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日常活动时也有发现,一些学校存在应急疏散演练缺乏经常性和实效性、应急疏散示意图未上墙、应急指示灯等设施不规范以及校内外集体活动应急预案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以上几起惨痛教训提醒我们,要加强学生文明礼让行为习惯的养成,完善应急疏散预案,做到应急疏散演练与学校升旗、课间操、集体活动等相结合,增强演练的科学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师生安全意识,确保疏散通道安全、有序、畅通,提高逃生自救能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杜绝踩踏事故的发生。把突发事件放于未然.

二、交通安全

3 [案例4] 2011年4月4日,我县某乡一初三年级男生从家中推出摩托车送本班同学回家,在回家途中与汽车相撞,不治身亡。

[案例5] 2014年3月16日(星期日)下午3时20分,我市某县一高三年级3名学生骑一辆摩托车外出,在返回途中与迎面而来的另一所中学学生骑的摩托车相撞,事故导致3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

[案例6] 2014年3月15日上午,我市某县一学校初三年级两名学生,共骑一辆踏板摩托车去县城购物,下午1:30左右返回途中发生重大车祸,与一辆公交车相撞,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案例7] 2013年9月14日中午放学后,某县高二年级学生在校间私自同6位同学一道外出吃饭,在就餐间隙,李某骑摩托车带另一名同学兜风,因行使路面坑洼不平且车速过快,导致车子失控摔倒,酿成车祸,胡某摔成重伤。

【案例分析】 这几起案例都发生在我们身边,都是学生违规骑行摩托车所造成的惨剧。前3起案例摩托车是从家里骑出来的,后1起案例学生是从学校里出来的,可以看到,4起案例反映出家庭和学校安全教育以及家长监护责任都存在问题。特别是后1起案例,由于学生是从学校里出来的,学生家长就以学校未及时制止学生骑摩托车行为,要求学校承担相应责任。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中就规定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负有组织、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这起案例除了学校未采取措施制止学生外出行为以外,还有学校

4 门卫管理漏洞使住校生随走读生一起混出校门。当然孩子的教育问题仅靠学校是远远不够的,还要社会、家庭的共同参与,齐抓共管。

[案例8] 2014年7月10日下午5时左右,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响塘乡金侨村乐乐旺幼儿园所属的一辆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经过与长沙市交界处的长沙岳麓区含浦街道干子村时翻入水塘。11日凌晨3时许,涉事校车被打捞上岸,确认造成11人遇难,其中幼儿8名。

[案例9] 2011年8月2日,河北省某县一民办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到校后,一名3岁女童被滞留车内闷死。

【案例分析】 近年来,幼儿园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其主要原因是民办幼儿机构为了吸收生源,节约成本,将不符合标准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园,加上管理措施不到位,临时改变行车路线,上下车未清点人数,或存在超载、超速等问题,都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切实保障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国务院2012年颁布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我市2013年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今年又先后出台规范校车许可审核登记制度和加强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但目前我市学生上下学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仍不容乐观,仍还存在接送车辆安全系数低、“黑头车”、超速超载、监管合力不足以及学生家长安全意识淡薄等方面的问题。根据“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原则”,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要高度关注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问题,我认为要从5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优化学校布局,特别是建设好一些

5 必须的教学点,使学生就近上学;二是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满足路途较远学生住宿需求;三是了解和掌握学生乘车信息,建立工作台账,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监管,加大“黑头车”、超载等违规车辆打击力度;四是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五是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运行机制。

三、心理健康

[案例10] 2014年2月17日下午,我市某县一中学高二年级一男学生从教学楼坠楼身亡。经公安机关侦查,在该生住处发现了大量抗抑郁类药物,排除他杀可能,且该生自杀无外界诱因。经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多方协调,最终学校还是以经济补偿方式予以解决。

[案例11] 2014年6月13日,河南省某县一名学生生在一饭店内因感情问题,喝农药后经送医院救治无效身亡。

[案例12] 2014年1月20日傍晚,我市某县一小学三年级男生李某(9岁),放寒假在家旁边厕所内悬梁自尽,经抢救无效死亡。据悉,该生几年前父母离异,由母亲抚养,其父母先后都成立新家庭并长期在外打工,随外公外婆和舅舅、舅妈生活。当天傍晚6点多晚饭后,因外公外婆说今年孩子的爸爸妈妈不回来过年(去年也没有回来),该生情绪低落,后其舅舅在家旁边的厕所内发现其已悬梁自尽。

6 【案例分析】 近年来,我市中小学生因心理问题导致意外事件屡屡发生,近几年全市因心理问题造成伤害的学生人数占很大比例,已超过溺水事故成为学生非正常死亡第一“杀手”。据不完全统计,当前约有25%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包括焦躁、偏执、孤僻、人际关系不适等。特别是当前学生大多为独生子女,他们面对升学、师生关系以及由此带来的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压力,极易导致心理出现问题。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强对学生身心健康状况的监测,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为其健康成长创造有利和宽松的环境。学校要设立相关的机构,配备专职心理辅导教师,开设心理健康课程,开展经常性的心理健康和咨询活动。随时关注学生心理动态,特别是对于心理有问题学生。如上面[案例10]中这名学生因患抑郁症于2013年3月休学回家,事发前曾多次在家自杀未遂,先后在本市及外地精神病院治疗,2014年春节后,经该生本人及家庭申请,于2014年2月17日复学,两天后在学校教学楼跳楼身亡。我们可以看出,这起事件的发生与校方没有任何责任,但学校最终还是“破财消灾”,如果学校在该生复学时把关严一些,要求提供医院康复证明后方可复学,完全可以规避校方的风险。

四、溺水事故

[案例13] 2014年8月29日下午,我校二年级学生罗某等几位同学相约到坑塘摸河蚌,其中罗某(男,10岁)、罗某(男, 7 10岁)两位同学下水游泳后发生意外,经众人打捞施救,但还是夺走了小小生命。是家长痛不欲生. [案例14] 2014年7月18日傍晚,我市某县一初中3名毕业生朱某(男,16岁)、王某(男,14岁)、史某(男,15岁),三人私自结伴到湖里游泳,后不幸全部溺亡。

[案例15] 2013年8月21日下午3时左右,我市某县一处原村轮窑厂取土形成的深塘发生一起溺亡事件,3名中学生钱某(男,17岁)、张某(男,16岁)、金某(男,17岁)不幸溺水身亡。

[案例16] 2012年6月29日,我市某县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四名学生在在居住地附近窑厂的取土坑不慎溺水身亡,其中小学生1名(11岁)、初中生3名(分别为14岁)。

【案例分析】 当前学生溺水事故主要呈现“五多”特点:一是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二是多发生在农村地区,三是多发生在初高中男生,四是多发生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五是大多是农村留守儿童。所以,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教育部门和学校除了做好在校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以外,将安全教育也要延伸到节日或假期,做到“学生放假安全教育不放假”,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一加大安全教育频率。对学生安全教育要反复讲、天天讲,特别是在放学前或放假前,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不能私自下河游泳。二要加强“家校”有效对接。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家校对接工作,通过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三是加大游泳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学校要充分利用安全课、专题讲座、报告会等形式,结合一些典型案例,讲解游泳的安全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游泳知识的专项辅导,让每一位学生树立一个游

8 泳安全意识。五是丰富假期课余生活。让学生有地方去玩,家长、学校、社区要组织有序的安全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兴趣爱好和行为习惯,积极引导学生参加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五、校园伤害事件

[案例17] 2014年某月某日晚八时许,我市某县一学校高中住校学生多人与校外发生冲突,致多人受不同程度的伤害。

[案例18] 2014年3月,我市某县一中学初中生,在校内打架斗殴造成一学生重伤,学校及时拨打120,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案例分析】 可以说这两起事件是典型的校园斗殴事件,从这起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学校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发生苗头予以制止,这起悲剧就有可能不会发生。寄宿生远离家人,缺少监护人的关爱和管理,寄宿生学习及生活区域又是人员密集的场所,易发生各种安全事故,因此切实加强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事关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寄宿制学校要逐级落实寄宿生管理职责分工和各工作岗位的管理目标、工作要求,做到岗位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一是严格实行值班巡查、寄宿生请销假、晚点名、缺勤追踪、来访验证登记、交接班及宿舍卫生、消毒等制度。尤其在夜间和学生户外活动期间,加大校园内的巡查力度,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处置。二是定期重点对学生宿舍视频监控、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及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正常运转、数量充足、安装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

9 隐患及时予以整改。三是充分利用班会、墙报、校园广播等各种途径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校园侵害、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自然灾害、心理健康等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对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力甚至失职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案例19] 2003年5月,在西部某九年制学校,一名七年级男生在上数学课时偷玩玩具,任课教师发现后批评了该男生,该男生便顶撞了几句。任课教师自觉损害了自尊,生气地朝该生左侧脸部扇了一耳光,造成该生耳膜穿孔。后该生辗转几家医院治疗才渐渐康复,肇事老师也付出了2万元医疗费的代价。

[案例20] 2011年12月,西部某初级中学八年级一男生因长期迟到、早退、旷课,考试成绩经常影响到班主任的考核。这次班主任发现该生又旷课后,要求该生到校上课,不料高男生严辞拒绝,班主任一气之下,将该男生殴打一顿,造成该生脑部震荡,鼻孔出血,胸背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医院住院近一个月。后经多方协商,该班主任赔偿医疗费等费用1万元了事。

【案例分析】 除了上面少数老师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现象意外,还有一些校园冷暴力时有发生,如近年发生的“绿领巾”、“红校服”事件等,都需要引起我们的反思和重视。教师的职责是“传道、授业、解惑”,为何“人类灵魂工程师”的人民教师对学生却充满仇恨,甚至大打出手呢?主要还是由于肇事教师人文素养薄弱,依法执教意识不强,还有传统封建落后教育理念的作祟,加上进入青春期孩子我行我素、一意孤行等逆反心理的推波助澜,都是学生与老师发生肢体冲突或冷暴力行为的诱因。我们要杜绝教师体罚学生的非法行为,维护学生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使校园成为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育人摇篮。首先,要加强教师依法执教意识,加大《教师法》、《教育法》、《未

10 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力度,提高教师的法制和人权意识,深化教师的思想道德境界,提升教师的人文素养。其次,学校要回归教育的本质,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要求教师从落后的教育理念和思想转变过来,从狭隘封闭的应试教育的枷锁中解脱出来,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充分关心和爱护学生,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最后,教师要善于原谅学生的错误。学生是未成年人,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和过失,教师要给予正确地引导和教育,不能紧紧抓住学生的错误和过失不放,耿耿于怀,甚至莫名其妙地对学生发火、体罚学生。特别是对于逆反心理极强的学生要有宽容之心,敞开胸怀,掌握和理解这些孩子的心理和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及时发现和捕捉他们的闪光点。

六、消防安全

[案例21] 2013年5月23日晚11时50分,某市区某幼儿园教学楼大班卧室因线路老化起火,造成局部小型火灾,经消防部门及时扑灭余火,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案例22] 2013年9月19日下午1点多,城区某校教工车库一部电瓶车充电过程中起火燃烧,因学校安保发现及时,未造成重大损失。

【案例分析】 从上面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校园内发生火灾主要原因是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线路老化、人为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所致,如[案例22],经查该事故系车主下班后忘记拔下充电插头,连续充电两天,充电器不能自动断电而过热起火。校园内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给国家和个人财产造

11 成损失,甚至危急生命,而且还会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校园各项秩序。防范校园火灾是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我们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应吸取其他学校火灾事故教训,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要时刻敲醒消防安全的警钟,从思想上树立牢固的消防安全意识,从我做起,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制度,完善消防安全器械,认真整改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长治久安。

七、其他突发事件

[案例23] 2013年12月17日下午,天津市城区某校一初一学生,在家中跳楼身亡。

[案例24] 2012年10月4日,我市城区某高中高一年级学生马某因与社会闲杂人员发生纠纷,受伤住院。

【案例分析】 这两起事件都有一共同点,就是都发生在校外,但最终处理结果却大相径庭。如[案例23]学校从人道主义考虑给了1万元慰问,而[案例24]由于家属的无理取闹及各种原因,最后从维稳角度出发学校把学生的医药费用结算。在这里想让大家注意这样一个细节,也就是[案例23]中该生跳楼事件发生后,该生家长一直称学生跳楼系老师体罚导致想不开所造成,要求学校予以赔偿。学校班主任拿出每天“班级日志”,从记录每天学生到校情况看,该生跳楼前几天均请病假未到校,该班主任老师又将存在手机上与家长联系短信交家长看,事发前几天一条“某某身体不适,请假3天”短信也作为证据提交公安机关。后来该家长也不话可说,最终学校考虑到家庭实际困难,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了1万元慰问金。从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发生学

12 生意外事件后,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方面档案资料显得尤为重要,给公安机关取证提供第一手资料。本案中细心的班主任每天记录“班级日志”,注意保存与家长短信记录,据了解还有的老师把与有问题倾向学生之间谈心、谈话内容都记录在案,这些都是很好的做法,值得提倡和借鉴。

[案例25] 2014年3月27日早上,我市某县一职中正在早自习的周某某同学突感身体不适,并休克倒地,经及时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后经鉴定系突发先天性疾病所致。

【案例分析】据了解,本起事件由于学校处理及时、准确,没有发生任何矛盾和纠纷,得到学生家长的理解和认可。一是前期预防到位。该班班主任老师在事发前就及时发现周某某同学身体有异样,学生家长从开始隐瞒到积极配合,加强和学生家长的交流,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并有学生的病历复印件和学生的日常记录。二是应急处理到位。事发后,学校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各司其职,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救治并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告知家长,第一时间陪伴受伤害学生身边,第一时间配合有关部门收集第一手证据资料。三是合理善后到位。事发后学校处处体现人文关怀.所以,学校发生突发事件后,不能束手无策,更不能惊慌失措,只要学校领导重视、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处置正确、加强联系、保持沟通,做到事前预防到位,应急处理到位,合理善后到位,就会避免给学校带来不安定因素,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宁、和谐的健康校园。

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5篇

一、中材汉江8.08事故;

1、 事故经过

2007年8月7日13时33分,生产部一车间回转窑系统一次风机电机轴承突发故障,迫使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止料止煤。为了消除因 四通道噴煤枪火焰形状异常而引发的窑筒体一档轮带及14米左右处局部温度超高及窑头排风机震动日趋加大隐患,经相关方面协商汇报,本着节约时间考虑,将计划次日(即8月8日)进行16小时定检项目提前进行。其中对窑四通道喷煤喷管更换项目一车间中班(四班)按照车间安排进度提前完成,8日夜班(一班)接班后,当班班长李德兴只带七名员工到窑头平面进行三通道喷煤管三个接头安装的扫尾工作。约凌晨1点37分左右,工作基本结束时,窑内突然发生爆燃,喷出的炙热气流夹杂着熟料小块和灰尘造成正在工作的窑头巡检工吴某、张某和班长李德兴一人重伤两人轻伤。

2、事故原因分析

1、员工的安全意识不强,对煤粉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应有的知识及认识,存在一定的麻痹大意思想。

2、在现场校秤工作中欠缺有效的信息沟通协调。

3、技术管理不完善。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员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力度,防患于未然

二、中材亨达7.12事故

1、事故经过

2007年7月12日上午,因篦冷机破碎吹头质量不过关,必须维修更换。烧成车间按计划要求停窑检修,黄某与罗某进行作业,在检修过程中,三次封官发生突发瞬时塌料,整个篦冷机大量高温粉尘外冒,黄某从检修平台跳下,罗某全身衣服着火跑出来滚倒在地,事故发生后,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抢救。黄某左脚跟粉碎性骨折,罗某烧伤面积达96%,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2、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存在设计隐患:回转窑烧成系统三次风管设计角度过大,几何角度达到23度,因下端入回转窑口(距地面15米)和上端入预燃炉口(距地面40米)的高度落差转大,管长约50余米,无法

对管内的煅烧积尘情况进行检查,且国内5000T/年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三次风管如此设计的仅有中材亨达一家。 广东省安淮职业安全事务所有限公司经安全评估工作后明确指出:该风管未设置防止积尘的设施,不符合《水泥工厂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容易发生积尘塌料伤人事故,本次事故也正是因为三次风管内突发性塌料时引起大量煅烧积尘冲入篦冷机,继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间接原因:由于生产时间紧任务重,造成检修时仓促作业,对检修过程中的突发重大事故隐患没有足够的认识;缺乏系统严格的篦冷机检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相关岗位员工缺乏系统规范的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2、 检修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3、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在组织抢修时,安全方面考虑不周到,监管不到位,没有全方位的考虑事故诱发因素,而造成员工高温烧伤、摔伤。

4、 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思想麻痹大意,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较差。

5、 安全防护设施和高温防护用品不足,预见性不强。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熟练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三、螺旋输送机绞伤事故

1、事故经过

2004年9月10日下午,某水泥厂包装车间,员工进行倒料工作,开机后,库不下料,于是手持钢管,站立在螺旋输送机上敲打库底。库下料后,准备下来,不料因脚穿泡沫拖鞋,行动不便,重心失稳,乱了方寸的左脚恰好踩进螺旋输送机上部10CM宽的缝隙内,正在运行的机器将其脚和腿绞了进去。立即停车并反转盘车,才将其腿脚退出,导致左腿高位截肢。

2、事故原因

1、 包装工未按规定穿着防护用品,而是穿着泡沫拖鞋,在凹 凸不平的机器上行走,失足踩进机器缝隙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2、 螺旋输送机10CM宽的缝隙上部没有盖板或防护罩等安全设 施,是导致该事故的重要原因。

3、 水泥厂安全生产管理不力,制度不落实,明显的隐患没能 得以消除。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强各岗位技能培训,规范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四、电机打伤事故

1、事故经过

2012年4月5日下午,伊犁天山水泥厂生料车间,巡检工在巡检过程中与中控核对参数时,发现辊压机给料装置现场显示与中控显示有较大差异。通知中控止料进行检修,在没有通知检修工、电工断电下,私自打开电机风叶后盖,取出风机叶片,用扳手卡住螺杆转动使辊压机给料装置回到原始位置。结果电机反转,扳手打于手指。经诊断右手大拇指、食指打成骨折

2、事故原因

1:当事人安全意识淡薄。 2:当事人违章操作。 3:为断电、挂牌,无人监护。 4:班长对员工安全知识培训不到位。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力度,提高安全意识,实行两票三制制度,电气操作要实行监护制度,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五、违章操作

1、事故经过

2012年2月19日晚上,伊利天山水泥厂生料车间,均化库顶巡检工接班后没有对库顶设备认真巡检。结果到凌晨7时,入库斗提机传动部位液力耦合器爆炸,导致入库斗提机压死。

2、事故原因

1:巡检工责任心低。巡检不到位。 2:没有定期对液力耦合器油位检查。 3:对设备操作没有认真学习。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增强岗位安全知识的培训。认真落实设备巡检管理制度,提高岗位工技能水平。

六、煤堆自燃烫伤事故

1、事故经过

2012年3月4日,井某休假结束回厂上班(中班),在巡检过程中,横穿原煤堆场(煤堆自燃,每层上产生大量煤灰),在行走过程中右脚陷入煤灰中,当感觉到脚部滚烫时快速后退,回到堆场挡墙处,赶紧脱掉自己的板鞋。这次烫伤事故造成井某右脚大面积烧伤。

2、事故原因

1、 井某的安全意识淡薄,未按规定行走路线行走,未按规定 穿戴劳保用品是主要原因。

2、 安全生产管理不力,缺乏对自燃煤堆这种安全隐患的防护 措施。

3、 安管排除隐患不及时,对事故发生的预见性低。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熟练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七、伊犁天山2.27事故

1、事故经过

2012年2月27日,辅助工人库某第一天上班,在临近下班时被安排到破碎地坑打扫漏料,在清扫交代运输机下的漏料时,衣角被滚筒卷入(穿着军大衣,未扣扣子),顺势将库某整个人卷入,操作人员发现时急忙停机,将库某送去医院抢救,最终抢救无效。

2、事故原因

1、 辅助工库某未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未按操作规程对运行中 胶带运输机进行清扫(打扫漏料时要停机)。

2、 公司未对新员工进行全面的培训。

3、 安管人员对事故隐患的防护措施不足(未对滚筒设置防护 罩、防护栏)。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增强岗位安全知识的培训。认真落实设备巡检管理制度,提高岗位工技能水平。

八、中材沙湾水泥厂皮带机伤人事故

1、事故经过

2005年7月15日,巡检工张某在巡检破碎机出料胶带输送机时发现尾轮滚筒上沾有煤粉导致皮带轻微跑偏,于是用铁锹插入皮带机内对滚筒上的煤粉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铁锹不幸被卷入

皮带机,由于张某没有及时松手,措不及防时被铁锹带着冲向前方,头部撞到前方挡墙,当场死亡。

2、事故原因

1、 张某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安全意识淡薄是主要原因。

2、 张某为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安全帽)。

3、 对安全隐患的预见性不高。

3、启示及整改措施:

加强各岗位技能培训,规范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加大监督、监管力度。

九、皮带输送机误开

1、事故经过

2012年4月6日,巡检工发现原煤输送机输送皮带借口处张开,立即通知操作工对该皮带进行停机维修,但由于时间紧凑,并未对该皮带输送机断电挂牌,直接对该皮带进行维修,在维修过程中,中控操作员因听错设备编号,误开该皮带,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

2、事故原因

1、 维修人员违规操作。

2、 未按照设备维修程序进行维修。

3、 中控人员对设备编号未进行核对就开机

3、启示及整改措施:

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第6篇

F厂自备煤气站和热电站。煤气站生产氢氧化铝焙烧用煤气,煤气生产能力为65000Nm3/h。热电站有3台130t/h燃煤锅炉、2套12MW汽轮发电机组、1套25MW汽轮发电机组。热电站生产270℃的蒸汽,生产能力为220t/h,蒸汽在管道中的输送压力为3.7MPa。

F厂热力工程系统有:主厂房、堆煤场、燃煤破碎筛分输送系统、油泵房、除盐水站、点火泵房、灰渣库、熔盐加热站、除灰系统、供热管网、氨法脱硫系统等。工艺间物料采用管道或机动车辆输送。

2010年3月,F厂组织了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分析表明,现场作业人员没有意识到的事故隐患占31%,查出的两个重大事故隐患Ⅰ、Ⅱ在2010年1月份检查时就已发现。重大事故隐患Ⅰ未整改的原因是F厂的甲车间认为应由乙车间负责整改,乙车间认为应由甲车间负责整改;重大事故隐患Ⅱ未整改的原因是F厂认为应由G企业出整改资金,G企业认为应由F厂出整改资金。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26分):

1.指出F厂原料、中间产品、产品中的火灾爆炸物质并说明理由。

2.指出上述场景中的特种设备。

3.指出F厂热力工程系统中危险因素及其存在的单元。

4.确定重大事故隐患Ⅰ、Ⅱ的整改责任单位并说明理由。

5.针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1.具有燃烧爆炸性质的危险物质可分为七大类:爆炸性物质、气体燃烧性物质、液体燃烧性物质、固体燃烧性物质、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以及氧化性物质。

F厂原料、中间产品、产品中的火灾爆炸物质包括:

(1)燃煤。理由:属于易燃(自燃)物质。

(2)柴油。理由:属于易燃液体。

(3)煤气。理由:主要成分是一氧化碳,具有燃烧爆炸的特性,属于易燃气体。

(4)硫酸铵、硫酸。理由:属于强氧化性物质。

2.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案例中,特种设备有:电梯、锅炉、蒸汽管道和压力容器。

3.根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F厂热力工程系统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存在单元包括:

(1)火灾。其存在单元有:堆煤场、燃煤破碎筛分输送系统、油泵房、点火泵房、溶盐加热站等。

(2)其他爆炸。其存在单元有:除灰系统(粉尘爆炸)、热力管网(管道爆炸)。

(3)坍塌。其存在单元是:堆煤场。

(4)高处坠落。其存在单元是:主厂房等检修。

(5)淹溺。其存在单元是:除盐水站。

(6)触电。其存在单元是:各种电气设备。

(7)机械伤害。其存在单元是:各种机械。

(8)窒息和中毒。其存在单元是:供热管网气体。

(9)灼烫危害。其存在单元是:熔盐加热站、热力工程系统、供热管网。

(10)车辆伤害。其存在单元是:机动车辆输送。

4.重大事故隐患Ⅰ、Ⅱ的整改责任单位均为F厂。

理由:

(1)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防控的主体。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整改、防控的主体。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方、承租方的隐患排查负有统一协调、管理的职责。

5.针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落实。

(3)建立健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举报等隐患排查制度。

(4)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建立隐患排查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5)坚持相关方管理,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电厂安全事故案例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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