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第1篇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问题上,理论界的研究还很不够。本文试图在这方面做一些初步的粗浅的探索。
一、建设法治国家需要党的领导
现代国家都是由政党领导的,无论是西方还是东方,虽然领导方式各有不同,但是,有一个强有力的、完善的政党领导体制则是各现代国家的共同特征。
一个国家要想建设成为现代民主法治国家,如果没有一个或几个坚强的政党发挥领导作用,根本是不可能的。
在美国,如果不是联邦党、民主共和党、民主党、辉格党、共和党等政党先后对国家发挥重要的领导作用,美国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强大,也不可能有今天的民主和法治。在日本,二战以后,如果没有自由民主党的坚强领导,日本也不可能迅速从战争废墟上复苏并在短短的几十年内成为法治国家和经济上的超级大国。
在中国的近代历史上,产生过许多政党,但真正强大的、发挥过领导国家作用的政党只有中国******和中国共产党。******曾经强大过,但是它未能肩负起领导中国走上民主法治道路的历史重任。领导中国走向民主和法治的神圣责任历史地落到了中国共产党的肩上。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在它七十多年的历史上曾经得到过充分的展示和证明。尽管毛泽东说过,革命以后的历史任务更艰巨,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共产党能够担当起比革命更艰巨的历史任务,能够领导国家建成现代民主和现代法治。
政党及其领袖人物的表率作用,是政党领导作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建国初期,联邦党、民主共和党在遵守宪法和法律方面都发挥了极好的表率作用。华盛顿、杰斐逊、麦迪逊等人都主动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和传统的国家元首职务终身制划清了界限。华盛顿1796年9月发表《告辞书》时才64岁,杰斐逊1808 年离开最高领导岗位时也只有65岁,麦迪逊1816年离开最高领导岗位时也是65岁。他们不仅在独立战争和建国活动中功勋卓著,而且在担任总统期间也政绩非凡。无论是从资历、经验还是从声望、精力哪个方面讲,他们如果竞选连任第三届总统都会得到足够的支持,当时的美国宪法也没有“一个公民只能连任两届总统”的限制,然而,他们从国家的大局出发,从建设现代民主和现代法治的神圣目标出发,都在政治上的盛年时期放弃了总统竞选。这种表率作用,对于美国的民主和法治建设无论如何也是不能低估的。
在我们中国,由于几千年的****统治,反民主、反法治的封建观念根深蒂固。在民众和干部的意识中,人治的东西很多很多,对建设法治国家十分不利。在这种情况下,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更需要中国共产党及其领袖集团发挥重要的表率作用。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在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方面的表率作用是发挥得非常好
的,得到了人民的公认,但在民主法治方面的表率作用则比较欠缺。
值得钦佩的是,中国共产党第二代和第三代领导集体,不仅领导制定了许多重要的促进民主和法治建设的法律和政策,而且在学法、用法、守法方面也发挥了很好的表率作用。最近几年,第三代领导集体经常举办法治讲座,在全党和全体公民中树立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榜样。这表明,中国共产党有能力领导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
二、党的领导需要法治化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需要法治化。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不可偏废。
所谓党的领导方式法治化,是指党的领导有明确的法律根据,有充分的法律保障,有具体的职权范围,有法定的活动程序。
法治国家要求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严格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不例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从事任何活动都要有法律上的授权并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中国共产党是国家的领导力量,也是执掌政权的政党,在国家生活中处于极其重要的地位。如果处于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政党在其政治活动中不能严格依法办事,其他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就不可能严格依法办事。所以,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首先实现党的领导方式的法治化。
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靠政策,靠政治运动,靠领导人的威望。这是一种政策化、运动化、人治化的领导方式,它的产生和发展有其一定的历史根源和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政策化、运动化、人治化的领导方式的负面作用也很大,有的时候还相当严重。
五十年代反右斗争的扩大化和大跃进运动,六十到七十年代连续十年的“文化大革命”,都给党的事业和国家的建设造成了相当严重的损害。之所以如此,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而党的领导方式的政策化、运动化、人治化不能不算是重要原因之一。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了转变领导方式的新探索,逐步告别了旧的领导方式,初步确立了法治化的领导方式,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的稳定、繁荣和富强。
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党的领导方式的法治化至关重要。
三、党的领导法治化的基本要求
实现党的领导方式的法治化,要求党严格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而要做到这一点,又必须明确规定党的具体职权和具体的活动程序。这就是党的领导法治化的两个方面的基本要求,缺一不可,不能偏废。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第2篇
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
党的领导, 指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无产阶级革命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引导和向导作用。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政治生活中的两个重要内容, 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一致的。
(一) 党的宗旨和“法”的实质是一致的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 始终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为之奋斗的宗旨。
在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不同的历史时期, 尽管中国共产党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所面临的直接任务有所不同, 因而实现党的领导作用的具体形式和方法也不一样, 但党始终坚持帮助人民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 并且团结人民群众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奋斗, 党的这一宗旨始终没变。
我们知道, “法”历来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在社会主义中国, 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中的“法”就是社会主义中国当了家作了国家主人的人民的意志, 党的意志从根本上说也就是人民的意志。
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实现共产主义, 实现无产阶级和全人类的最终解放, 也是人民的最大利益, 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
(二)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党的领导主要是通过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来实现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 社会主义法治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才能为社会主义法治提供不竭的发展动力。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对于国家权力机关、国家政权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人民团体和基层组织等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起着重要的政治保障作用。在我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 离开了党的领导, 就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党的领导是我们取得一切胜利的根本保证。
(三)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目标, 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它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完全一致的, 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坚持依法治国, 充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社会主义法治愈发展, 党的领导地位愈加稳固;党的领导地位愈稳固, 愈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 是人民政协联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基础, 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性。
二、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
既然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 为什么在实践上党与法的关系又是一个难点呢?那是因为没有认识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是指二者的发展不平衡、不一致的状况。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是同一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方面, 二者各司其职、相得益彰, 我们的事业就会迅速发展。反之, 就会发展缓慢, 甚至受到挫折。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 事物之间的辩证关系, 既是统一的又是对立的。如果说,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一致性, 为人民政协发挥作用提供了可能性的话, 那么,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不同步性说明了人民政协作为联系二者纽带的必要性。
(一)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各自有着自己的产生、发展过程
中国共产党自从诞生之日起, 就把拯救深受水深火热煎熬之苦的中国民众, 带领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生活, 作为自己的历史使命之一。由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国情的特殊性, 中国共产党被迫领导人民走上了武装夺取国家政权的革命道路, 并在革命的过程中, 逐渐形成了中国后来的政治体制, 建立起社会主义新中国。党的领导地位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推翻三座大山压迫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形成的。作为革命的领导者和主导力量, 中国共产党在新的政治体制中当然地处于核心的领导地位。这既是历史的选择, 也是中国人民的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 也是在为实现包括中国人民在内的全世界人民的解放作准备的过程。
党的领导经历了中国革命、建设时期, 现在正处在改革开放阶段, 而依法治国是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取得了国家政权之后才产生出来的执政方式问题。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第一次正式结合在一起是在建国时期。《共同纲领》确立了新中国的国家政权制度, 包括国体和政体, 明确提出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人民政协最初是以国家权力机构的形式出现的, 它为新中国的建立作出了重大贡献。
党提出并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史过程。新中国成立后, 毛泽东亲自领导并参加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党的八大确立国家管理将逐步制度化、法律化。但由于多种原因, 八大提出的正确方针没能一贯坚持, “文化大革命”使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邓小平总结我国法制建设的经验教训, 适应改革开放的新要求, 十分强调和重视法制建设。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 江泽民进一步强调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并于1996年2月提出了“依法治国”思想。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把这一基本方略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
党的领导是我们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各项工作的力量核心, 依法治国是一种治国理政的方式。正是因为有了党的正确领导, 我们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化, 作为执政党, 在治国理政上党逐步采取了依法治国的方式。由于人们习惯了过去的国家治理方式, 有些人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一时半会还转不过弯来, 心理上也有个适应期, 明显地感受到二者的不同。
(二)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发展不协调状况
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着的。两个事物或者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的发展, 从理论上讲, 存在着一方领先另一方或者一方落后另一方的情况。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 本质上是一致的, 在实践上总体运行也是很好的, 这可以用结果和民意来验证。但是, 二者确实也出现过不协调的情况, “法”或者严重滞后, 或者过分“超前”, 尽管原因是复杂的。
从建国后的六十多年的历程看, 我们从一个积贫积弱、百废待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到一个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繁荣昌盛的世界多极化中重要的一极, 走完了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需要百年甚至数百年时间所走过的路程。其间, 我们克服了种种困难, 战胜了各式各样的敌人, 成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中流砥柱, 这些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的。显然, 这个成绩的取得是不容易的, 经历了一些曲折、反复与探索。毋庸讳言, 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 也出现过1958年“大跃进”、1966年“文化大革命”这样的违背客观规律性的失误, 社会主义法制形同虚设, 严重挫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违背了人民的意愿。如果说这是党在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由于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而误用了领导地位所致的话, 改革开放之初, 由于我党集中力量抓经济建设, 放松了意识形态上的引导, 使得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乘虚而入, 在民众中鼓吹西方资产阶级“法”的理念等思想, 掀起一股资产阶级自由化浪潮, 矛头直指“四项基本原则”, 则是“法”在中国的泛滥。
不论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偏离规律现象, 还是改革开放时期出现的“法”的乱象,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上终归是前进中的曲折。这曲折的矫正饱涵了人民政协的辛勤奉献, 也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鼎力支持。如果夸大这个曲折, 进而把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对立起来, 在理论上是错误的, 在实践上也是极其有害的。
三、加强人民政协建设, 推进党的事业蓬勃发展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 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回顾人民政协65年的发展历程, 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 人民政协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 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 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 具有鲜明中国特色, 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1]
(一) 联系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人民政协工作的主要内容
随着党领导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一个崭新的人民共和国呼之欲出的时候, 由社会各界力量代表组成的当时执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人民政协应运而生。1954年9月, 第一次全国人大后, 人民政协不再是国家机关, 而是统一战线和各党派协商组织。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邓小平同志说:“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 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 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同心同德, 群策群力, 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2]随着时代和社会的发展, 人民政协的职能和工作内容也在不断变化, 其主题是团结和民主。
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决策力量, 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决定的, 也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执行力量, 这是党和人民在建设实践中所作出的科学选择;人民政协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协调因素、平衡力量。人民政治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其主要工作围绕着党在各个时期历史任务而展开, 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人民政协在组织上有最广泛的代表性, 在政治上有最大限度的包容性。这一特点要求人民政协在履行自身职能的同时, 要发挥好党和政府联系各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把不同思想、不同利益, 甚至不同信仰的人团结起来, 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去奋斗。在反映社情民意上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政协委员来自各界别, 广泛联系着各方面群众, 可以直接了解到人民群众真实的要求和呼声、意见和建议, 使我们能够得到通过其它渠道不易得到的情况和信息。这对于党和政府掌握全面情况, 进行科学决策有着重要的意义。人民政协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优势, 注意反映社情民意, 特别是及时反映领导或群众关注的问题和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问题。[3]实践证明, 人民政协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目标下把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多党派合作有机结合起来, 实现广泛参与和集中领导的统一、社会进步和国家稳定的统一、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统一。
(二)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社会在发展, 时代在进步, 面对新的党情、国情和世情, 如何更好地稳定推进我们的事业向前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难题。
人民政协, 作为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必须认清形势、与时俱进, 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提升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本领。
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人民政协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 坚定理想信念, 增进政治认同, 提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 坚持问题导向, 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 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 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要提高联系群众能力, 创新群众工作方法, 畅通和拓宽各界群众的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 发扬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优良传统, 贯彻民主协商、平等议事的工作原则, 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的存在和表达, 以民主的作风团结人, 不断增进思想共识、加强合作共事。[1]
人民政协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通过提案、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团结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对外交往、学习、文史、宣传等主要经常性工作和群众工作形式, 联系党群、服务党群, 不断为事业发展凝聚人心、增添力量, 使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实现, 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摘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一致的, 体现在维护人民当家作主, 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 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也有不同步性, 人民政协作为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能够架起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之间的桥梁, 起着纽带作用, 促使二者朝着共同的目标方向前进。
关键词:人民政协,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纽带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新华网北京2014年9月21日电) .
[2] 邓小平文选 (第二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4:187.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第3篇
2003-4-
5作者:林尚立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第4篇
内在要求
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新闻媒体肩负着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弘扬主旋律的重任。我们必须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政治高度来提高对媒体的领导能力,牢牢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主导权。
提高对媒体的领导能力是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必然要求。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党展开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一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既靠坚强的政治领导、雄厚的经济基础、完备的制度和体制,又靠社会成员思想上的统一和稳定。通过对媒体的有力领导,引导和规范精神文化产品生产,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整合社会思想,保持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既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手段,也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途径。
提高对媒体的领导能力是坚持新闻党性原则的必然要求。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党的新闻事业与党休戚与共,是党的生命的一部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的媒体都不是所谓的“第四权力”。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能变、党管媒体的原则不能变、党管干部的原则不能变。
提高对媒体的领导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一个大国,不仅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而且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日益增强,这就使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要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实现管理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又要靠正确的舆论引导。党通过媒体以正确的思想理论、行动纲领、价值观念影响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就能为亿万人民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奋勇前进提供坚实的共同思想基础,从而最大限度地在全社会形成共识,最大限度地统一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人们的意志和行动,形成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合力。
主要内容
提高党对媒体的领导能力,既要坚持党对媒体的绝对领导,又要适应现代传媒的发展趋势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当前,主要是加强对媒体的组织管理能力、提高宣传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发展能力。
不断增强组织管理能力是提高党对媒体领导能力的基础工程。组织管理能力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组织质量,即各级各类新闻机构的领导权是否真正掌握在忠于马克思主义、忠于党和人民的人的手里;二是执行绩效,即媒体是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阵地意识,坚持守土有责,把党的意志变为媒体的自觉行动。前者要求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挑选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媒体领导干部;后者要求加强新闻纪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善于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善于团结人,把新闻从业人员特别是优秀人才凝聚到党组织周围。通过这两个方面的努力,保证新闻媒体在组织上听从党的指挥,在思想上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在政治上坚持新闻事业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在宣传口径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不断增强新闻宣传能力是提高党对媒体领导能力的重要途径。增强宣传能力就要提高主旋律的领唱能力。改革是一个破旧立新的过程,各种思想和舆论相互交织是正常的,有时出现杂音、噪音也难以避免,但这决不意味着可以对错误的思想舆论听之任之。媒体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增强宣传能力就要提高媒体的宣传创新能力。媒体必须遵循新闻宣传规律,自觉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宣传工作,用时代的眼光审视新闻宣传工作,用“三贴近”的原则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用改革发展的办法推进新闻宣传工作,努力探索既坚持正确方向、又适应时代要求的新闻舆论工作的新路子,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宣传能力就要提高舆论导向能力。必须在政治上把好关、把好度,坚持政治家办报;必须在政策上把好关、把好度,全面准确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在宣传格调上把好关、把好度,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雅俗共赏,喜闻乐见。
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力是提高党对媒体领导能力的重要保证。发展是硬道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是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在“四个不变”的前提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探索建立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管理体制。应从我国国情和意识形态工作特点出发,借鉴经济领域改革的成功经验,借鉴国外有益做法,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应着眼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着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活力的传媒集团。
几个关系
提高党对媒体的领导能力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关系,主要应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正面宣传与舆论监督的关系。时代前进需要积极向上的主流思想来引领,社会发展需要强大的进步力量来推动。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对消极落后的东西必须进行有力的批评和抵制。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舆论监督搞好了,对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大有益处。问题是,必须着眼大局,把好关、把好度。舆论监督要搞,批评报道要做,但要端正目的,权衡利弊,摆正位置,选择好时机,运用好形式,尤其要注意把内参与公开报道区别开来,坚持内外有别。
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闻单位必须搞好经营,但决不能因此把新闻作为一般商品来对待,绝不可以搞“唯市场论”。要鼓励新闻工作者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精益求精的职业精神采写更多无愧于时代的新闻作品。不论是媒体的整体追求目标还是报道的内容结构,都必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
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的关系。对我国新闻工作来说,讲政治是总开关,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特别是“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的成果用制度、纪律巩固和坚持下来,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当然,做好新闻业务工作仅有政治热情是不够的,只有把旺盛的工作热情与尊重媒体运作规律、新闻采写规律有机结合起来,新闻作品才能既有深度力度又有艺术性,才能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不论是强化政治素质还是提高业务素质,落脚点都是培养人才、使用人才、爱惜人才。应通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培育一批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造就一批懂传媒、能驾驭市场的经营人才。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既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又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愿望和呼声,把宣传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实现新闻事业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的一致性,是改进新闻宣传、增强宣传能力的客观要求。主流媒体应该认真研究人民群众的喜怒哀乐,研究人民群众对社会生活的看法和态度,研究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经验表明,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和基本情绪了解得越多,主流媒体引导社会舆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就越强。媒体必须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到“三符合”:符合党的总体部署、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符合客观实际;实现“三满意”:党和政府满意、实际工作者满意、广大人民群众满意。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第5篇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政府司法厅(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普法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宣传部,武警总部政治部: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措施,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在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
2007年2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
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相关辅助教材。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和充实讲师团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
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适时开展检查或督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第6篇
2011年4月12日,我参加了以“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它是以颂扬建党90年的伟大成就,颂扬先进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努力创建“五个号”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有幸我能成为参赛中的一员,我感到无比的光荣与骄傲。首先,我有机会更深入地了解党的发展历程与成长;另外,成为党的一员的信念更加笃定与坚信,我会更加努力,得到党的认同,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在这九十多年的奋斗历史中,几经挫折,几经磨难,从南昌起义到秋收起义,从遵义会议到万里长征,一路风风雨雨,中国共产党带领着人民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繁荣一条条宽阔的柏油路,一座座参天大厦,中华大地呈现出一派政通人和,繁荣昌盛的景象。
从这次的演讲中,我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历史的选择,随着中国的发展,[课件 ]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他们用热血用生命换来我们当代的幸福。事实证明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没有共产党更没有祖国的未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它将带领我们创造新的辉煌。
争先创优是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始终保持先进性,大力发扬争先创优精神。要开展好争先创优活动,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首先,要立足自身的实际,真抓实干地工作,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全力推动“争优创先”。其次,要有新的观念。观念是行动的先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应该站在全局发展的战略高度,使我们的思想观念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前进的步伐。第三,要有开拓创新的胆略。要勇于创新,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挖掘创新潜能;要勇于面对现实,敢于解决问题,要冲破思想的僵化和墨守成规的束缚,树立敢为人先的胆略、开拓创新的意识。
所以,在今后学习和工作的岗位上我要不断解放思想、努力学习,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成为党的一员这个目标而不懈努力。
此致
敬礼
党的领导依法治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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