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范文
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范文第1篇
材料一:目前,我国一些地方政府仍不同程度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不正常现象,甚至还有一些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职权,贪污腐化,失信于民,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2007 年 4 月 24 日,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并将于 2008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条例》首次从法律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做了明确规定,使广大群众对行政机关的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能够一目了然,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条例》的出台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政治学分析
(1)请你谈谈我党提出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由。
① 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们的政府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宗旨的重要举措;同时,党领导下的政府应该是认真履行其职能,充分显示对人民负责的宗旨与原则的政府。③ 目前我国的一些政府还不同程度存在着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就需要加强政府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客观上也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树立政府的权威。
(2)请你谈谈我国要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由
① 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建设服务型政府,从根本上说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②国家行政机关是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家机关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是为人民办事的。
③ 目前我国的一些政府还不同程度存在着问题,严重损害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就需要加强政府的自身改革和建设,客观上也需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同时,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有利于树立政府的权威。
(3)结合材料,运用政治常识的有关知识谈谈应如何建设服务型政府。
①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办事效率。②坚持依法治国原则,规范政府行为,坚持依法行政。③坚持对人民负责原则,积极创造各种条件,让广大群众更广泛地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材料二:为了适应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发展,某市按照中央的部署,结合本市的实际,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具体做法有: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精简和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减少行政层次,着力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政出多门问题;建立了经济责任 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推行电子政务,推广网上办公;建立完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和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运用所学政治常识,概括该市的主要经验。
①切实转变政府职能;②精简机构;③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④提高行政效率;⑤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哲学分析
1、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必须坚持正确价值观的导向作用 。因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2、物质决定意识,要一切从实际出发。使主观符合客观。
我国目前的社会现实,决定了必须建设服务型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经济学思考
1、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本目的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关键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
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范文第2篇
二是叙述的概括性。政府工作报告的内容全面,如果每项工作都展开来写,写得很详细,那势必文字量大,篇幅冗长。因此,写作时,除了必要的数字和有影响的事情外,一般不要详细的例证和繁琐的议论,而是用概括的方法,有系统地有条理地叙述,以节省笔墨。但也要防止不着边际,应该是具体概括、详细得当、条理分明、叙述清楚。
三是程序的民主性。政府工作报告不是一个人的作品,也不是几个人的作品,而是一级政府的集体作业。它的写作(或制作)程序同一般的工作报告不一样。先由写作班子或写作人员执笔,撰写草稿,然后把草稿分送政府领导成员和各个部门征求意见或建议,再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写成修改过的草稿,召开有关会议讨论研究,再补充、修改;修改后再召开会议通过,取得一致性意见,形成正式草稿,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向代表们报告,提请代表们审议,最后经代表审议后再进行修改,大会一致通过,方能成为正式的政府工作报告。因此,政府工作报告的写作过程,既是征求意见,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这里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大事的精神。
四是结构的规范性。政府工作报告虽没有千篇一律的模式,但总还有一定的规范可循。不论哪级政府的工作报告,正文不外乎
三、四个部分,即工作成绩,存在问题,今后工作意见,也可总结一些经验教训。根据这
三、四个部分,考虑报告的结构,有分标题的,有用一二三四隔开的。开头和结尾比较固定。例如,李鹏总理在1997年3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报告,开头是“现在,我代表国务院向大会做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结尾语,一般是用“各位代表”开行,第二行开始写出号召、要求、希望等简短有力的一段,作为全文的尾语。
对于正文,如果运用小标题的方法,可依据内容与需要重点突出的问题立标,如李鹏总理去年在八届五次人民代表会上的报告,就分了七个小标题:1.1996年国内工作的回顾;2.保持国民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3.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4.积极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各项社会事业;5.巩固和发展团结稳定的社会政治局面;6.确保香港政权的顺利交接与平稳过渡,推进祖国统一大业;7.关于外交工作。地方政府的工作报告不要求写这么多的重要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有几个写几个。
政府工作报告的一般写作方法。
一、落实人员。政府工作报告通常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需要几个人合作完成。高层次政府机关一般要临时成立一个写作班子,专门负责文稿的撰写;市、县政府机关虽无专门写作班子,但也明确几个人负责起草文稿;乡、镇一级政府,除秘书或文书负责外,也要一两个人协助,共同完成。
二、收集材料。材料是写作政府工作报告的基础,报告中的叙述、观点都需要从大量的材料中提炼出来。因此,人员一经落实,就要明确分工,分头收集有关情况、数据、典型事例、过程背景等材料。收集的方法,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看文件、听汇报、召开会议、个别交谈、统计数字等,一定要把需要的材料收集到手,达到充分的占有和掌握。
在收集时还应注意:一要全面收集,不能顾此失彼;二要准确真实,防止夹有水份,或者弄虚作假;三要系统分析,疏理成文,便于思索吸收,不能浮于表面,成为一本“豆腐帐”。也就是说边收材料边加工,考虑报告的需要,而不是为了收集而收集。
三、研究纲目。在充分掌握材料的基础上,写作人员应根据领导的意图,研究报告的纲目,或叫框架;可先请领导提示后研究,也可先研究后征求领导意见,相互通气,思想上取得一致。纲目一般,应研到第三个层次,即报告主体分几个部分,每个部分里分几个问题,每个问题写几小点。如果中间需要小标题的,大、中、小标题应安排好。纲目研究好后,应请领导层开会,初步讨论通过纲目,做到把报告的框架确定下来,避免写作走弯路。
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题目,有的加标题,有的就叫《政府工作报告》。
四、撰写草稿。纲目一定,就要围绕纲目撰写草稿。撰稿的方法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分头执笔法。即因人制宜,按照各人掌握的情况,起草报告中的某一部分或某几个问题,最后由办公厅(室)主任或写作班子负责人总串统稿;另一种是流水作业法。即从上到下先由第一个人粗写,写好后交给第二个人细写,第二个人写完后交给第三个人再细写,第三个人写完再交第四个人写第四稿,最后由办公厅(室)主任或秘书长总串统稿。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各地可从写作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出发,选用何种方法,不强求统一。
五、修改通过。报告草稿后,可先打印发给领导成员和各个部门阅看,请他们提出意见、建议,集中起来进行修改。修改后的草稿,再召开各种形式层次的会议,逐条逐段逐句地讨论研究,反复修改。经过上上下下几个回合,多次修改以后,由政府领导人主持召开政府组成人员会议,讨论通过,作为向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这个报告在大会报告后,请代表审议,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由大会通过对报告的决议,正式向外公布。
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范文第3篇
养老服务指的是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 满足老年人在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根据提供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
对于养老服务的性质, 需要根据公共经济学原理来解释。根据公共经济学原理, 社会产品可分为公共产品、私人产品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准公共产品。纯粹的公共产品即使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持有减少。相反, 凡是可以由个别消费者所占有和享用, 具有敌对性、排他性和可分性的产品就是私人产品。介于二者之间的产品成为准公共产品。[1]从养老服务本身的特性来看, 养老服务属于具有一定正外部效应的准公共产品, 其兼具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特征。[2]
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策的合理性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政府为符合一定条件的老人出资向第三方购买老人所需的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理论基础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政府为什么要供给养老服务二是为什么政府要委托第三方供给而非由自己亲自供给养老服务。[3]对于这两个问题, 有以下两方面的理由。
一方面, 养老服务的提供应当引入社会力量。从以上对养老服务的性质分析可以看出, 养老服务属于准公共物品, 对于准公共物品, 政府就不是唯一的提供者。政府以向第三方购买的方式供给养老服务具有政府亲自供给养老服务所不具有的优点。它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让它只掌舵不划桨, 有利于政府腾出手来做好自己的“本份”即行政管理和监督工作; 也有利于引入竞争机制, 严格控制养老服务的成本, 提高养老服务的效率。
另一方面, 养老服务并非应当无限制第“泛市场化”甚至“私有化”, 而应该是“福利性”与“市场化”的耦合, 因为养老服务具有公益性。纯市场化中的资本具有逐利性, 经济人的一切经济决策都以利润最大化为最终目的, 这意味着企业家资本只会选择投入到存在获利空间大的领域, 于是导致市场总容量与需求不匹配。[4]并且, 若养老服务完全由私人部门供给, 将会产生两种可能: 或者是私人部门因投入成本高, 利润空间小而选择退出市场; 或者是政府给予高额补贴推动私人部门进入, 而私人部门为赚取利润提供高于竞争性均衡价格的产品和服务, 从而将支付能力不足的老人“挤出”市场。无论是哪种情况, 对老人甚至社会整体福利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于促进这两个方面问题的解决, 都是一种有利的做法,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政府与市场的优劣互补。首先,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做法, 不同于政府提供养老服务, 因为政府并不是服务的直接提供者, 而是由社会力量如民办的养老机构等来提供养老服务, 其次,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也不同于纯粹的由私主体提供养老服务, 因为服务的购买者是政府, 私主体是根据与政府的契约关系为需要的老人提供养老服务。这样, 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过程中, 政府依然承担着其传统的为社会提供福利与救济工作的职能, 或者说政府在提供社会福利与救济中是最后的责任人, 只是这种职能通过政府变为购买者而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政府扮演的角色由“幕前”转为“幕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措施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良好示范。
三、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梳理
( 一)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演变
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 根据制定主体及性质的不同, 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党的政策, 二是国务院及其各部委的政策, 各部委主要以财政部、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为主。
党的政策主要通过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的内容来体现。十八大《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报告中提出, 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 要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从2006 年开始不断制定了关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 尤其在2013 年、2014 年内制定颁布了多个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具有宏观指导作用, 各部委一般会根据各自的职能制定相应的更为细化、具体的规范性文件。比如, 2013 年9 月26 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后, 财政部、民政部等部门陆续制定颁布了《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暂行) 》等规范性文件,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所制定的政策的精神。以下是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制定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 二)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政策分析
1. 购买养老服务的主体
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主体有两类, 一是承担养老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一般有民政部等; 二是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 有这方面实际需要的群团组织。
2. 承接养老服务的主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中对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主体做了原则性的规定, 规定了承接主体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 具备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等条件。《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中进一步规定, 购买工作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确定的原则来规定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 还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来选择适用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2014年11月25日, 财政部、民政部又发布了《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 提出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问题, 并进一步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在《指导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强调, 另外增加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要求。
3. 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 购买原则是, 凡是适合市场化提供、社会力量能力承担的, 应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养老服务。同时, 在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方面均规定了相应的购买重点。
4. 购买养老服务的程序
《指导意见》规定, 应当及时、充分向社会公布购买的服务项目、内容等信息, 购买工作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 承接主体要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国务院的《指导意见》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是一致的, 根据政府采购内容的不同, 政府采购分为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范畴, 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5. 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督
《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规定, 购买主体要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规程, 选择承接主体, 公开购买服务相关信息。承接主体要健全财务制度, 严格按照合同履行服务任务, 保障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转变
( 一)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与政府职能转变是辩证统一的关系, 两者互相促进。一方面,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 正如国务院及各部委多个规范性文件中在第一条的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重要性中指出的: “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1) 要做到政府职能转变, 就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简政放权, 将适合由市场力量承担的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来完成。另一方面, 政府职能的转变促进了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政府鼓励养老服务走向社会化、市场化, 政府通过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将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建设推进落到实处, [5]可见, 政府职能的转变也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与制度设计, 促进了养老行业的发展。
( 二)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政府的角色定位与职能
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过程中, 政府不再是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 而由社会力量作为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政府的角色发生了变化, 其职能也相应会发生变化, 应当将其职责转变为宏观把控、监督评估、制定制度等方面, 同时积极培育社会力量, 实现服务供给的竞争性。[6]政府职能转变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成效, 政府的职能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领导
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过程中, 政府仍然要居于主导地位, 政府要了解老年人的需求, 对哪些养老服务适合由社会力量提供、如何提供、提供什么样的养老服务等问题做出决策、安排。政府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中, 要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并设计合理的制度框架, 这个制度框架应当由政府、市场、家庭等不同的主体的共同参与及发挥作用。
2. 政策支持
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如财政部、民政部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看出, 对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的税费等方面提出了优惠措施,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的提供中, 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进行。政府的政策支持职能是其作为组织领导者职能的延续, 政府既然作为组织领导者就必然应当为社会力量承担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
3. 财政支持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于政府而言并不是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职能的完全放弃, 既然政府依然负担有这方面的职能, 政府就不能以将养老服务交给社会力量的名义来减少财政投入,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不是政府“甩包袱”的手段。不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是谁, 养老服务作为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性质是不会改变的, 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过程中, 政府依然应当积极进行财政支持。从国务院将财政部定位为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牵头部门也可以看出政府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支持方面的重视。
4. 监督管理
社会力量的引入, 只是使政府直接生产养老服务的重担得以大大减轻, 但是, 在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的过程中, 政府要对其进行监管, 以确保养老服务不会因由社会力量提供而丧失均等性、公益性等应有的特点, 政府有效的监管措施是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成功进行的必要条件和必重要保障。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 政府主要是通过契约化的手段来对提供养老服务的社会力量进行监督, 此外, 政府还会根据其本身的行政职能辅之以行政手段进行监督。
五、结语
尽管养老服务的生产环节从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转移, 但政府移交的是养老服务项目的生产、提供, 而不是服务责任。[7]在决策、财政和监督等方面, 政府依然负有职责, 责任也并没有减轻。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服务, 体现的是养老服务在生产环节的市场化, 仅表明政府职责内在结构的调整与重新分配, 以及履行该职责方式的变化, 并不代表政府责任的市场化。因此,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中体现的政府职能转变并不是政府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的职责转移。
摘要: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 养老服务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养老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的属性, 因此养老服务的提供者可以是政府, 也可以是社会力量。建设服务型政府与政府职能转变观念的提出, 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进行有着密切的关系。国务院有关部门近年来发布了促进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加快了政府在提供养老服务方面职能的转变。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 不再作为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 而是实现了在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支持、监督管理职能。
关键词: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政府职能转变
参考文献
[1] 王延中等.中国老年保障体系研究[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 2014.38.
[2] 吉鹏.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研究综述[J].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4 (3)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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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厚金.我国政府转型中的公共服务[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8.56.
[5] 汤艳文.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与管理[M].北京: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4:128.
[6] 李彦俊.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研究以政府职能转变为视角[J].现代商贸工业, 2014 (14) :29.
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范文第4篇
【摘要】:有效的政府公共关系工作,对于危机的治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缺少专门的政府危机公关机构,政府公关人员素质低下,与媒体及公众的沟通不畅等原因,不能很好的发挥在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作用。为此,必须通过设立专职危机公关中心,切实转变政府公关理念,配置合格的公关人员,加强沟通以及提高政府国际公关能力来提高公共危机治理的效率。
【关键词】:政府公共关系; 公共危机; 危机治理
一、 政府公共关系与公共危机治理的内涵诠释
当今世界,任何组织都处于一个极其复杂的公共关系网络之中。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以及公共权力的行使者,也必须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这样才能推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保持国家稳定与和谐,人民幸福安康以及国际威望的提升。所以,一个有效的政府,必须处理好与各方面的关系。具体来说,政府公共关系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政府公共关系的行为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有社会公益性和政府行为权威性;二是有传播沟通、行为规范的职能,有政策导向性和传播垄断性;三是与社会公众建立良好关系,有全民参与性;四是体现政府管理思想,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现代政府作为一个有限的政府,其主要职能在于对公共事务的管理,而有效的政府公共关系则是发挥其管理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当时非洲的情形时,首次使用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治理的目的是指在各种不同的制度关系中运用权力去引导、控制和规范公民的各种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所以公共危机治理就是通过政府和社会公众的力量,通过对公共危机事件的有效监测、预控、决策和处理,避免和减少危机,实现社会稳定,政府和公民关系和谐,维护政府形象的过程。
二、 政府公共关系对公共危机治理的价值
政府要顺利搞好公共危机的治理工作,满足广大民众的意愿和要求,减少公共危机造成的危害,顺利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必须进行有效的政府公共关系工作。
首先,政府公共关系的沟通职能,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危机治理,提高治理效率。当今世界,大多数政府虽然在推行政令时,可以运用法律赋予的行政权力,却更重视建立在没有强制力和自愿基础之上的双向沟通,来确保政令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所满意。政府公共关系是来掌握、理解民众的真正需求和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其次,政府公共关系的信息获取职能,是公共危机中进行正确决策的基础。英国危机公关专家杰斯特曾提出危机处理的“3T”原则:“Tell your own tale”(以我为主提供情况);“Tell it fast”(尽快提供情况);“Tell all”(提供全部情况)。作为现代民主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之一的政府公共关系,其重要一方面就是获取信息,为政府及时有效的进行决策服务。
第三,政府公共关系促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有利于缓和矛盾,顺利处理危机。“没有人们相互间享有的普遍信任,社会本身将瓦解。几乎没有一种关系不是完全建立在对他人的确切了解之上的。如果信任不能像理性证据或亲自观察一样,或更为强有力,几乎一切关系都不能持久现代生活在远比通常了解的更大程度上建立在对他人的诚实的信任之上”。[1] 第四,政府公共关系有利于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应对危机的能力。从SARS危机到现在禽流感的肆虐,充分说明了公共危机的全球性和扩散性,在此情况下,单靠一国政府的力量是无法对公共危机进行有效治理,必须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帮助,共同来控制和消除危机。
三、 政府公共关系活动在支持公共危机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政府公共关系对于建立透明、高效政府,提升公众民主参与危机的治理能力,塑造政府在国内的良好形象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但是由于政府公共关系在现代民主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土壤中诞生、成长的时间较短,特别是对于政府在公共危机中相应的公关活动进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还较少,所以还存在许多问题。具体来说,在提升公共危机治理能力方面,政府公共关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是专门政府危机公关机构的缺失。自从199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成立以来,许多省也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增进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但是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机构都承担着政府的公共关系职能。如果在危机情况下,各个部门由于职责不清,互相扯皮,势必给公共危机治理带来更大的难题。
二是政府危机公关理念淡薄。政府公共关系作为危机顺利解决的软手段,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管理功能。但是,我国有的政府机关及其公务员则在危机时刻一方面不注重对媒体进行良好的公关.另一方面,主要是在危机情境中不能对公众进行很好的沟通和交流。
三是政府公共关系人员素质低下。
四是政府国际公关能力的不足。随着国际间经济、政治、文化交流的日益增多,各个国家政府都努力在国际间的交往与合作中塑造自身的良好形象。国际公共关系也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四、 提高政府危机公关能力的策略选择
针对政府公共关系对危机治理的作用及其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努力在以下方面努力和尝试,以提高危机治理的效果。
首先,设立专门的政府危机公关中心来处理公共危机。政府公共关系机构处于领导层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管理层与非管理层之间,在组织与外部公众之间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不仅对内可以通过信息,充当参谋,而且对外可以代表政府发布信息,协调关系。由于我国政府的公共关系人员和部门众多,所以在为公众和媒体提供信息时,难免出现不一致和不协调的情况。所以为更好的应对和处理危机,我国也应该按照精简、统
一、效能的原则来统一设置各级政府公共危机公关机构。
其次,切实转变观念,树立政府工作人员的公关意识。公共关系意识代表着一种开明的经营管理观念,是顺利地、有效地开展公共关系工作的思想基础,是公共关系自觉化的动力。 “公众是否理解政府作出的政策选择,进而作为具体的载体去完成这些选择,都取决于公众对政府的认同感和理解程度”。[2]所以提高政府及其公务员的公关意识,是获取公民理解和信任的重要方面。
第三,建立合理的公关人员,提高政府危机公关的能力。
第四,实现媒体的双向沟通,提高政府公关效率是危机治理的重要渠道 最后,提高政府国际公关能力,实现危机国际合作治理。“当一个人确认人类能力无限、权力无限时,他是愚昧的,当他真切认识到人类能力有限、权力有限时,他开始聪明了”。【3】
政府公共关系工作作为公共危机治理的“软环境”,在公共危机治理中发挥着必不可少的管理职能,我们必须利用有利的条件开展政府公共关系工作,以期更快、更好的治理危机。
参考文献:
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范文第5篇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有效实施宏观调控的迫切需要。随着宏观调控实践的不断丰富,我们对法治与宏观调控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化。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依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发展规划、投资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正是对多年有益经验的总结。科学的宏观调控应该是在法律法规框架下的宏观调控,这是我国宏观调控走向成熟的标志。发展改革部门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更要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宏观调控。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关于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做出深刻阐述,强调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需要深化改革。立法是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四中全会《决定》强调立法要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发展改革部门更应当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下规范改革。
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范文第6篇
梅星09思政200930013008
2【摘要】我国电子政务建设起步较晚,在不到十年间经历了巨大的变化与发展,不断地融合与创新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新阶段的主要特点,在新的形势下,国家和人民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对我国电子政务的公共服务能力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信息时代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完善与发展既是新时期的需要,又是未来电子政务的改革方向。
【关键词】电子政务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
新时期,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既有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信息化与网络化的加速与普及是我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一个助推力,与此同时,在政治经济体制和电子政务发展环境方面的一些问题又给电子政务的发展尤其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与完善造成了一定的困境。
一、 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有利环境
在不到十年间,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并且不断缩短同发达国家之间差距的过程,这些成就的取得,与国内的有利环境是分不开的,正是这些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一) 国家政策与法律的保障
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指出:“国家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重点应用系统,应优先由国内企业承担,在同等性能价格比条件下应优先采用国产软件系统。”文件把国内软件企业和大型公共网络平台作为重点支持对象。
2006年初,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明确指出:“服务是电子政务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给予电子政府公共服务明确的定位,并强调了电子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性。
2006年6月1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上,中央再次提出“信息管理要向公共服务转变”,并着重指出“信息网站建设要向发挥社会力量转变”。①
以上国家出台的文件和相关政策为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同时也为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与创新指明了方向,即电子政务的发展要向公共服务和发挥社会力量转变,这对于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契机,也是新时期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个直接动力。
(二) 政务处理信息化和现代化的需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政府政务面临着信息量大、信息技术落后、办公效率低以及管理体制不顺和政务信息化人员不足等问题,这些都严重阻碍了我国政府信息处理的能力和效率,但同时也推动了我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进程。
第一,政务信息量大。在今天这样一个信息化和网络化的时代,政府部门每天要输送和接收大量的信息,对于传统的政务处理方式来说这是不可能完成的,然而,电子政务项目本身是一个大型的由软件、硬件、技术和操作人员构成的有机综合系统,它本身就具有更新速度快、处理能力强、涉及面广等特点,这些特点对于处理政务中的庞杂信息来说是一个天然的优势。 ① 以上摘自《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0》融合与创新:电子政务发展新阶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第二,信息技术落后。传统的处理信息的方式既浪费人力又浪费时间,而且准确性也受到限制,因此,在新时期越来越不能适应政府和社会的需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则具有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和相当高的准确率,自然在今天我国建设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受到政府和一些企业的推崇。
第三,管理体制不顺。传统政务管理体制存在着诸多的弊端,上下级的政策和文件传达容易出现沟通障碍和信息失真等问题,这些都容易造成政策执行的缺损,使党和国家的意见与指示不能很好地得到理解与执行。在电子信息系统下,由于是网络化的方式传递信息,所以可以省掉政策传递的中间环节,使文件精神能够被更准确地理解。
第四,政务信息人员不足。传统的政务处理系统中,信息处理的人员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地完成大量的信息处理的任务,而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运用可以节省一定的人力,同时提高信息处理效率。
(三) 政府与民间信息沟通方式的改革
随着信息化和网络化的发展,人民的生活节奏加快,传统的信息沟通方式不能很好地满足民众及时与准确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在传统模式下,信息的沟通既耗费人力和财力,又耗费时间,由于政府与民众长期缺乏沟通,容易造成民众对政府政策和指示的不理解以及政府部门对社会民情的不了解,这不利于良好的官民关系的建立,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逐步采用和推广将改变这一状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公共服务平台,民众可以及时了解相关的政府政策并对政府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也为政府与民众沟通提供了一个便捷的窗口,为政府了解民情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
二、 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不利困境
针对这一问题,有关学者进行了分析,认为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困境来源于三个方面:政府机构方面、社会公众方面和平台及建设者自身方面。①
该学者的分析很透彻,基本上说出了目前我们都能感受到的一些不利因素,但是我认为这只分析了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微观层面的问题,其背后的宏观因素更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建设的不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发展至今,经历了不断的改革、完善和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社会主义发展至今,其影响是世界瞩目的,然而,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建设中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将是我国政治经济建设的巨大障碍。我认为,目前政治体制中的问题在于中央与地方发展建设的不协调、上级与下级部门政策执行的不连贯以及同级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交流的不畅通。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我国的一些政策和文件很难及时有效地被下级部门理解和贯彻执行,下级部门和基层政府由于缺乏理解和认识,改革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的动力不足,再加上长期以来的发展滞后造成的基础设施薄弱等问题,为整个电子政务的建设和发展都带来巨大的阻力。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条件的不足。毛主席曾经说过,社会主义制度要长盛不衰就得依靠社会主义的民主力量。然而时至今日,在我们的社会中,民主环境的建立还需要政府和民众作出很大的努力。现在社会上存在着一种“官本位”和“金本位”的思想认识,由此催生出一批“官二代”“富二代”飞扬跋扈的怪现状,这些不利的因素正在影响人们对民主的态度,似乎谁掌握了社会资源谁就有话语权,就有社会资本,就有“民主”,政府部门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乏力和低效,让民众渐渐对政府市失去了信任,从而引发了民众对政府信息和政策的不关注和不了解,因此也就在公共服务平台这样一个与政府对话的机制中不参与。所以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中民众的参与度和参与热情不高也是阻碍电子政务建设和发展的一大困境,解铃还须系铃人,创造有利的社会主义民主条件将是重中之重。
第三,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弊端。这一点主要是关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方式的不合理。① 见《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0》第73页
经济发展方式的问题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增长方式,一个是分配方式。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粗放型的,不计成本的,所以在一些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设计开发公司的开发过程中缺少一定的创新精神,再加上本身这一类系统的开发就需要开发公司对我国政府的业务模式有较高的了解,因此目前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并不完善。其次是经济分配方式的问题,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期,由于中央长远的考虑,在分配上国家和企业占得比例较大,个人分配的比例较小,所以我国的人民大多数不算富裕,这也为民众参与政府电子政务的建设与发展制造了障碍,民众的信息化水平有待提高。①此外,我国信息化发展也呈现明显的不均衡现象,中部和西部地区很多尚处于发展阶段:单位计算机拥有量30%~50%,家庭计算机拥有量10%~20%,上网人数比例10%~30%。所以,目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是关系到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与建设的重要因素。
三、 建立公共服务平台的几项建议
关于新时期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在分析了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后,我也对未来的改革方向有一些自己的建议。
(一) 协调政府部门,建立公共服务网络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太差,存在着上下级之间政策不连贯、同级别之间信息无交流的状况,这对于提高政务处理效率、提升政府服务形象是不利的,所以有必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构建一个信息共享、交叉互补的政府公共服务网络,这既是提升政府职能和工作积极性的一个举措,也是改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建设环境的一种方式。
(二) 创造民主条件,建构民众参与平台
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因为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对象不是政府官员和国家领导,正是广大的民众,民众都不参与,那么建设的意义何在?所以我们必须创造一定的社会主义民主条件,让民众有参与的意愿,同时创造一定的经济基础,让民众有参与的机会,同时提高民众的知识文化水平,让民众有参与的能力。只有建立了这样一个参与的平台,政府与民众才有对话的窗口,服务型政府的宗旨才能得以体现。同时,②广泛的公民参与不仅可以提升政府决策的权威性,而且可以弥补官僚制的缺陷,改善政府管理绩效。
(三) 实行绩效考评,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这一制度的建立主要是为了鞭策政府部门不断创新,积极进取,改善服务质量,使民众对政府部门的意见得以反映,同时也是规范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一项举措,使这一平台的功能得到发挥并且不断完善。通过考评,既能反映政府在创建和完善这一平台的过程中暴露的问题,也能不断总结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为未来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借鉴。
四、 结语
我国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与完善既需要政府部门的建设性指导,也需要民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只有这样,我国的电子政务建设才能不断前步,社会主义的发展才能与时俱进,才能走的更远。
【参考文献】
1、《中国电子政务发展报告2010》 主编:王长胜 许晓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年版
2、《服务型政府建设:政府再造七项战略》 主编:燕继荣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年版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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