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
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第1篇
又是月圆时,又是中秋节。赏月,吃月饼,这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亘古不变的节目,更是对古老中华魂的一种传承与祭奠。然而面对时下各种洋节的蔚然成风,人们似乎忘了本土节日的精神、灵魂之所在,亦是忘记了传承中华文化的责任和使命。
有人说过节无非吃吃喝喝,有人嫌弃中秋节回家团圆的老套,有人认为扭捏作态拍几张照片就是过中秋节,诸如此类的误解、曲解不一而足,是对身为中华儿女的我们怎样的一种嘲讽
中华民族自古以来就是在继承中发展,自发展中传承。尊重先辈,敬仰传统,这是历经几世浮尘砥砺打磨后的悠悠中华魂。祖辈、圣贤的古训理应此时相追随,终生莫相忘。可看看如今的国人,又有多少人在崇洋媚外、奴颜婢膝,甚至数典忘祖,忘了本,也忘了根
君已知韩国、日本纷纷抢占中国的传统佳节所带来的市场,更有甚者,将中国的传统习俗申请成为本国的文化遗产。面对这种文化侵略,作为泱泱华夏的骨肉血亲,为何竟这般麻木不仁不为所动
不只是对待本国节日,乃至中华五千年多少优良传统,我们已经忘却它们所真正代表着的,不只是一种形式,更是中华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自强不息,勤劳勇敢,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的民族精神!是推动中华民族再次走向繁荣富强的铮铮铁骨和磐磐基石。
正因为中华传统节日于华夏子孙炎黄儿女举足轻重意义重大,国家才要设立条款予以保护。身在祖国未去过国外的人,对于中华传统节日于我们的意义或价值,也许并无深切具体的感触,当你一旦踏出国门,走进异国的领土,能给你力量的,或许就是这中华魂。
传承,不止是对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继承,更是对中国历代所有优秀文化的承续。因为它们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载的历史见证、精神载体。
传承中华民族魂,是对古老训条至理箴言矢志不渝的坚守;传承中华民族魂,是对民族信仰的顶礼恪守、不悔的虔诚;传承中华民族魂,是对华夏文明不变的崇敬永远的守护。
风华是一指流沙,苍老是一段年华。传承中华魂,如沧海巫山。岁月如流,沉积万千后成不为浮华所动的傲岸。中华民族不倒,中华魂还在,将中华民族的旗帜树立于民族之林,在风雨中坚挺,于磨难中生长,成一棵巍然耸立永远不倒的柏松。
对中秋节的认识与感悟范文3篇2
一轮淡黄的圆月渐渐从天边升起。穿过纱般轻盈的云,周身散发着柔和的光芒。那如水的月华,如亲人思念的目光,在云影阑珊处,盼君归
电视里“中秋晚会”正在精彩上演,主持人一遍遍提起“何事长向别时圆”。桌上是丰盛的菜肴,那是姥姥和妈妈忙乎半天的成果,糖醋鱼、板栗鸡、红烧肉不同口味的月饼切成了三角形,石榴籽已剥好粒粒晶莹剔透。热爱生活的妈妈不知什么时候折了几枝桂花养在清水里,满室都是桂子香。姥姥往我的碗里夹菜,我往姥爷的杯中斟酒,可是这个中秋佳节却因为少了一个人而比往年多了一份清冷。
是啊!皓月当空,可月圆人未圆,徒添伤感。为了尽快破案,身为警察的爸爸已经近一个月没有回家了。这一个月里,每个复习至深夜的日子里,都看不见他为我留着那盏温暖的灯;每个闲暇放松的周末,都没有他陪伴着一起玩闹一起做实验;每次想分享快乐分担烦恼时,却只能在电话里和他聊一聊那些平平常常的日子里,平平常常的小事情,此时此刻令我牵动我的情愫。这一刻,我是如此思念着我的至亲。
思及此,我忽然想到了爷爷奶奶。进入九年级,为备战中招,我也有大半年没能回老家了。此时,他们或许正在乡间那座小院里,与我共赏一轮明月。我不由得按下那串熟悉又陌生的数字。
“嘟嘟”电话被接起。奶奶略显沧桑的声音在那头响起,“喂,乖孙女儿呀!”“嗯,我身体好着勒”“没事儿,呛着了,咳咳有空回来哈!新花生、新板栗下来了,给你留着呢!”耳边絮絮叨叨,是句句殷切的关心和希望。移步窗边,抬眸望月,千里之外的人啊,我盼你归来;而那百里之外的人呢,也在盼我回去。真是“此事古难全”!
思念愈深,愁绪愈浓,甩不掉心头的那丝牵挂,只好推门出去走走。
月在高楼间探头,在云影中穿梭,城市里璀璨的灯光并没有夺走它的华彩。月光下的街道虽不似往日那般喧嚣,但路口那一抹抹身影却仍然如往日一样挺拔。是的,游子们归家的路,还需要他们来保障安全。那街头执勤的警察,那清理卫生的城市美容师,那坚守在手术台旁的白衣天使自古中秋话团圆,但是今夜,我想感谢那些为每一个团圆的家庭而放弃团圆的人们。因为他们,今夜的月格外明亮。“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浓浓的夜色像浓得化不开的思念,伴着月光柔和地泼洒在时光里,视频中爸爸的脸上似乎又多了几道皱纹,熟悉的嗓音略微沙哑,如在耳畔。
今夜月圆人相思,千里人长在!中秋,我在烟火中盼君归来
对中秋节的认识与感悟范文3篇3
今天是八月十五,人们兴高采烈,以各种形式来欢度这个传统节日中秋节。
每年农历八月十五日,是传统的中秋佳节。这时是一年秋季的中期,所以被称为中秋。在中国的农历里,一年分为四季,每季又分为孟、仲、季三个部分,因而中秋也称仲秋。中秋节的传说是非常丰富的,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之类的神话故事广为流传。
晚上,我和爸爸妈妈来到了爷爷家,爷爷奶奶很热情地欢迎了我们。叔叔和姑姑两家人也一起来了,大家在一起共度佳节。为迎接大家,爷爷奶奶做了很丰盛的饭菜。大家一边说说笑笑,一边品尝着丰盛的团圆饭,大人们少不了喝酒,我们小孩便已饮料代替酒,互相祝福,浓浓的亲情在饭桌上互相传递,一家人在一起其乐融融。
吃月饼也是中秋节的一大习俗。相传元朝末年,朱元璋发动农民起义时,用月饼作为秘密传递通知的手段,约定八月十五日中秋节起义,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后来人们以中秋节吃月饼来纪念起义军的胜利。现在,月饼已演变成合家团聚的象征。于是,吃过晚饭后,我们每人手里拿一块月饼,到楼下一边吃月饼,一边赏月。“月到中秋分外明”是的,今晚的月亮特别明亮。一轮金黄的圆月像一个银色的玉盘高高地挂在天空中,皎洁的月光,像水似地泻向大地,照亮了整个院子。天空中云很淡,风很轻,月光很美,这构成了一幅美丽的图画。
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创新成果 教学建议
2007年修订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材已在全国普通高校使用了近一年,从各方的反馈信息来讲,受到了较广泛的好评。这源于它充分地反映了党的理论的最新创新成果,反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特别是反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社会建设等重要理论创新成果;同时也是它更好地吸收了高校师生在教材使用过程中提出的有益意见和建议的必然结果。为了帮助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教材,特对该教材法律部分的修订情况作深入探讨,并提供若干教学建议,以期与同行专家交流。
一、对修订版教材法律部分内容的认识。首先,修订版教材不但承继了第一版中所积累的成果,而且进一步增强了其思想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提升了教材的理论品位。教材的突出变化之一就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贯串全书的逻辑主线,众所周知,伴随着工业化而产生的社会结构和制度的变迁,必然会引起人的价值坐标体系的转变。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也必然造成利益主体的多元化,造成“工具理性”、“利益计算”对“价值理性”、理想信念的多元化之间的冲击和排斥。所以,在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认同已成为不可回避的客观重大课题,对于当代大学生也同样如此。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处在形成、确立和逐步巩固的时期,他们思想的敏感性、活跃性、多变性、差异性和趋向独立性的特点,使其在复杂的社会背景下面临着不同价值观的诱惑、尖锐冲突和痛苦抉择。因此,如何引导其实现社会主义的主流社会价值观的同化,已成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修养的一个刻不容缓的迫切问题。实践证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大学生共同的价值诉求,是新形势下引领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指针,它为当代大学生加强自身社会主义道德修养,锤炼优良品德,确立法治理念,提升法律素养,促成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发展的动力,明确了基本的途径。同时,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涵而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社会意识的本质体现,它的四个方面的内容各有其特有的含义和实践要求,但又相互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构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逻辑主线统领《基础》教材全书,不仅可以更好地涵盖有关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法治素质的内容,而且它作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根本,对于人们领会和掌握社会主义道德精髓,增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厘定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的关系,增强大学生学法、守法、用法和护法的自觉性,无疑具有滴水穿石的教化和渗透作用。
其次,修订版教材基于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民主法治目标等相关内容,在法律部分中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充实。具体体现为:对于原第七章第一节第四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一)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四)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部分,按《决定》的表述,修改和增加了相关内容,这些改变充分反映了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使教材更具权威性和思想性;二是教材将第八章第三节“四、我国的仲裁法律制度”改为“我国的仲裁和调解制度”,并在原有两个小目之后,增加了“(三)调解制度”,分别介绍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含义、基本原则和程序要点等。这反映了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化解社会纷争的多种途径,更好地体现《决定》中“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更多采用调解方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的政策精神,也引导大学生明白在现代社会中传统诉讼(打官司)已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合法途径,仲裁和调解同样是解决争议的便捷合法的途径。特别是选择和运用调解方式来解决纷争,对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实现有限的司法资源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公平和效率价值具有重大意义;三是修订版教材还从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出发,将第八章第二节“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补充完善为“二、我国的民商法律制度”。增补了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和保险法等内容,这从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具备的必要的经济和法律知识,满足了那些对公司、证券(股票、债券和基金)、票据和保险等新事物充满兴趣,甚至已经涉足其中的大学生们的需求。
最后,从《基础》课教材“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强调实效性”的目标出发,笔者认为修订版教材尚存在拟充实和有待完善之处:一是在论述法的适用时,鉴于目前立法主体的多元性和一时难以完全避免法律规范间的不一致和冲突现实,应增加《立法法》中关于法的适用规则的阐述。特别是关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同位法在各自适用范围内具有同等效力以及法不溯及既往等基本规则。这对大学生选择适用不同位阶的法律规范解决法律纷争奠定了必要的法律基础;二是对现行法律制度的介绍,也应随国家立法的发展而与时俱进地适时增加相关内容,如在介绍“职业生活中法律的基本要求”时,应增加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内容。它对大学生在就业和创业中防范合同风险和寻求法律救济具有重要意义;三是章后学习思考题的题型设计过于单一。建议适量增加材料分折题、典型事例和案例题,以引导学生更好地理解教材,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有关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的教学建议。优良教材资源的最终价值在于其实施中所产生的良好教学效果。为了实现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笔者认为在法律部分的教学中应重视以下问题:
(一)将教材的法制教育目标定位于培养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和加强法律素质教育。随着当今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全民的法制教育已由以往的普及法律知识转变为“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所以《基础》课教材法律部分较以前的《法律基础》教材更侧重于凸现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教育和大学生法律素养的培养。修订版教材按照教材稳定性原则的要求沿循了这一思想。因此,我们在教学中应在重视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观点、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以及当代中国法治思想的教育的同时,更加侧重于理论的学习思考与应用法理解决现实一般性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的培养。因为,“知法”绝不仅仅指对法律具体知识的了解,也要求对法律精神、法治原则的正确认识;“学法”也不仅仅是单纯地学习法律规定,而是更要注重引导学生正确看待中国法治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克服和纠正大学生在法律方面“知”和“行”上偏差和失衡的问题。特别要重视培养学生的法律素质。因为没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养成,即使法律知识很丰富,在实践中也可能出现知法犯法,甚至千方百计规避法律的事情,以致法律形同虚设,丧失其固有的权威和尊严。对于这一点,在教材的处理上,我们应明确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法制教育不同于法律专业的学习,明确传授法律知识是手段,提高法律意识、培养基本法律素质是最终目的。我们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和健康的法律心理,启迪大学生形成敬畏法律的信仰,提高其知法的积极性、守法的自觉性和用法的基本实践能力。
(二)将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高校过去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分别作为独立的两门课程开设的,在引导大学生坚定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信念,加强社会主义道德修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从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的现实结果来看,还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原因在于道德与法律作为两种基本的社会规范,尽管二者在调节领域、调节方式、调节目标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方式存在差异,但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却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它们共同服务于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对大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而言,人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是人们适应于社会的最基本的两种素质,它们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因此,将原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中的思想道德和法律的内容融为一体,把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把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提高社会主义道德觉悟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把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紧紧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体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才能符合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对立德树人工程的客观要求。这就要求在教材处理和教学中,我们应有意识地将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例如,在讲述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社会规范时,应将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放在一起,并要求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将二者进行比较,深刻体会“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为社会主义法律提供了思想基础和价值目标;社会主义法律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提供了制度保障”的关系,从而实现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双赢效果。
(三)将“三贴近”原则贯穿于教学始终。长期以来,影响“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实效性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教学内容与客观现实的严重脱节,其造成的直接后果是,非但不能使学生掌握道德规范和法律精神,反而造成了不同程度上大学生在道德和法律上知与行分离的现状。为了增强教学的实效性,教师必须创新教学理念,深化改革教学方法,既要扎实地向大学生传授法律规范,又要避免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完整性,特别要防止空泛的传统理论说教,应在强调理论逻辑中凸显问题意识,坚持“理”与“实”的结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体现“基础”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教学中为了实现“三贴进”的要求,我们应通过引导学生更多关注、透视社会热点现象,结合案例分析、组织专题讨论、参与社会实践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来提高学生的求知欲望,拓展学生的知识视野,提升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思想理论教育导刊记者.2007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培训班述要.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7.8.
[3]甘玲.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若干问题辨析关于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法制教育内容教学实效性的思考.思想理论教育,2007,5.
[4]陈大文.“法律基础”课程建设与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4,12.
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第3篇
要想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国公民,我认为掌握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培养自己的法律意识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出于对法律知识的渴求,我选修了周末的法律与社会课程。
在课堂学习过程中,我发现有一些人完全是在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的情况下犯的罪,还有一些人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但是不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幕幕惨痛的教训摆在我的面前,下面举几个具体事例。
就拿非法拘禁罪来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非法拘禁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以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亦即在法律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身体行动的自由权利。公民的身体自由,是公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和学习的保证,失去身体自由,就失去了从事一切正常活动的可能。案例中的一位毕业大学生因为怀疑附近几个辍学儿童偷了自己的爱犬,所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强行将几个儿童监禁在了自家的狗笼子里面,而且他没有将这些小孩交给公安机关处理,而是自己拷问。其中一个孩子竟然被监禁长达七天之久,还好公安机关发现,将那个可怜的孩子解救。很明显,这位青年犯了非法拘禁罪。直到这位青年被警察拘留,被法院判处刑罚。这位青年才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但悔之晚矣,等待他的只能是将美好的青春埋葬在监狱里。另一个典型事例是不作为罪。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案例中的男子因为和女朋友吵架,在女朋友生气喝下毒药奄奄一息之际,没有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而是置之不理,最终导致女朋友抢救无效死亡。当女方家人控告这位青年见死不救时,这位青年才知道自己的“不作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最终收到法律的制裁
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第4篇
一、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是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的需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在农村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国家没有在法律层面上对农村土地承包涉及的权益关系给予肯定,只是依据土地管理法的部分条款,制定了土地承包条例,目的是稳定农民在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限;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大代表的议案,通过了土地承包法,国家以法律形式对农村土地的承包形式、承包对象、发包方与承包方的责任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规定。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设施农业的发展,一家一户的承包经营模式,制约了土地集约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长足发展。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推动农民承包土地的流转,确保农民、集体和经营者的权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与2018年分两次对土地承包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使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法律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对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指明了发展方向,土地作为农村、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基本权益在法律层面得不到保障,就会挫伤农民群众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形成不稳定的社会因素,因此,国家从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经济利益出发,对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做了更进一步的完善,提出了,农村承包土地权益的分设,把农村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农民群众的承包权、土地经营这的经营权,从法律上予以确认,对土地的所有、承包和经营的合法性,实施了合理处置,为缩小城乡差别,完善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从一定意义上说,使农民又一次获得了解放,在农村农民通过土地入股成立农业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已经屡见不鲜,盘活了土地的资本的活力,同时,为土地的综合开发创造了空间,有利于节水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对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就业渠道,也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农民承包土地的相关权益,有了法律依据、法律保护。
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完善将能更好地发挥4个方面的推动作用。一是进一步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承包是一项具有长期性、稳定性要求的制度,其重要的意义是能解决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力、劳动力之间的关系、劳动成果的分配的问题。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能有效减少土地管理之间的矛盾,比较准确地体现劳动付出和成果的关系,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是进一步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土地是农民最关注和重视的生产资料。土地也是农民和农业的重要基础和保障。虽然现在城乡差距来缩近,农民纷纷走出去打工,走向城市和乡镇。但是土地始终是农民的根基,农民也最终将回归农村。因此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让土地承包关系符合国家的要求、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都需要,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原因。三是进一步满足农民对生产生活的愿望。我们党和国家政府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愿望作为努力的方向。广大农民对土地承包的愿望,也寄托着他们对未来生活的愿望。对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符合广大农民最根本的权益和愿望,代表的是农民希望在国家对农村土地承包的规范化、法律化、制度化管理下,能更加公正、公平地获得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完善解决了诸多困扰发展的问题
一是解放了承包权限,强化了承包权限的功能。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原来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生产小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员为基础,在初期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定过程中,仍然围绕“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经济组织的利益考虑,因为,承包地的面积与农民上缴的“公粮”数成正比,也是村级经济组织收取管理费、公益金和各种附加费的来源,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费实行转移支付,不再从农民手中收取,农村土地的承包必须是经济组织成员的法律规定,显然已经没有任何意义,这种土地承包的身份依附性、区域的封闭性以及承包权的不可交易性,成为阻碍农村土地集约规模经营的瓶颈问题,2018年全国人大对土地承包法完善后,土地承包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都具有了物权法所赋予的权益,消除了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壁垒。
二是给农民吃了真正的“定心丸”。农村土地的一轮承包期是15年,二轮承包期是30年,国家提出下一轮土地承包期是100年。土地承包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和形式的统一,在二轮土地承包中,有的村子,由于村级党组织执政能力不高,群众组织涣散,导致二轮土地承包无法开展,以至于按照一轮承包的内容,实行顺延承包,填写了土地承包合同,造成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现象非常普遍,妨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助长了农村土地“私有化”思想的形成,在修路、绿化、土地平整开发等项目中,个别承包户的群众工作非常难做,漫天要价,混淆是非,承包权凌驾于所有权之上,使大多数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这次在土地承包法的完善过程中,对土地承包制度的长期不变,做了规定,指出并非农民承包的地块,永久不变,农民承包的地块,可以入股,可以有偿流转,从不同的方式方法中,获得承包权的经济效益,从而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的“长治久安”,给农民吃了真正的定心丸,解决了农村实际存在人均土地多少的矛盾问题,加上农民一家一户种植收益小,成本大,耕作不方便的一些实际问题,也促进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置环境氛围和农民的心理需求,扫清了阻挡现代农业发展的思想障碍。
三是创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表现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济效益起初承包的经济权益通过经营才能获得,没有单纯的承包权益,农村土地承包法经过完善后,承包权与经营权实行有效分置,农村土地的承包权可以作为股份加入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者相关的农业合作组织,从而推动土地流转,土地承包法的完善创新了承包权益的表现形式。
四是保障了农民依法取得、变更和调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陆续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制度,从法律的层面上对农民取得土地承包的期限、承包需要承担的义务,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各种问题的责任进行了比较详细和明确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能从长期来保障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不受侵害。在目前农村土地变化比较快,情况比较复杂的条件下,比较完善的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在变更、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能避免出现责任、期限等内容不规范不清晰带来的纠纷,让农民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侵害。农村土地承包中有了这些法律制度,遇到土地纠纷时就有了维护农民利益的依据,能有效地化解农民的情绪和矛盾,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
从上面可以看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对农村经济规范化运行的要求,也能更加有效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需要把握的几点策略
一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要始终严格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和组成。要确定农村土地承包等相应的经济权益的重要基础是要严格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成各成员的资格和组成。不能混淆村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概念。目前农村实行的是双层你经营体制,对集体经济成员的定义是,本村出生、户口没有迁出的人员;因婚姻关系迁入本村的人员;依法履行领养手续迁入本村的人员。这些人员都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进入村内,并且已经通过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过程。目前特别要注意农村存在的一些“空挂户口”的人员。这些人员因为不履行村民义务,所以很多都不应该纳入到集体经济成员范围,对应的这些人员也不具有土地承包的相关资格和权益。
二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要始终依法明确土地发包资格和土地发包的区域。农村土地当下主要是以家庭作为土地承包经营的主体。作为发包方的是两种。如果土地属于村级集体,按村民委员会就是发包方,如果土地属于村民小组,那村民小组就是发包房。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中,一定要掌握好对土地发包资格和范围的界定,这是完善制度和法律的根本性问题。实践中一定要遵循两个主要原则,第一是不要打破原有的村组界定范围,开展跨村组的土地承包,不能因为考虑到村组土地数量的平衡来进行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制定。第二是要掌握好对发包方的认定。现在很多村民小组往往组织机构不是很健全规范,因此虽然发包方式村民小组,也往往会使用村委会的名义和公章。但是在法律制度的完善中,就要注意区分这一区别。对属于村民小组的土地,就要明确土地承包权益始终属于村民小组,而不能面向全村进行分配。
三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要始终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制定中,一定要稳妥地解决历史上出现的相关遗留问题,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实行农民无法接受的一刀切政策。比如历史上遗留的专业承包、机动地承包“两田制”承包等都属于过去政策带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因此在现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中,应该参照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原则,在稳定原有的土地承包关系的同时,安装法律规定追加土地应该承担的农业税等附件费用。对一些区域性的农村土地承包的不均衡问题,要进行全面的调整。对部分农民在原来的承包土地上的投入给予认可和合理的补偿。
四是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要始终注重依法保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在农村长期的重男轻女思想下,农村的出嫁女和离婚丧偶妇女的土地承包群益没有得到保护,由此带来了很多纠纷,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发展。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中要始终坚持妇女和男子享有同等权利的原则,已经国家政策,对出嫁女等妇女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妇女结婚后到南方居住合户的,应该在解决了迁入地的土地承包权益后,再处理原来居住地的妇女承包地,不能强行回收出嫁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四、结束语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补足农村的短板,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共同富裕,彰显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此,作为土地重要的农村农业生产资料,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占主导地位,土地承包法律制度不断地完善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与时俱进的需要,正确认识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又有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经营机制, 农民群众集体的土地通过承包方式, 落实到一家一户, 开展种植经营活动, 从物权法层面看, 农民群众的土地承包权尚不明晰, 为了赋予农民对承包土地享有稳定的使用权, 2002年国家出台了土地承包法, 2009年根据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要求和农民权益的保障, 对土地承包法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完善。2018年对土地承包法的内容再次做了补充完善, 实现了农村土地承包的“三权分离”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并开展了真实有效地农民承包土地的确权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制度。本文就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认识进行了研究探讨。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完善修改
参考文献
[1] 刘振伟.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制度的认识 (上) [J].农村工作通讯, 2017 (22) :8-13.
[2] 高飞.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意蕴[J].法学研究, 2016, 38 (03) :3-19.
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第5篇
1、以为每天喝水量达到两升多就够了。殊不知,大分团的水 是很难被人体吸收的,大部份人每天喝了3升水,机体还是处于 缺水状态。
2、以为用了净水器的水就是安全可靠的饮用水,殊不知,净水 器的品质是否可信是一回事,而净水器的二次污染问题,是所 有人都忽视了却又无法回避的问题.用了净水器的人们,只能说 是头三个月内喝到了好水。
3、以为净水器越贵越好。殊不知,衡量净水器好坏的唯一标 准,是它处理过的水是否符合人体的需要。好些净水产品标榜 的一堆功能,都是噱头!
净水业界的三大误区
1、不断地标榜滤芯使用寿命的延长,甚至标榜终身不用更换滤 芯。可是,过滤下来的一切污染,都在滤芯上,很快,它们就要发酵、发臭。
2、做水净化的,没有做活化。人们喝到的是干净的死水’,市 面上大部分的净水机都是这样的。做活化的又没有做净化,人 们喝到的是活性的脏水’,市面上大部分的富氢水杯都是这样 的。
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第6篇
一、 存在的问题
小组讨论是课堂教学的一种基本教学方法,大多数教师都在采用这种教学方法,但一部分教师在运用这一教学方式的时候,步入了一个误区,甚至流于形式,致使教学质量下滑,影响新课改的顺利实施。如:
1、课堂中不管问题如何,一概讨论,讨论过于频繁、费时多,完不成教学任务。也不利于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有些简单问题,缺乏挑战性,一经教师提出,学生就能说出结果,这时若仍然要求学生分组讨论,很多学生会无所适从,致使课堂教学流于形式。
2、教师对所讨论的问题缺乏启发和引导,只当组织者,过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结果学生乱说一起,不着边际,教师焦急等待讨论结果,但学生的思维水平和能力有限,除非个别尖子生道出“原委”,否则讨论达不到预期的目的。
3、教师对课堂讨论的监控不够,组织混乱。不少学生开小差、说闭话;不深入思考,依赖信强,使课堂讨论失去实效,走入怪圈。
二、 课堂小组讨论实施中的建议
1. 挖掘课程资源、精心设计问题。一个好的问题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并想方设法去寻求答案。对进行小组讨论应具有趣味性、探索性、创新性,配合老本难点、重点,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认知习惯。能够启迪思维。让学生通过解决问题,经历发现和形成过程,理解概念,体验思想。
2. 先提出问题,容学生弄清问题,并独立思考后,再进行小组讨论。教师一定要先让学生理解所提出问题,抓住问题的核心和关键,而不盲目讨论,以防学生“离题”、“背题”。另外,还要留出时间由学生先独立思考,让学生先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思维空间和知识网络,并对问题有所理解和分析,而后进行小组讨论和交流,会使讨论更有成效,观点更成熟,也有利于发展思维能力。
3. 要逐步培养学生的合作习惯、合作能力。讨论中有的学生离题太远。教师应耐心引导,促使他紧扣论题,围绕论题展开思考、讨论;有的学生口语表达能力欠佳,教师要引导他正确表达自己的观点,帮助他表达清楚;有的学生比较活泼,有时发言过长,垄断讨论,教师要及时提信;有的学生意见分歧较大,教师需耐心调节。总之,应通过教师的引导,逐步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使学生“乐于倾听、勤于思考、善于表达”。教师在平时的教学中,需要坚持不懈地对学生进行这方面的训练。只有经过长期的持之以恒的训练,学生才会准确切入主题,迅速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4. 重视学生自主探索过程。课堂小组讨论本身比较费时,教师往往急于求成,容易忽略学生的自主探索过程。但讨论的目的之一就是发展学生的自主探索能力和思维能力。可以说,缺少学生自主探索的课堂讨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教师要体现以人为本,尊重学生思想差异,引导学生质疑、探索、创新,使学生的思维真正经历知识的发展过程,同时发挥小组的集体智慧,修正完善各自的设想,形成对问题、原理的深入理解,理清知识之间的联系,概括出带有普遍性的规律。切记以教师为中心,只顾灌输,省去学生自主探索过程,或是只重视所讨论问题的结果,而忽视学生的猜想发现和思维探索过程。
5. 加强对小组讨论的引导和监控。在整个过程中,老师是组织者、引导者、参与者。要激励、促进学生合作交流,发挥好主导作用,(1)先通过创设情景,激发学生讨论、合作学习的兴趣。兴趣又是学生主动学习最重要最直接的内部动力,是发展智力归活跃的因素,学生有了这种内在的兴趣动机,才可以表现出高度的学习积极性和自觉性。(2)教师必须给予学生适当的、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点拨,引导学生明确问题的层次及内涵,促使学生准确地把握问题,充分运用已有的认知水平、思考、交流、探索、创新。需要注意的是,教师不要对学生的回答做正误判断,留给学生充分的探索空间。在讨论中,老师须经常鼓励学生大胆发言,参加讨论,将学生的发言要记录在黑板上,并对这些要点予以归纳,指出异同。
对法律的认识与感悟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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