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一、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一)各类资金的收、支管理
1、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由财政机关按照有关政策转入农经专户按村记帐,开支时按照乡政府确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筹集、管理和使用,其开支范围主要用于村级道路建设、植树造林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集体生产性公益事业,筹集资金实行上线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元,严禁自立项目或提高标准向群众筹资,加重农民负担。
3、专业承包合同收入的资金:无论是公地、园林、房屋,还是其它集体资产,只要是承包经营,就必须签订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费,壮大集体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来投资和拨付资金(包括捐款、各种赞助款、补助等):要做到专款专用,按时交存农经专户管理,不得随意乱花乱用,做到物尽其能,财尽其用。
5、经营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资金:做到应收尽收、不准隐瞒虚报,更不得设置帐外帐。
6、各种结算类资金:要及时清理应收、应付款和内部往来款项,往来款项,积极催收欠款,清偿债务,提高资金的周转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财务收支由村报帐员具体经办,款项的拨付有政府乡长审签,支出票据由村主任审批,大额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乡经管站统一管理帐务的记载和核算。同时,实行全乡统一报帐日,对村社收支凭证进行报销。
二、现金管理制度
1、建立岗位责任制:各村现金由村报帐员(文书)负责管理,其它人员一律不得插手经管现金。
2、向单位和个人收款,必须开据统一收据,不得用白条和以表代据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据必须及时销号交存。
3、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平调、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顶库,不瞒报收入,收入现金及时入帐。
4、备用金实行限额,村一级不得超过500元,社一级不得超过200元。
5、村级建立现金日记帐,准确核算现金收支,及时清点现金,并在每月报帐日和乡上进行帐面余额的核对。
三、票据管理制度
1、必须使用统一收据,即财政统一的收据和经管站监制、提供的票据。
2、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丢失和拆本使用,收据存根必须及时销号、
1 妥善保存,并建立备查登记薄,不得私自销毁收据、存根。
3、填写错的收据应加盖作废章后保存各联并及时销号,不得私自销毁。
4、各村票据使用情况必须无条件接受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欺上瞒下。
5、村级财务负责人和出纳员要认真审核凭证,如发现手续不完备,内容不齐全应及时补办;如发现有涂改、伪造票据等不合规的票据,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付款。由于审核不认真,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财务公开制度
1、村委会应成立3-5人的理财小组,理财小组要有群众代表参加。
2、村财务公开每年2次,公开要严格按照乡纪委规定的程序进行,即:财务开支情况先由村民主理财小组签字之后,报乡纪委和乡农经站审核后,在村社公开栏和村、社会议上分别公开,保留公开依据并记好记录,以备监督检查。
3、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应随时公开,对向农民的加项收费要坚持“一事一议”的原则,先拿出预算方案,报经乡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否则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统一请款报帐制度
1、全乡各村请款报帐时间统一定为每月25日进行,过期不候,责任自负。
2、各村报帐前应将当月的收入、支出票据进行全面整理和汇兑,清点手头现金,同时对下月支出进行分项目预算,制定预算方案,报帐时首先和乡总出纳核实当月收入,填写进帐单将款项交存银行专户,同时按照支出预算方案填写请款书,报政府乡长进行审批后由乡总出纳开具现金支票,由村出纳到银行提取现金,其次将当月村主任审批后的支出票据交乡出纳进行审核报帐。
3、所有收支票据填写必须完整、规范、支出票据必须经村主任签字,大额支出要有村民主理财小组和村主任分别审批,严禁用白条或其它不规范票据收款和支款。
4、严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虚报冒领等违纪行为,一旦发现,将追究村主任和相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集体财产管理制度
1、管理办法:
(1)经管站建立资产台帐,各村建立登记簿和备查帐簿。
(2)村社所有集体财产要由专人保管并由财务主管领导负责监督。
(3)财产物资丢失、损坏、盘盈、盘损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帐务处理,并追究主要领导、保管员及当事人责任。
(4)财产借用须经村主管领导批准,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员签章。
2、计价方法:
2
(1)原购置财产及闲置财产,设立评估小组,以重估价值入帐。
(2)新购置财产,以实际价值及时入帐。
3、财产物资的租赁及变卖,须经村两委会及理财小组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乡经管站审查备案。
七、违反财务管理的处罚办法
为规范村级财务帐款“双代管”的正常运行,确保集体资财不受侵犯,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处罚办法:
(一)对违反有关财经纪律的款额,应区别情况做如下处理:
1、追还被侵占资金和挪用资金;
2、补交占用期间的资金占用费(利息);
3、补办有关手续;
4、冲转有关帐务。
(二)对贪污公款的,除追回贪占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按银行同期最高利率)并处以本息金额20%的罚款;二人以上共同贪污的,按照个人所得金额分别处罚,对主要负责人按贪污的总金额处罚;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责任。
(三)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私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等归个人所有的,按本办法第二条处罚。
(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的,除追回挪用的资金、补交资金占用费外,并处以本息金额10-15%的罚款。
(五)私设小金库的,除没收小金库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分别处以总额10%的罚款,对主要责任人处以总额20%的罚款。
(六)私分多占集体财物,超越权限擅自提高工资、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的,除归回私分多占的财物、多领的工资、补助等,对主要负责人处以总额10-15%的罚款。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对责任人处以违纪金额1-3%的罚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时交入农经专户超过一个报帐周期但尚未构成挪用或贪污性质的;
2、越权审批重大开支事项不经理财小组审批或审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经审批白条入帐的或用不正规票据报帐的;
4、把关不严,不负责任审批支出单据造成损失的;
5、无支出预算计划不按时报帐的;
6、坐收坐支现金的。
3
(八)对借款漏收或不按规定标准收取利息的,除责成借款人补交利息外,对责任人处以应收利息10%的罚款。
(九)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以1000-4000元的罚款。
1、丢失会计档案资料的(包括收款收据);
2、私自销毁会计档案和资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其情节对责任人处心200-500元的罚款。
1、不用统一规定收据或用废止收据收款的;
2、涂改、撕毁、转让、代开、倒卖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据的。
3、对收款收据不按期登记、报送和销号的;
(十一)对集体财产管理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由责任人照价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不按规定的项目和要求按时公布财务的,对报帐员和村主管领导处以20-100元的罚款。
(十三)违反制度,对承包的经济(生产)事项不签订合同或不按合同结算经济手续,或不经集体研究,私自签订合同的,对责任人和单位主管领导处以违制金额10%的罚款。
(十四)不按照《甘肃省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除按照有关规定对筹集的劳、资进行处置外,对有关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的罚款。
(十五)违反财经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从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领导人员强制下属违反财经纪律的;
2、经办人员擅自作主或主动策划违反财经纪律的;
3、伪造、毁灭帐据凭证的;
4、屡查屡犯的。
(十六)对已作出的处罚决定在限定期限内不退赔、不交纳的,对问题责任人从期满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费。
(十七)违反财经纪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予处罚:
1、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
2、自己主动查出并及时纠正的;
3、能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纪问题的,
(十八)对处罚决定不报,当事人可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复议,
4 复议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十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日常事务管理能力,打造规范开型、效率型、节俭型机关,经局党组研究,结合机关工作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机关公务用车管理。
积极响应上级倡导的“低碳节能、绿色环保”出行方式,进一步提高机关公务用车利用率,坚持“提前预约、集中派车、就近自理”的原则。机关各科室应在每天早8点和下午上班后即到办公室提前预约用车。预约用车时,要说明用途、去向、时间;对到外县、市出发或上级有关部门需调用车辆的,应提前半天向办公室预约。除特殊紧急情况,凡未预约的,办公室一律不在单独派车,由各科室自行解决。
对参加一般性会议、文件领取、上报等能由个人完成的工作,均不派车(恶劣天气除外),一律骑局配备的公用电动车参加、办理。
局配备的公用电动车由值班室工作人员负责管理。安全科负责做好管理监督工作,建立好骑用登记记录,及时充电,妥善保管。
二、机关卫生管理。
按照机关卫生区划分,综合事务科要组织好卫生打扫和检查。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卫生大扫除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与考核相挂钩,确保机关办公区域和院落整洁、干净。
三、安全管理。
安全科要加强机关值班、值守工作的调度管理,认真落实好夜间值班规定,要重点加强门卫和办公楼内值班情况的督察,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
四、基础设施管理。
基建科要加强对局办公用房、院落及绿化管理,美化、绿化、优化办公环境。要着重加强对用水、用电的节约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水、电的跑、冒、滴、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五、办公用品管理。
严格执行局沂交发[2010]4号关于印发《沂水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四项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办公用品需由局办公室、财务科统一购买、发放。办公用品(包括各类纸张、笔、电脑耗材等)实行计划购买。各单位应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数量、品种报办公室汇总,统一购买、发放。对特殊情况计划外购买的,应写出申请,由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机关各单位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意识,注意处处节约,非上报材料应正反面使用纸张;严格复印管理,一次复印10张以上的必须报办公室同意,并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登记,方可复印;对于电脑、打印设备等设备、设施的维修,应先由基建科相关管理人员鉴定后,由办公室通知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维护、维修。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根据花果街道党委《在社区核城中村开展“1+X+N”社会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加快推进头堰社区社会管理工作进程,不断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满足群众生活的新需求,头堰社区从2011年开始积极推行网格化管理,截至目前,成效微显。
纵观过去,走进花果街道头堰社区,映入眼帘的是街道上横七竖八停放的各种车辆,星星点点的白色垃圾随处可见,路边小摊肆意摆放,河道里垃圾成堆,污水横流,社区矮小破烂的办公室毫无生机,个别办事的居民也免不了抱怨,辖区个大型企业更是各自为政,不屑于社区的管理。总之,市容脏、乱、差,人心涣散,管理欠缺是前几年头堰社区给广大居民的整体印象。然而,自2011年以来,在花果街道的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头堰社区积极推行“十星级”网格管理办法, 做到“全覆盖、无缝隙”的网格化管理方式,将辖区分为四个大各区,六个小网格,实现管理网格化,通过上下联动,共同解决社区的弊端问题。
自实行“十星级”网格管理以来,社区以创建一流示范社区为目标,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整合各方面优势创建了多个社区团体和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多项便民利民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为推进社区面貌改善、居民素质提高、居民文化生过的提高奠定基础。
一是依托志愿服务队伍。充分发挥健康义诊志愿队、法律援助志愿队、卫生保洁志愿队、关爱儿童志愿队、低保户志愿者队伍、社区干部和网格员志愿者队伍等组织起来开展社区义务奉献活动,根据辖区不同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活动,有效地确保社区的和谐和稳定。社区特困党员XXX,是一名退伍老兵,曾参加过中英边境战争,女儿XXX患肢体残疾,丧失劳动力,老伴身体欠佳,每年社区党组织志愿者们都到他帮助打扫卫生,家慰问,今年七一建党节,社区再次为他送去300元慰问金,社区考虑到XXX年事已高,能力有限,为其女儿XXX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切实解决了他家的实际困难。
二是依托辖区单位,头堰社区与辖区发动机厂、花果医院、动气三中等单位共同达成共驻共建协议,共同为头堰社区居民文化生活而努力。今年来,头堰社区组织辖区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成立了舞蹈队、腰鼓队、书法绘画协会等多支文艺队。并积极联系发动机厂,由发动机厂提供活动场所,头堰社区提供文体器材,成立了花果街道头堰社区暨发动机厂离退休科文化活动中心,活动中心的乓球室、棋牌室、书法室、阅览室、舞蹈室等每天定时开放,供居民娱乐使用。今年三八妇女节,头堰社区组织的两只舞蹈队积极参与区“舞动车城”大型广场舞比赛,分别获得一等奖核二等奖的好成绩。
三是依托卫生保洁队,一改辖区过去“脏乱差”容貌。随着社会管理创新的步伐,网格化管理实施的进程,十堰市政府给头堰社区配备了一支13人的卫生保洁监管队。在社区人性化管理下,这支队
不但每天时刻保持辖区道路的干净整洁,阻止车辆乱停乱放,及时清除乱贴乱画,同时,积极做好环境卫生健康思想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内居民群众的卫生健康意识,提高城市长效保洁水平和创卫品位。过去随手乱丢垃圾的行为,在现在的头堰社区极为罕见。今年年初,头堰社区书记组织全体社区干部、网格员、卫生保洁员、监管员对犟河河道进行了彻底清理,为后期犟河治理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活动场所作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指由国家投资兴建,供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村级组织日常办公,党员或群众集中活动的场所,包括:主体建筑、附属设施、活动场地、上级党组织配发以及村“两委”及其他自治组织购买、受赠的配套设备、图书音像资料等一切财产。
第三条 全村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及维护,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资产管理
第四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办公设施是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使用权归村集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坚决防止随意出售、出租、抵押、变卖活动场所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安全完整。
第五条 村党总支部书记是活动场所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维护维修和安全防范工作负全责。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应指定专人负责活动场所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达到以下标准:
(一)主体结构完好,无屋顶漏雨、室内进水现象;
(二)门窗等设施完好,防火、防盗措施安全可靠;
(三)各种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四)室内外环境整洁,道路通畅。
第六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桌椅、文件柜、电视机、DVD机等固定资产要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和物资、档案登记簿,记载其名称、数量、金额和维护情况等内容,做到帐物相符,并向党员群众公开。固定资产台帐由乡镇负责管理,对不能使用的财产、物资应登记造册上报审批作报废处理。村党总支部、村委会换届或主要村干部调整时,由乡镇党委、政府监督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由交接人双方、监督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第三章 日常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内要有办公桌椅、活动室桌椅、标示牌、党务村务公开栏、科普宣传栏、制度栏、党旗、电视机、DVD机和黑板。要充分体现“一室多能”,方便群众开展各类活动。党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要定期更新,确保公开及时、内容真实、宣传有力。
第八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不断拓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努力把活动场所建成党员活动中心、村民议事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切实做到便民、利民、为民。 第九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依托远程教育站点建设党员活动中心,经常组织开展远程学习、网上培训和信息交流等活动,充分发挥远程教育站点传达政策、传递信息、传授技术、传播文明的功能,真正支持农村、服务农业、培育农民。
第十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将活动场所的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设施定期向党员和群众免费开放,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依托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业余生活,倡导健康向上的文明乡风。
第十一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定期在村级活动场所开展民主协商、民主听证、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活动,扩大党员和群众对村级事务的有序参与,健全民主自治机制,加快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第十二条 村党总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轮流值班制度,接待党员和群众,积极推行为民服务代理制,协助涉农部门搞好信息咨询、证照代办、物流中转等惠民服务。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以下八项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做好接收电话、信函、通知的记录,根据内容的紧急程度及时向村党总支部书记或乡镇党委进行反馈,并依据指示精神迅速处理。
(二)值班事项登记制度。村都要建立《值班情况登记薄》,内容包括来电、来函、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性别、具体内容。以及村党总支部书记或乡镇党委领导的批示和办理情况,《值班情况登记薄》由值班人员负责填写。
(三)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每天交接班时,要将前一天值班情况、待办事项向接班人员通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四)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灾情、疫情、集体信访、恶性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或突发性事项,要及时向村党总支书记或乡镇党委报告,并按照指示精神迅速处理,来不及上报的,应当根据情况,边应急处理,边向上级报告。
(五)卫生清扫制度。值班人员每天交班前要整理活动场所室内外卫生,保证室内外清洁,物品摆放有序。
(六)安全保卫制度。做好活动场所防火和防盗工作,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增强防盗、防火意识,交接班时,要清点所有财物,并做好记录。
(七)为民服务制度。以值班为载体,为群众提供农村政策咨询、农产品营销、农村科技信息咨询、劳务输出信息等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使活动场所成为 “为民服务中心”。
(八)信访接待制度。值班人员要受理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之间的矛盾,认真排查,积极化解,依法调处,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给出解决时限,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活动场所工作档案,建立使用台帐,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录。禁止开展封建迷信和赌博等各类非法活动。
第四章 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 乡镇党委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主要责任人。村党总支书记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活动场所的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以及活动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第十五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要及时发现解决场所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乡党委汇报情况。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目 录
一、职责规范
11、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2、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二、议事规范
41、议事原则
2、议事内容
3、议事程序
4、议事要求
5、决议执行
三、管理规范8
1、学习制度
2、“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3、工作报告制度
4、联合办公日制度
5、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6、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7、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8、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机构设置制度
9、人事管理有关规定
四、监督规范2
41、村务公开制度
2、挂牌销号制度
3、民主恳谈制度
4、村主要干部立体考核制度
5、“两票制”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职 责 规 范
一、村党支部工作职责
村党支部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3、领导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4、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6、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活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7、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8、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个私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9、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议 事 规 范
一、议事原则
1、坚持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村党支部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充分行使职权。村民委员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党支部、村委会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村“两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对涉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3、坚持依法依章办事的原则。村“两委”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商量需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循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议事内容
1、本村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村“两委”任期工作目标。
3、村级重大投资项目和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
4、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农业规模经营的变动,农民的承包经营方案。
5、村级土地的征用、补偿方案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6、基建工程等村级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7、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8、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9、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10、兴办学校、道路、水利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
11、上级党委、政府布置的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或需提请上级党委、政府解决的事项。
12、村务管理中的其它重大事项。
三、议事程序:
第一步:村“两委”联席议事。凡涉及上述内容的事项,均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两委”全体成员参加,就所议事项形成基本意见。
第二步:党员议事。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就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的基本意见进行充分讨论,提出意见、建议,达成共识。
第三步:村民或村民代表议事。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再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委
会主任主持,村民或村民代表依法审议,作出决定。
四、议事要求
1、议事会议的召开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会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然后在会上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议。
2、议事会上讨论时,每个与会同志既要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做到不作无原则的争论,不作无根据的发言,不武断地否定别人的意见。
3、讨论议题进行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如对讨论重大议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时,应暂缓作出决议,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待意见取得一致后,再另作决议。
4、与会同志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泄露会议机密。
5、每次议事会议都要有会议记录。
五、决议执行
1、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坚决议事会议作出的决议。个人若有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但无权修改或否决。
2、参加会议成员要按照各自的分工,围绕集体作出的决议,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不得推诿、拖拉。
3、要及时掌握集体决议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管 理 规 范
一、学习制度
(一)学习时间:各村每月定期组织一次,时间一般在古历16日。
(二)学习人员:村支部、村委会的全体干部,村级各组织的全体成员,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后备干部。
(三)学习内容:党的基本知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有关法律、法规,上一阶段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对下阶段工作的部署。
(四)电化教育。每个行政村(居)有固定的党员电教工作播放点,做到有设备配套、制度完善、活动经费、“三簿一册”健全,有专业人员播放,坚持与学习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播放党员专题片。
(五)坚持点到制度。把学习与考勤考核挂钩,有事必须事前向村主要领导请假,对请假、迟到、早退者作好实事求是的登记,与年终考核以及民主评议相挂钩。
二、“三会一课一日”制度
“三会一课一日”是指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党课、党员活动日。
1、支部委员会会议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一般在每月月底召开。
对象: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党小组长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主要研究支部工作,及对本支部党日活动的内容进行安排。
2、支部党员大会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时间分别在每季末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产生新的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补选支委和检查党员目标管理的实施情况及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大问题。
3、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
时间:每年7月和12月各召开一次,下半年可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进行。
对象:全体党员参加,由支部书记主持。
内容:沟通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党员内部矛盾,激发党员上进心和进取精神。
4、党课
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
对象: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内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现代化知识。
5、党员活动日
时间:每年元月1日、7月1日、10月1日为统一的党员活动日,其他可依据情况安排。
对象:一般由全体党员参加,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
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方法,如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科学文化和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开展党的知识竞赛等有益活动,以及组织党员开展为民办实事等志愿活动。
以上“三会一课一日”必须有应到会党员人数的过半数出席,涉及选举事宜的支部党员大会,到会人数应占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每次活动要有详细记载,必要时邀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指导。
三、工作报告制度
(一)村干部重大事项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可能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和个人家庭遇到的某些问题时,需要上级党委政府给予理解、支持和帮助的有关情况;②建房(含拆、翻建)、房屋买卖、宅基地转让和住房变迁等情况;③村干部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④本人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事项。
2、报告形式:报告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其他成员向村党支部报告。
(二)村民委员会向村党支部报告
1、报告内容:①贯彻执行一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批示和决定情况;②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③发展村级经济的规划措施,村重大投资和大额资金使用方案及本村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计划;④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⑤需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⑥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⑦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2、报告形式: 定期或不定期两种。村委会每年至少向村党支部报告工作两次,碰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村党支部对村民委员会报告的事项,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集有关人员及时研究,并教育引导党员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带头作用。
(三)村党支部向党员报告
村党支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定期不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及时通报本村、本支部重大事项,主动征求意见,通报各项决策落实情况。
四、集中办公日制度
(一)有关事项
1、集中办公参加对象:驻村干部、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及其它相关人员。
2、集中办公时间:全镇统一为农历每月的初
六、十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推迟的,要报镇党政办备查。
3、集中办公地点:本村村部。
4、集中办公内容:
(1)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事政治;
(2)传达镇党委、政府重大工作的
部署精神;
(3)研究讨论本村近阶段重点工作和主要村务,并根据分工负责制把应办理的村务分解到人,限期抓好落实;
(4)审理财务及村务公开内容,重大财务支出实行联章联签;
(5)接待、受理村民情况反映和要求办理的事项;
(6)对重大或疑难问题进行实地调查,集体现场办公;
(7)接受群众委托,代理报批有关手续,帮助联系办理事项,并在承诺期内送达委托人。
5、集中办公程序:集中办公一般包括“上午门诊”、“下午出诊”、“晚上会诊”、“月度复诊”。(1)“上午门诊”指上午村两委成员到村部进行集中办公,接待村民的申诉来访、咨询服务。(2)“下午出诊”指下午村两委成员根据上午村民反映的情况分头到村民家里调查了解,及时加以解决,同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座谈了解村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倾听群众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建议。(3)“晚上会诊”指晚上村两委对上午门诊和下午出诊收集到的问题、意见、建议进行集体研究,落实解决的办法和具体责任人。(4)“月度复诊”指每月月底,村两委、联村干部对本月处理落实的事项进行巡查了解,对群众普遍反映不满意或有异议的进行复检审查。
(二)具体要求
镇村干部联合办公日由村党支部书记负责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党支部书记不能参加,可委托村委会主任或副书记主持,办公内容和参加人员由村文书详细记录。驻村干部应自始至终参加所驻村的联合办公日活动。并给予指导。
五、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制度
(一)“联章联签”是指凡村级重大事项均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合盖章或联合签批。
(二)“联章联签”的范围主要有:
1、各村超过村委会财务审批权限的财务开支(一定限额内财务开支由村委会审批);
2、村级土地的征用和农村建房宅基地的审批;
3、计划生育指标的下达;
4、最低生活保障和救灾救济款的发放;
5、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变动;
6、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承包;
7、基建工程的招标、投标及预决算情况;
8、兵役义务费、镇统筹及村提留等费的收缴;
9、村级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的确定;
10、其它需要联章联签的事项。
(三)联章联签程序:一般先由村委会商议、确定初步意见,再提交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需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将村两委研究的初步意见,先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再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然后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联章联签。
六、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一)财务开支审批原则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开支审批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联章审批原则,实行分档逐级审核,限额授权,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负责人审批。同时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财领导小组。
(二)财务开支审批权限
1、生产经营性开支。生产性是指村合作经济组织为了扩大再生产,当年添置固定资产和增加流动资产支出,如购置农机具、修建厂房仓库、购置其它生产用的材料流动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资金。金额在2000元以下(不含2000元)的,由村民主任审批;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村民主任、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2、非生产经营性开支。(除生产性开支外)凡金额在1000元以下(不含1000元)的,由村民主任审批;1000-2000元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联签;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不含5000元)的,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村民主任、支部书记联合审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两套班子(有资产经营公司或经济合作社的为三套班子)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3、村级基本建设投资100000元以上(含100000元),要经村班子、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要集体采购,由村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联合审批。
4、当年社员分配应接当年收益(除土地出让金外)部分,按照财务开支审批权限第二款执行,如果超支报镇政府审批。
(三)财务开支审批程度
1、经办人员出具合法的开支原始凭证,并注明事由、时间、经办人和证明人姓名。
2、出纳员和会计员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3、村财务负责人根据审批权限规定各尽其责。
4、对于各项出差及购物人员的暂领款,必须在一个星期内结算清楚。
5、对于各项基建工程,能够取得正式发票的购物及开支凭证,必须取得正式发票或税务部门的正式凭证;对于不能取得正式凭证的较大数额开支,须经村班子事先集体研究同意;并经过村民主监督小组集体审核后再予报销。
(四)财务开支审批责任
村财务负责人审批的开支内容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做到合法、合理、规范。对超权限审批,造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严重混乱,集体资产重大损失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管理制度
(一)银行帐户设立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在大溪范围内选一家银行或信用社开设现金结算户,实行银行转帐结算,取消存折结算。开立帐户前,要经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再报请人民键盘审批。
(二)库存现金限额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三)现金使用范围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现金使用范围为:
1、村干部工资报酬和误工补贴;
2、成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费;
3、村社各项管理费用;
4、购买农业生产资料;
5、因公外出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为认真搞好村级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理顺财务关系,做到“开源节流、合理开支、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对财务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XX村财务是否实行预结算制度。看是否有预结算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2.XX村财务收支核算情况。收入是否全部纳入问题代管,支出是否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处理。
3.农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是否健全,是否存在白条顶库和私设小金库等公款私存现象,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4.民主管理及财务公开情况。包括农村集体土地租赁、举债、集体资产处置、大额开支等重大事项是否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小组活动情况;农村财务公开情况等。
5.XX村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包括XX村债权债务底数是否清楚,债权债务增减变动情况,是否建立债权债务管理台账,是否有随意增加债务的情况等。
6.农村审计工作开展情况。XX村换届或人员变动等,
是否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等。
二、检查的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进行。
1.自检自查。每年的11-12月份,XX村要按照上述检查内容逐一进行检查,写出自检自查报告。认真总结一年来财务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措施,写出自检自查报告于12月31日前上报XX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
村级事务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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