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
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第1篇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不得有面对食品打喷涕、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四)、食堂从业人员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范有权制止并向直接上级汇报,对违反《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范不制止的,按违反卫生规定同等处理。
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第2篇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
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第3篇
1.为确保食堂工作顺利、安全进行,保证就膳人员身体健康,特作如下规定.
2.所有食堂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保证饮食卫生,加强内外部环境卫生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工伤事故发生。
3.所有食堂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门窗关锁,火种管理,规范电器使用,防止失窃、失火。
4.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从原料到成品做到层层验收,不买腐败变质的食物,严防食物中毒。
6.餐具应洗刷干净后放到消毒柜中消毒,并做好保洁工作。
7.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
好的食品要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8.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
9.操作时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勤换衣服、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工前便后洗手,每年接受体检。
10.随时保持厨房、餐厅的卫生,桌、凳排放整齐,做好对食堂消毒的工作。
二、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规范制度
1.上岗前必须在更衣室更换工作衣服,戴工作帽时把头发塞入帽中,佩戴好上岗证。
2.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体检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可上岗。
3.按粗加工岗位职责从事每样工作。
4.粗加工装、放用具用前要冲洗。做到荤、素菜分开离地、离墙存放,必要时加盖防蝇罩。
5.注重个人卫生。衣帽经常清洗、消毒、保持洁净的同时勤剪头、勤剪指甲、勤洗澡。
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第4篇
2、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清洗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一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三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四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8、餐饮具洗刷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操作,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严禁使用。餐饮具保结柜应每天清洗消毒,保持洁净。
9、食堂工作人员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10、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1)、生与熟隔离;(2)、食物与杂物隔离;(3)、成品与半成品隔离;(4)、食物与天然水隔离。
11、用具实行“四过关”。 (1)、洗 ; (2)、刷 ; (3)、冲 ; (4)、消毒。
12、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1)、勤洗手剪指甲;(2)、勤洗澡理发;(3)、勤洗衣服、被褥;(4)、勤洗换工作衣帽。
1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校委会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14、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15、对于上级部门和校委会提出的建议和整改措施要坚决执行、落实和完善。
科左中旗特殊教育学校
食堂管理与监督制度
1、学校建立校长负责制,成立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和膳食管理委员会,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为日常食品卫生管理组织,膳食管理委员会为监督机构,并配合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学校食堂必须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并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应该持有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若接近失效期,需提前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复)训及申请办理相关证照。
3、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用水标准,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要加盖上锁,并定期消毒。
4、学校食堂要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库房,防止投毒事件发生,并定期开展灭“四害”工作。
5、食堂常规管理坚持食品采购、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过期食品;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营业员不卖腐烂腐烂、变质、过期的食物。
(2)成品食物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实物与天然水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位、定时、定质。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换工作衣帽。
6、学校应设食堂管理办公室,在食堂外醒目处设置食品卫生专栏,将食堂管理责任人、每周工作重点、每周食谱和价格公开;定期更换内容,设置意见箱,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7、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营养与食品及卫生知识、职业道德、法规教育、心理健康培训与指导。
8、坚持保本微利的原则,出售的食品要做到价量相符、价料相符、价格合理。定期组织对食堂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服务态度进行评议,对连续两次评议不满意票数超过20%的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属学校正式职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是学校聘请的人员应予以解聘辞退,是承包经营的要终止承包经营合同,取消其在校内经营餐饮业的资格。
9、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救援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10、新建、扩建、改建食堂,须按规定向旗教体局和卫生执法监督所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科左中旗特殊教育学校
卫生防疫制度
1、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学生个人、教室、处室、宿舍、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规范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4、食堂、商店、超市应具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必须“两证”齐全,身体健康,规范操作。
5、如食品的采购、加工、储存、运输和配送销售等环节要进行严格把关,层层监控,责任落实到人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的各功能用房。
6、大宗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采购物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索证索票制”,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坚持尝试和留样制度。
7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及学生近视、弱视、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
8、开展“灭四害”活动,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宿舍、商店、厨房周围等地点消杀工作。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并提前反复告知、专人投放。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
9、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饮水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或漏报。
10、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开展流行性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发生。
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第5篇
学校食品卫生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健康利益,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保持清醒认识,从落实“依法治教”、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高度落到实处。学校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保卫制度,确保食品卫生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应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消除其孳生条件。
2、食堂应按照生进熟出的原则合理布局,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
3、食堂应建立清洁卫生制度和卫生责任区包干制度。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有脏随时扫。
4、食堂应做到厨房地面干爽,没有油腻和垃圾,墙面干净,灶面、操作台整洁。
(二)食品采购和储存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严格执行索证、验证制度。
2、食品的采购和储存应由专人负责。发现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进行处理。
3、仓库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冰箱食品应生熟分开存放,并分别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三)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发现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
2、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并浸泡10分钟以上;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3、肉类、水产类、蔬菜类食品应分别在专用清洗池、操作台中清洗、切配,荤、素食品原料的盛放容器应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4、加工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四)食堂餐具、工用具卫生管理制度
1、餐具、工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2、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
3、餐具、工用具消毒使用的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4、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后必须储存在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整洁。
(五)食品供应和留样制度
1、烹调好的食品应当在备餐间内存放,烹调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2、在用餐场地外就餐的,应在备餐间内分装成单人份再供应。
3、供应后剩余食品必须冷藏,且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
4、每日供应的菜肴(包括含陷的面制品)应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六)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应先洗手并用消毒水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戴外露饰物。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承包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承包食堂必须执行以上食堂的各项卫生要求。
2、承包食堂必须以承包人为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针对目前严峻的形势,县教育局的要求,学校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依法保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依法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健全和完善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将有关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学校卫生安全网络,不留空白和盲点。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以及在突发卫生安全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教育行政部门将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是强化培训,增强意识,提高能力。要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必须提高师生员工的整体卫生意识和防范能力。学校针对教师、学生、食品从业人员等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是预防为主,长效管理,保障安全。学校是人群高度密集的场所,极易发生卫生安全事故。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县教育局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防范体系,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形成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方针,加强教育、加强管理、举一反
三、防患未然。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积极争取并密切配合当地综合治理、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整治工作,努力为师生创设一个安全稳定的良好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
四是全民动员,分类指导,群策群力。学校严格“五关”、“六制度”。根据上级的精神,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供餐订货关、承包租赁关、贮存制售关、从业人员健康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校长负责制、卫生安全管理制、定期培训考核制、定期督查评估制、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膳食管理
监督委员会。通过校级领导、工会、校医、教师、学生、家长、经营者等多方面的监督制约,不断提高师生对膳食的满意度及自我管理的能力,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管理。
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第6篇
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主管校领导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第三条
后勤部门在主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第四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第五条
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
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主管校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于饮食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的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
2、未建立食品卫生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3、未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
4、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负责人及监督检查人员的责任:
1、未按照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
2、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主动配合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
4、未及时传达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管理人员的责任:
1、不主动配合饮食中心及业务部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
2、在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
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
4、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
5、食堂发生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履行好食堂安全管理责任,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食堂从业经理的责任:
1、不按卫生部门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的:或采购无有效许可证的食物:
2、进购过期食品、三无食品的:
3、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
4、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
5、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的;
6、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
7、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职工有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
9、未对职工及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法规培训的;
10、疏于管理出现其它食品安全卫生隐患或事故的。 第十条
责任及处分 (一)处分原则
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记大过及其以下处分,并责令该饮食部门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
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分别给予警告、取缔其在校内的一切经营活动。
(二)处分种类
学校在编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等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责任追究程序
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总务处、校长室等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1.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小组 3.食堂管理工作小组 4.食堂专职安全管理员名单
东官庄镇中心小学
二O一八年九月
附一: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爱民
副组长:邓玲玲 钟留耀
成员: 李凤 彭倩 刘娅 李巧玲
附二: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 邓玲玲 副组长:李凤
成员: 张凯伦 孙洋洋 邓莉 李诗慧
附三:食堂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 钟留耀 副组长:彭倩
成员: 孙洋洋 李巧玲 刘娅 邓莉
食堂卫生检讨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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