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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学士学位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第1篇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

暂行实施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为保证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授予对象

郑州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含高中起点、专科起点)应届毕业生、郑州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2年内的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二、授予条件

1、申请学士学位者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期间未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

2、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平均成绩保留到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不得超过 3 门次,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不得超过 5 门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考试成绩以《毕业生登记表》为计算依据, 70分以上的课程要达到总课程的30%以上。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在合格以上。

4、在郑州大学参加由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三、授予程序

1、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于每年的4月份、10月份到所在院(系)办理申报手续(须持二寸照片2张)。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1份、二寸照片2张,于每年的5月15~21日、11月15~21日到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办理申报手续。

所有申报者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登记表》。

2、各院(系)分学位委员会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位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评审通过后向成人教育学院报送材料。成人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位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后送各院(系)分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

3、成人教育学院于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将材料报郑州大学学位委员会。

4、经郑州大学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报河南省学位委员会

审核备案后,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办。

四、附则

1、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生,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考试期间或毕业后1年内参加该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9月报名,12月份考试。

2、在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学士学位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撤销其学士学位。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校成教[2002]1号)同时废止。

4、本办法由校学位委员会授权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郑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申请表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第2篇

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两个层次。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如果学校被评专业全部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所评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

评估全称是: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专业评估。

二、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什么关系?

答: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教育部对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实施的全方位评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在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学期进行,由省学位办公室或省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院接受评估的时间预计在2011年4月或5月。新办本科院校首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且必须具有三届以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我院接受教育部评估的时间在2013年前后。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虽然这两个评估层次不同,但环环相扣,评价结果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今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因此,两个评估对我院既是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也是一次促进学院各方面工作、提升办学水平的大好机遇。

三、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进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四、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

五、普通高等学校申请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及授权学科专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凡经国务院及教育部批准建立,达到《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有关标准的普通高等学校(仅指大学、学院),办学思想端正,其所设专业按照教育部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要求者,学校可于有第一届本科毕业生的当年,提出新增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申请:

1.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

2.实验课程、实习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

3.有一定数量的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4.各项考核制度健全。

六、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的审核工作由谁负责?

答: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的审核工作由湖南省学位委员会负责,采取专家评议和省学位委员会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省学位委员会根据申请学校的情况,组织专家评议组于当年的4月至5月到申请学校实地进行考察和评估。专家评议组由已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学校同行专家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按专业分成小组,每个专业小组7至9人。

七、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主要有申请、评估、审批三个程序。

1.申请:拟申请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学校,经本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向湖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报送有关材料。 2.评估:湖南省学位办公室根据申请学校情况,组织专家评议组对申请学校进行综合评估。

3.审批:湖南省学位委员会根据专家评议组评估意见审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

八、评议专家组到校评估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答:1.学校自评;2.专家评估;3.实地考察;4.公示;5.公布。

九、学士学位评估的结果是什么? 答:“通过”或“不通过”。

如果学校能顺利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本科学生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如各具体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和要求。如果没通过评估,学校或具体专业就没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对于评估结果为“不通过”的学校,省学位委员会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和建设,待次年重新申报评估。该学校当年的学士学位工作则要挂靠在有授予学位和专业的其他学校进行。

十、学位和学历的区别是什么?

答: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从广义上讲,任何一段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而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则是指具有特定含义、特定价值的“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有国家认可的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学位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一、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对我院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这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的评估是湖南省学位办公室对我院办学水平和办学能力一次评估,也是一次对我院高规格的“考试”,对学院的发展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如果评估取得预期目标,对学院今后申办新的本科专业乃至申请硕士点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另外,由于评估的结论将向社会公布,评估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我院的声誉和形象。因此,全体教职员工必须高度重视这次湖南省学位办公室对我院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专业)的评估,明确评估在我院今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心同德,尽职尽责,全心全意地做好迎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十二、做好学士学位评估工作对学生有何影响?

答:1.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有没有学士学位对于毕业生求职有重大影响。

2.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最直接和最大受益者是学生。这是因为被评学校通过评建工作,加大了办学资金投入,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师资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得到了进一步的凝练,教学管理水平有了提高,科研能力有了增强,从而提高了本科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能力与水平。学生的素质和各方面的能力因此得到了提高。

3.学校能否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事关在校生的前程和出路,事关毕业生的影响和声誉,影响毕业后工作的自信心和竞争力。

十三、我院迎评促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答:1.建立完善的评估组织机构。定职定责,分解任务,使各工作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2.高度重视宣传动员工作。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进行全方位宣传动员,覆盖面要广,不能留死角。同时,对教师的教学指标和学生的学习指标要有标准有要求,对职能部门的干部及全体员工的工作也要有明确的要求; 3.高度重视学院、各教学系部、各职能部门的自评工作。因为学院、各教学系部、各职能部门的自评工作是整个学院评估工作的基础,这项工作非常重要;

4.非教学单位也要把评估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省学位评估是对学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检查,不是评局部,而是评整体,不是评某几个部门,而是评全院。非教学单位要按时完成学院下达的评估任务,并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作好充分的迎评准备;

5.边评边改,边评边建,评建结合。对于自评中发现的问题,无论涉及到哪个教学单位或哪个职能部门,绝不能回避,要硬件建设、软件建设一起抓,把工作切实落到实处,通过评估建设和完善我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长效机制;

6.全方位做好省学位评估专家组来我院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省学位评估专家组的评估检查是全方位的,他们将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考察评估指标体系所涉及到的评估内容。专家组要考察的内容、考察时间都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调阅材料具有一定的突击性,因此,必须全方位地作好各种准备,绝不允许存有麻痹、侥幸心理。

十四、我院的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分哪几个阶段?

答:我院的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具体见《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工作总体安排》。

十五、我院将在什么时间接受学士学位授权评估?

答:我院将在2011年3月份提出申请,2011年4月或5月接受专家评审。

十六、2011年3月提交申请之前,我院评估面临哪些重要工作? 答:1.以评估办为主体:2010年3月至10月,按照六大一级指标体系对各本科专业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在检查中整改,并在同年10月底完成“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

2.以各部门(系部)为主体:2010年3月至10月完成评估要求的资料整理工作,六个首批升本专业所在教学系部在10月底完成“学士学位授予权专业评估自评报告”; 3.2010年12月,邀请校外专家对我院进行全院学士学位授予权“预评估”。

十七、2011年4-5月,我院接受评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有三项:

1.对学院进行“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

2.对六个首批升本专业进行“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六个首批升本专业分别是:2007级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工商管理、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安全工程;

3.对其他在建本科专业进行初步检查。

十八、评估专家组到我院后,现场评估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答:省学位办公室根据申请学校的情况,组织专家评议组对申请学校进行综合评审。专家评议组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学校和专业进行评审(包括评议和评分)后,做出是否同意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的决议,决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对申请学校和专业进行表决,二者均获2/3票以上(含2/3)同意,方为通过。具体程序如下:

1.授予单位的综合评估程序: ①听取申请单位自评情况汇报;

②专家组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情况、人才培养和管理工作等方面,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③实地考察教学、实验、图书和后勤保障等设施; ④分别召开教师与管理人员座谈会和学生代表座谈会; ⑤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估意见; ⑥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⑦向申请单位反馈评估意见。 2.授予专业的评估程序:

①听取或审阅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

②专家组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包括教师队伍建设、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教材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工作等,抽检教育教学档案; ③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 ④专家组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 ⑤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⑥专家组反馈专业建设意见。

十九、在专家组来校评估前,应准备哪些支撑材料?

答:1.自评报告:要求对学院评估工作作客观陈述,内容按照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指标体系的6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要求撰写。在总结经验和做法时,应突出特色和创新点,同时要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支撑材料:对评估指标体系中二级指标的各项内容予以说明,定量的数据要求真实、准确,定性的材料要有依据,具有说服力。

3.备查材料:主要指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试卷、作业及有关管理文件及资料,要求齐全、规范、整齐。

十、评估材料的结构和材料整理有哪些要求?

1、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需准备的材料有:

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简况表,申请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评估自评报告、评审依据,各项管理、考核制度,拟实施的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各类实证材料等。

2、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需准备的材料有:

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简况表,申请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本条件评审自评报告、评审依据,专业实证材料等。

作材料的基本要求:语言表达准确、清楚、精炼、到位、客观;句子通顺、没有错别字,紧扣评估指标体系来写,有量化要求的一定要量化,提及的东西要有佐证材料。

具体来讲要讲究四点:

第一,材料要具有真实性。提供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数据必须是可靠的。 第二,材料要具有针对性。材料必须针对学士学位授权评审指标体系。 第三,材料要具有层次性。不要把本来不是一个层次的材料放到一起提供给专家看。自评报告中要有评价的依据,就是学校自评过程中,对评估指标体系的项目是怎么评分的,这些评分的依据是什么?要分析确定每个指标下有哪几个描述性材料,有哪些实证材料,这些材料又有哪些材料来支撑。这些材料有些是以往工作中积累的原始材料,有些是在原始材料的基础上整理的。

第四,材料要具有原始性。最好是把原有的文件、制度拿出来,显示2007年以来本来面目,原原本本,原汁原味。

二十一、自评自建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自评自建是评估工作的基础,学院各部门要仔细对照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总结学院和部门教学工作经验和特色,找出办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应的支撑材料及背景资料。通过自评自建,进一步推进学院的建设与改革,为学院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十二、专家座谈会的准备要求是什么?

答:1.所有本科专业的学生都要以正确的态度认真对待专家座谈会,自觉认真学习我院印发的《评估工作手册》。每一个人都要做好被专家随机点名参加座谈会的心理准备,对座谈会可能涉及的问题认真思考做好发言的准备。各部门要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演练,确保做到学生对座谈会可能涉及的问题心中有数,能紧紧围绕座谈会的主题回答好专家的提问。

2.在座谈会中,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爱校之心,要有“校荣我荣,校辱我辱”的责任意识。在座谈会中应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的现状,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办学思路以及办学定位来谈相关问题。发言前应自我介绍(所在系、专业和班级)。发言时做到语言简练,条理清晰,紧扣主题。

3.要以正确的态度看待我院的现状,充分理解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对学院发展的重要性。有些问题是目前高校共同存在的问题,有些问题是由一些具体情况造成的。由于学院财力和有关政策所限,在学院建设发展过程中,难免会有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情况,难免各部门和每一个人的要求都能如愿得以满足。对此,学生都要有正确、全面及清醒的认识。要认识到只有通过本次评审,我院才会有更大的发展,学院发展了,我们的学科、专业及其他工作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才能得到提高和改善,我们的愿望才有条件实现。

4.在座谈会上,应注重自己的仪表及会场纪律。要做到衣着整洁、大方,言行得体,要关闭手机,要按要求准时到达会场,专家到会时应起立鼓掌表示欢迎。自觉保持良好会场秩序,不随意进出会场。

二十三、学生座谈会一般有哪些内容?

答:1.在校期间你的收获特别是专业学习方面的收获是什么? 2.你对专业定位、专业培养目标等问题的理解与看法; 3.你所学专业有什么优势和特点;

4.你对所学专业教学安排如课程设置、课时分配、学分制实施等方面的理解与看法;

5.与教学相关的一些问题的看法和感受;

(1)课堂教学的情况:是否利用多媒体教学,学生参与教学的程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

(2)实验与实践教学:有多少实验课程,其中设计性、综合性实验有多少;实习和实践教学的内容和管理;

(3)教材的使用:自编教材的数量和质量,选用教材的类别、数量和质量等;

(4)考试与成绩考核方面的情况;

(5)毕业论文(设计)方面的情况:如学校的要求、选题、指导及过程管理等;

(6)第二课堂及网上教学。

6.你对授课教师的教学态度与教学水平的看法; 7.你对学生管理方面的看法与感受;

8.学校和专业教学条件方面的情况:如各种教室是否满足教学的需要,图书资料、运动场馆等。

二十四、教师在评估中应注意什么? 答:全体教师应以高昂的姿态,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参加到评估工作中来。要认真学习评估文件,了解评估指标体系,按照学院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从严执教,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提高教学质量,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了解学院发展规划、目标;随时准备参加评估专家组织的座谈会,认真发言,顾全大局。

二十五、学生在教学评估中应注意什么?

答:全院学生要了解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和教学评估的目的、意义以及与自身的密切关系,以饱满的热情积极配合学院做好评估工作。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形成良好考风;要主动学习,勤奋进取,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要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要有好的身体素质,要积极参加体育课等健身活动;最重要的是自身思想道德修养的不断提升,要讲究礼貌待人、文明用语,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能够自觉参与到与评估有关的各项活动中,努力展示湖工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同时,要熟练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努力提高外语交流能力与计算机应用能力,配合学院圆满完成本次评估工作。

此外,学生应加强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训练,努力提高四级英语成绩、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的达标率以及就业率。

二十六、如何理解专家评审结论?

答:专家评审结论分A、B、C三等,A表示“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B表示“基本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C表示“不符合学士学位授予单位整体条件”。如果是符合的话,表明学院已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如果是基本符合的话,在评审当年我们可以授予学位,但第二年必须重新申请授权评估;如果是不符合的话,那就意味着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二十七、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的评估重点是什么?

答: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的重点是教学工作及相关的管理工作,体现教学工作水平的关键是教育教学质量。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第3篇

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川学位办文件,现将2011年下半年学士学位的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各办学单位于2011年10月25日前上报所有材料(含各学习中心邮寄材料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二、

申报条件:

按照川学位办【2006】54号文件要求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申请学士学位毕业生的时间段为:2009年10月~迄今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三、

成人、网络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

1、《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含电子文档),此表要求正反面打印(见附件一)。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同时还应提交证书的原件。各办学单位负责复印件与原件的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上“核对专用章”,签上核对人姓名,将原件退还学生本人。“核对专用章”上应有两点内容:一是“该件系原件复印件”;二是“核对人签名

”(见附件七)。

3、四川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4、自考学生还需提供:由省自考办盖章的成绩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和学籍表复印件;同时还应提交登记表和学籍表原件,核对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盖上“核对专用章”,签上核对人姓名。

5、学历电子注册的照片(一张一寸、一张二寸),以及照片的电子文档,格式为:150*210像素的jpg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0k,并以身份证号命名,特别提示,不接受扫描件。

6、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正、反两面,A4纸复印。

四、请各办学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1、学生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以名单顺序编号),其中《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中课程名称的顺序要求与本科专业教学计划顺序相同,学位外语统考要求填写具体分数,入学时间、毕业时间、专业名称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内容填写,并提交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要求办学单位学籍审核人签字(手写),此表要求正反面打印。(见附件一)

2、《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含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办学单位公章。(见附件二,其中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填写格式为:年份(四位)+月份(二位),例如:198009)

3、《上报学位申请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纸质文档要求加盖办学单位公章。(见附件三,其中申请学校代码:10614;申请学校名称:电子科技大学;出生年月、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的填写同上)。专业代码见附件六。

4、《上报学位申请责任书》(见附件四)

5、本科专业教学计划(含电子文档),用A4纸打印,并加盖办学单位公章(公章盖在教学计划所在页)。

6、《申请学士学位学生信息表》(含电子文档),其中学生照片要求电子压缩文档,命名格式为:学习中心代码.rar 照片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码.jpg (见附件五)

五、各办学单位上报教学计划和查询学位课程请按以下方式:

教学计划下载路径:网站登陆附加功能下载中心管理分类选“教学管理”、内容分类选“培养方案”;

学位课程下载路径:网站登陆附加功能下载中心管理分类选“教学管理”、内容分类选“学位申请”。

六、联系方式

1、成人、网络本科毕业生相关材料以办学单位为单位报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中心杨灏良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02272

邮箱:yanghl@uestc.edu.cn

2、自考考生相关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董杰老师。

联系电话:028-83206523

邮箱: dj@uestc.edu.cn

附件:

附件一:《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授予学士学位成教本科毕业生名单》

附件三:《上报学位申请学生名单》

附件四:《上报学位申请责任书》

附件五:《申请学士学位学生信息表》

附件六:专业代码一览表

附件七:核对专用章

该文章转自[四川自考网-http://]http:///xlks/2011/201110/20111027111855.html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第4篇

一、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学习并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政治理论课程,能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认识问题的初步能力。

2、通过自学考试,取得了本科全部课程的合格证书,完成了毕业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审核准予毕业,表明考生确已较好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申请学士学位的考生所学专业的主干课程平均成绩必须达到主考院校要求,并通过学位英语考试。

二、申请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向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评定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

三、不授予对象

高教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学士学位: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或受学校及工作单位纪律、行政处分者;

2、考试期间,有违纪、舞弊行为受到处理者;

3、未取得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统考合格证书者。

四、授予学位程序

1、参加学位外国语考试的考生在各主考学校报名。

2、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拟申请学位者,须持本科毕业证书和外国语考试合格证,到主考学校学位办申请并填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经工作单位或有关学校审核,省自考办审核成绩后,交主考学校自考中心,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者应向主考学校学位主管部门交纳考务、评审等费用,具体标准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同时向主考学校缴纳报名费。

4、主考学校学位办将评审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同时送省自考办一份备查。

五、补授情况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第5篇

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含65分)以上,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综合考核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其他专业毕业论文成绩70分(含70分)以上。

3、考生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学位外语合格证有效期前申请学士学位,过期的不予受理。英语和英语教育的学位外语合格证必须是第二外语。

4、在历次自学考试中无作弊记录。

5、申报学位需交验的材料:

(1)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原件(四年有效期内);

(2)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

(4)小二寸彩色蓝底照片二张(要求近期、免冠照片);

(5)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综合考核成绩单,其他专业考生需提供毕业论文原件;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第6篇

申请人姓名所在学院名称专业名称申请学位类别

湖南工学院学位办制表年月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必须用钢笔认真填写,不得粘贴。内容应详尽,字迹务必清楚端正。

二、表内项目要求填写准确,不得涂改,不得有空格出现,表内项目为无的划“/”;二级学院及专业名称不允许使用简称。

三、学生须提供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CET4或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具备《湖南工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九条第1-6项条件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四、学位类别是指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等12大门类。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

申请学士学位范文第1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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